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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研究日新月异,是否高鹗续书,已经有两派不同的见解。也有主张后四十回是曹雪芹自己的作品,写到后来撇开脂批中的线索,放手写去。也有人认为后四十回包括曹雪芹的残稿在内。自五四时代研究起,四十年来整整转了个圈子。单凭作风与优劣,判断后四十回不可能是原著或含有原著成份,难免主观之讥。文艺批评在这里本来用不上。事实是除了考据,都是空口说白话。我把宝玉的应制诗“绿蜡春犹卷”斗胆对上一句“红楼梦未完”,其实未完二字也已经成了疑问。

    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八十回后,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起来,我只抱怨怎么后来不好看了?仍旧每隔几年又从头看一遍,每次印象稍有点不同,跟生命的历程在变。但是反应都是所谓揿钮反应,一揿电钮马上有,而且永远相同。很久以后才听见说后四十回是有一个高鹗续的。怪不得!也没深究。

陈世骧教授有一次对我说:"中国文学的好处在诗,不在小说。"有人认为陈先生不够重视现代中国文学。其实我们的过去这样悠长杰出,大可不必为了最近几十年来的这点成就斤斤较量。反正他是指传统的诗与小说,大概没有疑义。

  当然他是对的。就连我这最不多愁善感的人,也常在旧诗里看到一两句切合自己的际遇心情,不过是些世俗的悲欢得失,诗上竟会有,简直就像是为我写的,或是我自己写的——不过写不出——使人千载之下感激震动,就像流行歌偶有个喜欢的调子,老在头上心上萦回不已。旧诗的深广可想而知。词的世界就仿佛较小,较窒息。

  旧小说好的不多,就是几个长篇小说。

  《水浒传》源自民间传说编成的话本,有它特殊的历史背景,近年来才经学者研究出来,是用梁山泊影射南宋抗金的游击队。当时在异族的统治下,说唱者与听众之间有一种默契,现代读者没有的。在现在看来,纯粹作为小说,那还是金圣叹删剩的七十一回本有真实感。因为中国从前没有"不要君主"的观念,反叛也往往号称勤王,清君侧。所以梁山泊也只反抗贪官污吏,虽然打家劫舍,甚至于攻城略地,也还是"忠心报答赵官家"(阮小七歌词)。这可以归之于众好汉不太认真的自骗自,与他们的首领宋江或多或少的伪善——也许仅只是做领袖必须有的政治手腕,当真受招安征方腊,故事就失去了可信性,结局再悲凉也没用了。因此《水浒传》是历经金、元两朝长期沦陷的时代累积而成的巨著,后部有built-in(与蓝图俱来的)毛病。

剩下他和娇蕊,娇蕊走到他床前,扶着白铁阑干,全身姿势是痛苦的询问。振保烦躁地翻过身去,他一时不能解释,摆脱不了他母亲的逻辑。太阳晒到他枕边,随即一阵阴凉,娇蕊去把窗帘拉上了。她不走,留在这里做看护妇的工作,递茶递水,递溺盆。洋瓷盆碰在身上冰冷的她的手也一样的冷。有时他偶然朝这边看一眼,她就乘机说话,说:“你别怕……”说他怕,他最怕听,顿时变了脸色,她便停住了。隔了些时,她又说:“我都改了……”他又转侧不安,使她说不下去了。她又道:“我决不连累你的,”又道:“你离了我是不行的,振保……”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歌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各自到达高潮,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振保觉得一房间都是她的声音,虽然她久久沉默着。

等天黑了,她趁着房间里还没点上灯,近前伏在他身上大哭起来。即使在屈辱之中她也有力量。隔着绒毯和被单他感到她的手臂的坚实。可是他不要力量,力量他自己有。

她抱着他的大腿嚎啕大哭。她烫得极其蓬松的头发像一盆火似的冒热气。如同一个含冤的小孩,哭着,不得下台,不知道怎样停止,声嘶力竭,也得继续下去,渐渐忘了起初是为什么哭的。振保他也是,吃力地说着“不,不,不要这样……不行的……”只顾聚精会神克服层层涌起的欲望,一个劲儿地说“不,不”,全然忘了起初为什么要拒绝的。

次日振保下班回来,一揿铃,娇蕊一只手握着电话听筒替他开门。穿堂里光线很暗,看不清楚,但见衣架子上少了士洪的帽子与大衣,衣架子底下搁着的一只皮箱也没有了,想是业已动身。振保脱了大衣挂在架上,耳听得那厢娇蕊拨了电话号码,说道:“请孙先生听电话。”振保便留了个心。又听娇蕊问道:“是悌米么?……不,我今天不出去,在家里等一个男朋友。”说着,格格笑将起来,又道:“他是谁?不告诉你。凭什么要告诉你?……哦,你不感兴趣么?你对你自己不感兴趣么?……反正我五点钟等他吃茶,专等他,你可别闯了来。”

振保不待她说完,早就到屋里去,他弟弟不在屋里,浴室里也没有人。他找到阳台上来,娇蕊却从客室里迎了出来道:“笃保丢下了话,叫我告诉你,他出去看看有些书可能在旧书摊上买到。”振保谢了她,看了她一眼。他穿着的一件曳地长袍,是最鲜辣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略移动了一步,仿佛她刚才所占有的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衣服似乎做得太小了,两边迸开一寸半的裂缝,用绿缎带十字交叉一路络了起来,露出里面深粉红的衬裙。那过份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症的。也只有她能够若无其事地穿着这样的衣服。她道:“进来吃杯茶么?”一面说,一面回身走到客室里去,在桌子旁边坐下,执着茶壶倒茶。桌上齐齐整整放着两份杯盘。碟子里盛着酥油饼干与烘面包。振保立在玻璃门口笑道:“待会儿有客人来罢?”娇蕊道:“咱们不等他了,先吃起来罢。”振保踌躇了一会,始终揣摩不出她是什么意思,姑且陪她坐下了。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格温和,从不出来交际。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一般富贵闲人的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他个子不高,但是身手矫捷。晦暗的酱黄脸,戴着黑边眼镜,眉目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但那模样是屹然;说话,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也是断然。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