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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大卫·欧文

怀特森先生教的是六年级的科学课。在第一堂课上,他给我们讲了一种叫做凯蒂旺普斯的东西,说那是种夜行兽,冰川期中无法适应环境而绝迹了。他一边说,一边把一个大骨传来传去,我们都做了笔记,后来又进行了测验。

他把我的试卷还给我时,我惊呆了。我答的每道题都被打了个大大的红叉。测验不及格。

一定有什么地方弄错了!我是完完全全按照怀特森先生所说的写的呀,接着我意识到班里的每个人都没及格。发生了什么事?

很简单,怀特森先生解释道。有关凯蒂旺普斯的一切都是他编造出来的。这种动物从来没有存在过。所以,我们笔记里记下的那些都是错的。难道错的答案也能得分吗?

不用说,我们都气坏了。这种测验算什么测验?这种老师算什么老师?

我们本该推断出来的,怀特森说道。毕竟,正当传凯蒂旺普斯的头骨(其实那是猫的头骨)时,他不是告诉过我们有关这种动物的一切都没有遗留下来吗?怀特森描述了它惊人的夜间视力,它的皮毛的颜色,还有许多他不可能知道的事实。他还给这种动物起了可笑的名字。可我们一点都没有起疑心。

他说我们试卷上的零分是要登记在他的成绩记录薄上的。他也真这么做了。

怀特森先生说他希望我们从这件事当中学到点什么。课本和老师都不是一贯正确的,事实上没有人一贯正确。他要我们时刻保持警惕。一旦认为他错了,或是课本上错了,就大胆地说出来。

上怀特森先生的课,每一次都是不寻常的探险。有些科学课我现在仍然能够差不多从头到尾地记起来。有一次他对我们说他的大众牌轿车是活的生物。我们花了整整两天才拼凑了一篇在他那里通得过的驳论。他不肯放过我们,直到我们证明我们不但知道什么叫生物,且还有坚持真理的毅力时,他才罢休。

我们把我们这种崭新的怀疑主义带进了所有课的课堂。这就给那些不习惯被怀疑的老师带来了问题。我们的历史老师讲着讲着,会有人清清嗓子,说道:“凯蒂旺普斯”。

如果要我给我们的学校危机提出个解决办法的话,我一定会提出怀特森先生。我没做出过什么重大的科学发现,但我和我的同学们从怀特森先生那里得到了一种同样重要的东西,一种正视着某个人的眼睛,告诉他他错了的勇气。怀特森先生还让我们看到,这么做有时候是很有趣的。

这里面的价值并非每个人都能觉察到。有一次我把怀特森先生的事讲给一位小学老师听,他惊骇极了“他不该像这样捉弄你们的。”那小学老师说道。我正视着他的眼睛,告诉他全错了。

【请思考】

1.“班里的每个人都没及格”是什么原因?(表面原因和实质原因)

2.当历史老师上课时,有人说“凯蒂旺普斯”,这意味着什么?

作者:洪烛

在城市里有几件事物是少见的:鸟、野生植物、民歌、水井以及农田。作为一位酷爱古典意象的诗人,我怎能不感到寂寞呢?住在北京城东北角一幢塔楼第七层的位置,我常常失眠,总是在这时候,那远道而来的乡愁如同潮汐,会横渡层出不穷的铁轨、桥梁、红绿灯,准确地寻找到我灯火通明的窗户。

钢筋铁骨的城市是从来不做梦的。梦永远属于我麦浪翻卷、风景如画的乡村。乡愁使我流泪。对于一位被人间烟火熏陶得麻木困惑的城市居民而言,乡愁是我精神生活的调味品。只有走出城门,我才会觉得:这是到民间去,这是到人类的记忆中去。

永远不可能习惯灯红酒绿的生活,因为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

即使行走在钢筋水泥的城市缝隙,我风尘仆仆的灵魂依旧把朴素与自然视若至上的法则。于是我像这个时代任何一位硕果仅存的诗人那样,歌颂土地、阳光、雨水以及所有类似的事物。并且把在古老的风车下散步作为幸福的象征。我告慰自己,毕竟还记得谷粒是怎样从春播秋收中兑现的,把这些金黄的字眼托付在掌心,就能够判断出生活中可以承受或无法承受的重与轻。这注定了我不至于背叛隐现在布景中的农业,勇敢地以农业的儿子自居,而有别于周围绅士们的苍白虚弱。我完全有资格教导他们到户外去接受锻炼。让劳碌的灵魂溜达溜达吧,哪怕在喷香的麦草垛上打一个滚,醒来之后便会发觉自己强壮了许多。

其实整个人类都是农业的儿子,人类的精神需要一片重温的家国:篱笆、辘轳、锈迹斑驳的农具,男耕女织的画面,都会伴随袅袅的炊烟,帮助我们意识到勤劳、善良、坚毅之类的品质。沧海桑田,我们的心灵荒芜了多久?“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旷古的牧歌如同强弩之末。人们喝自来水长大,在水泥地上行动,靠化妆品挽留青春,不知不觉就失落了自己原始的根。他们不相信花朵比香水更重要,粮食才是金钱的上帝。红尘滚滚,然而我的灵魂与众不同,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时常选择夜深人静逃离这座布满齿轮的城市,到远处的山野寻觅昔日的空巢。那里有小桥流水、鸟语花香,那里有祖祖辈辈刀耕火种的痕迹。没有握过最粗糙的劳动工具的手,没资格真正地和严峻的生活比腕力。

苏童的一篇小说我记忆犹新,名字叫做《飞越我的枫杨树故乡》。很多次了,我寄希望于这种灵魂的回归,两袖清风,像鸟一样无牵挂地横渡千里之外的山山水水。熟稔的村落星罗棋布,陌上桑的蓬勃绿意令我臆想出罗敷的欢颜,青山不老,绿水长流,一切都如同逼真的传说生生不息。而远方城市里的世俗尘嚣,简直可以当作风吹过耳来看待。飞越我的枫杨树故乡,类似于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那种“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随即“一夜飞度镜湖月”的浪漫潇洒,恰是羁绊重重的灵魂所朝思暮念的。其实很简单,超凡脱俗——以免给自己的翅膀增添过重的负担——就能达到逍遥的境界。灵魂需要一双合脚的鞋子,它随时愿意以浮名虚誉作为交换。这样即使跋山涉水、风雨兼程,它也无怨无悔。

于是每当送走一个喧嚣的白昼,我就有倾听一段小夜曲的愿望,清贫而易于满足的愿望。月光如水,空谷来风,给负重的心提供了沉思冥想的间歇——那一瞬间我常常走神,像茶叶经历了浸泡而舒展开来。我把那短促的空白比喻作“灵魂停电了”,高速运转的电梯蓦然滞留在空中,而有所顿悟。头脑里什么都没想,又仿佛飞越了千山万水。一闪即逝,灵魂又返回自身,一切又恢复了正常的节奏,但谁也无法否认瞬息的恍惚——瞬息的忘我——所给予全身心的滋润。

我难忘美国乡村音乐《带我回家的路》,我相信这正是流离失所的灵魂的请求。穿一双简便的草鞋,轻盈飘忽的灵魂就能乘风而去,遵循熟悉的旧路回返一灯如豆的温柔之乡——万籁俱寂。你几乎能聆听到它匆促中空中的足音,灵魂的足音。归去来兮,田园将芜?罗大佑的《鹿港小镇》,堪以证明乡愁之恋蓬乱如草的原因:“假如你先生回到鹿港小镇,你一定要告诉我的爱人……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困惑于都市繁华的灵魂在寻找出路,因为霓虹灯并不能代表真正的光明,也无法给予真正的慰藉。

【请思考】“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在文中反复出现,请分析其含义及作用。

作者:威廉·保西

阿普达是英国伯明翰南部山区的旅游观光小镇,保留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很多特色,至今仍然使用马车代步。艾迪是镇上一家出售特色草帽的小工艺店老板。半年前,艾迪和邻近的迪克鲁斯镇上的姑娘苏菲相爱了,可镇上大法官的儿子洛克也看上了苏菲,发誓非她不娶。

几天前,苏菲告诉艾迪,她父亲对洛克家的背景很满意,但在听说苏菲爱上了卖草帽的艾迪后非常生气,并且打电话给远在伯明翰当医生的苏菲的哥哥博格,要他回家阻止妹妹。另外,博格也打算近期回家给父亲做一个手术,切除父亲额头上的良性肿瘤。“百合节”要到了,按照当地习俗,镇上的男孩都会在这天到心爱的女孩家送上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借此表明心迹。苏菲抽泣着要艾迪想办法,送一份能够打动她父母的厚礼。

艾迪咬咬牙,取出了全部积蓄,共6000英磅,但他想来想去不知买什么,于是就把这些钱都放在他母亲留下来的一个梳妆匣子里,他想都带给苏菲,让她自己用这些钱去挑选礼物。

“百合节”这天早晨空降暴雨,艾迪急匆匆起床。阿普达和迪克鲁斯两镇相隔几十公里,山路崎岖不平,马车是惟一的交通工具。马车夫享特驾着马车来到了艾迪门前,半小时后,马车来到镇中心,艾迪远远看见洛克站在路边,洛克也要去苏菲家送礼。

“亨特,给我把画搬上去,千万小心,光那个檀香木框就抵得上你十几辆马车!”洛克大声嚷嚷着跳上了车,“嘿,这不是艾迪吗,你不会也要到苏菲家去吧,准备了什么礼物啊?”听着洛克的揶揄,艾迪没接腔,他很是自卑。

瓢泼大雨让马车速度愈加慢了,以前只要三四个小时的路他们走了七八个小时还没到,现在离迪克鲁斯镇还有好几里山路呢!此时大雨滂沱,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马车在过一条岔道口时,一个浑身湿透的中年男子拦在前面,他提着一只便带式手术箱,“对不起,能让我搭乘一段吗?我到前面的迪克鲁斯镇。”这个中年男子告诉他们,他坐的马车半路坏了,他只好徒步前行了十几里路。

“快上来吧!”艾迪忙招呼这名男子坐下,他得知男子叫博格。洛克不满地哼了一声:“小心些,别弄坏了我的画!你可赔不起!”

道路越来越泥泞,突然马停下来不走了,它可能累坏了。洛克气急败坏地猛踹马屁股,马受到惊吓,飞快地向前冲去,前方正是一个斜坡,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马车就向路旁倾覆,他们滚进了数英尺深的坡底。

一阵眩晕过后,艾迪睁开了眼睛,四周一片昏暗,洛克和博格也躺在附近的泥泞里呻吟,不过他们还可以站起来。但艾迪突然发现亨特半天没有爬起来。“噢!上帝,他腿上流了好多血!”在艾迪点燃的灯火机的光芒里,洛克惊恐地指着亨特右大腿下的一汪鲜血叫道。

“让我看看,”博格蹲下身察看伤情,亨特已经昏迷,鲜血从他的大腿股动脉汩汩流出,一根尖树枝刺穿了他的大腿。“动脉破裂了,他失血过多,必须立即缝合动脉止血!”博格果断地说,接着他又以医生的口吻命令艾迪和洛克道:“去把我的手术箱找来!”

博格接过艾迪从泥泞中找到的手术箱,取出手术刀和缝伤口的针线,然后和艾迪合力将亨特抬到一块突出的崖壁下。

就在博格准备开始手术时,他发现天色实在是太暗了,让他看不清楚亨特伤口的准确位置,“快点燃打火机。”博格急切地说。衣物都被雨水打湿了,无法点燃,艾迪只好一直摁着打火机,借着微弱的光芒,博格开始给亨特实施手术。然而,打火机油就快消耗光了,火光越来越微弱。“我还需要3分钟,你们身上还有什么可以用来照明吗?”博格心急如焚地问。

“对了,年轻人,你的画用塑料包着,应该可以点燃的。”听到博格问起了自己,洛克开始支支吾吾:“这……下着雨……要是打开就毁了,那可是幅名画,值很多钱。”

这时,艾迪突然想起了匣子里的6000英磅,他赶紧将它找出来,还好,钞票还没有被打湿。“快缝合伤口!”艾迪迅速点燃了一张张钞票微弱的光映着他有些苍白的脸。

3分钟过去了,6000英磅烧成了灰烬,手术也终于完成了,艾迪和博格都瘫软地坐在了泥地上。“小伙子,你身上怎么带着这么多的现金?”博格忍不住发问了。

“那是我准备给心爱的苏菲买礼物的,现在,我可一无所有了。”

“苏菲?”博格轻轻念道,很快地拍了拍艾迪的肩膀,“放心吧,好小伙,这个女孩会属于你的!”

远处传来了马车声,原来苏菲的家人得知博格今天要回来,却迟迟没到后,派人来接他了。

当洛克知道来的人就是苏菲的家人,并且得悉博格就是苏菲的哥哥时,赶忙殷勤地问这问那。但是,博格只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他微笑着对艾迪说:“小伙子,我的妹妹需要与高贵的人共度一生。3分钟里,你失去了6000英磅,却赢得了真正的高贵!”

【请思考】

1.小说第一段对阿普达镇及艾迪、洛克的介绍,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2.小说题目是“最后三分钟的高贵”,如果以“六千英镑”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作者:王伟锋

  老街两边,一溜儿开有十多家古玩店。“珍宝斋”的门店在老街的最里面。老板姓赵,做这一行已经有20多年了。赵老板内行,眼力好。据说,好东西只要打他眼前一过,没有看走眼的。

  一次,老街有家店收了一件钧瓷,吃不准货色。半条街的人都看过了,但谁也不敢拍板下结论。店主亲自出马,恭恭敬敬地请赵老板赏脸,过去给看一眼。赵老板热心,当即过去,反复把玩了,淡淡地说:“收着。”

店主心中一喜,禁不住颤声问:“能收?”

赵老板朗声道:“能收!”后来,那件钧瓷出手,价钱竟然翻了10倍。自此,赵老板名声日隆。

  但是,新近开张的“云芳斋”的李老板却偏不信这个邪。李老板的店原本开在省城,不知怎么一时兴起,在小镇开了一家分店。他初来乍到,想干一件露脸的事,好在老街尽快站稳脚跟。

  这天,“珍宝斋”来了个外乡人。看打扮,像是落难之人。一进店,那人便掏出一个精巧的盒子,说盘缠儿不够了,身上有块玉,想换俩钱花。伙计打开盒子,一看,心里一惊,赶忙一溜小跑,把正在后院竹椅上闭目养神的赵老板请了过来。

  赵老板拿过那盒子,看了一下玉,又盖上盒子,端详良久,问卖家:“想淘换多少钱?”

  卖家说:“少说也得这个数。”说着,伸出五根手指。

  赵老板不语,站起身来,踱了几步,站定,对着卖家伸出了三根手指。

  卖家摇摇头,固执地伸出五根手指,神色凝重地说:“这可是家传的宝贝,低于这个数,免谈。”

  “收了。给客人添茶。”赵老板微微皱了皱眉头,不动声色地吩咐道。客人走后,赵老板拿了盒子,低声嘱咐了伙计几句,然后不紧不慢地踱着方步,回后院品茶去了。

  卖家出了古玩街,在镇上拐了几个弯,又勾回头,一闪身进了“云芳斋”的后院。伙计远远地看得仔细,回来向赵老板汇报。赵老板低头沉思良久,叹了口气,说:“这个李老板,不怎么地道啊!”

  隔天,李老板和街上的几个店主来到“珍宝斋”,进门便嚷:“听说贵店新近收了件好东西,拿出来,让大家开开眼!”

  赵老板拱手道:“小玩意儿而已,不值一提。”见赵老板不肯拿出玉,李老板暗自得意,忍不住大声嚷嚷:“赵老板,您不让我们开眼,莫非您这一次走了眼,收了个扔货?”

  赵老板干咳一下,默不作声。李老板愈发得意起来:“呵呵,想不到,老街赫赫有名的赵老板,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这可关系到“珍宝斋”的声誉,连伙计都急了,赵老板依旧笑而不答。

李老板恣意取笑一番之后,领着一群人得意洋洋而去。伙计实在忍不住了,说:“老板,您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啊?莫非咱们真的着了人家的道,收了个赝品?”

赵老板粲然一笑,说:“玉的确不怎么样,但盒子实实在在是个好东西。上等的古檀香木,名家雕刻的纹饰。你说,究竟是谁走眼了?”伙计明白过来,心里那块石头终于落了地。他不解地问:“既然如此,你为何不说,羞辱李老板一番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赵老板长叹一声,说:“都在这个圈子里混饭吃,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一个月后,“珍宝斋”做成了一笔买卖,一个雕工精良的古檀香木盒子卖了个好价钱,整条老街都轰动了。

  不久,老街的人发现,“云芳斋”的牌子在夜里悄悄摘掉了,店面转给了一个本地人。

【请思考】

1.赵老板在鉴定钧瓷时,小说先用“淡淡”,后用“朗声”来描写他的神态,反映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2.小说结尾处,李老板为什么会悄悄摘牌走人?

3.小说为什么要用“走眼”做题目?

作者:李伶伶

数学家是朋友送他的绰号,因为他对数字特别敏感,数学运算得特别快。朋友都说他是数学天才。可是数学天才的爱情之路却一直不顺利。

一次,他跟一个交往不久的女友去饭店吃饭,结账时却跟服务员吵了起来。那天饭钱应该是79.80元,如果服务员报出准确的数值,他也不会生气。可是服务员向他要80元。他说,不对吧。服务员说,账单上这么写的。说着把手写的账单递给他,他看账单上真写着80元,就说,你们算错账了,不是80元,是79.80元。服务员说,我们这里都是按四舍五入收费的。他说,你们怎么收费我不管,但是你们这账确实算错了。服务员说,差两角钱还算差呀?数学家说,怎么不算差?79.80元和80元能画等号吗?服务员说他小气,数学家就跟她吵了起来。

女友很尴尬,劝了半天劝不住他,索性走了。当晚就跟他分手了。女友觉得他为两角钱就能跟人吵一架,以后她可过不了。

数学家很苦恼。朋友劝他别上火,说总能遇到理解他的人。

后来他真遇到了一个这样的人。她是个会计,也喜欢计算,也是看到一组数字就把它们加起来算出结果。两个人在一起时总比赛谁算得快。跟她在一起,数学家很开心。数学家想跟她结婚,却因为一件小事又黄了。

那天是情人节,数学家陪女友去逛街。看到一家新开业的咖啡厅搞打折优惠活动,就进去了。要了两杯咖啡,又要了五样小点心。吃完去结账,看到结账的队伍排得很长。原来那天收银员有事没来,女老板临时顶替。她不太会算账,借助计算器也算得很慢。要结账的人在旁边催她,越催她越着急,越着急越算不好。数学家见状走过去说,你要是信得过我们,我们帮你算。女老板抬头看看数学家和他的女友,觉得他们不像坏人,就同意了。

于是,数学家帮女老板算账,女友帮核实,女老板在旁边收钱。不一会儿,结账的队伍就消失了。剩了最后一位客人。就是这最后一个人的账,让数学家和女友出现了分歧。数学家算出客人应付182元,女友说是188元。让客人自己算,结果跟数学家一样。最后让女老板算,女老板算完后,看看数学家又看看他女友,说,这位先生算得对。数学家女友说,你说谎!女老板说,我为什么要说谎?我们三个算的结果都一样,说明你确实算错了。数学家女友说,我没错,不信我重新给你算一遍。客人有点儿不高兴,说,你这人怎么这样?算错了还不承认。女老板说,您别生气,我按您算的结果收钱。客人递过来200元钱,女老板找给他18元。客人拿着找回的零钱走了。数学家女友气愤不已,她看看女老板,又看看数学家,一句话没说就走了。数学家跑出去追女友。女友说,除非你承认自己算错了,否则别再来找我。数学家觉得女友不讲道理,就没再找她。

女老板很感激数学家那天帮她算账,他再去喝咖啡时,说啥也不要钱。一来二去,两个人成了朋友,后来又成了恋人。女老板是个年轻的单身女人,厌倦了职场的尔虞我诈,辞职开了这家咖啡厅。数学家经常来帮女老板算账,女老板对他的计算能力崇拜得五体投地。一年后的情人节,两个人结婚了。

结婚那天,咖啡厅全体商品打八折。服务员问:开心果也打折吗?女老板说,当然不打,开心怎么能打折呢?数学家觉得这话耳熟,就问,开心果不打折,那去年怎么打了?女老板看着数学家笑了,说,去年也没打。最后那位客人买了一碟开心果,你算账时一并打了折,所以那天的账,你当时的女友算的是对的。数学家很意外,说,那你为什么说她算错了?女老板说,傻瓜,因为我看上你了呗!数学家很生气,说,你怎么能这样!

数学家不能原谅女老板,执意跟她离了婚。女老板不理解,数学家为什么这么对她。

(选自《小说选刊》)

【请思考】

1.小说最后才交代一年前数学家算错了账,这样处理有何作用?

2.数学天才为什么赢得爱情又为什么失去爱情?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你从这个人物身上得到了什么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