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实在是个好词儿。不过你若以“单纯”来赞许年轻人,却未必能讨得人家欢喜。

我记得小时候妈妈常说我“傻孩子”,那时我总是竭力声辩“我不傻”,甚至会委屈得声泪俱下。待慢慢长大了,才体味到妈那句话里深切的爱意。我常想有天妈还能把手放在我头上,再说一次“傻孩子”,可妈再没那样说过。

单纯时不识单纯的滋味,也不愿正视单纯,骚动着想摆脱单纯。背着大人抽烟,似乎手里夹支烟卷便长大了,尽管嘴里的滋味并不好受;本能地排斥父母的一切忠告,为点小事便嚷着离家出走,实际上口袋里分文皆无;总是忧郁痛苦,怀才不遇,“为赋新词强说愁”……

单纯时成熟是燃烧的渴望。这渴望很具体,具体到长大了便知道自己从何而来,长大了不再有大大小小的考试,长大了挣钱买辆新单车,长大了可以和叫凤儿、珍儿什么的女孩子到公园的石椅上谈恋爱,长大了当医生治好妈妈的关节炎,或者当工程师、教授、将军然后衣锦还乡,让所有瞧不起自己的人后悔……直到有一天你忽然发觉自己真的成熟了。儿时的梦幻不再空灵美丽,许下的诺言破灭了却不以为然,你不再相信假的,也开始怀疑真的。郭富城、黎明的歌太闹,姜育恒的忧郁还尚存一点魅力;琼瑶开始发腻,贾平凹越来越令你着迷;一个人独坐家里的时候多了,参加聚会的时候少了;想要说什么想了想终于没有说的时候多了,和人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少了;想老婆的时候多了,想父母的时候少了。再后来便是想儿子的时候多了,想老婆的时候少了。

你忙着回答儿子突如其来的莫名其妙的问题;变着法儿告诫他不能抽烟喝酒,不能谈恋爱;找他的老师了解学业,揭开他的床铺查看是否有不该看的书。你觉得他不像你那么大的时候听话,甚至为他没大出息而后悔失意。真到有天他不在身边了,你戴着老花镜坐在阳光下看他儿时的照片,思想起他带给你的欣喜,感念他是天下最乖的孩子,早早买好他喜欢吃的东西,守候他勿勿归来的那个星期天。那时候你脸上有了皱纹,头上飘着白发。你真的熟透了,像秋末高高挂在树枝上的一片颤抖的黄叶。

当你被成熟压得很疲惫时,你才体味到单纯的魅力,才懂得单纯的可贵。

我在青春年少时就不敢直面自己生存的那方空间。屋顶蒿草丛生的老宅,狭窄灰暗的小胡同,不讲究的百姓贫民都曾使我难以忍受。我不愿领朋友到家里来,回避和别人谈及父母,甚至和待坊邻居打个招呼都很勉强。谈恋爱时第一次带女友来家里,那种酸涩竟使我好久没说出一句话。我至今仍记得妈在厨房偷偷擦泪的情景。后来大学毕业了,结婚了,每逢周末去看父母,走进巷子口内心里总会油然而生一种亲切的暖意。阳光下拙朴苍劲的老榆树,操着方言东长西短的老太太,月光下参差错落的瓦舍,聚在路灯下观棋的人群,连清晨排队去厕所都有了浓重的文化意味,那种质朴、坦诚和平易真实得让我感动。我喜欢躺在我生长的木床上,听雨点打在院子里各种杂物上高高低低的声响,夜里忽然醒来,就一动不动地看窗外老柳树上的那弯月亮,耳边又响起春天悠长的柳笛;看见秋千摇来摇去,把银铃般的笑声抛散向单纯的天空。月亮还是儿时的月亮,而我却不能回到那段单纯的日子了。

郑板桥有句“难得糊涂”,还有“糊涂难,从明白到糊涂更难”。从成熟到单纯也是这样吧。

不久前看过现代派画展,心里老大的不服气,铺纸调色,却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画不出那种形而上的精神。不是技艺不到,而是没有那种独到的思维和情感。我明白了高更何以自我流放到塔希提岛,凡高为何会割下耳朵。单纯是深层次的成熟,是成熟的终极。所谓“大巧若拙”、“大智若愚”就是这种境界吧。这境界是一种浑然天成,没有雕凿,也不要粉饰,当你意识到单纯时,单纯已经在离你远去了。“良贾深藏若虚”似的单纯同半老徐娘表演少女,不管演技如何高超,终归让明眼人心里不舒服。

其实我们无需为成熟惋惜。单纯固然可爱,成熟也不是罪过。惟其单纯才有耕作的希望,惟其成熟才有收获的喜悦。老宅终归要拆除,城市终归要发展,孩子终归要长大成人,我们只是祈望能留下那棵老榆树,留下那块绿草地、小河流和蓝色的天空,祈望人类不要熟得滑腻,不要泯灭太多的善良、正直、真诚和热情。

没有单纯的世界是人类的地狱。

【版本一】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面前

你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爱你爱到痴迷

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你痛彻心脾

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

而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一股气息

却还得装做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一股气息

却还装做毫不在意

而是你用一颗冷漠的心

在你和爱你的人之间

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

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相互瞭望的星星

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

而是纵然轨迹交汇

却在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

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是飞鸟与鱼的距离

一个在天

一个却深潜海底

(伪托泰戈尔之名,但仍旧很美)在这个伤情的故事里,飞鸟和鱼是主角。故事里说的是一只飞鸟,在飞过一片美丽的水域时,偶遇一条浮在水面呼吸的鱼,眼神相撞,久久凝望。它们惊讶地发现,彼此都已深深地爱上了对方。飞鸟就在空中盘旋,迟迟不肯飞走。而这条鱼也久久不愿沉入水底。然而 ,它们毕竟是有着两个完全不同境遇的生命,注定无法走到一起。最后这条鱼带着深深的叹息,沉入水底,而那只鸟也悲伤的飞离了那片水域。匆匆相遇,匆匆离散。从此,这只鸟再也没有经过这片美丽的水域,鱼也再没浮出过水面,音讯渺茫……

 

【版本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想你痛彻心脾

却只能埋藏心底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想你痛彻心脾

却只能埋藏心底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

却还得装着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种思念

却还得装着毫不在意

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

给爱你的人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

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相互瞭望的星星

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

而是纵然轨迹交汇

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

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

一个在天

一个却深潜海底

 

【版本三】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

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

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

放在心里

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

对爱你的人

掘了一道无法跨越的沟渠

 

现在这个世界

我觉得还有更遥远的距离

那就是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是我拉着你的手

心里想的却是另外一个人

是我明明在虚情假意

而你傻傻地以为我爱你

眼睛看到的未必真实

要用心去感受 你才能拥有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天各一方

而是我已说了很多

你却还是不明白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已说了很多

你却还是不明白

而是知道那就是爱

却只能单恋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知道那就是爱

却只能单恋

而是相爱的彼此 在错误的时间相遇

没有结果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相爱的彼此 在错误的时间相遇

没有结果

而是明明只是虚情假意

却傻傻地以为你爱我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只是虚情假意

却傻傻地以为你爱我

而是当你终于懂得珍惜我

我已不在

 

世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生死两茫茫

是对面相逢时

你不知道我爱你

 

世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对面相逢你不知道我爱你

是两心相印

却零落天涯海角

 

世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两心相印

却零落天涯海角

是遮不住思之如狂

却要装作不曾放在心上

 

世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遮不住思之如狂

却要装作不曾放在心上

是你用冷漠的心掘出深堑

隔断痴情人在水一方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愿爱你 不愿为你付出

而是绞尽脑汁的付出心血

你却一点都不知道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知道付出没有回报

却还得故意装作不知道

而是放弃一个男孩子的尊严

去挽回爱的机会

依然没有结果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进行一场没有结果的爱

而是勇敢地说出了爱

却被告之“我不爱你”

然后你转身与另一个人亲密地离去

多年以前,读过一首《四时读书乐》,现在只记得四句:“读书之乐乐何如?绿满窗前草不除。”“读书之乐乐无穷,瑶琴一曲来熏风。”这是春夏的情景,也是读书的乐境。“绿满窗前草不除”一句,是形容生意盎然的自由自在的情趣。“瑶琴一曲来熏风”一句,是形容炎炎夏日中书会给人一个清凉世界。这种乐境只有在读书时才会有。

作者写书总是把他这个人最有价值的一面放进书里,他在写书的时候,对自己已经进行了过滤。经常读书,接触的都是别人的精华。读书本身就是一件聪明的事,也是一件快乐的事。陶渊明说:“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金圣叹读到《西厢记》“不瞅人待怎生”一句,感动得三日卧床不食不语。这都是读书的至高境界。不只是书本身的力量,也需要读者的会心。

我不是一个做学问的读书人,读书缺少严谨的计划,常是兴之所至。虽然不够正规,也算和书打了几十年交道。我想,读书有一个分——合——分的过程。

分就是要把各种书区分开来,也就是要有一个选择的过程。现在书出得极多,有人形容,写书的比读书的还多,简直成了灾。我看见那些装帧精美的书,总想着又有几棵树冤枉地献身了。开卷有益可以说是一句完全过时的话。千万不要让那些假冒伪劣的“精神产品”侵蚀。即便是列入必读书目的,也要经过自己慎重选择。有些书评简直就是一种误导,名实不符者极多,名实相悖者也有。当然可读的书更多。总的说来,有的书可精读,有的书可泛读,有的书浏览一下即可。美国教授老温德告诉我,他常用一种“对角线读书法”,即从一页的左上角一眼看到右下角。这种读书法对现在的横排本也很适用。不同的读法可以有不同的收获,最重要的是读好书,读那些经过时间圈点的书。

书经过区分,选好了,读时就要合。古人说读书得间,就是要在字里行间得到弦外之音,象外之旨,得到言语传达不尽的意思。朱熹说读书要“涵泳玩索,久之自有所见”,涵泳在水中潜行,也就是说必须入水,与水相合,才能了解水,得到滋养润泽。王国维谈读书三境界,第三种境界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种豁然贯通,便是一种会心。在那一刻间,读者必觉作者是他的代言人,想到他所不能想的,说了他所不会说不敢说的,三万六千毛孔也都张开来,好不畅快。

古时有人自外回家,有了很大变化,人们议论,说他不是遇见了奇人,就是遇见了奇书。书对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不过要使书真的为自己所用,就要从合中跳出来,再有一次分,把书中的理和自己掌握的理参照而行。虽然自己的理不断受书中的理影响,却总能用自己的理去衡量、判断、实践。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活学活用,用文一点的话,就叫做“六经注我”。读书到这般地步不只有乐,而且有成矣。

其实,这些都是废话,每个人有自己的读书法,平常读书不一定都想得那么多,随意翻阅也是一种快乐。我从小喜欢看书,所以得了一双高度近视眼。小时候家里人形容我一看书就要吃东西,一吃东西就要看书,可见不是个正襟危坐的学者,最多沾染了些书呆气,或美其名曰书卷气。因为从小在书堆中长大,磕头碰脑都是书,有一阵子很为其困扰,曾写了《恨书》、《卖书》等文,颇引关注。后来把这些朋友都安排到妥当或不甚妥当的去处,却又觉得很为想念,眼皮子底下少了这一箱那一柜或索性乱堆着的书,确实失去了很多。原来走到房屋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接触到各种宏论,感受到各种情感,这里那里还不时会冒出一个个小故事。虽然足不出户,书把我的生活从时空上都拓展了。因为思念,曾想写一篇《忆书》,也只是想想而已。近几年来眼疾发展,几乎不能视物,和书也久违了。幸好科学发达,经治疗后,忽然又看见了世界,也看见经过整顿后书柜里的书。我拿起几部特别喜爱的线装书抚摩着,一部《东坡乐府》,一部《李义山诗集》,一部《世说新语》。还有一部《温飞卿诗集》,字特别大,我随手翻到“捣麝成尘香不灭,拗莲作寸丝难绝”,不觉一惊,现在哪里还有这样的真诚和执著呢。

寒暑交替,我们的忙总无变化,忙着做各种有意义和无意义的事。我和老伴现在最大的快乐就是每晚在一起读书,其实是他念给我听。朋友们称赞他的声音厚实有力,我通过这声音得到书的内容,更觉得丰富。书房中有一副对联:“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我们也焚香,不过不是龙涎香、鸡舌香,而是最普通的蚊香,以免蚊虫骚扰。古人焚香或也有这个用处?

四时读书乐,另两时记不得了。乃另诌了两句,曰:“读书之乐何处寻?秋水文章不染尘。”“读书之乐乐融融,冰雪聪明一卷中。”聊充结尾。

1999年8月上旬

时炎夏已渐去矣

蝜蝂者,善负小虫也。行遇物,辄持取,昂其首负之。背愈重,虽困剧不止也。其背甚涩,物积因不散,卒踬仆不能起。人或怜之,为去其负。苟能行,又持取如故。又好上高,极其力不已。至坠地死。

今世之嗜取者,遇货不避,以厚其室。不知为己累也,唯恐其不积。及其怠而踬也,黜弃之,迁徙之,亦以病矣。苟能起,又不艾,日思高其位,大其禄,而贪取滋甚,以近于危坠,观前之死亡不知戒。虽其形魁然大者也,其名人也,而智则小虫也。亦足哀夫!

【译文】

蝜蝂是一种喜爱背东西的小虫。爬行时遇到东西,总是抓取过来,抬起头背着这些东西。东西越背越重,即使非常劳累也不停止。它的背很不光滑,因而东西堆上去不会散落,终于被压倒爬不起来。有的人可怜它,替它去掉背上的东西。可是蝜蝂如果能爬行,又把东西像原先一样抓取过来背上。这种小虫又喜欢往高处爬,用尽了它的力气也不肯停下来,以致跌倒摔死在地上。

现今世上那些贪得无厌的人,见到钱财就捞一把,用来填满他们的家产,不知道财货已成为自己的负担,还只怕财富积聚得不够。等到一旦因疏忽大意而垮下来的时候,有的被罢官,有的被贬往边远地区,也算吃了苦头了。如果一旦被起用,他们又不思悔改,天天想着提高自己的地位,加大自己的俸禄,而且变本加厉地贪取钱财,以至接近摔死的程度,看到以前由于极力求官贪财而自取灭亡的人也不知接受教训。即使他们的外形看来庞大,他们的名字是人,可是见识却和蝜蝂一样,也太可悲了!

对于一个已经化为异物的故人,追怀起来,总要先想到他或她的好处;随后再慢慢的想想,则觉得当时所感到的一切坏处,也会变作很可寻味的一些纪念,在回忆里开花。关于一个曾经住过的旧地,觉得此生再也不会第二次去长住了,身处入了远离的一角,向这方向的云天遥望一下,回想起来的,自然也同样地只是它的好处。

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还比不上北京——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当然还是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

先说人的分子罢,在当时的北京——民国十一二年前后——上自军财阀政客名优起,中经学者名人,文士美女教育家,下而至于负贩拉车铺小摊的人,都可以谈谈,都有一艺之长,而无憎人之貌;就是由荐头店荐来的老妈子,除上炕者是当然以外,也总是衣冠楚楚,看起来不觉得会令人讨嫌。

其次说到北京物质的供给哩,又是山珍海错,洋广杂货,以及萝卜白菜等本地产品,无一不备,无一不好的地方。所以在北京住上两三年的人,每一遇到要走的时候,总只感到北京的空气太沉闷,灰沙太暗澹,生活太无变化;一鞭出走,出前门便觉胸舒,过芦沟方知天晓,仿佛一出都门,就上了新生活开始的坦道似的;但是一年半载,在北京以外的各地——除了在自己幼年的故乡以外——去一住,谁也会得重想起北京,再希望回去,隐隐地对北京害起剧烈的怀乡病来。这一种经验,原是住过北京的人,个个都有,而在我自己,却感觉得格外地浓,格外地切。最大的原因或许是为了我那长子之骨,现在也还埋在郊外广谊园的坟山,而几位极要好的知己,又是在那里同时毙命的受难者的一群。

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为叙述的便利起见,想分成四季来约略地说说。

北平自入旧历的十月之后,就是灰沙满地,寒风刺骨的节季了,所以北平的冬天,是一般人所最怕过的日子。但是要想认识一个地方的特异之处,我以为顶好是当这特异处表现得最圆满的时候去领略;故而夏天去热带,寒天去北极,是我一向所持的哲理。北平的冬天,冷虽则比南方要冷得多,但是北方生活的伟大幽闲,也只有在冬季,使人感受得最彻底。

先说房屋的防寒装置罢,北方的住房,并不同南方的摩登都市一样,用的是钢骨水泥,冷热气管:一般的北方人家,总只是矮矮的一所四合房,四面是很厚的泥墙!上面花厅内都有一张暖炕,一所回廊;廊子上是一带明窗,窗眼里糊着薄纸,薄纸内又装上风门,另外就没有什么了。在这样简陋的房屋之内,你只教把炉子一生,电灯一点,棉门帘一挂上,在屋里住着,却一辈子总是暖炖炖像是春三四月里的样子。尤其会得使你感觉到屋内的温软堪恋的,是屋外窗外面呜呜在叫啸的西北风。天色老是灰沉沉的,路上面也老是灰的围障,而从风尘灰土中下车,一踏进屋里,就觉得一团春气,包围在你的左右四周,使你马上就忘记了屋外的一切寒冬的苦楚。若是喜欢吃吃酒,烧烧羊肉锅的人,那冬天的北方生活,就更加不能够割舍;酒已经是御寒的妙药了,再加上以大蒜与羊肉酱油合煮的香味,简直可以使一室之内,涨满了白的水蒸温气。玻璃窗内,前半夜,会流下一条条的清汗,后半夜就变成了花色奇异的冰纹。

到了下雪的时候哩,景象当然又要一变。早晨从厚棉被里张开眼来,一室的清光,会使你的眼睛眩晕。在阳光照耀之下,雪也一粒一粒的放起光来了,蛰伏得很久的小鸟,在这时候会飞出来觅食振翎,谈天说地,吱吱地叫个不休。数日来的灰暗天空,愁云一扫,忽然变得澄清见底,翳障全无;于是年轻的北方住民,就可以营屋外的生活了,溜冰,做雪人,赶冰车雪车,就在这一种日子里最有劲儿。

我曾于这一种大雪时晴的傍晚,和几位朋友,跨上跛驴,出西直门上骆驼庄去过过一夜。北平郊外的一片大雪地,无数枯树林,以及西山隐隐现现的不少白峰头,和时时吹来的几阵雪样的西北风,所给与人的印象,实在是深刻,伟大,神秘到了不可以言语来形容。直到了十余年后的现在,我一想起当时的情景,还会得打一个寒颤而吐一口清气,如同在钓鱼台溪旁立着的一瞬间一样。

北国的冬宵,更是一个特别适合于看书,写信,追思过去,与作闲谈说废话的绝妙时间。记得当时我们弟兄三人,都住在北京,每到了冬天的晚上,总不远千里地走拢来聚在一道,会谈少年时候在故乡所遇见的事事物物。小孩们上床去了,佣人们也都去睡觉了,我们弟兄三个,还会得再加一次煤再加一次煤地长谈下去。有几宵因为屋外面风紧天寒之故,到了后半夜的一二点钟的时候,便不约而同地会说出索性坐到天亮的话来。像这一种可宝贵的记忆,像这一种最深沉的情调,本来也就是一生中不能够多享受几次的昙花佳境,可是若不是在北平的冬天的夜里,那趣味也一定不会得像如此的悠长。

总而言之,北平的冬季,是想尝识尝识北方异味者之惟一的机会;这一季里的好处,这一季里的琐事杂忆,若要详细地写起来,总也有一部《帝京景物略》那么大的书好做;我只记下了一点点自身的经历,就觉得过长了,下面只能再来略写一点春和夏以及秋季的感怀梦境,聊作我的对这日就沦亡的故国的哀歌。

春与秋,本来是在什么地方都属可爱的时节,但在北平,却与别地方也有点儿两样。北国的春,来得较迟,所以时间也比较得短。西北风停后,积雪渐渐地消了,赶牲口的车夫身上,看不见那件光板老羊皮的大袄的时候,你就得预备着游春的服饰与金钱;因为春来也无信,春去也无踪,眼睛一眨,在北平市内,春光就会同飞马似的溜过。屋内的炉子,刚拆去不久,说不定你就马上得去叫盖凉棚的才行。

而北方春天的最值得记忆的痕迹,是城厢内外的那一层新绿,同洪水似的新绿。北京城,本来就是一个只见树木不见屋顶的绿色的都会,一踏出九城的门户,四面的黄土坡上,更是杂树丛生的森林地了;在日光里颤抖着的嫩绿的波浪,油光光,亮晶晶,若是神经系统不十分健全的人,骤然间身入到这一个淡绿色的海洋涛浪里去一看,包管你要张不开眼,立不住脚,而昏蹶过去。

北平市内外的新绿,琼岛春阴,西山挹翠诸景里的新绿,真是一幅何等奇伟的外光派的妙画!但是这画的框子,或者简直说这画的画布,现在却已经完全掌握在一只满长着黑毛的巨魔的手里了!北望中原,究竟要到哪一日才能够重见得到天日呢?

从地势纬度上讲来,北方的夏天,当然要比南方的夏天来得凉爽。在北平城里过夏,实在是并没有上北戴河或西山去避暑的必要。一天到晚,最热的时候,只有中午到午后三四点钟的几个钟头,晚上太阳一下山,总没有一处不是凉阴阴要穿单衫才能过去的;半夜以后,更是非盖薄棉被不可了。而北平的天然冰的便宜耐久,又是夏天住过北平的人所忘不了的一件恩惠。

我在北平,曾经过过三个夏天;像什刹海,菱角沟,二闸等暑天游耍的地方,当然是都到过的;但是在三伏的当中,不问是白天或是晚上,你只教有一张藤榻,搬到院子里的葡萄架下或藤花阴处去躺着,吃吃冰茶雪藕,听听盲人的鼓词与树上的蝉鸣,也可以一点儿也感不到炎热与熏蒸。而夏天最热的时候,在北平顶多总不过九十四五度,这一种大热的天气,全夏顶多顶多又不过十日的样子。

在北平,春夏秋的三季,是连成一片;一年之中,仿佛只有一段寒冷的时期,和一段比较得温暖的时期相对立。由春到夏,是短短的一瞬间,自夏到秋,也只觉得是过了一次午睡,就有点儿凉冷起来了。因此,北方的秋季也特别的觉得长,而秋天的回味,也更觉得比别处来得浓厚。前两年,因去北戴河回来,我曾在北平过过一个秋,在那时候,已经写过一篇《故都的秋》,对这北平的秋季颂赞过一道了,所以在这里不想再来重复;可是北平近郊的秋色,实在也正像一册百读不厌的奇书,使你愈翻愈会感到兴趣。

秋高气爽,风日晴和的早晨,你且骑着一匹驴子,上西山八大处或玉泉山碧云寺去走走看;山上的红柿,远处的烟树人家,郊野里的芦苇黍稷,以及在驴背上驮着生果进城来卖的农户佃家,包管你看一个月也不会看厌。春秋两季,本来是到处都好的,但是北方的秋空,看起来似乎更高一点,北方的空气,吸起来似乎更干燥健全一点。而那一种草木摇落,金风肃杀之感,在北方似乎也更觉得要严肃,凄凉,沉静得多。你若不信,你且去西山脚下,农民的家里或古寺的殿前,自阴历八月至十月下旬,去住它三个月看看。古人的“悲哉秋之为气!”以及“胡笳互动,牧马悲鸣”的那一种哀感,在南方是不大感觉得到的,但在北平,尤其是在郊外,你真会得感至极而涕零,思千里兮命驾。所以我说,北平的秋,才是真正的秋;南方的秋天,只不过是英国话里所说的Indian Summer或叫作小春天气而已。

统观北平的四季,每季每节,都有它的特别的好处;冬天是室内饮食庵息的时期,秋天是郊外走马调鹰的日子,春天好看新绿,夏天饱受清凉。至于各节各季,正当移换中的一段时间哩,又是别一种情趣,是一种两不相连,而又两都相合的中间风味,如雍和宫的打鬼,净业庵的放灯,丰台的看芍药,万牲园的寻梅花之类。

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

选自《北平一顾》,1936年12月,宇宙风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