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赤川次郎

  千万不能让丈夫知道。绫子拿着那个小包,站在桥上。夜深人静,河水在黑暗中悄无声息地流淌着。能带走这秘密吧。小包飞快落入河中。回家吧,明天丈夫住院,得起个大早呢。

绫子疾步往回走。轻轻打开后门,穿过厨房,溜进卧室——丈夫站在那里!丈夫满脸愤怒。

“上哪儿去了?”

“这……”

“哼,是把见不得人的东西扔到河里了吧!”丈夫真的动了气。绫子的脸也变白了。

“扔了什么?说!”绫子忍不住反问一句,“你怀疑我什么?”

“我替你说吧——是北山的信!”

绫子睁大了眼睛。接着,慢慢将视线移至脚下。

“跟那家伙勾搭上啦!”

“啪!”一记沉重的耳光。绫子头晕目眩,一头栽倒在床上。

好不容易抬起头时,女儿有纪子正怯生生地站在床边,黑黑的瞳仁里充满了恐惧和疑惑。

“我到底是谁的孩子?”有纪子问,“是爸爸的,还是叫北山的那个人的?”

“你为什么问这个?”

“想知道。”

良久,绫子没有作声。微风吹拂着她那业已大部分变白的头发。

  “好,”绫子终于开口了,“那就告诉你吧。”

“和我结婚前,你爸爸爱着一个人,她叫……”

晶美,并不出众。在中学,比他低一年级。当时很迷恋他的绫子,偏偏和晶美又是最好的同性朋友。不过,这两个女孩儿那时都还不到敢向异性吐露爱心的年龄。因此,也就没有发生什么争“郎”大战。论家庭背景,绫子占上风。晶美死了父亲,与母亲二人相依为命,度日维艰。她自然穿不起绫子身上的漂亮衣裤,也不善于玩耍。不过,绫子知道,晶美特有的那种清纯、温柔和娴静是谁也学不到手的。

  那件事发生在一个炎热的暑假。

  晶美突然跑到了绫子家。他正巧也在。紧追而至的是一群恶煞似的男仆,他们的主人是当地首富,晶美的母亲在那家干活。

  “让那个女孩儿滚出来!”男仆们叫嚣说,他们小姐放在梳妆台上的宝石不见了,晶美当时正进府找她母亲,偷宝石者必是晶美无疑……他,发怒了,让晶美躲进里屋,他转身直奔门口,跟那帮男仆大吵起来。大概是被他那不要命的样子吓住了,男仆们嘟嘟哝哝着回去了。本来他们也没有充分的证据。

  他走向面色惨白、颤抖不已的晶美,温柔地拉起她的手……然而,那件事并未结束。暑假期间,晶美偷盗宝石的传言飞遍整个镇子。新学期开始后,没一个人愿跟她说话。她母亲也失去了工作,娘儿俩的日子更难过了。他则明明确确地爱起了晶美。那不是出于怜悯或同情,而是纯粹发自内心深处的诚挚之情。绫子一如既往关心着晶美,同时暗暗在心里发誓:委屈自己,成全他们。

然而,单靠一个学生的爱情,是无法支撑母女俩的生计的。这个事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晚秋的一个黄昏,晶美和她母亲一同投河自尽了。

“后来,你爸爸倒插门到了咱们家,再后来,就有了你。”绫子停顿了一下,“不过,你爸爸在心里一直思念着晶美。我只是他的妻子,晶美才是他的恋人,而且只有她一个……”有纪子长长地叹了口气。

“可这与你扔到河里的东西有什么关系呢?”

“我打扫里屋的时候,发现了塞在天棚上的宝石,就把它偷偷地扔进了河里。”

“是,是这样……”有纪子几乎喘不过气来。“晶美被人追到咱们家,趁你爸爸跟人吵架的当儿,踩着板凳,把宝石塞到了天棚里。”

“那你为什么不告诉爸爸呢?”绫子莞尔一笑:“我那时已经得知,晶美的不幸使你爸爸在身心方面所受的沉重打击和极度悲痛该有多大。对你爸爸来说,晶美是完美无瑕的女性偶像。如果告诉他真实情况,你想会发生什么事儿?”

“妈妈!”有纪子紧紧地抱住了母亲。

  “您才是最爱爸爸的人啊。”

     绫子的脸微微发红。

【请思考】分析“妈妈”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个性特点。

作者:(新加坡)张挥

小倩又在房里幽幽地哭了。我赶忙跑进房里看她。

     “别哭,别哭。我们这就逛街去。”

      自从去年得了个忧郁症之后,小倩经常在半夜里从睡梦中突然间醒来,说她又梦见那条失落的街了,并要我陪她一道去逛逛那条梦中的街。我怎忍心拂她的意呢?如果这么做能治好她的病,能减轻她内心的忧郁,我是一点都不以为苦的。然而,苦的是她所说过的梦中的街不知道在哪里?我陪她在夜里走过许多条街,但没有一条是她所说的梦中的街。

      每次陪她走在街上的时候,她总会这样对我说:

      “是一条铺着碎石块的街,街的两旁都是卖历史书的铺子。铺子的门口张挂着‘书旗’,每条‘书旗’上用各体书法写着该书店所专卖各个朝代的历史书。如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清等。我在小时候曾经在这条街买过一本《五千零一年的兴兴衰衰浮浮沉沉分分合合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扰扰攘攘忧忧患患苦苦难难编年沧桑史》。”

      这么长的书名也真难为她想得起来。当年她在大学里修的正是历史这门学科。她是从历史的书页中走过来的。然而,大学毕业之后却一直没有机会传授这门功课。她甚至在路边摆了个小摊位免费传授这门学问,摆了整整一个星期,竟没有一个人来问津,还被“地牛”捉去控上法庭。因为她没有领取“贩卖历史”的小贩执照。

      我知道她深爱历史,但却没想到她会爱得这么痴迷。这么多年来她跟历史磨磨蹭蹭地纠缠不清,已有一点神志不清了。去年十二月忽然说要出来参加竞选搞政治,被我狠狠地骂了一顿。她没跟我争辩或抗议,只是任让我数落、抢白、责骂。事情过后,我深深地感到难过和内疚,然而,她已忧郁成疾,开始在寻找她梦中的那条街来过日子了。

      今夜,我又陪着她走在一条灯火辉煌的街道上。她又对我重复那个街的故事。

     “你在这里等我,我去买一本书就回来。”

      突然,她挣脱我的手,快步地往前走去。我当然没阻挡她,因为,我知道她必定买不到那本书,然后就会在走了一段路之后折回头来。我靠在一根灯柱上抽着烟等她。当我呼出一口烟雾来时,竟不见了她的身影。路是一条笔直的路,没有行人没有车辆也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而且灯火辉煌,她竟不见了!难道她已走进那条梦中的街不成?我在灯柱下焦虑万分,不知怎么办才好。

      “你看,我终于找到这本书了。就在最后的那间书铺买到的。只花了五块三毛钱。”

我不知道她是怎样出现在我面前的。我顺着她手指所指的方向望过去,哪有什么铺子?低下头一看她手里的那本书,不正是那本《五千零一年的兴兴衰衰浮浮沉沉分分合合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扰扰攘攘忧忧患患苦苦难难编年沧桑史》?

【请思考】小说在创作上有什么艺术特色?请简要分析。

作者:仲维柯

麻三爷是林场的护林员。他在深山老林里一待就是40年,把一生中最好的时光交给了这片山林,而今三爷就要离开这片山林,到市老年公寓安享晚年了。听说,这待遇是林业局局长特批的。

即将离开林场的三爷最放不下的事情,就是不知如何安置那只跟了他三十多年的老山鹰。

说起三爷与这老山鹰 ,那还真有不少故事呢。

那还是三爷来林场的第二年。当年轻的三爷巡林到老虎崖时,捡到一只折断了翅膀的雏鹰,心慈的三爷就把它抱回林场养了起来。用药水擦拭伤口,喂水喂肉,清洗羽毛……三爷慈母般呵护着雏鹰;用棍棒敲羽翅、脚爪、钩喙来锻炼筋骨,一次次从高处抛下来练习飞翔……三爷严父般训练着雏鹰。终于,雏鹰成了能翱翔于蓝天的老山鹰,可它总不肯离开三爷。三爷巡山,山鹰便在三爷上空盘旋;三爷休息,山鹰便落在三爷脚边嬉戏:三爷走到哪儿,山鹰便飞到哪儿。

那年,木材价格飙升,市场上松柏木的价格更是高得惊人,就有不少人动了盗伐山林的歪主意。那天,当三爷巡视到跑马岭时,只见五六个光头后生正挥动着刀斧肆无忌惮砍伐着林木。三爷大声制止,他们非但不听,还挥动着工具缓缓靠过来。“喔欧”一声尖利长鸣,几个后生的头皮被重重挠了一把,随即血流满面,惨不忍睹。后生们捂着伤口,惊恐地望着空中乌云般的山鹰,撒开两腿朝岭下逃去。

还有个冬天,雪下得很大,三爷巡山不慎跌落老龙峡 。山鹰便盘旋在老龙峡上空,凄厉的叫声就是在十多里外都能听到。听到老鹰鸣叫的人都说,那叫声揪心,瘆人!救三爷回来,人们发现山鹰的嗉子里全是血!

商议老山鹰归宿的问题,几个月前就开始了:跟三爷回城里老年公寓,恐怕人家不接受;留在林场,除了三爷,它不跟任何人接近;送给爱心人士饲养,这一天三顿肉,谁喂得起?……老山鹰可顾不了这些,只管“嘭嘭嘭”地敲击着它那粗大的钩喙和爪子。

这已不是二十年前的钩喙和爪子了。一厚层灰白色硬如石头的物质像枷锁一样,套在山鹰的钩喙和爪子外面,使之不再尖利,不再灵活。那次三爷让山鹰追前面不远处一只半大野兔,几番搏斗后,野兔竟从老鹰爪下逃脱了……

几番周折,市动物园总算答应收留这只年过古稀的老山鹰了,离开的时间与三爷离开林场同日。

明天就要离开了,林场特地给三爷摆了欢送宴。喝酒、吃肉、唱山调子,三爷没有半点情致,整个心像被掏空了似的。

耳膜里挥之不去的是老山鹰“嘭嘭嘭”的撞击声。三爷提了些水拿了些肉,打开了山鹰住的小棚。只见老山鹰甩动粗壮的脖子,重重击打钩喙;抬起硕大的脚趾,狠命地摔打鹰爪。三爷蹲下身,紧紧抱住山鹰脖子,悲戚戚流了好一阵子泪。

嘭嘭——嘭嘭——三爷数着山鹰的嘭嘭声直到天明。

太阳刚刚露出整个圆脸,市老年公寓、动物园的车也就到了林场。

当动物园的工作人员打开山鹰住的棚子时,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在场所有人:山鹰的爪子、钩喙全都白森森的,微微滴着血,那层厚厚的灰白色的硬东西,像一套精致的模具静静地摆在人们面前。

“太不可思议了,老鹰复生的传说还真有!”动物园来的一位年长的工作人员感叹道,“当一只鹰活到40岁时,它的喙会变得弯曲、脆弱,不能一击而制服猎物;它的爪子会变钝,不能抓起奔跑的兔子。传说真正的雄鹰,会忍着饥饿和疼痛日复一日敲打喙,直到脱落;然后用新长出来的喙将老化的趾甲一个个拔出,直到长出新的锋利的趾甲……当这痛苦的历程过去,老鹰可以重获30年的新生,再次翱翔于天空。”

三爷呆呆地听着,眼都不眨一下。

催三爷上路的喇叭声再起,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老人竟变卦了:“我的山鹰有勇气重获新生,它理当属于山林;我虽然年老了,但还比得上一只山鹰。不走了,都不走了!——在这林子里,让这鹰再陪我30年!呵呵……”

【请思考】本文用不少笔墨写鹰,对人物刻画有什么作用?请具体分析。

作者:付浩勇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已在大漠的荒滩里跋涉了整整一夜。

      他蠕动着苦涩僵硬的舌头,舔了舔嘴唇上叠透的干血泡,面对一望无际的沙梁,不由回望一眼身后伴随的追敌——晨雾里闪着两点绿光的饥饿的野狼,心里又掠过一阵恐惧和绝望。

      他是昨天下晌为了拍摄到沙漠上的绿洲,离开了驼队,深入到荒滩深处。当黄昏降临的时候,沙梁上传来一声凄凉血性的狼嚎声,他回首寻望,蓦然发现了暮色里浮动着两点闪亮的寒光,倏地,疲惫夹带饥饿一同向他袭来……

      整整一夜,他别无选择,慌惶地在大漠里奋力向前进。途中,他为补充体力,备带的干粮吃完了,水壶里面的水喝干了,肩上压着沉沉的摄影机和行囊背包。但他不忍心将拍到的海市蜃楼般的别致风景一掷了之,那可是他艺术生命的价值所在。然而,野狼显然盯上他了,将他视成大漠里惟一的补充营养的佳肴,他只好拼力地在沙漠里走着。他心里明白,在荒漠里,缺水是最大的灾难,野狼同他较量的是毅力和意志,自己若是稍有松懈,在沙梁上倒下,野狼就会冲上前,挥舞双爪,将他撕成碎条,充饥解渴,而他拍摄的荒漠上的别致风景将化为乌有。

      他回望野狼时,明显发现野狼的浑身抽搐,脊梁的骨节更加突起,干瘪的肚皮贴在沙土上。喘气声越来越粗重,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长……渐渐地,野狼举步维艰,停下来了。他心里不由掠过一阵狂喜,野狼终于撵不上自己了。少顷,又见到野狼嚎叫一声,转头调向,灰溜溜地往回逃窜,他不由挺直身躯,英雄般地傲立在沙梁上,似乎嘲笑野狼意志的崩溃瓦解。

      当野狼的背影逃遁远去,他又一下子瘫倒在沙梁上,他该往哪里走?何方才能寻到驼铃队?哪里才有水源?严重的缺水,他已鼻孔出血,七窍冒烟,四肢乏力。忽而,他转念回想,猝然想到,野狼的转向莫非预告着前方是一条通向大漠腹地的死亡之路,于是,他意识到只有重新振作,尾随野狼,或许才有可能离开大漠,找到驼队,使别致风景焕发艺术之光。

      他复而挺起疲惫的身躯,沿着野狼逃遁的方向赶去。为了避免同野狼的孤注一掷,他既不能尾随太近,那样会惊扰它;当然又不能太远,如果稍有松懈,就会迷失跋涉的方向。

      芨芨草是大漠里跋涉者的救命圣草,沙梁坎下,野狼过处,芨芨草已被啃尽;他随踪而来,只好刨出草茎,细嚼取湿。野狼困乏了,停下来回头对峙地盯着他;他也停靠下身,机警地准备应付对野狼的反扑。有多少回,狼跑他奔,狼歇他停。有几阵子,狼的双腿摇摆踉跄,迷迷茫茫地迈步,他就象虚脱一般神情恍惚,晕晕蒙蒙地跟着……

      狼撵人整整一夜,人追狼足足一天,又是日头西斜的时分,终于,沙梁坎下出现了一片罕见的沙洲——那是内陆河被沙漠侵袭仅有的一汪清水。

      野狼仿佛忘却了疲惫,奋着四蹄奔过去。

      他喜出望外,狠狠地咬了一下血唇,忽而,一阵熟悉的驼铃声响过,昨天同行的地质勘探队出现在前方。他顿感泪水漾出眼眶,朦胧中,他看见两名地质队员正端枪向着吸水的野狼瞄准,他声嘶力竭地喊:“别打它,没有它,我走不出荒漠,是它救了我的命……”

      声落枪响,野狼猝然倒在甘泉一般的水边,枯瘦的四肢也懒得一动。

      他一个踉跄,向前一个滚翻,昏了过去。

【请思考】

1.这篇小说心理描写非常细腻,请按照时间顺序,简述作品中“他”的心理变化过程。

2.小说叙写了一个人与一匹狼的故事。有人说,狼是凶残的掠食者,是人类的敌人;有人说,狼不自觉地帮助主人公走出了沙漠,是一个拯救者;有人说,小说在赞颂人的意志品质;也有人说,小说在思考人与动物的关系。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作者:(美)休•B•卡夫

熬到第三个饥饿的夜晚,诺尼把眼睛钉在那条狗上面。在这座漂流的冰岛上,除了高耸的冰山之外,没有任何的血肉,就剩他们两个了。

在那次撞击中,诺尼失去了他的雪橇、食物、皮衣、甚至他的尖刀。他只救起了心爱的猎犬——尼奴克。如今,一人一狗被困在冰岛上,维持着一定的距离,虎视眈眈地注视着对方。

诺尼以往对尼奴克的宠爱是绝对真实的,真实得如同此刻的饥饿、夜晚的蚀寒以及那只受伤的脚上咬噬着的痛苦。然而家乡的人在荒年不也屠杀他们的狗来果腹吗?不是吗?他们甚至想都不想一下就做了。

他告诉自己,当饥饿到了尽头一定得要觅食,“我们二者之中注定要有一个被对方残杀,”诺尼想,“所以……”

他无法徒手扑杀那只狗。尼奴克凶悍有力远胜于他。此刻,他急需要一件武器。脱下手套,他把腿上的绷带拆下来。几个星期前,他伤了自己的腿,而用一些绳索和三片铁板绑成了绷带。他跪在地上,把一片铁板插入冰地的细缝里,并且使劲地用另一片铁在上面摩擦。

尼奴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诺尼仿佛感觉到那炯炯的眼神,并发出愈发炽烈的光芒。他继续工作,并且企图使自己忘记它的目的。那片铁板现在已经有一面的刃了,并且愈磨愈锋利,太阳升起时他刚好完成了工作。

诺尼将那把新磨的尖刀从冰地拔出来,用拇指抚拭着刀刃。太阳的光芒,从刀面反射过来,几乎使他一时眼花目眩。

诺尼把自己完全变得残酷起来。“这里,尼奴克!”他轻轻地叫着。狗疑惑地看着他。“过来,快!”诺尼唤着。尼奴克走近了一点。诺尼在它的眼神中看到恐惧。从它沉滞的喘息和蹒跚、笨重的脚步可以得知它的饥饿和痛楚。他的内心开始哭泣了。他痛恨自己,但又不得不狠下心来。

尼奴克越来越近了,保持着它的警戒。诺尼感到喉间一股浓重的呼吸,他看出它那两只眼睛好似两股痛苦哀怨的井泉。

现在,就是现在!快攻击它!

诺尼跪倒在地上的身体因一阵激烈的哽咽而颤抖着。他唾骂着那把尖刀,把它疯狂地往远处掷去。他空着双手,颠踬[zhì]地向狗爬去,终于倒在雪地里。

狗发出凶狞的咆哮,环绕着他的身体走动。

诺尼现在充满了恐惧。掷出那把刀子以后,他变成毫无防备。诺尼现在虚弱得毫无反抗的力气。他的性命就好像悬在尼奴克面前的一块肉,而它的眼中充满饥饿的眼神。

狗绕着他徘徊,并且开始从后面匍匐前进。诺尼听到那饥饿的喉头发出咕噜咕噜的唾液声音。他闭上眼睛,祈求着这次的攻击不要太痛苦,他感觉到它的爪子踏上他的腿,尼奴克温热的喘息逼近他的颈子,一股强烈的气流聚集在他的喉头。然后,他感觉到一条热热的舌头轻轻地舔着他。

诺尼睁开眼睛,怀疑地注视着它。他伸出一只手臂把狗和自己紧紧地抱在一起,悲伤地开始呜呜哭泣——

一小时之后,一架飞机从南方起飞,上面一位年轻的驾驶员沿着海岸巡逻,他往下注视着那片漂流的浮冰,在冰山的正上方盘旋,此时他看到一道刺眼的闪光。那是阳光在某件物体上反射起来的光芒。他的好奇心渐渐升起,他降低了高度,沿着冰山盘旋。此时,他发现在冰山的阴影之中一堆黑色的影子,从形状上看起似乎是人类。仿佛那影子之中还分成两个。

他把飞机降落在水边,开始巡查,发现了那两个影子,一个人和一条狗。那个男孩已经昏迷不醒,但确信还活着,那只狗呜呜地在一旁哀鸣,已经虚弱得不能移动了。

至于那道引起驾驶员注意的光芒,就是那把磨得雪亮的尖刀。它挺直地插在不远的雪地上,在风中微微地颤抖着……

【请思考】

1.简要概括诺尼的心理变化过程。

2.小说叙述了一个人和一条狗的故事,看似平淡,其实意蕴隽永。请结合文本,联系自身阅读体验对此加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