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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徒生

从前有一位王子,他想找一位公主结婚;但是她必须是一位真正的公主。所以他就走遍了全世界,要想寻到这样的一位公主。可是无论他到什么地方,他总是碰到一些障碍。公主倒有的是;不过他没有办法断定她们究竟是不是真正的公主。她们总是有些地方不大对头。结果,他只好回家来,心中很不快活,因为他是那么渴望着得到一位真正的公主。

    有一天晚上,忽然起了一阵可怕的暴风雨。天空在掣电,在打雷,在下着大雨。这真有点使人害怕!这时有人在敲着城门,老国王就走过去开门。

    站在城门外的是一位公主。可是,天啦!经过了风吹雨打之后,她的样子是多么难看啊!水沿着她的头发和衣服向下面流,流进鞋尖,又从脚跟流出来。她说她是一个真正的公主。

    “是的,这点我们马上就可以考查出来。”老皇后心里想,可是她什么也没说。她走进卧房,把所有的被褥都搬开,在床榻上放了一粒豌豆。于是她取出二十床垫子,把它们压在豌豆上;随后她又在这些垫子上放了二十床鸭绒被。

    这位公主夜里就睡在这些东西上面。

    早晨大家问她昨晚睡得怎样。

   “啊,不舒服极了!”公主说,“我差不多整夜没有合上眼!天晓得我床上有件什么东西?我睡到一块很硬的东西上面,弄得我全身发青发紫,这真怕人!”

    现在大家就看出来了,她是一位真正的公主,因为压在这二十床垫子和二十床鸭绒被下面的一粒豌豆,她居然还能感觉得出来。除了真正的公主以外,任何人都不会有这么嫩的皮肤的。

    因此那位王子就选她为妻子了,因为现在他知道他得到了一位真正的公主。这粒豌豆因此也就送进了博物馆。如果没有人把它拿走的话,人们现在还可以在那儿看到它呢。

    请注意,这是一个真的故事。

【请思考】这个童话故事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作者:拉斯金砂·邦德

当我接近阿尼尔时,他正在观看摔跤比赛。25岁左右,瘦高个子,看上去随和而善良,是我信手可得的对象,但近来我的运气一直不好。

“你看上去像是个摔跤手啊,”我对他说。没有比奉承话更好接近陌生人了。

“你也像啊。”他回答道。我一时卡了壳,因为我当时瘦骨嶙峋,没个人样。

“哦,我也凑合摔两下子。”我谦虚地说。

“你叫什么名字?”

“哈利•辛格。”我撒谎说。我经常换新名字,这样做是为了逃过警察和我以前雇主的耳目。

阿尼尔起身走开时,我漫不经心地跟着他,向他恳求似地笑着说:“我想为你效劳。”

“可我无法支付你工钱啊。”

我考虑了片刻,“光管饭行吗?”我问。

“你会做饭吗?”

“我会。”我再次撒谎说。

“如果你会做饭,或许我还能养活你。”

他把我带到家里,让我住在阳台上。那天晚上,我做的饭一定很糟糕,因为阿尼尔把饭倒给了一条走失的狗。他让我走,但我死皮赖脸地求他,并装出一副讨好他的笑脸。看到我那副样子,他禁不住笑了。

后来,他拍了拍我的头,说没关系。他将教我怎么做饭,教我写我的名字、写整个句子和数数,我很感激。我知道,一旦我能像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那样能写会算,就没有什么我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了。

为阿尼尔干活是非常愉快的。早上做好茶点,我就出去采购一天的食品。一般来说,我每天都要捞个把卢比。我想他是知道我从中捞了点小钱,但看上去他好像并不在意。

阿尼尔的钱是靠他的小聪明和机会得来的。他常常是这个星期借钱,下个星期再转手贷给别人。他总是在为下一张支票发愁,但当支票一到,他就要出去庆祝一番。他好像是在为一些杂志撰稿:一种古怪的谋生方法。

一天晚上,他带回一小沓钞票,说是刚把一本书稿卖给一个出版商。夜里,我看到他把钱塞在了床垫下面。

我为阿尼尔干了大约个把月的活:除了买东西时做点小弊,我没有再去干我的老本行。其实我有很多得手的机会。阿尼尔给了我一把房门钥匙,我可以随意进出。这倒使我很难对他下手。偷一个贪心的人容易,但偷一个粗心的人却很困难——有时,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盗,这对于做我这行的来说倒没多少意思了。

是动真格的时候了,我对自己说。长时间不干,手都生了。如果我不把钱拿走,他将把它全部花在他的朋友身上,反正他是不会支付我工钱的。

阿尼尔睡着了。皎洁的月光透过阳台照在床上。我一骨碌从毯子里爬出来,悄悄地爬到他的床前。阿尼尔安详地睡着,他的面孔清晰,没有一丝皱纹。与他相比,我的脸上却布满了伤痕。

我把手伸进床垫下去摸钞票,我轻轻地将其抽出。阿尼尔在梦中叹了一口气,并把身子翻向我。我不由大吃一惊,赶紧爬出屋子。

一上路,我便开始跑起来。我用腰带把钞票束在腰间。跑了一阵后,我放慢了步子。边走边数着票子:50卢比一张,共600卢比。真是发了大财!这下我可以像一个阿拉伯石油富翁一样,过上一两星期好日子啦。

来到车站,我直奔站台,开往勒克瑙的快车刚要出站,尚未加速,我还来得及跳上一节车厢。但我犹豫了。

当火车离去,我发现自己站在空无一人的站台上。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度过这个漫长的夜晚。我没有真正的朋友,我认识的唯一好人却是被我偷了钱的人。

在我短暂的偷盗生涯中,我研究过那些丢了东西后的人的各种表情。贪心的人惊慌不安,富有的人怒容满面,贫穷的人无可奈何。但我想,当阿尼尔发现谁是盗贼时,他只能是悲伤失望。这倒不是因为丢了钱,而是因为失去了信任。

不知不觉,我来到了一个广场。我在一条凳子上坐下。11月初的夜晚有些凉意,毛毛细雨更使我心烦意乱。不一会儿,又下起大雨。我浑身湿透,衣服紧贴在身上。凉风夹着暴雨,无情地抽打着我的面颊。我摸了摸腰间,钞票都被雨水打湿了。

啊,阿尼尔的钱。如果我不离开他的话,早上他很可能给我两三个卢比,让我去看电影。但我现在把他的钱全部拿走了,再也不用做饭,不用跑集市,不用学写句子了。

偷盗成功的激动,早已使我忘记了学习的事。我知道,学习总有一天会给我带来比几百卢比更大的好处。但偷盗简直是太容易了,有时就像被别人捉住一样容易。可是,要做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聪明能干的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则是另一回事。我应该回到阿尼尔身边,我对自己说,即使只是为了学习。

我急忙向阿尼尔的房子走去,心情异常紧张,因为把赃物送回而不被发现,比偷盗更难。我轻轻地推开门,伫立在月色朦胧的门口。阿尼尔仍在熟睡。我悄悄地爬到他的床前,手里捏着那沓钞票。我把手慢慢伸向床边,将钱塞进垫子下面。

第二天早上,我起晚了,阿尼尔早已煮好了茶。他把手伸向我,手指间夹着一张50卢比的票子。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以为我的所为被发现了。“我昨天赚来一点钱,”他解释说,“你将定期得到工钱。”我精神振奋。当我接过钱时,发现票子还是湿的。

“今天我们开始学写句子。”他说。

【请思考】

1.请赏析文中句子:“真是发了大财!这下我可以像一个阿拉伯石油富翁一样,过上一两星期好日子啦。”

2.分析文章倒数第六段景物描写(夜晚下雨)的作用。

3.“我”偷了钱,后来又偷偷把钱放回去,这个情节的设置,你认为合理吗?谈谈你的理解。

大约八个月以前,一天晚上,我的朋友路易·R······约了几个初中时代的同学小聚;我们一边饮着潘趣酒(一种朗姆酒加甘蔗汁、果汁等调制的饮料),抽着烟,一边谈论文学、绘画,并且不时地讲些笑话,就像年轻人聚会时常见的那样。忽然,房门大开,我的一个儿时好友像一阵风似的冲了进来。

他一进门就大声叫嚷:“你们猜我是从哪儿来?”

一个人应声道:“我敢打赌,你从玛毕耶(由舞蹈家玛毕耶于1840年创立的著名舞厅)来。”

又一个人接着说:“不,你这么高兴,肯定是刚借到钱,或者刚埋葬了你叔叔,要不就是刚把手表抵押给了你婶娘(巴黎市典当局的俗称)。”

第三个人力排众议:“你刚才喝得晕晕乎乎,闻到路易这儿有潘趣酒香,就上楼来想接茬儿喝。”

“你们都没有猜对,我是从诺曼底的P······村回来,我在那儿待了一个星期,还从那儿带来一位了不起的罪犯朋友,请各位允许我向你们引见一下吧。”

说到这里,他从衣袋里掏出一只剥皮刑犯的手;那只手很可怕,黢黑,干瘪,长长的,视乎已经僵硬;肌肉特别强劲,里外都被一条羊皮纸般的皮肤拉扯住;指甲黄黄的,窄窄的,仍然留在手指尖上;这一切让人隔着一法里(约合四公里)就能闻到恶人的气味。

“你们可知道,”我的朋友说,“有一天赶巧拍卖当地一位非常著名的老巫师的遗物。那巫师每个星期六都骑着扫帚柄去参加巫魔夜会;他既善神术也会妖法,能让母牛流出蓝色的乳汁,还能让它们长出圣安东尼的伙伴(指猪)那样的尾巴。不过那老恶棍却对这只手情有独钟。据他说,这是一个在一七三六年被判处酷刑的有名的犯人的手;那家伙把自己的合法妻子头朝下扔到井里,从而犯下重罪。他这样做我倒觉得没有什么错,可是后来他又把曾为他主持婚礼的本堂神父吊死在教堂的钟楼上。干了这两件壮举以后,他就去闯荡江湖。在他短暂却充实的生涯里,他抢劫过十二个行路人,在一座修道院用烟熏死二十来名修道士,并且把一座女隐修所变成了后宫。”

“不过你拿这可恶的东西做什么用呢?”我们诧异道。

“自然有用啰,我要拿它做门铃的拉手,好吓跑我的债主们。”

“朋友,”性格沉稳的高个儿英国人亨利·史密斯说,“依我看,这只手不过是用新方法保存的印第安人的肉,我建议你还是拿它熬一锅肉汤吧。”

“别开玩笑了,先生们,”一个已经喝得七八分醉的医科大学生竭力用最冷静的语气说。“至于你,皮埃尔,要是让我给你出个主意的话,快把这段人的残骸按照基督教礼仪埋葬起来,免得它的主人来向你讨还;再说,这只手也许已经染上了恶习,因为你也知道这句谚语:杀过人的还会再杀人。”

“是呀,喝过酒的还会再喝酒。”晚会东道主紧接着说。他一边说,一边给这个大学生斟满一大杯潘趣酒;对方一饮而尽,烂醉如泥地到在桌子底下。这个下场引起哄堂大笑,而皮埃尔则举起酒杯,向那只手致敬,并且说:“我为你主人的即将光临而干杯。”接着大家又聊了些别的话题,然后便各自归去。

第二天,我路过皮埃尔家门前,就走了进去。那是约摸两点钟的光景,我见他正一面读书一面抽烟,便问:“喂,你好吗?”他回答:“很好。”

“你那只手呢?”

“我那只手?你应该看到它就系在我的门铃上,我昨天晚上回家以后就拴上了。不过,说到这件事,你可知道,不知哪个白痴,大概是跟我恶作剧,半夜里来拉响我的门铃;我问谁在那儿,没有人回答,我就重新睡下,又睡着了。”

就在这时,有人拉响门铃,是房东,一个鲁莽无礼的家伙。他进来也不跟人打招呼,就对我朋友说:“先生,您是在侮辱一直不该受到侮辱的手;您要知道它属于一个非常有教养的大人物哩。”房东一转身,就像他进来时那样,招呼也不打就走了出去。皮埃尔紧跟着他走出去,把那只手取下来,系在卧室床边的铃绳上。“这样更好,”他说,“这只手,就像特拉伯苦修会会士的‘兄弟,该死了’一样,每晚都能让我在入睡以前进行一些严肃的思考。”聊了一个小时,我就离开,返回自己的住所。

这天夜里我睡得很不好,辗转反侧,心神不安;有好几次猛地惊醒,甚至有一会儿以为有个人溜进了我的家,于是起身向衣橱里和床底下察看。早晨六点钟光景,当我终于开始昏昏入睡的时候,房门被人猛敲了一下,震得我一骨碌跳下床来。原来是我朋友的仆人,几乎一丝不挂,脸色煞白,浑身哆嗦着。

“先生呀!”他一面呜咽一面大声疾呼,“我可怜的主人让人杀害了。”

我急忙穿上衣服,跑到皮埃尔的住处。那里已经挤满了人,人们探讨着,争辩着,就像是一场无休止的运动,每个人都在侃侃而谈,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叙述和评论着这个意外事件。我好不容易才挤到卧室前,门口有人把守,我报了姓名,才让我进去。四名警员站在卧室中央,人手一个记事本,他们在进行调查,不时地低声交谈,并且做着笔记。两位医生在床前讨论着,皮埃尔毫无知觉地躺在床上。他没有死,但他那样子十分吓人。眼睛瞪得老大,已经扩大的瞳孔像在凝视一件可怕而又从未见过的东西,流露出莫名的恐惧,手指紧攥着,身体从下巴起盖着一条被单。我揭开被单,只见他脖颈上有五个深深嵌进肉里的手指印,几滴血染污了他的衬衫。这时,一件东西让我吃了一惊,我无意中看到他卧室床头的铃铛,但那只剥皮刑犯的手却不见踪影。大概是医生们把它取了下来,免得刺激进入伤者卧室的人吧,因为那只手实在可怕。我没有打听它的下落。

现在我剪下某报第二天关于这一罪案的报道,警方所能获得的细节已经悉数披露于其中。该报道是这么写的:

“昨日发生一桩骇人听闻的凶案,受害者是一年轻人,皮埃尔·B······先生,法科大学生,出身于诺曼底名门世家。该年轻人于晚十时左右返回住处,声称身体疲倦,行将就寝,打发仆人布万先生退去。午夜时分,后者突被主人发疯般拉响的铃声唤醒。他亦恐惧,点亮一盏灯,等着。铃声沉默大约一分钟,继而又激烈地震响起来,吓得那仆人失魂落魄,连忙冲出其卧室,去唤醒看门人;后者即跑去报警。约一刻钟后,两名警员破门而入。一幕可怕景象呈现在他们面前:家具东歪西倒,一切迹象显示受害人曾与凶犯进行一场恶斗。卧室中央,年轻的皮埃尔·B······一动不动地仰面躺在地上,四肢僵硬,面无血色,两眼恐怖地睁大着,颈部有五个深深的手指印。立即应召赶来的布尔窦医生报告称,袭击者想必具有非凡体力,而且他的手异常瘦削和刚劲,因为在颈部留下五个弹洞般窟窿的手指,掐入肌肉以后又几乎碰在一起。目前尚无任何凭据猜想犯罪动机,也无法推测罪犯为何人。司法当局正在侦讯。”

第二天人们在同一家报纸上又读到:

“昨日本报叙述之凶案的受害人皮埃尔·B······先生,经布尔窦医生两小时精心治疗已经恢复知觉。其生命已脱离危险,唯神志尚十分堪虑。仍然没有罪犯的任何线索。”

的确,我可怜的朋友疯了;我们把他送进了医院。七个月的时间里,我每天都去看望他,但他没有一丝恢复神志的迹象。疯狂发作时,他偶尔冒出几句古怪的话,而且像所有的疯子一样,他有一个执拗的想法,总以为有个幽灵在追逐他。一天,有人急匆匆地跑来找我,告诉我他的情况更糟了。我果然发现他已经气息奄奄。头两个小时里,他都非常平静,可是突然,他从床上坐了起来,我们苦口安抚也无济于事,他就像遭遇到什么极度恐怖的事情似的,一边挥动双臂一边叫嚷:“抓住它!抓住它!它要掐死我啦,救命呀,救命呀!”他嚎叫着在房间里跑了两圈,接着便倒下死了,脸朝着地面。

他是孤儿,我承担起把他的尸体运往诺曼底的小村庄P······的责任,他的父母都埋葬在那里。他发现我们在路易·R······家饮潘趣酒,把那只剥皮刑犯的手拿给我们看的那个晚上,就是刚从这村子回来。他的尸体封闭在一口铅制的棺材里。四天以后,我和给他上过启蒙课的老本堂神父在小墓园里凄然地漫步,鸟儿在斜坡的树莓丛中放歌。我俩都是孩子的时候,曾多少次来这里采树莓吃。我仿佛又看见他沿着树篱溜过来,然后从那边,埋葬穷苦人的那块地尽头,我十分熟悉的一个小洞钻进去;等我们回到家时,脸和嘴唇都让莓汁染黑了。我向树莓丛看去,正是果实满枝,便不由自主地摘下一粒放进口中。本堂神父已经打开他那本日课经,正低声念着祈祷文,不过我还听得见小径那一头挖墓穴人的锹声。忽然,听到他们呼叫我们,本堂神父合上经书,我们赶过去看发生什么是。原来他们发现了一口棺材。他们一锹挖崩了棺材盖,我们看到一具奇长的尸骸仰脸躺在棺底,他那凹陷的眼睛似乎还在看着我们,向我们挑战。我顿时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不知为什么,我几乎有些恐惧。

“哎呀!”这是一个掘墓人嚷道,“瞧呀!这家伙有一只手腕砍断了,砍下的手就在这里。”说着,他从尸体旁拣起一只已经干枯的手,给我们看。

“嘿,”另一个笑着说,“他好像在看着你,就要跳起来掐你的脖子,要你把手还给他似的。”

本堂神父说:“好啦,朋友们,让死者安宁些吧,快把棺材盖好,咱们到别处去给可怜的皮埃尔先生挖墓穴吧。”

第二天我把一切资料料理完毕,就动身返回巴黎。行前我给老本堂神父留下五十法郎,请他做几遍弥撒,让被我们惊扰了尸骨的那个人的灵魂得以安息。

蒙塞尔身边围了一小圈人,这位地方检察官正在向他们陈述他自己对神秘的圣·克劳特事件的看法。几个月来,这件悬而未决的案件成为巴黎人议论的焦点。谁也解释不清到底是怎么回事。

蒙塞尔背对壁炉站着讲话,有几个妇女离开椅子向前靠了靠,保持站姿,眼睛紧紧的盯住检察官刮得干干净净的嘴,仿佛从他嘴里出来的话字字重千斤。他们一边听,一边不住的颤栗。与其说是一种少有的恐惧感,不如说是一种希望被惊吓的好奇心紧紧抓住了他们,像饥饿感一样绞缠他们,扰动他们。

暂时出现了宁静。一位面色稍微苍白的妇女打破了宁静。

“真是太恐惧了!”她说,“这里面有种超乎自然的东西。在我看来,真正发生了什么是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

检察官转向她:“这是非常可能的,女士。但我告诉你,你刚才用超乎自然这个词对这个案件是不合适的。我们调查的这个案子是精心策划的,并且干得非常巧妙,伪装得极为神秘,我们甚至想去伪存真都束手无策。但有次我经手的一个案子还就真的有这种离奇的超自然因素。当时不得不因为缺少证据而放弃。”

几个妇女异口同声地要求:“啊,那就讲给我们听听结果吧!”

蒙塞尔说:“事情发生在一个叫阿雅克肖的小镇上,当时我在镇子上任检察官。小镇坐落在四面环山的美丽的海湾里。我当时最关心的问题是解决种族之间的血仇。这种私人战争由来已久,极富戏剧性,充满各种英勇、激烈的事件。它给我们提供了难以想象的、极其丰富的复仇故事——一代接一代结下的仇恨,平息一时,但却从未了结;骇人听闻的恐怖情节,堪称血腥的野蛮屠杀,还有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壮举。……

  “有一天我听说有一个英国人在海湾的最头上租了一栋房子,租期好几十年。他随身带着一个法国仆人,是他在路过马赛时雇来的。不久,整个镇子上都对他怪癖的性格议论纷纷。他整天一个人呆在房子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是偶尔出来打猎或钓鱼。它从不和任何人讲话,从来不进城,每天早上都花一到两个小时时间练习左轮手枪和卡宾枪。他成为许多传说的主题。有人说他出身于名门贵族,出于政治原因逃离他的祖国;还有人说他犯了事,在躲避处罚。人们说得有鼻子有眼,有些事还让人听了毛骨悚然。

  “作为检察官,我当然有义务尽可能地了解这个人的情况。但是想要了解得更详细些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叫约翰.罗威尔。我只尽我所能密切注意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但是却没有发现他的行为有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然而,谣言还在继续传播,而且越传越凶,越传越广,我认为有必要对这个外地人进行一次私人接触。怀着这个目的,我开始经常在他家周围的地方打猎,等候合适的机会。时机终于来了。有一天我打了一枝鹧鸪,正好掉在他院子里。我的猎狗找到了它,我立即走了过去。我手里提着鹧鸪,为自己的失礼儿赔礼道歉,并请约翰收下我的猎物。他身材魁梧,长着红头发红胡子,个子高高的,肩膀很宽,可以说是文静的大力士。他身上一点也没有传统的英国人的刻板劲儿,他对我的客气再三表示感谢。他的法语点口音,无疑是英吉利海峡那一边带来的。一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在一起聊天有五六次。有一天晚上,我碰巧从他家的门前走过,看见他在花园里两脚分开叉坐在在一把椅子上,嘴上叼着一个烟斗。我摘掉帽子,他邀请我进去喝啤酒。不用说,这当然正中我的下怀。他用拘泥的英国式礼节接待我,对法国和科西嘉大声称赞,并声称他已经爱上了这个国家和这段海峡。我装作饶有兴趣的样子,小心翼翼的询问起他的身世和他的打算。他没有一点尴尬的样子,笑着告诉我说他曾经在非洲,印度和美国做过长时间的旅游。

   “我把整个世界都周游了个够。

   “我开始和他聊打猎,他给我讲了许多它的奇特经历,比如猎河马、老虎、大象,甚至还有大猩猩。‘那都是很危险的动物’,我说。他微微笑了笑:‘但是再危险也没有人危险。’

   “突然他放声大笑起来,那是一个殷实满足的英国人的笑声。‘我还杀了许许多多的人。’接着,他把话题转到火器上,他把我请进他的房子里看他搜集的各种枪支。他起居室里挂着的是黑颜色的……绣着金黄色图案的黑色丝绸。黑色的料子上布满了黄色的大花图案,像一团团火焰在耀眼的燃烧。‘这是日本布料。’他说。但是在最大的一面墙中间,一个奇异的东西映入我的眼帘。在一块红色的天鹅绒上醒目的摆放着一个黑色的东西,我走进了才看清,那是一只手,一只真人手,不是一只白而干净的骨骼手,而是一只长着黄黄的指甲、皱缩枯萎的黑黑的手。肌肉都暴露在外表面,骨头上面有血痂一样的干血的痕迹,一望就知道是从小臂的一半处剁下来的。腕子上有一个巨大的铁链,它被铆在不堪入目的肢体上,并被钉在了墙上。它看上去非常结实,能拴住一头大象。‘那是什么?’我说道。 英国人毫不隐瞒地回答说:‘它属于我最恨的敌人。它来自美国——是用军刀剁下来的,那上面的皮是用尖锐的石头剥下来的。在太阳底下暴晒了整整八天。可以说把它弄到手算我走运。’

   “我摸了一下那只可怖的手,它一定属于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手指出奇的长,指头上连着肌腱,上面还附着一些皮。由于是用尖锐的石头剥下来的,手的模样全非,它似乎是墨中残酷的复仇的行动的活生生的见证。我说:‘这个人一定很强壮。’他非常平静地说:‘是的,他是很强壮,但是我比他更强壮。我用那个链子把它制住了。’我以为他跟我开玩笑,就说:‘不过现在已经没有必要用那个链子了。那个手还能自己跑了不成?’约翰.罗威尔用非常认真的口吻说:‘它随时都想跑掉,我必须用链子把它拴住。’

   “我以询问的眼光迅速扫了他一眼,我不明白,他到底是一个疯子,还是一个爱开玩笑的人?但是他的脸始终显得那么不可思议,那么平静自若,却又那么慈祥宽厚。我话头一转,欣赏起他搜集的枪来。然而,我注意到有三只左轮手枪在不同的地方,似乎他生活在一种紧张的气氛中,时时警惕有人对他进行袭击。后来我又去拜访了他几次,以后就再也没去。当地老百姓逐渐对他习惯了,没有人在那么注意他了。

  “一年过去了。11月底的一个早晨,我的仆人把我叫醒了,告诉我一个消息:约翰.罗威尔在夜里被人杀了。我和警长康斯特布尔以及警官吉达姆斯来到英国人的家。它的男仆正在门前伤心的哭,他目光茫然,精神萎靡。我立刻对他表示怀疑,但是后来证明,他是无罪的。凶手的证明始终也没有确立。一走进起居室,我就看见约翰的尸体躺在中间。他的马甲被撕开,一只衣服袖子被扯下来。很明显曾有过一番激烈的搏斗。英国人是被勒死的。他的脸肿着,呈铁青色,惨不忍睹,眼睛里流露出及其恐怖的目光。它的牙关还紧咬着什么东西,脖子上有五处被尖锐的器具刺入,鲜血淋淋。跟我们同来的有一个法医,他对死者脖子上的手印作了相当长时间的检查,然后说了一句奇怪的话:“我觉得他好像是被一具骷髅勒死的!”

“我的背上一阵发麻。我看了一眼曾经放哪支可怕的手的地方。那只可怕的手已经不知去向。铁链被打破,晃晃荡荡的挂在墙上。我弯腰对着尸体看了看,英国人牙齿咬着的东西是那个失去的手的一个手指,与其说是被咬断的,不如说是在第二个关节处被撅断的。进行了检查,但是却没有发现任何证据。门窗家具什么的都没有留下任何搏斗的痕迹。事情发生时那两只狗似乎都在睡大觉。那个仆人提供了一下简单的情况:他说,‘几个月来,他的主人好像心神不宁,忐忑不安。他收到一大堆信,都是他刚一到这里时就扔了的。他经常去打猎,脾气粗暴而狂躁。他还经常茫然的盯着墙上的那只皱缩的手。奇怪的是那只手在出事的时候不翼而飞了,谁也说不清楚是什么回事。他每天都睡得很晚,睡觉前总要把所有的门窗都锁上。他手头总备着几把枪。他在夜里总好大声说话好像在和什么吵架。’出事的那天晚上,他没出一点声,只是当仆人走进他的房间打开百叶窗时才发现他被谋杀了。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可疑点。

   “我把我所知道的关于死者的一切都向当地政府和警察作了报告。整个岛屿全被搜索了一遍,但还是没有任何结果。这件事过去三个月后,有一天晚上我作了一个极其可怕的噩梦。梦见那只可怖的手像蝎子或蜘蛛一沿着我的房间的墙和窗帘飞快的爬。我惊醒了三次,又睡过去三次,三次看见那个阴森可怕的手围着屋子飞跑,手指像腿一样运动。第二早上有人把那只手送到了我这儿。它是埋葬在约翰·罗威尔的墓地里被发现的——因为据我所知约翰.罗威尔在此地没有任何亲戚朋友,他的尸体被就地埋葬。可是那只手上却少了食指。好了,女士们,这就是我要讲的。这件事我只知道那么多。”

   女士们都被吓得一个个面色苍白,浑身哆嗦。其中的一个女士感叹道:可是你还没有给我们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还没有解释这个故事的秘密呢!我相信除非你告诉我们这到底发生了什么,至少是你以为发生了什么,否则,我们今天晚上谁也睡不着了。”

   检察官笑了,他的眼睛仍然是那么严厉。“考虑到你们会做噩梦,我得让你们扫兴一回。我认为这非常简单,也就是说那只手的主人根本没死,而是回来找他的手来了。他究竟干了什么,我不得而知,但是我却认为这整个这件事和种族间的血仇有关。“

  “不,”一个女人说,“这么解释可不行!”

   检察官仍笑着说:“我说过你们对我的说法不会满意的。”

我离开塔希提的日子已经到了。根据岛上好客的习惯,凡是萍水相逢和我有一面之识的人临别时都送给我一些礼物——椰子树叶编的筐子、露兜树叶织的席、扇子……。蒂阿瑞给我的是三颗小珍珠和用她一双胖手亲自做的三罐番石榴酱。最后,当从惠灵顿开往旧金山的邮船在码头停泊了二十四小时,汽笛长鸣,招呼旅客上船的时候,蒂阿瑞把我搂在她肥大的胸脯里(我有一种掉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的感觉),眼睛里闪着泪珠,把她的红嘴唇贴在我的嘴上。轮船缓缓驶出咸水湖,从珊瑚礁的一个通道小心谨慎地开到广阔的海面上,这时,一阵忧伤突然袭上我的心头。空气里仍然弥漫着从陆地飘来的令人心醉的香气,塔希提离我却已经非常遥远了。我知道我再也不会看到它了。我的生命史又翻过了一页;我觉得自己距离那谁也逃脱不掉的死亡又迈近了一步。

    一个月零几天以后,我回到了伦敦。我把几件亟待处理的事办好以后,想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或许愿意知道一下她丈夫最后几年的情况,便给她写了一封信。从大战前很长一段日子我们就没有见面了,我不知道她这时住在什么地方,只好翻了一下电话簿才找到她的地址。她在回信里约定了一个日子,到了那一天,我便到她在坎普登山的新居——一所很整齐的小房子——去登门造访。这时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已经快六十岁了,但是她的相貌一点儿也不显老,谁也不会相信她是五十开外的人。她的脸比较瘦,皱纹不多,是那种年龄很难刻上凿痕的面孔,你会觉得年轻时她一定是个美人,比她实际相貌要漂亮得多。她的头发没有完全灰白,梳理得恰合自己的身份,身上的黑色长衫样子非常时兴。我仿佛听人说过,她的姐姐麦克安德鲁太太在丈夫死后几年也去世了,给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留下一笔钱。从她现在的住房和给我们开门的使女的整齐利落的样子看,我猜想这笔钱是足够叫这位寡妇过着小康的日子的。

    我被领进客厅以后才发现屋里还有一位客人。当我了解了这位客人的身份以后,我猜想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约我在这个时间来,不是没有目的的。这位来客是凡·布施·泰勒先生,一位美国人;思特里克兰德太太一边表示歉意地对他展露着可爱的笑容,一边详细地给我介绍他的情况。

    “你知道,我们英国人见闻狭窄,简直太可怕了。如果我不得不做些解释,你一定得原谅我。”接着她转过来对我说:“凡·布施·泰勒先生就是那位美国最有名的评论家。如果你没有读过他的著作,你的教育可未免太欠缺了;你必须立刻着手弥补一下。泰勒先生现在正在写一点儿东西,关于亲爱的查理斯的。他特地来我这里看看我能不能帮他的忙。”

    凡·布施·泰勒先生身体非常削瘦,生着一个大秃脑袋,骨头支棱着,头皮闪闪发亮;大宽脑门下面一张脸面色焦黄,满是皱纹,显得枯干瘦小。他举止文静,彬彬有礼,说话时带着些新英格兰州口音。这个人给我的印象非常僵硬刻板,毫无热情;我真不知道他怎么会想到要研究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来。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在提到她死去的丈夫时,语气非常温柔,我暗自觉得好笑。在这两人谈话的当儿,我把我们坐的这间客厅打量了一番。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是个紧跟时尚的人。她在阿施里花园旧居时那些室内装饰都不见了,墙上糊的不再是莫里斯墙纸,家具上套的不再是色彩朴素的印花布,旧日装饰着客厅四壁的阿伦德尔图片也都撤下去了。现在这间客厅是一片光怪陆离的颜色,我很怀疑,她知道不知道她把屋子装点得五颜六色的这种风尚都是因为南海岛屿上一个可怜的画家有过这种幻梦。对我的这个疑问她自己作出了回答。

    “你这些靠垫真是太了不起了,”凡·布施·泰勒先生说。

    “你喜欢吗?”她笑着说,“巴克斯特①设计的,你知道。”

    ①雷昂·尼古拉耶维奇·巴克斯特(1866—1924),俄罗斯画家和舞台设计家。

    但是墙上还挂着几张思特里克兰德的最好画作的彩色复制品;这该归功于柏林一家颇具野心的印刷商。

    “你在看我的画呢,”看到我的目光所向,她说,“当然了,他的原画我无法弄到手,但是有了这些也足够了。这是出版商主动送给我的。对我来说真是莫大的安慰。”

    “每天能欣赏这些画,实在是很大的乐趣,”凡·布施·泰勒先生说。

    “一点儿不错。这些画是极有装饰意义的。”

    “这也是我的一个最基本的看法,”凡·布施·泰勒先生说,“伟大的艺术从来就是最富于装饰价值的。”

    他们的目光落在一个给孩子喂奶的裸体女人身上,女人身旁还有一个年轻女孩子跪着给小孩递去一朵花,小孩却根本不去注意。一个满脸皱纹、皮包骨的老太婆在旁边看着她们。这是思特里克兰德画的神圣家庭。我猜想画中人物都是他在塔拉窝村附近那所房子里的寄居者,而那个喂奶的女人和她怀里的婴儿就是爱塔和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我很想知道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对这些事是不是也略知一二。

    谈话继续下去。我非常佩服凡·布施·泰勒先生的老练;凡是令人感到尴尬的话题,他完全回避掉。我也非常惊奇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圆滑;尽管她没有说一句不真实的话,却充分暗示了她同自己丈夫的关系非常融睦,从来没有任何嫌隙。最后,凡·布施·泰勒先生起身告辞,他握着女主人的一只手,向她说了一大篇优美动听、但未免过于造作的感谢词,便离开了我们。

    “我希望这个人没有使你感到厌烦,”当门在凡·布施·泰勒的身背后关上以后,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说。“当然了,有时候也实在让人讨厌,但是我总觉得,有人来了解查理斯的情况,我是应该尽量把我知道的提供给人家的。作为一个伟大天才的未亡人,这该是一种义务吧。”

    她用她那一对可爱的眼睛望着我,她的目光非常真挚,非常亲切,同二十多年以前完全一样。我有点儿怀疑她是不是在耍弄我。

    “你那个打字所大概早就停业了吧?”我说。

    “啊,当然了,”她大大咧咧地说,“当年我开那家打字所主要也是为了觉得好玩,没有其他什么原因。后来我的两个孩子都劝我把它出让给别人。他们认为太耗损我的精神了。”

    我发现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已经忘记了她曾不得不自食其力这一段不光彩的历史。同任何一个正派女人一样,她真实地相信只有依靠别人养活自己才是规矩的行为。

    “他们都在家,”她说,“我想你给他们谈谈他们父亲的事,他们一定很愿意听的。你还记得罗伯特吧?我很高兴能够告诉你,他的名字已经提上去,就快要领陆军十字勋章了。”

    她走到门口去招呼他们。走进来一个穿卡其服的高大男人,脖子上系着牧师戴的硬领。这人生得身材魁梧,有一种壮健的美,一双眼睛仍然和他童年时期一样真挚爽朗。跟在他后面的是他妹妹;她这时一定同我初次见到她母亲时年龄相仿。她长得非常象她母亲,也给人这样的印象:小时候长得一定要比实际上更漂亮。

    “我想你一定一点儿也不记得他俩了,”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说,骄傲地笑了笑。“我的女儿现在是朵纳尔德逊太太了,她丈夫是炮兵团的少校。”

    “他是一个真正从士兵出身的军人,”朵纳尔德逊太太高高兴兴地说,“所以现在刚刚是个少校。”

    我想起很久以前我的预言:她将来一定会嫁一个军人。看来这件事早已注定了。她的风度完全是个军人的妻子。她对人和蔼亲切,但另一方面她几乎毫不掩饰自己内心的信念,她同一般人是有所不同的。罗伯特的情绪非常高。

    “真是太巧了,你这次来正赶上我在伦敦,”他说,“我只有三天假。”

    “他一心想赶快回去,”他母亲说。

    “啊,这我承认,我在前线过得可太有趣儿了。我交了不少朋友。那里的生活真是顶呱呱的。当然了,战争是可怕的,那些事儿大家都非常清楚。但是战争确实能表现出一个人的优秀本质,这一点谁也不能否认。”

    这以后我把我听到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的情形给他们讲了一遍。我认为没有必要提到爱塔和她生的孩子,但是其余的事我都如实说了。在我谈完他惨死的情况以后我就没有再往下说了。有一两分钟大家都没有说话。后来罗伯特·思特里克兰德划了根火柴,点着了一支纸烟。

    “上帝的磨盘转动很慢,但是却磨得很细,”罗伯特说,颇有些道貌岸然的样子。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和朵纳尔德逊太太满腹虔诚地低下头来。我一点儿也不怀疑,这母女两人所以表现得这么虔诚是因为她们都认为罗伯特刚才是从《圣经》上引证了一句话①。说实在的,就连罗伯特本人是否绝对无此错觉,我也不敢肯定。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到爱塔给思特里克兰德生的那个孩子。听别人说,这是个活泼、开朗、快快活活的小伙子。在想象中,我仿佛看见一艘双桅大帆船,这个年轻人正在船上干活儿,他浑身赤裸,只在腰间围着一块粗蓝布;天黑了,船儿被清风吹动着,轻快地在海面上滑行,水手们都聚集在上层甲板上,船长和一个管货的人员坐在帆布椅上自由自在地抽着烟斗。思特里克兰德的孩子同另一个小伙子跳起舞来,在暗哑的手风琴声中,他们疯狂地跳着。头顶上是一片碧空,群星熠熠,太平洋烟波淼茫,浩瀚无垠。

    ①罗伯特所说“上帝的磨盘”一语,许多外国诗人学者都曾讲过。美国诗人朗费罗也写过类似诗句,并非出自《圣经》。

    《圣经》上的另一句话也到了我的唇边,但是我却控制着自己,没有说出来,因为我知道牧师不喜欢俗人侵犯他们的领域,他们认为这是有渎神明的。我的亨利叔叔在威特斯台柏尔教区做了二十七年牧师,遇到这种机会就会说:魔鬼要干坏事总可以引证《圣经》。他一直忘不了一个先令就可以买十三只大牡蛎的日子。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