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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出鞘的格拉姆剑放在床上两人中问。

    《沃尔松萨伽》,27

    我的故事一定忠于事实,或者至少忠于我个人记忆所及的事实,两者相去无几。事情是前不久发生的,但是我知道舞文弄墨的人喜欢添枝加叶、烘托渲染。我想谈的是我在约克市和乌尔里卡(我不知道她姓什么,也许再也不会知道了)邂逅相遇的经过。时间只包括一个夜晚和一个上午。

    我原可以无伤大雅地说,我是在约克市的五修女院初次见到她的(那里的彩色玻璃拼镶的长窗气象万千,连克伦威尔时代反对圣像崇拜的人都妥为保护),但事实是我们是在城外的北方旅店的小厅里相识的。当时人不多,她背朝着我。有人端一杯酒给她,她谢绝了。

    "我拥护女权运动,"她说。"我不想模仿男人。男人的烟酒叫我讨厌。"

事情发生在1969年2月,地点是波士顿北面的剑桥。当时我没有立即写出来,因为我第一个想法是要把它忘却,免得说蠢话。如今到了1972年,我想如果写出来,别人会把它看做故事,时间一久,我自己或许也会当成是故事。

    事情进行时,我觉得不合情理,在此后的失眠的夜晚,越想越不对头。但这并不是说别人听了也会震惊。

    那是上午十点钟光景。我坐在查尔斯河边的一条长椅上。右面五百公尺左右有一座不知什么名称的高层建筑。灰色的河水夹带着长长的冰凌。河流不可避免地使我想到时间的流逝。两千多年前的赫拉克利特的形象。前一天晚上我睡得很好;我认为学生们对我下午的讲课很感兴趣。附近一个人都没有。

    我突然觉得当时的情景以前早已有过(心理学家们认为这种印象是疲劳状态)。我的长椅的另一头坐着另一个人。我宁愿独自待着,但不想马上站起来走开,以免使人难堪。另一个人自得其乐地吹起了口哨。那天上午的许多揪心事就从那一刻开始了。他吹的,或者试图吹的口哨(我一向不喜欢充内行),是埃利亚斯·雷古莱斯的《废墟》的当地配乐。乐曲的调子把我带到一个已经消失的院落,想起了多年前去世的阿尔瓦罗·拉菲努尔。接着他念起词句来。那是开头一节十行诗的词句。声音不是拉菲努尔的,但是学拉菲努尔。我惊骇地辨出了相似之处。

我亲爱的朋友保林诺·凯恩斯替我弄到一套莱恩本的《一千零一夜》(伦敦,1840年)。我们在第一卷里发现了一份手稿,我现在把它翻译成西班牙文。工整的笔迹——打字机的推广使书法这门艺术逐渐失传——表明手稿的年代和抄本相同。莱恩抄本以详尽的注解著称;边白上加了许多文字和疑问号,有时还有修订,笔迹和抄本一模一样。可以说,使抄本读者更感兴趣的并不是山鲁佐德的奇妙的故事,而是伊斯兰教的风俗习惯。手稿末尾有大卫·布罗迪红色的花体签名,此人生平不详,只知道他是阿伯丁出生的苏格兰传教士,在非洲中部宣扬基督教义,由于懂葡萄牙文,后来又去巴西的某些丛林地区。我不清楚他去世的年份和地点。据我所知,这份手稿从未刊印过。

    手稿用四平八稳的英文撰写,我如实翻译,除了某些引用《圣经》的段落和那位正派的长老会教士难以启齿而用拉丁文写的、叙述雅虎人性行为的奇文之外,我不作任何删节。手稿缺第一页。

    "……猿人出没的地区居住着墨尔克人,我权且称他们为雅虎,让读者联想起他们野蛮的天性,并且由于他们佶屈聱牙的语言里没有元音,不可能确切地予以音译。包括居住在南部丛林中的纳尔人在内,我估计这一部落的人数不超过七百。这个数字仅仅是猜测,因为除了国王、王后和巫师以外,雅虎人没有定居,每晚人在哪里就随便找个地方过夜。疟疾和猿人的经常入侵削减了他们的人数。他们中间有名字的人很少。招呼别人时,他们扔泥巴引起注意。我还见过有的雅虎人招呼朋友时自己躺在地上打滚。他们的体形和克罗人无甚区别,只是额头低一些,皮肤略带古铜色,显得不那么黑。他们的食物是果实、植物的根和爬虫;喝的是猫奶和蝙蝠奶,空手捕鱼。他们进食时要找隐蔽的地方,或者闭上眼睛;此外干任何事都可以当着别人的面,像犬儒派哲学家一样不以为耻。他们撕食巫师和国王的尸体,以便沾光求福。我指摘这种恶习;他们却用手指指嘴,再指指肚子,也许是想说明死人也是食物,也许是要我理解,我们所吃的一切到头来都会变成人肉,不过这一点恐怕过于微妙了。

故事发生在南方胡宁区的白杨庄园,时间是1928年3月底。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巴尔塔萨·埃斯比诺萨的医科学生。我们不妨把他当成许许多多布宜诺斯艾利斯青年中的一个,除了善于演讲,在拉莫斯·梅希亚英语学校不止一次得奖,以及心地极其善良之外,几乎没有值得一提的特点。他虽有口才,却不喜欢辩论,宁愿对话者比自己有理。他喜欢赌博的刺激,但输的时候多,因为赢钱使他不快。他聪颖开通,只是生性懒散;年纪已有三十三岁,还没有找到对他最有吸引力的专业,因此没有毕业。他父亲和同时代的绅士们一样,是自由思想者,用赫伯特·斯宾塞的学说教导他,但是他母亲在去蒙得维的亚之前,要他每晚念天主经,在身上画十字。多年来他从未违反过这个诺言。他不缺勇气;一天上午有几个同学想强迫他参加罢课,他挥拳相向,不完全是因为愤怒,更多的是由于漠不关心。他生性随和,有不少见解或习惯却不能令人赞同,比如说,他不关心国家,却担心别地方的人认为我们还是用羽毛装饰的野人;他景仰法国,但蔑视法国人;他瞧不起美国人,但赞成布宜诺斯艾利斯盖起摩天大厦;他认为平原的高乔人骑术比山区的高乔人高明。当他的表哥丹尼尔邀他去白杨庄园过暑假时,他马上同意,并不是因为他喜欢乡村生活,而是因为他不愿意让别人扫兴,因为他找不出适当的理由可以拒绝。

    庄园的正宅很大,有点失修;总管住的偏屋离得很近。总管姓古特雷,一家三口人:父亲、一个特别粗鲁的儿子、一个不像是亲生的女儿。三个人都瘦长,结实,骨架很大,头发有点红,面相像印第安人。他们几乎不开口。总管的老婆死了好几年。

我不必看伊格罗塔山峰在普拉西多湾洋面上投下的倒影,不必去西岸共和国,不必在图书馆里辨认玻利瓦尔的手迹,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完全可以揣摩出它确切的形状和难解的谜团。

    我把前面一段文字重新看了一遍,准备接着往下写时,它那忧伤而又夸大的笔调使我感到惊讶。一提那个加勒比海的共和国,似乎不能不遥想到它的大名鼎鼎、笔力千钧的历史学家何塞·科泽尼奥夫斯基,但是就我的情况而言,还有另一个理由。我写第一段的隐秘的目的是给一个令人痛心而又无足轻重的事件增添一些伤感色彩。我把经过情况和盘托出;或许有助于我对事件的理解。此外,如实说出一件事情的时候,行为人就成了见证人,观察者和叙说者就不再是执行者了。

    事情是上星期五发生的,地点就在我目前写作的这个房间,时间也是下午这会儿,不过天气没有现在这么凉快。我知道我们倾向于忘掉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得在淡忘之前赶紧记下我同爱德华多·齐默尔曼博士的对话。我现在的印象仍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