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做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就它们中的大多数而言,这种生活主题是很悲惨的: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就我所见,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但是疲惫的种猪往往摆出一种肉猪(肉猪是阉过的)才有的正人君子架势,死活不肯跳到母猪背上去。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些斗鸡,后者像些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分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对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我估计它到附近的村寨里找母猪去了。我们这里也有母猪,都关在圈里,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又脏又臭,它对它们不感兴趣;村寨里的母猪好看一些。它有很多精彩的事迹,但我喂猪的时间短,知道得有限,索性就不写了。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捉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起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之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之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原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作者:莫言

1982年秋天,我从保定府回高密东北乡探亲。因为火车晚点,车抵高密站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通乡镇的汽车每天只开一班,要到早晨六点。举头看天,见半块月亮高悬,天清气爽,我便决定不在县城住宿,乘着明月早还家,一可早见父母,二可呼吸田野里的新鲜空气。 

这次探家我只提一个小包,所以走得很快。穿过铁路桥洞后,我没走柏油路。因为柏油公路拐直角,要远好多。我斜刺里走上那条废弃数年的斜插到高密东北乡去的土路。土路因为近年来有些地方被挖断了,行人稀少,所以路面上杂草丛生,只是在路中心还有一线被人踩过的痕迹。路两边全是庄稼地,有高粱地、玉米地、红薯地等,月光照在庄稼的枝叶上,闪烁着微弱的银光。几乎没有风,所有的叶子都纹丝不动,草蝈蝈的叫声从庄稼地里传来,非常响亮,好像这叫声渗进了我的肉里、骨头里。 

路越往前延伸庄稼越茂密,县城的灯光早就看不见了。县城离高密东北乡有40多里路呢。除了蝈蝈的叫声之外,庄稼地里偶尔也有鸟或什么小动物的叫声。我忽然感觉到脖颈后有些凉森森的,听到自己的脚步声特别响亮与沉重起来。我有些后悔不该单身走夜路,与此同时,我感觉到路两边的庄稼地里有无数秘密,有无数只眼睛在监视着我,并且感觉到背后有什么东西尾随着我,月光也突然朦胧起来。我的脚步不知不觉地加快了。越走得快越感到背后不安全。终于,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

我的身后当然什么也没有。 

继续往前走吧。一边走一边骂自己:你是解放军军官吗?你是共产党员吗?你是马列主义教员吗?你是,你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共产党员死都不怕还怕什么?有鬼吗?有邪吗?没有!有野兽吗?没有!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但依然浑身紧张、牙齿打战,儿时在家乡时听说过的鬼故事“连篇累牍”地涌进脑海: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听到前边有货郎挑子的嘎吱声,细细一看,只见到两个货挑子和两条腿在移动,上身没有……一个人走夜路碰到一个人对他嘿嘿笑,仔细一看,是个女人,这女人脸上只有一张红嘴,除了嘴之外什么都没有,这是“光面”鬼……一个人走夜路忽然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在吃青草……

我后来才知道我的冷汗一直流着,把衣服都溻湿了。 我高声唱起歌来:“向前向前向前——杀——”

自然是一路无事。临近村头时,天已黎明,红日将出未出时,东边天上一片红晕,村里的雄鸡喔喔地叫着,一派安宁景象。回头望来路,庄稼是庄稼道路是道路,想起这一路的惊惧,感到自己十分愚蠢可笑。 

正欲进村,见树影里闪出一个老人来,定睛一看,是我的邻居赵三大爷。他穿得齐齐整整,离我三五步处站住了。 

我忙问:“三大爷,起这么早!”

他说:“早起进城,知道你回来了,在这里等你。”

我跟他说了几句家常话,递给他一支带过滤嘴的香烟。

点着了烟,他说:“老三,我还欠你爹五元钱,我的钱不能用,你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他吧,就算我还了他钱。” 

我说:“三大爷,何必呢?”

他说:“你快回家去吧,爹娘都盼着你呢!” 

我接过三大爷递过来的冰冷的玛瑙烟袋嘴,匆匆跟他道别,便急忙进了村。

回家后,爹娘盯着我问长问短,说我不该—人走夜路,万一出点什么事就了不得。我打着哈哈说:“我一心想碰到鬼,可是鬼不敢来见我!” 

母亲说:“小孩子家嘴不要狂!” 

父亲抽烟时,我从兜里摸出那玛瑙烟袋嘴,说:“爹,刚才在村口我碰到赵三大爷,他说欠你五元钱,让我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你抵债。” 

父亲惊讶地问:“你说谁?”

我说:“赵家三大爷呀!”

父亲说:“你看花了眼了吧?”

我说:“绝对没有,我跟他说了一会儿话,还敬他一支烟,还有这个烟袋嘴呢!”

我把烟袋嘴递给父亲,父亲竟犹豫着不敢接。

母亲说:“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 

【请思考】小说结尾揭示“赵三大爷是鬼”,前文埋下了哪几处伏笔?请找出来,并说说你的理由。

注:关于“埋伏笔”,请参考阅读练习【第1期】

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每个人的天性中都蕴藏着大自然赋予的创造力。把这个观点运用到读书上,爱默生提倡一种“创造性的阅读”。这就是:把自己的生活当作正文,把书籍当作注解;听别人发言是为了使自己能说话;以一颗活跃的灵魂,为获得灵感而读书。

几乎一切创造欲强烈的思想家都对书籍怀着本能的警惕。蒙田曾谈到“文殛”,即因读书过多而被文字之斧砍伤,丧失了创造力。叔本华把读书太滥譬作将自己的头脑变成别人思想的跑马场。爱默生也说:“我宁愿从来没有看见过一本书,而不愿意被它的吸力扭曲过来,把我完全拉到我的轨道外面,使我成为一颗卫星,而不是一个宇宙。”

许多人热心地请教读书方法,可是如何读书其实是取决于整个人生态度的。开卷有益,也可能有害。过去的天才可以成为自己天宇上的繁星,也可以成为压抑自己的偶像。爱默生俏皮地写道:“温顺的青年人在图书馆里长大,他们相信他们的责任是应当接受西塞罗、洛克、培根的意见;他们忘了西塞罗、洛克与培根写这些书的时候,也不过是图书馆里的青年人。”我要加上一句:幸好那时图书馆的藏书比现在少得多,否则他们也许成不了西塞罗、洛克、培根了。

我的人生观若要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真性情。我从来不把成功看作人生的主要目标,觉得只有活出真性情才是没有虚度了人生。所谓真性情,一面是对个性和内在精神价值的看重,另一面是对外在功利的看轻。

一个人在衡量任何事物时,看重的是它们在自己生活中的意义,而不是它们能给自己带来多少实际利益,这样一种生活态度就是真性情。

一个人活在世上,必须有自己真正爱好的事情,才会活得有意思。这爱好完全是出于他的真性情的,而不是为了某种外在的利益,例如金钱、名声之类。他喜欢做这件事情,只是因为他觉得事情本身非常美好,他被事情的美好所吸引。这就好像一个园丁,他仅仅因为喜欢而开辟了一块自己的园地,他在其中培育了许多美丽的花木,为它们倾注了自己的心血。当他在自己的园地上耕作时,他心里非常踏实。无论他走到哪里,他也都会牵挂着那些花木,如同母亲牵挂着自己的孩子。这样一个人,他一定会活得很充实的。相反,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的园地,不管他当多大的官,做多大的买卖,他本质上始终是空虚的。这样的人一旦丢了官,破了产,他的空虚就暴露无遗了,会惶惶然不可终日,发现自己在世界上无事可做,也没有人需要他,成了一个多余的人。

人做事情,或是出于利益,或是出于性情。出于利益做的事情,当然就不必太在乎是否愉快。我常常看见名利场上的健将一面叫苦不迭,一面依然奋斗不止,对此我完全能够理解。我并不认为他们的叫苦是假,因为我知道利益是一种强制力量,而就他们所做的事情的性质来说,利益的确比愉快更加重要。相反,凡是出于性情做的事情,亦即仅仅为了满足心灵而做的事情,愉快就都是基本的标准。如果不感到愉快,我们就必须怀疑是否有利益的强制在其中起着作用。

你说,得活出个样儿来。我说,得活出个味儿来。名声地位是衣裳,不妨弄件穿穿。可是,对人对己都不要衣帽取人。衣裳换来换去,我还是我。脱尽衣裳,男人和女人更本色。

人生中一切美好的事情,报酬都在眼前。爱情的报酬就是相爱时的陶醉和满足,而不是有朝一日缔结良缘。创作的报酬就是创作时的陶醉和满足,而不是有朝一日名扬四海。如果事情本身不能给人以陶醉和满足,就不足以称为美好。

此生此世,当不当思想家或散文家,写不写得出漂亮文章,真是不重要。我唯愿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静聆听别的生命也使别的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此中的快乐远非浮华功名可比。

人不仅仅属于时代。无论时代怎样,没有人必须为了利益而放弃自己的趣味。人生之大趣,第一源自生命,第二源自灵魂。一个人只要热爱生命,善于品味生命固有的乐趣,同时又关注灵魂,善于同人类历史上伟大的灵魂交往,即使在一个无趣的时代,他仍然可以生活得有趣。

世上种种纷争,或是为了财富,或是为了教义,不外乎利益之争和观念之争。我们身在其中时,不免很看重。但是,不妨用鲁滨逊的眼光来看一看它们,就会发现,我们真正需要的物质产品和真正值得我们坚持的精神原则都是十分有限的,在单纯的生活中包含着人生的真谛。

人世间的争夺,往往集中在物质财富的追求上。物质的东西,多一些自然好,少一些也没什么,能保证基本生存就行。对精神财富的追求,人与人之间不存在冲突,一个人的富有决不会导致另一个人的贫困。
由此可见,人世间的东西,有一半是不值得争的,另一半是不需要争的。所以,争什么!

在终极的意义上,人世间的成功和失败,幸福和灾难,都只是过眼烟云,彼此并无实质的区别。当我们这样想时,我们和我们的身外遭遇保持了一个距离,反而和我们的真实人生贴得更紧了,这真实人生就是—种既包容又超越身外遭遇的丰富的人生阅历和体验。

外在遭遇受制于外在因素,非自己所能支配,所以不应成为人生的主要目标。真正能支配的唯有对一切外在遭际的态度。内在生活充实的人仿佛有另一个更高的自我,能与身外遭遇保持距离,对变故和挫折持适当态度,心境不受尘世祸福沉浮的扰乱。

一样东西,如果你太想要,就会把它看得很大,甚至大到成了整个世界,占据了你的全部心思。一个人一心争利益,或者一心创事业的时候,都会出现这种情况。我的劝告是,最后无论你是否如愿以偿,都要及时从中跳出来,如实地看清它在整个世界中的真实位置,亦即它在无限时空中的微不足道。这样,你得到了不会忘乎所以,没有得到也不会痛不欲生。

我们平时斤斤计较于事情的对错,道理的多寡,感情的厚薄,在一位天神的眼里,这种认真必定是很可笑的。

用终极的眼光看,人世间的一切纷争都如此渺小,如此微不足道。当然,在现实中,纷争的解决不会这么简单。但是,倘若没有这样一种终极眼光,人类就会迷失方向,任何解决方式只能是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

那人对你做了一件不义的事,你为此痛苦了,这完全可以理解,但请适可而止。你想一想,世上有不义的人,这是你无法改变的,为你不能支配的别人的品德而痛苦是不理智的。你还想一想,不义的人一定会做不义的事,只是这一件不义的事碰巧落在你头上罢了。你这样想,就会超越个人恩怨的低水平,把你的遭遇当作借以认识人性和社会的材料,在与不义作斗争时你的心境也会光明磊落得多。

健康的心理来自智慧的头脑。现代人易患心理疾病,病根多半在想不明白人生的根本道理,于是就看不开生活中的小事。倘若想明白了,哪有看不开之理?

人生在世,既能站得正,又能跳得出,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在一定意义上,跳得出是站得正的前提,唯有看轻沉浮荣枯,才能不计利害得失,堂堂正正做人。

对于自己的经历应该采取这样的态度:一是尽可能地诚实,正视自己的任何经历,尤其是不愉快的经历,把经历当作人生的宝贵财富;二是尽可能地超脱,从自己的经历中跳出来,站在一个比较高的位置上看它们,把经历当作认识人性的标本。

日常生活是有惰性的。身边的什物,手上的事务,很容易获得一种支配我们的力量,夺走我们的自由。我们应该经常跳出来想一想,审视它们是否真正必要。

人在年轻时会给自己规定许多目标,安排许多任务,入世是基本的倾向。中年以后,就应该多少有一点出世的心态了。所谓出世,并非纯然消极,而是与世间的事务和功利拉开一个距离,活得洒脱一些。

一个人的实力未必表现为在名利山上攀登,真有实力的人还能支配自己的人生走向,适时地退出竞赛,省下时间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享受生命的乐趣。

在大海边,在高山上,在大自然之中,远离人寰,方知一切世俗功利的渺小,包括“文章千秋事”和千秋的名声。

事情对人的影响是与距离成反比的,离得越近,就越能支配我们的心情。因此,减轻和摆脱其影响的办法就是寻找一个立足点,那个立足点可以使我们拉开与事情之间的距离。如果那个立足点仍在人世间,与事情拉开了一个有限的距离,我们便会获得一种明智的态度。如果那个立足点被安置在人世之外,与事情隔开了一个无限的距离,我们便会获得一种超脱的态度。

人生中有些事情很小,但可能给我们造成很大的烦恼,因为离得太近。人生中有些经历很重大,但我们当时并不觉得,也因为离得太近。距离太近时,小事也会显得很大,使得大事反而显不出大了。隔开一定距离,事物的大小就显出来了。
我们走在人生的路上,遇到的事情是无数的,其中多数非自己所能选择,它们组成了我们每一阶段的生活,左右着我们每一时刻的心情。我们很容易把正在遭遇的每一件事情都看得十分重要。然而,事过境迁,当我们回头看走过的路时便会发现,人生中真正重要的事情是不多的,它们奠定了我们的人生之路的基本走向,而其余的事情不过是路边的一些令人愉快或不愉快的小景物罢了。

“距离说”对艺术家和哲学家是同样适用的。理解与欣赏一样,必须同对象保持相当的距离,然后才能观其大体。不在某种程度上超脱,就决不能对人生有深刻见解。

物质的、社会的、世俗的苦恼太多,人就无暇有存在的、哲学的、宗教的苦恼。日常生活中的琐屑限制太多,人就不易感觉到人生的大限制。我不知道这值得庆幸,还是值得哀怜。

人一看重机会,就难免被机会支配。

所谓智慧的人生,就是要在执著和超脱之间求得一个平衡。有超脱的一面,看到人生的界限,和人生有距离,反而更能看清楚人生中什么东西真正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