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是⋯⋯一个“爱情超市”。

    一个朋友如是说。

    她05年加入佳缘,到07年底见了数十男人,仍没有什么结果。

    这个过程,她感觉自己宛如一个商品,摆在货架上,待价而沽。

    然而,爱情是什么?

    或者,换一个稍简单一点的问题——爱是什么?

    还用这个朋友的故事吧。

    她算不上漂亮,性情似乎也没有耀眼的地方,然而,不知为什么,她总吸引一些成功人士,譬如官员和富商,他们单身的渴望娶她做老婆,结婚的则渴望她做情人。

    那是一种独特的着迷。

    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于是问过几个追她的男人:你们喜欢我什么?

    其中两个男人说:你是我的灵魂。

    这个答案耐人寻味。

    依我的理解,大多数成功男人都有一个特质——强烈的征服欲望,也即所谓的野心。

    然而,野心笼罩之下,一切被征服对象,都宛如一个物品。

    物品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但是,对物品的追求永无止境,追到一个80分的物品,就渴望90分的,追到了90分的,就渴望99分的。甚至,即便追到了99分的,还渴望品尝一下10分的⋯⋯

    于是,追求就成了一种占有欲望支配下的瘾。

    患上这种瘾的男人或女人,都会陷入一种交织着激情、沉醉、疯狂、自责和疲惫等情绪的强迫性重复——不断地追逐某个对象,但追到了,这个对象的吸引力立即就失去了,于是继续去追逐下一个对象。

    对象,可以是网络、金钱、奢侈品或人⋯⋯

    这种瘾只有一个解药——找到自己的灵魂。

    找到自己的灵魂,心就不再孤独,你就觉得,你在这个世界上,似乎有了最坚实的依托。这种依托,可以是一种似乎很轻的牵系,但有了这一牵系,你就终于有了双脚踩在大地上的踏实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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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一些碎片。这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小说,不过喜欢程度不如《挪威的森林》,觉得它太思辨了,不够纯粹。

1、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讲述的是“亲密关系”的问题。萨宾娜是一条路,是轻,是以分离为主,是互不干涉,绝对不粘在一起;特丽莎是另一条路,是重,是以爱为主,是交融在一起,相互偎依。

    托马斯轻了那么多年,甚至一直以为轻最重要。最后才明白,特丽莎才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如果没有特丽莎,他的生命实在没什么意义——即没有重量。所以,他最后选择了与特丽莎在一起,这个选择最重要,至于他们去那里,不怎么重要。

    最后,纵然他和特丽莎那样死掉了,也比萨宾娜的轻好。

    我一想到萨宾娜最后的孤独,设想自己在她的位置,就觉得非常难受。

    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孤独着就达到圆满的,她也做不到。我一个心理老师说,特丽莎是完全不依靠男人的女人,但其实根本不是,是她惧怕与男人的亲密,这也是她童年造成的。她要逃离爸爸,最终就是逃离一个又一个男人,终于孤老而逝。

2、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但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

    昆德拉这句话,像是一个形容。

    女人如是,男人也如是,彼此生命的重量交融在一起,才有了真正的“重”。独独特丽莎、独独萨宾娜、独独托马斯,都是轻。

    甚至,只有理解性的旁观,但没有对彼此生命重量的接纳,那么,和200个女人做爱,也仍然只是轻。

3、

    性,是对关系的渴望

    有朋友说,性是单纯的生理需要,于是写了下面一篇文字反驳他。

    说到性,自己解决不也可以吗?但我的感受是,自己怎么解决,都感受到性的饥渴。必须要找一个人,这饥渴才能消失。

    这个人是什么?仅仅是性欲的承受者吗?

    我不这么看,觉得这主要是对关系的渴望被满足了。一个人的性,没有关系,所以不能满足这个人。

    有一个人在身边,性好像比较容易被满足,性的饥渴要轻很多。不过,假若性的对象是自己很爱的,那么性欲就相当地强,但性欲之所以被唤起,我觉得并不是身体的事情,而是对关系的渴望。

    即,我渴望与这个女人一次次地建立最没有距离的联系,哪怕她的身体看上去没有那么诱人。

    他人即地狱——萨特的这句话,被翻译错了,实际是“他者即地狱”。也就是说,只有当被看作“他者”,被看作是“主体实现自己目标的对象和工具”时,才是身处地狱。

    那么,把(被)一个人当作单纯的性的对象和工具,这个被动者就是身处地狱,那个“主体”其实也是身处地狱。

    所以,才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因为彼此都是“他者”,托马斯是萨宾娜的他者,萨宾娜也是托马斯的“他者”。

    所以,最后托马斯才选择了特丽莎,不惜冒着失去自由和生命的危险,回到特丽莎的身边,因为那个“重”是本质性的,会重重地召唤着托马斯的灵魂,呼唤他回到特丽莎的身边。

    因为在这个关系里,特丽莎是“主体”,也把托马斯当作“主体”。托马斯虽然一开始不愿意承认,但最终发现他的确是把特丽莎当作“例外”的,那个例外就是这个意思。

    这就是关系的力量,托马斯反感与前妻的那种媚俗的关系——即“非如此不可”的规矩的生活,但他最终发现,他和特丽莎不是这样的关系,特丽莎不是因为要过规矩的生活,而是要过地道的生活,所以才走到他身边,所以才渴望与他厮守的。

    萨宾娜有过一个男人,把她看作主体而非他者,但他死在了柬埔寨,萨宾娜因此丧失了被拯救的机会。我喜欢《挪威的森林》胜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是因为木月与直子、直子与渡边、渡边与绿子、渡边与玲子⋯⋯都是“主体”与“主体”的关系。

    二战前后,上帝死了。

    可能更重要的是,人们心中的那种关系也死了。

    人们追求自由,追求个性,这都没错,但当彼此把对方当作“他者”时,“恶心”“荒谬”“苍蝇”等等感受就自然产生。

    “去生活,行走,冒险,祈祷,并不为任何人或事内疚”,这种做法就是断绝关系,如永泽那样,但他最后会如何呢?

    我现在越来越深信一点,关系就是一切,一切皆为关系。

    譬如,最牵动你的、最打动你的、最伤害你的⋯⋯是什么呢?

    很可能,我们抵触关系,是因为最深的关系最无法把握,一个人只能左右自己,却无法左右那个最在乎的人,太多的“咫尺天涯”伤害了太多的人,所以我们惧怕关系。

    但越惧怕,越说明,关系,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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