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保·琼斯

    从我幼年一直到长大离开家上大学,甚至在那之后,我舅舅迈克的小提琴 一直被视为家中的珍宝。它已成为某种象征。

    我还记得迈克舅舅第一次让我瞧他那把小提琴。他打开陈旧的黑盒子,里面衬垫着鲜艳华丽的绿天鹅绒,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看见了一把出自名匠的古琴。”他语调庄重地告诉我,并且让我透过琴面的f形音孔观看里面褪了色的标记。是他父亲给了他这把琴,追根溯源,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来的。

    我父亲是一位面包师傅,在爱塞克斯大街新开辟的铺面是他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下面打算作为面包房,背面将辟为冷饮室,里面的桌子都是大理石贴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可如果是抵押贷款,”她呜咽地说道,“他们可以把我们一家子撵到街上,我们要成为叫花子的,卡尔。”

    “我想稍微讲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把小提琴,“我从报上读过,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卖了五千元。把它拿去卖了,卡尔。”

    “哦,迈克!”母亲很吃惊。

    “我可不愿那么做,迈克。”父亲说道。

    “如果你赶快的话,”迈克舅舅告诉他,“你可以在老埃雷特关店之前赶到他那里。”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于是我父亲腋下夹着提琴盒出门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夹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埃雷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我们干吗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埃雷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显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卡尔。”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迈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小玛丽,供她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那笔贷款并没有给家里造成麻烦。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

    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迈克舅舅溘[kè]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

    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开始的那些费用了。你母亲可是就指望那把小提琴的。”

    母亲确实是这样。不过她不再忧心忡忡,这把琴已经属于我 了。

    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埃雷特的乐器店。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卖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记,”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记,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卡尔·恩格勒的女儿?”

    “是的。”我简短地回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

    在我离家前最后那次晚餐席上,母亲偶然朝陈列柜顶上瞟了一眼。“琴呢?”她问道,一面把手贴在自己胸口,“你们把它卖了?”

    父亲显得很忧虑,直到我摇摇头。“在楼上我的衣箱里,”我告诉她,“我想把它放到学校我的房间里,平时看到它就使我想到自己的家。”

    母亲高兴起来,显得很满意。“此外,”我继续说道,“那样的话,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需要钱用,你们就用不着为我担心了。这就像我拥有了一个装得满满的钱匣子,是这样吗,爸爸?”

    “是这样,玛丽,是这样的。”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

【请思考】

1.文中两处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复杂的心理?

① 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

② 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

2.小说第一段说:“它已成为某种象征。”请结合全文,探究“象征”一词的丰富内涵。

作者:(英国)奈保尔

波普自称是个木匠,可他的建造物只有自家后院芒果树下的那个马口铁小工棚。但是,就是这么个小工棚他也没有盖完。不过波普可从不闲着。他总是在锤呀、锯呀、刨呀,忙得不亦乐乎。我喜欢看他工作。我喜欢那些木头——乔木、香树和蟾蜍树的香味,我喜欢那些木屑的颜色;也喜欢那些锯末像粉一样撒在波普卷曲的头发上。

“你在做什么呀,波普先生?”我问。

波普总是说:“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我在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

我就喜欢波普这一点。我觉得他就像个诗人。

我觉得波普特别健谈。他谈的都是关于生死、工作之类的严肃话题,我发觉他真的很爱跟我说话。

但在街上,波普却不是招人喜欢的人。哈特常说:“你们听,波普也太傲气了。”

波普从不挣钱,都是老婆出去工作。好在他们没有孩子,这样倒也方便。波普说:“女人爱干活就让她们干吧,反正男人也干不好。”

有一天,我发现波普在他的工棚里伤心。他坐在一块木板上,拿木屑在手指上缠来绕去。

波普说:“你阿姨走了,孩子。”

“去哪儿了,波普先生?”

“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他说到这便再没往下说。

波普的工棚里不再有锤子和锯子声。木屑闻起来也不新鲜了,颜色也变黑了,几乎像烂泥一样。波普开始酗酒,他身上有一股朗姆酒味,经常大哭大叫,然后就发火,想打人。这使他被那帮人接纳了。

哈特说:“我们过去错怪了波普,他是个好汉,和我们一样。”

波普从不以为我年纪小,有些话不该对我讲。

“孩子,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有一次他说,“你会发现你一心喜欢的东西一旦得到后,你就不再会珍惜它们了。”

他讲话就这个风格,像谜一样。

终于有一天,波普离开了我们。

波普回来后完全换了个人。我一跟他说话他就对我大吼大叫。

哈特说:“你们看,女人把那家伙整疯了。”

往日那熟悉的声音又从波普的工棚里传了出来。他拼命干活。我真想知道他是否还在做没有名字的东西,但我害怕,没敢问他。

他往工棚里拉了一盏电灯,开始在夜间干活。他家门外总停着许多车子,将东西拉进拉出。后来波普又忙着漆房子,将房子漆成大绿色,又将屋顶漆成大红。哈特说:“这家伙准疯了。”又补充道:“怕是他又要做新郎官了。”

哈特没有全说错。大约两星期后的一天,波普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女人,是他老婆,我的阿姨。波普很快又恢复了过去的生活方式,他仍然把时间都花在做那没有名字的东西上。他又停止了工作,他老婆又到我们学校附近的那户人家做了厨娘。

后来发生的事太突然,我们都不知道会出这种事。哈特也是读了报纸后才知道的:小木匠被捕入狱。

这太不可思议了,原来波普是个作恶多端的梁上君子。所有那些新家具,用哈特的话说都不是波普做的。他偷来别人的东西然后把它们重新组装起来。实际上他偷的东西太多,有时只好把不要的那些卖掉。他就是这么被抓住的。现在我们才明白以前为什么总有许多车子停在波普家门口。

 哈特说出了我们大家的心里话。他说:“这老兄真笨,为什么他要去卖他偷来的东西呢?告诉我。为什么?”

我们都认为他这么做确实太蠢。

波普出狱后成了英雄。他成了那帮小子中的一员。但对我来说,他变了。这种变化使我伤心。  

因为他开始干活了。他开始为别人做莫利斯式椅子、桌子和衣橱。

有一次我问他:“波普先生,你什么时候再做没有名字的东西呀?”他竞臭骂了我一通。

“你他妈的真讨厌,”他说,“快滚开,否则我非揍你不可。”

【注】奈保尔,印度裔英国作家,获得2001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请思考】波普从做没有名字的东西到做有名字的东西,他的人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你如何看待这种变化?

作者:秦文君

我进中学那年就开始盼望独立,甚至跟母亲提出要在大房间中隔出一方天地,安个门,并在门上贴一张“闲人免进”的纸条。不用说,母亲坚决不同意,她最有力的话就是:我们是一家人。  

当时,我在学校的交际圈不小,有位姓毛的圈内女生是个孤女,借居在婶婶家,但不在那儿搭伙,每月拿一笔救济金自己安排。我看她的那种单身生活很洒脱,常在小吃店买吃的,最主要是有一种自己做主的豪气,这正是我最向往的。  

也许我叙说这一切时的表情刺痛了母亲的心,她怪我身在福中不知福,我说为何不让我试试呢?见母亲摇头,我很伤心,干脆静坐示威,饿了一顿。母亲那时对我怀了种复杂的情感,她认为我有叛逆倾向,所以也硬下心肠,准备让我碰壁,然后回心转意当个好女儿。当晚,母亲改变初衷,答应让我分伙一个月。我把母亲给我的钱分成30份,有了这个朴素的分配,我想就不会沦为挨饿者。  

刚开始那几天,我感觉好极了,买些面包、红肠独自吃着,进餐时还铺上餐巾,捧一本书,就像一个独立的女孩。家人在饭桌上吃饭,不时地看我,有了好菜,母亲也邀我去尝尝,但我一概婉拒。倒不是不领情,而是怕退一步,就会前功尽弃。  

我还和姓毛的孤女一起去小吃店,对面而坐。虽吃些简单的面食,但周围都是大人,所以感觉到能和成年人平起平坐,心里还是充满那种自由的快乐。  

这样当了半个来月单身贵族后,我忽然发现自己与家人没什么关系了。过去大家总在饭桌上说笑,现在这些欢乐消失了,我仿佛只是个寄宿者。有时,我踏进家门,发现家人在饭桌上面面相觑,心里就会愣一愣,仿佛被抛弃了。  

天气忽然冷下来,毛姓孤女患了重感冒,我也传染上了,头昏脑胀,牙还疼个没完没了,出了校门就奔回家。    

家人正在灯下聚首,饭桌上是热气腾腾的排骨汤。母亲并不知道我还饿着,只顾忙碌着。这时候,我的泪水掉下来,深深地感觉到与亲人有隔阂、怄气,是何等的凄楚。我翻着书,把书竖起来挡住家人的视线,咬着牙,悄悄地吞食书包里那块隔夜的硬面包,心想:无论如何得挨过这一个月。  

可惜,事违人愿,因为一项特殊的事,离一个月还剩三天,身无分文了。我想向那孤女朋友借,但她因为饥一顿,饱一顿,胃出了毛病,都没来学校。我只能向母亲开口借三天伙食费。可她对这一切保持沉默,只顾冷冷地看我。  

被母亲拒绝是个周末。早晨我就断了炊,喝了点开水,中午时,感觉双膝发软。那时的周末,中午就放假了,我没有理由不回家,因为在街上闻到食物的香味,更觉得饥肠辘辘。推开房门,不由大吃一惊,母亲没去上班,正一碗一碗地往桌上端菜,家里香气四溢,仿佛要宴请什么贵宾。  

母亲在我以往坐的位置上放了一副筷子,示意我可以坐到桌边吃饭。我犹豫着感觉到这样一来就成了可笑的话柄。母亲没有强拉,悄悄地递给我一只面包,说:“你不愿意破例,就吃面包吧,只是别饿坏了。”

我接过面包,手无力地颤抖着,心里涌动着一种酸楚的感觉,不由想起母亲常说我们是一家人,那句话刻骨铭心,永世难忘。  

事后我才知道,母亲那天没心思上班,请假在家,要帮助她的孩子走出困境。  

当晚,一家人又在灯下共进晚餐,与亲人同心同德,就如沐浴在阳光下,松弛而又温暖。  

如今,我早已真正另立门户,可我时常会走很远的路回到母亲身边,一家人围坐在灯下吃一顿,饭菜虽朴素但心中充满温情。就因为我们是一家人,是一家人。  

人长大后都是要独立的,可家和家人却是永远的大后方,永远的爱和永远的归宿。

【请思考】本文是以什么为线索组织材料的?请简要分析。

作者:冯唐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但是这与远大的理想和父母的督促都毫无关系。我从小就较真,比如,老师鼓舞我们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会一直问:“怎么定义‘中华’?怎么定义‘崛起’?读什么书?中华崛起和我读你说的那些书有什么关系……”还没等我问完,老师就不搭理我了。我父母很少读书,我爸关心大自然,特别是大自然中能吃的东西——他能叫出所有鱼的名字;我妈关心人们的生活,特别是邻里、亲戚之间的“凶杀”和“桃色新闻”——她知道方圆十里所有的八卦。即便后来我写的几本小说出版了、再版了、得奖了,另几本小说也出版了,我父母都不看。我爸说:“看不下去,没劲,没写鱼。”我妈说:“还是不看了,保持一下对你所剩不多的美好印象。再说,你能写成啥样啊,不就是那些搂搂抱抱、亲亲摸摸的事儿吗?还能写出花样儿来?”

我从小喜欢读书完全是因为那时候没有其他有意思的事情可干。我生于20世纪70年代初,我们是最后一代需要主动“杀时间”的人:小时候没有电视、没有手机、没有电脑,也没有游戏厅、没有夜总会、没有旱冰场、没有保龄球馆。我对体育运动也没有任何兴趣,上街打架时基本是被打。只剩读书,于是我就读书。尽管那时候可读的书种类不多,但是已经能看到李白说“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已经能看到《诗经》讲“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了。

那时候我上的小学和中学有图书馆吗?不记得了,很可能没有。街面上似乎有图书馆,一个区好像有那么一两个,每个图书馆里最热闹的是报刊栏,一堆老头、老太太站在报刊栏前看当天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等。各种不同的报纸上,百分之七八十的内容是一样的,老头、老太太们还是从头看到尾。有一次我试图进入一个图书馆,当值人员被我吓了一跳,以为我是来偷东西的坏孩子。我问:“能借书吗?”她说:“不能。”我又问:“能进书库随便看看吗?”她说:“不能。”我再问:“为什么?”她说:“你借书,怎么能保证你一定会还?再说这也不符合规定。你进书库,怎么能保证你会爱护书、不偷书呢?”我接着问:“那你是干什么的?”她说:“就是看着像你这样的人的。”当时北京有些街上的确有号称藏书众多的图书馆,比如北海公园西边有国家图书馆老馆,中关村南大街有国家图书馆新馆。我听说北京图书馆里有宋版书、元版书、外文书,还有没删节版的《金瓶梅》。但我连进去都没进去过。我听说看《金瓶梅》要单位开介绍信,说明借阅的理由,如果介绍信被认为是假的,图书管理员身后立刻会蹿出两名警察来。

第一次体验到图书馆的美好是在北大。北大图书馆离我住的28楼不远,早点去,如果运气好,能有个靠窗的座位。图书馆的楼层很高,里面有淡淡的男生的球鞋味,也有淡淡的女生的雪花膏味和洗发水味。窗外有很多很高大的白杨树,有很绿的草地,草地上有一些弹着吉他唱歌的男男女女,每个人的眼睛似乎都是全世界最忧郁的。七八页书看过,人一阵恍惚,掉进书里,周围的人消失,周围的墙消失,周围的窗户全部打开,周围的一切变软,从固体变成液体,再变成空气,混沌在四周,不知今夕何夕。时间变得很短,一个恍惚,又憋得不得不去撒尿了;一个恍惚,又饿得不得不去吃饭了;一个恍惚,日落月升,宿舍、图书馆要锁门、熄灯了;一个恍惚,白杨树的叶子落光了,草忽然变黄了。

协和有三宝:病历、老教授、图书馆。大量完整的病历非常方便做临床研究,提示某几种现象之间的联系,而且足以满足人们的好奇心,比如张学良不穿内增高鞋时的净身高有多高,某位明星怀过几次孕、生了几个孩子。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老教授是最实在的榜样。这些不爱睡觉的老人早上7点就开始在病房里查房了,我们就不好意思睡到早上7点才起床。有了在北大培养起来的对图书馆的热爱,协和五号院北侧的两层小楼就是又一个可以不知今夕何夕的“洞穴”。从两百年前的原版医书到两周前的外文期刊,那里都有。我一边看一边感叹:人类早就能登上月球了,但我们还不知道人到底是什么东西。

16年前,我去美国读MBA;16年后,我去美国休长假。中间这十几年,事冗时仄,只有两项运动:开会、应酬,读书都在马桶上、枕头上、车上、飞机上,把包里的Kindle阅读器勉强算作图书馆。长假中,不设手机闹钟,在风铃声中自然醒来,忽然想到,可以再捡起多年前的爱好,再去泡泡图书馆。

开车去距离住处最近的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据说这是世界上农业科学学科实力最强的大学。靠近校园,有大片的实验性农田和果园,但是闻不到臭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无须证件,无须存包,无人盘问,我就大摇大摆地进入图书馆。我在地下一层的一个角落里坐下,中庭泻下来的阳光很猛,松树很老,草很嫩。人很少,一切很静,走路、搬开凳子、掏钥匙、挪挪屁股,都会发出大得吓人的声音。坐下,吸口气,满鼻子纸张和油墨的味道。站起,去旁边的近期期刊区逛了逛,新一期《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是普京,新一期《麻省评论》的封面人物是卡夫卡,新一期《当代作家评论》的封面人物是李敬泽……

看书看到被尿意憋醒,去一层上洗手间,我沿着宽大的楼梯往上走、往上看,明晃晃的阳光,一架架的纸书,每本纸书仿佛是一个骨灰盒,每个骨灰盒里都有一个不死、不同、不吵的灵魂,进进出出、自由自在、无始无终。一切都是一副人间天堂的样子,我瞬间觉得整个人都变好了。

【注】冯唐,1998年获得北京协和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又获得美国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担任华润集团战略管理部总经理。2011年10月,当选为华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13年,冯唐荣登“第八届作家富豪榜”,引发广泛关注。

【请思考】文章结尾说“我瞬间觉得整个人都变好了”,为什么?

作者:邹扶澜

男孩小时候家里很穷,甚至有时连上学的本子也买不起,常常用完了正面用反面。一天,班里来了位新生,是个漂亮的女孩,扎着鲜艳的蝴蝶结,背着一个让全班同学都眼红的书包。

女孩跟他成了同桌。她的文具盒里装满了各种漂亮的笔和橡皮,她还有很多崭新的方格本,甚至有精装的笔记本。男孩偷眼看,心里既嫉妒又眼馋。

男孩自尊心很强,怕女孩笑话,本子用完便不再用反面,也就不记笔记,只靠脑子记。女孩感到很奇怪,有一天问他,他说:“会了,不用记了。”女孩好像明白了什么,主动拿出两个本子给他,男孩拒绝了,女孩羞红了脸,几天不和他说话。有一次,班里组织看电影,每人交5分钱,男孩没有钱,就没有报名。女孩高兴地跑到他跟前,说:“明天下午看电影,我替你把钱交了。”男孩气恼地说:“我不去,用不着你给我交。”女孩委屈地哭了,说:“你以后还给我还不行吗?”男孩没有再说话,勉强答应了她。

第二年,女孩的家要搬了,男孩不知道要搬到哪儿,只觉得有一种留恋的感觉,仿佛丢了东西似的。知道她走的日期后,那一天他没有去上学,早早地候在一个十字路口----县城开往外地的车辆都要经过这里。终于,一辆大货车开了过来,女孩和她的哥哥站在车厢里。女孩看见了他,高兴地向他挥手,男孩想跟她说点什么可没有说出来,车速很快,一溜烟从眼前过去了。

第二天上学,班里一个女同学给男孩送来一个沉甸甸的牛皮纸包,说是同桌留给他的。男孩打开,是厚厚一摞没用过的各式作业本,还有她用过的漂亮文具盒,里面装满了铅笔,还有一支能抽水的钢笔。笔中间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送给我最好的同桌。”

男孩哭了,他突然觉得,。从那天起,他的心知道了什么叫疼痛。

那个文具盒,他一直保存着,有时候拿出来看看,眼前会晃动着一对鲜艳的蝴蝶结,一跳,一跳……

几十年过去了,男孩读完大学,又读了博士,打拼多年后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阅尽沧桑后,他越来越怀念那个当年跟他同桌的小女孩,于是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寻找那个叫王丽晨的女孩。

电视台的记者闻讯后,邀请他做了一次访谈,面对现场的许多观众,他把藏在心底的那段往事说了出来,说到动情处,他几次哽咽,说如果能见一见当年同桌的女孩,此生也就无憾了。

主持人问他:“为什么非要见她呢?相见不如怀念,保留最初的那份美好,为她祝福,不是很好吗?”

他摇了摇头。

主持人又说:“王丽晨现在已经步入中年,也许已经发福,也许过得很不如意,如果是这样,你还会执意见她吗?”

他说:“是的,我想当面对她说声谢谢。另外,如果她有什么难处的话,我想尽自己所能帮她一把。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着她,甚至没有一天忘记过她,小时候,因为贫穷,我看过太多的冷眼,但她给了我最初的温暖,这成了我生命的动力……”他已经泪光盈盈,“我想看见她还美好地生活着,跟我一样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沭浴着温暖的阳光……”

几天后,他收到一封信:“亲爱的刘同学,不瞒你说,那天我就坐在观众席上。之所以不见你,并不是因为你太富有,或者我已经老了,而是有些美只适合放在心里,就像一坛陈酒,—旦打开味道就淡了。感谢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活在你心里,如果你对我心存感激,那就在心里保存那份最初的美好并把它传递下去吧。”

信是那位主持人写的,王丽晨是他的妹妹。她已于三年前病逝。

【请思考】本文以“最初的温暖”为题可谓独具匠心,请简述这个标题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