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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

梦想,就是你最渴求的人生选择,执行并实现你的梦想,是你在这个世界上活过一遭的最鲜明的证明。

在我们这个国家,无数人活不出自己的梦想,甚至不敢去尝试活出自己的梦想。

但是,他们却可能期待别人替自己活出梦想。

这是中国孩子与父母之间最常见的一个冲突,中国父母们常常是苟且地活着,梦想不再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但他们却将实现自己梦想的希望转移到了孩子身上,这一方面会成为孩子生命的重担,另一方面,孩子自己的梦想被压抑被扼杀,不得不带着巨大的不情愿去被迫追寻父母的梦想。

因自杀而震惊全国的上海海事大学的女研究生杨元元,读本科时,妈妈跟着她,读研究生时,妈妈仍然跟着她。

跟着她做什么?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跟着她去看自己梦想的实现。

譬如,去上海读书就不是杨元元的梦想,而是她妈妈的梦想。杨元元希望的是远离湖北去大连读书,而她妈妈年轻时来过上海,上海这个中国头号大城市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她梦想着去上海生活,她似乎实现不了这一点了,她将这一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

这还不是关键,关键是,她不允许女儿有其他选择,而必须按照她的选择去生活。

如此一来,杨元元的人生就没有了自己选择的机会,她的人生就没有了“我选择,我自由,我存在”的机会,最后她选择了自杀。

真的不是上海海事大学逼死了杨元元,而是母亲强加给她的东西扼杀了她的精神生命。

没有谁愿意活在别人的梦想里,哪怕这个梦想最终实现,哪怕这个梦想令自己站在世界之巅。

美国超级巨星“小甜甜”布兰妮•斯皮尔斯的命运即是一个证明。她功成名就,成为世界上最有名的巨星之一,但是,她癫狂了,她近乎发疯,她背叛前途无量的正牌男友贾斯汀,与默默无闻的坏小子们瞎搞,她滥交,她穿裙子被拍到不穿底裤……

她最疯狂的举动,是将自己迷倒众生的一头秀发亲手剪掉,剪掉以后,她看着镜子里光头的自己喃喃自语:“妈妈会疯掉的。”

在治疗中心,她疯跑,一边跑一边喊“我是冒牌的,我是冒牌的”。

她跑出治疗中心,求街上的普通人与她合影,那时她笑容灿烂。

她到底怎么了?

从她自己的话中可以找到答案。她说,她最痛苦的是失去了童年。布兰妮的妈妈有一个明星梦,但她没有实现,她决定在女儿身上实现。布兰妮2岁起,她就带着女儿四处奔波,寻找各种可能,将女儿送上荧屏。最终,她极大地实现了这个梦想,女儿成为天后。

但是,这不是布兰妮的梦想。布兰妮说,她的梦想是做一个普通女孩,有快乐童年的普通女孩。

她的那些看似疯狂的举动,其实都指向一点——毁掉妈妈强加在自己身上的梦想,去追寻自己的梦想。

她与普通人合影时的灿烂笑容,是她在追寻自己的梦想。

她剪掉秀发时说“妈妈会疯掉的”,其真实的意思是,妈妈,我知道这样做你会疯掉,你就疯掉吧,无论如何,我的人生我做主。

她毁掉自己一切看似正常而美好的地方,就是因为她将这一切与妈妈的意志挂上了等号。

不叛逆,无独立。

但是,要命的是,很多时候,父母对我们的期望真的是美好的,而一旦这些美好都被我们视为是父母的意志,那么变烂似乎就成了自己的意志了。这真的是一个误区。

可以说,布兰妮没有学会用优雅的方式去追求独立。或许,在她的意识中她也觉得,独立是对妈妈的背叛,她有罪恶感,那她就只有用有罪的方式去追求独立了。

如果你不想有杨元元或布兰妮的命运,你可以对自己说,我不必活在父母的梦想中,我要活在我自己的梦想里。

写到这里,我一下子明白,我那位高中同学为什么高考发挥失常,本来可以轻松考上北大清华的他最后只能去南开大学。因为,去北京大学是他爸爸给他的梦想。他有一个叔叔毕业于清华,叔叔后来与爸爸失和,结果爸爸一直期望他争气,考上号称中国最高学府的北大。

看起来,爸爸的梦想是没有错的。但是,每个人的梦想自己去追寻,只有弱者才将实现自己梦想的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我去欧洲旅游时,非常惊讶地发现,国外的老人,一个个看上去都非常有尊严,而在广州,我觉得广州老人们七八十岁后似乎普遍失去了生命力。现在我明白,这是因为,欧洲的老人不管多么老,他们仍然有自己的追求,他们不会像中国老人一样把兴趣都放到带孩子上,如果没有孩子可带活着就没意思了。

我最喜欢的杂文家王小波一篇文章中写道,他认识的美国一个老太太,六十多岁了,竟然有一个几千英亩的农场,而她的唯一帮手是一条狗。不光如此,这个老太太还在谈恋爱。

我想,她能有这么强悍的生命力,是因为,她有梦想,而且是自己去追寻自己的梦想,而不是整天看着自己的孙子辈,并期望孙子辈去活出自己没有活出的梦想。

无论如何,我希望你们能知道,你真的没有必要去活在别人的梦想中,你来到这个世上的最有价值的事就是去追寻属于你自己的梦想。

好人,势必有一个特点——牺牲自己的需要。

坏人,势必有一个特点——纵容自己的需要。

好人与坏人,就这样构成了一个奇妙的平衡。

    朋友M过生日,看着别人给他送来的种种礼物,他突然间发觉,已经有两年多时间了,他没有送过任何人生日礼物。

    他对我说,他有时记得亲朋好友的生日的。但是,他不管如何叮嘱自己,最后总是将别人的生日礼物忘掉。最后他发现,他心中有一股强大的不情愿。

    仅从这一点看来,M应该是一个非常自私的人了。

    但事实恰恰相反,在家人和朋友圈子里,M都是一个难得的好人。他对朋友是有求必应,至于家人,他几乎是一个人将全家人抗在自己肩上,除了要好好照顾自己的小家外,他对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担负着太多。

    我为什么会成为这个样子?M问我。发现自己竟然如此自私,M有一点崩溃的感觉。

    我说,这很简单,你总是在满足别人的需要,但是你从不滋养你自己,你正在干枯。

    甚至,你一直以来也期待着别人的回馈,但好像你期待的回馈一直没来,于是你绝望,不想再这样付出下去了。

    M听了深有感触,他又问,我该怎么办?

    我说,看看你的内心吧,看看你的内在想要什么。

    我让他坐得端正一些,放松身体,做几个深呼吸。在他身体放松下来后,我请他很慢很慢地、带着充分的感觉说:“我…最…想…要…的…是…”

    在他说的时候,我也跟着用相同节奏的语气、并好像用全部注意力在跟随他一同说:“你…最…想…要…的…是……”

    一开始,M还是用比较快的语速说,但在我引导下,他的语速逐渐慢了下来,放松但又全神贯注地说:“我…最…想…要…的…是……”

    当说出他一个隐藏很深的、他甚至完全都不知道愿望时,他泪如雨下。

    做完这个练习后,他说,他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了,接下来,他会去满足自己的需要,去滋养他自己。

行恶之后的暴力,是为了转嫁罪恶感

    M的故事,深深触动了我,我想到了一系列的故事,一系列的问题,最后豁然开朗,有了一个很深的领悟:

    或许,人性的一切问题都可以回到一个支点上——如何看待需要。

    最好是成为一个开悟的人,看破并放下一切欲望。

    但是,作为凡人,我们戒除不掉需要,并因而围绕着需要产生了这样一对矛盾的心理:

    1)需要是有罪的;

    2)我有需要。

    所谓的坏人或小人,似乎没有了第一部分,只剩下“我有需要”。因而,他们在追求需要时没有任何的愧疚感,更不用说什么罪恶感。

    有时,这一需要是饮食男女这些躲不开的需要,有时,这种需要是一种没有实际价值而只是让自己感觉很爽的需要。

    例如,河南一个官员,开车撞向人群,一边撞一边喊“撞死你撞死你”。据说他喝醉了,而被他撞的那些人与他无冤无仇,那他在干什么?

    他在满足自己的一种需要——“老子随时左右着你们的小命,老子想怎样就怎样!”

    现在爆出的很多恶性新闻事件中,都是这种心理在作祟,将别人踩在自己脚底下,别人丝毫不能反抗的感觉很爽。

    他们作恶到这种份上,让需要被满足显得尤其邪恶。但在我看来,他们之所以陷入这种邪恶的地步,是因为他们想彻底灭除掉“需要是有罪的”这种不好的感觉。

    但是,他们真的是有罪的,他们真的会有内疚感,这种内疚感会让他们不舒服,那怎么办?

    内疚是对自己的攻击,当他们想完全消灭掉这种自我攻击时,他们就将其变成了向外的攻击。他们越是拼命满足自己需要,罪恶感就越强,这时他们对别人的攻击性就越强。

    但请记住,这种攻击性既是一种自恋,也是一种罪恶感向外的投射。

    这种心理投射到顶峰,他们会信奉一种强权逻辑——“你这么弱,你活该被我利用。”更严重的时候,坏人剥削、伤害了好人后,还要将好人杀死,因为“你如此软弱、你如此笨蛋,你该死!”

    我在看纪实小说《国殇》,讲的是抗战时期国民党军队如何抗战的,这部书中刊登了一个日本士兵详尽的回忆录,细致地描绘了他是如何从一个有些胆怯的男人变成恶魔般的杀人机器的,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当他试着将自己的罪恶感消灭时,他会变得更邪恶。

    著名小说《追风筝的人》中,也是写了这样一个故事,当男主人公阿米尔想消灭自己对仆人哈桑的愧疚时,他也逐渐沦为恶魔。

好人父母或会培养出坏蛋孩子

    至于好人,似乎是没有了第二部分“我有需要”,而只剩下第一部分“需要是有罪的”。

    譬如杨丽娟的父亲杨勤冀,他好像是一个没有任何需要的人,当别人试着满足一下他最基本的需要时,他都会避之而唯恐不及。他去最好的朋友家,他宁愿蹲在地上,别说沙发,甚至朋友给他一个小板凳,他都要拒绝。

    但是,这也不是真的,哪怕像杨勤冀这种级别的超级好人,他也仍然会有需要,并且他会有巧妙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什么方式呢?就是通过满足别人,尤其是自己最亲近的人。

    所以,杨勤冀这个似乎没有任何需要的父亲,有了一个为达到目的而不罢休的女儿。

    杨勤冀这样的故事看起来是极端的,似乎不多。但其实,类似这样的故事在我们这个国家可能比比皆是。

    譬如,一个对自己苛刻到节俭的妈妈带女儿去超市,说,挑吧,你看吃什么咱们就买什么。

    女儿很高兴,挑了一些自己喜欢的零食。

    接下来,妈妈又特意挑了一些更昂贵的。

    然而,回到家后,妈妈突然间觉得女儿吃零食的样子很贪婪,于是歇斯底里地爆发了:“你知不知道我们家日子多难过,你为什么这么贪婪?!”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豆瓣“父母皆祸害”小组中,一个网友讲了一个更恐怖的故事。一次,她拒绝了妈妈给她买的衣服,结果妈妈爆炸了,她大喊:“你还不如去吸毒,吸毒的话你还会知道需要我的钱。”

    这三个例子中,父母们都是没有什么需要的好人,而且他们都想过度地去满足孩子的需要,以此来释放自己潜意识中隐藏着的蠢蠢欲动的需要,然后又将“需要是有罪的”的这种负罪感转移到儿女身上。

    大学的时候,我喜欢一个女孩,觉得她配得上拥有最好的一切,甚至我想象自己挣很多钱,让她吃最好的、穿最好的、用最好的……但同时,我又觉得她是一个“坏女孩”。

    我是一个好人,好人其实很多时候蛮卑鄙的。

    因为对自己有这样的洞察,我至少是在咨询中对“坏人”们会有很深的理解与接受。

    有时候,亲密关系中的“坏人”真的是极度可怜。

    一个女孩对我说,她自私自利。这是一个准确的自我评价,我问她,如果最自私自利是10分,你的自私自利是几分。

    她说,9.5分。

    我又问她,你父母的无私程度是几分。

    她说,一个9分,一个8.5分。

    我对她有很深的了解,因而对她有很深的同情。她的父母童年时没有得到什么关爱,也就是说,他们的需要没有机会得到满足。后来,他们因而严重压抑了自己的需要,他们还将这种压抑神圣化,觉得这样自己就是一个好人。同时,这种心理的另一面就是,那些需要得到充分满足的人就是坏人。

    有了女儿后,他们被压抑的需要通过极度满足女儿而释放,但他们又将“需要是有罪的”这种心理投射到女儿身上。如此一来,女儿就背负了非常沉重的负罪感,她说自己自私自利时,看起来像是没所谓,这其实和哈米尔的心理是一样的,她不允许自己内心的负罪感涌出,因为负罪感太多太重,一旦涌出就犹如河堤崩溃。

当父母的心理趋向一个极端时,孩子容易趋向另一个极端。

为什么“坏”了才能有性爱

    中国古话说“饮食男女”,这是两个最基本的需要。如果说,饮食的需要是有罪的,那么性的需要就更是如此了。围绕着性,我们的内心、我们的家庭、我们的文化乃至全球每一角落都有种种或显露的或隐蔽的罪恶感。

    这种罪恶感,在基督教中被称为“原罪”。《圣经》中,亚当和夏娃一开始是蒙昧而幸福的,他们身心都在伊甸园中,但当吃了蛇给他们的智慧果,他们开始有了性意识,并因而感到羞愧,要把自己的性部位给遮蔽起来。上帝看到他们这样做,知道他们触犯了原罪,于是将他们逐出了伊甸园。

    这个故事,有很普遍的寓意,这种寓意,其实藏在我们每一个家庭中。关于这一点,以后我将在多篇文章中进行细致的分析。

    但不管我们怎么觉得性有罪,性的需要仍和饮食的需要一样难以戒除。

    甚至,男女的需要一旦泛滥起来,那比饮食需要被过度满足的状况还要可怕得多。

    那么,怎么办?

    最好的一个办法是,我压抑我的性需要,但我勾引你的性需要,你因而来欲求我,我也顺带着得到满足了,但我却在事后说,你是坏蛋!

    一些电影中,看似君子的“岳不群”们找了妓女后,会狠狠地折磨她们,甚至虐杀他们,就是这种心理。

    那些专门杀妓女的连环杀手们,也是这样的心理。不是我有性需要,而是你们这些贱人勾引出了我的需要,你们有罪,你们去死。

    这是极端的表现,在生活中不多见,但一般程度的表现,却是比比皆是。

    我读研究生时,一天突然间从脑海里蹦出了一个对调情的定义:

    调情,即两个人不动声色地调动彼此的情欲,而自己不为所动,谁先动了情欲,谁就输了。

    我一个朋友常流连在风月场所,听到这个定义后,他大笑,说是啊是啊,就是这么回事。

    我这位朋友还好,他知道他和女人都在玩游戏,试着唤起彼此的情欲,而尽管他要显得总是女人先动了情欲,但他并不因此觉得女人们有罪,他反而会觉得那样的女人很可爱。

    然而,男人一旦失去了对这一点的觉知,而认为是女人唤起了他们罪恶的情欲,那么,男人就可能会通过阉割女人的性感知能力来消灭女人的情欲。

    所以,在非洲的极端男权社会,要对女孩进行割礼,将女孩的性敏感部位一并切除。

    其实,他们最应该做的是阉割他们自己,因为是他们的心先动了“邪恶的情欲”。

    在这种文化下,性是有罪的,性的罪太重了,自己承受不了,所以要把这种负罪感转移到别人身上。这种转移的游戏到处都是,但是,要想淋漓尽致地转嫁的话,就需要一边是彻底的强势,而另一边是彻底的弱势。

    于是,在极端的男权社会,才对女孩进行割礼。

    于是,在严重的权力失衡情况下,一个官员才可以毫无道理地将车冲向与自己无冤无仇的人们。

    然而,越是这样做,罪恶感在心中累积得月娥厉害。因而,他们就越发想转嫁自己的罪恶感,于是这种暴虐就不断升级。

    完美的状况是消除性,但这不现实,现实的关键是,认识围绕着性而产生的负罪感。

彼此满足需要,但又不被需要限制

    在男权社会,当男人们渴求女人清纯时,女人们就有了矛盾的心理,男人将她们视为性对象,但男人又希望她们彻底没有性欲,最好永远是纯洁的。

    因而,女人就要表现得是清纯的,甚至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还是有性欲的。

    我一个朋友领悟到这一点了,她说,她一直喜欢坏男人。原因是,坏男人会小小地不顾她的抗议,而有点强硬地和她发生性关系,这其实是她想要的。

    这样的男人,不仅可以帮助她释放被压抑的性需要,还可以让她方便地投射围绕着性的罪恶感。每当她说你是坏蛋时,坏蛋会说,我就是坏,你怎么着?

    但好男人不同,好男人也要压抑性欲,也要消除罪恶感。于是,当她表达抗议时,本来已经有点“坏”的男人真的会变成好男人。有时,好男人会控制不住地有一点硬来。但事后,好男人会很愧疚,他们不仅会道歉,他们以后也真的会变得更加“好”。

    如此一来,女人就无法顺利地转移自己的负罪感了,而且她也得跟着压抑自己的性需要。这时,她的心中会有一声叹息。

    对于我们凡人而言,我们真的需要学习,看到自己围绕着需要而建立起来的负罪感,然后带着负罪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自己的需要。甚至,当既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别人的时候,可以放肆地去满足自己的需要。

    人际关系中,需要的满足最好是平衡的,你可以付出,你也可以索取,我可以从你那里得到一些满足,我也可以去满足。

    这时,需要或者说能量是流动的,我的心得到滋养,你的心也得到滋养,这个关系也得到了滋养。

    M的人际关系是严重失衡的,他只给而不要,这样一来,他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对方又会产生负罪感。于是,最后他会成为孤家寡人,不管他多么能够继续满足别人的需要,别人都会有点不敢和他来往。毕竟,需要很重要,负罪感也一样重要,谁都不想成为罪人。

    不过,更进一步来说,将人际关系建立在满足彼此需要上,这的确是形而下的境界。

    心理学说,关系就是一切。犹太哲学家马丁•布伯则说,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我与你,一种是我与它。

    当我将你视为满足我的需要的工具与对象时,这一关系就是我与它。

    当我没有任何期待与目的,而是带着我的全部存在与你的全部存在相遇时,这一刻的关系就是我与你。

    刚刚,有快递员给我家送了一份快递,我收了快递后说了一声谢谢。他走之后,我回忆时发现,尽管事情是刚刚发生的,但他的样子已然非常模糊。

    因为,我和他没有相遇。

    对我而言,见面那一刻,他就是一个“快递员”,满足了我正在进行的一种需要。如此一来,我就没有拿出我的全部存在去碰触他,于是他对我而言就是很模糊了。

    同样的,可以推断,对他而言,我也只是一个客户,满足了他的工作的一种需要,他也没有拿出他的全部存在去碰触我。

    想到这一点后,我看着我最心爱的阿白(我家养的加菲猫),那一刻,我刹那间明白,尽管它对我而言是很清晰的,但我与它仍然是以一种需要与被需要的方式来建立关系的。对我而言,我喜欢它的可爱,于是它一直扮演可爱与我打交道。

    那一刻,我忽然间好像穿透了一切,看到了阿白的全部存在。

    很有趣的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阿白与我形影不离,我走到那儿它跟到那儿,而这时我们彼此之间是没有任何需要的。之前,这种形影不离只发生在它需要我时。

    我也想起一次在飞机上遇到的一个帅哥,他至今还在我脑海中无比鲜明。我清晰地记得,他和任何一个人打招呼时,都是全神贯注,他的眼睛会全然真诚地看着你。先看到他与空姐打招呼时,我想,哦,这小子,他估计什么样的女孩都可以追到手。

    接下来,当他也这样看我时,我明白,他这不是一种人际交往的技巧,而真的是一种境界。

    需要是有罪的。

    所以,我们想戒除需要。并且,你会看到,需要总是与被需要在一起,它们势必是在关系中呈现。

    那么,是不是当我是孤家寡人时,这个罪就可以没有了。

    所以,很多想开悟的人会斩断关系,独自一人待着。

    这是一条路。然而,当境界不到时,独自一人待着会受到至少两个严峻的挑战。一个是饮食,一个是男女。修严格断食的人时,饥饿感甚至会让胃液变得贪婪而吞噬掉自己的内脏,性的欲火也可以让一个人走火入魔。

    也因而,我们会不断听到,如何如何厉害的修行者借修行的名义大搞男女关系。

    在我看来,孤家寡人常常是一种奢望,而需要或欲望总是逼迫着你去建立关系,在人际关系中寻到一条路。

    这也是心理学的魅力所在,现代心理学将着眼点集中在人际关系与需要这两个主题上,并表示,关键不是消灭欲望,关键是接受欲望,并看到围绕着欲望而产生的负罪感,并从这种负罪感中走出来。

    那时,我们还是有欲望,但我们将不会用破坏的方式去追求欲望。

    实际上,我们之所以用疯狂的方式表达欲望,恰恰是因为我们自己觉得这是有罪的。

去过罗德姆家的人都能够感受到多萝西和休之间刻意的病态和压抑的紧张气氛。不过,他们夫妇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很默契,两人都是专制的家长,想要在20世纪中叶向孩子们灌输老派价值观念和真理体系推崇的精神遗产。他们坚信,只要有纪律、勤奋,有适当的鼓励,再加上充分的家庭、学校和宗教教育,孩子就能够实现任何梦想。他们唯一的女儿希拉里出生于19471026日,他们的教育理念在她身上取得了非比寻常的效果。

  ——摘自卡尔·伯恩斯坦《希拉里传》

  美国大选的民主党初选终于结束了时日旷久的持久战,堪称政坛新兵的奥巴马击败了有雄厚政治资本的希拉里。

  希拉里为什么会败给奥巴马?

  对此,我曾于4月下旬写了一篇文章《希拉里:致命距离感》,预言了希拉里的失败,因为,我认为,希拉里给人太“假”的感觉,这令选民始终会对她有明显的距离感,而奥巴马相反却是一个很“真”的人,这种感觉上的差距最终会成为希拉里与白宫的致命距离。

  甚至,我还可以预言,希拉里永远不会成为美国总统,除非她的党内竞争对手和共和党竞争对手全是戈尔、克里这种和她一样很“假”的人。

  在现代选举政治中,这种“假”是很要命的东西,明显给选民距离感的候选人,不管他们多么有政治资本,多么长袖善舞,多么会玩权力手腕,他们很难过选民这一关。

  现在,我的预言应验了。那么,我这种预言是凑巧应验吗?希拉里的“假”和奥巴马的“真”只是我个人的感觉吗?这背后有没有更深刻的道理?本文将探讨这个问题。

  在探讨开始前,先讲一个摩门教的神话故事吧。

  上帝要撒旦和耶稣交一份养育婴儿的计划书。撒旦的计划很简单:上帝只须派懂得赏罚的天使去管束每一个人,一切就好办了。

  耶稣的计划截然不同:使人类拥有自由意志,走自己的道路。但是,且让我与人类共生死,做人类的榜样,启发他们如何享受生命,并让他们知道上帝对人类是关爱的。

  自然,上帝接纳了耶稣的富有创造力的计划,而撒旦对此很不满。

  我不是什么信徒,但觉得这是一个好故事,可以说明很多道理,譬如,希拉里为什么“假”,而奥巴马又为什么“真”。

  最简单的答案是,希拉里的父亲培育女儿的计划类似于撒旦,而奥巴马的妈妈养育儿子的方式类似于耶稣。

希拉里的父亲是个权力狂

  希拉里的父亲叫休·罗德姆,美国著名记者卡尔·伯恩斯坦在他的著作《希拉里传》中称,他是一个“脾气暴躁、郁郁不得志的男人,总是毫不留情地对孩子们冷嘲热讽、蓄意贬低他们,还愤世嫉俗、玩世不恭”。二战期间,休作为海军军士长负责训练士兵,而他显然在自己家里也复制了军营式的管理模式,“坐在客厅里的长沙发椅上厉声发号施令,诋毁和贬低孩子的进步,这让孩子们备感挫折,而他则将其称之为‘挫折教育’。”

  撒旦的计划书的核心是“赏罚”,但和很多苛刻的父母一样,休更喜欢行使惩罚而很少给予奖励,而且他尽管总要求妻子和孩子们进行自我批评,但他从来不会这么做。伯恩斯坦在《希拉里传》中描绘了一些可怕的细节:

  他要求在家中享有绝对权威,稍有抵抗,他就会暴跳如雷。如果希拉里或她的弟弟们不小心忘记拧上牙膏管的盖子,他会毫不客气地把牙膏盖子从浴室的窗口扔出去,然后命令孩子到前院的冬青树丛中把它捡回来,即使是外面下着大雪也绝不手软。不管冬天的芝加哥夜晚气温有多低,他都坚持晚上睡觉时要把暖气关掉,第二天早上才能打开。吃饭时,他会粗暴地发表自己的见解,绝不容许别人发表异议,也绝少承认自己可能错了。

  对此,数十年后,希拉里在自传《亲历历史》中温情脉脉地写道:“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对我们的爱,他是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人。”

  但如果让心理学家弗洛姆做一个归类,休毫无疑问会被弗洛姆归为“权力型人格”,这样的男人追求对周围的人有绝对的控制权,并会极力打压别人的独立人格,而被打压得最厉害的莫过于他的妻子和孩子,而休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伯恩斯坦在《希拉里传》中称,希拉里的妈妈多萝西“在丈夫面前委曲求全,就像是侍女一样”。

  休似乎并不希望女儿像妻子一样软弱,相反他给女儿树立了很高的目标并鞭策女儿不断进取。当希拉里拿着除了一个B,其余各科成绩都是A的成绩单回家时,休会说,试题太简单了,并斥责她为什么没有拿到全A。尽管获得父亲的夸奖和认可很难,但希拉里和所有的女儿们一样付出艰巨的努力,以博取父亲的欢心。所以她为了全校第一名而拼命学习,明明没有运动细胞却投父亲所好而成为一名女垒运动员,这一切都是为了博取父亲的欢心。

  当看到女儿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努力并卓有成效时,苛刻的休会给予女儿父爱和信任,但若发现女儿稍有松懈,就会毫不掩饰地表现出失望,并立刻收回父爱和信任以示惩戒。

  这种撒旦式的养育孩子的方式收到了双重效果。一方面,希拉里会一直不停歇地追求成功,另一方面,她也丢失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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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是为了自己梦想而奔跑】

  休·罗德姆同样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女儿也拥有着独立的人格,他不自觉地把女儿变成了一个木偶。希拉里为了全校第一拼命学习,明明没有运动神经,却硬要成为女垒运动员,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博得父亲的欢心。

  休·罗德姆每次看到女儿和自己年轻时一样潜心学习、热衷运动,都会欣喜若狂,也会给女儿更多的父爱和信任作为奖励;倘若发现女儿稍有松懈,就毫不掩饰地流露出失望之情,并立刻收回父爱和信任以示惩罚。

  对希拉里来说,赢得父亲的爱和信任是最辛苦的事情,父亲的眼中没有自己就意味着人生的失败。从襁褓时起,希拉里就一直接受着这种教育。

  正如世界上所有的父亲一样,休·罗德姆同样教育女儿凡事要做到最好,当然,这种教育方式也使希拉里受益匪浅。希拉里能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正来源于此,即养成不断努力,超越极限的习惯。

  但是,休·罗德姆的教育方式中存在着致命的弱点,父亲的影响力太强,以致希拉里在人生中不知不觉地丧失了自我。

  于是,女儿失去了自我,成为父亲的一部分。父亲希望看到女儿在运动和学习上都能够成为第一名,女儿为了父亲的梦想而奔跑,然而每天跑到脚底浸血也无法实现父亲的梦想。运动也好,学习也罢,在第一名位置上的永远是其他孩子,因为他们不是为了父亲的梦想而奔跑,而是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奔跑。

  ——摘自《做女人要像希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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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刻父亲令希拉里惧怕失败

  希拉里的卓越自不必说,她不仅帮助丈夫克林顿成为美国总统,而且她自己也一直站在成功的巅峰,并在克林顿2000年退任后直接走上政治舞台,先是连任参议员,接着在这次大选中叱咤风云,和奥巴马联袂演出了美国民主党初选历史上罕见的一幕激情戏。

  同时,希拉里也显示出对失败的低承受能力。数月前,就有民主党大佬纷纷站出来劝希拉里为民主党大局着想,早点退出竞选,并转而支持奥巴马,但希拉里却一直坚持战斗到最后一刻,并数次危情中反戈一击,虽然没从根本上扭转局面,但肯定会把奥巴马阵营多次惊出冷汗。

  不仅如此,当竞选资金匮乏时,希拉里还从私人腰包里拿出巨资,有明确数据可查的有一千多万美元,但有分析人士称,希拉里阵营后来宣称获得的一千多万美元的捐款中有大水分,并非是选民所捐,而更可能是希拉里个人的贡献。

  最不可思议的是,6月4日,奥巴马已明确获得了足够的选举人票,成为事实意义上的民主党候选人,但希拉里却迟迟不肯公开宣布结束竞选,就好像她仍然有战斗空间。

  有媒体猜测称,她不宣布结束竞选,是要挟奥巴马阵营让步,要么希望奥巴马接受希拉里为副总统候选人,要么希望奥巴马为4000万美元的亏空买单。

  这些猜测不无道理,但主要原因可能是希拉里不能承受失败。这是父亲的苛刻训练的结果,先是童年时不能接受失败,因为现实的父亲不能接受,而后是成年后不能接受失败,因为“内在的父亲”不能接受。或者说,失败先是割裂开她与父亲的关系,令父亲和她关系疏远甚至对立,而后是割裂她的“内在的小女孩”和“内在的父亲”的关系,令她的内心出现痛苦的对立。

  不过,不能承受失败一般还不是撒旦式苛刻教育的最大败笔,休对女儿的最大伤害是,他的专制令女儿丢失了自我。

  这是撒旦式养育孩子的计划书的通病。无论孩子们看上去多么优秀,但他们的内心普遍是空的,他们不能向内寻找力量,他们不信任自己的感觉,不信任自己的判断,而总是向外面寻找答案,别人的评判对他们有极大的影响,因为别人的评价就是他们空空如也的自我的养料。所以,他们先是在家中极其渴求父母的好的评语,到了学校和社会后也一样会寻求老师和他人的赞誉。

  希拉里正是如此,伯恩斯坦在《希拉里传》中写道:“小学时,希拉里就是老师的宠儿,因为她总是愿意取悦老师,而且学习勤奋,思维敏捷。”有创造力的孩子学习勤奋是因为学习是快乐的,知识会满足他们的好奇心,而希拉里这样的人学习勤奋是为了竞争,是为了取悦老师和他人,以及内心里那个“专制的内在父亲”。

失控的克林顿是自控的希拉里的绝配

  希拉里与克林顿的结合也非常有趣。希拉里是“最训练有素、最严格自律又最有控制欲的人”,而克林顿则恰恰相反,骨子里是一个最缺乏纪律且又渴望被一个强大女人控制的“小男孩”。尽管希拉里一早就知道,克林顿有到处留情的毛病,但她仍无法自制地爱上了他。

  这是为什么?希拉里的一个密友发现了答案,她说,克林顿是希拉里“井然有序的理智世界中的不可控因素”。

  这句话的意思是,不能自控的克林顿是严格自律的希拉里的绝配,希拉里僵硬的理智世界中需要克林顿提供丰富的感性刺激。克林顿可以说是一个才华横溢的浪子,而这也是希拉里的渴望。和所有的被父母严格控制的孩子一样,希拉里也渴望与父亲对着干,那样才意味着她不是父亲意志的产物,而是她的自由意志的结果。但是,她自己做不到这一点,于是她就爱上了克林顿这样的男人,这是她将自己的“理想自我”投射到克林顿身上的结果。

  克林顿对希拉里也非常依恋。实际上,和婆婆弗吉尼亚很像的希拉里有意无意地扮演了克林顿的妈妈的角色。与克林顿夫妇共事多年的戴维·格根称:“在日常生活中,我看到的那个比尔·克林顿每天都需要妻子情感上的支持。他依赖她,时时谈起她,无论做什么都把她当做是永远可以让他依靠的、坚不可摧的直布罗陀岩石……当他们取得平衡的时候,可以互为补充。他们的伙伴关系为他的领导才能提供了更多的能量。她是锚,他则是帆;她是现实主义者,他则是梦想家;她是战略家,他则是战术家。”

  可以说,克林顿依赖希拉里,而希拉里也几乎控制着克林顿的一切,唯独一个领域除外——女人。但惹恼希拉里的并不是克林顿不断出轨的冲动,对此希拉里刚开始和克林顿交往就做好了准备,令她懊恼的是她根本无法预料克林顿会惹出什么样的麻烦。但是,克林顿的这档子事或许是克林顿夫妇潜意识上的“双重奏”,如果克林顿在仍旧保持他的才华的同时变得自控起来,希拉里可能就会丧失感觉,因为太自控的她需要一个太不自控的人来平衡。或者说,她的如湖水般平静的内心世界里需要克林顿不断地进行搅动,既然克林顿的大多数领域都处在她控制范围之下,那么克林顿能搅动她的就只剩下了女人这一个领域。

  我看到过大量类似的例子。一些丈夫要求妻子听话,他们用苛刻甚至残暴的手段压制妻子的自我,但当妻子真变成了一个没有独立意志的木偶,他们会无情地抛弃妻子,而另找一个女人继续去玩控制游戏。同样的,一些女人找了一个大有问题的老公,例如酗酒、乱交或暴力,她们整日以泪洗面,希望丈夫改变,但丈夫真变好了,她们会莫名其妙地结束这个关系,然后再找一个有问题的男人。

  所以,我常对一些抱着改造梦想的人说,你渴望改变配偶,但这个游戏最好永远不要停止,否则,你们的关系就要停止了。

没有人限制奥巴马的人生轨迹

  套用弗洛伊德的话,主导希拉里的是“超我”,主导克林顿的是“本我”。然而,“超我”太强都意味着一点:一个人离自己的内心太远。如果一个人离自己的内心太远,那么我们和他交往时,就会感觉到很难碰触到他的内心,于是总是觉得和他有距离感。

  相反,“本我”太强的人,也许你会讨厌他、反感他,但和他在一起时,你很容易被他感染,被他挑动起很强的情绪。

  这也正是克林顿和希拉里的写照。克林顿可以感染接近他的每一个人,据说能在两个小时内让任何一个人对他产生强烈的好感,而希拉里尽管可以赢得别人的尊敬,并使用权力手腕与对方建立利益联盟,但她比较难感染别人,和她长期共事的人最后很容易怀疑她是否真心对待自己。

  这种差异也展现在希拉里的竞选班子中,她的竞选班子从一开始到现在不断传出不和的传闻,而她的助手辞职也似乎成了家常便饭。但最要命的,或许还是选民的感觉,如果选民感觉无论如何都难以和她亲近,那么就很难被感染了。

  相比之下,奥巴马似乎有魔力一般的魅力,令无数支持者为他的一举一动而如痴如狂。那么,奥巴马又是如何长大的?

  据报道,奥巴马一直处于和父亲的分离状态,他刚两岁时,父亲便去哈佛读书,而后直到父亲去世他只见过父亲一面,所以对他影响最大的是他的母亲安。

  和希拉里的父亲休类似的一点是,安对儿子的期望也很高,她带着儿子在印度尼西亚生活的时候,凌晨4时就会把儿子从床上赶下来,在他上学前给他上一些额外的课程,譬如马丁·路德·金的讲稿。但不同的是,安是一个胸襟宽广的女性,她有固执而刚烈的一面,但并没有像休那样惟我独尊的偏执心态,相反能接纳一切事物的多样性,奥巴马回忆说,妈妈的人生哲理是:“不要被恐惧或狭隘的定义所束缚,不要在自己周围筑起围墙,尽力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找到亲情和美的事物。”可以证明她的宽广胸襟的最典型例子,是她与奥巴马父亲老贝拉克·奥巴马的结合,那时白人女子嫁给黑人男性还需要相当大的勇气。

  安的第二任丈夫则是白人,而她和第二任丈夫生下的女儿玛雅回忆说,妈妈给她的玩偶中“有黑人小姑娘,有因纽特人,有穿木屐的荷兰男孩,看起来就像个小联合国”。

  并且,从少年起,奥巴马就不得不独自生活。他仅有十来岁的时候,妈妈要回印度尼西亚工作,而奥巴马厌倦了四处奔波的生活,想独自留在夏威夷,妈妈答应了他的要求。这样一来,他的生活就必须自己为自己做主,这会让他吃一些苦头,但也会迫使他按照自己的意志去生活。

  看起来,安的抚育儿子的计划书颇像耶稣,给儿子的爱或许不够多,但她给了儿子自由,并最终令儿子有了一个强大而真实的自我。

  韩国作家李智诚在他的著作《像希拉里一样做女人》中写出了希拉里的人生悖论:“运动也好,学习也罢,在第一名位置上的永远是其他孩子,因为他们不是为了父亲的梦想而奔跑,而是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奔跑。”

  李智诚认为,希拉里20岁以后决意从心理上与父亲决裂,而坚决地做“走自己的人生”,并最终拿下了很多个第一。

  但是,这种决裂不会是彻底的,专制父亲的影响会贯穿希拉里的一生,而政治领域,或许最适合她的角色就是第二,这是“超我”太强的人在选举政治中的宿命。

 佳缘是⋯⋯一个“爱情超市”。

    一个朋友如是说。

    她05年加入佳缘,到07年底见了数十男人,仍没有什么结果。

    这个过程,她感觉自己宛如一个商品,摆在货架上,待价而沽。

    然而,爱情是什么?

    或者,换一个稍简单一点的问题——爱是什么?

    还用这个朋友的故事吧。

    她算不上漂亮,性情似乎也没有耀眼的地方,然而,不知为什么,她总吸引一些成功人士,譬如官员和富商,他们单身的渴望娶她做老婆,结婚的则渴望她做情人。

    那是一种独特的着迷。

    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于是问过几个追她的男人:你们喜欢我什么?

    其中两个男人说:你是我的灵魂。

    这个答案耐人寻味。

    依我的理解,大多数成功男人都有一个特质——强烈的征服欲望,也即所谓的野心。

    然而,野心笼罩之下,一切被征服对象,都宛如一个物品。

    物品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但是,对物品的追求永无止境,追到一个80分的物品,就渴望90分的,追到了90分的,就渴望99分的。甚至,即便追到了99分的,还渴望品尝一下10分的⋯⋯

    于是,追求就成了一种占有欲望支配下的瘾。

    患上这种瘾的男人或女人,都会陷入一种交织着激情、沉醉、疯狂、自责和疲惫等情绪的强迫性重复——不断地追逐某个对象,但追到了,这个对象的吸引力立即就失去了,于是继续去追逐下一个对象。

    对象,可以是网络、金钱、奢侈品或人⋯⋯

    这种瘾只有一个解药——找到自己的灵魂。

    找到自己的灵魂,心就不再孤独,你就觉得,你在这个世界上,似乎有了最坚实的依托。这种依托,可以是一种似乎很轻的牵系,但有了这一牵系,你就终于有了双脚踩在大地上的踏实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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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一些碎片。这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小说,不过喜欢程度不如《挪威的森林》,觉得它太思辨了,不够纯粹。

1、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讲述的是“亲密关系”的问题。萨宾娜是一条路,是轻,是以分离为主,是互不干涉,绝对不粘在一起;特丽莎是另一条路,是重,是以爱为主,是交融在一起,相互偎依。

    托马斯轻了那么多年,甚至一直以为轻最重要。最后才明白,特丽莎才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如果没有特丽莎,他的生命实在没什么意义——即没有重量。所以,他最后选择了与特丽莎在一起,这个选择最重要,至于他们去那里,不怎么重要。

    最后,纵然他和特丽莎那样死掉了,也比萨宾娜的轻好。

    我一想到萨宾娜最后的孤独,设想自己在她的位置,就觉得非常难受。

    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孤独着就达到圆满的,她也做不到。我一个心理老师说,特丽莎是完全不依靠男人的女人,但其实根本不是,是她惧怕与男人的亲密,这也是她童年造成的。她要逃离爸爸,最终就是逃离一个又一个男人,终于孤老而逝。

2、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但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

    昆德拉这句话,像是一个形容。

    女人如是,男人也如是,彼此生命的重量交融在一起,才有了真正的“重”。独独特丽莎、独独萨宾娜、独独托马斯,都是轻。

    甚至,只有理解性的旁观,但没有对彼此生命重量的接纳,那么,和200个女人做爱,也仍然只是轻。

3、

    性,是对关系的渴望

    有朋友说,性是单纯的生理需要,于是写了下面一篇文字反驳他。

    说到性,自己解决不也可以吗?但我的感受是,自己怎么解决,都感受到性的饥渴。必须要找一个人,这饥渴才能消失。

    这个人是什么?仅仅是性欲的承受者吗?

    我不这么看,觉得这主要是对关系的渴望被满足了。一个人的性,没有关系,所以不能满足这个人。

    有一个人在身边,性好像比较容易被满足,性的饥渴要轻很多。不过,假若性的对象是自己很爱的,那么性欲就相当地强,但性欲之所以被唤起,我觉得并不是身体的事情,而是对关系的渴望。

    即,我渴望与这个女人一次次地建立最没有距离的联系,哪怕她的身体看上去没有那么诱人。

    他人即地狱——萨特的这句话,被翻译错了,实际是“他者即地狱”。也就是说,只有当被看作“他者”,被看作是“主体实现自己目标的对象和工具”时,才是身处地狱。

    那么,把(被)一个人当作单纯的性的对象和工具,这个被动者就是身处地狱,那个“主体”其实也是身处地狱。

    所以,才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因为彼此都是“他者”,托马斯是萨宾娜的他者,萨宾娜也是托马斯的“他者”。

    所以,最后托马斯才选择了特丽莎,不惜冒着失去自由和生命的危险,回到特丽莎的身边,因为那个“重”是本质性的,会重重地召唤着托马斯的灵魂,呼唤他回到特丽莎的身边。

    因为在这个关系里,特丽莎是“主体”,也把托马斯当作“主体”。托马斯虽然一开始不愿意承认,但最终发现他的确是把特丽莎当作“例外”的,那个例外就是这个意思。

    这就是关系的力量,托马斯反感与前妻的那种媚俗的关系——即“非如此不可”的规矩的生活,但他最终发现,他和特丽莎不是这样的关系,特丽莎不是因为要过规矩的生活,而是要过地道的生活,所以才走到他身边,所以才渴望与他厮守的。

    萨宾娜有过一个男人,把她看作主体而非他者,但他死在了柬埔寨,萨宾娜因此丧失了被拯救的机会。我喜欢《挪威的森林》胜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因为木月与直子、直子与渡边、渡边与绿子、渡边与玲子⋯⋯都是“主体”与“主体”的关系。

    二战前后,上帝死了。

    可能更重要的是,人们心中的那种关系也死了。

    人们追求自由,追求个性,这都没错,但当彼此把对方当作“他者”时,“恶心”“荒谬”“苍蝇”等等感受就自然产生。

    “去生活,行走,冒险,祈祷,并不为任何人或事内疚”,这种做法就是断绝关系,如永泽那样,但他最后会如何呢?

    我现在越来越深信一点,关系就是一切,一切皆为关系。

    譬如,最牵动你的、最打动你的、最伤害你的⋯⋯是什么呢?

    很可能,我们抵触关系,是因为最深的关系最无法把握,一个人只能左右自己,却无法左右那个最在乎的人,太多的“咫尺天涯”伤害了太多的人,所以我们惧怕关系。

    但越惧怕,越说明,关系,是最重要的。

中国绝大多数人世世代代讲汉语,长期以来没有感受到汉语有危机。前些年,有人说现在中国人的汉语退步了,英语学多了,祖国的汉语处于危急存亡之秋,要起而保卫汉语。后来不仅汉语要保卫,似乎汉语方言也要保卫了。2005年,有人说上海话要消失了,孩子说不来上海话了,于是一时间掀起了一股“保卫上海话”的小浪潮。最近,广州有人又无中生有地制造有关当局“推普废粤”之说,提出岭南文化垂危,号召保卫粤语。其实,这些耸人听闻的说法都与语言本身的发展无关。

一些语言因为负载着更多的社会经济文化内涵,使用的人多,就更为强势;一些语言人们渐渐少用,通行的范围变得越来越小,甚至逐渐消失,需要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加以保存。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自然现象。

比如满语,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中,古老的女真语受到周边各民族语言以及蒙古语、汉语的影响,最终在16世纪前后形成了更为丰富、更具有表现力的满语。清兵入关,清朝建立,尽管中国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是汉族,而清朝朝廷的语言和公文既用汉语汉文,又用满语满文。可是,清代汉语并没有削弱,更没有消失。在接触到汉文化之后,自康熙皇帝起,就大力推行汉文化,汉文化中的传统经典成为包括皇帝在内的许多满族人士的必修课。乾隆时代中期以后,各地满族逐渐以汉语为母语。在朝廷中满语也越来越少使用;满文通行更少,渐渐专用于官方的一部分记录。到了今天,只有黑龙江少数乡镇的老人和部分语言学家还能使用满语,能听能说的不到两百人。世界上类似的语言现象,还可以举出许多实例。

过去有人说中国“一穷二白”。“白”指的是中国文化、教育落后,文盲多。其实这只说到一面,另一面是以汉语文为载体的文化是极其博大精深的。浩瀚的《四库全书》也只能包含它的一部分,还“白”吗?正因为如此,中国历史上的元代和清代两个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一个统治中国97年,一个统治中国268年,时间也不能说短,但立国以后也不得不以汉语汉文作为官方的通行语言文字。

那么,人数较少的民族,他们的语言是否必然会被排挤而不得不消失呢?不然。比如西双版纳,近几十年来汉语通行的范围日益扩大,傣族中青年能讲普通话的越来越多。但汉语的通行只不过扩大了傣族群众的活动范围,拓展了他们的视野,傣语并不因此削弱,那里的傣族互相之间照样讲西双版纳傣话。最后一任“召片领”(西双版纳傣王)刀世勋先生不仅精通傣文化,而且熟悉汉文化,能用流利的傣汉两种语言讲课,带研究生,用两种文字撰写著作。这种情况,正是因为在西双版纳傣语和至少使用了700年的傣叻文中,蕴藏着丰富的具有特殊价值的傣文化,它并不因汉文化的传播以及它同汉文化的密切交流而被替代或受到削弱。

去年缅甸东北部的果敢地区发生冲突,一时成为热闹新闻。包括果敢地区在内的缅甸掸邦的北部,是多民族地区,居民有掸族、佤族、果敢族等。但当地各个民族群众之间互相沟通的语言,使用得最普遍的,不是缅语,不是佤语或傣语,也不是彭家声先生带去的汉语四川方言,而是云南临沧地区的汉语方言!临沧地区的经济文化在云南来说是比较落后的。它的汉语方言同昆明的汉语方言也有较大差别,不仅在中国其他各省不通行,就是在云南其他地方也不通行。为什么反而在缅甸掸邦的北部竟然通行?因为这里对外交通不便,长时间以来,它的日常生活用品供应,主要来自云南临沧地区;它的贸易往来,人员交流,主要对象也是临沧。甚至当地中小学校教书的教师,不少也来自临沧。既没有人去提倡,也没有人去阻止,久而久之,这种汉语方言就成为缅甸掸邦北部各民族之间交往的共同语言。

曾经有人企图用行政或宗教的力量强制推行某种语言。西班牙人占领菲律宾群岛300年,占领当局和天主教会就在当地各民族中大力推行西班牙语。后来美国对菲律宾统治了48年,殖民政府和上层人士又使用英语。今天我们看到,菲律宾通行的不是西班牙语,而是英语。菲律宾人为什么要讲英语呢?同西班牙语比较起来,英语在教育、经济、科技以及对其他国家交往等方面的优势要大得多。虽然如此,也并不妨碍当地老百姓在各自民族内部照样讲泰加罗语,讲伊洛干洛语,讲宿务语。强制推行某种语言或可收取一时之效,绝无长久之功。一种语言的推广要靠它承载的社会经济文化内涵,要靠交流,要使人们切实感到它在日常生活中有用。

也曾经有人希望创建和推行一种世界各个民族都能使用的语言。波兰眼科医生柴门霍夫花了十年以上的功夫,终于在1887年创立了世界语。但是他也知道,在当前和相当长的未来,这个世界语都不可能用来代替世界上已经存在的语言。所以,他把世界语定位为国际辅助语言。推行了一百多年以后,能使用世界语的人,估计在10万到200万人之间,而且主要在欧洲。

有人说,我们的青年学生英语学多了,要少学英语,多学汉语。这个话我赞成一半,就是我们的青年学生一定要学好汉语文。起码,口语要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思想,站起来能侃侃而谈,最好是说得头头是道,不要以后当干部离开稿子就讲不了话;书面表达要条理清晰,基本上没有病句错字。虽然如此,英语仍然是要下功夫学好的。举一个例,如果电脑是中国人发明的,如果互联网是中国人发明的,那现在全世界都在学汉语。然而不是,电脑和互联网是使用英语的人们发明的。你不懂英语就掌握不好现代信息技术,必然使自己在世界上信息不对称。据统计,2008年,全世界的信息量67%来自美国和西欧。互联网中的资料,87%是英文的。全球三大科技文献检索系统: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中,80%以上的检索资料是英文的。美国和西欧许多信息公司,靠高价卖数据库发财,而这些数据库都是英文的。你不学英语,不努力学好英语,怎么知己知彼,怎么取得世界上大量先进的东西来充实自己,发展我们的国家?

语言是无须“保卫”的。我不担心汉语会在同外界交流中削弱。而且,我坚信汉语中普遍应用的普通话必然会在国内外进一步推广。如果你真想保卫某种语言,或者保卫某种方言,办法其实很简单,你努力增加它的社会经济文化载荷量,使它更丰富,使它更优美,让更多的人来使用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