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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东

我把匕首藏在怀里。我觉得这样对我不是多安全,到时候动起手来对方要是一推我,匕首就可能刺进我的心脏,我不能这么藏。

我把匕首掖进腰间。这样做我觉得不是太舒服,一个硬邦邦的家伙顶着腰,还没有动手就有一种被别人拿下的感觉。我把双手往上举了举,知道是自己没把匕首掖对地方,就急忙把匕首从腰间拔出来。

我必须把匕首藏在一个又安全又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的地方。我往前回忆自己看过的武打功夫片,突然就想到了美国大片《第一滴血》里史泰龙扮演的那个硬汉的匕首是藏在马靴里的。我觉得藏在马靴里比较科学。

我到商场里花五十块钱买了一双过了时的马靴穿上。我把匕首藏在马靴里,把风衣的领子立起来,迈步出了门。

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没人注意我,这让我心里很安慰,我既然是个凶手,如果没有人注意我就会安全很多。我想在人群中寻找我要攻击的目标,我知道这是徒劳的。现在是上班时间,马经理一定在他的办公室,再说马经理出入有车,我这么寻找肯定发现不了他。

经过福大爷的修鞋摊,我想远远地绕过去,还是被福大爷喊住了。福大爷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番,那眼神像是在看马戏团里敲锣的猴子。福大爷说小子,打扮得跟绑匪似的在街上瞎溜达什么。

福大爷这么一说把我吓得一怔。我说福大爷你胡说什么,我没事这不溜大街玩吗。

福大爷说你不是在什么大酒店当保安吗,怎么突然就成了大街上的便衣警察了?我说福大爷你不知道,酒店欠我一年的工资不给我,老子不给他干了。

福大爷摇摇头,说把你的马靴脱下来。我一惊,说福大爷,我可什么也没有做呀。福大爷说,这么好的马靴打上掌可以多穿几年,快脱下我给它们钉上掌。

我说谢您了福大爷,我知道您和我爸是老哥们儿,您不会跟我要钱,可我现在有急事。说完赶紧跑了。

我想真是危险,要是让福大爷发现了我的秘密,那我什么也干不成了。看来,把匕首藏在马靴里也不是万全之策。

我拐进了一家医院,我说医生麻烦你给我打上绷带。那个头发脱落殆尽的男医生奇怪地打量着我,眼睛里充满疑惑。我说我给你钱!医生摸了一下我的脑门子,说给钱也不行,这是我们的医德。他随手写了一行字递给我,说你最好到这里去看一看。我认得那行字,是一家治疗精神病的医院。

我花了八十块钱到一家按摩院好说歹说让人把我的胳膊脱了臼。花了三十块钱买了一个准备出院的骨折病人的X光片子。我拿着片子拖着胳膊又花了一百二十块钱到一家私人诊所上了夹板打了绷带。这一番折腾让我浑身直冒冷汗。这更增加了我的仇恨,马经理,今天我要给你点颜色看看!今天不把拖欠我的工资给我,我就……

我用白布包了匕首,把它放进夹板里,正正好好,不露痕迹,天衣无缝。我觉得自己这么聪明没考上大学,真是白搭了。

进了酒店大厅,富丽堂皇的水晶吊灯炫得我几乎睁不开眼。我用另一只手扶了扶挂在胸前的绷带,生怕匕首会反射出光来。服务员点头向我问好。我仰着头说我找你们马经理。服务员到吧台拨了个电话微笑着对我说,马经理不在。

我说我可以等。

我又说我可以等!

一会儿过来四个保安,说马经理有请。

我对走在身边的四个保安说,哥们儿,去年我也和你们一样在这里当保安。他们表情漠然没一个人说话。我想他们怎么和我那时一个德性!

我终于见到马经理了。马经理从老板椅上站起来,有力地握住了我吊着绷带的那只手。我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我知道机会来了,只要我把藏在夹板里的匕首突然掏出来,就可以轻松地刺进马经理肥胖的身体。我瞥了一下周围的保安,他们似乎对我没有任何警惕。

我……

【请思考】

1.小说设置福大爷这个人物有什么用意?

2.小说结尾处“我”会有怎样的表现?请为小说设计结尾,并说明设计理由。

作者:叶紫

太阳渐渐地隐没到树林中去了,晚霞散射着一片凌乱的光辉,映到茫无际涯的淡绿的湖上,现出各种各样的彩色来。微风波动着皱纹似的浪头,轻轻地吻着沙岸。

  破烂不堪的老渡船,横在枯杨的下面。渡夫戴着一顶尖头的斗笠,弯着腰,在那里洗刷一叶断片的船篷。

  我轻轻地踏到他的船上,他抬起头来,带血色的昏花的眼睛,望着我大声地生气地说道:

  “过湖吗,小伙子?”

  “唔,”我放下包袱,“是的。”

  “那么,要等到天明啰。”他又弯腰做事去了。

  “为什么呢?”我茫然地。

  “为什么,小伙子,出门简直不懂规矩的。”

  “我多给你些钱不能吗?”

  “钱,你有多少钱呢?”他的声音来得更加响亮了,教训似地。他重新站起来,抛掉破篷子,把斗笠脱在手中,立时现出了白雪般的头发。“年纪轻轻,开口就是‘钱’,有钱连命都不要了吗?”

  我不由的暗自吃了一惊。

  他从舱里拿出一根烟管,用粗糙的满是青筋的手指燃着火柴。眼睛越加显得细小,而且昏黑。

  “告诉你,”他说,“出门要学一点乖!这年头,你这样小的年纪……”他饱饱地吸足着一口烟,又接着:“看你的样子也不是一个老出门的。哪里来呀?”

  “从军队里回来。”

  “军队里?……”他又停了一停:“是当兵的吧,为什么又跑开来呢?”

  “我是请长假的。我的妈病了。”

  “唔!……”

  两个人都沉默了一会儿,他把烟管在船头上磕了两磕,接着又燃第二口。

  夜色苍茫地侵袭着我们的周围,浪头荡出了微微的合拍的呼啸。我们差不多已经对面瞧不清脸膛了。我的心里偷偷地发急,不知道这老头子到底要玩个什么花头。于是,我说:

  “既然不开船,老头子,就让我回到岸上去找店家吧!”

  “店家,”老头子用鼻子哼着。“年轻人到底是不知事的。回到岸上去还不同过湖一样的危险吗?到连头镇去还要退回七里路。唉!年轻人……就在我这船中过一宵吧。”

  他擦着一根火柴把我引到船艘后头,给了我一个两尺多宽的地位。好在天气和暖,还不致于十分受冻。

  当他再接火柴吸上了第三口烟的时候,他的声音已经比较地和暖得多了。我睡着,一面细细地听着孤雁唳过寂静的长空,一面又留心他和我所谈的一些江湖上的情形,和出门人的秘诀。

  “……就算你有钱吧,小伙子,你也不应当说出来的。这湖上有多少歹人啊!我在这里已经驾了四十年船了……我要不是看见你还有点孝心,唔,一点孝心……你家中还有几多兄弟呢?”

  “只有我一个人。”

  “一个人,唉!”他不知不觉地叹了一声气。

  “你有儿子吗,老爹?”我问。

  “儿子!唔,……”他的喉咙哽住着。“有,一个孙儿……”

  “一个孙儿,那么,好福气啦。”

  “好福气?”他突然地又生起气来了。“你这小东西是不是骂人呢?”

  “骂人?”我的心里又茫然了一回。

  “告诉你,”他气愤他说,“年轻人是不应该讥笑老人家的。你晓得我的儿子不回来了吗?哼!……”歇歇,他又不知道怎么的,接连叹了几声气,低声地说:“唔,也许是你不知道的。你,外乡人……”

  他慢慢地爬到我的面前,把第四根火柴擦着的时候,已经没有烟了,他的额角上,有一根一根的紫色的横筋在凸动。他把烟管和火柴向舱中一摔,周围即刻又黑暗起来……

  “唉!小伙子啊!”听声音,他大概已经是很感伤了。“我告诉你吧,要不是你还有点孝心,唔!……我是欢喜你这样的孝顺的孩子的。是的,你的妈妈一定比我还欢喜你,要是在病中看见你这样远跑回去。只是,我呢?唔,……我,我有一个桂儿……

  “你知道吗?小伙子,我的桂儿,他比你还大得多呀!……是的,比你大得多。你怕不认识他吧?啊你,外乡人……我把他养到你这样大,这样大,我靠他给我赚饭吃呀!……”

  “他现在呢?”我不能按捺地问。

  “现在,唔,你听呀!……那个时候,我们爷儿俩同驾着这条船。我,我给他收了个媳妇……小伙子,你大概还没有过媳妇儿吧。唔,他们,他们是快乐的!我,我是快乐的!……”

  “他们呢?”

  “他们?唔,你听呀!……那一年,那一年,北佬来,你知道了吗?北佬是打了败仗的,从我们这里过身,我的桂儿,……小伙子,掳夫子你大概也是掳过的吧,我的桂儿给北佬兵拉着,要他做0子。桂儿,他不肯,脸上一拳!我,我不肯,脸上一拳!……小伙子,你做过这些个丧天良的事情吗?……

  “是的,我还有媳妇。可是,小伙子,你应当知道,媳妇是不能同公公住在一起的。等了一天,桂儿不回来;等了十天,桂儿不回来;等了一个月,桂儿不回来……

  “我的媳妇给她娘家接去了。

  “我没有了桂儿,我没有了媳妇……小伙子,你知道吗?你也是有爹妈的……我等了八个月,我的媳妇生了一个孙儿,我要去抱回来,媳妇不肯。她说:‘等你儿子回来时,我也回来。’

  “小伙子!你看,我等了一年,我又等了两年,三年……我的媳妇改嫁给卖肉的朱胡子了,我的孙子长大了。可是,我看不见我的桂儿,我的孙子他们不肯给我……他们说:‘等你有了钱,我们一定将孙子给你送回来。’可是,小伙子,我得有钱呀!……

  “是的,六年了,算到今年,小伙子,我没有作过丧天良的事,譬如说,今天晚上我不肯送你过湖去……但是,天老爷的眼睛是看不见我的,我,我得找钱……

  “结冰,落雪,我得过湖,刮风,落雨,我得过湖……

  “年成荒,捐重,湖里的匪多,过湖的人少,但是,我得找钱……

  “小伙子,你是有爹妈的人,你将来也得做爹妈的,你老了,你也得要儿子养你的,……可是人家连我的孩子都不给我……

  “我欢喜你,唔,小伙子!要是你真的有孝心,你是有好处的,像我,我一定得死在这湖中。我没有钱,我寻不到我的桂儿,我的孙子不认识我,没有人替我做坟,没有人给我烧钱纸……我说,我没有丧过天良,可是天老爷他不向我睁开眼睛……”

  他逐渐地说得悲哀起来,他终于哭了。他不住地把船篷弄得呱啦呱啦地响;他的脚在船舱边下力地蹬着。可是,我寻不出来一句能够劝慰他的话,我的心头像给什么东西塞得紧紧的。

  “就是这样的,小伙子,你看,我还有什么好的想头呢?─—”

  外面风浪渐渐地大了起来,我的心头也塞得更紧更紧了。我拿什么话来安慰他呢?这老年的不幸者─—

  我翻来复去地睡不着,他翻来复去地睡不着。我想说话,没有说话;他想说话,他已经说不出来了。

  外面越是黑暗,风浪就越加大得怕人。

  停了很久,他突然又大大地叹了一声气:

  “唉!索性再大些吧!把船翻了,免得久延在这世界上受活磨!─—”以后便没有再听到他的声音了。

  可是,第二天,又是一般的微风,细雨。太阳还没有出来,他就把我叫起了。

  他仍旧同我昨天上船时一样,他的脸上丝毫看不出一点异样的表情来,好像昨夜间的事情,全都忘记了。

  我目不转睛地瞧着他。

  “有什么东西好瞧呢?小伙子!过了湖,你还要赶你的路程呀!”

  “要不要再等人呢?”

  “等谁呀?怕只有鬼来了。”

  离开渡口,因为是走顺风,他就搭上橹,扯起破碎风篷来。他独自坐在船艘上,毫无表情地捋着雪白的胡子,任情地高声地朗唱着:

  我住在这古渡的前头六十年。

  我不管地,也不管天,我凭良心吃饭,我靠气力赚钱!

  有钱的人我不爱,无钱的人我不怜!

【请思考】

1.分析小说中老头子的人物形象。

2.小说为什么以老头子的高歌为结尾?有什么好处?

作者:(美)约翰·斯坦贝克

我每想起这件事心中总有一种愉快、满足之感。说来也怪,连最小的细节至今仍历历在目。我曾多次追忆这件事,而每次都能在记忆中的朦胧处想起一个新细节,这时,那种美妙温馨的快感就油然而生。 

那是凌晨时分,东边的山峦仍是一片蓝黑色,但山背后却已晨曦微露,一抹淡淡的红色渲染着山峦的边缘处。当这缕红色的光往高空移升时,它的色泽越变越冷、越淡、越暗,当它接近西边天际时,就逐渐和漆黑的夜空融为一体了。 

天很冷,虽然算不得刺骨严寒但也冻得我拱背缩肩,拖曳着双足,把两手搓热后插进裤兜里。我置身其中的这座山谷,泥土现在呈现拂晓时特有的灰紫色。我沿着一条乡间土路往前走,突然看见前方有一座颜色比泥土略淡的帐篷,帐篷旁,橘红色的火苗在一只生锈的小铁炉的缝隙中闪烁。短而粗的“烟筒”喷出一股灰色的浓烟,烟柱向上直直升起,过了好一会才在空中飘散。 

我看见火炉旁有位青年妇女,不,是位姑娘。她身穿一件褪色的布衣裙,外面罩着一件背心。我走近后才发现她那只弯曲着的胳膊正搂抱着一个婴儿,婴儿的头暖暖和和地包在背心里面,小嘴正在吮奶,这位母亲不停地转来转去,一会儿掀开长锈的炉盖以加强通风,一会儿拉开烤箱上的门,而那个婴儿一直在吮奶。婴儿既不影响她干活,也没影响她转动时轻捷优美的姿态,因为她每个动作都准确而娴熟。从铁炉缝隙中透露出的橘红色的火苗把跳动着的黑影投映在帐篷上。 

我走近时,一股煎咸肉和烤面包的香味扑面而来,我认为这是世界上最令人感到愉快和温暖的气味。这时,东边的天空已亮起来,我走近火炉,伸出手去烤火,一触到暖气,全身立刻震颤一下。突然帐篷的门帘向上一掀,走出个青年,后面跟着一位长者。他俩都穿着崭新的粗蓝布裤和钉着闪亮的铜钮扣的粗蓝布外套。两人长得十分相像,都是瘦长脸。 

年轻的蓄着黑短髭,年长的蓄着花白短髭,两人的头部和脸部都是水淋淋的,头发上满是水,短髭上挂着水珠,面颊上闪着水光。他们二人默默地站在一起望着逐渐亮起来的东方,他们一同打了个哈欠,一同看着山边的亮处。他们一回身看见了我。 

“早,”年长的那位说。他脸上表情既不太亲热也不太冷淡。 

“早,先生。”我说。 

“早,”青年说。 

他们脸上的水渍还没完全干,两人一同来到火炉边烤手。 

姑娘不停手地干活,她把脸避开人,聚精会神地干手里的活。她那梳得平平整整的长发扎成一束垂在背后,干活时,发束随着她的动作甩来甩去。她把几只马口铁水杯、几只铁盘和几份刀叉放在一只大包装箱上,然后从油锅里捞出煎好的咸肉片,放在一只平底大铁盘上,卷曲起来沙沙作响的咸肉片看上去又松又脆。她打开生锈的铁烤箱,取出一只正方形的盘子,盘子上面摆满用发酵粉发得松松的大面包。 

热面包香气扑鼻,两位男人深深地吸了口气,年轻人低声说:“耶稣基督!” 

年长的人回头对我说:“你吃过早饭吗?” 

“没有。” 

“那就跟我们一起吃吧。” 

这就是邀请了,我同他们一块走到包装箱旁,围着箱子蹲在地上。青年问道:“你也去摘棉花吗?” 

“不。” 

“我们已经摘了十二天了”。 

姑娘从火炉那边说:“还领到了新衣服呢。” 

两个男人低头瞧着新衣裤,一同笑了。 

姑娘摆上那盘咸肉,大个的黑面包,一碗咸肉汁和一壶咖啡,然后自己也蹲在纸箱旁。婴儿的头部暖暖和和地包在背心里面,还在吮奶,我听见小嘴吮奶时的咂咂声。 

我们都在自己的盘子上放满面包和咸肉,在面包上浇上肉汁,在咖啡杯里放了糖。那位长者把嘴填得满满的,细细咀嚼了很久才咽下去。于是他说,“全能的上帝,真好吃!”接着他又把嘴填满。 

年轻人说:“我们吃了十二天好的了。” 

这时,每个人都在狼吞虎咽,都把再次放在自己盘上的面包和咸肉又一下子吃得精光,一直吃得每个人都肚里饱饱的、身上暖暖的。热咖啡把咽喉烫得火辣,但我们把剩在杯底的咖啡连同渣子一块儿泼在地上后又把杯子斟满。 

阳光现在有了色彩,但这种发红的亮光反而使天空显得更寒冷。那两个男人面对东方,晨曦把他们的脸照得闪闪发亮。我抬头望了一会,看见老者的眼球上映着一座山峦的影子和正爬越过那座山峰的亮光。 

两位男人把杯里的咖啡渣倒在地上,一同站起身。年长的人说:“该走了。” 

年轻的人转向我,“你要是愿意摘棉花,我们可以帮个忙。” 

“不啦,我还得赶路。谢谢你们的早饭。” 

长者摆了摆手。“不用谢,你来我们很高兴。”他们俩一同走了。东方的天际这时正燃起一片火红的朝霞,我独自顺着那条乡间土路继续向前走去。 

事情就是这些,它之所以令人感到愉快是显而易见的,但它本身具有一种无与伦比的美,因此,我每次回忆时总有一股暖流袭上心头。

【请思考】小说中的“我”认为这件事具有“无与伦比的美”,请探究文中“美”的内涵。

作者:阿城

铁良是满族人。问他祖上是哪个旗的,他说不知道,管它哪个旗的,还不都是干活儿吃饭。

铁良在北京是个小有名气的人,名气是抻得一手好面。铁良有个要好的弟兄,也是个有名气的人,名气是和馅儿。铁良专在一家做。

铁良原来有几股钱在店里,后来店叫政府公私合营了,铁良有些不太愿意,在公家人面前说了几句。公家人也是以前常来店里吃铁良抻的面的主儿,劝了铁良几句。几年以后,铁良知道害怕了,心理感激着那个公家人。

抻面最讲究的是和面。和面先和个大概齐,之后放在案子上沾块湿布“省”着。后来运动多了,铁良说,这反省就是咱们的省面。省好了面,愿意怎么揉掐捏拉,随您便。

省好了的面,内里没有疙瘩。面粉一掺了水,放不多时就会发酸,所以要下碱。下了碱的面,就可以抻了。

有人用舌头试碱放多了还是少了,舔舔,有一股苦甜香,就是合适了。铁良试碱不用舌头,一半儿的原因是抻面是个露脸的活儿,是公开的,客人看着,当面的。铁良用鼻子,闻闻,碱多了,就再放放,“省”碱。

跑堂的报了客人要的数儿,拉长声儿喊给铁良。客人出到街上,靠在铺面窗口儿看铁良抻面,好像是买了一张看戏的站票。

铁良不含糊,当当一手揪出一拳头面,啪,和在一起,搓成粗条儿,掐着两头儿,上下一悠,就一个人长了。人伸开胳膊的长度等于这个人的身高。铁良两手往当中一合,就是两股,再抻再合,就是四股,再抻再合,八股,十六股,三十二股,六十四股,一百二十八股。之后掐去两头,朝脑后一甩,好像是大闺女的辫子飞落到灶上的锅里,客人就笑了,转身回去店里座位上。

锅边儿的伙计用双长筷子搅两下,大笊篱捞出盛到海碗里,海碗里有牛骨高汤,入好面,撒几片芫荽,葱丝儿,带红根儿的嫩菠菜,满天星辣椒油花儿,红,绿,白,啪哒,放在了客人面前。客人挑起一箸子面,撑开嘴吃,热气蒸得额头有点儿亮。铁良呢,和街上的熟人聊了有一会儿了。

50年代初,镇压反革命,押去刑场的时候还许犯人点路边的馆子,吃最后一口人间食。有个老头子被押在车上,路过铁良的店,说是去阴间的路上得吃口抻面。于是押进去,老头子张口要龙须面,铁良也不说话,开始抻。

铁良几下就抻好了,亲自放面下锅,瞬时捞起,入在汤里双手捧了碗放在老头儿面前。围观的人都伸头去看,说不出话来。老头儿挑起面迎光看看,手上的铐哗啦啦响,吃了一口,说:“是这个意思。”就招呼上路了。

铁良后来跟人说,这就是当初借钱给我学手艺的恩人,他就是要我抻头发丝儿面,我也得抻出来。

【请思考】

1.请简要分析铁良的人物形象。

2.文中哪些地方侧面表现铁良的抻面手艺?

作者:何晓

一个地方只要历史长了,就会产生些离奇的故事。

古城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当你花费了比去欧洲还要多的时间,从大城市曲里拐弯地来到这里时,疲惫的身心会猛然因眼前远离现代文明的古奥而震颤:唐宋格局、明清街院,这化石一样的小城里,似乎每一扇刻着秦琼、尉迟恭的老木门后面,都有一个传承了五千年的大家族在繁衍生息……而每一个迎面过来的人,他穿得越是普通,你越是不敢小瞧他,因为他的身上自然地洋溢着只有在这样的古城里生长的人才有的恬静和自信,哪怕他只是一个绱鞋掌钉的小皮匠。

沿袭着“食不过午”老规矩的,似乎只有传统小吃。但古城里曾经严格遵守另一种做生意“时不过午”老规矩的,却还有一个人,那就是东坛井的陈皮匠。

东坛井是一条老街,街头有一口叫东坛井的千年老井。老井现在是文物,周围砌了台子,被重点保护了。陈皮匠的家就是陈家大院子,在老井东边,大院有两套天井一个后花园,一栋小巧的绣楼,后面一套天井是皮匠的藏书室。陈家大院子的正门在与街面丁对着的巷子里, 除了家人进出,平时总关着。隔了街道,皮匠的摊子在老井西面的醋吧街沿上。皮匠从十九岁开始就在那里摆摊,没人说他不能在那里摆摊,他是这条街上最正宗的土著。

皮匠的手艺好,补的鞋既巴适又牢实。了解他的人都说:可惜呦,一个老高中生,灵巧得能绣花,随便做啥也能成气候嘛,去当皮匠。皮匠才不这样想,他悠闲自在地守在摊子上,不管生意好坏,中午十二点都要准时收摊。他上午挣了多少钱,下午就要买多少钱的书。古城收售旧书和收藏旧书的人,都认得他,晓得他在意哪一类书,只要看到他来了,立马抱一摞出来任他选。钱不够,也没关系,第二天拿来就是了。古城的人都爱老书,或者自己读,或者倒来倒去当古董卖。

晚上,皮匠一般都待在他的藏书室里。至于他在里面干些啥,皮匠娘子从不过问。要休息的时候,只是在外面喊:老汉,等你哈。皮匠听了,先咳嗽一声,然后才出来。

皮匠的生活一直都像这样,很平静。古城其他人的生活也很平静——直到上个月皮匠的女儿回来。

女儿是在上飞机的时候才打电话说要回来的。黄昏时,女儿回来了,后面还跟了一个干巴老头。女儿一进屋就介绍说:这是我的导师,历史学家牟汉达教授。爸爸,老教授想看看我们的族谱。

皮匠一听来人是历史专家,心里就已经有数了。第二天,皮匠和女儿陪着教授在藏书室里整整待了六个小时,这六个小时里,从《续〈资治通答〉长编》《宋人轶事汇编》《宋史选举志》到《南充史志》《保宁府志》《将相堂记》《重修三陈书院记》《陈氏家谱》……教授一直在翻书,皮匠的女儿一直在拍照,皮匠—直在回答教授的提问。

他们终于从藏书室里出来时,教授说:你已经有了我想有的一切。

皮匠回应说:我这一辈子,就等这一天哩。

数月后,一篇学术论文震惊了整个历史学界:《南宋三陈故里之重考》。而同时被震惊的还有古城的官员、文人和实业家:那么著名的历史人物原来是古城人啊!于是,古城迅速掀起了一股宜传、发现、挖掘的热浪,无限的商机突然摆在了眼前,安静的古城人一下子变得疯狂了!一批又一批的游客被导游带来参观陈家大院,一批又一批的说客拥来劝皮匠合伙开发陈家大院……皮匠想:这东坛井陈家大院的大门,怕是再也关不上了。

收到女儿寄回的报纸、杂志,皮匠认认真真地把老教授的论文和与论文相关的评论文章,读了一遍又一遍。然后他歇了十多天业,把家里的藏书整理出来,重新造册,一一核对之后,全部送给了牟汉达教授。

从此,陈皮匠和古城的其他皮匠一样,下午也要补鞋了。

【请思考】为什么小说结尾陈皮匠“也要补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