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人拿着吃了可以长生不死的药来到楚国,要将这不死的药敬献给楚王。

宫廷的守门官捧着药进宫去,碰上宫中的卫士。卫士问:“你拿的是什么好东西?”

守门官说:“是不死的药。”

卫土说:“是可以吃的吗?”

守门官说:“当然是可以吃的呀。”

于是卫士从守门官手里夺过药就把它吃下去了。

楚王知道后,非常生气,立即派人去将卫士抓来,要将卫士斩首。可是卫士不慌不忙地对楚王说:

“大王先息怒,请听我说。我曾问过守门官这药能不能吃,他说可以吃,我才吃的。我是一个位居守门官之下的卑微小臣,我在征得守门官同意以后才吃那药的,因此我是无罪的。如果说那药是献给大王的,别人吃了就算是犯罪,那么这罪责应该由守门官来承担。再又说回来,如果那人献给大王您的真是不死之药,您就不该杀我,因为如果您把我杀了,那药岂不是死药吗?这么看来,那人把送给您的死药说成是不死之药而大王还准备重赏他,就说明他分明是在欺骗您。大王您如果杀了我一个无罪的小臣,等于是向世人宣布您被人欺骗的丑闻,大王您这样贤明的君主怎么也会被人欺骗呢?您倒不如饶恕我,把我放了,这么一来,世人将会称颂您的英明和大度。”

楚王听了卫士的一番话,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下令把卫士放了。

其实这个卫士得以活下来,并不是什么“不死之药”的魔力,而是全凭着卫士自己的聪明才智。他用了一个逻辑的二难推理与楚王辩论,戳穿了“不死之药”的谎言。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只要有科学的头脑,一个“小人物”也可以不畏君主的强暴,在坚持真理的斗争中做出贡献。

有一条毒蛇因咬死了人,被阴曹地府的官吏抓到,送到判官那里。判官指着毒蛇喝道:“你伤害了一条人命,依照法律该判你重刑!”那条蛇向前爬了几步,申诉道:“判官,我知道我的确有罪,但是我也有过功劳,我的功劳足以赎我的罪过呀!”

判官问道:“你一条毒蛇,有什么功劳?”

蛇指指自己的身体说:“我身上有蛇黄,蛇黄可以治病,我的蛇黄已治活了好几个人,你看我不是功大于过么?你不应判我重刑。”

判官四处查访核实,证明蛇所说的是真话,便对蛇从轻发落了。

一年后,地府官吏又抓捕一头牛来审判。判官问过抓牛的原因后,斥责牛说:“你依仗个子大,用犄角触死了人,应该将你处死!”

牛连忙请求说:“判官,我身上有牛黄,牛黄可是宝啊,它能治病,曾经治活了好几个人,我的功劳难道不能抵偿一些罪过吗?你不能判我死刑啊!”

判官经过调查了解,证明牛所说情况属实,于是牛也得到了轻罚。

又过了一年多。一天,地狱官带上一个人来,对判官说:“这个人活着的时候杀过人,可是在人世间他侥幸免死,现在也应该偿命了。”

那人一听,吓得直发抖,他连声说道:“判官,我的身上也有‘黄’啊!”“什么?他的身上也有黄?”几个地狱官七嘴八舌议论开了。这一下,激怒了阴曹地府大小官员,判官大怒,指着这个人责问道:“蛇黄、牛黄都可以入药,这是天下人都知道的事。你是个人,哪有什么黄呢?”

于是判官命左右官员交替着仔细查问,那个人狼狈极了,他无可奈何地说:“实不相瞒,我身上没别的黄,只是羞愧惶恐而已。”

那个人企图混水摸鱼、蒙混过关,假称自己像蛇、牛一样也有“黄”,可是假的毕竟是假的,他的欺骗、狡辩还是掩饰不了事实,在认真仔细的盘查之下,他也终究难混过关。

有一次,韩昭侯因饮酒过量,不知不觉便醉卧在床上,酣睡半晌都不曾清醒。他手下的官吏典冠担心君王着凉,便找掌管衣物的典衣要了一件衣服,盖在韩昭候身上。

几个时辰过去了,韩昭侯终于睡醒了,他感到睡得很舒服,不知是谁还给他盖了一件衣服,他觉得很暖和,他打算表扬一下给他盖衣服的人。于是他问身边的侍从说:“是谁替我盖的衣服?”

侍从回答说:“是典冠。”

韩昭侯一听,脸立即沉了下来。他把典冠找来,问道:“是你给我盖的衣服吗?”典冠说:“是的。”韩昭侯又问:“衣服是从哪儿拿来的?”典冠回答说:“从典衣那里取来的。”韩昭侯又派人把典衣找来,问道:“衣服是你给他的吗?”典衣回答说:“是的。”韩昭侯严厉地批评典衣和典冠道:“你们两人今天都犯了大错,知道吗?”典冠、典衣两个人面面相觑,还没完全明白是怎么回事。韩昭侯指着他们说:“典冠你不是寡人身边的侍从,你为何擅自离开岗位来干自己职权范围以外的事呢?而典衣你作为掌管衣物的官员,怎么能随便利用职权将衣服给别人呢?你这种行为是明显的失职。今天,你们一个越权,一个失职,如果大家都像你们这样随心所欲,各行其是,整个朝廷不是乱了套吗?因此,必须重罚你们,让你们接受教训,也好让大家都引以为戒。”

于是韩昭侯把典冠典衣二人一起降了职。

韩昭侯的做法在今天看来也许有些过分,但他严明职责、严格执法、不以情侵法的精神,还是值得肯定的,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伯乐是我国古代最善于识别马的人,他擅长相马的名声家喻户晓。

有两个人慕名从很远的地方来到伯乐身边,拜伯乐为师,专门学习相马的本领。伯乐将自己识别马的诀窍讲给他们听,同时又带他们四处实践,观察、识别各种各样的马。

这一天,伯乐带着这两个人一起到赵简子的马厩里去看马,要他们说出其中爱踢人的马来。其中一个人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指着一匹马说:

“这就是一匹爱踢人的马。”

另一个人则用手去摸马的屁股。他连续摸了三遍,这马依然站在那里,不仅没有踢人,甚至连一点焦躁不安的反应也没有。

那个人见马很驯服,觉得很难为情,他以为自己看错了。摸马的人见他对自己正确的看法产生了动摇,便对他解释说:“其实你并没有看错。这匹马的确是一匹踢人的马。我摸它的时候,它没有踢我,是因为这马受了伤。它的肩部疲塌,是筋骨劳损的表现;前腿膝关节肿胀说明这马失过前蹄。而马在踢人的时候,通常要举起后腿,这时,马全身的重量全部落在前腿上。一匹肩部和前腿膝关节受了伤的马难以承受自己身体的重量,所以后腿抬不起来,它也就难以踢人了。你善于识别踢人的马,可是却不善于发现马身上的伤痛。”

这篇寓言告诉我们,无论是相马、看人,还是判断其他事物,都要全面地了解情况,注意分析各种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否则将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南唐时候,当涂县的县令叫王鲁。这个县令贪得无厌,财迷心窍,见钱眼开,只要是有钱、有利可图,他就可以不顾是非曲直,颠倒黑白。在他做当涂县令的任上,干了许多贪赃枉法的坏事。

常言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这王鲁属下的那些大小官吏,见上司贪赃枉法,便也一个个明目张胆干坏事,他们变着法子敲诈勒索、贪污受贿,巧立名目搜刮民财,这样的大小贪官竟占了当涂县官吏的十之八九。因此,当涂县的老百姓真是苦不堪言,一个个从心里恨透了这批狗官,总希望能有个机会好好惩治他们,出出心中怨气。

一次,适逢朝廷派员下来巡察地方官员情况,当涂县老百姓一看,机会来了。于是大家联名写了状子,控告县衙里的主簿等人营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种种不法行为。

状子首先递送到了县令王鲁手上。王鲁把状子从头到尾只是粗略看了一遍,这一看不打紧,却把这个王鲁县令吓得心惊肉跳,浑身上下直打哆嗦,直冒冷汗。原来,老百姓在状子中所列举的种种犯罪事实,全都和王鲁自己曾经干过的坏事相类似,而且其中还有许多坏事都和自己有牵连。状子虽是告主簿几个人的,但王鲁觉得就跟告自己一样。他越想越感到事态严重,越想越觉得害怕,如果老百姓再继续控告下去,马上就会控告到自己头上了,这样一来,朝廷知道了实情,查清了自己在当涂县的胡作非为,自己岂不是要大祸临头!

王鲁想着想着,惊恐的心怎么也安静不下来,他不由自主地用颤抖的手拿笔在案卷上写下了他此刻内心的真实感受:“汝虽打草,吾已惊蛇。”写罢,他手一松,瘫坐在椅子上,笔也掉到地上去了。

那些干了坏事的人常常是做贼心虚,当真正的惩罚还未到来之前,只要有一点什么声响,他们也会闻风丧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