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诚心诚意地认为:我们这一代父母,是有史以来最苦逼的一代父母。
比如,我有一个朋友,他说自己最骄傲的“成就”有两点:
一是白手起家做成了年入千万的公司;
二是坐在电脑前面好几个小时,眼睛都快瞪瞎了,才终于给儿子秒杀到了炙手可热的课后补习班。
再比如,我还有一个学霸朋友,他家儿子去上奥数,同桌有个漂亮女生,题目做着做着就哭得泣不成声。
然后,补课老师就赶忙跑过来安慰了,老师说:“不会做啊?没关系。我已经把所有题目都发给你的爸妈了。课堂上做不完回家做,回家不会做,让你爸妈学会了,接着教你做,直到会做为止……”
朋友没有接着说下去,但我私心以为:听了安慰以后,小姑娘一定哭得愈发惨烈了!
我只想说:老师你真是神补刀啊!老师你真是太残酷了!
于是很多朋友就对我说:“还是你开心啊,孩子不大,你们全家就逃到美国去了,课后班、兴趣班、补习班统统不用给孩子报,一放学,孩子们就在草地上跑跑跳跳,要多放松就有多放松,真好啊。”
我默默地擦了擦汗,这件事儿吧,说起来还真的挺复杂的。
我的美国朋友有家邻居,墨西哥裔,家里有6个还不知道是7个孩子。他们家信奉的真正是“放羊式”教育。
孩子爸爸是园艺工人,专门帮助周边居民打理草坪和花园。这位爸爸有个爱好,就是看电视。趁着黑五打折,他花几百块买了个超级大的电视,屏幕大到客厅里都放不下。
客厅放不下怎么办呢?爸爸就把电视安在了车库里面,又在电视对面放上一组又软又大的沙发。
从此以后,只要爸爸休息在家,他家的车库门就是敞开的;只要车库门敞开,他家的电视就是放得哇哇响的。
他家的孩子们三五成群地在家门口骑车、打球、做游戏,累了就和老爸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看多久都可以。
上补习班?听都没有听说过!
上面这样的生活,是美国生活的一个面。以上这位爸爸并不是特例。许多老美真就是这样看着电视,开着party,无忧无虑地带孩子的。
所以说美国孩子过得轻松的人,并没有错。
可是,我还有一位朋友,他有一户白人邻居,同样是美国人,夫妻俩一个是斯坦福大学的老师,一个在知名IT公司工作,算是美国社会的上中产阶层。
这夫妻俩,住着很好的学区房,但因为不是顶级学区,所以“不得不”每天早上5点钟起床,把家里的孩子送去几十公里外的爷爷奶奶那里上学(爷爷奶奶住顶级学区)。
美国公立学校放学很早,小学生下午3点左右就没课了,作业负担也轻。可是,据我朋友说,每天晚上7点之前,这家邻居的孩子是不会在社区里露面的,因为放学以后,他们还要去上培训班。
当然,这对老师-工程师组合的白人夫妇在美国还算不上有钱人。真正的有钱人,比如公司CEO,会把孩子送到收费昂贵的私立学校去。
私立学校的价钱,永远对得起教学质量。好的私立,动辄一年四五万的学费,还不算杂七杂八的活动费用。
美国人又和中国人不同,中国家庭很多只有一个孩子,昂贵的私立,咬咬牙也就上了。美国人孩子多,上私立更加显得奢侈。
不过呢,私立学校有个好处,放学时间大多在6点左右。比公立学校多出来的那些时间,孩子们都在干什么呢?也是各种兴趣班。
我有朋友的孩子,就在这样收费昂贵的私立学校读书。3点以后,学校提供艺术、科学、体育等各类兴趣班供孩子们选择——有些兴趣班,比如舞蹈、足球,不需要另外付费;而另外一些高端的课程,比如科学实验机器人,比如象棋围棋高尔夫,比如马术帆船,都是从外面请来老师上课,必须另外付钱。
说到底,完全放养的教育是有的,但无论在哪个国家,中产阶层(及以上)都不会给孩子选择这样的教育。
不过,就算一样是上课外班,美籍华人的课外班,和美籍老白的课外班,也是很不一样的。
(为什么不写墨西哥裔和非洲裔美国人的兴趣班?因为他们真的是放养式教育,真的基本不上课后班。)
先说数量上,美籍华人参加兴趣班的数量更多,涉及的范围也更广泛。
前几天我遭受了一位华人妈妈的一万点暴击——她告诉我,她所在的华人“推爸推妈团”里,每个妈妈每天下午都会带着孩子四处上兴趣班,从周一到周六,没有一天闲着的,只有星期天会放假一天。
“有些孩子一天要上两种不同的兴趣班,比如,一个钢琴加一个跆拳道;或者,一个数学加一个网球课。”
“有些华人孩子下午3点放学以后,上中文课后班到6点钟,接着再上一两个小时其他种类的课后班,回到家已经都8点了。”
“有些华人孩子同时在补习中文、西班牙语和英语三种语言。”
相比之下,我这种只给孩子报两三个班的,真是弱爆了!
除了数量,美籍华人在课后班内容的选择上,也和老白大不相同——
因为受了朋友的刺激,我给孩子们新报了一个学画画的课后班。不出所料,班上的孩子,90%是华人孩子,另外的10%里,还有90%是带亚裔混血的孩子。
我的孩子们还学钢琴,他们钢琴班上的孩子90%是华裔,另外10%里,差不多一半是印度人,一半是亚裔混血儿。
有一次我和一位当老师的老白朋友聊天,她突然问了我一个问题,她说:“你们中国人,是不是每一个都会弹钢琴?”
我说:“是的,我们每一个人还都会少林功夫。”
玩笑归玩笑,回头想想还真的是,似乎我每一个身在美国的中国朋友家,都有几个小琴童。
而且我们中国人还特别舍得在钢琴上下血本。
我家孩子刚学琴的时候,我给买了个5000多美金的雅马哈。我觉得自己已经很大方了,可是隔天我就受了刺激,因为朋友给她家孩子买了个古典三角大钢琴,占了整整一间客厅。
又隔了几天,我又受了一次刺激。
那天我在公园和几位越南妈妈聊天聊得挺好。一位越南妈妈说:“我要给孩子学钢琴了,我花了足足300块那么多钱买了个二手琴。”另一个妈妈说:“你买那么贵,万一孩子学到一半中途不学了怎么办?我就买了个几十块的电子琴。”
然后,她们俩一起转向我,也不问我家孩子是不是学了钢琴,只是问:“你买琴了没有?”
总之,咱们华人的兴趣比较偏向于“技巧型”、“学术型”。
美国的钢琴比赛,一排排全是亚裔孩子。有时候还能看到来自祖国的“比赛团”,刹那间就会有一种回到家乡的错觉。
“华人出学霸”,这还真不是吹出来的。
那么,美国白人的孩子都在上什么样的兴趣班呢?
我家斜对面的邻居是徳裔美国人,三个儿子又高大又帅气。
据我观察,他们一个星期打两场冰球,学一次篮球。
为了配合他们的篮球课,他家老爸还在门口搭了个篮球架,供儿子们随时练习。
我带自家孩子去上冰球课的时候,他们的同学多数是白人。
我带孩子去上足球课,他们的同学多数是白人。
童子军活动,参与的孩子多数是白人。
就连跆拳道这样发源于韩国的运动,也受到了很多老美的追捧。放学以后,如果去我家附近的那家道馆看看,你就会发现:等候区坐着的,大部分是金发碧眼的老白父母。就连教练也是老白,说得一口流利的韩语,喊口令的时候,随时能够进行韩语和英文的“无缝衔接”。
白人明显热衷运动,两三岁的孩子,走路还摇摇晃晃地像只鸭子呢,就跑去游泳、踢足球、滑雪、打冰球了。
而且,越是群体性的体育活动,越是冲撞比较激烈的体育运动,白人孩子参加的比例就越高。
咱们华人呢?相对而言,会比较担心孩子的安全。
我的朋友就劝过我:“别带孩子打冰球,对抗太激烈,容易打出脑震荡。”
另外一个朋友劝我:“别带孩子踢足球,腿被铲骨折就麻烦了。”
还有朋友对我说:“滑雪课不要上,撞树上就完蛋了。”
相比之下,老白就比较神经大条。
有一次,我带孩子们上足球课,场边和一个意大利移民妈聊得蛮开心,她笑嘻嘻地抱怨说:“美国人真是太文明了。”
这话把我吓一跳,见惯了运动场边手舞足蹈给孩子加油的美国父母,我就从来也没觉得他们文明过。
意大利妈妈说:“要是在我们意大利,孩子在场上踢球,爸妈们在场下也恨不得互相踢起来……哪像美国人,就挥手叫两声goodjob就算了。这还叫踢足球吗?我家孩子的爸爸都看不下去了,说怪不得足球在美国没有希望……”
总之,美国白人孩子(尤其是低龄儿童),对学术类、艺术类课后班的参与度,远没有亚裔孩子那么高;
亚裔孩子虽然基本上也都要参加一两个体育类的兴趣班,但运动强度和“危险度”,仍然远远低于白人孩子。
而且,亚裔孩子对团体性体育项目的参与比例也要低一些。
为什么美国华裔和白人的课后班如此不同?
说白了,除了文化、性格和体格上的差异,华裔也是真没办法。
亚裔重视教育成绩好,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情。正因为成绩好,如果单单考虑成绩,亚裔申请美国大学将犹如砍瓜切菜一般容易,分分钟碾压其他族裔的孩子。
于是,一些美国名校就想出了应对的法子,明里暗里限制亚裔录取,来给其他族裔留出更多的录取名额。
2015年,一位华人家长曾经贴出一个帖子,抗议哈佛大学在录取上的“族裔歧视”。
帖子举了一位刚被哈佛录取的黑人孩子的例子,这个孩子SAT成绩只有1990分,没有主要获奖和课外活动;
而一位华人孩子,SAT2390分(足足高了400分),SAT三门满分,乐队首席小提琴手,学校计算机俱乐部创始人,7门AP满分……却只得到个“待定”的答复。
看完了哈佛对黑人学生的录取标准,我们再来看一下,一位2014年被哈佛录取的华人学生,究竟优秀到了什么样惨绝人寰的地步——
SAT2300分;
15门AP全部满分;
美国全国学者奖和奖学金;
加州科学奥林匹克比赛连续两届冠军;
学校物理和数学俱乐部负责人;
高中毕业开始创业;
热衷公益,每周去贫困地区辅导贫困儿童……
另外一名同样被哈佛录取的华人女生,除了各种学术奖项外,还是所在州的长跑冠军!
我还知道两个被藤校录取的华人孩子,除了成绩全A,玩得一手好乐器,一个在州长跑比赛中频频获奖,另一个是州摔跤比赛的亚军。
也就是说,亚裔的孩子要想进入名校,除了成绩要比其他族裔的孩子至少高出几百分,还需要在各个方面成为尖子和能人……
这也是身为亚裔的父母,为什么要把孩子送进“从学术,到文艺,再到体育”的课外班的原因。
和国内的父母们一样,美籍华裔父母也是为了帮孩子练好“高考”的十八般武艺啊。
越是被限制录取,越是要参加学术类课后班提高成绩;
越是被要求全面发展,越是什么课后班都需要上一点,以期提高综合竞争力。
亚裔学生的课后班热度,就是这样被一点点逼出来的。
所以各位家长们同胞们,哪儿也不比哪儿好过,走到哪里都是拼啊。
据《纽约时报》近日报道,全美35位精神科医生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认为特朗普有精神问题,根本无法领导美国。在公开信中,医生们描述特朗“情绪极度不稳”,一些人认为特朗普患有“自恋型人格障碍”(NDP)。
一时间也引发了争议,有同行认为上述精神病专家可能涉嫌违规,此行为不仅违反了“戈德华特守则”(美国的精神病医生在亲自为病人诊断之前不能做出任何结论),也侮辱了真正的精神病患者。
我有病,你有药吗?
“你们觉得我有精神病吗?”
每次给心理系的学生上《异常心理学》课,我都问他们这个问题。
我希望他们理解,“诊断”的本质是什么。
学生们总被这个问题惊到,他们低头窃笑。也许有人真的觉得我有病。这是他们的权利。没关系,我不用理会。鱼说你怎么不在水下生活,你不合群;鸟也可以鄙视我不会飞,弱到爆。但这是他们的想法,跟我没关系。
但,如果一个精神科专家说我有病,我没办法不理。
退回几十年,这个判断有可能让我被关进病房里。假如我挣扎反抗,还会被套上约束带,打安定针,就算是亲朋好友也爱莫能助。即使现在,《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了诊断权的范围,我还是有可能因此面临一大堆的限制和麻烦。会有人听到医生的一句话,就认定我是异类,歧视我,排挤我。哪怕他们什么都没听说(我会小心翼翼地保守这个诊断的秘密),我自己也会在心里恐慌:我还是不是正常人?要不要接受治疗?会不会有一天病情恶化,遭遇不测?
你看,我没办法对专家的说法置之不理。
他跟别人不一样。他说的话,对我,以及更多的人,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他手握权力。注意,“权力”,不是“权利”。每个人都有说我有病没病的“权利”,但只有那些掌握“权力”的人,他们的说法才可以影响我的生活。
这种权力,叫做“诊断权”。
诊断,不只是一个判断,而是一个带着权力的判断。
权力,是诊断的本质。
怎么理解这句话?
很多人以为医生做诊断的时候,只是在做一个事实判断:“是”或“否”,“真”或“假”,就跟做数学题一样。但事实上,数学题只是观察和推理。而医生在对某个人下判断的同时,不只是观察和推理,他同时要决定社会(或者说,法律和法规覆盖的,由暴力作为后盾的整个体系)该以何种态度“对待”这个人:需要接受进一步的检查,需要治疗(甚至是强制治疗),不需要治疗,需要被隔离,需要被视为危险,需要接受处罚,或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而且,诊断的权力不只是如此。
诊断并不是去单纯“描述”一些客观存在的指标,就像这个人的身高、体重、白细胞的数量,它是在借助这些客观指标做一个分类。这个分类,无论参考了多少标准,引用了多少理论,本质上都是“主观”的判断。
如果说生理疾病的诊断,还会参考大量客观的生理指标,相对显得更“与人的因素无关”一些的话,那么精神疾病的诊断,跟医生的主观因素,包括印象、观察、感受、经验、社会文化背景……关系是尤其密不可分的。
这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诊断的制订者(某些时候,甚至包括执行者),都会或多或少地,把自己的主观思考,放到这个区分的过程中,影响最终的分类结果。
同性恋的例子就不用多说了。曾经被看成一种精神障碍,现在被看成正常人。他们本身的客观指标并没有变,只是制订诊断标准的人想法变了。
即使有了严格的诊断体系,同一个人去医院看病,不同的医生也有可能给出不同的诊断。有的说有病,有的说没病。怎么办?申请会诊。会诊得到一个更高级别的结论。有一点像是法院判案,有争议,就可以请更高一级法院给出结论。但这个结论也不是“客观”的存在,不过是更审慎的“主观”而已。
所以,诊断最根本的权力,是一些人有权用自己的主观判断(换一个好听的说法,则是“专业知识”),使得另一些人得到区别对待(treatment)。
这里还有必要多说几句。
有的人说:“但一个人有病,就是有病啊,怎么能说是主观的。”
他们以为,首先存在一个客观意义上的“诊断”标准,有些人就是有病啊。大家只是委托医生,用这个标准把这些人挑出来,对他们实行“治疗”。
但是,这个顺序弄反了。
“病”,不是一个天然存在的东西,它的本质,是一个人为的分类体系。
古代没有诊断标准,人们照样对彼此进行分类。科学的诊断只不过区区几百年的历史,而人们区分出所谓正常和异常,普通和异端,多数和少数,恐怕已经有几千年了。记住,只在最近,才有了“诊断”这种东西。而长久以来人类一直都在把某些人挑出来,实行“治疗”(或其它各种各样的“对待”)。
好,我把这句话再说一遍:
诊断,是人类最近发明创造的一个体系。
目的是为了把一些人挑出来,加以区别对待。
为什么要把一些人挑出来?
原因可能有很多。最常见的原因就是:通过区分,为病人找到适当的治疗,可以有效缓解他们的痛苦,改善他们的生存质量。另外,也有可能减少他们家人的麻烦。也有时候,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比如给予“病人”多一点的关照和特权。还有一种原因,尽管有人可能不愿意承认,但它的确存在:就是“病人”本人未必能从分类中获得什么好处,但大多数“正常人”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不管是对传染病患者的隔离,还是强制“疯子”住进精神病院。
大家理解我的意思了吗?
病是一种分类,而诊断,是实现这种分类的特权。
医生行使这种权力,来决定一些人受到整个社会的区别对待。
区别对待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这样做对人(至少是大多数人)有好处。
好,现在我们进入正题。
今天看到一条新闻,35位美国精神病学专家发表一封公开信,宣称特朗普患有自恋型人格障碍,“情绪极度不稳”,不适于担任总统职务。
这不是让我最震惊的。
最震惊的是,即使在同行指出这种做法不妥,违反戈德华特守则之后,这些专家仍然认为自己必须发声:“沉默将使得我们无法向媒体记者以及国会议员们提供我们的专业知识。我们担心,继续沉默将付出太大的代价。”
完全是一副替天行道的样子。
谁是天?“我”(精神病专家)的判断就是天。
希望这是假新闻,或者是假的35个精神病专家。
否则的话,这些人就太疯狂了。
他们完完全全扭曲了诊断的意义,他们把这件事歪曲为:“某人有病,这是一个事实。我们看到了(但不是我们创造了)这个事实,按照伦理,我们还应该为这个事实保密。然而为社稷苍生计,我们不得不把它说出来。”
这真是一个充满恶意的歪曲。
我们说了,病不是天然存在的事实,病是一个有主观参与的判断。
它的本质,是挑选哪些人需要被区别对待。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们需要对有些人(有时是我们自己)做出这种分别,便把这个权力授予了精神病专家。请他们运用专业技能(包含了他们的主观经验)替我们完成这个区分,并(通过卫生部、法规、社会舆论等方式)对他们做出的判断给予配合。
这个权力有多大呢?想一想“免除刑责”四个字。
如果一个人有权力判断你是不是一个“病人”……
这个人想帮你的时候,他说:“你有A病”。你就可以走绿色通道,所有人都会照顾你,给你额外的特权,让你可以免于为自己做的事负责。
这个人想毁你的时候,他说:“你有B病”。人人都会躲着你走,你取得的一切成就化为乌有,你说的话没有任何人相信(或当真),你的喜怒哀乐都变得像是一个笑话,你本该有的权利被夺走,甚至可能失去人身自由。
他有权让所有人(包括你自己)同情你,照顾你,限制你,害怕你,轻视你。
极端情况下,他甚至可以发明一些新的“病”,宣称你就是这种新病的患者之一。在中国临沂,这足以让一个人接受电击。或者,在最轻微的情况下,没有特别严重的后果,也会让你惴惴不安,担心自己得了不治之症。
当然了,你说专家怎么会做这种事?专家都是有道德操守的。我完全赞同。然而这么大的权力,怎么可能只依靠道德来自律?项少龙老师名言曰:“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最好能从规则上,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笼子一直都有,就是“医生的诊室”。
由取得专业资格的医生,在指定的行医场所,以符合规则的方式进行操作,才可以对人进行病理意义上的“分类”和“处理”。这是一直以来行使诊断权的约定条件。因为诊断事关重大,所以需要格外的谨慎。如果不是一个人已经准备好了接受这样的区分(或者,在很少数的时候,允许由另一些人以慎重的方式,替代他做出决定),就不可以随随便便地对他进行这种分类。
正因为如此,美国精神病学会才在1973年制定了戈德华特守则:“精神病医生只有在亲自为一名患者进行诊断之后,才能给出诊断结论。”
那35位美国精神病学专家,越界了。
特朗普这个人,我们可以不喜欢他,可以尽情嘲笑。觉得他丑,觉得他坏,觉得他愚蠢,觉得美国在他的领导下一定会完蛋,这些都没问题。
你觉得这个人有“病”?也没问题。
因为你是“觉得”他有病而已。这是你个人的一种感觉,就像你也可以觉得我有病。你并没有把它上升为一种权力,用来影响一个人可能遭受的待遇。不用拿它当回事。大不了你把它说出来,对方不服气,也说你有病就是。
已经有不少媒体和自媒体发声,说特朗普有病了。不少人都认为他有自恋型人格障碍,还有人对照了诊断标准(这是每个人都可以做的事,买一本诊断书,看谁不顺眼,就找一个精神疾病一条一条拿出来对照),像模像样的。这话完全可以说,因为大家不是专家。他们的判断,就只是一个判断而已。
但是,精神病专家说这个人有病,就根本是另一个性质的事情。
因为他们真的拥有这个权力。
就像两个人吵架,互相说“信不信我打死你”,这只是吵架。但如果一个人真枪实弹地端着一把枪,再说“我打死你”,这就不再是吵架的事。
这些专家做的事,等于是说:“我们想行使这样一种权力,根据这个人呈现出来的某些特征,我们有权力号召公众对这样的人进行特殊限制。”
他们还理所当然地相信自己是在为正义说话。
这太可怕了。
当然,这事儿特朗普可能根本不在乎。
毕竟他不可能因为专家说两句话,就做不成总统了。
但就算如此,他多少也会遭到一点“病人”的待遇。以后人们会说:“你知道吗?特朗普是真的有病。”“谁说的?”“精神病专家,三十多个呢。”
这种待遇,如果落到普通人头上,意味着什么?
“你们觉得我有精神病吗?”
我在《异常心理学》课堂上提问。
“我是合法的精神科医生,”一个人可以回答我,“我觉得你有病。”
只要加上后面这句,我就惨了。不是“他觉得我有病”,而变成了“我真的有病”,或者说,他说出这句话,社会从此便可以对我作病人的对待。
这样的结果,可能发生在你我每个人的身上。
这就是为什么,下一次,当你听到精神病专家或精神科医生走到诊室之外,试图对一个并不是他病人的人发表诊断意见,无论他讲得有没有道理,无论我们心里是不是也有相似的意见,只要他拿出裁断者的架势,就不行。他刚一开口:“作为一个精神科医生,我觉得这个人有……”,我们就要立刻制止他:
“闭嘴,回医院,做你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