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没有真纯,就没有童年。假如没有童年,就不会有成熟丰满的今天。
这是发生在十多年前、发生在七八岁柳芽般年龄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大轮船拉笛了。起锚了。船身在慢吞吞地动了。
妈妈走了,还有姐姐和弟弟。我真想哭。妈妈真狠,把我一人留在这了。瞧她 站在甲板上向我招手,还不时抬起胳膊蹭眼睛。她哭了。
假如没有真纯,就没有童年。假如没有童年,就不会有成熟丰满的今天。
这是发生在十多年前、发生在七八岁柳芽般年龄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大轮船拉笛了。起锚了。船身在慢吞吞地动了。
妈妈走了,还有姐姐和弟弟。我真想哭。妈妈真狠,把我一人留在这了。瞧她 站在甲板上向我招手,还不时抬起胳膊蹭眼睛。她哭了。
小学教师达吕望着两个人朝山上走来,一个骑马,一个步行。学校建在半山腰上,他们还没有爬上门前的那段陡峭的斜坡。广阔的高原上一片荒凉,他们踏着雪,在乱石丛中艰难而缓慢地走着。看得出来,马不时地打滑。还听不见它的声音,但看得见它鼻孔里喷出的热气。两个人当中,至少有一个是熟悉这地方的。他们沿着小路走着,这条路已经被一层又白又脏的雪盖住几天了。达吕估计半小时之内他们上不了山。天气很冷,他回到学校去找件粗毛线衣穿。
他穿过空荡冰冷的教室。黑板上,用不同颜色的粉笔画着法国的四条大河,已经朝着它们的出海口流了三天了。干旱持续了八个月,滴雨未下,却在十月中突然下起雪来,散居在高原上各村庄里的二十来个学生都不来上课了。只好等着天气转晴。达吕只在教室旁自己住的屋子里生火,这屋子也朝着东面的高原。一扇窗户,和教室的窗户一样,向南开着。从这边看,几公里之外,高原开始向南倾斜。天气晴朗的时候,可以看到一道紫色的山梁雄踞在天际,那儿是沙漠的门户。
达吕暖和了一些,又转回到他刚才看见那两个人的窗前。他们不见了。他们是在爬那个山坡。夜里雪停了,现在天色不那么阴沉。清晨到来的时候,光线暗淡,云层不断升高后仍未见怎么明亮。直到下午两点钟,天仿佛才开始大亮。但这总比近三天来的天气好多了。那三天里,天色一直黑沉沉的,纷纷扬扬的大雪下个不停,变换不定的狂风摇撼着教室的双重门。达吕只好长时间地枯坐在屋子里,只是到隔壁耳房喂鸡或取煤时才出去一下。幸亏北面邻近的塔吉德村有辆小卡车,在大学前两天给他送来了给养。四十八小时之后,小卡车还要来。
不过,即使大雪封山,他也有东西对付,小屋里堆满了一袋袋的小麦,那是政府存放在他那里的,以便分给那些家庭遭受旱灾的学生。实际上,灾难落到了他们每个人的头上,因为他们都很穷。达吕每天把口粮分给孩子们。他很清楚,这几天气候恶劣,他们一定缺粮了。也许,晚上会有学生的父亲或兄长来,他就能把粮食分给他们了。反正要和下一个收获季节接上气。运小麦的船已经从法国开来了,最艰苦的阶段已经过去。但是难以忘怀的是这场灾难,这群在阳光下流浪、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人们,那连续数月干得象烧过的石灰一样的高原,那渐渐蜷缩龟裂、真象焙烧过似的土地,那一块块噼啪作响、脚一踩便化作粉末的石头。羊成千成千地死去,这里那里也有一些人咽气,但是无人问津。
在这场灾难中,他几乎象修道士一样地生活在这所偏僻的学校里,所求无多,安于淡泊艰苦的生活。他有粗施灰粉的四壁,有狭窄的沙发,有白木书架,有井,有每周粮水的供应,他已经觉得自己象个大老爷了。可是突然下起了这场大雪,既不事先通报一声,也不等等雨水的缓解。这地方就是这样,生活是严酷的,即使没有人也是如此,有了人也无济于事。然而,达吕生于斯,长于斯,到了别的地方,他就有流落之感。
他走出房门,来到学校前面的平地上。那两个人已经爬到了半山坡。他认出骑马的人是巴尔杜克西,一个他认识已久的老警察。巴尔杜克西用绳子牵着一个阿拉伯人,此人跟在他后面,绑着手,低着头。警察举手打了个招呼,达吕没有理会,全神贯注地看着那个阿拉伯人。那人身着褪色的蓝长袍,足登凉鞋,但穿着米灰色粗羊毛袜,头上包着又窄又短的缠头。他们越走越近。巴尔杜克西稳住牲口,免得伤了阿拉伯人,两个人一起慢慢地往前走。
走到人语可闻的距离时,巴尔杜克西叫道:“从艾拉莫尔到这儿才三公里,可整整走了一个钟头!”达吕没有应声。他穿着厚厚的毛衣,显得又矮也又胖,正看着他们上山。那个阿拉伯人一直低着头。他们上了平地,达吕招呼道:“好啊,进来暖和暖和吧。”巴尔杜克西费劲地下了马,手里还攥着绳子。他朝小学教师微微一笑,小胡子向上翘着。他的深色的小眼睛深嵌在晒黑的额头下面,嘴的四周满是皱纹,使人具有一种专心致志的神气。达吕接过辔头,把马牵到耳房,又回到来客那里,他们已在学校里等他了。他把他们让进自己的房间,说: “我去教室里生火,我们在那儿舒服些。”当他回到房间里的时候,巴尔杜克西已经坐在沙发上了。他解开了栓阿拉伯人的绳子,此人正蹲在炉子旁边,朝窗户那边望着。他的手一直绑着,缠头已推到脑后。达吕先是看到了他的大嘴唇,饱满,光滑,几同黑人;但他的鼻子高直,目光阴沉,充满了焦急的神色。缠头下露出固执的额头,被太阳晒得黝黑,此时冻得有些发白,当他转过脸来,目光直直地看了达吕一眼时,那整个脸上又不安又倔强的表情使他大吃一惊。“到那边去吧,”达吕说,“我去准备薄荷茶。”“谢谢,”巴尔杜克西说,“真是一桩苦差事!我真想退休了。”他一边又用阿拉伯语对犯人说:“来吧,你。”阿拉伯人站了起来,双手绑在前面,慢慢走进教室里去。
达吕端来茶,还拿了把椅子。可是巴尔杜克西已经高高地坐在第一张课桌上了,阿拉伯人背靠讲台蹲着,面对位于讲桌和窗户中间的火炉。达吕把茶杯递给犯人,看到他的手绑着,犹豫了一下:“也许可以给他松绑了吧。”“当然,”巴尔杜克西说,“那是为了路上押送才绑的。”他正要起来,只见达吕已经把茶杯放在地上,双膝跪在阿拉伯人身旁。此人一声不吭,目光焦急地看着他给自己松绑。松开之后,他两手来回揉搓着勒肿的手腕,然后端起茶杯,小口小口地迅速吸着滚烫的茶水。
“好,”达吕说,“你们这是要到哪儿去啊?”
巴尔杜克西从茶杯里撅出小胡子:“就到这儿,孩子。”
“这样的学生可真怪!你们要在这儿过夜吗?”
“不。我要回艾拉莫尔。而你,你把这个伙计送到坦吉特去。那儿有人在混合区等你。”
巴尔杜克西望着达吕,亲切地微笑着。
“你在瞎说什么呀,”达吕说,“你在嘲弄我吗?”
“不,孩子。这是命令。”
“命令?可我不是……”
达吕犹豫了,他不愿意让这位科西嘉老人难过。“反正这不是我的事。”
“嘿!这是什么意思?打起仗来,什么都得干。”
“那好,我等着宣战。”
巴尔杜克西点点头。
“好。不过,命令在此,与你也有关。现在好象局势不大稳。大家都在说要发生暴乱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已经被动员了。”
达吕还是那副固执的样子。
“听着,孩子,”巴尔杜克西说,“你要明白,我很爱你。我们十几个人在艾拉莫尔,要在象一个小省那么大的地方上巡逻,我得回去。他们让我把这个怪物托付给你,我就立刻回去。不能把他放在那边。他村里的人闹起来了,要把他抢回去。你得在明天白天把他送到塔吉特。你这么壮,二十来公里的路吓不倒你。然后就完事大吉。你又会见到你的学生们,过着安静的日子。”
墙外传来了马的喷鼻声和马蹄的踢踏声。达吕望望窗外。天确实转晴了,阳光普照着白雪皑皑的高原。一旦积雪融尽,太阳就会重抖威风,继续烧烤这片石头地。一连多少天,总是那样蓝的天空还会把干燥的阳光倾泻到这片阒无人踪的荒凉大地上。
“说来说去,”他说着转向巴尔杜克西,“他究竟干了些什么?”
没等警察开口,他又问:
“他说法语吗?”
“不,一个字也不会。我们找了他一个月,他们把他藏起来了。他杀了自己的表兄弟。”
“他反对我们吗?”
“我不认为。但谁能知道呢?”
“他为什么杀人?”
“我想是家庭纠纷吧。好象是一个欠了一个的粮。弄不清楚。反正是他一砍刀杀了他的表兄弟。你知道,象宰羊一样,嚓!……”
巴尔杜克西作了个用刀抹脖子的动作,引起了阿拉伯人的注意,不安地望着他。达吕突然感到怒火中烧,他厌恶这个人,厌恶所有的人,厌恶他们的卑鄙的恶意,厌恶他们午休无止的仇恨,厌恶他们嗜血成性的疯狂。
茶壶在炉子上咝咝作响。他又给巴尔杜克西倒了一杯茶,迟疑了一下,也给阿拉伯人倒了一杯。他还是那么贪婪地喝着,他的胳膊抬起来,掀开了长袍,小学教师看见他的胸脯瘦削,但是肌肉发达。
“谢谢,孩子,”巴尔杜克西说:“现在,我走了。”
他站起来,朝阿拉伯人走去,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绳子。
“你干什么?”达吕冷冷地问。
巴尔杜克西怔住了,给他看绳子。
“没有必要。”
老警察犹豫不决。
“随你便。你当然是有武器喽?”
“我有猎枪。”
“在哪儿?”
“在箱子里。”
“你应该把它放在床边。”
“为什么?我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你疯了,孩子。如果他们造反了,谁也逃不掉,我们可都是一条船上的人啊。”
“我会自卫的。就是看见他们来了,我也有时间准备好。”
巴尔杜克西笑了,然后,小胡子突然遮住了仍旧很白的牙齿。
“你有时间?好。我也是这么说来着。你总是有点冒冒失失的。就是因为这个,我才爱你,我的儿子原来也这样。”
同时,他掏出了手枪,放在桌子上。
“留下吧,从这儿到艾拉莫尔用不了两支枪。”
手枪在漆成黑色的桌面上闪闪发光。警察朝他转过身来,小学教师闻到了他身上的皮革味和马腥味。
“听着,巴尔杜克西,”达吕突然说,“这一切都叫我恶心,首先是你那个家伙。但是我不会把他交出去的。打仗,可以,如果需要的话。但是这样不行。”
老警察站在他面前,严肃地望着他。
“你这是干蠢事,”他慢慢地说,“我也不喜欢干这种事。尽管这么多年了,用绳子捆人,我还是不习惯,甚至感到羞耻。但是,也不能让他们为所欲为啊。“
“我不会把他交出去的,“达吕又说了一遍。
“这是命令,孩子。我再重复一遍。”
“我知道。跟他们说我对你说过的话:我不会把他交出去的。”
看得出来,巴尔杜克西在努力思索。他望着阿拉伯人和达吕。他终于下了决心。
“不,我什么也不对他们说。如果你要背弃我们,那就随你的便,我不会揭发你的。我接到命令押送犯人,我执行了。你现在签字吧。”
“这是没有用的。我不会否认你把他送到我这里来的事。”
“别对我这么不好。我知道你会说真话的。你是本地人,你是个男子汉。但你得签字,这是规矩。”
达吕打开抽屉,拿出一小方瓶紫墨水,一支红色木杆的钢笔,上士牌的笔尖,这是他用来写示范字的。他签了字。警察小心地将公文折好,放进皮包,然后,朝门口走去。
“我送送你,”达吕说。
“不必,”巴尔杜克西说,“礼貌没有用。你让我下不来台。”
他看了看站在原地不动的阿拉伯人,愁眉苦脸地吸了吸鼻子,转身朝大门走去,说道:“再见,孩子。”门在他的身后关上了。巴尔杜克西在窗前露了一下头,随即消失了。他的脚步声淹没在积雪中。马在墙外骚动,鸡群受了惊。片刻之后,巴尔杜克西牵着马,又重新打窗前走过。他没有回头,径直朝斜坡走去,不见了,马也随即不见了。一块巨石缓缓地滚动,发出了响声。达吕朝犯人走去,那犯人没有动,目不转睛地望着他。达吕用阿拉伯语说了句:“等着,”就朝房间走去。在他跨过门槛的当儿,又改变了主意,回转身来,从桌上拿起手枪,装进口袋。然后,他没有掉头,进了房间。
他久久地躺在沙发上,望着暮色四合的天空,听着寂静无声的四周。正是这寂静,使他在战后初来此地时感到难受。起初,他要求在山梁脚下的小城里给他一个位置。那座山梁横旦在沙漠和高原之间,一道道石壁,北面是绿色和黑色的,南面是玫瑰色和淡紫色的,划出了永恒的夏天的边界。后来,他被任命到更北的地方,就在这高原之上。开始时,在这片只长石头的不毛之地,孤独和寂静使他感到痛苦。有时候,他看到地上有些沟垅,还以为有人种庄稼,其实那是为了找盖房子的石头才挖的。这里,耕耘只是为了收获石头。有时候,村民们也刮走一些土,堆在坑里,以后再上在贫瘠的菜园里。这地方就是如此,四分之三的土地上全是石头。城镇在这里诞生,繁荣,然后消失;人来到这里,彼此相爱或相互厮杀,然后死去。在这个荒凉的地方,无论是他,还是他的客人,都无足轻重。然而,达吕知道,离开了这个地方,他和他都不能真正地生活下去。
他站起身来,教室一点声音也没有。一阵真诚的喜悦涌上心头,他感到惊奇,因为他居然想到阿拉伯人可能已逃之夭夭,他又要幽居独处而无须下什么决心了。然而,犯人还在,只不过是直挺挺地躺在炉子和写字台中间了。他睁着两眼,望着天棚。这种姿势使他的厚嘴唇更显眼了,一副赌气的样子。“跟我来,”达吕说。阿拉伯人站起来,跟他进了房间。小学教师指了指窗户地下桌子旁边的一把椅子。阿拉伯人坐了下来,眼睛一直盯着他。
“饿了吗?”
“嗯,”犯人说。达吕摆上两副餐具。他拿来了面粉和油,在盘子里做了一张饼,点着了小煤气炉。饼在炉子上烤着,他又从耳房里拿来了奶酪、鸡蛋、椰枣和炼乳。饼烤好了,他把它放在窗台上晾着,又把炼乳兑上水加热,最后摊了几个鸡蛋。他在干这些活的时候,碰着了装在右边口袋里的手枪。他放下碗,走进教室,把手枪放进写字台的抽屉里。当他回到房间的时候,天已黑了。他点上灯,给阿拉伯人端来饭。“吃吧,”他说。阿拉伯人拿起一块饼,很快放到嘴边,却又停住了。
“你呢?”他问。
“你先吃,我一会儿也吃。”
阿拉伯人微微张开厚嘴唇,迟疑了片刻,随即决然地大口吃起来。
阿拉伯人吃完了,望着小学教师。
“你是法官吗?”
“不是,我看守你到明天。”
“为什么你跟我一块儿吃饭?”
“因为我饿了。”
阿拉伯人不说话了。达吕起身出去,从耳房拿来了张行军床,在桌子和炉子之间摆好,与他自己的床垂直。他还从立在墙角当书架用的大箱子里拉出两条被子,铺在行军床上。他停下来,觉得没什么可干的了,就在床上坐下来。的确没什么可干的了,也没什么可准备的了。应该好好看看这个人。于是,他端详起他来,试图想象一张怒火中烧的脸。不成,他只看到一种既阴沉又明亮的目光和一张兽性的嘴。
“你为什么杀了他?”他问,声音中的敌意使他自己都吃了一惊。
阿拉伯人掉开了目光。
“他逃跑。我在后面追。”
他抬眼望达吕,目光中充满了一种痛苦的探询。
“现在,他们要把我怎么样呢?”
“你害怕了?”
阿拉伯人绷紧了脸,眼睛望着别处。
“你后悔了?”
阿拉伯人看了看他,张着嘴。显然,他不懂。达吕被激怒了。同时他的圆滚滚的身体夹在两张床之间,他觉得自己既笨拙又做作。
“你睡在那儿,”他不耐烦地说,“那是你的床。”
阿拉伯人不动,他叫住达吕:
“喂!你说!”
小学教师看了看他。
“警察明天还来吗?”
“不知道。”
“你跟我们一起吗?”
“不知道。为什么?”
犯人站了起来,躺在被子上,两脚朝着窗户。电灯光直照着他的眼睛,他立刻就闭上了。
“为什么?”达吕站在床前,又问了一遍。
阿拉伯人顶着耀眼的灯光睁开眼睛,竭力不眨眼地望着他。
“跟我们一起吧,”他说。
夜半十分,达吕还没睡着。他早就脱光了衣服上了床,平时他总是光着身子睡觉的。但他现在不穿衣服躺在房间里,却犹豫了。他觉得自己不堪一击,真想起来穿上衣服。随后,他耸了耸肩膀,他见过的多了,如果需要的话,他会把对手打成两截的。他躺在床上就能监视那个人。那人平躺着,始终一动不动,在强烈的灯光下闭着眼睛。达吕关了灯,黑夜仿佛顿时凝固了。渐渐地,黑夜又活动起来,窗外,没有星星的天空在轻轻地晃动。他很快就辨认出眼前躺着的那个躯体。阿拉伯人一直没有动,但此时他的眼睛好像睁开了。小学校周围,吹过一阵微风。它也许会驱散乌云,那么太阳就又会露面了。
夜里,风紧了。母鸡轻轻地骚动了一阵,随即平静下来。阿拉伯人侧过身子,背朝着达吕,达吕似乎听见他叹了口气。他观察他的呼吸,那呼吸更有力,更均匀了。他倾听着近在咫尺的喘息声,睡不着觉,沉入遐想之中。近一年来,他都是一个人睡在这间房里,现在多了一个人,他感到别扭。而且还因为这个人使他必然生出一种友爱之情,而这正是他在当前的情势中所不能有的,他很清楚:睡在一个房间里的人,士兵也好,囚徒也好,彼此间有着一种奇特的联系,每天晚上,他们脱去甲胄和衣服,彼此间的差别清除了,一起进入那古老的梦幻和疲劳之乡。但是,达吕翻了翻身,他不喜欢这类胡思乱想,该睡觉了。
过了一会儿,阿拉伯人不易察觉地动了动。达吕还没有睡着。阿拉伯人又动了一下,达吕警觉起来。阿拉伯人几乎象梦游者一样,缓缓地抬起了胳膊。他在床上坐起来,不动,等了等,并未朝达吕转过头来,好象在全神贯注地倾听着什么。达吕没有动,他刚刚想到手枪放在写字台的抽屉里。最好是立即行动。不过,他仍在观察。阿拉伯人象刚才一样,悄无声息地把脚放在地上,等了等,然后慢慢直起身来。达吕正要叫住他,他已经走动了,这一次动作很自然,但是脚步非常轻。他朝着通向耳房的门口走去,小心地拉开门闩,出去了,只带了一下门,并没有关上。达吕没有动,只是想:“他逃了。这下可轻松了!”他竖起了耳朵。鸡没有动,这么说他已经出去了。一阵微弱的水声。阿拉伯人又回来了,仔细地关好门,悄悄地上了床。这是,达吕才恍然大悟。于是他转过背去,睡着了。又过了一会,他仿佛在沉睡中听见学校周围有轻轻的脚步声。“我在做梦,我在做梦!”他心想。他又睡着了。
他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一股清冽纯净的空气从没有关严的窗缝里钻了进来。阿拉伯人蜷缩在被窝里,张着嘴,睡得正香。达吕推了推他,他一惊,一骨碌爬起来,死盯着达吕,好象认不出来似的,其惊恐之状使达吕不由得退了一步。 “别怕,是我,该吃饭了。”阿拉伯人点了点头,说:“好。”他的脸上恢复了平静,但是表情仍然是茫然的,冷淡的。
咖啡已经煮好。他们俩双双坐在行军床上,喝着咖啡,啃着烤饼。然后,达吕把阿拉伯人领进耳房,指了指水龙头,让他洗脸。他自己回到房间,叠好被子和行军床,又整理了自己的床,收拾了房间。他穿过校园,来到平地上。太阳已经升上蓝天,温柔而明亮的阳光洒满了荒凉的高原。陡坡上,有些地方的积雪已经融化。石头又要露出来了。他蹲在高原边上,凝视着这一片荒凉的土地。他想到了巴尔杜克西。他伤了他的心,可以说是把他赶走了,好象他不愿意作一条船上的人似的。警察的告别还在他耳畔回响,不知为什么,他此时感到出奇的空虚和脆弱。这时,从学校的另一端传来了犯人的咳嗽声。达吕几乎是身不由己地听着,他生气了,愤愤地扔了一块石头,那石头在空中呼啸一声,钻进雪地。这个人的愚昧的罪行激怒了他,可是把他交出去,又有损荣誉,甚至连想一想,他都觉得是奇耻大辱。他咒骂自己的同胞,他们把这个阿拉伯人交给他,他也咒骂这个人,他竟敢杀人,却不知道逃走。达吕站了起来,在平地上转来转去,又站住不动等了一会儿,然后走进学校。
耳房里,阿拉伯人正弯腰对着水泥地,用两个手指头刷牙。达吕看了他一眼,说:“跟我来。”他带着阿拉伯人进了屋。他在毛衣上套了一件猎装,穿上军鞋。他站在那儿,等着阿拉伯人带上缠头,穿上凉鞋。他们走进校园。达吕指着大门对他的同伴说:“走吧。”阿拉伯人不动。达吕又说:“我一会儿就来。”阿拉伯人出去了。达吕回到房中,拿了些面包干、椰枣和糖,包成一包。在教室里,他临走时在写字台前犹豫了一下,随后跨过门槛,走出大门,把门关紧。“从那儿走,”他说。他朝东走去,犯人跟在后面。他又折回,察看了一下房子的周围,一个人也没有。阿拉伯人望着他,好象大惑不解。“走吧,”达吕说。
他们走了一个小时,在一座石灰岩的尖峰旁停下休息。雪化得越来越快,太阳立即将一个个小水坑吸干,飞快地清扫着大地,高原渐渐变干,象空气一样颤动起来。他们重新上路的时候,土地已经在他们脚下咔咔作响了。前面远处,一只鸟劈开天空,发出一阵欢笑的鸣叫。达吕深深地吸了口气,汲饮着清凉的阳光。蓝天如盖,到处是金黄的色调,面对这片亲切辽阔的大地,达吕心中兴奋的心情油然而生。他们沿着斜坡往南又走了一小时,来到一个岩石松脆的平坦高地上。高原从这儿开始倾斜,向东伸向一片低洼的平原,几株枯瘦的树木历历在目,向南伸向大片的岩石堆,使景色显得参差错落。
达吕朝这两个方向审视了一番。远处,只见天地相接,没有一个人影。他朝阿拉伯人转过身来,后者正茫然注视着他呢。达吕把包裹递给他,说道:“拿着吧,里面是椰枣、面包和糖。你可以坚持两天。这儿还有一千法郎。”阿拉伯人接过包裹和钱,双手捧在胸前,好象不知道拿这些东西怎么办才好似的。“现在你看,”达吕指着东方对他说,“那是去坦吉特的路。你走两个小时就到了。在坦吉特有政府和警察局,他们正等着你呢。”阿拉伯人望着东方,仍然把包裹和钱捧在胸前。达吕抓住他的胳膊,粗暴地拉着他转向南方。在他们所处的高地的脚下,可以影影绰绰地看到一条路。“那是穿过高原的路。从这儿走一天,你就可以找到牧场,开始见到游牧人了。根据他们的规矩,他们会接待你,保护你的。”阿拉伯人转向达吕,脸上透出某种恐惧的表情。“听我说,”他说。达吕摇了摇头:“不,别说了。现在,随你吧。”他转身朝学校的方向跨了两大步,以一种犹豫不决的神情看了看呆立不动的阿拉伯人,走了。有好几分钟,他只听见自己踏在冰冷的土地上的脚步声,很响亮,他没有回头。过了一会儿,他还是回头看了看。阿拉伯人还站在高地边上,胳膊已经放下,他在望着小学教师。达吕觉得喉咙一紧。他烦躁地骂了一句,用力挥了挥手,又走了。他走出很远之后,又停下看了看。小山上已空无一人。
太阳已经相当高了,晒得他的前额火辣辣的。他犹豫了片刻,又转身往回走了。开始时步履迟疑,随即变得坚定。他走近小山,汗流浃背。他奋力攀登,上得山顶,已是气喘吁吁了。南面,蓝天下一片山石赫然在目,东面平原上却已升起一片热腾腾的水气。在那片薄雾中,他发现阿拉伯人正在通往监狱的路上慢慢走着,他的心收紧了。
过了一会,小学教师伫立在教室的窗前,茫然地望着那一片从高空奔泻到整个高原上的灿烂阳光。在他身后的黑板上,他刚刚看到,曲曲弯弯的法国河流之间,有一行写得很笨拙的粉笔字:“你交出了我们的兄弟。你要偿还这笔债。”达吕凝视着天空、高原和那一片一直伸向大海的看不见的土地。在这片他如此热爱的广阔土地上,他是孤零零的。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关于这首诗的解读从主意上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认为这是一首评悼妻子王氏的诗,首联为“景”,看到素女弹五十弦瑟而触景生情;次联为比“喻”,借庄周化蝶,杜鹃啼血比喻妻子的死亡;三联为“幻”,珍珠为之落泪,宝玉为之忧伤;末联为“感”,情已逝,追思也是惘然!
二是认为这是诗人对逝去年华的追忆,首联为“起”,借五十弦之瑟喻人生之五十年华;次联为比“承”,在浑然不觉间人生将走到尽头;三联为“转”,以明珠宝玉比喻自己的才能;末联为“合”,岁月催人老,一切都是惘然!
本人的对于以上两种解读不是很认同,这里把我的感觉写出来,与各位有兴趣的朋友们一起讨论,请大家多多指教。
我认为要想了解一首诗的真意,首先要找到诗的点睛之处。本诗的真意自然是在最后两句,“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这两句表明了诗人对逝去的岁月的追忆,但却又充满了无奈和惘然!可是诗人在追忆什么呢?又是对什么充满了无奈?那就要具体分析前面的铺垫了。
首联“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古瑟弦为五十,后演变为二十五,此处为古制。这里的五十实际上只是虚数,没必要考证是否真的就是五十。无端,原指没理由,无缘无故。华年,原意为美好的时光,即青春时光。我认为这里应该是指发生在逝去的岁月里面的诸多往事。这段借五十弦之瑟喻人生数年来之往事,“锦瑟呀,你为什么是五十根弦呢?每一根都象过去发生的件件往事,不管你愿意与否,都要一件件的与你邂逅,和你擦肩而过”。
次联“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庄周梦蝶的故事见《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俄而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蝴蝶欤,蝴蝶之梦为周欤?”即庄周梦中变成了蝴蝶,而醒来发现自己还是庄周,浑然间不知道是自己梦到蝴蝶,还是蝴蝶梦到了自己。而望帝传说见《寰宇记》:“蜀王杜宇,号望帝,后因禅位,自亡去,化为子规”。望帝,是传说中周朝末年蜀地的君主,名叫杜宇。后来禅位退隐,不幸国亡身死,死后魂化为鸟,暮春啼苦,至于口中流血,其声哀怨凄悲,动人心腑,名为杜鹃。这里借庄周化蝶比喻世事无常,人生如梦!杜鹃啼血比喻自己人生的失落,托杜鹃的悲鸣,抒发心中的郁闷。全段应理解为:“世事无常,人生如梦,我哭问青天,命运为何待我如此之不公呀”!
三联“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珠生于蚌,蚌在于海,每当月明宵静,蚌则向月张开,以养其珠,珠得月华,始极光莹……。而珠为何落泪呢?只因在这月明之夜,本应在沧海之间,吸取明月之精华,可如今却沦落为凡间人们手中的玩物,触景生情,如何能不流泪?戴叔伦曾说过:“诗家美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良玉虽生烟以示人,而俗人却不见;陕西蓝田东南,是有名的产玉之地,这里应该只是为对仗工整而加的。这段描述了诗人的怀才不遇的烦闷,我本明珠,本当吸明月之精华,炫光芒于世间,可如今却沦落俗人之手,无奈老去,虽然我也竭力以“升烟”表明自己的才能,却没人识别,可叹!
末联“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结尾点睛之笔,“此情”与首句的“华年”呼应,揭示了全诗的寓意,人生苦短,在自己行将老朽的时候,追思曾经的种种经历,不禁潸然。迷茫之间,时光飞逝,自己虽然才华横溢,虽然努力抗争,可结果却徒劳无功,没人能够赏识自己,无奈之间只能仰天长叹。一切都过去了,还能怎么样呢?只有当作回忆了。但此时心里却充满了惆怅,作诗一首,算作抒解吧!
总观全诗,结合李商隐的人生经历,抱着绝世才华却莫名其妙地卷入牛李党争,终于不为世用。从怀才求仕时的期盼,到陷入党争之泥淖中而不能自拔时的迷茫和悲愤,乃至欲逃不得时之追悔,在诗中表现的淋漓尽致。所以我觉得这首诗应该是李商隐以锦瑟为题抒发了对自己经历了数十年来的官场生涯所能看到的当时社会生活的参悟和感慨。
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70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他的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垄,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谕,也算是最大的官。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捡落到地上的干枣充饥。最后还是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文化大革命”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一位臭名昭著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叔父最终站住了脚。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的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粱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水,腌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四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脚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村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她把手一卷,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凤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年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拾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捡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喜欢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是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4岁到6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官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呆了6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6岁那一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做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就苦咸菜。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先安排我在一个私塾里学习。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见而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大约就在同时,叔父又把我送到一师附小去念书。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街名叫升官街,看上去很堂皇,实际上“官”者“棺”也,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此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起来了。校长是一师校长兼任,他是山东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想不到在十几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到济南高中去教书的时候,我们俩竟成了同事,他是历史教员。我执弟子礼甚恭,他则再三逊谢。我当时觉得,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维新人物,我们的国文教材就改用了白话。教科书里面有一段课文,叫做《阿拉伯的骆驼》。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但当时对我却是陌生而又新鲜,我读起来感到非常有趣味,简直是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却惹了祸。有一天,叔父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蓦地勃然变色。“骆驼怎么能说人话呢?”他愤愤然了,“这个学校不能念下去了,要转学!”
于是我转了学。转学手续比现在要简单得多,只经过一次口试就行了。而且口试也非常简单,只出了几个字叫我们认。我记得字中间有一个“骡”字,我认出来了,于是定为高一(高小一年级)。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亲戚没有认出来,于是定为初三(初小三年级)。为了一个字,我占了一年的便宜。这也算是轶事吧。
这个学校靠近南圩子墙,校园很空阔,树木很多。花草茂密,景色算是秀丽的。在用木架子支撑起来的一座柴门上面,悬着一块木匾,上面刻着四个大字:“循规蹈矩”。我当时并不懂这四个字的涵义,只觉得笔画多得好玩而已。我就天天从这个木匾下出出进进,上学,游戏。当时立匾者的用心到了后来我才了解,无非是想让小学生规规矩矩做好孩子而已。但是用了四个古怪的字,小孩子谁也不懂,结果形同虚设,多此一举。
我“循规蹈矩”了没有呢?大概是没有。我们有一个珠算教员,眼睛长得凸了出来,我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叫做shao qianr(济南话,意思是知了)。他对待学生特别蛮横。打算盘,错一个数,打一板子。打算盘错上十个八个数,甚至上百数,是很难避免的。我们都挨了不少的板子。不知是谁一嘀咕:“我们架(小学生的行话,意思是赶走)他!”立刻得到大家的同意。我们这一群10岁左右的小孩也要“造反”了。大家商定:他上课时,我们把教桌弄翻,然后一起离开教室,躲在假山背后。我们自己认为这个锦囊妙计实在非常高明,如果成功了,这位教员将无颜见人,非卷铺盖回家不可。然而我们班上出了“叛徒”,虽然只有几个人,他们想拍老师的马屁,没有离开教室。这一来,大大长了老师的气焰,他知道自己还有“群众”,于是威风大振,把我们这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叛逆者”狠狠地用大竹板打手心打了一阵,我们每个人的手都肿得像发面馒头。然而没有一个人掉泪。我以后每次想到这一件事,觉得很可以写进我的“优胜纪略”中去。“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如果当时就有那一位伟大的“革命家”创造了这两句口号,那该有多么好呀!
谈到学习,我记得在三年之内,我曾考过两个甲等第三(只有三名甲等),两个乙等第一,总起来看,属于上等,但是并不拔尖。实际上,我当时并不用功,玩的时候多,念书的时候少。我们班上考甲等第一的叫李玉和,年年都是第一。他比我大五六岁,好像已经很成熟了,死记硬背,刻苦努力,天天皱着眉头,不见笑容,也不同我们打闹。我从来就是少无大志,一点也不想争那个状元。但是我对我这一位老学长并无敬意,还有点瞧不起的意思,觉得他是非我族类。
我虽然对正课不感兴趣,但是也有我非常感兴趣的东西,那就是看小说。我叔父是古板人,把小说叫做“闲书”,闲书是不许我看的。在家里的时候,我书桌下面有一个盛白面的大缸,上面盖着一个用高粱秆编成的“盖垫”(济南话)。我坐在桌旁,桌上摆着《四书》,我看的却是《彭公案》、《济公传》、《西游记》、《三国演义》等等旧小说。《红楼梦》大概太深,我看不懂其中的奥妙,黛玉整天价哭哭啼啼,为我所不喜,因此看不下去。其余的书都是看得津津有味。冷不防叔父走了进来,我就连忙掀起盖垫,把闲书往里一丢,嘴巴里念起“子曰”、“诗云”来。
到了学校里,用不着防备什么,一放学,就是我的天下。我往往躲到假山背后,或者一个盖房子的工地上,拿出闲书,狼吞虎咽似的大看起来。常常是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吃饭,有时候到了大黑,才摸回家去。我对小说中的绿林好汉非常熟悉,他们的姓名背得滚瓜烂熟,连他们用的兵器也如数家珍,比教科书熟悉多了,自己当然也希望成为那样的英雄。有一回,一个小朋友告诉我,把右手五个指头往大米缸里猛戳,一而再,再而三,一直到几百次,上千次。练上一段时间以后,再换上沙粒,用手猛戳,最终可以练成铁沙掌,五指一戳,能够戳断树木。我颇想有一个铁沙掌,信以为真,猛练起来,结果把指头戳破了,鲜血直流。知道自己与铁沙掌无缘,遂停止不练。
学习英文,也是从这个小学开始的。当时对我来说,外语是一种非常神奇的东西。我认为,方块字是天经地义,不用方块字,只弯弯曲曲像蚯蚓爬过的痕迹一样,居然能发出音来,还能有意思,简直是不可思议。越是神秘的东西,便越有吸引力。英文对于我就有极大的吸引力。我万没有想到望之如海市蜃楼般的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竟然唾手可得了。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学习的机会是怎么来的。大概是一位教员会点英文,他答应晚上教一点,可能还要收点学费。总之,一个业余英文学习班很快就组成了,参加的大概有十几个孩子。究竟学了多久,我已经记不清楚,时候好像不太长,学的东西也不太多,26个字母以后,学了一些单词。我当时有一个非常伤脑筋的问题:为什么“是”和“有”算是动词,它们一点也不动嘛。当时老师答不上来;到了中学,英文老师也答不上来。当年用“动词”来译英文的verb的人,大概不会想到他这个译名惹下的祸根吧。
每次回忆学习英文的情景时,我眼前总有一团零乱的花影,是绛紫色的芍药花。原来在校长办公室前的院子里有几个花畦,春天一到,芍药盛开,都是绛紫色的花朵。白天走过那里,紫花绿叶,极为分明。到了晚上,英文课结束后,再走过那个院子,紫花与绿叶化成一个颜色,朦朦胧胧的一堆一团,因为有白天的印象,所以还知道它们的颜色。但夜晚眼前却只能看到花影,鼻子似乎有点花香而已。这一幅情景伴随了我一生,只要是一想起学习英文,这一幅美妙无比的情景就浮现到眼前来,带给我无量的幸福与快乐。
然而时光像流水一般飞逝,转瞬三年已过,我小学该毕业了,我要告别这一个美丽的校园了。我13岁那一年,考上了城里的正谊中学。我本来是想考鼎鼎大名的第一中学的,但是我左衡量,右衡量,总觉得自己这一块料分量不够,还是考与“烂育英”齐名的“破正谊”吧。我上面说到我幼无大志,这又是一个证明。正谊虽“破”,风景却美。背靠大明湖,万顷苇绿,十里荷香,不啻人间乐园。然而到了这里,我算是已经越过了童年,不管正谊的学习生活多么美妙,我也只好搁笔,且听下回分解了。
综观我的童年,从一片灰黄开始,到了正谊算是到达了一片浓绿的境界——我进步了。但这只是从表面上来看,从生活的内容上来看,依然是一片灰黄。即使到了济南,我的生活也难找出什么有声有色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什么玩具,自己把细铁条弄成一个圈,再弄个钩一推,就能跑起来,自己就非常高兴了。贫困、单调、死板、固执,是我当时生活的写照。接受外面信息,仅凭五官。什么电视机、收录机,连影儿都没有。我小时连电影也没有看过,其余概可想见了。
今天的儿童有福了。他们有多少花样翻新的玩具呀!他们有多少儿童乐园、儿童活动中心呀!他们饿了吃面包,渴了喝这可乐那可乐,还有牛奶、冰激凌;电影看厌了,看电视;广播听厌了,听收录机。信息从天空、海外,越过高山大川,纷纷蜂拥而来,他们才真是“儿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是他们偏偏不知道旧社会。就拿我来说,如果不认真回忆,我对旧社会的情景也逐渐淡漠,有时竟淡如云烟了。
今天我把自己的童年尽可能真实地描绘出来,不管还多么不全面,不管怎样挂一漏万,也不管我的笔墨多么拙笨,就是上面写出来的那些,我们今天的儿童读了,不是也可以从中得到一点启发,从中悟出一些有用的东西来吗?
1986年6月6日
1
几年前有个青年拿着一份手稿来到我书斋,希望我评论一下。
“这不过是我的一篇小作,”他谦虚地说,“不会耽搁你很长时间的。实际上它只是第一章,我在这一章里对宇宙作了解释。”
我想我们每个人曾经都突然得到过启示,想到自己已对宇宙作出了解释;我们觉得这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不明白为何先前就没有做到呢。我们不知不觉地产生了某种想法,充满无所不知的朦胧预感。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想法,普通的想法只解释存在的一小部分,而它则解释一切。它不但证明一件事,也证明与之相反的事。它解释事物为什么是目前这个样子,假如结果并非如此,它也会对这一事实予以证明。按照我们伟大的想法似乎混沌[1]也是合理的。
这样的想法通常在早晨4点钟左右产生。我们对宇宙作出解释之后,又酣然入睡。几小时后我们起床时,竟对那个解释疑惑起来。
然而,在这些作出高度解释的想法当中,某一个时而会在我们醒着时仍然带给我们以慰藉。这便是我在此要抛出的一个想法,它无疑在早期的某个时间曾出现在我的很多读者身上――即人人天生想做他人。
这并没能解释宇宙,但却解释了我们所谓“人性”中的令人费解的部分。它解释了为什么许多本来很明智的人,虽然善于处理一些事情,但在对待同伴朋友时却弄得一团糟。它解释了为什么我们与陌生人相处得不错,与朋友就不能相处得更好。它解释了为什么我们说人们好听的话时他们常会生气,而说难听的话时他们倒会认为是一种赞美。它解释了人们为什么要与自己性格相反的人结婚,并且从此过上幸福生活。它还解释了为什么有些人不是这样。它解释了办事是否圆通所具有的意义。
办事不圆通的人按照科学方法对待他人,仿佛此人是一件东西。瞧,在对待一件东西时,你必须首先弄清它是什么,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但在对待一个人时你必须弄清他的情况,然后把你发现的事实小心地对他隐瞒起来。
但不圆通的人对此怎么也无法理解。他为自己实事求是地对待别人感到自豪,却没意识到他们并不希望受到那样的待遇。
他两眼直盯住明显易见的东西,让人对此引起注意。年龄、性别、肤色、国籍、服役及所有人口调查者关心的事实,他都看得清楚明白,其谈话也以此为基础。遇到某个比自己年龄大的人时他则对此念念不忘,并客气地极力让别人注意到这种年龄上的悬殊。他有着一个念头,即当人生到了某个阶段时自己将会受到最崇高的敬意,被从一把椅子请到另一把可能更加舒适的椅子上。他没想到有些情趣仍然是不需要坐着去获得的。另一方面,他看见一个乳臭未干的青年时,又对这个明摆着的情况抓住不放,以致让对方对自己大为反感。因为说来奇怪,这个青年宁愿让人说他是一个早熟的人。
拘泥刻板的人,注意到许多人三句不离本行,便理所应当地认为他们喜欢谈论本行。这是一个误解。他们这样做是由于这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而他们也不喜欢让人注意到自己的局限。一个人所从事的职业,并不必然与他天生的才能或最大的意愿相吻合。当遇见高级法院的某个成员时,你会以为他天生具有评判断事的头脑。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只具有这样的头脑;当他不经法院听审私下对你直言不讳时,也不一定意味着其中包含着评判断事的头脑。
我对于王族成员的了解局限于他们拍下的一张张照片,它们看起来颇具有家庭生活的气息。这似乎让人觉得王族成员所从事的工作,长期坚持下去也会变得令人乏味,于是他们在拍照时便极力显得像一个个普通人――而通常也装扮得很像。
从事某种职业的人,当被认为有从事另一职业的本领时总会感到欢喜。对你的牧师试试吧。别对他说“你今天上午的讲道好极了,”而要说“我听见你把理说得那么中肯时,心想你做律师一定会非常成功。”这时他就会说:“我的确想到过从事法律职业。”
假如你曾经是腓特烈大帝[2]的属下,称赞过陛下如何能打胜仗,那么证明你的确是一个糟糕的廷臣。腓特烈知道自己是一位普鲁士将军,但他也想成为一位法国式的文豪。如果你希望博得他的好感,就应该说在你看来即便伏尔泰[3]也不如他。
我们并不愿意让别人对自己的现状引起过多关注,它们本身也许已经很不错;我们还会想到某种更适合于自己的东西。我们要么有过更好的日子,要么期待着这样的日子。
假定你去了厄尔巴岛[4]拜见拿破仑,试图讨得他的欢心。
“陛下,”你说,“这是你的一个美丽的小帝国,又舒适又宁静。你处于现在的境况,正适合来到这样一个地方。这儿的气候太好了,到处都是安宁的。在这里一切都为你安排好了,所有具体事情都有人去做,作为一位统治者一定感到惬意。我来到你的领地时看见一排英国军舰护卫着海岸。处处都可看到人们对你关心体贴。”
你对于拿破仑的这种赞美并不会讨得他对你的喜欢。你把他当作厄尔巴岛皇帝在和他说话。在他自己眼里他就是皇帝,虽然在厄尔巴岛。
任何一个成人,当他的处境被当作衡量其个性特征的尺度时,上述误解就会使他恼怒。
拘泥刻板的人总是在不断表演着“错误的喜剧”[5]。那可不只是两个多罗米欧的问题,而会有半打之多,虽然都戴着一顶相同的帽子。
人们在作介绍时多么随便啊,好象让两个人认识是世上最容易的事情!你的朋友会对你说,“这是斯提弗莱克先生,”于是你说真高兴认识他。但你们有谁知道隐藏在斯提弗莱克这个名字下面的謎吗?你或许知道他的长相、住处和工作,但这一切都是现在时[6]。要想真正了解他你不仅必须知道他现在的情况,而且要知道他过去怎样;他过去常自以为如何,假如他十分努力又应该出现怎样的情景。你必须知道如果某些事情是另一番模样他又会有怎样的结果,必须知道如果他是另一番模样又会发生什么事情。他对于自己有着朦胧的认识,而所有这些复杂的情况都是其中的一部分,它们使他对于自己远比任何人对于他要关心得多。
我们正是由于意识到缺乏上述了解,才在主动要帮助别人时感到很为难。别人心里会接受帮助吗?
当年斯坦利[7]千辛万苦地寻找利温斯顿[8]博士,当他终于在中非的一座湖边找到博士时,两人真是尴尬。斯坦利伸出手干巴巴地说,“你就是利温斯顿博士吧?”这之前斯坦利勇敢地穿过了那片赤道地区的森林,一心要找到利温斯顿并把他带回到文明社会。可利温斯顿并不很想被发现,并坚决拒绝被带回到文明社会。他想要的是作一次新的冒险。而斯坦利并没有找到真正的利温斯顿,直到最后他才发现这个老人像他一样有着一颗年轻的心。这两个男人开始计划进行一个新的探险,要找到尼罗河的源头,只是在此时他们才算彼此认识了。
2
人人天生想做他人这一现象,说明了为什么生活中会有许多让人烦恼的小事。在社会这个完善的体系当中,每个人都应该知道自己的位置并维护好它,但人人天生想做他人却阻碍着这一体系。既然想做他人,我们就会去从事严格说来不该自己做的事。我们谁都有着太多的本领和才能,无法在我们狭小的职业或工作领域里彻底施展。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大材小用,因此一直做着神学家们所说的“份外事”。
办事认真的女佣不满足于只做让她做的事,她有着过剩的精力。她想成为整个家庭的改革者。于是她来到主人的书桌前,对书桌进行一次彻底的改革。她按照自己对于整洁的认识把那些文件书信收拾一番。可怜的先生回到家里,发现自己熟悉亲切的一大堆乱东西,竟弄得虽然整齐但却让人讨厌,于是他便造反起来。
某家公共汽车公司的一本正经的服务员,并不满足于廉价舒适地运载乘客这一简单的职责。他还想在某个道德文化机构里担任一名讲师。当被运载的受害者拉着车上的吊带摇来晃去时,这个服务员却读着一篇材料,敦促对方要有基督精神,待人礼貌,而不要推来推去。可怜的人思考着他关于至善的劝告,真想像朱尼厄斯[9]回答格拉夫唐公爵那样说:“大人,伤害或许可以得到补偿和原谅,但侮辱却是无法弥补的。”
一个男人走进理发店时只想修一下面,但他遇到的却是一个另有热望的理发师。这个严肃认真的理发师对于人们的幸福并不满足于做出一点点贡献。他坚持还要让顾客洗头、修指甲、按摩、洗桑拿、吹电扇,这期间又得为顾客刷皮鞋。
人们只为了避免伤害职业工作者的感情――这些人总想提供更多服务――竟然能忍耐着让他们对自己做出许多并不喜欢的事情,难道你这种忍耐从未觉得惊奇吗?在一辆普尔曼式卧车[10]里,当某个乘客站起来让人替他把衣服刷干净时,你注意到他脸上会露出斯多葛派式的[11]那种表情。他很可能并不想让人为他刷衣服,宁愿让灰尘留在上面也不想被迫把它吞到肚里。但他明白别人指望自己要怎样。这是旅行当中的一种庄严的仪式,这仪式先于捐献[12]之前。
人人想做他人这一现象,也说明了为什么艺术家和文人学士们会有许多反常的举动。画家、戏剧家、音乐家、诗人和小说家,也具有女佣、公共汽车服务员和搬运工一样的人性。他们希望“尽可能地用所有办法对所有人做出所有有益的事”。他们对于习以为常的方式厌倦了,想要试试新的工作方式,结果老是把事情搞得一团糟。一个从事某种艺术的人,却极力想做出本该别的艺术产生的效果。
于是一个音乐家想做画家,好象把他的小提琴当作画笔。他是想让我们看到他正画着的那种落日的光辉。而一个画家又想做音乐家,画出交响乐来,但他因缺乏修养的听众听不见他的画而感到苦恼,尽管其色彩确实互不协调。另一个画家则想做建筑师,好象他的画是用方砖建成的。它看起来是一座砖建筑物,但在一般人眼里并不像是一幅画。一个散文家厌倦了写散文,想成为一名诗人,于是他每一行开头都用一个大写字母,而写出的仍然是散文。
你带着单纯的头脑走进剧院,像莎士比亚那样认为戏剧表演是很重要的。然而剧作家却想成为一名病理学家,因此你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可怕的诊所。你本来天真地想松驰一下,但你并非是个蒙上帝选定的人,而是到了一个现成的地方。你得把这件事坚持到底。虽然你有自己的麻烦,但这并不能成为要求获得豁免的充分理由。
或者你拿起一本小说,以为它是一部虚构的作品。但作家却另有意图,他想要成为你的精神顾问。他得为你的想法做点什么,得重新调整你的基本观点,得抚慰你的灵魂,把你身上彻底打扫一番。尽管你并不想让他打扫和纠正,但他仍然要为你做那一切。你并不想让他对你的想法做出什么,那是你干自己的事唯一需要的想法。
3
但如果人人想做他人这一现象,说明了为何人们在行为上有许多离奇古怪的举动,在艺术上有许多非同寻常的表现,它也不能只当作喜剧范畴的东西而轻率地予以排除。它必然有其自身的由来。人人忘不了自己曾经是他人那些时候,[13]这便是每个人都想做他人的原因。我们所谓的个性是一个极为变化不定的东西――大家在看老照片、读旧信时便会明白这一点。
即使现在活着的最老的人,脱离那种并无明显差别的生殖细胞也不过几年时间,此种细胞是可能发展成任何东西的。最初他是一个具有种种可能性的人。每种发展而成的实际存在,意味着在众多的可能性中有一种被减少。既然成为了一种东西,它就不可能再成为另一种东西。
做男孩的乐趣在于他仍然有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他觉得自己想做什么都行。他意识到自己有一些潜力,可以当上一名成功的银行老板。另一方面他又受到吸引,想去南海从事冒险生涯。躺在一棵面包果树下,让果子掉进自己嘴里,使围聚在周围礼貌的野蛮人不无钦佩,这岂不令人快乐。他或许可以做一名圣徒――不是要干杂务、参加讨厌的委员会会议的普通现代圣徒,而是人们在书中读到的那种圣徒,他一遇到乞丐就把自己富贵的长袍和钱包施舍出去,然后无忧无虑地穿过森林去转变那些有趣的强盗。他觉得只要父亲给他提供拿去施舍的钱,他就可以采取那种并不科学的慈善行为。
但不久以后他明白要在银行业取得成功,与远足到南海,或者当一名更为别致、非同寻常的圣徒存在着矛盾。假如他要从事银行业,就必须像别的银行老板那样去做。
父母和老师们齐心协力要使他成为一个男子汉,就是说使他成为某种特有的男子汉。一切无用的思想变化都必须被压制下去。他们忠告的要点在于他一定要专心致志,而这也恰好是他正在做的。他正专心致志于各种大人们没有注意的事情。他一方面在教室的凳子上毫不安分,另一方面却专心致志于发生的事情。他注意到教室外面的情况,看到同学们的弱点,计划着如何对他们进行讨伐;他还不无高兴地注意到老师的一个个怪癖。再者,他又是个年轻有为的艺术家,所写的关于生活的文章在同代人中间悄悄传阅,让他们高兴不已。
但老师会严厉地说:“孩子,你得学会专心致志,就是说心里一定不要想着太多的事,而只想着一件事,即第二种词形变化。”
瞧,第二种词形变化是教室里最无聊的事情,但如果他不专心致志地学习就永远也学不会。为了提高效率,教育上就要求我们别分散精力。
一个人如果对特定的学科专心致志,他就可以成为一名成功的商人,或房地产商,或药剂师,或教会执事济贫助理。但他不可能同时成为这些人,必须作出选择。面对自己所立下的证言,不管好坏他都必须坚持下去,把所有其它学科放弃。其结果是,他40岁的时候成为了某一种人,能够从事某一种工作。他获得不少极其正确的有用想法,但这些想法并未正确得超乎寻常,以至于影响到工作。邻居们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他,他们不需要乘上精神的电梯,他就在底楼工作。他获得了实用性的东西,但却失去了趣味性的东西。
昔日的预言家声称说,年轻人产生梦想,老年人看见幻象,但他对于中年人却只字未提。中年人们不得不一心为工作奔波。
但是工作时间内责任重重的人,也像他显得的那样颇有变化吗?他在谈论工作时是否也“专心致志”呢?我并不这样认为。他的身上隐藏着难以捉摸的个性。在古老的天主教人家那些杂乱的房屋里,有着通往“司铎秘密藏身处”[14]的隐秘镶板,家人们由此获得精神安慰;同样,在最成功的人心里也有秘密空间,那儿隐藏着他失败了的冒险事业,他那浪漫的雄心,他未能履行的诺言。所有他梦想着可能的东西都隐藏在心灵深处。他无论如何都不愿让众人知道他多么关心自我――这个自我尚未得到恰当的机会表现出来。你只有在明白一个人曾失去了大西岛[15],并且仍然希望扬帆奔向乌托邦,你才会了解他。
当道格贝雷[16]声称说他那副身子“像美西拿[17]任何人的一样好看”,说他“有两件长袍,身上不乏漂亮东西”时,他便在指出自认为显而易见的事。而当他夸口说自己“是个曾遇到一些损失的人”时,其口吻就显得更加隐秘了。
裘利·凯撒[18]乘着凯旋车穿过罗马大街时,其桂冠在平民百姓眼里便象征着他当时多么伟大。但人们私下传说凯撒那个时候还渴望自己更年轻些,因此在出现于大众面前以前他对桂冠仔细作了一番整理修饰,以便不让人看到他也有所损失[19]。
大人物常被认为显得骄傲自负,他们之所以如此,多因害怕暴露出那些为普通百姓所具有的感情。当雅各[20]的儿子们看见自己所恳求的那位伟大的埃及官员[21]转身而去时,他们简直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而约瑟却动了手足之情,急着找个地方去哭。他进了自己屋里,哭了一场。他洗了脸出来,强自忍着。”[22]约瑟并不想成为大人物,他想做一个普通人。而要强自忍着又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
4
我们儿童时代那些失去的本领,青春期那些失去的胆大无畏、雄心勃勃的行为和富有浪漫精神的令人赞美的事怎样了呢?那些让我们觉得自己与各种各样的人都有着亲密关系的同情心怎样了呢?早期我们对于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事所具有的好奇心怎样了呢?我们如此问着,正如圣保罗[23]问加拉太人[24]:“起初你们做得不坏,是谁阻拦了你们?”[25]
其回答也并不完全使我们丢脸。我们并没有充分发挥自己所有的天性,因为不允许我们这样做。沃尔特·惠特曼[26]也许为“自发的我”欢欣鼓舞。可谁也不会为自发的[27]你支付报酬。一个自发的扳道工对于广大的旅行者可是一个威胁。我们更喜欢一个性情稳定的人。
随着文明的发展和工作越来越专门化,在任何公认的职业里谁也无法自由充分地发挥其所有天生的才能。那么其它的自我又如何呢?回答一定是,在日常工作的范围以外必须为它们提供活动的场所。由于工作日益要求人们全神贯注,不可分心,因此也更需要人们对于获得认可的闲暇时间予以密切护卫。
古希伯莱圣贤宣称:“智慧产生于闲暇时机。”这并非说智者一定属于我们所谓的闲暇阶层,而是说假如某人只有一点自由的时间供自己支配,那么他必须用这点时间让隐藏的自我获得新的活力。假如无法拥有24小时的安息日,他也必须学会如何让短暂的休息时间神圣不可侵犯,哪怕10分钟也好。在这段时间他什么工作都别做。只认可和保护工作及挣得工资的那种自我是不够的,世界一定得因为我们别的自我而变得安全。《独立宣言》[28]不是说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吗?
昔日的牧师,在长篇大论地对信徒告诫一番之后,常转向一个为了说教而为大家所知的“反对者”,对他讲出自己最为煞费苦心的辩论。此时我似乎觉得那样的“反对者”就在眼前。
“你所说的那一切称赞自己最喜爱的老话,”他评说道,“真是正确过了头。但所有这些与战争有何关系呢?这些日子只有一件事才值得我们思考――至少这是我们唯一能够思考的事情。”
“我同意你的看法,礼貌的‘反对者’。不管我们的出发点在哪里,大家都要回到这一点上:这场战争该怪罪于谁呢?它是如何暴发的?我们用以解释的观点与目前这个问题直接有关。普鲁士的军国主义者们对于事实有着非常深刻的认识,但对于人性却不予重视。他们这种不得体的表现简直让人难以置信。他们把人像东西一样对待。他们对待事实严肃认真到极点,毫不关心感情。他们把间谍派往世界各地,让其报告所有能够看到的事情,可对于不能够看到的却毫不注意。所以,当他们精确严密地对待那些明显的事实和势力时,人们心中一切潜藏的力量却正把矛头对准他们。普鲁士精神[29]高度强调要有专门化的人,这样的人不得让任何同情心影响其办事效率。在有了一种标准尺度之后,所有的变化都得压制下去。而我们之所以打仗,就是为了反对这种极力压制人性中各种变化的行为。我们不希望人人都变成一种模式。”
“但是那个德国皇帝[30]如何呢?你的那套理论说明得了他吗?他也想做他人吗?”
“亲爱的‘反对者’,我承认这对于他大概是个新思想,不过他最后会那样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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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说中宇宙形成前模糊一团的景象。
[2] 腓特烈大帝(1712-1786),即腓特烈二世,普鲁士国王。
[3] 伏尔泰(1694-1778),法国启蒙思想家,作家、哲学家。
[4] 位于地中海意大利与科西加岛之间。1814年拿破仑在巴黎战败后,曾被联军流放于此地。
[5] 《错误的喜剧》是莎士比亚早期创作的一出喜剧。这类喜剧的特点是,通过剧中人物相似的外表制造出各种误解与可笑的情节。
[6] 现在时是英语语法中的一种时态,表示现在的一般状况和经常发生的行为。
[7] 斯坦利(1840-1904),英国军人与探险家。
[8] 利温斯顿(1813-1873),英国探险家,著有《旅行记》。
[9] 1769至1772年间在伦敦一家报纸上,发表一系列抨击英国内阁信件的不知名作者的笔名。
[10] 19世纪美国发明家普尔曼设计的豪华列车车厢。
[11] 也代指禁欲的,坚忍的。
[12] 捐献,指给教会或通过教会转交的捐献物,捐助物。这里是比喻。
[13] 指自己现在和过去不同。
[14] 指16-17世纪时天主教的司铎藏身处。司铎是天主教对神父的另一名称。
[15] 据希腊神话,直布罗陀海峡以西有一座神岛,为仙人所居,后来沉入大西洋中。
[16] 莎士比亚《无事生非》一剧中的警长名。
[17] 西西里岛东北部海港名。
[18] 裘利·凯撒(100-44BC),罗马统帅,政治家。
[19] 比如年龄的增大,头发的减少等。
[20] 指以色列人的祖先亚伯拉罕之后人。
[21] 即下面提到的约瑟,《圣经》中的故事人物,雅各的第十一个儿子。
[22] 引文见《创世纪》第43章。
[23] 耶稣的弟子。
[24] 加拉太系小亚细亚中部古国。
[25] 引文见《新约·加拉太书》第5章。
[26] 沃尔特·惠特曼(1819-1892),美国诗人,有《草叶集》等作品。
[27] 另有“本能的、自动的、自然的”这些含义。
[28] 美国于1776年7月4日发表的宣言。
[29] 指严酷的纪律、崇尚军国主义、妄自尊大等。
[30] 指1871-1918年期间的德国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