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架不能算太差的照相机,当然我所谓的不太差,是拿自己的那架跟一般人用的如玩具似的小照相盒子来相比。

    因为那架相机背起来很引人注视,所以我过去住在马德里时,很少用到它。

    在沙漠里,我本来并不是一个引人注视的人,更何况,在这片人口是稀少的土地上,要想看看另外一个人,可能也是站在沙地上,拿手挡着阳光,如果望得到地平线上小得如黑点的人影,就十分满意了。

    我初来沙漠时,最大的雄心之一,就是想用我的摄影机,拍下在极荒僻地区游牧民族的生活形态。

    分析起来,这种对于异族文化的热爱,就是因为我跟他们之间有着极大的差异,以至于在心灵上产生了一种美丽和感动。

    我常常深入大漠的一段时间,还是要算在婚前,那时初抵一块这样神秘辽阔的大地,我尽力用一切可能的交通工具要去认识它的各种面目,更可贵的是,我要看看在这片寸草不生的沙漠里,人们为什么同样能有生命的喜悦和爱憎。

二度从奈及利亚风尘仆仆的独自飞回加纳利群岛,邮局通知有两大麻袋邮件等着。

    第一日着人顺便送了一袋来,第二袋是自己过了一日才去扛回来的。

    小镇邮局说,他们是为我一个人开行服务的。说的人有理,听的人心花怒放。

    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请来大批邻居小儿们,代拆小山也似的邮件,代价就是那些花花绿绿的中国邮票,拆好的丢给跪在一边的我。我呢,就学周梦蝶摆地摊似的将这些书刊、报纸和包裹、信件,分门别类的放放好,自己围在中间做大富翁状。

    以后的一星期,听说三毛回家了,近邻都来探看,只见院门深锁,窗帘紧闭,叫人不应,都以为这三毛跑城里疯去了,怎会想到,此人正在小房间里坐拥新书城,废寝忘食,狂啃精神粮食,已不知今夕是何年了。

    几度东方发白,日落星沉,新书看得头昏眼花,赞叹激赏,这才轻轻拿起没有重量的《稻草人手记》翻了一翻。

其实,当初坚持要去撒哈拉沙漠的人是我,而不是荷西。

    后来长期留了下来,又是为了荷西,不是为了我。我的半生,飘流过很多国家。高度文明的社会,我住过,看透,也尝够了,我的感动不是没有,我的生活方式,多多少少也受到它们的影响。但是我始终没有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将我的心也留下来给我居住的城市。

    不记得在哪一年以前,我无意间翻到了一本美国的《国家地理杂志》,那期书里,它正好在介绍撒哈拉沙漠。我只看了一遍,我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的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

 

对于开车这件事情,我回想起来总记不得是如何学会的。很多年来,旁人开车,我就坐在一边专心的用眼睛学,后来有机会时,我也摸摸方向盘,日子久了,就这样很自然的会了。

    我的胆子很大,上了别人的车,总是很客气的问一声主人:“给我来开好吧?我会很当心的。”

    大部份的人看见我如此低声下气的请求,都会把车交给我。无论是大车、小车、新车、旧车,我都不辜负旁人的好意,给他好好的开着,从来没有出过差错。

    这些交车给我的人,总也忘了问我一个最最重要的问题,他们不问,我也不好贸然的开口,所以我总沉默的开着车子东转西转。

    等到荷西买了车子,我就爱上了这匹“假想白马”,常常带了它出去在小镇上办事。有时候也用白马去接我的“假想王子”下班。

    因为车开得很顺利,也从来没有人问起我驾驶执照的事情,我不知不觉就落入自欺心理的圈套里去,固执的幻想着我已是个有了执照的人。

回教“拉麻丹”斋月马上就要结束了。我这几天每个夜晚都去天台看月亮,因为此地人告诉我,第一个满月的那一天,就是回教人开斋的节日。

    邻居们杀羊和骆驼预备过节,我也正在等着此地妇女们用一种叫做“黑那”的染料,将我的手掌染成土红色美丽的图案。这是此地女子们在这个节日里必然的装饰之一。我也很喜欢入境随俗,跟她们做相同的打扮。

    星期六那天的周末,我们因为没有离家去大沙漠旅行的计划,所以荷西跟我整夜都在看书。

    第二日我们睡到中午才起身,起床之后,又去镇上买了早班飞机送来的过期西班牙本地的报纸。

    吃完了简单的中饭,我洗清了碗筷,回到客厅来。

    荷西埋头在享受他的报纸,我躺在地上听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