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联)左琴科

    大家知道电车上很容易挤丢套鞋,特别是旁边有人稍稍使劲一挤,后边再粗鲁地踩你鞋后跟一脚,这样一来,你的套鞋就没有了。丢掉一只套鞋,本来也不过是小事一桩。我的那只套鞋一转眼的工夫就没了,简直快得惊人。我记得,上电车的时候两只套鞋都在脚上。可是,下车后,我看了一下脚:一只还在,另外一只却无影无踪了。靴子还在脚下,袜子也没丢,衬裤也在身上,可套鞋不见了,就少了一只套鞋。

    去追电车,这怎么可能……我脱了剩下的那只套鞋,用报纸包上,就这么上班去了。我想:下班后再找吧,鞋应该不会丢的,能找回来。一下班,我就去找套鞋。我先找了一个认识的电车司机,和他商量怎么办。经他一指点,心里踏实了。他说:“算你运气好,把鞋丢在电车上,你要感谢老天了。要是丢在别的公共场所,那也许就不保险啦。丢在电车上,保险没事儿。我们局里有个失物招领处,到那儿就可以领回失物,没问题。”

    “噢,太感谢你了,”我说,“现在我心就定啦。唉,我的套鞋差不多还是新的呢,才穿了半年多。”第二天,我到了失物招领处。

    “朋友,我的一只套鞋在电车上弄丢了,不知能不能让我认领回去?”

    “可以,”招领处的人回答说,“您的套鞋是什么样的?”

    “套鞋嘛,就是一般的,”我说,“12号。”

    “12号的鞋,我们这里能有一万二千多只,你说说特点吧。”

    “特点嘛,也没什么特殊的,后跟已经被磨旧了,鞋里的衬绒也没有了——被蹭光了。”

    “这样的鞋我们这儿也有上千只,还有别的特殊记号吗?”

    “还有……鞋包头快要掉了,勉强还连着。鞋后跟也快被磨秃了。鞋帮倒还可以,将就着没掉。”

    “您在这儿坐坐,我去看看。”

    瞧,我把那只套鞋拿来了!我高兴的要命,为他们的服务态度而感动。我想,这里的工作真出色,为了一只套鞋他们真是不厌其烦,服务态度竟这么好。

    “谢谢,”我说,“同志们,这件事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快给我吧,我这就穿上。谢谢你们啦。”

    “不行,尊敬的同志,还不能给您,因为我们不知道这套鞋究竟是不是您的。”

    “是我的,我不会说假话的。”

    “我们相信您,也十分同情您。很可能这就是您丢的那只套鞋,但不能现在就给您。请开个证明来,以此证明您真是丢了鞋。让居委会开个证明,有了证明,我们立刻将东西归还失主,决不拖延。”

    “同志!”我说,“好同志,问题是我的街坊并不知道我出了这档子事,他们可能不给开这样的证明。”

    “会开的,这是他们应当做的事,否则要居委会干什么?”

    我朝那只套鞋又看上一眼,只好出去了。

    第二天,我找了居委会主任,对他说:“请给我开个证明,我丢了一只套鞋。”

    “真丢了吗?你不是故意这么说的吧!是不是想捞个非分之财?”居委会主任说。

    “真的,”我说,“我的确是丢了鞋。”

    他说:“可是,空口无凭,我不能什么都信,要是电车公司能证明你丢了鞋,我这就给你开条儿。把证明拿来我就给你开个条。”

    我说:“就是他们让我来这儿开证明的。”

    他说:“那你打个报告吧。”

    我说:“怎么写呢?”

    他说:“你就写:某年某月某日我在汽车上丢失套鞋一只……还得写上保证:在事情未弄清以前不擅自外出。”

    我照他说的内容写了报告。第二天给我开了一张正式证明。

    我拿着证明又到了失物招领处。他们很爽快,就把套鞋还给了我。

    当我穿上这只套鞋时,心里万分激动:“瞧,他们的服务态度多好!要是别的单位,谁肯为一只套鞋花那么多时间!说不定会从车上扔出去了。我奔走还不到一星期,就物归原主了。”

    唯一遗憾的是,正当我为失物奔走之际,不巧另一只套鞋又弄丢了——一星期来我把它依旧包在报纸里一直随身带着。这次可记不得丢在哪里了。肯定不是丢在电车上,所以这只鞋是丢定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总算找回了另一只。现在我把它放在五斗柜上。每当心里烦闷时,只要朝这只套鞋看上一眼,我就心平气和了。那时我心里总会想:我们的办事机构真是堪称模范机关!

    我把这只套鞋留下作纪念,让子孙后代也来观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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