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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大四开学后光明选择了到东北实习,便上演了开篇那一幕。洪梅心底原本就有点不安稳,她从来就渴望着被人呵护在掌心里,发自内心地,主动地,爱她,疯狂地追求她;可事实上却是她费心费力地鼓舞着那个男孩来了解她,重视她,抓住她。她心里本来就有点放不下,也不满意,再加上傲梅的出现,简直要把她的灵魂给撕碎了。

幸好傲梅被保了研,至少接下来的三年于他们俩而言是远在天边了,三年之后或许她志向高远,也不太可能回南方那座小城了。洪梅和光明一拿到派遣证(形式上的“工作分配”,也就是拿点小补贴)就启程前往那个未知的目的地报到去了。

两人落下脚来,才发现他们即将任教的学校原来是当地最普通的中学之一,位于一个新开发区,高楼林立,空置率奇高,街道社区萧条得很,真有点类似人们传言中的“鬼城”。几条街一拐,要不望见高高低低的丘陵,就是望见波光粼粼的大海。居民是原先附近几个小渔村的拆迁户,要不就是远在市区上班,只把这里当“睡城”的外来打工仔。光明觉得这里风景不错,空气也好,还赚了个清静,正是个安下心来读书的好地方;洪梅则时不时地抱怨跟他闯天下却闯进了这么一个死角,窝在这里真叫人憋屈!不过,这么一来,光明就是她的整个天下了,说什么也得让她幸福快乐。她所求并不多,只这一点,所以光明无论如何是不能辜负她的。

头一个学期,两人摸索着教起书来,工作还不熟悉,都觉得新鲜,费点心神倒也收获良多;课余时间,两人就搭公共汽车到各处去游览观光,听当地人叽哩咕噜地说着土话,吃当地形形色色的小吃,走在丘陵与大海之间的土地上,还是别有一番情调的。

然而,简单的生活就像一张白纸一样,越白净越不能持久,岁月注定要把它揉皱、熏黄。生活圈子小得可怜,除了身边这个另一半,的的确确举目无亲;别人的生活看得再多也无关痛痒,真要深入民间去探究民生疾苦,洪梅是铁定没兴趣的,她自己的苦还不是只能由她自己品尝?光明也是没兴趣的,他对自家生活之外的关注仅限于阅读《南方周末》及其推荐的一本又一本的书。两人闲坐对视,往往欲言又止,缺乏共同的爱好,一时又没有树立起共同的目标,就像两只被豢养的绵羊,突然被放生到了广阔的草原上,生活倒显得了无生趣了,除了茫然,还是茫然。

洪梅很快又把傲梅拉回到她的生活中,每晚临睡总免不了想一想,她现在怎么样了,会不会仍然惦记着光明呢?而光明又是什么感受呢?她便细心地观察起来。有时她向光明打探傲梅的情况,光明有了经验,避而不谈,她也觉得自己问得没理由,叫光明认定自己疑神疑鬼,那不是给自己抹黑吗,她只好静观其变。

有个周末,光明突然变戏法似的变出了一大袋当地特产,各式各样的蜜饯和糕点,许多是他们俩从来没尝过的。洪梅心下狐疑,光明懒得逛街购物,怎么可能独自去买这么些东西来?又怕问得直接了,打草惊蛇,于是故作惊喜地问:“你托人买给我吃的?我真是太幸运啦!正嘴馋得不行呢!”光明兴奋地解释道:“哪里!这是傲梅托她的童年小伙伴给我们送来的!”洪梅脸色骤变,摔了门,回女生宿舍楼去了。

这事儿宛如一条导火索,又将光明与洪梅的生活燃烧起来。火势渐旺,炽热而凶猛,如同波涛怒吼的大海一样雄伟壮丽。洪梅恣意地愤怒,悲伤,憎恨,痛快淋漓地表达她的爱情与遭受的打击,情感丰富起来了,一下子恢复了精气神儿,委屈加痛苦使她生龙活虎起来,这才显出了新式女大学生的敏锐与气势来。光明自然矮了一截,或者说他心胸宽阔,宁愿当作大海,承载着万吨巨轮在他身上驰骋,也不愿作为女侠的对手,直面挑战,澄清黑白。他起初惊恐万分,生怕洪梅无中生有,又闹个没完,后来见她一发不可收拾,也就顺势作罢,不予理睬了。直到一两周后,不见洪梅情绪好转,他才不得不弯下腰来。洪梅哭闹了一番,改作冷战,对光明视若无睹,不论他怎么上门道歉、求情,她就是不肯降贵屈尊,犹如打了胜仗的女王,战后审判还得由她说了算。光明心下无奈,勉勉强强地买了一大束红玫瑰登门谢罪,两人才又和谐起来。

这一场冲突犹如一把闪着寒光的利剑,转瞬间把那段单纯而快乐的短暂时光驱赶得无影无踪。洪梅变得万分警惕,生怕傲梅远在千里之外,还插足得逞;光明也变得小心翼翼,生怕洪梅一时发飙,几时才能平复得了?虽然男人向女人屈膝求饶是常有的事,但他内心里有着强烈的尊严,一两次忍一忍,再多折腾几回,他也得憋一肚子气,还没地方发泄。难道他能跟傲梅说,今后可别再让人送东西来?傲梅在QQ上说,万分理解他们两人在异地他乡的孤寂,于是请好友来看望他们,并邀请他们上她的父母家作客,她怎么料得到洪梅是个什么情形!光明每次在QQ上只报喜不报忧,他绝不想让她知道他的真实的处境……因为……具体原因他也没有细想,反正就是希望她能和他一直保持着美好的友谊就是了。这样一来,他不得不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了。

光明的谨慎叫洪梅心里得意。他原本是那么粗线条,一点儿也不解风情,这下子可在行多了。她由此获得了许多乐趣,光明也跟着开心。真没想到,一石激起千层浪,浪过显真情。洪梅天天打扮得像道夺目的风景,见缝插针地撒撒娇,有时特别温柔,为光明洗头、捶背;有时特别能干,把两头宿舍打理得亮堂堂。然而,正当生活甜蜜温馨的时候,她又居安思危,尖锐地指出傲梅这粒沙子来,叫光明心里扑通一下,随后便尽他那点保证、安抚之能事,好让平静的生活继续平静下去。

不过,既然心里有忧患,这忧患就一定会兴风作浪。放寒假后的一天,光明突然接到傲梅的电话,她从北京回来了,正月初三那天要来看他们俩。光明顿时百感交集,真不知该兴奋,该感动,还是该焦急?他一整天唉声叹气,魂不守舍,洪梅百般追问,他愣是答不上来。洪梅聪慧过人,自然心里有底;她不想揭穿他,不过是等着他自己汇报而已。光明偏偏认定提到“傲梅”这一敏感词,无疑是给自己找罪受,他打死也不愿意开诚布公。于是两人僵持着,一拖再拖,直到初三那天来临。

傲梅不是一个人来的,她带着她的表妹。两人提着些糕点往桌子上一放,就坐下来聊天。傲梅闲不住,见光明宿舍的小厨房不甚整洁,顺手就给擦洗停当了。问及洪梅在哪里,光明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只道:“我给她打个电话吧!”电话打过了,不见洪梅过来,光明便领着傲梅姐妹下楼找地方吃饭去了。傲梅又问洪梅为什么不一道来吃,光明随口找个理由给搪塞过去了。饭后,傲梅姐妹便告辞了。

傲梅来访的始末看似简单,却后患无穷。日后的战争无须赘述。值得一提的是新学期开学后发生的大变故。

洪梅恨透了傲梅竟然、公然在情人节那天(这一年正月初三适逢二月十四日)来会她的男友,也恨透了刘光明竟然、公然无视她的存在接受傲梅的约会!她自从预料到将有这场无耻的约会之日起,就严重失眠了,时常喘不过气来,眼泪止不住地往肚子里流。可是她能做什么呢?她毕竟不可能像洪太太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再说即便这么闹了,也不见得会有什么好下场。至于退出这个三角关系,叫他们二人心想事成,哼——别做梦!她只想把自己变作一座无形的火山,巍然屹立在刘光明背后,使他意识到事态有多严重,她就不信他真能忘恩负义地丢下她不管。这件事说到底还是光明的错,她是明白事理的;假如光明能够一口回绝,斩钉截铁,不留余地,那傲梅又怎么有脸跑过来?

光明却始终辩解说,他们俩是普通朋友,她什么要求也没有提,到底要拒绝她什么?!只是普通朋友,普通朋友!重复一万遍,也就“普通朋友”这四个软弱无力的字眼。

洪梅便咬得嘴唇快要出血了,泪珠早已争先恐后地往下落。光明解释无效,浑身冒烟,仿佛立刻就要爆炸了。可是气归气,他自知事由己出,只能钻进自己的卧室去,倒在床上为自己消气。

两人又陷入了无休无止的战争期。

“把你的QQ密码告诉我。”洪梅有天晚上冷静了说。

“要我的密码干吗?”光明见她主动说话了,心里高兴,这还是她头一回先投降呢。不过,他立刻意识到,她可能要用他的QQ跟傲梅说些什么,当即嗫嚅起来:“密码……属于个人隐私呢……再怎么着,我们也得有点个人空间吧……”

洪梅冷笑一声,不容置疑地说:“那也要看你配不配拥有个人空间啊!”

光明吃惊地望着她,虽然吵过了许多架,他还是头一次听到她说出这么有损他尊严的话。

洪梅不屑地扫了他一眼,扭头回她的宿舍去了。她开始钻研光明的QQ密码。试了无数次,以她那高人一等的洞察力,到了深夜,她终于破译成功了。这会儿光明一定睡下了,她于是用他的QQ登陆了。他的QQ里没几个好友,她一眼便认出了傲梅的QQ来。

傲梅恰好在线。洪梅左思右想,打了好几遍腹稿,才蹦出了那么一句话:“我一直很喜欢你,所以我决定辞职考研,回北京去找你……”

好一会儿,她收到了答复:“我一直把你当弟弟看待,千万别那么想;你有你自己的生活,我也有我自己的生活。”

洪梅一看,火上心来,第一反应就是——这个狡猾的女人!她于是狠狠地敲上了几个字:“你真聪明!你知道我是洪梅!”

对方没有回应……

第二天,洪梅得意地跑到光明那里去探探看有没有什么动静。刚到门口,便看见光明背向她,边踱步边讲着电话。她不自觉地躲在一边,想搞清楚他的遭遇。

他灰头土脸,只顾着急吼吼地解释:“……那不是你的错!……唉,那不是我的错!……这只是一场误会!你不要那么绝情!没有必要啊……你不要这样做……你不要这样对我!……啊,这只是一场误会!……”

然而,对方决绝地挂了电话。光明握着话筒,有气无力地瘫在椅子上,愣了许久。洪梅把一切看在眼里,悄然离去了。

之后,光明只当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只字不提傲梅跟他绝交的事。洪梅打了一个漂亮的大胜仗,居然这么不费吹灰之力。她又为她的爱情创造了新条件,迎来了新曙光。

可是,傲梅的阴影被彻底剿灭之后,仍不见光明一心一意地热爱她。他开始全心全意地扑在教学上,把他班上的每个学生关照起来,帮他们确立高考目标,挨家挨户地家访,加每个学生的QQ,每天花许多时间和他们私聊、谈心。他把教案和板书做得无比精致,那书法都可以拿出去叫卖了。每个周末他都用来整理工作总结,发布博客,哪里也不愿意去了。他原先惜之如命的那台专业照相机也被他束之高阁,再也不用了。

按理说,男友积极上进也是件大好事,可是洪梅猜测,他只不过是用疯狂的工作来治愈失恋的创伤。而班上那么多风华正茂的少女,难免他不产生移情别恋的心。这想法起初隐隐约约的并不真切,后来渐渐清晰起来,就又成了她的一块心病。她于是经常从语文组办公室跑到数学组办公室去,就为了搂一眼光明的电脑上是否开着QQ(这是他新申请的QQ号),QQ上是否亮着女生的头像。几次三番,数学组的同事们都对她有些反感了,每次她从走廊上过来,大家就抢着给光明发警报。光明立即关了QQ,等着和她打声不冷不热的招呼。她觉得无趣,也就不再临时抽查了。

可是,总得做些什么吧?掉以轻心不就等于坐以待毙吗?她可是从洪太太身上看透了这一人生哲学。现在两人虽然同一座教学楼上班,天天见面,可是下了班吃了晚饭,还是得分开。她认为有必要和光明更紧密地捆绑在一起,那就是同居,可是同居校方并不给安排一套家属房住,这就得结婚了。想到结婚,她并不兴高采烈,因为夫妻生活的味道她已经提前尝过了。她觉得棘手的是,光明又没主动向她求婚,她怎么能反过来向他开这个口呢?不叫光明自己说出口来,就怕将来他反悔,还把责任推给她,例如说“是你自己想要嫁给我的”之类令女人颜面扫地的话。假如是他诚心诚意求她嫁给他的,那她就多掌握了一份关于未来的保证书。

于是,她偶尔在光明那里留宿,让他隔三岔五地享受享受进入温柔乡的快感。光明很快就被开发出了强烈的兴趣来,正欲与她把这种生活定为惯例,她却不那么热情了。“唉呀,宿舍里总有忙不完的活儿,”她推辞道,“衣服没洗呢,地板也没拖,种了几盆花养了几条鱼,还得像照看孩子一样离不开人!该回去了……亲爱的,真舍不得你啊!”

光明望着她那远去的倩影,心想,他们二人的关系反正是举校皆知的,不如就趁早结婚吧。他的骨子里有一种惰性——懒,懒得恋爱,也懒得分手;将来自然如此,结了婚就那样了呗,懒得为结婚费事,也懒得为离婚劳神。但这些都是题外话,作为男人,哪个不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女人?身体的渴望就是他对俗世生活的全部渴望,而精神上的追求,他确信那与任何旁人都无关。洪梅虽然爱吃醋撒泼,可也真是死心塌地跟着他的,他有什么理由把她推开呢?至于其他女人,他从来没有往深里想过,只是一种模模糊糊的印象而已,因为她们离他都太遥远了,最近的比如傲梅,可是她已经连个普通朋友也不是了……他曾经为此很绝望,可说实在的,本来也不存在什么希望嘛!他难过了一阵子,也就将那一切忘得干干净净了。现在他想的是,他需要结婚,而结婚的对象早就定好了,由不得他挑,也由不得他逃,迟早是结婚,那就早点结婚早点顺遂了内在的愿望吧。

他便向洪梅提出结婚的要求。洪梅娇嗔道:“要人家嫁给你,就这么简单一句话?那也太便宜你了吧?世界上哪有这么美的事啊?让我考虑考虑吧!”光明听出了她的话外音,她爱面子,想要一个轰轰烈烈的求婚仪式。于是他选了个月圆之夜,请她到海滨散步,然后请她去酒吧喝点小酒,再差人送来一大把红玫瑰,外加一枚镶着小钻的结婚戒指。众人瞪大了眼睛,鼓掌起哄,洪梅则因他们给予的荣耀而笑逐颜开。她这才觉得这婚结的算是够分量了,单她为打倒情敌就耗费了多少心血啊!她能不下定决心更加努力地捍卫她的婚姻吗?

婚后,他们住进了一套两居室,过了一段如胶似漆的甜蜜日子。不料,几个月后,这种好日子也过腻味儿了。光明向来我行我素,除了手头的工作,就是读读他的报纸书籍,再不就是看看电视上上网,从不喜欢在家务上搭把手。洪梅承担得久了,觉得不公平,总使唤他帮忙,派他干这干那,他不情愿做,两人便少不了吵嘴、怄气。洪梅总数落他,不懂得怜惜老婆,把她娶进门就当保姆用;光明则反唇相讥,没人叫她非得干那些琐事,爱干不干的,又没人逼她。洪梅那个心碎呀,真想甩手不干了,可是过不了几天,到处又脏又乱,她实在看不下去,又边抱怨边收拾了。他们俩的交往模式就这德性,共同话题没有,谈起家务事就犯冲,于是一个悠然地过着自个儿的自在生活,不问不吭声;一个闷闷不乐地做着家务兼抱怨、唠叨。

这就是婚姻生活吗?这样的婚姻不是生生给自己套上了一把枷锁吗?洪梅总在想,她连她母亲洪太太那样的生活都没过上呢。在洪先生眼中,洪太太好歹是家庭的精神支柱呀,他不得不处处奉承她,叫她在家里做家务也做得心甘情愿。可是她洪梅呢,下了班还得累死累活地伺候老公,他非但不闻不问,并且还认为是她自讨苦吃。他要购什么书买什么家私,自个儿莫名其妙就带回来了,惹得她一次又一次大动肝火。跟他说买东西要事先商量,钱要一起经营,他却不以为然:他需要买什么,商不商量反正都得买;两人各持一张工资卡,难道还要把钱从一张卡转到另一张卡?钱叠加到一起会生钱,还是怎么的?这不是多此一举吗?洪梅说不动他,新婚之初那颗火热的心也就慢慢地冷却、麻木了。生活又回复到了无滋无味的状态中,每每四目相对,就各自避开,更不必提什么心灵的沟通了。

有一天夜里,洪梅突然被光明的呓语给吵醒了。他用愉悦的语调叫“惘市”,他班上一位女生的名字,往后絮絮叨叨不知说了些什么。洪梅认得那位女生,她家里有四个姐妹,她排行老三,本来想送人,又留了下来,因此命名为惘市,意为“凑合着养吧”。这个惘市长得苗条、标致,清澈的眼神透着自卑与孤独,真是个销魂的狐狸精呢。洪梅立即起了戒心,觉得光明之所以对她太过冷漠,就是因为有了竞争者的干扰。

但自从上次傲梅打来绝交电话之后,她其实心底多少有点愧疚,再也不敢谈到关于第三者的事。说实在,假如傲梅心里有鬼,她没必要反应那么极端,也许她猜得出那是洪梅在冒名顶替试探她,也许真没猜出来,不管怎样,她如果真心要插足,为什么不借此机会接招呢?如果那是光明,他们俩可以互诉心迹,正好情投意合,共谋未来;如果那是洪梅,她也可以摆明她的立场呀,反正他们俩还没结婚,她还有挤掉她的机会……可是,傲梅怒不可遏,当即断绝往来,那不正说明她压根儿没那种暧昧的想法吗?她性子刚烈,受辱不得,纵然光明苦苦哀求,她也不原谅他了。这点逻辑洪梅心里明白,说到底还是她自己想多了,但她不想再回头翻旧账,承认自己的不是。现在她要想的是,眼下倘若真有了个第三者,她该怎么办?

她思前想后,决定不当面质问光明了,就在学校办公室里用QQ问他昨夜梦中亲昵地叫惘市是什么意思。时值光明正在办公桌前与几位学生谈话,电脑屏幕上洪梅的QQ对话窗口正好打开着,学生们全看见了她的问话。光明倏地脸红到了脖子根,又不好当着学生们的面儿发作,只好草草结束谈话,把学生们打发回去了。

这一回他在自己的学生面前丢了丑,再也忍受不了了。他噼里啪啦地打了一大段汉字,口不择言地怒斥她“神经过敏”,“多疑症”,“不可理喻”……他甚至讥讽她半夜不睡专门等着抓他的把柄,很好,总算被她逮着了,恐怕还有录音吧,还有比这种证据更有说服力的吗?潜意识可不是他自己控制得了的啊,它既然要泄露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秘密,那就只好由她处置了,爱咋办咋办吧……诸如此类。

洪梅见他反应过激,自知理亏,也就闭嘴了。此后,他们的交流越发地少了。原本两人还一同上菜市场买买菜,回来照着菜谱学做几道菜,现在也不做饭了,各人下了课到学校食堂吃饭。家里不生火之后,厨房里的家务就免去了,洪梅也图了个省事儿。家务少了,也不必再抱怨了,她这才觉得全方位地无聊了,内心的空虚像个张着血盆大口的黑色幽灵,一点一点地要将她吞噬。有时她真想离婚算了,可是离婚又能上哪儿去呢?又能找什么样的人结婚呢?她实在想不出来。自己一个人过呢?这在她看来是个疯狂的念头,更加不可思议。或许天下的老公都这样吧,只要他别到外面搞出个孩子来,就算阿弥陀佛了。

她心里想开了,便给自己寻找其他的出路。

作者原创,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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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明来自甘肃,中等个子,不胖不瘦,不美不丑,不会来事儿,话也不多,假如不对他特别留意的话,你见他一百面也不会留下什么印象,简直是最佳间谍人选。他出生于柴达木盆地西北缘的冷湖镇,一个盛极一时的石油基地。然而随着资源的枯竭,冷湖的命运是注定的,它如第二个楼兰日渐衰落,人们纷纷逃离,仅留下一处处断壁残垣,满目疮痍寸草不生,看上去荒凉凄惨。光明在三四岁时随父母兄长迁往甘肃,在一个偏僻的农村长大。

刘先生从油田到农田,向来只是埋头苦干,很少发言,家里大小事皆由刘太太掌管。刘太太虽不识几个字,却极有教育意识,对光明三兄弟严加管束,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地督促他们学习,让他们把学校发下来的课本全吃进肚里去。这三个儿子个个惧怕母亲,再加上所处的气候环境恶劣,穷山恶水刁民纵横,他们也都一心想要考到外地去。大哥刘光直和二哥刘光远相继考上了兰州大学。

美中不足的是,刘光直读的中文专业,却对中文不感兴趣,发现这一点后,他把许多文学读本扔在家里,全心全意地搞恋爱去了。刘太太因此和他大吵过几回,每回都以光直赌气不回家告终。刘光远读的财经专业,是刘太太的意思,她本以为这玩意儿热门,将来好赚足了银子,为全家奔小康做贡献。谁知,光远却喜欢读小说,武侠的言情的科幻的魔幻的,什么流行就读什么,却怎么也投入不到金钱的运作当中去。

刘太太于是发觉文学这东西很有害处,无论如何也不让光明触及了。然而,光明偏偏酷爱传统文学,把大哥光直扔在家里头的文选一篇篇读得烂熟于心,暗中渴望能上中文专业,未来或许可以当个作家。但是母命不可违,光明必须在理科中选择,他为了满足母亲的愿望,扼杀了自我的心声,横下心来选了数学,考到北京去了,这才成了洪梅的同校同级同学。

大三暑假那两个月,天气出奇地热,晴空下扑面而来的是阵阵热浪。但对许多大三生而言,这个暑假无疑是属于他们的最可宝贵的一个长假了。洪先生携第二任太太及正读初中的儿子洪明恩上北京旅游来了。

洪先生为人周到,一在学校边上的旅馆落下脚来,马上将洪梅宿舍同学全请出来吃了顿饭,还给她们买了十几斤巨峰葡萄,让她们拿到各个女生寝室去分,很给洪梅长了一回脸,洪梅自然为父亲、继母和弟弟的到来感到欣喜。虽然平日里她并不刻意地讨好哪个同学,但借此机会显显自己拥有一个殷实、和睦的家庭——与部分家景不好的同学相比,这当然也算一项资本——说不定将预示着一个好的开端。洪先生续弦之后,小日子安稳了,原本还忧虑原配太太走了,商海沉浮少了条臂膀,不料自己竟没了她也行,几年下来生意更加顺风顺水,十月怀胎般的啤酒肚越发往前发展,如同胸前坠着个大包裹,走起路来有点后仰,摇摇晃晃的像个笨拙的唐老鸭;二任太太年纪本来就轻些,皮肤又保养得好,含蓄内敛,面带笑容,同学们都羡慕她有这样慈爱的双亲,称她父亲心宽体胖,宰相肚里能撑船,而称她继母温柔贤惠,难怪物色得到这样一位好靠山。洪梅听了心底受用,但王阿姨毕竟不是她的亲妈,她也就权当事实如此,模棱两可地应着,只是她叫妈叫不出口,阿姨又叫不得,于是跟王阿姨什么都不称呼,只用眼光交流着,或亲切地说上一两句话。

此后四五天,洪梅领着父母和弟弟转了天安门广场、故宫、圆明园、颐和园和北大清华,洪先生嫌走的路多吃不消,预备在旅馆歇一歇就打道回府。洪梅不答应,极力鼓动他们再上长城转一转。“是啊是啊,不到长城非好汉!来了北京,长城都没去爬一爬,不白来了嘛!”明恩也说。王阿姨向来不太言语,只在一旁陪笑着,她可以被视为一枚弃权票,从不提要求,但意见一出,又坚决拥护。洪先生打趣道:“瞧那些明星都爱搞什么‘长城之约’,要能上长城给我女儿撞上个如意郎君,别说爬到顶了,就是上下来回爬个十八趟,我穿着这么件‘大皮袄’,顶着这么个大太阳,也乐意得很!”

第二天气温高达四十二度,洪梅一家仍旧登八达岭长城去了。刚买了门票,上了头一个城楼,洪先生就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了。他不由分说地找了个城墙的豁口,把身子往里一塞,坐下了。王阿姨立即靠过去,给他递水,撑阳伞。明恩腿脚快,早往人群中一穿梭,直取好汉坡去了。洪梅热得涨红了脸,摘下鸭舌帽当扇子,眼睛却悄悄地瞟两下王阿姨,她似乎感觉得到这个体贴的小女人内心里的幸福,换作是她母亲在跟前,这种大热天出行她不一路抱怨遭罪才怪呢,父女俩不顺着她伺候着她一定没法收场。

洪梅心里浮起了洪太太的音容笑貌,便不自觉地拿着跟王阿姨比对,次数一多,也就不怎么伤感了。洪先生出门尽管甩着空手,只需带上他的“附属包裹”,零食和水都由娇小的王阿姨承担,洪梅瞧着她对父亲殷勤得无以复加,终于下了决心去帮她减负。她刚背上那只沉重的双肩背包,就听得不远处嚷嚷起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你说的是……你上当啦?”一个男生用蹩脚的英语说道。他身边站着三个与他年纪相仿的男生,一个比他矮,一个比他高,一个比他壮。这三人都长得比发言者有特点,全向前探着身子,恭恭敬敬地望向他们跟前的一个日本人。

这日本人一手拿着一大沓明信片,另一手比比划划,用更蹩脚的英语结结巴巴地解释着什么。那四个男生听得一头雾水,禁不住用普通话叽叽喳喳地交流起来。日本人似乎听得懂一二,又极力地摇头否定,嘴上重复着一两个别具一格的日式英文单词。

双方各说各的,声音吵架似的越来越大,沟通效果却一点也不见好转。五个男人围在一起,在烈日下垂着汗珠,就这样徒劳地分辩着,哪一方都想抽身走人,却又怕跨国伤了面子,显得素质低。

洪梅英语说得溜,也给日本留学生做过汉语家教,一眼就看出了个大概,于是上前用流利的英语对那位日本游客说道:“你是说,你来中国买了许多明信片,长城风景这一套最特别吧?你非常喜欢长城、喜欢中国,所到之处都会买当地的纪念卡片,寄给世界各地的朋友们?”

那位日本人频频点头,非常礼貌地向洪梅致意,又从背包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洪梅。洪梅一看,原来这日本人中文名叫丸山修,来北京游学,就住在洪梅学校的外国留学生公寓。洪梅说道:“真巧,我正是这个学校的学生!”那个刚才作发言代表的男生也叫起来:“我也是!”另外那三个男生则勾肩搭背,唱着反调:“我们不是!”

长城上有缘相遇,这三人因共住一所学校的缘故而互留了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丸山修结交了两个中国朋友,客客气气地摆摆手,离开了。洪梅低头看手上那张小纸片,“刘光明”这三个挺拔俊秀的楷体字被施了魔法似的吸住她的眼球,搅乱了她的思想。她盯着那名字看了好一会儿,仿佛中了邪,嘴里竟响亮地念道:“刘光明!”

那个叫做刘光明的男生本来已经与他的同学一道走远了,听见有人叫他,蓦然回头,见是刚认识的那女生,脸上一红,心跳紊乱了,又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搓着手,傻笑着,远远地望着洪梅。白花花的阳光在他那头茂盛的黑发上闪耀着,他鼻梁上架着一副褪了色的金框眼镜,使他的面孔反着光——他看得见洪梅痴迷的表情,洪梅却读不出他的心声。这多半有点不公平。

洪梅鬼使神差地凝望着他,有那几秒钟完全失神了,似乎他身上隐藏着什么秘密,得冥思苦想才能有所突破。他身边那三个朋友互相打闹着,鼓动他快回去问问什么事。洪梅见这情景,猛然清醒了许多,脸羞红了,尴尬地笑了笑,直摆手说“没事儿”。刘光明一行便继续登山去了。

洪先生和王阿姨退居幕后,一直暗中审视着这些年轻人之间的交往,一声不吭。洪梅回身找他们,洪先生开玩笑说:“你要是找个连话也讲不好的老外,我可闭门不见。”王阿姨嘴角一扬,朝老公使了个眼色,低声说:“你这是哪儿跟哪儿啊?”又一本正经地跟洪梅说道:“那个刚转身回头的小伙子是个实心眼的人……”这话刚出口,她却收住不讲了。

洪梅不答话,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忙着掏出相机拍拍这儿,照照那儿。约摸过了半小时,明恩满头大汗地找他们来了。他当了回好汉,下了好汉坡,而他们三人却老牛拉破车似的还在山腰上晃悠。洪先生汗流浃背,叫苦不迭;洪梅心里乱成了一团麻,要么漫无目的地东张西望,要么愣愣地发呆。王阿姨看在眼里,便劝说着大家一同下山去了。

第二天,洪先生领着太太儿子回家了。临走,他给洪梅留了一笔生活费,其他什么也没多说。王阿姨更是不说多余的一个字。洪梅心里有事,能免受干扰,倒也舒畅,一点留恋他们的意思也没有。

她从此犯上了失眠症。晚上精神抖擞,熬到大半夜也不能入睡。天热,该死的宿舍又西照,十来平的小屋子里摆着四张上下床铺,虽然有两三个同学假期外出了,却仍然给人一种狭小逼仄的感觉。她养成了每晚起夜四五次的习惯,有时去了顺便在卫生间里洗把脸,冲冲凉,于是越发地清醒了。白天她则昏昏欲睡,百无聊赖。这是多么令人讨厌生烦的日子!

可是,她究竟有什么可心烦的呢?她一点儿也记不起刘光明的长相,也并不想念他。她倒是记得那个日本味儿十足的丸山修,也记得刘光明那三个同学的调皮样儿。他们那种简单纯朴的表情,有点憨又有点蠢,直接表露,不加掩饰,一看就知道出产于偏僻山区,又没有受过大都市的洗礼,就连说两句英语也那么费劲。她明知自己不可能找个老外,彼此文化背景不同,沟通得再好,骨子里还是有差异的;她绝没有再见丸山修一面的渴望。另外,她也绝不会将刘光明那三个同学纳入考虑范围,他们那种乡下人的气质在她看来是完全拿不出手的。而刘光明呢?她努力地想去恢复她对他的第一印象,可是反复回忆,反复加工,耳边只是响着一句话:“他是个踏实可靠的人。”这个声音不知从何而来,常常朝她低语。除此之外,他还与她有着某种宿命论中的因缘——她有天晚上终于没白失眠:她找到了“刘光明”其人的“出处”!她的初恋男友刘之童分手前曾对她说“我情愿把光明给你,把黑暗留给自己”,奈何她情路曲折,经历得多了,记忆难免错综复杂,竟一时没把这条线索给想起来!

有了这个发现之后,刘光明的形象逐渐清晰起来了。他五官端正,身材适中,真诚厚道,稳重可靠。他虽来自边远地区,但上的也是这所大学;他穿着朴素,不乱挥霍,其实也是一种美德,哪像她父亲那么懂得锦衣玉食,结果还不是晚节不保……得了,也许天注定,就是他!

洪梅琢磨到这个份上,心里舒坦多了,睡眠也好转了。她不想跟室友们分享内心的秘密,只是闲来无事就召集她们聚在一起用扑克牌算婚姻卦。每个人都被算了一遍又一遍,算不满意了,就否决,继续下一轮,直到满意为止。洪梅自然也算着了自己满意的一卦,便相信自己的桃花运就在眼前,只要她伸一伸手,就牢牢在握了。

这个念头使她兴奋地跑到图书馆机房里,打开邮箱,去看看有没有刘光明的来信。令她失望的是,一天没有,两天没有,一连去看了三五天,都没有!她的信箱里空空如也,就连从前联系着的一些企图令她回心转意的过客,也没来一封信。每次上机两小时,她第一时间就是上网打开邮箱,见到“您有0封新邮件”的提示,就在椅子上枯坐,遐想,恨不得哭一场,公然地垂泪,像所有经典爱情片中的女主角那样,因为暗恋而香消玉殒或因为失恋而肝肠寸断的样子。她心里万分惆怅万分落寞,把自己看作一只被世界遗弃的可怜的小小鸟,被一阵自作多情的旋风从火焰山上直刮往雪国冰川。她心里纠结得慌,却又不明白确切的原因。

难道她真爱上了他?要不然她为什么这样一天天地等他的音讯?不不,她跟自己说,只是无聊而已,坐在机房里好歹有个空调,就算是花点钱买个凉爽的环境消暑吧。她心里明白得很,情场如战场,谁先投入感情或谁投入得更多,谁就是输家。她在别的方面或许可以落后,但在感情上她是绝不允许自己打败仗的。

然而,尽管有这么一个恰当的说辞,洪梅还是度日如年,悲悲戚戚地熬过了一整周,一颗水灵灵的心经历了无尽的折磨:等待,期盼,焦急,忧虑,失望,悲伤,痛苦,甚至是无端的怨恨……有时她也搞不清楚这一腔感情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它针对的对象究竟是不是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刘光明,但很显然,她在不知不觉中还是将刘光明当作一粒爱情的种子,埋入了心田,一点一点地哺育它,直到对它的感情日渐复杂起来。可怕的是,这似乎是个无底的陷阱,她的理智慢慢占了上风,奋力要将自己从深渊中拉出来。她正想收回她所有的情感,撤回到原先的平常心中,却不料竟在计划中的最后一次排队上机时遇见了他!

那天下午,洪梅穿上自己最喜欢的小碎花浅绿色连衣裙,烫了头时尚的卷发,脸上画了淡妆,反复练习了几次甜美的微笑模样,然后碰最后的运气去了。她做事情从来干脆利索,有始有终。这一回如果再没有任何收获,那就叫那可恶的刘光明从她的视野里消失吧,她绝不惋惜。她咬牙这么一想,一股决绝的气概上来,心里痛快多了。她哪里料得到,她排队刷卡时,刘光明正排在她后面,轻声叫道:“嗨,是你?”

洪梅回身惊讶地望着他,那种痴迷的神情再次无遮无拦地暴露在刘光明眼前。这一次,她不是在思索着刘光明身上的秘密,而是在思索着命运的神奇。光明被她这一望,神志恍惚了,脸红得发烧,忙低了头,摆摆手,跟她分开了。

他们选了不同角落的电脑上网。洪梅照旧先打开邮箱,这一回她不再在乎没有新邮件了。她果断地写起新邮件来。她向刘光明问好,简单地问了一句这一周过得如何。就在她点“发送”按钮的同时,她收到了刘光明的邮件。刘光明写的竟然也是这句话,一字不差!洪梅的心怦怦跳了起来,她百分之百地肯定,这就是天意,月下老人若要牵线搭桥,就由不得你逃避或抗拒了。

光明可是头一回令漂亮女孩子这么中意,女孩流露出来的那种望见白马王子而失了神智的眼神,多么不可思议!只望一眼,即便心底埋藏着最后一道防线也会垮掉,只觉得自己灵魂出了壳,肉体变得酥软,不受控制了。这是任何情感受过启蒙的男性的本能。在长城上回望她时,他感到一万个意外,仿佛看见天上正在掉馅饼,他揉着双眼就是不敢相信。过去的一周里他陪着三个从老家来的铁哥儿们四处闲逛,差不多把洪梅忘在一边了。他的思维习惯是,漂亮女孩怎么看得上他?既然没什么发展的可能,何必浪费感情?他也是个相当理性的人,虽然喜欢读文学名著,可并不意味着他就向往那种缠缠绵绵、掏心掏肺的爱情。他善于顺从自己的喜好,去评估一件事值不值得放在心上,值不值得去深究。要说顺从别人的意志,这人除了他母亲,绝不会再有第二个。而他已经插上翅膀飞走了,刘太太对他管理不着,他事实上已经完全成了自己的主人。他对自己说,只做实用的事,便不会去做不实用的梦。但既然上机来了,他就随手带上那张写了洪梅邮件地址的纸片——毕竟作为男孩子,大方一点是必要的,发个邮件起个头,交没交上朋友,总不至于有什么损失。没想到,竟第二次望见这女孩对他那般着迷!他便相信缘分真给他送来了上好的礼物,他的内心狂喜得简直快要抑制不住了。他刚发了邮件,就收到了洪梅的回邮,就确定洪梅果真看重他,写的又与他的句子一样,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这两个由老天爷撮合到一起的人便一同沉浸到温柔乡中,两人你一封我一封地写信交流着,竟忘了互报QQ号码——在QQ上聊天不是更便捷么!有时网页刷新太慢,两人都等得心焦,就借着这个空隙舒缓一下神经,好让自己接受这突然降临的另一半。

一眨眼,图书馆就要闭馆了,洪梅暗暗渴望刘光明约她一起吃晚饭。然而光明就是不懂得趁热打铁这一招,只写了“再见,回头聊”,就打算告别了。洪梅心里来气,手指不听使唤地邀了他一同去吃饭。她的用意其实是想让光明自省,作为男孩子,不该主动大方点么?果然,光明立刻回复“那我请你吧”。

光明请洪梅去吃了西北餐厅的特色菜大盘鸡,两人说说笑笑,兴奋地吃了一两个小时。光明生来木讷,不知道如何殷勤地服务女孩子,洪梅起先心里怨气淤积,恨不得他能立刻开化,但她看得出来,自己不亲自对他加以调教是没希望了,又一想,他是生手,正说明他纯洁;如果找个别人调教好的,也就意味着二手货了。她脑筋一转,就乐意地暗示他该在哪些细节上令她满意。光明自然是很配合的,他很快就明白了,他该为她倒茶,夹菜,递纸巾,出门之前跑去前台结账,出了门帮她提着书包。

晚上两人都没事儿,就一直在校园里兜圈子。可以聊的初步话题聊完了,两人就不说话了,只是一路互相陪伴着散步。天黑下来之后,一排排桔色的灯沿路亮过去,浪漫的情怀隐隐作怪起来。洪梅心下想着光明来拉她的手,可是光明就是憨得可以,像个提行李的旅店员工一样,只顾着专心地帮她拎包。走过了几处极佳的角落,别无他人,凉风习习地吹,夜色静悄悄的,两人紧挨着慢腾腾地踱着碎步,可光明就是不懂得给人家一点温存。洪梅终于熬不住了,借着把书包拿回来之机,轻轻地碰了下光明的手,两只手便紧紧地握住了。

往后几天,洪梅和光明形影不离,虽然没有正式求证双方是恋爱关系,但事实上这种关系就在头一回拉手那会儿已经确立了。洪梅如法炮制,引导着光明和她一步步地亲密起来,从拉手到拥抱,从拥抱到接吻,过了一个月,又有了根本性的进展:他们俩去了北京郊区的雾灵山旅行,在山脚下的农家小院住了一晚,于是真真正正地告别了各自的童贞时代。这一举动在洪梅看来,无异于两人举行了婚礼。原本她想往后推迟,可是她又想,光明既是天赐的,就得抓住他,紧紧地,确保万无一失。她这一献身,犹如把自己多年珍藏着的唯一的传家宝奉给了光明,光明是个讲道德的传统之人,一定为她的人生负责的。

然而,说实在的,洪梅并没有在这一系列下意识的交往中获得多大的感动与激情,因为光明的确不是谈恋爱的人才,做什么男女之事都是犹豫的,保守的,不彻底的。洪梅有时真想好好地把他开发出来,像她从前接触过的那个刘钰那样,如同一匹热血沸腾的狼。可是刘光明偏不是这号人,他尝到了甜头,就知足了。

暑假刚结束,他们俩就已然成了“老夫老妻”,洪梅事事发号施令,光明处处依着她,有求必应,无求就准无风无浪。还没来个昏天黑地的热恋呢,两颗心就已经熄火了。洪梅心里失望,却又没理由抱怨。光明已经对她百依百顺了,难道还能要他怎么样?她跟自己说,也许这就是他爱一个人的方式吧。

作者原创,谢谢阅读!

3

洪梅北上入学那年,秋天来得早,九月刚过,风就凉了,不多日,校园里的银杏叶由绿转黄,梧桐叶跟着飘零了。宿舍窗外恰对着一条笔直的水泥路,路很宽,两旁种着高大的银杏树。洪梅没事就在这条路上徘徊,如同田野里拾稻穗的小女孩,入神地凝望着满树金黄,时不时俯身挑挑拣拣,盼着找出那片完美无瑕的落叶来。可是比来比去,捡起丢下,往往没个结论。一些在校园里混成了油条的男学长从她身旁路过,几步一回头,有的还嘬起嘴来吹口哨,极力想引她注目。她对这些轻佻的男生十分反感,从来不曾望过他们一眼。

不过,捡银杏叶的举动还是给她带来了艳遇。有一天傍晚,洪梅下了课回宿舍去,见楼下那条银杏道变了样儿:每棵树都甩光了叶子,白花花的枝条在风中摇曳着,几个鸟巢被高高地擎在空中,显得孤零零的,铺了一地的落叶被扫成了一堆又一堆,全然没了光彩,宛如一群翩翩起舞的蝴蝶,恍然一梦,化作待清理的垃圾了。她有点触景生情,联想自己身处新环境,老师同学还不熟,不知未来何去何从,就又想起了一年多前下葬的母亲。每当想起洪太太,她就站在现实的洪流之中——她用力地告诫自己,要坚强,要擦亮双眼,要有的放矢。

就在她驻足冥想的片刻,吱的一声,金属摩擦发出的尖叫把她吓了一跳。她条件反射般地扭过头去,一脸惊讶与茫然……原来,有个骑自行车的男生突然在她身旁急刹车,两条长腿支在地上,正抿嘴冲着她笑,老熟人似的望着她。

她连忙低下头去,脸变得红润了。

那男生不慌不忙地卸下背上的书包,抽出一本薄薄的书来,递到她眼皮底下,示意她接过去。

她抬起头来,羞红了脸,拿清澈的眼神望着他,并不回应他的要求。虽然经历了丧母之痛,她的傲气被抹杀了大半,但她绝不叫内心的尊贵有损半分。更何况,在不相识的男生面前,多一分矜持多一点胜算。我们知道,她在小学已经上过这一课了。

那男生有点不好意思了,缩回递书的手,将书托在胸前,用清脆响亮的声音自我介绍道:“我叫刘之童,咱们一个系,我比你大一级。我是成都的,改天请你吃火锅吧……”

洪梅静静地望着他,倾听着,不言语,仿佛要透过他那音乐般的声音识别他的心灵编码。

他见洪梅不搭话,有些意外,赶紧换了话题,说:“那天迎新,我见到你了,你叫洪梅吧。可惜我那天有事,没帮得上忙,很抱歉。你喜欢银杏叶,我也挺喜欢的,去年和今年各收集了一些,你想看看吗?”

他又把那本书递了过去。

洪梅这才看清了那书上印着“现代诗歌欣赏与创作”几个大字。她礼貌地接过书来,向刘之童点头致意。刘之童心想大功告成,要谢的反而是他,兴奋得语无伦次,赶紧道了别走了。

这个刘之童,长得又高又帅,挺入洪梅法眼。她坐在宿舍里将他猜测了一番,才翻开了那本谈诗的书。书里零零星星夹了些银杏叶,枯萎得厉害的是去年的,一片片无精打采,好像是些平面的木乃伊;另一些尚有水分的是今年的,同样被压得平平整整,但好歹还透着点生命的余辉。看来,失去了营养供给的叶子,越收藏越残废,假如趁早把它们丢进土壤里,还能做点肥料,储着惜着倒成了生命无常的见证了。

洪梅把那些叶子夹回了书中,仿佛把一具具尸体送回到棺材里,不禁愣了会儿神,才想起该浏览一下这本书的内容,免得刘之童问起。他既然用的是这本书,而不是另一本,就说明他别有用意。但是她刚看了两页,就怎么也读不下去了。古代那些诗,她读读还可以,总要应考,不背也不行;至于现代诗,她实在提不起兴趣来,尤其是那些恣意想像的诗句,她看了简直要作呕。现在班上有个男生偶尔写点堆满了词藻的散文诗,从头到尾虚无缥缈,不知所云,还拿到班上去传阅,洪梅只读了一个开头,便觉得胃疼。有个教授曾在课堂上动情地朗诵,“风与雨在海洋里,野鹿死在我心里。看,秋梦展翼去了,空存这委靡之魂”,她听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后来一见到那个浑圆矮胖的现代诗专家,就慌张起来,连忙退往后排,恨不能把自己藏起来。

假如刘之童的职业梦想就是作诗的话,那么他就是个再伟大的诗人,她也陪伴不起。不出三个月,洪梅就印证了这一点。刘之童潮水一般涌入她的眼帘,又潮水一般迅速退去。他三岁背三字经,四岁背唐诗,五岁背宋词,七八岁就背下了许多现代诗。父母虽一介平民,在当地小学教书,但教育意识却出奇地强烈。他们对诗并无特别的感情,只是信奉早教那一套,因此从儿子呱呱坠地起,就紧着时间督促他背书,至于背完就能写,他们倒不敢指望,但总相信付出就有回报的道理。刘之童又从小背得溜,人人赞不绝口,他也就对自己爱诗且有作诗天分深信不疑。要是没了诗,他的生活就虚空了,人们该从哪个角度来认识他呢?他还是他本人吗?不,他将失去他的招牌他的存在感。如同那些以各类艺术特长立足于同龄人之间,甚至以此鹤立鸡群的同学,难道他们有朝一日敢把证明自己身份的武器丢开,把它踩烂,再用另一种方式去重塑自己?不,除非走投无路。不过,刘之童是个乐天派,又一直活在掌声之中,假如没有第一只黑天鹅出现,他对世上只有白天鹅的信念是毫不动摇的。如今他正站在试飞的舞台上,信心满满,一面读诗,一面写诗,还煞费苦心地为洪梅创作了一首又一首,可是洪梅没有一句看得懂的。那些诗的用词,浪漫,夸张,诡异,或许是随心所欲,因为词与词连缀成句后,超越了语法规范,大大挑战了洪梅的理解力。洪梅起初深受这预备诗人的爱情打动,想逼着自己去学点诗,哪怕只是鉴赏,但终究坚持不下去,就只好跟刘之童分道扬镳了。

其实,刘之童倒是个明理之人,他并不要求洪梅一定要研究诗,只要她能在一旁支持他就行了。他俩又同乡,颇有共同语言,生活习惯大同小异,而他又是个典型的四川男人,体贴入微,甘愿为女人所驱使。但是洪梅对婚姻的要求远比这高,至于谈谈而已,恋爱对象未必是结婚对象,这一点她是不赞成的。她怕浪费时间,错过韶光年华。所以,她讲究效率,希望快点给自己一个“成”或“不成”的答复。

有一天,她听说网上有种“作诗机”,只需按要求输入几个词,软件就能自动帮你完成一首诗。洪梅就拿这种机器诞下的一首诗去请教刘之童,刘之童不明就里,欣喜若狂,竟把这诗的“作者”当成他所崇拜的偶像。洪梅的心便冷却了,当机立断提了分手。刘之童恋恋不舍,如同画家失去了千年一遇的女模特儿,悲戚之极给了她一句慷慨赠言:“我情愿把光明给你,把黑暗留给自己!”洪梅觉得受之有愧,哪料得他竟一语道破天机。再怎么说,刘之童是她用心付出感情的头一个男生(或许也是最后一个),分手虽是她提的,她心里也万分难过。她便把这句话牢牢刻在了心底。

往后,洪梅觉得有必要排除所有中文专业的男生,她坚决拒绝他们身上那股酸文假醋味儿。她将目标对准理工科,本硕博均可,贫富不论,高矮不限,当然各方面条件越好越好。头一年里,班上流传着一句话,“肥水不流外人田”,文科系女多男少,但漂亮女生总该由自己人占了吧,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许多男生追一个不成换一个追,动作快且不吃香的男生,甚至能把全班女生都追个遍。洪梅相貌出众,收到的求爱信息分外多些。不过,她一一谢绝了。凡婉拒不奏效的,她就直截了当地刺破他们的肥皂泡。男生之间消息灵通着呢,刘之童刚从她心上撤退不久,大家也都对她敬而远之了。女生中间总有些眼光实在的,与同班男生凑成了对儿,又从男友那里听来了对她不利的评论,想着自己牵手的正是被她淘汰下来的次等货,难免有种低人一等的自卑感,多半都对她起了偏见乃至敌意。

不过,洪梅并不太在意,她认为女性知己再多,也不及一个恰当的男友来得重要。她从没想过要在同性友谊方面创收,只是出于互帮互助的需要,在宿舍里不定期地表现得特别大方(她父亲与继母每个月都会给她寄一纸箱家乡的牛肉干或辣豆干之类的四川特产来,她有时刻意地藏着吃,有时则敞在桌面上,由大伙儿任意享用,怎么做全凭当时心情),定期地助人为乐(她养成了从不翘课并一字不落地抄下各科讲义的习惯,每到期末就将笔记借给大伙儿复印,考前两周与大伙儿一同熬夜背诵,共渡难关),所以室友们对她还是友好的。

室友中有个老北京,下了第一场雪后,约了七个她从前的高中男同学来与她们宿舍“七仙女”(她们自称的)联谊,洪梅便又有了第二桩艳遇。这个男生名叫徐方波,父母均为大学教授,读的北科大机械自动化专业,个子不高,胖乎乎的,一头乌黑卷发与他的圆脸蛋配在一起,看上去像个滑稽可笑的驯兽师。不过,他不是滑稽,而是幽默。他志在必得,行事果断,刚见上面就当众约洪梅下周末上北海划船去。洪梅推脱有事,待他换过了几个时间,才应承下来。

这一回她提高了效率,只见了十来次面就把徐方波的追求之路堵上了。说实在的,徐方波是个脑筋极灵活的京痞子,大串儿大串儿的北京土话从他嘴里奔涌而出,就像滔滔江河势不可挡,看上去有气场,听起来很可乐。如果洪梅听不懂了问他,每聊上五分钟问上十次八次的不稀奇,他都会屁颠儿屁颠儿地解说起来。他眼界开阔,什么材料都读,读过的古典名著甚至比洪梅还多;动手能力又强,什么东西坏了,他三下两下就给修好了。总的来说,实干家一个。然而,他纵然有一千个优点,也抵消不了他那张损嘴时不时要犯的错误。

这个徐方波口才太好,包括讽刺他人的能耐。或许老北京人都有这种损人的天赋,以把人损得体无完肤为乐,而被损者则以还嘴为乐,双方你来我往斗起嘴来,其乐无穷。但洪梅适应不了这种逻辑,欣赏不来他对她句句鸡蛋里挑骨头的幽默感。她尝试了几次去“镇压”他的口舌,他一反省就深表歉意,决定悔过自新,可是下一回老毛病又犯。他照样口若悬河,说不尽兴不罢休,怎么也放不下他那挑刺儿的绝活儿。洪梅自知对他缺乏影响力,便毫不犹豫地终结了这段往来。

跟徐方波拉倒,洪梅一点也不难过,反倒觉得一身轻松。她不是感受不到徐方波实实在在的优势对她的吸引力,而是因为她的潜意识里有种强烈的意志在左右她这么抉择。

接下来,洪梅又相继与本校或兄弟学校的几个男生交往过,但时间都不长。他们的面孔,洪梅倒是不在乎的,只要不丑就行;他们的综合素质,正是洪梅研究的重点,她用她所能想出来的一切办法去考察这一点。有的男生没头没脑,连自己的前途都未盘算过;有的男生大男子主义,事事以自己的意见为主;有的男生心胸狭窄,大小花销都要AA制;有的男生软弱无能,动不动惊慌失措;有的男生总想着身体的接触,从不想着灵魂的交流……一样又一样性格的缺陷人性的弊端,摆在洪梅面前,就像满手花花绿绿的扑克牌,却没有一张派得上用场。她并非试图寻求某个完美的形象,而是坚决找到那个可以塑造的对象。然而,很遗憾,他们总给她一种“朽木不可雕”的感觉,总是叫她一次次地拿希望换失望。

做了许多无用功之后,她突然发现,她读大三了,她所剩下的宝贵时光不多了。如果她在这两年内,精确地说,一年半内(因为大四寒假之前就该决定自己的方向了),还没有将男友确定下来,毕业后可往哪里去?考研她没兴趣,留京工作一年比一年难,到外地去,那么多城市怎么选?而回老家,她绝不能接受,毕竟家里不是她母亲坐镇了,而是她的继母;继母待她再好,还是继母。

后来,她听说到某个高校论坛上“征友”,准定大丰收,便小心翼翼地拟了一篇巧妙的说辞,附上几张自己最得意的照片,上传了。果然,刚发完不到十分钟,她的电子邮箱就爆满了(那时候邮箱空间只有几兆)。她一整天坐在微机房里目不暇接地收信、读信、回信、删信,信件还是源源不断地涌进来,简直扑天盖地,如雁群过境。她全神贯注,神经紧绷,收呀,读呀,回呀,删呀……一连三天,她累得眼睛快花了,身体快虚脱了,可是,她突然间单枪匹马面对这黑压压的罗马军团,即使身为受过专门训练的指挥官,头一回上战场就得应付这海量的部众,也免不了乱了阵脚,管理不周。她害怕错过了合适人选,一封封仔仔细细地读,并且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的照片看。凡是她觉得符合标准的,就给予几句答复,凡是她觉得没门的,就当即删掉。可是,她忘了对这些筛选下来的信件做个登记表,哪些人是头一次来信,哪些人是被删除了再次来信,哪些人是她答复了所以再次来信,她都对谁说过了什么,谁又回复了她什么,谁又对应了什么基本信息,她自己也迷惑了。那时候,电子邮箱功能有限,虽给了她一个好渠道,却把她搞到了崩溃的边缘。四五天后,那些应征者无一例外地被她得罪光了,再没有人给她写信。她由极度亢奋与疲劳,一下子转为极度悲观与绝望,于是三下五除二将所有信件清空了。

不料,一周后,她收到了三封奇特的信。

一封自称“垂垂老矣”,似乎已近风烛残年。他祖籍安徽,拥有美国绿卡,无奈原配夫人逝于海外,悲痛不已,于是携子归国。现任教于某高校,儿子随他在附近学校就读。

一封自称“尼采随从”,感慨世事无常,欲抓住生命中最宝贵的一分一秒。他毕业于西安某高校,在京工作,刚从国外出差回来,就在洪梅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敬请斟酌,恭候约见。

一封自称“恐龙”,又特别定义为“丑人王”,只怕见光死。他毕业于北大计算机专业,在一家外企搞技术研发,收入颇高,有房有车,然而自卑淹没了他追女孩儿的勇气。

洪梅有了许多失败的经历,反而不再急于求成了。她打算从最不可能成的那人见起,好让自己心里抱有希望——假如背后还有垫底的,人自然就能放开一些。她先给“丑人王”留了宿舍电话,“丑人王”当天就给她打来了,两人聊了好长时间,倒聊得投缘。那人声音浑厚有磁性,听起来蛮悦耳的。当晚洪梅恰好去北大旁听,他就住在那附近,于是两人约好晚上九点半在北大东门见面。孰料,洪梅左等右等,过了一个小时,那人还未出现。她穿了一条撒了银粉的绣花亚麻长裙,在秋风中瑟瑟发抖,一忍再忍,最终全身都快冻僵了,只恨不能从地上抓条裹尸布将自己卷起来。她怀着前所未有的屈辱和愤懑,追上了开往她的学校的末班车,在车上禁不住湿了眼。她这才想起上个秋天,她们宿舍曾和清华一个男生宿舍联谊,约好一同上圆明园秋游,那群男生竟然在会面地点躲了起来,等把她们七个女孩的相貌一一研究、鉴赏透了之后才现身。她们给那男生宿舍拨了许多通电话,无人接听,又见得一行七人突然幽灵般冒出来,才识破了内情,于是愤然离去……这些人!肤浅的无耻的视觉动物!连最起码的以礼待人的德行也没有!洪梅暗骂着,一颗心都快窒息了。

回到宿舍,“丑人王”来电话了,一万个道歉洪梅也不愿意原谅他了。他辩解有事爽约,但谁知道呢?当初那帮清华男生也有无数个理由证明自己无辜。

洪梅给自己的低落情绪放了数天假,才和下一个候选人约见。次可能成的,她认为是“垂垂老矣”。她倒不全然否定老夫少妻,她设想的是,假如对方事业有成,一切奋斗停当了,你投靠过去,除了享受还是享受,无忧无虑,甚至连生孩子的责任也免了,那不是捡了个大便宜?所谓“一树梨花压海棠”,她心上浮起苏东坡的诗来,眼前就现出了她继母年轻时的情景,禁不住嘴角一扬,乐了。

“垂垂老矣”约她在一家日本料理就餐。他慷慨解囊,破费了一桌好菜,请洪梅吃了个心满意足。可洪梅不知怎么的,就是不能发自内心地感激他,甚至要找个话题和他交谈都有困难。她始终不敢把眼睛朝他脸上瞅,她实在无法想像自己跟一个皮肤松弛、皱纹显赫、又矮又瘦的老男,手拉着手,贴一贴脸,还要接吻!

那老男四五十岁,身子板薄,才越发显老。他看起来温文尔雅,善良宽厚。他用慈爱的目光望着洪梅,欣赏一朵鲜花似的频频点头,不住地说“你的生活刚刚开始”,好像坐在面前的是他失而复得的女儿,而不是他要物色的用以替代亡妻的新欢。他自说自话地讲起,他喜欢逛街购物,喜欢买菜做饭,喜欢和大街小巷的小贩们讨价还价……讨价还价,也是种生活的乐趣,不是吗?他问。

不!绝不!看谁去讨价还价了。女人讨价还价,比如洪太太和她,那是一种会持家的表现,可是男人讨价还价,就赤裸裸地表明他斤斤计较的本性了。纠缠于生活琐事又小肚鸡肠,过起日子来,处处紧巴巴的,当然目前这顿饭除外,可怎么拿得出手?她前面交往过一个男生,牙膏挤不出来了,他拿截钢尺一寸寸地抹过去,把整条牙膏管儿刮得纸一般薄,直把里头最后一丁点儿膏脂给追出来。她见了就来气!洪太太是个舍得消费的人,拿一个月工资买条毛背心都下得了手,哪至于在这些生活细节上抠门?洪梅也不是盏省油的灯,挥金如土她还不敢想,但体面的优裕的生活她还是要的。她嘴上没有应答,心里却一环扣一环,立即推断这个老男太不合适。

这一次相亲又告失败,但洪梅心里快活了许多。她又受到了青睐,情绪再度高涨起来。第二天晚上,“尼采随从”加班回来,路过学校门口,他俩就在围墙外那排老槐树下见面了。

这个男人比她大三四岁的样子,身材高大,体魄强健,五官又生得有棱有角,看上去魅力十足。他那深沉的目光执着地望着洪梅的眼睛,好似一股暖流不顾一切地要往她的心灵里去。她的每个毛孔都感受到了这份深情,一身便都软化了。聊不过三五分钟,他就在夜色中将洪梅紧拥在怀里,拿脸贴着她的长发,仿佛苦等了十八年的王宝钏终于盼回了至爱。洪梅从未被一个男人这么大胆、热情地搂抱,心怦怦直跳,理智早吓晕过去了。她由着他拥吻,一层深似一层地吻。

时光悄悄地流走了,校门不知什么时候关上了,他俩仍像两尊相拥而立的塑像,抱在一起热烈地贪婪地接吻,仿佛天地间什么都不存在了,只剩下两条舌头拼命要融为一体的欲望。

两人终于吻够了,却发现洪梅无处可归了。“尼采随从”便邀请她一同回他的住所,并保证只做她愿意做的事,绝不对她有所强求。洪梅这才恢复了点理智,稍稍有了些清醒,一面回想起方才烈火干柴的激情,一面回想起一向遵循的谈情说爱的原则。这下可怎么办?她既没有找保安敲门回宿舍的勇气,又没有跟这个刚认识的男子回去的勇气。是的,宿舍里的女生比她要开放得多,她们闭了灯凑在一起看所谓的性教育视频,她们跟男友开房,假期悄悄地蜗居在男友宿舍里,她们兴高采烈地谈着那些爽歪歪的事情,而把洪梅的保守视为笑柄,有些外语专业的女生外语片看多了相当前卫,甚至在网上公然叫卖自己包月价位几何……可是这一切全是别人的生活,不是她洪梅计划中的项目。她只想把自己的身体和灵魂给自己的丈夫,哪怕婚前预支,也是不允许的。男人得到了就腻烦了,何况这个陌生人是她要找的另一半吗?她绝不会为了一时欢乐而毁了自己一生的幸福。

犹豫了半晌,“尼采随从”替她做了决定,牵着她的手走着回去了。他住在一个老旧的小区里,租的只是一套房里的一间。他急着去洗澡,洪梅便在他的小单间里看他出差到非洲的相册。他拍了许多非洲女人,黑黝黝的皮肤,肥大外翻的嘴唇,一个个袒胸露乳,有的正在劳作,有的正在休闲。其他的都是些女明星的明信片,多数是周迅的倩影。

他住的小房间实在小得压抑,除了一张旧书桌,就只搁得下一张窄窄的单人床。不过,那张书桌挺宽,靠墙一端摆着一列书,净是些深奥的哲学书,其中当然不乏尼采之作,另外还有一些五花八门的畅销书。洪梅坐在床上,手搁在桌上翻相册,然后翻书。她不喜欢晦涩难懂的伟大哲学,但好歹对爱智者有种由衷的敬意。抽一本,翻一翻,放回去;再抽一本……她得到的唯一有效的信息就是,他叫刘钰,他的名字写在某本书的扉页上。

刘钰换了一身干爽的睡衣紧挨着她坐下,轻声问她要不要洗澡。她摇摇头。他又打开相册,将一些非洲生活场景介绍了一番,然后谈起他喜欢的女明星。洪梅一言不发地听着,这些内容都不能引起她的兴趣。她满脑子想的是,她要在这里安然无恙地度过一夜。刘钰百般劝说她躺好睡下,她就是不肯就范。刘钰保证不碰她,她才和衣进了被窝。但刘钰脱了衣服也钻进来了。洪梅心上一紧,只能不停地祷告。幸好,刘钰守着信用,并不对她怎样,只是时不时伸过脸去吻吻她;她反正被他吻过了,也就不在乎让他多吻几下了。

两人一夜无眠。刘钰克制得难受,在她耳边低语:“你有过经验吗?”“什么经验?”洪梅回问。刘钰叹道:“你真是个好女孩,我会好好珍惜你的。”过不了一会儿,他又问:“我戴套套,可以吗?”洪梅不肯。“只是抚摸,好吗?”洪梅也不肯。刘钰软磨硬泡了一夜,竹篮打水一场空,天一亮,就送她回学校去了。

此后几天,刘钰每次下班都在校门口见洪梅,除了疯狂接吻,还带她去吃羊肉泡馍。然而,每次他约洪梅陪他回去,洪梅死活都不肯了。他口口声声地说“还像上次那样,什么也不做”,但是洪梅谨慎,害怕必有一失,坚决回绝。刘钰便在QQ上长篇累牍地劝说她,一个个小故事配着一个个大道理,但愿她能打开心门,迎他入住。他讲起他从前在西安与女友同居的往事,讲起他在情感上受过的创伤,讲起人生的变幻无常,讲起每个人该如何学会知足,学会行乐。但洪梅总有一套自己的人生哲学去抵挡他的重重攻势,他最终沮丧了,激情瓦解了,在QQ上给她写了份最后通牒似的留言:

人要么永不做梦,要么梦得有趣;要么永不清醒,要么清醒得有趣。

成为道德的行动本身不是道德的。使人们服从道德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奴性,虚荣,自私,阴郁的热情,听天由命或孤注一掷。服从道德,恰如服从一位君主,本身并无道德可言。

如果我们整天满耳朵都是别人对我们的议论,如果我们甚至去推测别人心里对于我们的想法,那么,即使最坚强的人也将不能幸免于难!因为其他人,只有在他们强于我们的情况下,才能容许我们在他们身边生活;如果我们超过了他们,如果我们哪怕仅仅是想要超过他们,他们就会不能容忍我们!总之,让我们以一种难得糊涂的精神和他们相处,对于他们关于我们的所有议论,赞扬,谴责,希望和期待都充耳不闻,连想也不去想。

纵使人生是一场悲剧,我们也要快乐地将它演完。

你说呢?

洪梅不知道这些话的出处(尼采作品的摘抄与拼凑,只有最后三个字是他自己的手笔),以为是刘钰的原创,反反复复将这些段落读了几十遍,上百遍,读得她泪眼模糊。她确信刘钰是个思想深邃的人,他的境界不一般,但她不确定他是不是可靠,更不确定他会不会和她结婚,而他的论调又悲观,口头上总挂着“无常”二字。说到底,除了他的吻技,洪梅实在想不出他的好处了。于是她狠一狠心,跟他一刀两断了。

一晃就到了大三下学期,两件事给了洪梅极大的震撼。一件是她目睹的,一件是她耳闻的。一天下了晚自习,她路过学校图书馆,竟然在图书馆侧门外,一条宽大的公路旁,撞见了一对男女学生在放纵地云雨。他们光着身子缠在一起,像两条交错盘绕的银蛇,在那一溜窄窄的路边草坪上激烈地翻滚,尽情地呻吟。几盏路灯将橘黄色的光投到他们身上,仿佛给他们盖上了一层轻柔的纱。学生们三三两两从这里路过,并不多看一眼,好像人家在吃饭睡觉,观望是不礼貌的行为。洪梅却一阵心惊肉跳,飞一样地跑回宿舍去了。紧接着,她听说有个大四学姐聪明漂亮,追求者如云,可是她挑花了眼,最终被一位从新疆来京的流浪歌手骗去了财色。曾经有个留学澳洲的男生千里迢迢地跑过来,给她送了999朵红玫瑰,她请全宿舍女生一起修修剪剪,用这些花来装饰每个女生的床;曾经有个钻石王老五开着辆保时捷接送她,递给她一串房子的钥匙,她一笑置之;曾经有个同校男生为她叠了1000只千纸鹤,她婉拒了,那男生痛哭,她举起那个装着他的心愿的透明印花玻璃瓶摔了个粉碎……然而,一物降一物!当那个流浪歌手楚楚可怜地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甘愿为他付出一切,与他同居,给他钱,两人生活了一段时间,那个流浪者借遍了她的同学好友的钱,不知所踪。

洪梅被这两则不搭杠的新闻吓了一跳,仿佛有人对她当头棒喝,逼迫她做出改变。我们便知道,她的命运就要为之转折了——

她马上就要遇上她愿意跟随一生的人,当然就是刘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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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天夜里,洪梅又把东北爱情想了个彻彻底底,不知不觉流了许多泪,湿了大半个枕头和一大片被子。第二天起床,她肿着两个大眼泡,决定不见光明了。反正那些细节都已经套出来了,再反复查考也没什么意思。她料定,他准天天背着她去和傲梅见面,不见才怪呢。但是她没有阻拦的办法,她不喜欢公然盯梢,也绝不想望见傲梅一眼。她只是暗地里诅咒她,但不是伤她性命的诅咒,只是漫无目的地咒她……具体要咒她怎么样,她也说不清楚。

这一整天,洪梅连宿舍楼都没下过,饭是室友帮她打上来的。她难得有一天将光明置之不理,悠闲地躺在床上用笔记本电脑看韩剧。光明怕是捡了个好时机,没心没肺的,竟然连个电话也没有。

洪梅心里有气,忍不住上QQ,将她从前的追求者一个个找出来,翻开一篇篇聊天记录,沉思起来。

说实在的,以洪梅的情场阅历,她作为风月高手,堪称“资深”。她生于盛产美女的四川某县城,天生丽质,又有个爱妆扮懂风情的妈妈步步引导,十一二岁就出落得亭亭玉立,横看竖看俨然是个美人胚子。自小学五年级起,五花八门的情书就如追逐鲜花的蜜蜂一般尾随着她。她起初觉得羞涩兼难为情,慢慢地就觉得无聊了,那些同龄人的表白大同小异,尽是些遮遮掩掩的好感宣传,看多了就没意思了。洪太太管得严,每发现人家奉上好意的纸片,都叫她付之一炬,她觉得好玩且痛快,就用这种法子判决情书,并且坚决不予回应。

不过,我们可不能因此误以为洪梅情感发育得晚。她原本对三两个长得清秀俊俏的男生颇有那么点向往,但洪太太一句肺腑之言打消了她所有的心绪。洪太太说:“在这个小县城选男友,亏得慌!”

洪梅小小年纪眼光就和洪太太一般犀利,一眼就能抓住事情的实质。她学习不那么用功,但握有一套应试技巧。别看她平时成绩不显赫,一到大考她在班上必居榜首。以她目前的优势去关注那些身后的男生,不是屈尊是什么?坐井观天,每望一次那片巴掌大的天,就得受点情绪干扰,跳出井去的可能性就要小一点。这么一来,洪梅以高傲的姿态登上了情场,如同一位斜挎宝剑的女侠,侧身睥睨,目空一切。内心的尊贵使她的眼神总透着一丝冷漠,衬得她又纯洁又清高,简直神圣不可侵犯。男生们便知难而退,敬而远之,逐一灰了心丧了志。洪梅则学到了重要一招:你越轻视他,你就越强大。

洪梅在市区念的重点中学,住学校宿舍,逢周末回趟家。她的学习还像从前那样平时松考前紧,反正都是那一套临时抱佛脚的老把戏。她的确聪明过人,总能察觉到出题人的意图,不论题目多怪,她总能迎合到位,因此长期立于不败之地,同学们不仅把她评为“班花”,还把她称作“考霸”。她的情书越发多了,同班的,同年级的,同校的,甚至兄弟学校的,时不时有男生给她带来点精神娱乐。她正处于叛逆期,见到父母的身影就躲避,听到父母的训导就反感,如今收收情书,与几个女生私下里调侃,何乐而不为?偶尔,她出于克制不住的好奇心也会回复一两封,先给对方一个惊喜,让他燃起希望,再把他的胃口吊起来,不予理睬,然后她满足于欣赏那个可怜的少年如何死缠烂打,进而由爱生恨,最终拂袖而去的全过程。这期间她又学到了重要一课——关于男生情感“从无到有—从有到无”的规律:那是一条美丽的抛物线,犹如点亮一枝蜡烛,火光闪现,越烧越旺,亮到极致,便走向虚弱,最终燃尽。

当然,洪梅也并不是百分之百能够抵制诱惑的。倘若她真的对任何男生都不为所动,那我们一定要怀疑她是不是正常的青春少女了。事实上,她有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要担心:这些对她有意向的人,他们将会有什么前途呢?军官和警察,她喜欢他们举枪时的震慑力,可不喜欢他们那个唯命是从的灵魂;企业家和官老爷,她喜欢他们数钱数到手软的富贵相,可不喜欢他们那副张口就谈交易的嘴脸;各路需要抛头露面的明星和媒体人,她喜欢他们那张干净驯服的小白脸,可又不喜欢他们东奔西跑飘浮不定的生活方式;还有各门各类的医生,她喜欢他们救死扶伤的精神,却又害怕他们那种枯燥无聊的工作……没办法,她这年纪上所能理解的就这么多,剩下一个门类就是她自以为熟悉的教育从业者了,上好就找个有望在学术界出人头地的青年才俊,次好就找个普通教师,重点大学的想必好,一般大学的也凑合,反正旱涝保收,干得好是个科学家,干不好也是个教授,社会地位高,总错不了。这些念头源于洪太太对她千百遍的说教,她一直不爱听,但听得多了也就不知不觉地成了她自己的倾向了。所以,问题接踵而至:既然预言不了这些目前考得好的男生的未来,又怎么选择呢?

经过一段时间的琢磨,她有时也心烦意乱,甚至想回家后跟洪太太请教点意见,但她又升起了一种强烈的独立自主的愿望,恨不能堵上洪太太的嘴,叫她过问不得。她已经从洪太太身上继承了许多信条,比如用心要专,永远不要给对方留有把柄,要犯错也是对方错,那样你才能据理力争;又比如眼睛要尖,一旦跟错了男人,女人这一生就毁了;再比如世界怎么变,中国男人变不了:他们自己再风流,心底也有个处女情结……诸如此类,她发自内心地认同,因为洪太太一些女同事就惨遭婚变,而那变故又像传染病一样,你知道了一桩就会知道下一桩,下一桩又勾出另一桩,牵连下去,以至无穷。亲戚邻居里头也不少见,报纸上还经常听说,电视里更是不变不收场。“婚姻决定女人的命运。”洪太太这话像五指山一样压住她,让她不敢轻举妄动。最后,她就以称兄道妹的方式与三四个她比较看好的男生走得挺近,偶尔拿些暧昧言语逗逗乐子,既不表态,也不疏远,就算他们作候选人吧,权当未来的备胎。

然而,姜毕竟是老的辣。洪太太无缘无故就看穿了洪梅的新作风,执意到洪梅学校附近租个房子,照顾她起居与学习。洪梅抵死不从,但洪太太所就职的那家老国企直亏损要裁员,她又犯了腰酸腿疼的毛病,洪先生时常出差,顾不了她,她一个人闷在家里也不是办法,于是办了内退,硬是在学校边上租下了房子,拾掇出了一个温暖的新居所。此后,这租住房就变成了一家三口的团聚点,县城那个家倒成了洪先生一个人的客栈了。这一年,洪梅读初三,搬出了宿舍,从此将自己的一举一动一笑一颦置于洪太太的监管之下。母女俩事无巨细均能爆发大战,两人一会儿用方言一会儿用普通话开机关枪似的互相扫射一番,从没分出过胜负来,最后不得不同时熄火并向对方缴械认错,然后在饭桌上讲和。

青春期遇上更年期,你有什么办法?母女俩逢人便说。事实上她们俩之所以吵得太凶,问题就在于两个人太相似,又一个正在兴起,一个正在衰落,虽方向相反却正要擦肩而过,势均力敌,于是进入了一山不容二虎的对峙阶段,只不过,她们争的不是地盘,而是对洪梅未来的裁判权。洪太太盘算的是,洪梅既是她唯一的女儿,就是她的终极依靠,不把她的择偶取向打个稳稳当当的底子,怎么行?如今夫妻俩一日比一日老了(内退后她有了更深一层的危机感),两个之中总有一个先走的,剩下的如果是她,那不得靠着女儿伺候终老?而女婿如果不可靠或靠不上,那不是睁眼瞎了?而要找个靠谱的又有实力的好男人,得到汪洋大海中挑去!这个蜀中小城算得了什么,这会儿就开始动心思,真是鼠目寸光,没志气!瞧哪个小区某牌友的女儿,考到北京去,那会儿再去选,面多宽哪,并且前途都是有保障的。而洪梅则不假思索地抗议,少女有少女的心情,不找几个练练手,白白糟蹋了好时光,等到你想谈朋友的时候,没那经验,被人卖了还帮人数票子。两人各执一词,其实未必矛盾,只是两个存心吵架的人是不以沟通为目的的。

有一回,洪太太终于情商大爆炸,给这吵不完的口水仗下了按语:“爱情就像一杯生命之水,泼掉了生命就枯竭了,你别太天真!你也别想着玩一玩,感情谁也玩不起,玩着玩着就一头栽进去了。你就得老老实实把自己看好了,交到一个拿得稳划得来的男人手里,叫他死心塌地地珍惜你。譬如你爸,他把自己从头到脚都交给了我,量他再活八辈子,他也没能量再去爱别人了。我把话说在这儿:你要守不住身体和情感的纯洁,将来遇上了你的真命天子,你抓都抓不住!”

洪梅嘴上嘟囔道“老古董!都什么年代了还讲贞节牌坊”,心里却是服气的。然而,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这会儿洪梅打心眼儿里服了娘,洪先生那边闹出绯闻来了。

洪先生在另一家国企当采购员,三天两头不着家,每次出差回来总忘不了给太太捎点礼物,凡买围巾、披肩、睡衣之类的,必是真丝的;凡买大衣,必是驼绒的;凡买靴子,必是羊皮的。这些物件的款式和颜色也非常固定,就好像一年四季刮什么风下什么雨极少有异常。洪太太难免有些怨言,说他谈生意巧舌如簧,老练得像个川剧中的变脸王,采购又是他的老本行,他偏偏又有这么狭隘的眼光。洪先生次次赔笑说,要不是眼光狭隘,怎么十几年就跟她绑在一起呢?洪太太听了这话很是受用,礼物也就变得有分量了。

说白了,采购是个肥差,不管洪太太怎么掌管财政,洪先生有没有藏点私房钱,她是查不出来的。她是个顶聪明的太太,对先生总不至于不懂得防备着点儿。有时她听街坊上传点莫须有的小道消息跟自家先生扯上了关系,她自然要警觉起来,如同一只刺猬遇了险发自本能地张开一身刺,随时准备迎敌,但洪先生这么一根筋不识变通地讨好她,事情就透明了大半;在家人亲戚朋友中间,他又一向老实忠厚,怎么可能有那个背叛的心,更不可能有那个出轨的胆。即使这些论据都没有说服力,就凭洪先生那颗秃得只剩下后脑壳上一小溜帘子的头,再加上一个肥硕滚圆的啤酒肚,这么一个又矮又胖的肉墩子,还拖家带口的,哪个长眼睛的女人竟那么饥不择食?敢情没有的事!

她哪里知道,世界上潜藏着一个可怕的定律,叫墨菲定律,即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如果洪太太早有这个学识,她宁可天天陪着先生上下班,哪怕当他的助理或行李都成,她也绝不可能放下自己的丈夫不看管,倒跑去盯女儿的。但现在说这些都是马后炮了。

四个本家嫂子分别给她来过电话,说她那口子养了个邻街的寡妇,还生了个儿子,都上小学三年级了。头一次接到妯娌电话,洪太太怎么也不肯相信,心下琢磨这些嫂子个个跟她处不来,今儿编排这谣言是想叫她难堪,巴不得看她家笑话。世界上哪有什么好妯娌哟,除了亲生爹妈靠得住,兄弟妯娌还不是一心想着攀龙附凤往上爬,如果你没那本事让他攀,甚至不愿意让他搭个顺风车,他就把你往死里恨。洪太太还未嫁过来就在娘家家族里摸清了这份人心,嫁入婆家之后就更坚信这一点了。她公婆虽有五个儿子,头四个儿子兼儿媳全没一点孝心,生了孩子抢着让老家伙去做家务带孙子孙女,孙子女翅膀硬了飞走了,他们再不将那两把老骨头放在眼里,倒是找一堆借口说兄弟中就五弟发展得好,口袋里钱多,既然拉不了兄弟一把,多尽点赡养义务总是可以的。洪太太常年被这种论调气得直发抖,沉不住气了就破口大骂。但洪先生就是实诚,明知兄弟嫂子们欺负他家,他还抽了空往爹妈住的老屋里去,有时帮他们炒几个菜,烧一盆火锅,陪他们吃饭,外加洗洗涮涮。他越是心甘情愿地为老人家服务,老人家越是盼着他来伺候,兄弟嫂子们也越发觉得那是他该做的。洪太太实在看不下去,有一次到公婆处抓了他个现行,劈头盖脸骂他个狗血淋头,洪先生就再也不敢私下跑去瞧老人家了。于是,兄弟五家分摊了老人每月的伙食费和医疗费,格外公平,谁也不再节外生枝了。洪太太就有摆平这些纠纷的能力,洪先生起先摇头叹气,但对结局还是满意的。此后五兄弟逢年过节也互相登门拜访,倒也客气。只是洪太太心里总有个疙瘩,毕竟当年她大闹过一场,不伤自身元气,也多少伤了点亲戚和气,只怕这些女人们心里惦记着。所以,当她听了嫂子们的通报之后,头一个念头是抵触,紧接着是猜疑,当她听四个嫂子口径一致之后,判定危难时刻来了,就急匆匆地奔回家去了。

证据确凿。洪先生也供认不讳了。遮掩了这么多年,怪他百密一疏,还是粗心了点儿,怎么就以为太太不在跟前环境就宽松了呢?也不想想我们祖国每一寸土地上都安插着眼线志愿者,他们都是不必培训的免费间谍。他就那么一回领着儿子认认家,就叫楼道里的大爷大妈们起了疑心,因为一大一小两张面孔摆在一起对照,相似度极高,当事人自己不察觉,群众的眼睛却是雪亮的,外人一见那孩子的面相,就似乎顺着逆转的时光撞上了洪先生的童年,之所以确定那是洪先生,就凭他那张脸,那是个再明白不过的标签。就连新上岗的楼道保洁员不经意地抬眼瞟了一下,也忍不住脱口问道:“哟,带儿子回来了?”洪先生暗叫不好,面上只能打哈哈道:“我侄子,来得少,你不常碰见吧?我闺女上市重点了,读初三呢……”那顶着一头灰白头发的老妇人偏不买账,目光仍锁在这个伪侄子身上,打趣道:“还是你有福气啊!”洪先生知道她话里有话,恐怕东窗事发,只让儿子在家里玩了五分钟,就把他送回去了。

但是,你可别小看我们每人一张嘴,一张嘴就是一座无线电发射台。风声一走漏瞬间就传遍了整个县城。人们立即把那个名叫王明恩的孩子查了个水落石出。这孩子名义上的父亲差不多十年前出的车祸,留下一个年轻寡妇独守空房。那寡妇是她亡夫老牛吃嫩草,从湖南带回来的小妞儿,长得小巧玲珑,但身材匀称,是个S号的美人。老丈夫去世后,家族里头没什么直系亲属来理论的,她名正言顺地继承了家业,住着个小单居,看着个水果摊。人们曾议论过,这外来妞儿孤苦伶仃的,怎么不卖了这点家当,回娘家去,好歹有亲戚照应,偏偏一个人要在这里扎根,要不改嫁,可没什么奔头了。巧得很,人们很快有了新谈资,这寡妇生了个遗腹子,唤作王明恩。谁也没往处想,那孩子的亲爹竟是洪先生。

洪先生起初只是可怜那寡妇,每次路过她的水果摊,特意多买点东西,一来二去,就把她护到心坎里去了。她又给他生了个儿子,这娘儿俩在他心里的地位也就撼不动了。这十年来他拥有两个确确实实的家,两头都要照料,而且两头一样轻重,还不能叫这两头碰上,他可是费了不少心血呢。不过,他并不觉得累,倒是觉得既充实又富有挑战意味,其实,这两个女人招待上手了,难度也日渐小了。两个老婆,一个麻利泼辣,像座不定期发作的活火山,一个温柔顺从,像只夜夜嗷嗷待哺的小羔羊;一个向往物质收买,一个期望感情滋润;一个信心满满,运筹帷幄;一个担惊受怕,小鸟依人。假如让他选一个,他也头痛。他是原生家庭里的老幺,小时候最得宠,内心里就相应的软弱,承蒙太太扶持,才使他在这家单位端牢了饭碗,并一年年发展壮大,直到如今坐上了主任的宝座。虽然他已经有了好几把刷子,把企业里各种关系梳理得顺顺当当,但许多场合还有待太太出场公关,或私底下出谋划策。而那小的呢,乖巧得让人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离开她简直就像镖师没了货单,即使身怀绝技也没用武之地了。

然而,洪太太绝不理解这层,也绝不会往这上面想。她一口咬定“离婚”。洪先生竟然十年如一日地欺骗她,还犯了重婚罪,他必须立刻、马上净身滚蛋,她跟女儿再也不想见到他。洪先生自然苦苦哀求,打自己嘴巴,罚自己跪搓衣板,哭得声泪俱下,悔不当初,但他越是作贱自己,洪太太越是歇斯底里大声呼叫,说什么也不原谅他。最终洪先生提议,等洪梅中考完再做决定吧,免得毁了闺女的远大前程,洪太太才暂时吞下了这口气。

洪梅顺利地考上了重点高中之后,家里的战火立刻蔓延开来。洪太太在自家闹,到王寡妇那里闹,又到公婆的老屋棚里闹,然后又上四个妯娌家里哭得死去活来。可是大家都束手无策,怎么说那小老婆也给他们洪家生了个孙子,手心手背都是肉,剿灭哪一方也下不去手呀。洪太太闹了一年半载,徒生满腔痛苦,啥问题也解决不了,到头来无非证实了她自己势单力薄,孤立无援。洪梅毕竟还是个孩子,一听见“离婚”二字,就哭得像个泪人儿。

一个周末的午后,洪太太又想像起丈夫与情人寻欢作乐的样子来,禁不住气急败坏,操起菜刀欲杀夫泄愤。洪梅看见了,当即朝她扑去,一把夺过菜刀,拿她那纤细的身体挡住母亲,预备替她跟父亲拼命。洪太太一下子心软了。她想到了女儿的未来。为了女儿,她得改变策略,一来女儿不能没有爹,二来她那点内退的补贴够什么用?为了女儿将来能找个得体的婆家,如果离了婚成了单亲家庭,怕也要产生不良影响。于是,洪太太马上换了种腔调,对洪先生冷嘲热讽道:“你可真有本事啊,两个老婆两个孩子都养得起!那你就养吧。你就是只剩下一把老骨头,也要先养活我们母女俩!我是你妻子,有法律作证,我凭什么要离婚?你就该养我养到我俩死一个!”洪先生抻长了脖子,先是一愣,尔后喜极而泣,狂点头道:“是是是!我是你丈夫,我养你和女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会的!”

这场轩然大波就以洪太太的让步画上了句号。没过多久,她患了病入了院,就再也没有好过来。她得了乳腺癌,只化疗了一次,她嫌痛苦,拒绝再救治,就那样病死了。洪梅失了娘亲,如同失掉了整个世界,简直痛不欲生。然而,洪太太有遗言,千叮咛万嘱咐地交代洪梅,一定要考到北京去,一定要在那个大天地里挑出一个好夫婿来,否则她在九泉之下也不能瞑目;她是母亲一生心血的结晶,是母亲所有精神的延续,只有实现母亲的遗愿,幸幸福福地过下去,才对得起母亲。洪梅便化悲痛为力量,一改往日学习风格,拼尽全力地读书。洪先生为了支持她,还给她请了各科家教。

如前所述,洪梅果真上北京读重点大学去了,她学的是中文专业。事实上,她也不知道要学哪个专业好,因为没了洪太太的指导,她完全与外面的世界割裂开了,洪先生又提不出什么中肯的意见来,她于是填填这个,改改那个,最后改厌烦了,就在中文专业上不动了。她上了中文系,但与各类文学作品并无什么缘分,对文学评论更是克制不住地反感。不过没关系,大学严进宽出,再加上她先前就有的那一套临阵磨枪的本领,年年奖学金里从不缺她的份儿,甚至她还得过几次大奖,给自己挣足了生活费,也给洪先生挣足了面子。

蹊跷的是,离家之后,她不知怎么的,心胸开阔了起来,主动提议父亲将王阿姨母子接回家去。洪先生喜出望外,做梦也不敢想全力捍卫她母亲的洪梅竟理解了他,原谅了他,并衷心祝福他,于是择了吉日,与王寡妇结为眷属,将王明恩改姓洪。王阿姨和洪明恩自然惊喜万分,巴不得拜洪梅为恩人或观音菩萨。

洪梅上大学期间回过几次家,虽对王阿姨没什么特别的好感,倒也不那么排斥,甚至心底里隐隐地同情她、敬佩她;对同父异母的弟弟洪明恩,她则相当看重,想尽一切花招陪他玩,辅导他学习。这种态度连她自己也无法想像。她曾经多么恨她父亲,恨王寡妇,恨那个非法冒出来的弟弟,可是,时间就像魔法师一样,不知给人下了什么迷药,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她的感受扭转了一百八十度。她每意识到这一点,都觉得不可思议,甚至怀疑当今这个自己和从前那个自己有什么关联了。

无论如何,过去的事,上一代的事,就让它们过去吧。把它们塞入自己的生活中,或允许它们穿行在自己的生活中,那是多么不明智。这种伟大的思想大概也是洪太太的遗传。洪梅心里清楚得很,她最大的使命就是遭遇她的真命天子。没错,就连系里一位名教授也坦率地说,“女生学得好不如长得好,干得好不如嫁得好”。

这四年里,她遇到了很多优秀男子,可哪一个才是她的唯一呢?她最终认定了刘光明,可是光明真的就是她的另一半吗?她一旦这么想,就强迫自己做肯定回答,这样她无疑会好受一点。

可是现在,光明却惹出了麻烦,叫她不得不往回看,看看她到底有没有错过了什么。

作者原创,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