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架不能算太差的照相机,当然我所谓的不太差,是拿自己的那架跟一般人用的如玩具似的小照相盒子来相比。
因为那架相机背起来很引人注视,所以我过去住在马德里时,很少用到它。
在沙漠里,我本来并不是一个引人注视的人,更何况,在这片人口是稀少的土地上,要想看看另外一个人,可能也是站在沙地上,拿手挡着阳光,如果望得到地平线上小得如黑点的人影,就十分满意了。
我初来沙漠时,最大的雄心之一,就是想用我的摄影机,拍下在极荒僻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形态。
分析起来,这种对于异族文化的热爱,就是因为我跟他们之间有着极大的差异,以至于在心灵上产生了一种美丽和感动。
我常常深入大漠的一段时间,还是要算在婚前,那时初抵一块这样神秘辽阔的大地,我尽力用一切可能的交通工具要去认识它的各种面目,更可贵的是,我要看看在这片寸草不生的沙漠里,人们为什么同样能有生命的喜悦和爱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