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烛
在城市里有几件事物是少见的:鸟、野生植物、民歌、水井以及农田。作为一位酷爱古典意象的诗人,我怎能不感到寂寞呢?住在北京城东北角一幢塔楼第七层的位置,我常常失眠,总是在这时候,那远道而来的乡愁如同潮汐,会横渡层出不穷的铁轨、桥梁、红绿灯,准确地寻找到我灯火通明的窗户。
钢筋铁骨的城市是从来不做梦的。梦永远属于我麦浪翻卷、风景如画的乡村。乡愁使我流泪。对于一位被人间烟火熏陶得麻木困惑的城市居民而言,乡愁是我精神生活的调味品。只有走出城门,我才会觉得:这是到民间去,这是到人类的记忆中去。
永远不可能习惯灯红酒绿的生活,因为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
即使行走在钢筋水泥的城市缝隙,我风尘仆仆的灵魂依旧把朴素与自然视若至上的法则。于是我像这个时代任何一位硕果仅存的诗人那样,歌颂土地、阳光、雨水以及所有类似的事物。并且把在古老的风车下散步作为幸福的象征。我告慰自己,毕竟还记得谷粒是怎样从春播秋收中兑现的,把这些金黄的字眼托付在掌心,就能够判断出生活中可以承受或无法承受的重与轻。这注定了我不至于背叛隐现在布景中的农业,勇敢地以农业的儿子自居,而有别于周围绅士们的苍白虚弱。我完全有资格教导他们到户外去接受锻炼。让劳碌的灵魂溜达溜达吧,哪怕在喷香的麦草垛上打一个滚,醒来之后便会发觉自己强壮了许多。
其实整个人类都是农业的儿子,人类的精神需要一片重温的家国:篱笆、辘轳、锈迹斑驳的农具,男耕女织的画面,都会伴随袅袅的炊烟,帮助我们意识到勤劳、善良、坚毅之类的品质。沧海桑田,我们的心灵荒芜了多久?“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旷古的牧歌如同强弩之末。人们喝自来水长大,在水泥地上行动,靠化妆品挽留青春,不知不觉就失落了自己原始的根。他们不相信花朵比香水更重要,粮食才是金钱的上帝。红尘滚滚,然而我的灵魂与众不同,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时常选择夜深人静逃离这座布满齿轮的城市,到远处的山野寻觅昔日的空巢。那里有小桥流水、鸟语花香,那里有祖祖辈辈刀耕火种的痕迹。没有握过最粗糙的劳动工具的手,没资格真正地和严峻的生活比腕力。
苏童的一篇小说我记忆犹新,名字叫做《飞越我的枫杨树故乡》。很多次了,我寄希望于这种灵魂的回归,两袖清风,像鸟一样无牵挂地横渡千里之外的山山水水。熟稔的村落星罗棋布,陌上桑的蓬勃绿意令我臆想出罗敷的欢颜,青山不老,绿水长流,一切都如同逼真的传说生生不息。而远方城市里的世俗尘嚣,简直可以当作风吹过耳来看待。飞越我的枫杨树故乡,类似于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那种“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随即“一夜飞度镜湖月”的浪漫潇洒,恰是羁绊重重的灵魂所朝思暮念的。其实很简单,超凡脱俗——以免给自己的翅膀增添过重的负担——就能达到逍遥的境界。灵魂需要一双合脚的鞋子,它随时愿意以浮名虚誉作为交换。这样即使跋山涉水、风雨兼程,它也无怨无悔。
于是每当送走一个喧嚣的白昼,我就有倾听一段小夜曲的愿望,清贫而易于满足的愿望。月光如水,空谷来风,给负重的心提供了沉思冥想的间歇——那一瞬间我常常走神,像茶叶经历了浸泡而舒展开来。我把那短促的空白比喻作“灵魂停电了”,高速运转的电梯蓦然滞留在空中,而有所顿悟。头脑里什么都没想,又仿佛飞越了千山万水。一闪即逝,灵魂又返回自身,一切又恢复了正常的节奏,但谁也无法否认瞬息的恍惚——瞬息的忘我——所给予全身心的滋润。
我难忘美国乡村音乐《带我回家的路》,我相信这正是流离失所的灵魂的请求。穿一双简便的草鞋,轻盈飘忽的灵魂就能乘风而去,遵循熟悉的旧路回返一灯如豆的温柔之乡——万籁俱寂。你几乎能聆听到它匆促中空中的足音,灵魂的足音。归去来兮,田园将芜?罗大佑的《鹿港小镇》,堪以证明乡愁之恋蓬乱如草的原因:“假如你先生回到鹿港小镇,你一定要告诉我的爱人……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困惑于都市繁华的灵魂在寻找出路,因为霓虹灯并不能代表真正的光明,也无法给予真正的慰藉。
【请思考】“我的灵魂穿着一双草鞋”在文中反复出现,请分析其含义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