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八个月以前,一天晚上,我的朋友路易·R······约了几个初中时代的同学小聚;我们一边饮着潘趣酒(一种朗姆酒加甘蔗汁、果汁等调制的饮料),抽着烟,一边谈论文学、绘画,并且不时地讲些笑话,就像年轻人聚会时常见的那样。忽然,房门大开,我的一个儿时好友像一阵风似的冲了进来。
他一进门就大声叫嚷:“你们猜我是从哪儿来?”
一个人应声道:“我敢打赌,你从玛毕耶(由舞蹈家玛毕耶于1840年创立的著名舞厅)来。”
又一个人接着说:“不,你这么高兴,肯定是刚借到钱,或者刚埋葬了你叔叔,要不就是刚把手表抵押给了你婶娘(巴黎市典当局的俗称)。”
第三个人力排众议:“你刚才喝得晕晕乎乎,闻到路易这儿有潘趣酒香,就上楼来想接茬儿喝。”
“你们都没有猜对,我是从诺曼底的P······村回来,我在那儿待了一个星期,还从那儿带来一位了不起的罪犯朋友,请各位允许我向你们引见一下吧。”
说到这里,他从衣袋里掏出一只剥皮刑犯的手;那只手很可怕,黢黑,干瘪,长长的,视乎已经僵硬;肌肉特别强劲,里外都被一条羊皮纸般的皮肤拉扯住;指甲黄黄的,窄窄的,仍然留在手指尖上;这一切让人隔着一法里(约合四公里)就能闻到恶人的气味。
“你们可知道,”我的朋友说,“有一天赶巧拍卖当地一位非常著名的老巫师的遗物。那巫师每个星期六都骑着扫帚柄去参加巫魔夜会;他既善神术也会妖法,能让母牛流出蓝色的乳汁,还能让它们长出圣安东尼的伙伴(指猪)那样的尾巴。不过那老恶棍却对这只手情有独钟。据他说,这是一个在一七三六年被判处酷刑的有名的犯人的手;那家伙把自己的合法妻子头朝下扔到井里,从而犯下重罪。他这样做我倒觉得没有什么错,可是后来他又把曾为他主持婚礼的本堂神父吊死在教堂的钟楼上。干了这两件壮举以后,他就去闯荡江湖。在他短暂却充实的生涯里,他抢劫过十二个行路人,在一座修道院用烟熏死二十来名修道士,并且把一座女隐修所变成了后宫。”
“不过你拿这可恶的东西做什么用呢?”我们诧异道。
“自然有用啰,我要拿它做门铃的拉手,好吓跑我的债主们。”
“朋友,”性格沉稳的高个儿英国人亨利·史密斯说,“依我看,这只手不过是用新方法保存的印第安人的肉,我建议你还是拿它熬一锅肉汤吧。”
“别开玩笑了,先生们,”一个已经喝得七八分醉的医科大学生竭力用最冷静的语气说。“至于你,皮埃尔,要是让我给你出个主意的话,快把这段人的残骸按照基督教礼仪埋葬起来,免得它的主人来向你讨还;再说,这只手也许已经染上了恶习,因为你也知道这句谚语:杀过人的还会再杀人。”
“是呀,喝过酒的还会再喝酒。”晚会东道主紧接着说。他一边说,一边给这个大学生斟满一大杯潘趣酒;对方一饮而尽,烂醉如泥地到在桌子底下。这个下场引起哄堂大笑,而皮埃尔则举起酒杯,向那只手致敬,并且说:“我为你主人的即将光临而干杯。”接着大家又聊了些别的话题,然后便各自归去。
第二天,我路过皮埃尔家门前,就走了进去。那是约摸两点钟的光景,我见他正一面读书一面抽烟,便问:“喂,你好吗?”他回答:“很好。”
“你那只手呢?”
“我那只手?你应该看到它就系在我的门铃上,我昨天晚上回家以后就拴上了。不过,说到这件事,你可知道,不知哪个白痴,大概是跟我恶作剧,半夜里来拉响我的门铃;我问谁在那儿,没有人回答,我就重新睡下,又睡着了。”
就在这时,有人拉响门铃,是房东,一个鲁莽无礼的家伙。他进来也不跟人打招呼,就对我朋友说:“先生,您是在侮辱一直不该受到侮辱的手;您要知道它属于一个非常有教养的大人物哩。”房东一转身,就像他进来时那样,招呼也不打就走了出去。皮埃尔紧跟着他走出去,把那只手取下来,系在卧室床边的铃绳上。“这样更好,”他说,“这只手,就像特拉伯苦修会会士的‘兄弟,该死了’一样,每晚都能让我在入睡以前进行一些严肃的思考。”聊了一个小时,我就离开,返回自己的住所。
这天夜里我睡得很不好,辗转反侧,心神不安;有好几次猛地惊醒,甚至有一会儿以为有个人溜进了我的家,于是起身向衣橱里和床底下察看。早晨六点钟光景,当我终于开始昏昏入睡的时候,房门被人猛敲了一下,震得我一骨碌跳下床来。原来是我朋友的仆人,几乎一丝不挂,脸色煞白,浑身哆嗦着。
“先生呀!”他一面呜咽一面大声疾呼,“我可怜的主人让人杀害了。”
我急忙穿上衣服,跑到皮埃尔的住处。那里已经挤满了人,人们探讨着,争辩着,就像是一场无休止的运动,每个人都在侃侃而谈,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叙述和评论着这个意外事件。我好不容易才挤到卧室前,门口有人把守,我报了姓名,才让我进去。四名警员站在卧室中央,人手一个记事本,他们在进行调查,不时地低声交谈,并且做着笔记。两位医生在床前讨论着,皮埃尔毫无知觉地躺在床上。他没有死,但他那样子十分吓人。眼睛瞪得老大,已经扩大的瞳孔像在凝视一件可怕而又从未见过的东西,流露出莫名的恐惧,手指紧攥着,身体从下巴起盖着一条被单。我揭开被单,只见他脖颈上有五个深深嵌进肉里的手指印,几滴血染污了他的衬衫。这时,一件东西让我吃了一惊,我无意中看到他卧室床头的铃铛,但那只剥皮刑犯的手却不见踪影。大概是医生们把它取了下来,免得刺激进入伤者卧室的人吧,因为那只手实在可怕。我没有打听它的下落。
现在我剪下某报第二天关于这一罪案的报道,警方所能获得的细节已经悉数披露于其中。该报道是这么写的:
“昨日发生一桩骇人听闻的凶案,受害者是一年轻人,皮埃尔·B······先生,法科大学生,出身于诺曼底名门世家。该年轻人于晚十时左右返回住处,声称身体疲倦,行将就寝,打发仆人布万先生退去。午夜时分,后者突被主人发疯般拉响的铃声唤醒。他亦恐惧,点亮一盏灯,等着。铃声沉默大约一分钟,继而又激烈地震响起来,吓得那仆人失魂落魄,连忙冲出其卧室,去唤醒看门人;后者即跑去报警。约一刻钟后,两名警员破门而入。一幕可怕景象呈现在他们面前:家具东歪西倒,一切迹象显示受害人曾与凶犯进行一场恶斗。卧室中央,年轻的皮埃尔·B······一动不动地仰面躺在地上,四肢僵硬,面无血色,两眼恐怖地睁大着,颈部有五个深深的手指印。立即应召赶来的布尔窦医生报告称,袭击者想必具有非凡体力,而且他的手异常瘦削和刚劲,因为在颈部留下五个弹洞般窟窿的手指,掐入肌肉以后又几乎碰在一起。目前尚无任何凭据猜想犯罪动机,也无法推测罪犯为何人。司法当局正在侦讯。”
第二天人们在同一家报纸上又读到:
“昨日本报叙述之凶案的受害人皮埃尔·B······先生,经布尔窦医生两小时精心治疗已经恢复知觉。其生命已脱离危险,唯神志尚十分堪虑。仍然没有罪犯的任何线索。”
的确,我可怜的朋友疯了;我们把他送进了医院。七个月的时间里,我每天都去看望他,但他没有一丝恢复神志的迹象。疯狂发作时,他偶尔冒出几句古怪的话,而且像所有的疯子一样,他有一个执拗的想法,总以为有个幽灵在追逐他。一天,有人急匆匆地跑来找我,告诉我他的情况更糟了。我果然发现他已经气息奄奄。头两个小时里,他都非常平静,可是突然,他从床上坐了起来,我们苦口安抚也无济于事,他就像遭遇到什么极度恐怖的事情似的,一边挥动双臂一边叫嚷:“抓住它!抓住它!它要掐死我啦,救命呀,救命呀!”他嚎叫着在房间里跑了两圈,接着便倒下死了,脸朝着地面。
他是孤儿,我承担起把他的尸体运往诺曼底的小村庄P······的责任,他的父母都埋葬在那里。他发现我们在路易·R······家饮潘趣酒,把那只剥皮刑犯的手拿给我们看的那个晚上,就是刚从这村子回来。他的尸体封闭在一口铅制的棺材里。四天以后,我和给他上过启蒙课的老本堂神父在小墓园里凄然地漫步,鸟儿在斜坡的树莓丛中放歌。我俩都是孩子的时候,曾多少次来这里采树莓吃。我仿佛又看见他沿着树篱溜过来,然后从那边,埋葬穷苦人的那块地尽头,我十分熟悉的一个小洞钻进去;等我们回到家时,脸和嘴唇都让莓汁染黑了。我向树莓丛看去,正是果实满枝,便不由自主地摘下一粒放进口中。本堂神父已经打开他那本日课经,正低声念着祈祷文,不过我还听得见小径那一头挖墓穴人的锹声。忽然,听到他们呼叫我们,本堂神父合上经书,我们赶过去看发生什么是。原来他们发现了一口棺材。他们一锹挖崩了棺材盖,我们看到一具奇长的尸骸仰脸躺在棺底,他那凹陷的眼睛似乎还在看着我们,向我们挑战。我顿时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不知为什么,我几乎有些恐惧。
“哎呀!”这是一个掘墓人嚷道,“瞧呀!这家伙有一只手腕砍断了,砍下的手就在这里。”说着,他从尸体旁拣起一只已经干枯的手,给我们看。
“嘿,”另一个笑着说,“他好像在看着你,就要跳起来掐你的脖子,要你把手还给他似的。”
本堂神父说:“好啦,朋友们,让死者安宁些吧,快把棺材盖好,咱们到别处去给可怜的皮埃尔先生挖墓穴吧。”
第二天我把一切资料料理完毕,就动身返回巴黎。行前我给老本堂神父留下五十法郎,请他做几遍弥撒,让被我们惊扰了尸骨的那个人的灵魂得以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