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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水浒传》的主题,是20世纪后半期以来学者们最为关心的话题,说一句不中听的话,《水浒传》的“主题问题”已经成为一大批学者的“饭碗问题”。在学者们提出的种种主题里,“农民起义说”是最主流的观点。但我通读《水浒传》多遍,如果不是看学者们的论文,根本想不到什么“农民起义”问题。我相信,《水浒传》的创作者弄出这部精彩华章,不可能就是为了表现某一个主题,也绝不是为了让人们去做学问,一定是让人们觉得好玩,让人们觉得他有这一肚皮的牢骚与锦绣。金圣叹曾这样说:

  施耐庵……只是饱暖无事,又值心闲,不免伸纸弄笔,寻个题目,写出自家许多锦心绣口。

  这样说《水浒传》的创作好像太“为艺术而艺术”了。在我看来,《水浒传》虽然不一定像《史记》那样是司马迁“一肚皮宿怨发挥出来”,其作者也定有一肚皮的仇,一肚皮的恨,一肚皮的无聊赖,一肚皮的没奈何。没有这些,《水浒传》的文字里为何总透出让人放声一哭的悲凉?那一帮生龙活虎、叱咤风云的人,偏播弄出这一片悲凉惨淡的世界。

  你看他写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林教头与差拨一同来大军草料场交割:

  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

  交割完草料,老军收拾行李,临了说道:“火盆、锅子、碗碟都借与你。”

  淡淡的温情里掩不住英雄的可怜。交割完毕,老军和差拨向营里来,撇下这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一人在这荒凉的大雪天里,而那草屋“四下里崩坏了,又被朔风吹撼,摇振得动”,这里何等可怜?更可怜的,还是那大英雄的小心:

  “这屋如何过得一冬?待雪晴了,去城中唤个泥水匠来修理。”

  真令人欲放声一哭!这间破草屋简直可以看成是这个残破世界的象征,这破世界让我们如何过得一生?又哪里容得我们修理?那背后的大阴谋正要修理我们呢!让林冲过不完一冬的,哪里是这摇振得动的草屋?一会儿,这草屋将和他一起化为灰烬,他兀自不知,还在想着委曲求全,还在想着将就着在这寒凉的世界寻些温暖。

  他出去沽酒。酒是我们和这世界妥协的理由和条件。酒调动的是我们自身的体温,却让我们感谢世界的温暖。林冲冷了,“便去包裹里取些碎银子,把花枪挑了酒葫芦,将火炭盖了,取毡笠子戴上,拿了钥匙出来,把草厅门拽上;出到大门首,把两扇草场门反拽上锁了”,这一连串动作表现出的是林冲对这个世界的小心。他几乎是赔着小心呵护着这个世界上的杂什,而这些杂什好像是他生命的依靠。然后他“带了钥匙,信步投东。雪地里踏着碎琼乱玉,迤逦背着北风而行”。

  那雪正下得紧。

  虽然这世界如此寒凉,如此残破,如此寂寥,但林冲仍呵护它,愿意和它和平共处。“将火炭盖了”,他很担心这世界出什么意外,他希望它平安,希望这秩序延续,哪怕这秩序对他并不公正有利。“拿了钥匙”,“带了钥匙”,他深信这世界的大门随时会为他而开,让他栖身,哪怕那栖身之地并不如意。

  他握住了钥匙,似乎就握住了他和这世界的契约,他可以随时打开它,而它也随时让他委身立命。但,“那雪正下得紧”。他脚踏积雪,背倚北风,几乎是在这风雪世界里挤出一条道。

  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紧了。

  但这雪之冷,比人心之冷还差得远。因这场大雪,倒救了林冲的性命。陆虞候带着高太尉钧旨,与差拨、富安三人雪夜潜到草料场,要放一场大火烧死.林冲。刚才的大雪,我们已痛感水深,谁料接下来的一场大火,是这般的火热!这个世界于我们,岂不就是水深火热?不过,自然之母往往仁慈——大雪压倒了草厅,林冲不得已拽出一条絮被去那古庙里安身,躲过这场大劫。在洞悉了这场阴谋后,他手刃三人,然后——再穿了白布衫,系了褡膊,把毡笠子戴上,将葫芦里冷酒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投东去。

  这是写林冲“出行”,他从万分依恋、半生痴梦中走出,彻底绝望,从而决绝远去。而以“冷酒”煞尾,既是印证那人间的寒凉,又让我们读着感同身受。“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心中了无牵挂,曾经的小心在意、委曲求全、逆来顺受,都灰飞烟灭。“被与葫芦”是安寝与享受,这两样象征他与这个世界和谐共处的东西被丢弃;“提了枪”,“枪”是冲突与决杀,这一样象征他与这个世界决绝与为仇的东西却被握在手中。从此,花枪上挑着的,就不再是酒葫芦,而是人头了。

  被逼铤而走险的林冲,出了庙门投东去。投何处去?何处可以安身?在柴进那里,他请求柴进周济,“教小人安身立命”。在官差的严密搜捕之中,柴进那里也难以安身。他只能去梁山泊。

  林冲的经历被当做“官逼民反”的典型事例。实际上,《水浒传》一百零八人中,并非都是被官逼反,有些是天生要反;有些是人生波折,落草为寇;还有不少倒是被宋江、吴用逼反的。但林冲的例子仍有其典型意义。因为,林冲的经历告诉我们,天下最凶险之地,乃是官场,而生门所在,恰是江湖。

金圣叹盛赞《水浒传》作者“其才如海”:

  江州城劫法场一篇,奇绝了;后面却又有大名府劫法场一篇,一发奇绝。潘金莲偷汉一篇,奇绝了;后面却又有潘巧云偷汉一篇,一发奇绝。景阳冈打虎一篇,奇绝了;后面却又有沂水县杀虎一篇,一发奇绝。真正其才如海。

  劫法场,偷汉,打虎,都是极难题目,直是没有下笔处,他偏不怕,定要写出两篇。

  其实,写出两篇的岂止是这样单纯的事件与场景?作者更出色的是写出两种以上类似的人生体验却又各有其滋味。他在刚刚写完林冲的可怜后,马上接着写杨志的故事,“梁山泊林冲落草,汴京城杨志卖刀”,这第十一回的题目见出施耐庵的艺高胆大:这边刚落草,那边又卖刀,一波未歇,一波又起,且一样写英雄可怜,似乎他还嫌林冲的故事没赚够我们的眼泪,定要我们新泪痕压旧泪痕,为这偃蹇的人生,再温一壶酒,再拍一次案,再洒一把泪,再杀一回人!

  在杨志的故事里,我们可以看到,压迫我们的不仅有高俅这样的政治流氓及其所代表的体制,甚至市井流氓泼皮牛二也不给我们活路,这世界已无道到荒凉的地步。看杨志在东京闹市里被一个泼皮纠缠,最后不得不性起杀了他,感觉到的真是莫名的悲哀。施耐庵心中有多少人生况味?他要捏造多少人物,多少故事,才能一泄胸中积郁?

  当然,《水浒传》不光写出人世的寒凉,他还写出这寒凉中的一丝暖意。

  一百单八人,其社会身份,不过是强盗,其可贵者,其为人所首肯心仪者,正是他们洒向人间的那一丝温暖。鲁达在这方面是一个典型,他救金翠莲父女,拳打镇关西,被李贽一迭声赞为“仁人,智人,勇人,圣人,神人,菩萨,罗汉,佛”。看过那一段文字,觉得这样的赞语一点也不过分。

  这个粗鲁人,救金翠莲时,何等精细?放走金老儿父女,送他们上路回老家,尚怕店小二追赶,便搬条凳子在那里坐了两个时辰,“约莫金公去得远了,方才起身”。这是何等慈悲温情?然后,“径到状元桥来”,六个字何等可怕可惊?我们知道,杀伐开始了。鲁达寻到那恶霸“镇关西”,却又不立即开打,而是消遣他一早晨,直到饭罢时候。如此消遣,除了是为了激怒郑屠,也是为了消磨时光,让金家父女远走高飞。最后,一顿痛快淋漓的骂,三记勾魂夺魄的拳,送那恶人也上了路。这就是爱恨情仇,且无一丝私心杂念,以鲁达为代表的除暴安良的行为,是这个冷酷世界的一点余温。

  后来救林冲,鲁达一样极精细。听说林冲被冤,他放心不下,打听、寻觅、担忧、尾随,暗中保护。当薛霸的水火棍往林冲脑袋劈下来,林冲泪如雨下之时,“那条铁杖飞将来,把这水火棍一隔,丢去九霄云外,跳出一个胖大和尚来”,面对受尽折磨的林冲,鲁达开口两字,便是“兄弟……”这时,谁的眼泪在飞?除了林冲,还有鲁达,除了鲁达,还有500年来的读者!

  是的,“兄弟”是《水浒传》中最动情的两个字。无论是武大、武松之间的亲兄热弟之情,还是武松与张青那样的结拜兄弟之情,都感人至深。最让人热血与热泪一起飞进的是顾大嫂的一声“兄弟”。父母双亡的解珍、解宝兄弟为恶绅毛太公、节级包吉等陷害,押在死牢。在绝望之际,却绝地逢生般地牵扯出一个顾大嫂来。作为二解的表姐,这顾大嫂得乐和的报信,“一片声叫起苦来”,可怜兄弟二人,可曾得到过什么人的怜惜与牵挂?顾大嫂的一片叫苦声,是这死亡世界的一线生机!为了诈来大伯子孙立一同劫狱救人,顾大嫂假说病重,骗得孙立探视,孙立问顾大嫂得的什么病,顾大嫂道:“害些救兄弟的病。”试问天下有几人还能生这样高尚的病?感人的病?见孙立糊涂,顾大嫂道:“伯伯,你不要推聋装哑。你在城中岂不知道他两个?是我兄弟,偏不是你兄弟!”大家商议已定,顾大嫂假作送饭的,走到狱中,包吉呵斥,顾大嫂一踅踅向他靠近,待到近前,大叫一声:“我的兄弟在哪里?”猛然掣出两把明晃晃的尖刀来……“兄弟”一词,在汉语的密林里深藏,却在《水浒传》里熠熠生辉!这个词的分量,从没有像在《水浒传》中那么重,那么引人欷歔。一部《水浒传》写的是义气,那感人处,就是这兄弟情。

  和《三国演义》相比,《水浒传》的语言更胜一筹,不独为其更传神,更生动,更富暗示性和指示性,且更能体现人物心理与内在分寸。鲁迅曾说,《水浒传》乃为“市井细民写心”,即此谓也。而我以为,语言是一个作家的写作能力和一部作品的艺术水准的最核心指标。从这一点说,我以为《水浒传》的价值在《三国演义》之上,也在《西游记》之上。

  说《水浒传》之文学价值在《三国演义》之上,还有一个更能为一般人感受得到的区别,那就是《三国演义》的人物大都是类型化的,而《水浒传》则做到了个性化,金圣叹于此慨叹再三:“《水浒》所叙,叙一百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又云:“别一部书,看过一遍即休,独有《水浒传》,只是看不厌,无非为他把一百八个人性格,都写出来。《水浒传》写一百八个人性格,真是一百八样。”他还举例:

  《水浒传》只是写人粗鲁处,便有许多写法。如鲁达粗鲁是性急,史进粗鲁是少年任气,李逵粗鲁是蛮,武松粗鲁是豪杰不受羁鞠,阮小七粗鲁是悲愤无说处,焦挺粗鲁是气质不好。

  《水浒传》是一流作品,金圣叹是一流读者,一流作品而逢一流读者,是大幸。我建议读《水浒传》者,一定要读金圣叹的评注本,《水浒传》的妙处,金圣叹固然没有说完,但金圣叹已基本说到。顺便说一句,金圣叹作《水浒传》评注时,年方12岁,无任何头衔。

 

作为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一向被我排在最简单,最易懂的位置上,谁知等近不惑之年再重读此书,才觉得实在没那么简单。我一直推荐孩子们四大名著从这本书读起,实际上读的多半只是冒险故事,要读懂它的内涵却是不太可能的。

当代有许多心理学家,台湾尤多,讲究“灵修”,事实上西游记就是灵修篇。开篇第一句就说“心性修持大道生”,这个故事要讲的是,一个凡人要经历哪些磨难,才能修成正果呢?而不是许多语文老师所说的,赞颂孙悟空反专制的精神,这字里行间哪里看得出他是反专制的?倒是写得挺好:一只石猴为了修得人道,跋山涉水九年多,寻到菩提祖师,学道十年,最终有了一身武艺。然而他立刻自我膨胀,如祖师所言,“定生不良”,于是上天宫扰乱,甚至想赶走玉帝,独占灵霄殿。因为祸害无穷,被如来佛祖镇压于五行山下五百余年,难满复出,护送唐僧西行取经,这就是他继续修行的经过。修人道不易,修佛道,更不易。他从来不跪拜诸仙诸神,是因为他高自尊,而不是他反专制。他相当可爱,敢做敢当,有话直说,明白事理,容易沟通,是一个人修行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很好的“自我”。而唐僧则代表“超我”,代表修行的理想,他非常虔诚,修行之心从不动摇,虽然路遇坎坷也会抱怨,恐惧,哭泣,但他从不退缩,为了修行理想绝不软弱。他见任何人对他行善,他都感恩戴德。真是一个可造之才,是灵修最易见效的好材料。而猪八戒代表具有一切欲望的“本我”,贪吃,偷懒,好色,撒谎,动不动要分行李回家,任何享受都会打动他,叫他放弃修行。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三人的集合。修身养性的理想时不时召唤我们,我们想要朝着理想前进;我们的自我有很强的自尊,也尽力前行;可是我们的本我贪图享受,一被诱惑就完,前进一步,后退一步,高山大河,妖魔鬼怪,九九八十一难,重重阻挠,结果,真正有修为的人是少之又少。如果没有遇上贵人(各路神仙菩萨指点、协助、督促),深受感化,接受扶持,恐怕要得到真正的修养,摆脱世俗的眼光,是不太可能的。在物欲横流的现当代,重提“灵修”二字,再来看西游记,确实写得不同凡响。

从三教合一的文化来看,读西游记也是了解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许多民间习俗原是在这里记载的,比如贴门神的由来。另外,这部作品读起来也很可乐,可以看出写作的人是非常幽默的。

有人说,西游记的作者并不是吴承恩,有许多别的说法。但我觉得,具体是哪个作者并不重要,我们读下来可以感受到,这部作品是几百年民间智慧的结晶,民间有关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的故事,许许多多个片段,许多已经编辑得非常成熟,脍炙人口,还有许多典籍中写着很多道家佛家诗篇,吴承恩作了很多工作,把社会上流传的各个版本归整起来,把它们串成一个有头有尾的完整的故事,使全书信息含量最大化、最深化,既有冒险故事,又有大道内涵。就像古希腊人荷马汇编荷马史诗一样,使整部史诗得已流传。这个贡献是无比巨大的。

现在有些人喜欢恶搞西游记,把它低俗化;许多小学生喜欢续写西游记,再加上许多冒险;有些人则认为原著结局不好,孙悟空应该功成回家作美猴王去享受……无论怎么说,这都离“心性修持大道生”太远了。

  《西游记》在中国文学史上出现是令人大为惊异的事。盖国人忠厚敦实,重实在而少玄想,安土而重迁,父母在而不远游。即如《西游记》所叙西游之人,除猪八戒在高老庄留下一个家眷外,其他三人都了无牵挂,说得再直白一些,他们四人中至少三个都不是“人”——两个来自天上,一个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而剩下的那一个人,却又是人中的“异类”——和尚——和尚是四大皆空的。如此这般,这四位方才有这样长年在外游荡的可能。而他们这样近乎浪漫的西游,对于生活在自给自足封建小农经济环境下裹足不前的古代读者,是多么巨大的精神诱惑啊!

  《西游记》之怪异还不仅在此,其最大的另类之处在于它实在是游戏笔墨。

  这与传统文学之重道德教训,面目颇为不同。所以,读《西游记》,也要换一副眼光,换一副心肠,才能看出其价值和韵味。胡适说:“几百年来,读《西游记》的人都不太聪明了,都不肯领略那极浅极明白的滑稽意味和玩世精神,都要妄想透过纸背去寻那‘微言大义’。”(《(西游记)考证》)鲁迅在此基础上,更明确地说:“此书则实出于游戏。”(《中国小说史略》)这两位的眼光不仅空前,而且从此后的学界研究来看,简直是要绝后。此后的绝大多数学者,’都把《西游记》归于庸俗社会学,对其主题、人物作社会学的指认。比如有关《西游记》的主题,学者们就说是阶级斗争,是压迫与反抗,是统治阶级与劳动人民的对立等。与之相关,就是大闹天官的孙悟空变成了农民起义的英雄。

  用这种眼光来读《西游记》是无聊的,无趣的。实际上,《西游记》是全薪的东西,是作者的游戏笔墨,我们也就要用游戏的心态去读。

  你看书的名字,就叫《西游记》,而不是什么一本正经的《取经记》《斗魔记》《斩妖记》《成佛记》等。这就是要告诉我们,这是“游”,这师徒四人,固然有取经的大目标,大理想,但在作者那里,实际不过是一个“游西”的小由头,他真正津津乐道让我们读得津津有味的,不是师徒四人取经的所谓坚定坚忍、苦难历练、终获正果,恰是师徒四人路途中的“趣味”。在作者笔下,连精魅妖魔都是有趣味的。纯粹的恶魔,让我们起杀心的妖怪,除了“白骨精”这样的少数,几不存在。就这一点说,他是超越《水浒传》的。《水浒传》中的恶人,是让我们起斩尽杀绝之心的。而《西游记》中的妖怪,几乎成了游戏的另一方,而对游戏的结果,由于作者预设的结局太明显,读者也不会有太大的阅读紧张,对出乎意料的结局也就较少期待,阅读的快感就不是来自什么悬念与结局,而是转向了对过程本身的欣赏:这是轻松的一愉快的,哪怕再紧张,也近乎于插科打诨的。于是,传奇不见了,“家常”凸现了。这才是《西游记》的最大看点。且看这段:

  三藏却坐在他门楼里竹床之上,埋怨道:“徒弟呀,你两个相貌既丑,言语又粗,把这一家儿吓得七损八伤,都替我身造罪哩!”八戒道:“不瞒师父说,老猪自从跟了你这些时,俊了许多哩。若像往常在高老庄走时,把嘴朝前一掬,把耳两头一摆,常吓杀二三十人哩。”行者笑道:  “呆子不要乱说,把那丑也收拾起些。”三藏道:

  “你看悟空说的话。相貌是生成的,你教他怎么收拾?”行者道:“把那个耙子嘴,揣在怀里,莫拿出来;把那蒲扇耳,贴在后面,不要摇动,这就是收拾了。”(第二十回)即便在生死关头,作者也不是调动我们的阅读紧张,而是让我们粲然。比如第七十七回,师徒四人俱被那青狮、白象、大鹏三魔头擒住,在要被蒸熟的关头:

  只闻得那老魔……叫:“小的们,着五个打水,七个刷锅,十个烧火,二十个抬出铁笼来,把那四个和尚蒸熟,我兄弟们受用,各散一块儿与小的们吃,也教他个个长生。”八戒听见,战兢兢的道:“哥哥,你听,那妖精计较要蒸我们吃哩!”行者道:“不要怕,等我看他是雏儿妖精,是把势妖精。”沙和尚哭道:“哥呀!且不要说宽话,如今已与阎王隔壁哩,且讲甚么‘雏儿’‘把势’。”说不了,又听得二怪说:“猪八戒不好蒸。”八戒欢喜道:“阿弥陀佛,是那个积阴骘的,说我不好蒸?”三怪道:“不好蒸,剥了皮蒸。”八戒慌了,厉声喊道:

  “不要剥皮!粗自粗,汤响就烂了!”老怪道:“不好蒸的,安在底下一格。”行者笑道:  “八戒莫怕,是‘雏儿’,不是‘把势’。”沙僧道:“怎么认得?”行者道:“大凡蒸东西,都从上边起。不好蒸的,安在上头一格,多烧把火,圆了气,就好了;若安在底下,一住了气,就烧半年也是不得气上的。他说八戒不好蒸,安在底下,不是雏儿是甚的!”八戒道:“哥啊,依你说,就活活的弄杀人了!他打紧见不上气,抬开了,把我翻转过来,再烧起火,弄得我两边俱熟,中间不夹生了?”

  临死之前,不讨论如何逃生,而是讨论死法,这是大幽默。就阅读效果讲,这样写,有效地缓解了读者的紧张情绪,并且给读者一个暗示:这师徒四人定会遇难呈祥,逢凶化吉,而此刻的一切,都不过是供大家一笑而已!

  第二十三回“三藏不忘本,四圣试禅心”,这可算是一堂严肃的道德测试课。四位菩萨化成母女四个,要试这师徒四位的禅心。可是我们的阅读快感与兴奋点全不在四菩萨装扮的美女的“色”的诱惑,也不在四位取经僧的“德”的坚拒,恰恰相反,我们完全被四位取经僧逗乐了。在美女面前,三藏笨拙,行者机智,沙僧忠朴,八戒活泛,尤其是八戒在女色面前的不能自持,欲心难忍,却又遮遮掩掩,作者写得一片灿烂。他先是催促师父拿主意,是留还是行,用意当然是想让师父决定留下来,师徒四人就地娶那母女四人,后来在行者说让他留下时,他忸忸怩怩地道:“哥呵,不要栽人么。大家从长计较。”

 后来沙僧又说让他留下给人家做女婿,他还忸怩道:“兄弟,不要栽人,从长计较。”当行者直接说破他的心思,这呆子道:“胡说!胡说!大家都有此心,独拿老猪出丑……都这么忸忸怩怩的拿班儿,把好事都弄得裂了……”

  猪八戒的形象曾让批评家很为难,曾有人撰文予以彻底否定,说他的一切行为皆可笑,可鄙。若从道德角度言,他的行为确实很丑陋,很自私,但作者显然把他的道德之丑变成了审美之丑。我们读《西游记》,对猪八戒的这些丑陋,非但不那么厌恶反感,倒常常觉得可笑甚至可爱。我们可能是从他的言行里,看出了人性。他好货(在耳朵里藏钱),好色(大凡美色,哪怕情知是妖精,他也不能自持),偷懒,贪吃,逃避义务,追求安逸……举凡这一切人性的缺点,不也潜伏在我们的意识深处,不也在我们自己身上一再冒头?正如我们在孙悟空身上看到的,是我们的自大的梦想一样,我们在猪八戒身上看到的,是我们的自卑的现实。孙悟空的形象满足我们的英雄梦,事业梦,成就感;而猪八戒的形象则满足我们的享乐梦,安逸梦,幸福感。又正如那个不安分的猴子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个英雄,做个超人一样,这个天蓬元帅,似乎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个平凡的人,过凡人的生活,享受凡人的幸福。所以,他在高老庄,很是“勤谨”,  “扫地通沟,搬砖运瓦,筑土打墙,种麦插秧,创家立业”。对那高小姐,他要让她“穿的锦,戴的金,四时有花果观玩,八节有蔬菜烹煎”。这不就是人间的小丈夫吗?在第二十三回“四圣试禅心”时,当那菩萨假装的寡妇对他说,女儿们可能嫌他丑时,他说:

  娘,你上复令爱,不要这等拣汉。想我那唐僧,人才虽俊,其实不中用。我丑自丑,有几句口号儿。……虽然人物丑,勤紧有些功。若言千顷地,不用使牛耕。只消一顿钯,布种及时生。没雨能求雨,无风会唤风。房舍若嫌矮,起上二三层。地下不扫扫一扫,阴沟不通通一通。家长里短诸般事,踢天弄井我皆能。

  唐僧曾说他是“两个耳朵盖着眼,愚拙之人”(第三十二回),他确是两眼向下,脚踏实地,特别安心于平常的生活与幸福。所以,对于取经之事,他是一直视之为苦差事的,总是怨声载道,甚至,在他的潜意识里,可能还巴望着师父死掉:

  假若师父死了,各人好寻头干事;若是未死,我们好竭力尽心(第二十一回)。

  在第三十七回,鬼王夜谒唐三藏,三藏惊醒——慌得对着那盏昏灯,连忙叫:“徒弟,徒弟!”八戒醒来道:“甚么‘土地土地’?当时我做好汉,专一吃人度日,受用腥膻,其实快活。偏你出家,教我们保护你跑路!原说只做和尚,如今拿做奴才,日间挑包袱牵马,夜间提尿瓶务脚!这早晚不睡,又叫徒弟作甚?”

  一旦师父遇险,他就嚷嚷着分行李。其实,在他看来,这世界本来很平凡,有着平凡的幸福,都是什么唐僧,无事生非,惹出这一段波折,让好好的生活横生这许多烦恼,许多痛苦。所以,他急着要给唐僧送终,以便回到生活的常态中去。

  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幅绝妙的画图——那是第七十六回,孙悟空被青狮怪一口吞下,八戒以为猴子就此由和尚变成了青狮怪的“大恭”,溜回去又吵着分行李。待孙悟空制伏了青狮怪,回来时——远远的看见唐僧睡在地下打滚痛哭;猪八戒与沙僧解了包袱,将行李搭分儿,在那里分哩。

  这画面真够残忍,残忍得超过全书任何一处对妖怪的描写。但这恰恰是人性!对人性的善意的调侃,从而让我们会心而笑,这种轻松、幽默又不乏教益的阅读经验,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是稀有的。

  实际上,正如《西游记》的妖怪不是完全的恶,作者对它们不是完全的恨一样,《西游记》中也没有作者完全佩服的正面人物。猴子是“泼猴”,是“泼皮”,既借小妖之口,说他“沿路上专一寻人的不是”(第六十二回),又让土地爷说他“一生好吃没钱酒,偏打老年人”(第七十二回),“弼马温”的称呼更是刻意的调侃。而唐僧的形象就更差劲‘,他没用,肉头,糊涂,胆小,软弱,对着劫路强人,大叫:  “大王饶命!大王饶命!”以至于被行者埋怨:

  “天下也有和尚,似你这样皮松的却少。”(第五十六回)对徒弟,也说“你若救得我命,情愿与你做徒子、徒孙也”(第七十八回)。所以,不但八戒说他没用,就连最忠心耿耿的行者,也骂他是“晦气转成的唐三藏,灾殃铸就的取经僧”(第八十三回)。甚至诅咒他:“我那师父,不听我劝解,就弄死他也不亏!”(第六十五回)但我们若仔细一点琢磨,就能感觉出,作者放在行者、唐僧身上的这些弱点,往往只是把他们作为一个寄托,他只是要借此骂世而已,只是借此调侃人性而已。笔触由社会层次而转到人性层次(远游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象征着对社会的疏离,对背景的淡化),由反映社会问题、社会矛盾,而转向透视人性的矛盾,人性的优点和缺点;文风也由面向社会时往往不能避免的紧张、严肃一变为面向自然人性时的轻松活泼,由严峻的社会批判一变为对人性的轻松调侃,由向外的横眉冷对,到向内心的温煦的自我观照,道德的意义退化了,精神品质的一面凸显了。《西游记》在语言上可能比不上《水浒传》,但在见识上,在观念上,却似乎又在《水浒传》之上。

 

作者:钟承强

来源:《视野》2007年第16期

 

在墨西哥的大街上,萨拉黯然地走着,她身后拉着一只大皮箱,里面是她的全部衣物,她刚刚和相恋了三年的男友分手,现在正准备搬去新的住所。

在过马路时,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差点把她撞伤,司机从驾驶室里探出头来大骂:“瞎子,不会看路啊!”萨拉吓了一跳,可是她知道司机骂得没错,她的确就快瞎了,年纪轻轻的她患上了视神经萎缩,视线已经越来越模糊了。

就因为这个,她决定和男友赫尔南德斯分手。虽然赫尔南德斯发誓不会嫌弃她、会照顾她。可是萨拉还是想要离开。她不需要同情,不需要牺牲,更不忍心让心爱的人承受和一个盲人共度余生的痛苦。她宁愿独自一人沉入黑暗的深渊。

萨拉搬进了新家,一个空荡荡冷冰冰的房子,在这里默默等待黑暗的到来,有时她甚至会故意闭起眼,训练自己在黑暗中烧水、煮饭、洗澡……当被刀切到手、被热水烫得浑身起泡的时候,痛的不仅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心。

有一天早上,她睁开眼,却发现四周不是清晨,而是黑夜。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彻底瞎了。坚强的萨拉没有哭,而是默默地穿衣服、做早饭,甚至还给花浇了水。

第二天,萨拉决定去取前几天送去干洗的衣服,可是回来的路上她就迷了路。就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她身旁响起了:“女士,我可以送你回家么?"

这是一个孩子的声音,萨拉如获救星,她迫不及待地说:“太好了,我的家在……”“我的小狗知道,”孩子神气地说,“它闻到你的气味就会找到你的家,让它送你回家好么?"

萨拉将信将疑,可小孩不由分说就把一根绳子塞到萨拉手里,接着就没了声音。萨拉牵着绳子,感到有一股力量牵引着自己,她只好跟着向前走。小狗不吵不闹,走得也不快不慢,过路口的时候好像还会看红绿灯。不一会儿,小狗停住了脚步,萨拉放开绳子用钥匙去开门,门开了,她真的到家了。萨拉摸索着抱起这只可爱的小狗,摸摸它的脸,请它大吃了一顿,接着小狗就拖着绳子跑开了。

萨拉早听说过有一种特殊的导盲犬,是盲人生活的好伙伴,可是一只犬的培养费用很高,而墨西哥又相对落后,很少有盲人能享受有犬陪伴的待遇,她也同样不敢奢望。

不过,幸运还真的降临到了萨拉头上。一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们是墨西哥导盲犬培训基地,愿意为萨拉提供导盲犬引路服务,服务费很低。“您只需提前一天打这个电话预约,我们就会在指定时间把小狗系在您的门廊上,您回家后把绳子系在原处即可。”

这可真是再好不过了,自从眼盲以后,萨拉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没过几天,她就计划去超市采购,并且提前一天预订了小狗。到了那天,萨拉心情有点忐忑,还好,一打开门,就摸到了系在门廊上的一根绳子。“嘿,宝贝儿。过来好么?”萨拉笑着逗引小狗,可是这只狗要么是受到过严格的训练,不可以和雇主亲密接触,要么就是真的很酷,总之它一声不叫,默默地开始引路了。

到了目的地,萨拉在超市门口大声问:“宠物可以进去么?”保安人员马上友善地回答:“小姐,他不算,您可真会开玩笑。”超市对残疾人的体贴让萨拉心情愉快,在服务员热心的帮助下,她很快买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不过在结账的时候,她遇到了点小小的困惑,因为收银员说她买了三瓶豆奶。“豆奶?”萨拉愣住了,她不喜欢豆腥气,以前赫尔南德斯为了她的营养健康,总是逼她在超市里买豆奶,这次自己竟然也下意识地拿了豆奶,些许伤感涌上了萨拉心头。

回家后,萨拉黯然把绳子拴在了门廊上。突然间,她开始想念赫尔南德斯,他是那么爱她,那么体贴,以至于直到现在,还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就在自己周围温暖着自己。那一刻,她软弱极了,她真想回到赫尔南德斯的怀抱。

导盲犬的工作做得不错,它们从不闯进雇主房间,也不在雇主身上撒娇,它们只是默默引路,和萨拉相敬如宾。一天下午,萨拉又和导盲犬结伴出行,她在路上慢慢散步,突然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叫:“嘿,很高兴遇到你,赫尔南德斯。”

赫尔南德斯?萨拉心慌了,她不想让赫尔南德斯看到自己现在狼狈的样子,她迅速掉过头,狠狠地拉着绳子,准备用最快的速度逃开。可就在她拉绳子的一瞬间,突然听到前方一个熟悉的声音:“哦,你拉痛我了。”

萨拉愣了,那不是赫尔南德斯的声音么?自己为什么会拉痛赫尔南德斯?赫尔南德斯是导盲犬?导盲犬就是赫尔南德斯?几秒钟之后,萨拉泪如雨下。“是你在我的购物筐里放了豆奶,对么?”这时,抽噎不止的萨拉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紧紧地抱住了自己,手腕上还牵着一条绳索。赫尔南德斯用低沉的声音对萨拉说:“我只想告诉你,我可以和你一起生活。”萨拉再也忍不住了,她把头埋在赫尔南德斯胸口,失声痛哭,多少天来的压抑和委屈烟消云散。

“我一直在附近看着你,你一个人出门太危险了。那天我看到有一只小狗送你回家,所以才出此下策……”

几个月后,萨拉和赫尔南德斯结婚了,在神坛面前,当神父宣布交换戒指的时候,他们却把一段红绳系在了对方的手腕上,因为他们知道,导盲犬只能为失明的人引路,而驱走心中黑暗,却只能靠爱的力量。

 

【请思考】小说结尾揭示“导盲犬就是赫尔南德斯”,作者为此在文中埋下了哪些伏笔?

 

 

注:什么是伏笔?

《辞海》对伏笔的界定是:文学创作中描写、叙述的一种手法,指作者对将要在作品中出现的人物或事件,预作提示或暗示,以求前后呼应。这种手法有助于全文达到(收到)结构谨严,情节发展合理的的效果。它可以理解为前段文章为后段文章埋伏线索,也可以理解为上文对下文的暗示。它的好处是交待含蓄,使文章结构严密、紧凑,读者读到下文内容时,不至于产生突兀怀疑之感。

如《项链》一文对结尾处“项链是赝品”这一结局的“暗示”,却起了另外一种作用。作者为了使情节更加震撼人心,着意安排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为使这一结局既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作者在上文给了必要的暗示:佛来思节夫人把项链收藏在很显眼的地方,暗示它并不贵重;珠宝店老板称:只售出了匣子,未售出项链,也为项链是赝品这一结局留下余地。而这些暗示,其目的都不在于“衬托”结尾的“意外”,而仅仅在于使这“意外”的结尾更加“合乎情理”。这正是伏笔的作用。

使用伏笔应注意:

(1)有伏必应,如果你在开头提到了枪,那么在第二或第三段就要提到开枪,只伏不应同样是败笔。

(2)伏笔要伏得巧妙,切忌刻意、显露。伏笔一般做到别人无法轻易觉察到,要做到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

(3)伏笔要有照应,前后不宜紧贴。如果伏笔前后贴得过近,反而会使文章显得呆板,读起来反而显得枯燥。

 

       据保守的估计,语文考试,50%以上考的是“伪语文”“伪能力”。

       我只为语文考核中的两种方式辩护:作文和阅读。建议作文的分数占总分70%,阅读占30%。

       考试是为了评价和筛选。但考试也不可避免地成为后学们的指挥棒和杠杆。这些年来语文高考方式的一大变化是作文在语文考试中的比重下降,标准化问答题的比重上升。借助历史的眼光,更可洞悉变化之巨大。孙绍振说:

       我国1400年左右的考试史,其中,长达1300年的科举考试是作文分占100%的。从民国开始,到1949年,近40年中,作文分占100%,是屡见不鲜的;知识、阅读题型间或有一些,只是某种点缀(如古典诗文的标点和翻译,古典文献名称的解释),从来就没影响作文分占压倒优势。1952年开始统一高考以后,分比仍然没有多大改变。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作文分值占70%-80%(折合成今天的分值应该是105-120分)。例如1955年和1956年作文分占80%,1957年作文分占100%。1977年福建省高考语文,作文也是100%。这不是偶然的,因为它符合语文课的特殊规律。(钱理群,孙绍振,2005,75)

       以后发生了极大的逆转。

       2004年《语文考试大纲》规定:语言知识和语言表达9题,30分;文学常识和名句名篇1题,4分;古代诗文阅读6题,26分,现代文8题,30分;写作1题,60分。……以知识性和被动性的理解为主的共90分,占总分的60%。……作文只占总分的40%。(钱理群,孙绍振,2005,73)

       这一转折始于1980年代。我们猜想其中的原因是合二而一的。首先,主考方畏惧作文阅卷的非客观性。第二,正当此时,托福考试进入中国,给了国人一大冲击——语文考试也能这样进行。但是我们忽视了其中重要的一点。美国国内SAT的语文考试中仍有作文,而托福考试是为外国学生预备的,是低水平的检验,未必适合母语水平的考核。这或许是决策的重要诱发,但以后我们语文考试题中若干题型的荒诞和弱智,是怪不上托福的。托福不过是给了我们客观性和标准化的启示,托福的题型远没有我们语文高考题型那样的荒诞。我们的若干试题测试的是“伪能力”,答对了什么也不说明。

       有一道题是关于朱自清先生的《梅雨潭的绿》的,题目要求考生指出作者的观察点。许多考生都选择了梅雨潭,但是非常不幸的是,正确的答案是“梅雨潭边”。(钱理群,孙绍振,2005,37-38)

       我的质疑要比孙绍振先生更不客气。且不要说“梅雨潭”错、“梅雨潭边”对是荒诞的。问作者的观察点本身就是毫无意义的。你找来朱自清,他也全然没有想过什么“观察点”,这不是刑侦学的考试啊。

       一位作家说:

       有一次,在一本中学语文教学参考书上,偶然发现自己的一篇文章被选用来作为“现代文阅读材料”。一开始他还感到十分荣幸,后来发现文章后面出了10道“阅读题”,诸如划出了原文中的一句话,询问“作者本意是什么”,下面列有四个备选的答案。他尝试着做了一遍,题目的难度远远超过了他的想象。他写文章的时候也没有耗费这么多的智力和精神。好容易答完了题目,对照后面的标准答案,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结果10道题都做错了。他叹道:那位出题的语文老师比作为作者的他更了解“作者的本意”。(潘新和,2009,40)

       孙绍振还介绍:据说前几年把高考语文试卷拿给全国著名的语文教学权威去做,也只能拿到可怜巴巴的七十多分。(钱理群,孙绍振,2005,73)

       朱自清和上述作家的例子好像不应该当作批判“标准化试题”的典型例证,它们似乎不是正常的,而是反常的标准化题目。但这两个荒诞的题目给了我们很大的思考空间。这样的题目一问世,本该是一个轰动的事件,导致考生与家长的抗议。但是过后什么也没发生。说明什么?很可能是考生们欣然接受这一试题和判卷,因为他们之前复习过近似的题目乃至标准答案,所以没脾气。那么出题者为什么能出这样荒诞的题目呢?笔者的猜想,很可能是因为“正常的”标准化试题很难在分数上拉开差距。而如果考生们的分数拉不开距离,将是出题者的直接失败,将影响录取,那是无法承受的责任。强行拉开差距导致了荒诞题目的出现,这是笔者的解读。当然即使如此我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这种荒诞的题目没有引发社会上的大争论。我同意潘新和对语文试题的判断:

       据保守的估计,语文考试,50%以上考的是“伪语文”“伪能力”。(潘新和,2009,40)

       反省三十年的语文考试,得到的第一个认识是,标准化试题在语文考试占据的重头应该让位给作文了。我认为,可以考虑作文的分数占语文考试总分数的70%-80%,但不是100%。潘新和引用做过语文教师的韩仁均(韩寒之父)的话:

       韩寒不止一次地讲过,语文里面,除了作文好,还有什么能代表语文好?我很赞成他这种观点。的确,没有比文章更好的一种形式能包容语文的十八般武艺了。……所有的语文知识,只有当你在作文时能十分自然而且恰到好处地运用时,那么才是你自己的“知识”了。不会运用知识,你学得再多,最终也不是你的知识,而且考试过后你会忘得一干二净。(潘新和,2009,284)

       这话有相当的道理。首先,作文好说明语文好是没问题的。其次,脱离于讲话和作文的语文知识是没有意义的,除非对少数语法专家;如果不是考试的杠杆作用,教学中会不会讲授这么多语文知识是存疑的。我认为,现存的考试题型中的大多数项目可以全部取缔。拼音、解词、“作者的观察点”、“作者的本意”,统统没有必要。

       我没看到韩仁均发表此一观点的语境,但我以为,这一观点不可以全然支配语文考试。因为考生中有语文好的,还有中游的、下游的,考试必须将他们统统地、有理有据地区分开来。潘新和说:

       只是基于试卷的“区分度”和“保卫母语教育”的需要——“区分”的只是“中等程度”的考生,他们也许单靠作文难以区分,所以用相对容易的客观题来区分,看他们努力的程度,是否读书了,记诵得怎样。这区分的也只是学习态度,不是真正的素养信度。对于优生来说,作文水平已经足以说明问题了。(潘新和,2009,100)

       我以为,当学生能很好地用母语来表达时,便不存在“保卫母语教育”的问题,但区分是要紧的。看待旨在区分中等以下程度的学生的考试,我没有潘新和那样消极。我只为语文考核中的两种方式辩护:作文和阅读。建议作文的分数占总分70%,阅读占30%。阅读能力对所有的社会成员来说都是重要的,且阅读能力有高下之分。理解是否准确,阅读是否迅速,是否阅读迅速且理解准确,应该成为重要的考量手段。与阅读试题配套的是标准答案,检查的就是你对文章的理解对不对。准确理解似乎不难,问题是要在速读中完成。

       试题中既有现代文,也有古文,这逻辑依然不是为了考死知识,阅读古文的能力是中国人语文能力的组织部分。考核阅读能力的“指挥棒效益”应该是不坏的,快而准的阅读确实是能力,不同于语文知识,更不属“伪能力”。

       走过三十年的弯路后,重回以作文为中心的语文考试正在赢得越来越多人的共识。但在回归之前,必须对困难有足够的准备。这是博弈,是前所未有的博弈。说前所未有,在于考生与其老师会挖空心思地想对策,更在于考生的数量是古代科举无法比拟的。

       对主考方,作文考试有两个难点。其一在出题。辅导教师一定会押题,还会让学生们准备若干段子,到时候玩“搭积木”,即根据命题,将几个准备好的段子组合起来。出题要尽可能使得押题和搭积木难以得逞。可以考虑写两或三篇小文章,取代一篇的制度安排。

       其二在阅卷。古代的科举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今昔的一个本质不同是规模。科举的小规模,可以保证阅卷人的水准。八股文的设计也方便阅卷人去判定考生的水平。

       我认为,每份作文试卷至少要由两个阅卷人独立阅卷和打分,两个分数相差不大,最终的分数是二者的平均;若两个分数差距超过规定,上交阅卷小组,由资深教师重新审读和打分。由于这是一场博弈,出题与阅卷不仅要做出精心的制度设计,且须每年在分析、研究、评估考试的基础上做出微调。

      (作者郑也夫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原文刊发于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