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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放在一个简易的竹条编成的笼子里,笼内还有一卷干草,那是小鸟儿舒适又温暖的巢。

有人说,这是一种怕人的鸟。

我把它挂在窗前。那儿还有一大盆异常茂盛的法国吊兰。我便用吊兰长长的、串生着小绿叶的垂蔓蒙盖在鸟笼上,它们就像躲进深幽的丛林一样安全;从中传出的笛儿般又细又亮的叫声,也就格外轻松自在了。

阳光从窗外射入,透过这里,吊兰那些无数指甲状的小叶,一半成了黑影,一半被照透,如同碧玉,斑斑驳驳,生意葱茏。小鸟的影子就在这中间隐约闪动,看不完整,有时连笼子也看不出,却见它们可爱的鲜红小嘴儿从绿叶中伸出来。

我很少扒开叶蔓瞧它们,它们便渐渐敢伸出小脑袋瞅瞅我。我们就这样一点点熟悉了。 三个月后,那一团越发繁茂的绿蔓里边,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鸣叫。我猜到,是它们有了雏儿。我呢,决不掀开叶片往里看,连添食加水时也不睁大好奇的眼去惊动它们。过不多久,忽然有一个更小的脑袋从叶间探出来。哟,雏儿!正是这小家伙!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父母: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柜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地站在书架上,啄着书背上那些大文豪的名字,一会儿把灯绳撞得来回摇动,跟着逃到画框上去了。只要大鸟儿在笼里生气地叫一声,它立即飞回笼里去。

我不管它。这样久了,打开窗子,它最多只在窗框上站一会儿,决不飞出去。

渐渐地它胆子大了,就落在我的书桌上。

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它就放开胆子跑到稿纸上,绕着我的笔尖蹦来蹦去;跳动的小红爪子在纸上发出“嚓嚓”响。

我不动声色地写,默默享受着这小家伙亲近的情意。这样,它完全放心了,索性用那涂了蜡似的、角质的小红嘴,“嗒嗒”啄着我颤动的笔尖。我用手抚一抚它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反而友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

白天,它这样淘气地陪伴我;天色入暮,它就在父母再三的呼唤声中,飞向笼子,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

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的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了,生怕惊跑它。呆一会儿,扭头看,这小家伙竟趴在我的肩头睡着了,银灰色的眼睑盖住眸子,小红脚刚好给胸脯上长长的绒毛盖住。我轻轻抬一抬肩,它没醒,睡得好熟!还咂咂嘴,难道在做梦?

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时的感受:

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元首要来本校视察!还有十分钟就要到了,请大家做好准备。校长说道。”

  阿尔弗雷德教授心情很不好,他昨天才从原始森林回来,得到了一枚比祖鸟的蛋!这枚宝贵的蛋也许就是世界上最后一枚比祖鸟蛋。阿尔弗雷德教授捧着这枚蛋赶了几千里路回来,本想在校长面前立功,可没想到校长对此却不温不火。

  元首的车队终于开进了神圣大学。元首要先视察教授办公室。走进教授办公室,教授们闻声挺胸抬头,都来了个立正。元首稍感满意,却忽然看到了站在后排的阿尔弗雷德教授。阿尔弗雷德教授立正的姿势不太规范,他的双手没有放在双腿两侧,而是猥琐地捧在腹前。元首走了过去,来到阿尔弗雷德教授跟前。

  阿尔弗雷德教授手里捧的是他的鸟蛋,这一天阿尔弗雷德教授一直捧着他的鸟蛋。

  元首咧开嘴笑了起来,这种情形确实有点儿可笑。元首饶有兴味地问阿尔弗雷德教授:“我的教授,你为什么要捧个鸡蛋?是不是早晨还没有吃饭?”

  校长忙替阿尔弗雷德教授说上一句话:“尊敬的元首,这是我们生物学院的阿尔弗雷德教授,知识非常渊博,在国际上都有威望。他昨天刚刚从原始森林里发现了这枚比祖鸟的蛋,生这只蛋的鸟也许是世界上最后一只比祖鸟。”

  “噢。”元首今天心情好,显然是原谅了阿尔弗雷德教授。但元首突发奇想,要考验一下阿尔弗雷德教授的智商:“识渊博的教授,请你在桌子上把这枚蛋立起来。”

  阿尔弗雷德教授怔了怔,顺从地转过身,弯下腰,将手里的鸟蛋小心地放在桌子上,左手张开护着鸟蛋,不让它滚动,右手伸出三根指头捉住它,试图把它立起来。当然是徒劳的,不能成功。阿尔弗雷德教授为了表明自己的诚意,共立了三次,三次都没有成功。

  元首循循善诱:“你知道哥伦布吗?”

  阿尔弗雷德教授顿了顿,说:“不知道。”

  元首脸上多有不屑,转向大家:“有谁知道哥伦布?”

  教授们没人应声,有些冷场。这时墙角响起一个畏畏缩缩的声音:“我,我知道。”

  这是一个清洁工,今天混在教授们中间来享受元首接见的殊荣。

  元首一招手,说:“你过来,你是哪一科的教授?”

  清洁工走上前,说:“我,我不是教授,我是清洁工。”

  元首的眼睛里闪过一线光亮:“你能把蛋在桌子上立起来吗?”

  “能。”

  元首对他很是赞许:“那好,你来立!”

  清洁工鼓了鼓勇气,走向桌子,大家的眼睛不禁都盯住了他。

  清洁工用三根手指捏着蛋,转过脸,用眼睛向元首做最后请示,在得到了元首的鼓励后,清洁工大胆地将蛋向桌面上磕去。

  “啪!”并不很响的一声过后,蛋立在了桌子上。在很多年以前,著名的哥伦布为了说明一个道理,就是在公众面前这样立起了一枚鸡蛋,但此时清洁工做得甚至比哥伦布还要好。

  元首带头为清洁工鼓掌:“好!”

  校长跟着元首鼓起了掌,教授们迟疑了两秒钟,也都跟着鼓起了掌。只有阿尔弗雷德教授没有鼓掌,他瘫坐在地上,嘴里还在呜咽:“这是一枚受精蛋,这是一枚受精蛋……”

  掌声过后,元首宣布:“从现在起,该清洁工升为教授,阿尔弗雷德教授改任清洁工!”

  元首视察过去了,一个佳话在全国流传:在神圣大学,一个清洁工因为会立鸡蛋做了教授。

  水观音摘自《青年文学》 

朋友去印度,回来后感触颇深,他给我讲了一个穷人的故事:

他刚到印度的时候,在孟买的大街上,看到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在兜售一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那是孟买穷人中的一种,其实和乞丐没有什么区别。他们大多是一些孤寡老人,生活上没有任何依靠。

朋友是个心地善良的人,毫不犹豫地从兜里掏出零钱给他。老人便示意朋友随便选些东西。那些东西没有朋友瞧上眼的,所以他没有选就走了。 

可是没想到那个老人竟然收起那堆小玩意儿,紧紧地跟在他身后。

刚开始朋友没想那么多,只以为他收摊了要回家。可当他走出去很远,看到老人 仍旧跟着他时,他便有些厌烦了,心想那老人一定是觉得他是个善心人,想从他那里再讨些钱吧。

朋友转过身对老人比画着,告诉他自己身上没多少钱,别再跟着了。可老人好像完全没有理解他的意思,嘴里嘟囔着什么,仍旧执拗地跟着他,背上那个偌大的包袱压得他汗流浃背。

朋友恰巧在街上遇见了印度的同事,听说了朋友遭遇,他便转过身,问那个老人为什么跟着朋友。

老人气喘吁吁地说:“孩子,你给了我钱,却没有要我的东西,我总得给你点儿什么呀!我看你是外国人,可能对我们这里不太熟悉,我只想跟着你,为你指指路,我能为你做的只有这些了……”

朋友的心灵受到了震动,他说不知为什么,那一刻他感觉那个老人很像自己的父亲,亲切而温暖。

朋友在印度待了将近半年,在这期间,他还经历了另外一些和穷人有关的事情。他说这些穷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让人深深感受到他的尊严。就连满街奔跑的小乞丐,都不会跪下来抱着你、纠缠你,或者说一些千篇一律的祝福的话,他们会拿着一束散发着清香的茉莉花来到你的面前--哦,那是泰戈尔曾经深情赞美过的茉莉花。他们的乞讨因这样的方式而让人心生感动。

印度还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贫穷的国家,这样一个贫穷国家的乞丐仍坚守着他们的尊严。乞丐们不会因为你没有零钱给他而在心底咒骂你。他们从不抱怨上天给予他们的苦难,他们工作、学习,在闲暇时唱歌、唱酒,在他们心中,飘荡着茉莉花的清香。

印度人的生活,正如印度佛教复兴之父安贝卡所说: 

“即使你穷得只剩一件衣服,你也应该把它洗得干干净净,让自己穿起来有种尊严。”

摘自《读者•原创版》

一、

我只对一个女生感兴趣,就是哈文。

我爹告诉过我,上大学,有几件事很关键,头一件就是交女朋友。

但是上大学以后好几个月,我都很自闭,不和同学来往。

老觉得自己是偏远地区来的,和大城市的孩子们玩儿不到一块去。

每周末我都去中央美院学画画,那会儿还是老教学楼呢,晚上就住在协和医院后面的小平房里,学生宿舍。

去美院得坐公交车。

经常是这样,我在马路这边等车的时候,就看见我们班一帮男生女生在马路对面,也等车,结伴出去玩儿。

我们播音系只有一个专业,一个班级,学生人数39,据说是建院以来最多,男女生一半一半。

很多女生对我感兴趣,我是她们餐后寝前的话题人物:这个男生很怪,不说话,走哪儿都背个画夹子。

但我只对其中一个女生感兴趣,她就是哈文。

在阶梯教室上课,哈文恰好坐在我右侧,我们俩中间隔着楼梯。

我用右眼瞄她,侧脸轮廓很美,就这么一眼,我对她“一见钟情”。

上课时,我常常骚扰她。我从本上撕纸,用铅笔给她画像,速写,画完以后用圆珠笔细细涂,慢慢磨,弄出立体感来。

涂磨好了,趁老师在黑板上写字,我就伸过胳膊去捅她。

“哎,哎!”我嘴里叼着笔,斜眼觑着老师,拿俩手指头夹起那张纸递过去。

“讨厌!”她白我一眼,“嚓”地把画抽走,一脸不屑。

我完全不知趣地一笑,再撕张纸,接着画,画完又递给她。

“你上不上课?”她又白我一眼,嘴角却忍不住向上挑一下。我知道,有戏了。

二、

开学后不久,快到圣诞节了。

我们班同学聚在一起包饺子,其实也是找机会热闹热闹。

哈文是穆斯林,大家就合她的饮食习惯,专门从回民营买了羊肉馅。

我自己瘦,所以偏爱胖乎乎的女孩儿,哈文特别符合标准。

吃完饺子,大家一块儿跳“黑灯舞”。

我搂着哈文三步两步乱转,正值青春期,血脉贲张,心想此时不表白,何时表白?

“哈文,你心目中的男朋友什么样?”我心怀叵测地问。

“至少一米八吧。”一句话把我噎住了。

上来就说身高,这不明显冲着我来吗?

但人家话已经说到这儿了,绕也绕不开。

我只好多问了一句:“最底线呢?”

她迟疑了一下,很认真地想了想,说:“怎么也得一米七五吧。”

这么说我就有自信了。

我底气十足地告诉她:“上礼拜体检,我一米七五五。”

表白之后,哪想麻烦了,她不理我了。

伤自尊了?不至于吧,我没说什么出格的话啊。没看上我?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

小伙子长挺帅,挺有异域风情,再说她看我画还老偷着笑呢。

过了些日子,看我没头苍蝇似的,她估计也不落忍,约我到了个地方,很委婉地说:“那事儿,我爸不同意。”

“为啥不同意啊?”我猴急猴急的。

说起她家,大家伙儿都觉得挺神秘。

开学第一天,哈文是坐着一辆小轿车来的。

那时候的学生都思想简单,即便如此,也没人瞎猜她到底什么来头,还是一样地平常相处。

直到后来,我第一次去她家,和她爸见面,也不知道老人家到底是干什么的。

“我爸说,现在还年轻,以学习为重。”她很听父亲的话。

“咱俩除了一块儿吃饭就是一块儿学习,没干别的啊,俩人学不比一人学好吗?”

我摆事实讲道理,挑战她爸的权威。

谈恋爱就耽误学习?偏见。

见她有点儿答不上来,我乘胜追击:“你觉得我怎么样?”

“挺好的。”

“那不就完了吗?你觉得我好,我也觉得你好,还有比这更合适的吗?”

那时候她没我心眼儿活,我说两句她就无言以对了。

“你再考虑考虑,啊?”我巴不得她马上表态。

“我,再想想吧。”最后她犹犹豫豫地来了一句。

三、

一朝没搞定,我开始装颓废,整天闭门不出,不见人,不刮胡子。

本来就瘦,一蓄了胡子,更显得憔悴、沧桑。

我鼓捣班里男生把这阵风儿吹到哈文那儿去:“瞧瞧李咏,为了你,都成什么样了?”

当然了,这只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则是当我遇到哈文的时候,表现得十分清高,根本不带侧目的,让她也尝尝啥叫失落。

怪了,我不是一个工于心计的人啊,可是恋爱面前,这些小心眼儿、鬼主意,想都不用想就来。

一次,我帮同学排话剧,当导演。

刚好哈文也和同宿舍的女生一起来看。

我远远地看见她来了,激动啊,心脏“通通通”猛跳。

但我不理她,更不和她说话,假装特酷特投入。

“那谁,你这个地方动作可以再大点儿。”

“你,语气再强烈点儿。”

我知道她看我呢,所以表演得格外卖力。

过了一会儿她走了,估摸着已经走了挺远,我特想回头看她一眼,还是忍住了,告诉自己:“别回头,万一被她发现了呢?”

但我知道,她对我的好感肯定多了一层。

平时上小课,我的声音条件很好,老师猛表扬。

我知道女生们私下里也少不了议论:“咱们班李咏声音多好听啊。”

男生议论女生,女生议论男生,是学校里最让人提神的事儿。

她们一议论,我自我感觉倍儿良好,心说:“哈文要是不动心,才叫怪呢。”

1988年的元旦对于我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那天晚上,我买了两张票,请哈文看演出。

当然,票是托一位女同学带给她的,我们俩座位不挨着,省得招她烦。

还是这位女同学,演出结束后又帮我捎了句话:“李咏在西配楼后面的小花园等你。”

她还真来了。站在一片核桃林旁边,我开门见山地说:“哈文,咱们俩别彼此折磨了。”

“什么叫彼此折磨啊?”哈文把重音放在“彼此”二字上。

“我知道,你也挺挂念我的。”

“我挂念你?哼。”

在她眼里,我分明就是个剃头挑子。

殊不知,我可是有备而来,今天要不把这层窗户纸捅破,决不罢休。

哈文,我是个很认真的人,你别老羁押着我。

我爸说,让我上大学找个女朋友,我就看你挺好的,就愿意你当我女朋友。

凭我这条件,你吃亏吗?

要么你现在就宣判我死刑,我就再没这念想了,天涯何处无芳草,要么你就。

本来我是打好腹稿的,说着说着就即兴发挥了,最后一弯腰,“呗儿”从地上拔起一朵野花:“你要是同意,就把这花接过去,不同意就别动。说吧,就这么点事儿,简单。”

闷了好一阵儿,她都没说话。

最后,她一伸手,把花拿走了。

是谁说的“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大错特错,野花是有生命的,更是有使命的。

一朵野花,就这么改变了李咏的一生。

四、

寒假很快就到了,她回宁夏,我回新疆。

对于刚刚陷入情网的两个年轻人,这一个月真是太漫长了。

特别是春节,全家老小都在,可就是心里欠得难受。

我每天都给她写一封信。

信的内容无非是我今天做了什么,明天要做什么,无时无刻不想念你之类。

最绝的是,为了讨她欢心,信封都是我自己做的。

单做一个信封当然也没什么特别,关键是信封上的字都是我一个一个画上去的,任谁乍一看,也看不出和印刷上去的有何区别。

细说画字的过程,那是相当麻烦。先拿铅笔轻轻打格,然后找份报纸,把要写的字挑出来,依样一个个“画”在信封上,标准的“印刷宋”。

画字也有讲究,先用铅笔打底,再用钢笔描,横平竖直,字间距相等。

最后,轻轻用橡皮把铅笔的痕迹擦掉。

哈文说我,这哪儿是写信啊?纯属骗女孩呢。

怎么能说骗呢?咱是饱含着真情实感的,要说“讨好”倒是不错。

一大早起床就折信封,折完开始画,等画完了一抬头,外面天擦黑了。

我容易吗我?

哪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看见我这信封,不得疯了?

我所有的信,哈文都留着,满满两大盒子,搬了几次家都没丢掉。

我偶尔没事儿,拿出来欣赏欣赏,“小伙子太有才了。”

不过常常招来哈文的控诉:“你写的信我都留着,我写那些信呢?就算我字不好,没保存价值,你态度也太不端正了吧?”

一番话说得我,无言以对,找个空溜之大吉。

1988年4月13日,是我们确定恋爱关系后,第一个哈文的生日。

正是感情突飞猛进的时候啊,哈文的室友和我一起策划了一场“宿舍PARTY”,想给她一个惊喜。

大概只有在那个年龄才会如此,恋爱虽然是两个人的事,可很多时候更像是大家的事。

女生宿舍楼男生不让进,男生宿舍楼女生随便进,这完全有悖于“男尊女卑”之中国传统思想,十分不合理。

还是哈文的室友仗义,帮忙帮到底,免费为我提供服装道具。

我穿上一件女士大衣,系一条大红色的围巾,再戴上帽子和宽边眼镜,镜子前一照,能上《大众电影》封面了,美。

这么着,一群叽叽喳喳的女生簇拥着一个扭扭捏捏的“女生”来到了宿舍楼下。

看门老大爷刚想仔细端详端详,就被姑娘们围住问长问短,有点儿招架不住。

趁着乱,我一溜烟钻了进去。

刚一进门,给哈文吓一大跳:“这谁啊?怪里怪气的。”

待我款款宽衣解带,除去乔装,哈文乐得差点儿背过气去。

生日PARTY结束,已经不早,我急着赶在锁门前溜出去,一慌就把帽子落在了屋里,这下麻烦大了。

行至楼下,埋头疾窜,被老大爷高声喝住:“站住!什么时候进来的?”

惊得我一哆嗦,站是站住了,就是不敢抬头。

周围有些进出的女生看到有个男扮女装的在这儿出洋相,哈哈乐出了声。

没关系没关系,我今晚就是专门给大家送欢笑的。

“我,我刚进来的。”我用蚊子的声音说。

“不对吧!你哪个班的?男的女的?”

看来老大爷是不打算饶过我了,我只好泼皮耍赖,谁怕谁啊。

“你仔细看看,你说我男的女的?”

争端是怎么结束的,忘了。

87级播音系男生李咏乔装打扮混进女生宿舍讨好女朋友,迅速在校园里传为佳话。

五、

一年以后,1989年春节,我这个丑女婿上门去啦。

哈文提前透了口风给我,她爸是个大孝子,搞定她爸,首先要搞定奶奶,奶奶高兴,全家高兴。

坐火车到宁夏已是傍晚,第一件事就是拎着礼物去三伯家看奶奶。

奶奶长,奶奶短,嘴儿是要多甜有多甜。

奶奶喜欢得不行,拉着我的手不放。

“这小伙子,好,白净,要是我们家哈文像你这么白就好啦。想当初我年轻的时候,也白着那。”

此后任何时候,我们回宁夏老家,第一件事都是看奶奶。

“征服”了奶奶,后面自然一路绿灯。

大姑大姨大姐一律说好,皮肤白净,细嫩,会说话,手好看,懂事儿,一见我就喜笑颜开。

和哈文家人一起聊天,我才知道她父亲不简单,是一位中共高干。

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被任命为本溪市税务局长,周恩来总理亲笔手书的委任状。

1958年,他赴宁夏负责成立回族自治区的筹备工作。

听到这段历史,我对准岳父肃然起敬。

别看我在家是老疙瘩,不怎么干活儿,到了这儿,可有眼力见儿了,特会献殷勤。

准岳父起得早,每天早上6点,他起我也起,他做早饭,我打下手。

几年以后,我们大学毕业,哈文被分到天津电视台工作。

我送她过去,受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驻天津办主任的热情款待。

席间,还说起一段往事。

就在我向哈文表白心迹的时候,正赶上她父亲到北京办事,她就向父亲提到了我,父亲当时表示不同意。

这也就是我有一段时间“备受折磨”的原因。

而老人家的考虑,其实不仅仅是“以学习为重”。

离开北京,他的下一站是天津,一到地方就召见办事处主任,吩咐道:“赶紧给我女儿物色个男朋友,必须是穆斯林,研究生。”

我虽然保持穆斯林的生活习惯,户口本里民族一栏却是“汉”。

看来在老人眼里,这是个大问题。

到了第二年,我已经将哈文一家老小“拿下”,顺利通关,父亲又去天津视察。

天津办主任犯愁地汇报说:“您嘱咐的事儿,我一直想着呢。可我们这边儿回族的研究生不太多,还没碰上合适的。”

“嗨!这都什么时候的事儿了?”父亲大手一挥:“甭找了,人都带家里去了,老太太带头同意。”

六、

谈恋爱这事儿,投入挺大,不光是感情,还有资金。

那时候家里每月给我寄100块钱,一个人凑合够用,俩人可差远了去了。

总得讲点儿浪漫吧?讲点儿情调吧?

记得那次,我们在东四的大华影院看电影,散场后出来,饿了,去旁边一家咖啡馆买了一个汉堡包。

说是汉堡包,其实就是个三明治,不到5分钟吃完了。

知道多少钱吗?10块!

我心疼木了,一路都在念叨:“贵死了!贵死了!”

哈文后来特记恨我,这男生怎么这么小气,讨厌!

“行啦行啦,花都花了还扯什么呀?”她不耐烦地说。

那个月刚过一半,我的钱就花光了,只好厚着脸皮去找哈文。

“哎,媳妇儿。”

“呸!谁是你媳妇儿?”她对我怒目而视。

“行行,哈文,行了吧?”我赶紧识相地改了口,“那什么,我这月没钱了,要不把你的钱拿出来,咱一块儿花,行吗?”

这可是初恋啊,最忌讳谈的就是“钱”。

可是没钱追什么女孩儿,不是扯吗?

我可不想打肿脸充胖子。

后来的很多时候,每当哈文展开“如果你可以整天在家呆着多好”的幻想,就会遭到我的无情打击。

“我也想整天在家啊,在家呆着怎么挣钱?家里生活怎么维持?最后我不是偷楼上的,就是偷楼下的,信吗?这是现实问题。”

我说的是大实话,却令哈文恼火得很。

不解风情,就知道钱。

七、

很快,我们便迫不及待地结婚了,结婚的意思就是我们再也不想分开。

之前,我住在单位分的一间11平米的小屋里。

墙上贴着各国国旗,各种尼泊尔的刀,各种银质项链,十分野性。

我有一张很高的单人铁床,我把四条床腿都锯掉一截。

晚上,趁天黑没人看见,我溜出去偷木板,拿回来做成一个和铁床一样高、一样长的板凳,放在床边。

最后买回一个大气垫,充好气往床上一放,床单一铺,咱也有双人席梦思啦。

西藏一年,我们的感情真被折磨苦了,心被揪得疼了。

所以接下来,我们如胶似漆地腻了十年,方才觉出够。

到了第10个年头上,哈文主动提醒我,两个人过日子有些无聊,家里有些太清净,我是老李家的独子,总该有个后代云云。

好家伙,这么一说,我责任就大了。

那赶紧的,我现在就盖工厂,搭生产线,咱造人开始。

然后就有了我们的女儿。

结婚17年,我对哈文是越来越怕。

如果不出意外,到我安详地告别世界那一天,这都是件闹心事:这辈子我怕过谁啊?

我跟我爸敢拍桌子,跟领导敢拍桌子。

我没做什么亏心事儿啊,可我怎么就这么怕哈文?

凡事她不允许而我做了,比如喝酒,就得央求所有的目击证人替我保密,替我保密,替我保密。我怕她。

只要她一瞪眼,一生气,我顿时就像老鼠见了猫,把自己缩到最小,或者干脆消失。我怕她。

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劈头士”——劈头盖脸谩骂的人士。

她的经典句式是:“你若是我儿子,我一天不知要打你多少顿。”

她一“劈头士”,我马上噤若寒蝉,绝不顶嘴。我怕她。

一百次争吵,一百次是我认错。我怕她。

我们俩有个原则:“矛盾不过夜,过夜就是仇。”

有什么想法,咱今日事今日毕,甭管多晚,坐在一起说明白了。

实在有原因不能拉晚儿,那我先认错:“我错了,行不?这事儿就算结了。不许记仇啊。”

她必须答应我不记仇,否则不许睡。

不是我的错,我认。

是我的错,我更得认,我的风格就是不打自招。

男人向自己心爱的女人认错是一种美德。

我还给自己的美德想了个寓意深远的说法:成熟的稻子总弯腰,我弯腰,因为我成熟。

我已经想了很久。

到底,我怕她什么?我反抗一回又能怎样?

思来想去,我决定放弃一切有关揭竿起义的想法。

因为我在意她的感受,我起义,她难受,我更难受。

她“劈头士”,她痛快,我也痛快。

我怕她,是因为我爱她。

我问朋友:“你把自己的老婆比作什么花?”怎么说的都有。

玫瑰。

红玫瑰。

百合。

麝香百合。

我慢悠悠地说出我的答案:“我的老婆,我把她比作塑料花。”闻者皆惊。

“塑料花,很普通,但永不凋谢,摆哪儿是哪儿。”我解释道。

科学家深入分析人类荷尔蒙,得出一个令人失望的定律:所谓“爱情”,保鲜期不超过36个月。

或许不少人都亲自验证了这一说法。

但是对我来讲,爱情是无限期的,就像塑料花的花期一样永恒。

什么是爱情呢?

火热,缠绵,昼思夜想,这固然必不可少,但只是一个阶段。

待到年深日久,婚姻除了油盐柴米,总还要有点儿情感的维系。

通俗点儿讲:夫妻一开始之所以结为夫妻,都是因为彼此相爱。

有点儿像做买卖,头一次合作成功,纯粹自愿、双赢。

但咱不是做一桩买卖就完,还得长期合作,而且不一定老能赚钱。

即使不赚钱,关系也得维持着,为下一次赚钱做准备。这就是经营。

婚姻怎么经营?每个人都有一套理论。

有人过腻了,去外面的世界寻求安慰。

有人心大胆小,只好成天在家找茬挑事,怨天尤人。

还有人,深谙生活不过如此。

没头苍蝇似的乱撞,不如认准这一条路走下去。

那咱就修路吧,有什么沟沟坎坎,咱一块儿把它填平了,有什么陈年积怨,咱心平气和把它化解了。

窃以为,上述三者,以后者为上上策。

不谦虚地说一句,在下即是。

除了经营,我再作一增补:婚姻还要积蓄。

积蓄的不是钱,而是每一天,两个人之间一点一滴的关怀。

谁家都有急着用钱的时候,怕就怕钱到用时方恨少。

两个人的感情也一样,每天攒一点儿,关键是攒多了还有利息呢。

将来无论遇到什么事,让人生气的,产生误解的,你们首先念起的,却都是对方的好。

别见怪,我说什么都爱往钱那儿联想,您还不得不承认我言之有理。我和哈文一直过得很有意思。

有时候我们躺在双人浴缸里,我捋着我的长发,她揪着她的短发。

“看咱俩这样儿,到底谁男谁女啊?”她说。

“是啊,我也纳闷儿呢,咱俩什么关系?夫妻?情人?哥们儿?同事?朋友?好像都有点儿。”

结婚17年,我对婚姻的定义是“像雾像雨又像花”。

激情似火的日子当然已经走远。

剩下的是一种亲情,一种相互的牵挂和寄托。

我以为,这就是最深的爱了,深到无以形容。

我们经常会给对方一些惊喜。

当然了,她掌握着家里的经济命脉,我连银行卡密码都不知道,这无形中增加了我制造惊喜的难度。

去年,在她生日之前,我犯了个大错误:酒喝高了,大醉酩酊,当众散尽了德行。

我看人都是重影,来了认识的,必须跟我连干三杯,不认识的,就让人家“滚蛋”。

倍儿高档的酒杯,被我可劲儿往地上砸,那可是要赔钱的。

酒醒以后,我自称“断篇儿了”,发生了什么一概不知。

当然,单听旁人描述,我也自知其罪当诛。

把哈文气得呀,几天都不跟我说话,一看就是憋着火呢。

千万别惹她,一碰就炸。

谁让我借酒装疯呢?

哈文这股子气如果不及时疏导,后果将不堪设想。

好汉不吃眼前亏,我道歉。

怎么个道歉法?语言是苍白的,行动是有力的。

我溜到商场里给她买了一只钻戒和一副耳钉。

既是生日礼物,又能冰释前嫌,一物二用,相当于打五折。

当然了,如我所料,因为支出达到了一定限额,立刻被她察觉到了。

那天她回家挺早,一进门,黑着脸。

我立刻躬腰垂首迎上前去,浑身上下都赔着小心,听候发落。

你动账上的钱了?

我……啊对,我动了。

干吗去了?

我能不能过几天再解释?

我故意给她撮火儿。

此时越是盛怒,彼时才能越觉得对不住我。怕啥?东西在,底气足。

果然,她上套了,劈头盖脸谩骂道:“少废话,现在就说。”

我装出万般委屈的样子,从抽屉里取出一个精致的首饰盒。

“本来想等你生日那天再告诉你。”说着,把盒子打开给她看。

哈文当时愣住了,看了看首饰盒,又看看我,脸上浮现出一个不易察觉的虚荣的微笑。

嘴上却依然不让步,“什么意思啊?想买通我?告诉你啊,别以为这么就能蒙混过关,检查写好了没有。”

“写,写,我今晚就写,这个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老婆,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啊,原谅我吧。”

我眉眼笑作一堆地看着她,心想哼,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你不给我面子,还能不给它面子?

往俗了说,女人都喜欢钻石。

往雅了讲,是钻石还是玻璃并不要紧,要紧的是我的这份心。

我觉得我是个当之无愧的好老公。

我挣的钱都毫无保留地交给你,主动放弃银行卡密码知情权,好不容易偷偷支点儿出来,还是为了哄你开心。

只要我没做违法乱纪对不起婚姻的事儿,你不原谅我都说不过去。

今年我又如法炮制,送给她一块非常心仪的限量版千禧表,作为生日礼物。

她心情和谐,我们全家都和谐。

您该说了,这事儿做得挺刻意的,有劲吗?

我告诉您,有劲,不信您就试试。

俗话说得好,家业家业,有家才有业。

您听说过“业家”吗?那是姓叶的他家。

所以我很恋家,家庭高于一切。

我的朋友,哈文都认识。

她的朋友,我也都知道。

我们俩就这么透明。

有人说,即使是两口子,心里也得有块自留地,我们不弄这个。

你把整个后半生都交给她了,她是你的遗产第一继承人,还保留啥呀?带到骨灰盒里去?

所以我们之间沟通特别直白。

“哈文,你瞧那女孩儿,多温柔,你要是像她一样就好了。”

有时候她会因为我措辞过于直接而伤自尊,继而“劈头士”,或者也跟我来这套,专门针对我脸长、腿短等生理缺陷进行人身攻击。

但其实我们心里都挺明白,越是直白,越是在乎。

这些年,所谓美女,我见过太多太多。

我曾经在心里拿她们跟哈文做过类比,都比她漂亮。

但是只要一回家,一见到哈文,我就由衷地发现:我老婆咋这么好看?

可见老婆美不美,其实不是视觉问题,而是心理作用。

很多人说,孩子是婚姻的第三者,所以我们抵制了10年。

但事实上,我发现女儿的出生并不能冲淡我们之间的情感维系。

现在我们是三个人,彼此相爱,不分孰重孰轻。

有时候我犯了错误,哈文使劲儿戳我脑门儿,“你呀你呀,你跟女儿就像我的两个孩子。”

令我自尊心备受打击。

但内心深处,我又是充满感激的。

一个女人,能把我当成孩子来爱,我还奢求什么?唯有想靠近。

在她面前我是个挺调皮的坏小子,经常穿得花花绿绿晃到她办公室里去。她一抬头,“哟嗬,今儿用的什么香水?”

组里同事都知道,李咏来了有两个标志,一是楼道里弥漫着香水味儿,二是哈文办公室里传来她肆无忌惮的笑声。

“管着么?”说着,我又得意洋洋地晃出去。

但吊儿郎当之外,我首先是个好老公。

当老婆和女儿起了冲突,我护着老婆,训孩子。这中间当然有“红脸白脸”的策略,但也有一个很根本的想法。

女儿还小,她还会有很多人生的体验,受点儿委屈算什么?应该叫“挫折教育”。

可老婆就一个,跟我20年了,委屈谁,也不能委屈她呀。

有一次我和哈文在外面吃饭,直接就冲过一个女的来坐我对面,情深款款道:“你还爱我吗?你抛弃我了?”

有道是身正不怕影子斜,我第一反应就是“快叫保安。”

我就是要做给我老婆看,你放心,我不是这样的人。

而我们之间当然也有着百分之百的信任。

当年我们租房子住的时候,邻居只要看见哈文买一摞匹萨饼回来,就知道她又要出差了。

因为我是一个宅男,我可以连续一个月不出家门,因为老不出门,我的跑车电瓶都放坏了。

我们也有七年之痒吗?

结婚七年,我们聊起了这个话题。

然后背过身,一人写一个小纸条,数“一、二、三”,同时亮出答案。

答案一模一样:“痒。”

既然痒,该怎么挠?

我们俩分头行动,各自挠各自的,行不行?行。

而且有的是机会。

那么爱情不再维系,我们的相爱只是空白一场。

这样的结局,我们不愿意。

我们商量出一个止痒的方案:各自买套新睡衣,天麻黑的时候把商标剪了换上,溜上床,背靠背一躺。

我就当身后躺的是别人家老婆,虽然回手一摸,跟我老婆一样胖。

咱精神上过回瘾,行吗?

只是我正闭目陶醉于无边遐想,耳边突然传来“劈头士”的怒喝:“走什么神儿呢?是不是又想哈文呢?不许想。”

我属于出国旅游不用调时差的那种人,作息诡异,昼伏夜出。

所以,和老婆经常见不着面。

她睡了,我还在工作,我睡了,她该起床上班了。

于是我们养成了互相留条的习惯。

一天夜里,我为了一桩工作的事儿头疼,溜达出来逃避一下。

路过卧室,听见一阵甜蜜的鼾声,伸头一看,哈文睡得这叫香。

给我羡慕得啊,当即提笔赋诗两句:“屋内自有被窝热,屋外奋笔疾书苦。”

又附一行小字:请将表对至12点。

这是让她起床以后帮我调闹钟,免得我一觉睡到天黑。

我自己不是不能调,但是多少年来习惯了,不信闹钟信老婆,不信自己信老婆。

去外地出差,酒店叫早服务我都信不过,永远把手机放在枕边,老婆电话来了,我就该起了。

中午起床,发现还是那张纸上,哈文给我来了两句回赠:“床上自有逍遥客,班中却是忙碌人。”

那意思是现在您消停了,我出去挣钱,您还有啥不平衡的?

我欣赏着她的小“狗爬字”,心想,我老婆真是很有情趣啊,这日子过的,真美。

一天,我们俩在家翻箱倒柜,找从前那些旧书信,还翻出这样一张纸条:

亲爱的老婆,早上好。

要知道你今天对我说的两句话:“几点回家?汤放在微波炉里怕你看不着。”

对于一个已经“功成名就”的年过而立的不耐烦的男人来说,起什么作用?

告诉你,就像是酒鬼见到了酒,馋猫遇到了腥。两个字“受用”。

虽然我只淡淡说了声:“早点睡吧。”

但是泪花已在我眼眶内涌动,只可惜你没看到,睡着了。

有了疼我的老婆,有了爱我的女儿,有份腾达的事业,对我这样一个心态极度虚荣的男人是何等重要。

是,我虚荣,虚荣曾让我犯过错,也让我坐享成功。

今天我的这颗虚荣的心获得了极大的满足,如果这种感受可以持续,我愿意虚荣一辈子。

写下这两段话,丝毫没有做作,也不是在煽情,只是我的真实感受。

为了这份真实的感受我吃了两只蟹,喝光了一碗汤,还灌下了两瓶朗姆预调酒。

如果你觉得此信特别,就当是我的求爱好了。

真的,老婆,我爱你。

我庆幸,我们还保留着这么多生活的痕迹,即使在最平淡的日子里,仍能想起这么多美好的瞬间。

还记得那天,我工作到深夜,到家已是凌晨,看到她的留言心里热乎乎的。

走进卧室,看见她已经睡着了,轻轻打着鼾。

我坐在床边摇了摇她,想跟她说说话,她迷迷糊糊不肯醒来,“别闹,我困着呢。”

“好好好,睡吧,睡吧。”

我轻手轻脚退出去,关好房门。

怀着深深的幸福感,一番大快朵颐,喝高了,最后写下了那张字条。

不怕您见笑,我作了一首打油诗,与各位像我一样准备“一条道走到黑”的中年人士共勉:

姻缘实难得,修路好处多。

爱情须保鲜,自备保鲜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