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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喜欢自诩有“五千年的文明”,这里面除了自豪,也说出了事实,但大多数中国人对这“五千年文明”并不能“如数家珍”。随便上大街抓几个人,问他几个中国历史的问题,定是一脸茫然。但中国历史上的三国时期可能是个例外,大凡中国人,说到这个时代,大都能记住一些人物,甚至熟悉这些人物的个性、业绩、出身及下场,而且这些人物还能牵动他们的爱憎,激发他们强烈的道德情感。事实上,在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中,英雄辈出的时代、风云变幻的时代、惊采绝艳的时代,并非只有三国,春秋战国、五代十国,包括所有朝代的兴与亡时期,都有其精彩的人与事。但人们就是最熟悉三国。为什么呢?无他,有《三国演义》耳。

  是的,《三国演义》叙述的,首先是三国时期的历史。人们说它是“七分史实,三分虚构”,可那“三分虚构”又是些什么内容呢?大都是现代读者一读便知其虚假的神仙巫术之类。所以,这“三分”价值不大,而价值大的,恰是史实,是来自于陈寿的《三国志》及其比原文还要丰富的裴松之的注。可能是最早版本的明嘉靖本《三国演义》,题着“晋平阳侯陈寿史传,后学罗本贯中编次”——罗贯中只是对陈寿的“史传”做点“编次”的工作,正可见《三国演义》与“史”的关系。但这个题词有着罗贯中很大的自谦,他的“编次”之功实在不能小视。简言之,人们熟悉三国的历史,大多数不是由于他们读了陈寿的《三国志》,而倒是读了或者是听了据此“编次”的《三国演义》。

  三国故事不仅是学者们研究历史的资料,而且是世俗大众的谈资。演义者,推演事实而显出意义也,演的是事,却事中有义。那么,《三国演义》给予大众的,就不仅是历史,而且是历史的意义,是历史的道德意义、政治意义、军事意义。这就涉及到小说《三国演义》与史著《三国志》的区别。既然前者的事实绝大多数来源于后者,虚构的部分又不大精彩,何以前者有大影响于世俗大众,而后者则只能局限在学术圈子里呢?把这个问题讲清了,《三国演义》的价值也就凸现了。

  我们知道,《三国志》的体例是沿袭司马迁《史记》的“纪传体”,也就是说,把历史故事分解到每个历史人物身上。这种做法,就人物言,当然其一生的历程很清楚,但就事件言,则不免让读者有盲人摸象之感,也就是说,在人物传记中所记之事,必是与此人有关的部分,与之无关的部分只能忽略或简略。而此前的“编年体”在这一点上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事件被时间分割了,被同时发生的诸多事件搅乱了,前因后果的脉络就模糊了。可见,“纪传体”与“编年体”,前者照顾到了人物,后者照顾到了历史(时间),损害的却都是事件的发生、发展与结果的起承转合。于是又有一种“纪事本末体”,试图从事件的角度来展开叙述,但史学毕竟是史学,学术的文体风格与细节的缺失,使得这种叙述往往是松散的、拖沓的、缺少生气的,像司马迁那样的文章天才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三国演义》正是在这一点上有了自己的创造。首先,它以事件的发生、发展为线索,并辅之以细节的刻画和悬念的设置,总是既能保持文章的节奏,又时时设置阅读的悬念与高潮。一部《三国志》,再加上裴松之的注中保存的大量的已失传的古书中的材料,这些材料要全部推倒,重新组合,使每个事件都完整生动,多个事件又能有机组合、整体推进,这种剪裁取舍的功夫实在了不得。当然,这样大的工作,也实在不是一人能完成的,实际上在罗贯中之前,已有大量的民间三国故事流传,也出现了《三国志平话》这样一部结构宏伟、初具《三国演义》骨架的作品。正如胡适所说,《三国演义》“不是一个人作的,乃是五百年的演义家的共同作品”。但也正如刘大杰所说,“主要的创作劳动不得不归于罗贯中”。

  但罗贯中的功绩显然还不仅在此处,材料的整合是形而下的东西,而价值观、道德观的整合才是其形而上的东西。我们不难发现,《三国演义》的道德水准与趣味都是民间的,这不仅可以解释《三国演义》为什么能够流行,而且还能看出罗贯中在面对一大堆民间三国的资料时,他也面对着浸透其中的民间的趣味与道德观,而他最终决定接纳这些观点,并把它们重新贯穿到他的叙述中去。与《三国志平话》相比,罗贯中删去了一些太过荒诞不经的东西,而增加了历史故事、诗词与表章书札,这显然是他文人的思想及趣味所致,但他仍然保留了一些荒诞的东西,比如把诸葛亮写得如妖、如道士,手段并不高明,却符合民间的趣味。而就道德观而言,讲义气,讲报应,尤其是讲正统观念,都带有明显的普通民众的朴素道德观色彩,“三绝”之诸葛亮的“智绝”、关云长的“义绝”、曹孟德的“奸绝”,更带有民间的判断力、鉴赏力的印记。

当然,罗贯中在三国故事中演绎出来的“义”还不仅如此。他的成功还在于他把民间的朴素道德观与传统文化中的价值观整合了起来。这集中体现在他对曹操的否定与对刘备的歌颂上。事实上,否定曹操并不是他的目的,他需要曹操衬托出刘备的明君形象。所以,把刘备的形象加以改造,借历史上的刘备的皮囊来寄托他的“明君”理想,才是他的真正目的。罗贯中把一切美德都往刘备的身上堆砌,几乎使他成为一个“假冒伪劣工程”。可以这样说,《三国演义》中的刘备是继孔孟塑造的唐尧、虞舜、商汤、周武之后又一“圣君”形象。罗贯中确有继孔孟之后再树楷模的雄心,只不过由于历史上的刘备实在不敢让人恭维,而其现实的功业又实在不能让人佩服,所以才使得刘备的形象没有上升到与尧舜等人比肩的位置。这当然还因为历史记录的完备,《三国志》等严肃史学著作已经把刘备的行径记录在案,不像唐尧、虞舜的史实,渺茫得任由孔孟捏造。但是,罗贯中也有他的成功:通过他的生花妙笔,刘备的“明君”形象,成了我们这个古老民族的道德幻象。

  必须指出的是,对刘备这一“明君”幻象的塑造,不仅是中国民间的道德诉求,更是中国传统的文化诉求。这是“内圣外王”之学在文学形象中的生动体现。有意味的是,让人觉得“伪”的刘备形象,其实正是这种道德幻象的必然形态:以道德人格自诩的刘备,其所作所为的“不道德”其实更甚于曹操:

  在投奔刘表之前,他简直形同政治乞丐、军事乞丐,他投靠过吕布、曹操、袁绍……但他吃谁的饭就砸谁的碗,大讲忠义并以此获得关羽、张飞及后来诸葛亮无限忠诚的他,自己却对所投靠的主人毫无忠诚可言:无路可走时,勉从虎穴暂栖身;一有机会时,便立马走人,并且还带走对方的军马。而投奔刘表之后,他最终获得的两块根据地荆州和益州,恰恰都是抢自正宗的刘氏皇帝家族成员——也就是说,他只是擅长窝里斗。占荆州时,连蒙带骗加无赖,与孔明一起,把个忠厚的鲁肃玩得团团转——试问《三国演义》的读者:在对荆州的占有和讨还之际,在刘备、孔明和代表东吴的鲁肃之间,哪个才是真正的忠厚与诚实?而攻益州时,刘备碰到的是比鲁肃还要愚拙憨厚的刘璋,而他对刘璋的所作所为实在是为人所不齿——试问《三国演义》的读者:在读到这二段时,又作何感想?罗贯中在这里显然也无法从道德角度给出客观的判断,但他毕竟是写小说,他可以运用文学的方法左右读者的感情:他先在前提上确定刘备是“明君”,“明君”的所作所为当然都是道德的,并且凡是支持他的都是正面人物,凡是反对他的哪怕不好遽下“反面人物”的结论,也淡化处理。《三国演义》塑造了一个“明君”的形象,但也只能做到在抽象上肯定其明君现象,在具体的行迹上,却又不得不写出刘备手段之不光彩,道德之不完善。

  事实上,《三国演义》以赤壁之战为界,此前写得最生动者为曹操,此后写得最传神者为孔明。而且,罗贯中对曹操是抽象的否定,具体的肯定。比如说,他写刘备爱民,总让人觉得做作,有做戏给人看的成分。如曹操大军南下时,为了突出刘备的深得民心与保民而王,他写百姓拖家带口跟随刘备,这实在是匪夷所思,除非这些百姓希望置身于最危险的战场,否则此时最安全的地方应该是远离刘备的地方,这种历史的虚夸实在不高明。可他写曹操时,除了写曹操讨徐州陶谦时的一段,写出了盛怒下的曹操残民以逞,其他时候,只要有所攻伐,都会写到曹操马上传令:毋害百姓。简言之,一部《三国演义》,何尝刻意描写曹操残害百姓?张冥飞《古今小说评林》说到《三国演义》写曹操,有这样一段话:

  统观全书,倒是曹操写得最好。盖奸雄之为物,实在是旷世而不一见者。刘先主奸而不雄,孙伯符雄而不奸,兼之者独一曹操耳。……书中写曹操,有使人爱慕之处,如刺董卓、赎文姬等事是也;有使人痛恨处,如杀董妃、弑伏后等事是也;有使人佩服处,如哭郭嘉、祭典韦以愧励众谋士及众将,借督粮官之头以止军人之谤等事是也。又曹操之机警处、狠毒处、变诈处,均有过人者;即其豪迈处、风雅处,亦有非常人所能及者。盖煮酒论英雄及横槊赋诗等事,皆其独有千古者也。

  其中写曹操令人爱慕处、佩服处、机警处、豪迈处、风雅处且不论,即使是令人痛恨处之杀董妃、伏后,也不是一个道德鉴定就可以是非立判的。

  《三国演义》不仅给了我们一个明君的幻象,满足了我们的圣君梦,《三国演义》还是我们的英雄梦、忠臣梦和智慧梦,是一个民族道德观、价值观的形象体现,是一个民族英雄观、智慧观的形象展现。不少学者谈到《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形象不是典型而是类型,不是个性而是共性,但这正是《三国演义》成功的秘诀所在,因为它不是要提供文学形象,它要提供的是大众偶像,是让所有人都能理解、体会和讨论的公共形象。它在这方面实在是太成功了,它所塑造的那些人物形象,几乎承载了所有人的道德梦想与人生梦想,并且几乎所有人包括贩夫走卒都能理解与言说,从而使得它在大众中得到几乎无所不至的传播。

  《三国演义》的语言也是半文半白的,所谓“文不甚深,言不甚俗”。《西游记》的语言是下层的,趣味却是上层的;《三国演义》的语言是上层的,趣味却是下层的。对传统道德而言,《西游记》是批判的、破坏的、嘲弄的,是看穿的。而《三国演义》却是歌颂的、巩固的、鼓吹的,是幼稚的。但这都不妨碍它的成功,因为,它用生动鲜活的形象集中展示了一个民族的诸多梦想。

  关于《水浒传》的主题,是20世纪后半期以来学者们最为关心的话题,说一句不中听的话,《水浒传》的“主题问题”已经成为一大批学者的“饭碗问题”。在学者们提出的种种主题里,“农民起义说”是最主流的观点。但我通读《水浒传》多遍,如果不是看学者们的论文,根本想不到什么“农民起义”问题。我相信,《水浒传》的创作者弄出这部精彩华章,不可能就是为了表现某一个主题,也绝不是为了让人们去做学问,一定是让人们觉得好玩,让人们觉得他有这一肚皮的牢骚与锦绣。金圣叹曾这样说:

  施耐庵……只是饱暖无事,又值心闲,不免伸纸弄笔,寻个题目,写出自家许多锦心绣口。

  这样说《水浒传》的创作好像太“为艺术而艺术”了。在我看来,《水浒传》虽然不一定像《史记》那样是司马迁“一肚皮宿怨发挥出来”,其作者也定有一肚皮的仇,一肚皮的恨,一肚皮的无聊赖,一肚皮的没奈何。没有这些,《水浒传》的文字里为何总透出让人放声一哭的悲凉?那一帮生龙活虎、叱咤风云的人,偏播弄出这一片悲凉惨淡的世界。

  你看他写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林教头与差拨一同来大军草料场交割:

  正是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渐起,却早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

  交割完草料,老军收拾行李,临了说道:“火盆、锅子、碗碟都借与你。”

  淡淡的温情里掩不住英雄的可怜。交割完毕,老军和差拨向营里来,撇下这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一人在这荒凉的大雪天里,而那草屋“四下里崩坏了,又被朔风吹撼,摇振得动”,这里何等可怜?更可怜的,还是那大英雄的小心:

  “这屋如何过得一冬?待雪晴了,去城中唤个泥水匠来修理。”

  真令人欲放声一哭!这间破草屋简直可以看成是这个残破世界的象征,这破世界让我们如何过得一生?又哪里容得我们修理?那背后的大阴谋正要修理我们呢!让林冲过不完一冬的,哪里是这摇振得动的草屋?一会儿,这草屋将和他一起化为灰烬,他兀自不知,还在想着委曲求全,还在想着将就着在这寒凉的世界寻些温暖。

  他出去沽酒。酒是我们和这世界妥协的理由和条件。酒调动的是我们自身的体温,却让我们感谢世界的温暖。林冲冷了,“便去包裹里取些碎银子,把花枪挑了酒葫芦,将火炭盖了,取毡笠子戴上,拿了钥匙出来,把草厅门拽上;出到大门首,把两扇草场门反拽上锁了”,这一连串动作表现出的是林冲对这个世界的小心。他几乎是赔着小心呵护着这个世界上的杂什,而这些杂什好像是他生命的依靠。然后他“带了钥匙,信步投东。雪地里踏着碎琼乱玉,迤逦背着北风而行”。

  那雪正下得紧。

  虽然这世界如此寒凉,如此残破,如此寂寥,但林冲仍呵护它,愿意和它和平共处。“将火炭盖了”,他很担心这世界出什么意外,他希望它平安,希望这秩序延续,哪怕这秩序对他并不公正有利。“拿了钥匙”,“带了钥匙”,他深信这世界的大门随时会为他而开,让他栖身,哪怕那栖身之地并不如意。

  他握住了钥匙,似乎就握住了他和这世界的契约,他可以随时打开它,而它也随时让他委身立命。但,“那雪正下得紧”。他脚踏积雪,背倚北风,几乎是在这风雪世界里挤出一条道。

  看那雪,到晚越下得紧了。

  但这雪之冷,比人心之冷还差得远。因这场大雪,倒救了林冲的性命。陆虞候带着高太尉钧旨,与差拨、富安三人雪夜潜到草料场,要放一场大火烧死.林冲。刚才的大雪,我们已痛感水深,谁料接下来的一场大火,是这般的火热!这个世界于我们,岂不就是水深火热?不过,自然之母往往仁慈——大雪压倒了草厅,林冲不得已拽出一条絮被去那古庙里安身,躲过这场大劫。在洞悉了这场阴谋后,他手刃三人,然后——再穿了白布衫,系了褡膊,把毡笠子戴上,将葫芦里冷酒吃尽了。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提了枪,便出庙门投东去。

  这是写林冲“出行”,他从万分依恋、半生痴梦中走出,彻底绝望,从而决绝远去。而以“冷酒”煞尾,既是印证那人间的寒凉,又让我们读着感同身受。“被与葫芦都丢了不要”,心中了无牵挂,曾经的小心在意、委曲求全、逆来顺受,都灰飞烟灭。“被与葫芦”是安寝与享受,这两样象征他与这个世界和谐共处的东西被丢弃;“提了枪”,“枪”是冲突与决杀,这一样象征他与这个世界决绝与为仇的东西却被握在手中。从此,花枪上挑着的,就不再是酒葫芦,而是人头了。

  被逼铤而走险的林冲,出了庙门投东去。投何处去?何处可以安身?在柴进那里,他请求柴进周济,“教小人安身立命”。在官差的严密搜捕之中,柴进那里也难以安身。他只能去梁山泊。

  林冲的经历被当做“官逼民反”的典型事例。实际上,《水浒传》一百零八人中,并非都是被官逼反,有些是天生要反;有些是人生波折,落草为寇;还有不少倒是被宋江、吴用逼反的。但林冲的例子仍有其典型意义。因为,林冲的经历告诉我们,天下最凶险之地,乃是官场,而生门所在,恰是江湖。

金圣叹盛赞《水浒传》作者“其才如海”:

  江州城劫法场一篇,奇绝了;后面却又有大名府劫法场一篇,一发奇绝。潘金莲偷汉一篇,奇绝了;后面却又有潘巧云偷汉一篇,一发奇绝。景阳冈打虎一篇,奇绝了;后面却又有沂水县杀虎一篇,一发奇绝。真正其才如海。

  劫法场,偷汉,打虎,都是极难题目,直是没有下笔处,他偏不怕,定要写出两篇。

  其实,写出两篇的岂止是这样单纯的事件与场景?作者更出色的是写出两种以上类似的人生体验却又各有其滋味。他在刚刚写完林冲的可怜后,马上接着写杨志的故事,“梁山泊林冲落草,汴京城杨志卖刀”,这第十一回的题目见出施耐庵的艺高胆大:这边刚落草,那边又卖刀,一波未歇,一波又起,且一样写英雄可怜,似乎他还嫌林冲的故事没赚够我们的眼泪,定要我们新泪痕压旧泪痕,为这偃蹇的人生,再温一壶酒,再拍一次案,再洒一把泪,再杀一回人!

  在杨志的故事里,我们可以看到,压迫我们的不仅有高俅这样的政治流氓及其所代表的体制,甚至市井流氓泼皮牛二也不给我们活路,这世界已无道到荒凉的地步。看杨志在东京闹市里被一个泼皮纠缠,最后不得不性起杀了他,感觉到的真是莫名的悲哀。施耐庵心中有多少人生况味?他要捏造多少人物,多少故事,才能一泄胸中积郁?

  当然,《水浒传》不光写出人世的寒凉,他还写出这寒凉中的一丝暖意。

  一百单八人,其社会身份,不过是强盗,其可贵者,其为人所首肯心仪者,正是他们洒向人间的那一丝温暖。鲁达在这方面是一个典型,他救金翠莲父女,拳打镇关西,被李贽一迭声赞为“仁人,智人,勇人,圣人,神人,菩萨,罗汉,佛”。看过那一段文字,觉得这样的赞语一点也不过分。

  这个粗鲁人,救金翠莲时,何等精细?放走金老儿父女,送他们上路回老家,尚怕店小二追赶,便搬条凳子在那里坐了两个时辰,“约莫金公去得远了,方才起身”。这是何等慈悲温情?然后,“径到状元桥来”,六个字何等可怕可惊?我们知道,杀伐开始了。鲁达寻到那恶霸“镇关西”,却又不立即开打,而是消遣他一早晨,直到饭罢时候。如此消遣,除了是为了激怒郑屠,也是为了消磨时光,让金家父女远走高飞。最后,一顿痛快淋漓的骂,三记勾魂夺魄的拳,送那恶人也上了路。这就是爱恨情仇,且无一丝私心杂念,以鲁达为代表的除暴安良的行为,是这个冷酷世界的一点余温。

  后来救林冲,鲁达一样极精细。听说林冲被冤,他放心不下,打听、寻觅、担忧、尾随,暗中保护。当薛霸的水火棍往林冲脑袋劈下来,林冲泪如雨下之时,“那条铁杖飞将来,把这水火棍一隔,丢去九霄云外,跳出一个胖大和尚来”,面对受尽折磨的林冲,鲁达开口两字,便是“兄弟……”这时,谁的眼泪在飞?除了林冲,还有鲁达,除了鲁达,还有500年来的读者!

  是的,“兄弟”是《水浒传》中最动情的两个字。无论是武大、武松之间的亲兄热弟之情,还是武松与张青那样的结拜兄弟之情,都感人至深。最让人热血与热泪一起飞进的是顾大嫂的一声“兄弟”。父母双亡的解珍、解宝兄弟为恶绅毛太公、节级包吉等陷害,押在死牢。在绝望之际,却绝地逢生般地牵扯出一个顾大嫂来。作为二解的表姐,这顾大嫂得乐和的报信,“一片声叫起苦来”,可怜兄弟二人,可曾得到过什么人的怜惜与牵挂?顾大嫂的一片叫苦声,是这死亡世界的一线生机!为了诈来大伯子孙立一同劫狱救人,顾大嫂假说病重,骗得孙立探视,孙立问顾大嫂得的什么病,顾大嫂道:“害些救兄弟的病。”试问天下有几人还能生这样高尚的病?感人的病?见孙立糊涂,顾大嫂道:“伯伯,你不要推聋装哑。你在城中岂不知道他两个?是我兄弟,偏不是你兄弟!”大家商议已定,顾大嫂假作送饭的,走到狱中,包吉呵斥,顾大嫂一踅踅向他靠近,待到近前,大叫一声:“我的兄弟在哪里?”猛然掣出两把明晃晃的尖刀来……“兄弟”一词,在汉语的密林里深藏,却在《水浒传》里熠熠生辉!这个词的分量,从没有像在《水浒传》中那么重,那么引人欷歔。一部《水浒传》写的是义气,那感人处,就是这兄弟情。

  和《三国演义》相比,《水浒传》的语言更胜一筹,不独为其更传神,更生动,更富暗示性和指示性,且更能体现人物心理与内在分寸。鲁迅曾说,《水浒传》乃为“市井细民写心”,即此谓也。而我以为,语言是一个作家的写作能力和一部作品的艺术水准的最核心指标。从这一点说,我以为《水浒传》的价值在《三国演义》之上,也在《西游记》之上。

  说《水浒传》之文学价值在《三国演义》之上,还有一个更能为一般人感受得到的区别,那就是《三国演义》的人物大都是类型化的,而《水浒传》则做到了个性化,金圣叹于此慨叹再三:“《水浒》所叙,叙一百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又云:“别一部书,看过一遍即休,独有《水浒传》,只是看不厌,无非为他把一百八个人性格,都写出来。《水浒传》写一百八个人性格,真是一百八样。”他还举例:

  《水浒传》只是写人粗鲁处,便有许多写法。如鲁达粗鲁是性急,史进粗鲁是少年任气,李逵粗鲁是蛮,武松粗鲁是豪杰不受羁鞠,阮小七粗鲁是悲愤无说处,焦挺粗鲁是气质不好。

  《水浒传》是一流作品,金圣叹是一流读者,一流作品而逢一流读者,是大幸。我建议读《水浒传》者,一定要读金圣叹的评注本,《水浒传》的妙处,金圣叹固然没有说完,但金圣叹已基本说到。顺便说一句,金圣叹作《水浒传》评注时,年方12岁,无任何头衔。

 

作为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一向被我排在最简单,最易懂的位置上,谁知等近不惑之年再重读此书,才觉得实在没那么简单。我一直推荐孩子们四大名著从这本书读起,实际上读的多半只是冒险故事,要读懂它的内涵却是不太可能的。

当代有许多心理学家,台湾尤多,讲究“灵修”,事实上西游记就是灵修篇。开篇第一句就说“心性修持大道生”,这个故事要讲的是,一个凡人要经历哪些磨难,才能修成正果呢?而不是许多语文老师所说的,赞颂孙悟空反专制的精神,这字里行间哪里看得出他是反专制的?倒是写得挺好:一只石猴为了修得人道,跋山涉水九年多,寻到菩提祖师,学道十年,最终有了一身武艺。然而他立刻自我膨胀,如祖师所言,“定生不良”,于是上天宫扰乱,甚至想赶走玉帝,独占灵霄殿。因为祸害无穷,被如来佛祖镇压于五行山下五百余年,难满复出,护送唐僧西行取经,这就是他继续修行的经过。修人道不易,修佛道,更不易。他从来不跪拜诸仙诸神,是因为他高自尊,而不是他反专制。他相当可爱,敢做敢当,有话直说,明白事理,容易沟通,是一个人修行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很好的“自我”。而唐僧则代表“超我”,代表修行的理想,他非常虔诚,修行之心从不动摇,虽然路遇坎坷也会抱怨,恐惧,哭泣,但他从不退缩,为了修行理想绝不软弱。他见任何人对他行善,他都感恩戴德。真是一个可造之才,是灵修最易见效的好材料。而猪八戒代表具有一切欲望的“本我”,贪吃,偷懒,好色,撒谎,动不动要分行李回家,任何享受都会打动他,叫他放弃修行。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三人的集合。修身养性的理想时不时召唤我们,我们想要朝着理想前进;我们的自我有很强的自尊,也尽力前行;可是我们的本我贪图享受,一被诱惑就完,前进一步,后退一步,高山大河,妖魔鬼怪,九九八十一难,重重阻挠,结果,真正有修为的人是少之又少。如果没有遇上贵人(各路神仙菩萨指点、协助、督促),深受感化,接受扶持,恐怕要得到真正的修养,摆脱世俗的眼光,是不太可能的。在物欲横流的现当代,重提“灵修”二字,再来看西游记,确实写得不同凡响。

从三教合一的文化来看,读西游记也是了解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窗口。许多民间习俗原是在这里记载的,比如贴门神的由来。另外,这部作品读起来也很可乐,可以看出写作的人是非常幽默的。

有人说,西游记的作者并不是吴承恩,有许多别的说法。但我觉得,具体是哪个作者并不重要,我们读下来可以感受到,这部作品是几百年民间智慧的结晶,民间有关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的故事,许许多多个片段,许多已经编辑得非常成熟,脍炙人口,还有许多典籍中写着很多道家佛家诗篇,吴承恩作了很多工作,把社会上流传的各个版本归整起来,把它们串成一个有头有尾的完整的故事,使全书信息含量最大化、最深化,既有冒险故事,又有大道内涵。就像古希腊人荷马汇编荷马史诗一样,使整部史诗得已流传。这个贡献是无比巨大的。

现在有些人喜欢恶搞西游记,把它低俗化;许多小学生喜欢续写西游记,再加上许多冒险;有些人则认为原著结局不好,孙悟空应该功成回家作美猴王去享受……无论怎么说,这都离“心性修持大道生”太远了。

  《西游记》在中国文学史上出现是令人大为惊异的事。盖国人忠厚敦实,重实在而少玄想,安土而重迁,父母在而不远游。即如《西游记》所叙西游之人,除猪八戒在高老庄留下一个家眷外,其他三人都了无牵挂,说得再直白一些,他们四人中至少三个都不是“人”——两个来自天上,一个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而剩下的那一个人,却又是人中的“异类”——和尚——和尚是四大皆空的。如此这般,这四位方才有这样长年在外游荡的可能。而他们这样近乎浪漫的西游,对于生活在自给自足封建小农经济环境下裹足不前的古代读者,是多么巨大的精神诱惑啊!

  《西游记》之怪异还不仅在此,其最大的另类之处在于它实在是游戏笔墨。

  这与传统文学之重道德教训,面目颇为不同。所以,读《西游记》,也要换一副眼光,换一副心肠,才能看出其价值和韵味。胡适说:“几百年来,读《西游记》的人都不太聪明了,都不肯领略那极浅极明白的滑稽意味和玩世精神,都要妄想透过纸背去寻那‘微言大义’。”(《(西游记)考证》)鲁迅在此基础上,更明确地说:“此书则实出于游戏。”(《中国小说史略》)这两位的眼光不仅空前,而且从此后的学界研究来看,简直是要绝后。此后的绝大多数学者,’都把《西游记》归于庸俗社会学,对其主题、人物作社会学的指认。比如有关《西游记》的主题,学者们就说是阶级斗争,是压迫与反抗,是统治阶级与劳动人民的对立等。与之相关,就是大闹天官的孙悟空变成了农民起义的英雄。

  用这种眼光来读《西游记》是无聊的,无趣的。实际上,《西游记》是全薪的东西,是作者的游戏笔墨,我们也就要用游戏的心态去读。

  你看书的名字,就叫《西游记》,而不是什么一本正经的《取经记》《斗魔记》《斩妖记》《成佛记》等。这就是要告诉我们,这是“游”,这师徒四人,固然有取经的大目标,大理想,但在作者那里,实际不过是一个“游西”的小由头,他真正津津乐道让我们读得津津有味的,不是师徒四人取经的所谓坚定坚忍、苦难历练、终获正果,恰是师徒四人路途中的“趣味”。在作者笔下,连精魅妖魔都是有趣味的。纯粹的恶魔,让我们起杀心的妖怪,除了“白骨精”这样的少数,几不存在。就这一点说,他是超越《水浒传》的。《水浒传》中的恶人,是让我们起斩尽杀绝之心的。而《西游记》中的妖怪,几乎成了游戏的另一方,而对游戏的结果,由于作者预设的结局太明显,读者也不会有太大的阅读紧张,对出乎意料的结局也就较少期待,阅读的快感就不是来自什么悬念与结局,而是转向了对过程本身的欣赏:这是轻松的一愉快的,哪怕再紧张,也近乎于插科打诨的。于是,传奇不见了,“家常”凸现了。这才是《西游记》的最大看点。且看这段:

  三藏却坐在他门楼里竹床之上,埋怨道:“徒弟呀,你两个相貌既丑,言语又粗,把这一家儿吓得七损八伤,都替我身造罪哩!”八戒道:“不瞒师父说,老猪自从跟了你这些时,俊了许多哩。若像往常在高老庄走时,把嘴朝前一掬,把耳两头一摆,常吓杀二三十人哩。”行者笑道:  “呆子不要乱说,把那丑也收拾起些。”三藏道:

  “你看悟空说的话。相貌是生成的,你教他怎么收拾?”行者道:“把那个耙子嘴,揣在怀里,莫拿出来;把那蒲扇耳,贴在后面,不要摇动,这就是收拾了。”(第二十回)即便在生死关头,作者也不是调动我们的阅读紧张,而是让我们粲然。比如第七十七回,师徒四人俱被那青狮、白象、大鹏三魔头擒住,在要被蒸熟的关头:

  只闻得那老魔……叫:“小的们,着五个打水,七个刷锅,十个烧火,二十个抬出铁笼来,把那四个和尚蒸熟,我兄弟们受用,各散一块儿与小的们吃,也教他个个长生。”八戒听见,战兢兢的道:“哥哥,你听,那妖精计较要蒸我们吃哩!”行者道:“不要怕,等我看他是雏儿妖精,是把势妖精。”沙和尚哭道:“哥呀!且不要说宽话,如今已与阎王隔壁哩,且讲甚么‘雏儿’‘把势’。”说不了,又听得二怪说:“猪八戒不好蒸。”八戒欢喜道:“阿弥陀佛,是那个积阴骘的,说我不好蒸?”三怪道:“不好蒸,剥了皮蒸。”八戒慌了,厉声喊道:

  “不要剥皮!粗自粗,汤响就烂了!”老怪道:“不好蒸的,安在底下一格。”行者笑道:  “八戒莫怕,是‘雏儿’,不是‘把势’。”沙僧道:“怎么认得?”行者道:“大凡蒸东西,都从上边起。不好蒸的,安在上头一格,多烧把火,圆了气,就好了;若安在底下,一住了气,就烧半年也是不得气上的。他说八戒不好蒸,安在底下,不是雏儿是甚的!”八戒道:“哥啊,依你说,就活活的弄杀人了!他打紧见不上气,抬开了,把我翻转过来,再烧起火,弄得我两边俱熟,中间不夹生了?”

  临死之前,不讨论如何逃生,而是讨论死法,这是大幽默。就阅读效果讲,这样写,有效地缓解了读者的紧张情绪,并且给读者一个暗示:这师徒四人定会遇难呈祥,逢凶化吉,而此刻的一切,都不过是供大家一笑而已!

  第二十三回“三藏不忘本,四圣试禅心”,这可算是一堂严肃的道德测试课。四位菩萨化成母女四个,要试这师徒四位的禅心。可是我们的阅读快感与兴奋点全不在四菩萨装扮的美女的“色”的诱惑,也不在四位取经僧的“德”的坚拒,恰恰相反,我们完全被四位取经僧逗乐了。在美女面前,三藏笨拙,行者机智,沙僧忠朴,八戒活泛,尤其是八戒在女色面前的不能自持,欲心难忍,却又遮遮掩掩,作者写得一片灿烂。他先是催促师父拿主意,是留还是行,用意当然是想让师父决定留下来,师徒四人就地娶那母女四人,后来在行者说让他留下时,他忸忸怩怩地道:“哥呵,不要栽人么。大家从长计较。”

 后来沙僧又说让他留下给人家做女婿,他还忸怩道:“兄弟,不要栽人,从长计较。”当行者直接说破他的心思,这呆子道:“胡说!胡说!大家都有此心,独拿老猪出丑……都这么忸忸怩怩的拿班儿,把好事都弄得裂了……”

  猪八戒的形象曾让批评家很为难,曾有人撰文予以彻底否定,说他的一切行为皆可笑,可鄙。若从道德角度言,他的行为确实很丑陋,很自私,但作者显然把他的道德之丑变成了审美之丑。我们读《西游记》,对猪八戒的这些丑陋,非但不那么厌恶反感,倒常常觉得可笑甚至可爱。我们可能是从他的言行里,看出了人性。他好货(在耳朵里藏钱),好色(大凡美色,哪怕情知是妖精,他也不能自持),偷懒,贪吃,逃避义务,追求安逸……举凡这一切人性的缺点,不也潜伏在我们的意识深处,不也在我们自己身上一再冒头?正如我们在孙悟空身上看到的,是我们的自大的梦想一样,我们在猪八戒身上看到的,是我们的自卑的现实。孙悟空的形象满足我们的英雄梦,事业梦,成就感;而猪八戒的形象则满足我们的享乐梦,安逸梦,幸福感。又正如那个不安分的猴子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个英雄,做个超人一样,这个天蓬元帅,似乎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个平凡的人,过凡人的生活,享受凡人的幸福。所以,他在高老庄,很是“勤谨”,  “扫地通沟,搬砖运瓦,筑土打墙,种麦插秧,创家立业”。对那高小姐,他要让她“穿的锦,戴的金,四时有花果观玩,八节有蔬菜烹煎”。这不就是人间的小丈夫吗?在第二十三回“四圣试禅心”时,当那菩萨假装的寡妇对他说,女儿们可能嫌他丑时,他说:

  娘,你上复令爱,不要这等拣汉。想我那唐僧,人才虽俊,其实不中用。我丑自丑,有几句口号儿。……虽然人物丑,勤紧有些功。若言千顷地,不用使牛耕。只消一顿钯,布种及时生。没雨能求雨,无风会唤风。房舍若嫌矮,起上二三层。地下不扫扫一扫,阴沟不通通一通。家长里短诸般事,踢天弄井我皆能。

  唐僧曾说他是“两个耳朵盖着眼,愚拙之人”(第三十二回),他确是两眼向下,脚踏实地,特别安心于平常的生活与幸福。所以,对于取经之事,他是一直视之为苦差事的,总是怨声载道,甚至,在他的潜意识里,可能还巴望着师父死掉:

  假若师父死了,各人好寻头干事;若是未死,我们好竭力尽心(第二十一回)。

  在第三十七回,鬼王夜谒唐三藏,三藏惊醒——慌得对着那盏昏灯,连忙叫:“徒弟,徒弟!”八戒醒来道:“甚么‘土地土地’?当时我做好汉,专一吃人度日,受用腥膻,其实快活。偏你出家,教我们保护你跑路!原说只做和尚,如今拿做奴才,日间挑包袱牵马,夜间提尿瓶务脚!这早晚不睡,又叫徒弟作甚?”

  一旦师父遇险,他就嚷嚷着分行李。其实,在他看来,这世界本来很平凡,有着平凡的幸福,都是什么唐僧,无事生非,惹出这一段波折,让好好的生活横生这许多烦恼,许多痛苦。所以,他急着要给唐僧送终,以便回到生活的常态中去。

  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幅绝妙的画图——那是第七十六回,孙悟空被青狮怪一口吞下,八戒以为猴子就此由和尚变成了青狮怪的“大恭”,溜回去又吵着分行李。待孙悟空制伏了青狮怪,回来时——远远的看见唐僧睡在地下打滚痛哭;猪八戒与沙僧解了包袱,将行李搭分儿,在那里分哩。

  这画面真够残忍,残忍得超过全书任何一处对妖怪的描写。但这恰恰是人性!对人性的善意的调侃,从而让我们会心而笑,这种轻松、幽默又不乏教益的阅读经验,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是稀有的。

  实际上,正如《西游记》的妖怪不是完全的恶,作者对它们不是完全的恨一样,《西游记》中也没有作者完全佩服的正面人物。猴子是“泼猴”,是“泼皮”,既借小妖之口,说他“沿路上专一寻人的不是”(第六十二回),又让土地爷说他“一生好吃没钱酒,偏打老年人”(第七十二回),“弼马温”的称呼更是刻意的调侃。而唐僧的形象就更差劲‘,他没用,肉头,糊涂,胆小,软弱,对着劫路强人,大叫:  “大王饶命!大王饶命!”以至于被行者埋怨:

  “天下也有和尚,似你这样皮松的却少。”(第五十六回)对徒弟,也说“你若救得我命,情愿与你做徒子、徒孙也”(第七十八回)。所以,不但八戒说他没用,就连最忠心耿耿的行者,也骂他是“晦气转成的唐三藏,灾殃铸就的取经僧”(第八十三回)。甚至诅咒他:“我那师父,不听我劝解,就弄死他也不亏!”(第六十五回)但我们若仔细一点琢磨,就能感觉出,作者放在行者、唐僧身上的这些弱点,往往只是把他们作为一个寄托,他只是要借此骂世而已,只是借此调侃人性而已。笔触由社会层次而转到人性层次(远游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象征着对社会的疏离,对背景的淡化),由反映社会问题、社会矛盾,而转向透视人性的矛盾,人性的优点和缺点;文风也由面向社会时往往不能避免的紧张、严肃一变为面向自然人性时的轻松活泼,由严峻的社会批判一变为对人性的轻松调侃,由向外的横眉冷对,到向内心的温煦的自我观照,道德的意义退化了,精神品质的一面凸显了。《西游记》在语言上可能比不上《水浒传》,但在见识上,在观念上,却似乎又在《水浒传》之上。

 

作者:钟承强

来源:《视野》2007年第16期

 

在墨西哥的大街上,萨拉黯然地走着,她身后拉着一只大皮箱,里面是她的全部衣物,她刚刚和相恋了三年的男友分手,现在正准备搬去新的住所。

在过马路时,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差点把她撞伤,司机从驾驶室里探出头来大骂:“瞎子,不会看路啊!”萨拉吓了一跳,可是她知道司机骂得没错,她的确就快瞎了,年纪轻轻的她患上了视神经萎缩,视线已经越来越模糊了。

就因为这个,她决定和男友赫尔南德斯分手。虽然赫尔南德斯发誓不会嫌弃她、会照顾她。可是萨拉还是想要离开。她不需要同情,不需要牺牲,更不忍心让心爱的人承受和一个盲人共度余生的痛苦。她宁愿独自一人沉入黑暗的深渊。

萨拉搬进了新家,一个空荡荡冷冰冰的房子,在这里默默等待黑暗的到来,有时她甚至会故意闭起眼,训练自己在黑暗中烧水、煮饭、洗澡……当被刀切到手、被热水烫得浑身起泡的时候,痛的不仅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心。

有一天早上,她睁开眼,却发现四周不是清晨,而是黑夜。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彻底瞎了。坚强的萨拉没有哭,而是默默地穿衣服、做早饭,甚至还给花浇了水。

第二天,萨拉决定去取前几天送去干洗的衣服,可是回来的路上她就迷了路。就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她身旁响起了:“女士,我可以送你回家么?"

这是一个孩子的声音,萨拉如获救星,她迫不及待地说:“太好了,我的家在……”“我的小狗知道,”孩子神气地说,“它闻到你的气味就会找到你的家,让它送你回家好么?"

萨拉将信将疑,可小孩不由分说就把一根绳子塞到萨拉手里,接着就没了声音。萨拉牵着绳子,感到有一股力量牵引着自己,她只好跟着向前走。小狗不吵不闹,走得也不快不慢,过路口的时候好像还会看红绿灯。不一会儿,小狗停住了脚步,萨拉放开绳子用钥匙去开门,门开了,她真的到家了。萨拉摸索着抱起这只可爱的小狗,摸摸它的脸,请它大吃了一顿,接着小狗就拖着绳子跑开了。

萨拉早听说过有一种特殊的导盲犬,是盲人生活的好伙伴,可是一只犬的培养费用很高,而墨西哥又相对落后,很少有盲人能享受有犬陪伴的待遇,她也同样不敢奢望。

不过,幸运还真的降临到了萨拉头上。一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们是墨西哥导盲犬培训基地,愿意为萨拉提供导盲犬引路服务,服务费很低。“您只需提前一天打这个电话预约,我们就会在指定时间把小狗系在您的门廊上,您回家后把绳子系在原处即可。”

这可真是再好不过了,自从眼盲以后,萨拉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没过几天,她就计划去超市采购,并且提前一天预订了小狗。到了那天,萨拉心情有点忐忑,还好,一打开门,就摸到了系在门廊上的一根绳子。“嘿,宝贝儿。过来好么?”萨拉笑着逗引小狗,可是这只狗要么是受到过严格的训练,不可以和雇主亲密接触,要么就是真的很酷,总之它一声不叫,默默地开始引路了。

到了目的地,萨拉在超市门口大声问:“宠物可以进去么?”保安人员马上友善地回答:“小姐,他不算,您可真会开玩笑。”超市对残疾人的体贴让萨拉心情愉快,在服务员热心的帮助下,她很快买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不过在结账的时候,她遇到了点小小的困惑,因为收银员说她买了三瓶豆奶。“豆奶?”萨拉愣住了,她不喜欢豆腥气,以前赫尔南德斯为了她的营养健康,总是逼她在超市里买豆奶,这次自己竟然也下意识地拿了豆奶,些许伤感涌上了萨拉心头。

回家后,萨拉黯然把绳子拴在了门廊上。突然间,她开始想念赫尔南德斯,他是那么爱她,那么体贴,以至于直到现在,还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就在自己周围温暖着自己。那一刻,她软弱极了,她真想回到赫尔南德斯的怀抱。

导盲犬的工作做得不错,它们从不闯进雇主房间,也不在雇主身上撒娇,它们只是默默引路,和萨拉相敬如宾。一天下午,萨拉又和导盲犬结伴出行,她在路上慢慢散步,突然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叫:“嘿,很高兴遇到你,赫尔南德斯。”

赫尔南德斯?萨拉心慌了,她不想让赫尔南德斯看到自己现在狼狈的样子,她迅速掉过头,狠狠地拉着绳子,准备用最快的速度逃开。可就在她拉绳子的一瞬间,突然听到前方一个熟悉的声音:“哦,你拉痛我了。”

萨拉愣了,那不是赫尔南德斯的声音么?自己为什么会拉痛赫尔南德斯?赫尔南德斯是导盲犬?导盲犬就是赫尔南德斯?几秒钟之后,萨拉泪如雨下。“是你在我的购物筐里放了豆奶,对么?”这时,抽噎不止的萨拉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紧紧地抱住了自己,手腕上还牵着一条绳索。赫尔南德斯用低沉的声音对萨拉说:“我只想告诉你,我可以和你一起生活。”萨拉再也忍不住了,她把头埋在赫尔南德斯胸口,失声痛哭,多少天来的压抑和委屈烟消云散。

“我一直在附近看着你,你一个人出门太危险了。那天我看到有一只小狗送你回家,所以才出此下策……”

几个月后,萨拉和赫尔南德斯结婚了,在神坛面前,当神父宣布交换戒指的时候,他们却把一段红绳系在了对方的手腕上,因为他们知道,导盲犬只能为失明的人引路,而驱走心中黑暗,却只能靠爱的力量。

 

【请思考】小说结尾揭示“导盲犬就是赫尔南德斯”,作者为此在文中埋下了哪些伏笔?

 

 

注:什么是伏笔?

《辞海》对伏笔的界定是:文学创作中描写、叙述的一种手法,指作者对将要在作品中出现的人物或事件,预作提示或暗示,以求前后呼应。这种手法有助于全文达到(收到)结构谨严,情节发展合理的的效果。它可以理解为前段文章为后段文章埋伏线索,也可以理解为上文对下文的暗示。它的好处是交待含蓄,使文章结构严密、紧凑,读者读到下文内容时,不至于产生突兀怀疑之感。

如《项链》一文对结尾处“项链是赝品”这一结局的“暗示”,却起了另外一种作用。作者为了使情节更加震撼人心,着意安排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为使这一结局既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作者在上文给了必要的暗示:佛来思节夫人把项链收藏在很显眼的地方,暗示它并不贵重;珠宝店老板称:只售出了匣子,未售出项链,也为项链是赝品这一结局留下余地。而这些暗示,其目的都不在于“衬托”结尾的“意外”,而仅仅在于使这“意外”的结尾更加“合乎情理”。这正是伏笔的作用。

使用伏笔应注意:

(1)有伏必应,如果你在开头提到了枪,那么在第二或第三段就要提到开枪,只伏不应同样是败笔。

(2)伏笔要伏得巧妙,切忌刻意、显露。伏笔一般做到别人无法轻易觉察到,要做到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

(3)伏笔要有照应,前后不宜紧贴。如果伏笔前后贴得过近,反而会使文章显得呆板,读起来反而显得枯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