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进县新闻中心的第二天,县委宣传部邓部长就安排小米报道县委、县政府的访贫问苦活动。小米兴高采烈地去了。回来,小米摄制的新闻镜头很快出现在当晚的电视报道中。小米自我感觉良好。正沾沾自喜,家里的电话响了。

“小米呀,苏书记给贫困居民送红包的镜头拍得不错,可是,为什么没拍王县长呢?”邓部长心平气和地问。

“王县长没给贫困居民送红包呀。”小米小心翼翼地回答。

“这是讲不过去的,”邓部长陡地提高了嗓门儿,“王县长乃一县之长,他既然去了,能拍不到他的镜头?”

“这——”

“不要申述了,你这是‘漏镜’,小米同志!”邓部长当的一声放下了话筒。

第二次报道义务植树活动,是在大河洲上种植欧美杨。坑早挖好了,树苗也早已植入坑中,余下的事情就是挥锹填土。县里苏书记、王县长等主要领导都参加了活动。小米吸取上次报道的教训,把所有县级领导都一溜儿摄入了镜头。心想不会出岔子了吧,晚上也就安心地睡了一觉。

哪知第二天,新闻中心的胡主任就通知他进邓部长办公室了。

“小米呀,这次苏书记上了五次镜头,王县长四次。还有,龙副书记二次,张副书记三次,马副县长三次,朱副县长二次……你说怎么回事?”没等小米坐下,邓部长劈头就问。

小米努力镇定了一下,然后认真解释说:“苏书记是一把手,王县长是二把手,所以……”

“就当你这个理成立,可是小米呀,龙副书记、张副书记、马副县长、朱副县长他们呢?他们上镜头的次数是按职位高低敲定的吗?‘歪镜’,典型的歪镜啊!”邓部长气得要拍桌子了。

小米察言观色,赶紧缩头乌龟似的出了邓部长的办公室。

不久,县里又组织县领导深入偏僻乡村,帮助农民抢插早稻,积极开展支农活动。

春暖花开。那天参加支农活动的各位领导也兴致盎然。他们的裤腿和衣袖都挽得老高,一下稻田就你追我赶地开展抢插竞赛。稻田里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依然是小米负责新闻报道。这次,他深刻反思了前两次失误的沉痛教训。每位县级领导一律只上一次镜头,而且确保万无一失。报道之后,立即有人打来电话,盛赞此次支农活动高潮迭起,壮观感人。小米的心里好不快哉,他激动得要跳起来了。

万万想不到的是,邓部长竟会把他叫去,十分严厉地批评他:“怎么搞的?”邓部长脸色铁青,“苏书记竟然排在王县长之后,这是导向错误,‘倒镜’!”邓部长把桌子拍得山响。

宛如五雷轰顶,但小米还是畏畏缩缩地解释说:“那天的确是王县长插得最快,苏书记怎么也赶不上啊!”

“你个小米,还要不要讲政治,啊?”邓部长牙齿咬得格格响,“怎么就不对镜头作些处理?”

“邓部长,是苏书记提到了这事吗?”小米深知罪不可恕,只想弄清事情的原委。

“小米同志!”邓部长如坐针毡了,“新闻报道无小事,新闻镜头关系到领导们的荣誉,荣誉啊!因为你的三次闪失,我被批评了三次,三次了你知道吗?”

如同哽噎着一枚酸枣,泪水很快从小米的眼角滚滚而出,一滴滴,晶莹透亮。

【请思考】文末邓部长说“因为你的三次闪失,我被批评了三次,三次了你知道吗?”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作者:阿尔贝特·列奥斯劳

这只白色瓷制的猫,有一对琥珀色的眼睛,摆在壁橱最上面一层。约翰穿过客厅走向厨房时,厌恶地朝它瞥了一眼。杜伊正在洗碗槽边忙着,看样子已经先吃过早餐,桌上只放着一个人的餐具。约翰心里自然明白,匆匆吃了块面包,喝了半杯咖啡就离开座位站起来。

“今天早上,我要搭船到特慕冷叔叔那儿。”杜伊说道,她显然正等待着约翰的回答,然而他却不做声,只点个头,转身就走了。脚步声沿着楼梯渐行渐远。

约翰实在不能原谅杜伊,她简直太让人失望了。这是他们结婚以来第一次发生口角,全都是这只白瓷猫惹的祸!杜伊答应过不做任何不必要的开销,但还是买下了这只瓷猫,那些钱原本是省下来准备买汽车的。

约翰到现在一直都是搭公车到轮船公司上班,觉得自己在同事堆里显得格格不入,当别人谈论马力、活塞时,他一句话都插不上口。想不到昨天一回到家里,就发现壁橱上多了只猫,他诧异的程度不难想象。杜伊颇不以为然,她争辩说,屋子里也该有些令人赏心悦目的小摆设。两人一语不合,就大吵了一架。之后,谁也不理谁。今天早上,约翰下定决心不和杜伊说话,直到她自己认错。

当约翰到达轮船公司的办公室时,港口正笼罩在一片潮湿的雾气里,一个上午的时间好像永远过不完似的。约翰的思绪一直绕着杜伊转,当他正想写一封信以借此转移注意力时,突然被一阵持续不断的警笛声打断了。

他从窗口看到海防队鲜红得刺眼的小船,疾驶到河心,船头溅起泡沫般的浪花,尖锐的警笛声还夹杂着汽船呜呜作响的低沉信号。不久轮船公司里跑腿的男孩冲进办公室激动地叫着:“开往特慕冷的船翻了,在河中被拖船撞翻了。”

约翰不禁打了个冷颤。约翰用颤抖不已的手拨了家里的号码。电话没人接,铃声不断地响着。

于是约翰跑向港口轮船停靠的码头,挤过人群。出事地点有大片油污,在那附近除了海防队以外,还有几艘汽船。从水中被救出来的乘客,个个都紧抓着缆绳和救生圈。约翰好不容易才挤到港口警卫旁边,警卫仔细听他叙述之后,很有把握地说:“乘客应该是全部获救了!你用不着为你太太担心!”

最后渡轮的驾驶员也上来了,他数了数乘客,一共有9位男士,两位女士,他不解地摇着头。

“我明明卖了12张船票”,他说,并仔细地打量被救上岸的人。“开船前有个年轻的太太上了船,但是她不在这里!”

约翰紧抓住他的手臂,问道:“她的头发是金色的吗?”

“我记不得她的头发是不是金色的。”渡轮驾驶员回答,“不过她把大衣上的风帽扯得很高。”

约翰呆住了,杜伊确实有件带风帽的大衣。

约翰心跳加速,悔恨交加。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杜伊今天早上一直等着他的原谅,但是他却头也不回地走了。为什么他一点都不体谅她?连她买只白瓷猫的喜悦都要剥夺?他实在太自私了,一心只想到自己。

人群又起了一阵骚动,人头朝着小艇慢慢停靠的防波堤攒动。一个女人被人用担架扛上岸来,湿淋淋的黑色长发披散在肩上。“她还活着,”护送她的医生说,“我们送她去医院。”

约翰松了口气,是他搞错了,杜伊并没有上船,担架上那个女人他并不认识。约翰挤出重围,沿着河岸走了一段路后跳上一辆计程车,对司机说了家里的住址。

当他奔向门廊时,看到他面前有个身影正要上楼,“杜伊”,约翰跑向她,将她搂进臂弯,紧紧地抱住。此刻他才发现杜伊手里抱着一个包装好的盒子。

“你上哪儿去了呢?”他急忙问道。杜伊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我刚才到我买瓷猫的那家店铺去啦。可是不能退货。我想把它退掉,因为你讨厌它。”

“不!”约翰说,“把它留下来,它是世界上最漂亮、最有价值的白瓷猫。因为它,你没有去特慕冷而逃过一劫。”

在他们走进屋里的时候,约翰告诉杜伊今天早上发生在河上的一切,然后接过那只有琥珀色眼睛的白瓷猫,打开包装纸,把它放回壁橱的最上面一层。

【请思考】有人认为,本文以“白瓷猫”为题比“第十二位乘客”更合适。请结合文本分析,谈谈你的理解。

作者:秦文君

现在我已到“而立”之年,有一次我在闹市与金龙相遇。此时,他已是个沉稳、温和的父亲了。看到金龙,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我们初中生活的情景……

我们当时的班里,有个名叫金龙的男生。此人的名字起得富丽堂皇,可品行却是一塌糊涂。他有点“斗鸡眼”,眼睛总像是在凝视鼻尖的正前方;头发理得极短,根根竖起;而且学习成绩也很差。当然,他最大的特点,一是穷,穷到非拖欠书杂费不可;还有就是爱打架,谁冒犯他,他就抡拳头。

我和金龙几乎没有什么交往,那时我是个胆怯的女孩,我保护自己的诀窍是:不去招惹金龙这样的首恶分子,甚至连目光都不在他身上停留。

有一天轮到我值日,却发现金龙捂着肚子坐在椅子上。我放慢打扫的速度,故意看着窗外。隔了一会儿,忽听“呕”的一声,他竟跌坐在地上,牙齿将嘴唇咬出血来。我不得不跑过去问他怎么了,他只是摇头。我拿出手巾给他擦血,他没接,只用手背在嘴上抹来抹去。

后来我才知道他肠子有病,有时会疼昏过去。

又过了不久,班里排练大合唱,准备国庆节全体上台演出,并且规定个人准备白衬衣蓝裤子,可金龙说他不参加。知情的人说,他没有白衬衣。到了演出那天,大家都觉得少一个人不好,于是我就出去向邻班的男生借了一件白衬衣交给金龙。金龙先是推让,最后还是接受了。

演出散场后,金龙将衬衣还给我。他居然把衬衣叠得工工整整,就像一个非常斯文的男生。这令我非常惊喜,忽然觉得他并不是那么可憎。

不久,班里就传出闲话,说金龙在他的小本子里记着我的名字。有人说那是个黑名单,上了那个名单的可能要挨拳头了。也有人说,金龙钟情谁,就把谁的名字记下来。

记忆像潮水一般涌了出来……我说起当年初中的生活,他忽然说:“你的名字也在我的名单册里……”

我几乎叫出声来:“为什么?”

他说他至今还保留着那个名单册,那里记的是帮助过他的人名。他是个不习惯言谢的人,但他以他的方式表达深藏于心的感谢和敬意。

人与人骨子里也许都是记情的。

由此我想到了另一个我认识的女孩,也是家境贫寒到眼看要挨不过去了,后来社会送来了关怀,她的同学也慷慨捐款捐物。她将同学们的赠物放在箱中,舍不得动用,说是每天打开箱子看一遍,想到周围有那么多的关怀、爱心,就忍不住喜极而泣。她要永久保存它们,这是一生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还有一位学音乐的年轻人,怀才不遇,四处碰壁。有一次他遇上一位音乐大师,大师认为他有天赋,就给了他一张名片,并在上面写满赞扬的话。那年轻人从此敲开了音乐殿堂的大门,步入成功。后来,他无论走到哪里,总把那张名片带在身边,一来表示永不忘知遇之恩,二来提醒自己要成为一个仁爱的、关怀他人的人。

世界因为这大大小小、绵绵不断的人与人的关怀而变得永恒,事实就是如此。

【请思考】文章写了三个人的故事。这三个故事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这个主题是什么?

作者:凸凹

  作为猎人的父亲,猎获了很多猎物。但是,多年来他一直认为,自己尚未找到能够说服自己的价值证明,猎人的身份是可疑的。

  譬如他打松鼠。因为松鼠啃啮人类的干果,被列入“四害”行列,每打一只松鼠,村里给记两分半的工分,只要把松鼠尾巴交到队里,证明一下即可。

  他每天都要打十几只松鼠,业绩可观,但依然找不到昂扬立身的感觉。松鼠的皮每张可以卖上二分钱,松鼠的肉可以剁碎了氽[tǔn]丸子吃,自己所得甚多,他总感到有些不自在。

  譬如他打猪獾。猪獾出没在果实饱满的玉米地里。它只有雏狗般大小,高大的玉米对它来说就像一棵大树。但它会凭着坚韧的毅力,用臀部一点点把玉米“骑”倒,直到能吃到那个硕大的苞谷。它吃得很肥,曲线优美。因为践踏庄稼,便人人喊打。猪獾几乎满身油脂,其油脂是治烫伤和哮喘的名贵药材,可以卖到供销社去换米面油盐,还可以用于烹饪。糟蹋的是队里的庄稼,肥的却是自家的锅铲,虽然并不要村里记工分,父亲依旧感觉羞惭。

  直到与一只雪狐经历一番特别的较量之后,父亲才获得身份的确认:无论如何,自己是一个真正的猎人了。

  一般的狐狸,都是赤色或褐色的,这只狐狸却通体雪白,夜幕之下更显得白,有荧光扑闪。一般的狐狸是不侵袭家禽的,这只狐狸专攻击兔笼鸡栏。

  它行为古怪,跳进鸡舍之后,把小鸡全部咬死,却仅叼走一只。它夜半潜入家兔的窝棚,把十多只温驯的小兔统统杀死,竟一只不吃,一只不带,空“手”而归。在村口的石碾上,它号叫一番,像小孩夜哭,刺人魂骨。它是在向人的温厚和尊严示威。

  村里的猎人都投入到捕杀行列。好像这只狐狸是天赐的价值标杆,高矮在此一举。他们埋地夹、下暗套、设陷阱,种种技法一应俱全,却全被狐狸躲过。

  技法失效,人心失衡,其他猎人觉得这是一只精怪,已被上天护佑,非人力所能为,纷纷放弃追逐。父亲登场了。他不用技法,用的是传统的蹲守,把制胜的玄机交给时间深处的等待。

  一年四季的等待,与狐狸自然有多次相遇,但他都放过了。他要让机警的狐狸放弃机警,与他一道,同山村的夜晚融为一体。当过分得意的狐狸站在石碾上无所顾忌地自由歌唱时,猎枪骤响。

  受伤的狐狸,逃命时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敏捷,身后的父亲反倒疾步如飞。狐狸很快被撵上。最后的时刻,它拼命竖起尻[kāo]尾,释放出一股刺鼻的气体。

  恶臭让人窒息,父亲凝固在那里。

  意识恢复之时,狐狸已杳无踪迹。父亲不曾犹豫,以更坚定的信念撵了上去。狐狸现身,陷入绝境。它被猎人预埋在羊肠小道上的地夹夹住一条腿。它回望着父亲。在黑洞洞的枪口下,它最后的哀鸣,凄厉地撕破了夜空。

  扣在扳机上的手指竟然迟疑了,父亲心中突然升起一团叫怜悯的东西。

  狐狸好像感觉到这种东西,拼命地撕咬那条夹在地夹中的腿,决然地咬断后,不失时机地跌进更深的夜色。

  这一幕,深深地震撼了父亲。虽然那个身影移动得很慢、很艰难,长久地置身于猎枪的射程之内,但是,他把手指从扳机上挪开。他觉得那个畜生值得活下去,因为它让他油然而生敬畏。

  虽然没打到狐狸,但从那以后,夜晚静谧,鸡兔平安,风情依旧,温厚至今。

后来,父亲总会在微醺的时候,得意于这段往事,对我说:“算来算去,咱村里,就你爹算是个真正的猎人。”母亲打趣道:“到手的一只狐狸都让你放走了,你还腆着脸吹呢。”父亲摆摆手,想说什么,却又咽了下去。

【请思考】结合全文,谁是生命尊严的同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