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新加坡)尤今

到伦敦度假,住在女儿的公寓里。那天,约好在她下班后共进晚餐,做事有条不紊的女儿体恤地说道:“餐馆坐落在九曲十八弯的窄巷里,不太好找,你们就在餐馆附近的小公园等我吧。”

早上出门时,气候温凉,我穿了一袭宽松的棉质衣裙,没带外套。天色愈暗,气温愈低,到了傍晚,气温居然降至6°C。我和老公提早十分钟来到游人寂寥的小公园,那种刺骨的寒风夺命似地想把人的脸皮整层刮掉,我冷得几乎连血液也凝结了。到了七点整,一向准时的女儿踪影不见,我们的手机偏又留在公寓里忘了带,无法联系。

晶莹剔透的寒气肆无忌惮,我冻成了冰湖底下一尾郁悒的鱼。看着时间滴滴答答地流走,怒气像蚂蟥一样往我心里钻。到了七点半,我的脸已幽幽地长出一层青苔。“天气这么冷,她竟不为我们着想!”我口出怨言,“简直就是个工作狂啊!”“唉,”老公叹气,“伦敦的工作压力真是太大了!”

七点四十分,女儿才气喘吁吁地赶到,连声道歉:“爸爸,妈妈,对不起,对不起!工作堆积如山,做不完呀!”我和老公对看一眼,果然不出所料耶!

冻得有如一片在树梢瑟缩颤抖的枯叶,我的声音比雪更冷:“工作做不完,不是还有明天吗?你过去守时的好习惯,去了哪里?”说着,径自往前走,不再看她一眼。

到了餐馆,女儿轻车熟路地安排着各种美食。刺身、煎和牛、鳗鱼饭、酱渍豆腐、软蟹手卷、天妇罗……可口的美食一道接一道地上,然而,我觉得心里冒出了很多冻疮,灼灼地痛,半点胃口也没有。

女儿欢欢喜喜地说着办公室里的一些趣事,我没有答腔,只一筷一筷闷闷地吃,一心只想快点回家盖上厚厚的被子蒙头大睡。

第二天,日上三竿才醒来。薄薄扁扁的阳光从窗隙硬生生地挤了进来,看看钟,哟,九点多了!奇怪的是,厅里竟传来了女儿和她爸爸说话的声音。我翻身起床,走出厅外,还没开口,女儿便说了:“妈妈,我今天请假。”我讶异地问:“咦,你的工作不是堆积如山吗?”她笑嘻嘻地说:“工作做不完,不是还有明天吗?”

桌上,放了一大束精神抖擞的向日葵,黄艳艳,活鲜鲜的,大蓬大蓬的热情源源不绝地释放。向日葵旁边,有个奶油蛋糕,还有一张卡片。

卡片里,装着女儿圆润的字体:“亲爱的妈妈:记得吗?那一年,您到土耳其旅行,看到漫天漫地的向日葵,回来向我出示照片,满脸陶醉地说:那种美啊,简直惊心动魄呢!您每回看到玫瑰花、荷花和桂花,都露出馋馋的目光,想吃它们;唯独向日葵,您打从心坎里爱着它宠着它。妈妈,我和哥哥们,其实都是您的向日葵;而您,就是我们的阳光。”

读毕,抬起头来时,女儿絮絮地说道:“妈妈,昨天下班后,我赶去办公室附近那家花店,不巧它因事休业;匆匆坐计程车去另一家,又碰上塞车,我真的急坏了呀!终于买到了您最喜欢的向日葵后,赶回家把它藏好,这样一来一往,才会迟到的呀!”说着,又笑眯眯地自问自答:“您猜我把花偷藏在哪儿?贮藏室!可是我又担心它难以透气,半夜起来还浇水呢!”

这一天,是我的生日。可是,在这一刻,我的眼眶里,却都是泪。

【请思考】找出文中多处伏笔,暗示着过生日事件的发生。

作者:邵宝健

江南古镇,普通的有一口古井的小杂院。院里住了八九户普通人家。一式古老的平屋。格局多年来未变,尽管人们房内的现代化摆设是愈来愈多了。

这八九户人家中,有两户是一人独居——单身汉郑若奎和老姑娘潘雪娥。

郑若奎就住在潘雪娥隔壁。

“你早。”他向她致意。

“出去啊?”她回话,随即擦身而过。

多少次了,只要有人幸运地看到他和她在院子里相遇,听到的总是这么几句。这种简单的缺乏温情的重复,真使邻居们泄气。

潘雪娥大概过了四十吧。苗条得有点单薄,瓜子脸,肤色白暂,五官端庄。衣饰虽时髦又很素雅。她在西街那家花店工作,邻居们很不理解,这位端丽的女人为什么要独居,只知道她有权利得到爱情却确确实实没有结过婚。

郑若奎在五年前步潘雪娥之后,迁居于此。他是一家电影院的美工,据说是一个缺乏天才的工作负责而又拘谨的画师。四十五六的人,倒像个老头儿了。头发黄焦焦、乱蓬蓬的,背有点驼。瘦削的脸庞,瘦削的身躯,只有那双眼睛大大的,闪烁着年轻的光,闪烁着他的渴望。

回家的时候,他常常带回来一束鲜花,玫瑰、蔷薇、海棠、腊梅,应有尽有,四季不断。他总是把鲜花插在一只蓝得透明的高脚花瓶里。

他没有串门的习惯,经常久久地呆在屋内。有时他也到井边,洗衣服,洗碗,洗那只透明的蓝色高脚花瓶。洗罢花瓶,他总是斟上明净的井水,噘着嘴,极小心地捧回屋子里。

一道厚厚的墙把他和潘雪娥的卧室隔开了。

一只陈旧的一人高的花竹书架贴紧墙壁置在床旁。这只书架的右上端,便是那只花瓶永久性的所在。除此之外,室内或是悬挂,或是旁靠着一些中国的、外国的,别人的和他自己的画作。

从家具的布局和蒙受灰尘的程度可以看得出,这屋里缺少女人,缺少只有女人才能制造得出的那种温馨的气息。可是,那只花瓶总是被主人擦拭一尘不染,瓶里的水总是清清冽冽,瓶上的花总是鲜艳的,盛开着的。

同院的邻居们,曾经那么热切地盼望着,他捧回来的鲜花,能够有一天在他的隔壁——潘雪娥的房里出现。当然,这个奇迹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于是,人们自然对郑若奎产生深深的遗憾和绵绵的同情。

秋季的一个微雨的清晨。

郑若奎撑着伞依旧向她致意:“你早。”

潘雪娥撑着伞依旧回答他:“出去啊?”

傍晚,雨止了,她下班回来了。却不见他回家来。

即刻有消息传来:郑若奎在单位的工作室作画时.心脏跳搏异常,猝然倒地,刚送进医院,就永远地睡去了。

这普通的院子里就有了哭泣。

那位潘雪娥没有哭,眼睛委实是红红的。

花圈。一只又一只。

那只大大的缀满各式鲜花的没有挽联的花圈,是她献给他的。

这个普通的院子里,一下子少了一个普通的生活里没有爱情的单身汉,真是莫大的缺憾。

没几天,潘雪娥搬走了,走得匆忙又唐突。

人们在整理画师遗物的时候,不得不表示惊讶了。打开锁着的房门,他的屋子里尽管到处灰蒙蒙的,但那只花瓶却像不久前被人擦拭过似的,明晃晃,蓝晶晶,并且,那瓶里的那束白菊花,没有枯萎。

当搬开那只老式花竹书架的时候,在场者的眼睛都瞪圆了。

门!墙上分明有一扇紫红色的精巧的门,门拉手是黄铜的。

人们的心悬了起来又沉了下去。原来如此!

邻居们闹闹嚷嚷起来。几天前对这位单身汉的哀情和敬意,顿时化为乌有,变成了一种不能言状的甚至不能言明的愤懑。

不过,当有人伸手想去拉开这扇门的时候,“哇”地喊出声来——黄铜拉手是平面的,门和门框平滑如壁。

一扇画在墙上的门!

【请思考】

1. 谈谈你对题目“永远的门”的理解。

2. 写出邻人们的情感变化过程,并简要分析这样写的表达效果。

3. 分析开头第一段的作用。

4. 分析结尾有什么艺术效果。

5. 文中两处对话:“你早”,“出去啊”,在小说中起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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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先生是小镇上的名人。

于先生一辈子走村串乡唱皮影儿,小镇人一年也见不到他几回。一旦于先生出现在小镇里,这天晚上于先生小屋前面的老槐树下就聚起一帮人,等着太阳落山了看于先生的皮影儿。于先生是不收乡亲们一文戏钱的,权当是犒劳乡里乡亲。

于先生的驴皮影人全部是自己设计、自己雕刻。无论是古代的人物,还是现代的人物,都做得有模有样。那年,上面派来一个镇长,是个贪得无厌的泼皮,没做两年镇长就被小镇人撵走了。泼皮走的当天,于先生就演了一场皮影儿,主角就是刚刚被撵走了的泼皮镇长。他那走势、坐样、贪相、泼皮无赖的模样惟妙惟肖,赢得乡亲们一阵阵喝彩:像,像,太像了,真是那泼皮无赖样儿啊。

于先生的影人不仅由自己设计,自己雕刻,在幕布后面还自己操纵。更绝的是,生旦净丑,戏里的所有人物的说唱全部由他一人完成,男角声音浑厚敞亮,女角清婉柔美,丑角油腔滑调,让人禁不住捧腹大笑。人物是这样,就是那些动物也是活灵活现的,马嘶鸣,鸡啄食,狗啃棒,鸟扇羽,猴子翻白眼,鱼摆尾喷水……都栩栩如生,似有神助一般。

就这样一个能人,愣是一生不收徒。真是可惜了一身绝技。

给于先生挑担走村串乡的人姓皮,谁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大家都叫他皮挑儿。皮挑儿跟着于先生,每天挑着于先生五颜六色的驴皮影人和锣鼓家什走南闻北,一跟就是三十年,愣是啥也不懂,啥也没学会。

人们也劝皮挑儿,跟着于先生学几招,好歹能挣口饭吃不是。皮挑儿嘿嘿一笑:“我笨呢,就靠两个肩膀糊口吧。”

人们也劝于先生,好歹教皮挑儿两手,您干不动了,让他也有口饭吃不是。

于先生也是嘿嘿一笑:“超拔绝妙的技艺不是教的,也不是学的,要看有没有悟性。悟性高了,自有天成。”

说这话没过一年,于先生就故去了。

小镇人叹息:可惜了,一身绝技都让于先生带进棺材里去啦。

四村八乡人惋惜:于先生走了,再也看不到那么好看的驴皮影儿喽。

没想到小镇忽然又演开了驴皮影儿,那幕布上的影人儿嬉笑怒骂、耍戏打斗,样样生动逼真、惟妙惟肖。特别是人们看到幕布上女人梳洗打扮的表演:散发、梳头、挽髻、瞽花、涂脂抹粉、更换衣衫的一系列动作干净利索,真不相信那是由几根竹棍子操纵出来的。观看的人无不喷啧赞叹,拍手叫好。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演皮影的人竟然是皮挑儿。他的演技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于先生还要胜一筹。

有人问皮挑儿:“你有这般手段,为何早先不露一手啊?”

皮挑儿说:“那时候有于先生在,我是怕争人家的名头,夺人家的饭碗啊。”

“那你现在就不怕了?”

皮挑儿说:“现在于先生走了,他不需要那个名分,也不需要拿这手艺糊口,可我还是要活下去呀,大家也要看皮影儿度日子啊。”

人们无不称道:皮挑儿这人德行好,道行又高。他是怎么学的皮影戏?又是怎样练就的一手功夫?不仅外人不知道,就连于先生也毫无觉察。

大家再也不叫他皮挑儿了,改称皮先生。

【请思考】

1.小说为什么用大量文字写于先生?

2.于先生“就这样一个能人”,为什么“愣是一生不收徒”?

我们老院进二道门东厢房的第一家,住着老孙头儿。我们都这样叫他,现在想来那时候他也就五十岁上下,并不老。他一辈子没结婚。那时候,他的母亲还在,大约七十多岁,身体不好,常年躺在床上,下不了地。母亲的饮食起居,端屎端尿,都靠他。全院人都说老孙头儿是个孝子。

在我们老院里,老孙头儿大概是学问最高的一位。他是个英文翻译,据说是从美国留学回来的。说是翻译,却没见他上过一天的班,大多是人家找上门来,把要翻译的东西送来,他在家里就把钱挣了。他住的东厢房只有一间,贴墙一张双人床,他和母亲一起睡;靠窗一张写字台,放着他的命根子—打字机。那时候,我们一帮孩子常到他家里玩。我是第一次见识这玩意儿,常偷偷敲打键盘上圆圆的小按键,发出嘚嘚的声音,特别好玩。

老孙头儿喜欢和我们孩子玩。那是他在家里工作之余的两大消遣之一。他的另一个消遣,是吸鼻烟,而且,非常讲究。他家里有好多鼻烟壶,装在墨绿色的铁皮盒子里,高兴了,他会打开盒子,让我们欣赏那形状不一、彩画各异的鼻烟壶。忙的时候,他会让我们帮他去买鼻烟。每一次买鼻烟,他都会从盒子里找出不一样的鼻烟壶,好像挑选他的卫兵。他买鼻烟,必定要天蕙斋的。我们都特别愿意帮他买鼻烟。一来,老孙头儿会让我们把买鼻烟找的零钱买糖吃;二来,我们也愿意到天蕙斋去看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