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成语叫“拾级而上”,意思是沿着台阶,一级一级往上走。语本《礼记·曲礼》:“拾级聚足,连步以上。”其中的“拾”,各种工具书的解释完全一致,文一点的为“蹑足登阶”,白一点的为“放轻脚步登上”,两种释义中都有一个“登”,即从低处往高处走。因此,用了“拾级”,就只能说“上”,不能说“下”了。
可是,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课本《语文》(试用本)四年级第一学期第20课《我躺在波浪上读书》中,却出现如下的句子:“我们跳下车,走进一个海滨浴场,站在高高的水泥平台上放眼望去,只见辽阔的海面上细波如鳞,那灰色的海水远接苍茫的天际。……我们拾级而下,也来到岸边。”显然,句中“拾级而下”的说法是讲不通的。
“拾级而下”宜改为“沿着台阶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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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词典》“拾级”条解释如下:“【拾级】shèjì〈书〉逐步登阶:我们~而上,登上了顶峰。”该词条没有涉及从高处往下走能不能用“拾级”:既没有说“拾级而下”是错误的,也没有说“而上”、“而下”均可和“拾级”相配。这样地处理也许是预留了一些空间吧?
拾级,汉代大学者郑玄解释为:“前足蹑一等,后足与之并。”一足登阶,另一足与之相并,就叫“拾级”。一般来说,似乎只有往上走才能用上“拾级”。但是,确乎有“拾级而下”的例子。钱基博先生(钱钟书先生的父亲)《邓尉山探梅记》有这样的一段文字:
博考园故钱氏物也,旧主人曰照,字端溪,胜清嘉道时人,工诗,隐居不仕,有高致,士大夫尤重之。既殁,子孙不振,园为阎姓有矣。阎富绅也,颇为当地所引重,或亦称曰阎园,然而士大夫间,仍以端园目之,不忍没旧主人草莱之功也。不亦足以证千乘万骑之隆赫,无以愈于蕨薇之高风哉,相与太息。眺览久之,乃拾级下。……(转引自黄恽所著《古香异色》第152页)
不承认“拾级而下”这种说法,有点像不承认“冉冉而下”,不承认“遇人不淑”可用于男性娶到坏女人等等一样,但是,语言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而演变的,在约定俗成原则的引导下,承认“拾级而下”等等说法的合理性,会不会是迟早的事了?且容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