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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游记》在中国文学史上出现是令人大为惊异的事。盖国人忠厚敦实,重实在而少玄想,安土而重迁,父母在而不远游。即如《西游记》所叙西游之人,除猪八戒在高老庄留下一个家眷外,其他三人都了无牵挂,说得再直白一些,他们四人中至少三个都不是“人”——两个来自天上,一个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而剩下的那一个人,却又是人中的“异类”——和尚——和尚是四大皆空的。如此这般,这四位方才有这样长年在外游荡的可能。而他们这样近乎浪漫的西游,对于生活在自给自足封建小农经济环境下裹足不前的古代读者,是多么巨大的精神诱惑啊!

  《西游记》之怪异还不仅在此,其最大的另类之处在于它实在是游戏笔墨。

  这与传统文学之重道德教训,面目颇为不同。所以,读《西游记》,也要换一副眼光,换一副心肠,才能看出其价值和韵味。胡适说:“几百年来,读《西游记》的人都不太聪明了,都不肯领略那极浅极明白的滑稽意味和玩世精神,都要妄想透过纸背去寻那‘微言大义’。”(《(西游记)考证》)鲁迅在此基础上,更明确地说:“此书则实出于游戏。”(《中国小说史略》)这两位的眼光不仅空前,而且从此后的学界研究来看,简直是要绝后。此后的绝大多数学者,’都把《西游记》归于庸俗社会学,对其主题、人物作社会学的指认。比如有关《西游记》的主题,学者们就说是阶级斗争,是压迫与反抗,是统治阶级与劳动人民的对立等。与之相关,就是大闹天官的孙悟空变成了农民起义的英雄。

  用这种眼光来读《西游记》是无聊的,无趣的。实际上,《西游记》是全薪的东西,是作者的游戏笔墨,我们也就要用游戏的心态去读。

  你看书的名字,就叫《西游记》,而不是什么一本正经的《取经记》《斗魔记》《斩妖记》《成佛记》等。这就是要告诉我们,这是“游”,这师徒四人,固然有取经的大目标,大理想,但在作者那里,实际不过是一个“游西”的小由头,他真正津津乐道让我们读得津津有味的,不是师徒四人取经的所谓坚定坚忍、苦难历练、终获正果,恰是师徒四人路途中的“趣味”。在作者笔下,连精魅妖魔都是有趣味的。纯粹的恶魔,让我们起杀心的妖怪,除了“白骨精”这样的少数,几不存在。就这一点说,他是超越《水浒传》的。《水浒传》中的恶人,是让我们起斩尽杀绝之心的。而《西游记》中的妖怪,几乎成了游戏的另一方,而对游戏的结果,由于作者预设的结局太明显,读者也不会有太大的阅读紧张,对出乎意料的结局也就较少期待,阅读的快感就不是来自什么悬念与结局,而是转向了对过程本身的欣赏:这是轻松的一愉快的,哪怕再紧张,也近乎于插科打诨的。于是,传奇不见了,“家常”凸现了。这才是《西游记》的最大看点。且看这段:

  三藏却坐在他门楼里竹床之上,埋怨道:“徒弟呀,你两个相貌既丑,言语又粗,把这一家儿吓得七损八伤,都替我身造罪哩!”八戒道:“不瞒师父说,老猪自从跟了你这些时,俊了许多哩。若像往常在高老庄走时,把嘴朝前一掬,把耳两头一摆,常吓杀二三十人哩。”行者笑道:  “呆子不要乱说,把那丑也收拾起些。”三藏道:

  “你看悟空说的话。相貌是生成的,你教他怎么收拾?”行者道:“把那个耙子嘴,揣在怀里,莫拿出来;把那蒲扇耳,贴在后面,不要摇动,这就是收拾了。”(第二十回)即便在生死关头,作者也不是调动我们的阅读紧张,而是让我们粲然。比如第七十七回,师徒四人俱被那青狮、白象、大鹏三魔头擒住,在要被蒸熟的关头:

  只闻得那老魔……叫:“小的们,着五个打水,七个刷锅,十个烧火,二十个抬出铁笼来,把那四个和尚蒸熟,我兄弟们受用,各散一块儿与小的们吃,也教他个个长生。”八戒听见,战兢兢的道:“哥哥,你听,那妖精计较要蒸我们吃哩!”行者道:“不要怕,等我看他是雏儿妖精,是把势妖精。”沙和尚哭道:“哥呀!且不要说宽话,如今已与阎王隔壁哩,且讲甚么‘雏儿’‘把势’。”说不了,又听得二怪说:“猪八戒不好蒸。”八戒欢喜道:“阿弥陀佛,是那个积阴骘的,说我不好蒸?”三怪道:“不好蒸,剥了皮蒸。”八戒慌了,厉声喊道:

  “不要剥皮!粗自粗,汤响就烂了!”老怪道:“不好蒸的,安在底下一格。”行者笑道:  “八戒莫怕,是‘雏儿’,不是‘把势’。”沙僧道:“怎么认得?”行者道:“大凡蒸东西,都从上边起。不好蒸的,安在上头一格,多烧把火,圆了气,就好了;若安在底下,一住了气,就烧半年也是不得气上的。他说八戒不好蒸,安在底下,不是雏儿是甚的!”八戒道:“哥啊,依你说,就活活的弄杀人了!他打紧见不上气,抬开了,把我翻转过来,再烧起火,弄得我两边俱熟,中间不夹生了?”

  临死之前,不讨论如何逃生,而是讨论死法,这是大幽默。就阅读效果讲,这样写,有效地缓解了读者的紧张情绪,并且给读者一个暗示:这师徒四人定会遇难呈祥,逢凶化吉,而此刻的一切,都不过是供大家一笑而已!

  第二十三回“三藏不忘本,四圣试禅心”,这可算是一堂严肃的道德测试课。四位菩萨化成母女四个,要试这师徒四位的禅心。可是我们的阅读快感与兴奋点全不在四菩萨装扮的美女的“色”的诱惑,也不在四位取经僧的“德”的坚拒,恰恰相反,我们完全被四位取经僧逗乐了。在美女面前,三藏笨拙,行者机智,沙僧忠朴,八戒活泛,尤其是八戒在女色面前的不能自持,欲心难忍,却又遮遮掩掩,作者写得一片灿烂。他先是催促师父拿主意,是留还是行,用意当然是想让师父决定留下来,师徒四人就地娶那母女四人,后来在行者说让他留下时,他忸忸怩怩地道:“哥呵,不要栽人么。大家从长计较。”

 后来沙僧又说让他留下给人家做女婿,他还忸怩道:“兄弟,不要栽人,从长计较。”当行者直接说破他的心思,这呆子道:“胡说!胡说!大家都有此心,独拿老猪出丑……都这么忸忸怩怩的拿班儿,把好事都弄得裂了……”

  猪八戒的形象曾让批评家很为难,曾有人撰文予以彻底否定,说他的一切行为皆可笑,可鄙。若从道德角度言,他的行为确实很丑陋,很自私,但作者显然把他的道德之丑变成了审美之丑。我们读《西游记》,对猪八戒的这些丑陋,非但不那么厌恶反感,倒常常觉得可笑甚至可爱。我们可能是从他的言行里,看出了人性。他好货(在耳朵里藏钱),好色(大凡美色,哪怕情知是妖精,他也不能自持),偷懒,贪吃,逃避义务,追求安逸……举凡这一切人性的缺点,不也潜伏在我们的意识深处,不也在我们自己身上一再冒头?正如我们在孙悟空身上看到的,是我们的自大的梦想一样,我们在猪八戒身上看到的,是我们的自卑的现实。孙悟空的形象满足我们的英雄梦,事业梦,成就感;而猪八戒的形象则满足我们的享乐梦,安逸梦,幸福感。又正如那个不安分的猴子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个英雄,做个超人一样,这个天蓬元帅,似乎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个平凡的人,过凡人的生活,享受凡人的幸福。所以,他在高老庄,很是“勤谨”,  “扫地通沟,搬砖运瓦,筑土打墙,种麦插秧,创家立业”。对那高小姐,他要让她“穿的锦,戴的金,四时有花果观玩,八节有蔬菜烹煎”。这不就是人间的小丈夫吗?在第二十三回“四圣试禅心”时,当那菩萨假装的寡妇对他说,女儿们可能嫌他丑时,他说:

  娘,你上复令爱,不要这等拣汉。想我那唐僧,人才虽俊,其实不中用。我丑自丑,有几句口号儿。……虽然人物丑,勤紧有些功。若言千顷地,不用使牛耕。只消一顿钯,布种及时生。没雨能求雨,无风会唤风。房舍若嫌矮,起上二三层。地下不扫扫一扫,阴沟不通通一通。家长里短诸般事,踢天弄井我皆能。

  唐僧曾说他是“两个耳朵盖着眼,愚拙之人”(第三十二回),他确是两眼向下,脚踏实地,特别安心于平常的生活与幸福。所以,对于取经之事,他是一直视之为苦差事的,总是怨声载道,甚至,在他的潜意识里,可能还巴望着师父死掉:

  假若师父死了,各人好寻头干事;若是未死,我们好竭力尽心(第二十一回)。

  在第三十七回,鬼王夜谒唐三藏,三藏惊醒——慌得对着那盏昏灯,连忙叫:“徒弟,徒弟!”八戒醒来道:“甚么‘土地土地’?当时我做好汉,专一吃人度日,受用腥膻,其实快活。偏你出家,教我们保护你跑路!原说只做和尚,如今拿做奴才,日间挑包袱牵马,夜间提尿瓶务脚!这早晚不睡,又叫徒弟作甚?”

  一旦师父遇险,他就嚷嚷着分行李。其实,在他看来,这世界本来很平凡,有着平凡的幸福,都是什么唐僧,无事生非,惹出这一段波折,让好好的生活横生这许多烦恼,许多痛苦。所以,他急着要给唐僧送终,以便回到生活的常态中去。

  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幅绝妙的画图——那是第七十六回,孙悟空被青狮怪一口吞下,八戒以为猴子就此由和尚变成了青狮怪的“大恭”,溜回去又吵着分行李。待孙悟空制伏了青狮怪,回来时——远远的看见唐僧睡在地下打滚痛哭;猪八戒与沙僧解了包袱,将行李搭分儿,在那里分哩。

  这画面真够残忍,残忍得超过全书任何一处对妖怪的描写。但这恰恰是人性!对人性的善意的调侃,从而让我们会心而笑,这种轻松、幽默又不乏教益的阅读经验,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是稀有的。

  实际上,正如《西游记》的妖怪不是完全的恶,作者对它们不是完全的恨一样,《西游记》中也没有作者完全佩服的正面人物。猴子是“泼猴”,是“泼皮”,既借小妖之口,说他“沿路上专一寻人的不是”(第六十二回),又让土地爷说他“一生好吃没钱酒,偏打老年人”(第七十二回),“弼马温”的称呼更是刻意的调侃。而唐僧的形象就更差劲‘,他没用,肉头,糊涂,胆小,软弱,对着劫路强人,大叫:  “大王饶命!大王饶命!”以至于被行者埋怨:

  “天下也有和尚,似你这样皮松的却少。”(第五十六回)对徒弟,也说“你若救得我命,情愿与你做徒子、徒孙也”(第七十八回)。所以,不但八戒说他没用,就连最忠心耿耿的行者,也骂他是“晦气转成的唐三藏,灾殃铸就的取经僧”(第八十三回)。甚至诅咒他:“我那师父,不听我劝解,就弄死他也不亏!”(第六十五回)但我们若仔细一点琢磨,就能感觉出,作者放在行者、唐僧身上的这些弱点,往往只是把他们作为一个寄托,他只是要借此骂世而已,只是借此调侃人性而已。笔触由社会层次而转到人性层次(远游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象征着对社会的疏离,对背景的淡化),由反映社会问题、社会矛盾,而转向透视人性的矛盾,人性的优点和缺点;文风也由面向社会时往往不能避免的紧张、严肃一变为面向自然人性时的轻松活泼,由严峻的社会批判一变为对人性的轻松调侃,由向外的横眉冷对,到向内心的温煦的自我观照,道德的意义退化了,精神品质的一面凸显了。《西游记》在语言上可能比不上《水浒传》,但在见识上,在观念上,却似乎又在《水浒传》之上。

 

作者:钟承强

来源:《视野》2007年第16期

 

在墨西哥的大街上,萨拉黯然地走着,她身后拉着一只大皮箱,里面是她的全部衣物,她刚刚和相恋了三年的男友分手,现在正准备搬去新的住所。

在过马路时,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差点把她撞伤,司机从驾驶室里探出头来大骂:“瞎子,不会看路啊!”萨拉吓了一跳,可是她知道司机骂得没错,她的确就快瞎了,年纪轻轻的她患上了视神经萎缩,视线已经越来越模糊了。

就因为这个,她决定和男友赫尔南德斯分手。虽然赫尔南德斯发誓不会嫌弃她、会照顾她。可是萨拉还是想要离开。她不需要同情,不需要牺牲,更不忍心让心爱的人承受和一个盲人共度余生的痛苦。她宁愿独自一人沉入黑暗的深渊。

萨拉搬进了新家,一个空荡荡冷冰冰的房子,在这里默默等待黑暗的到来,有时她甚至会故意闭起眼,训练自己在黑暗中烧水、煮饭、洗澡……当被刀切到手、被热水烫得浑身起泡的时候,痛的不仅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心。

有一天早上,她睁开眼,却发现四周不是清晨,而是黑夜。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彻底瞎了。坚强的萨拉没有哭,而是默默地穿衣服、做早饭,甚至还给花浇了水。

第二天,萨拉决定去取前几天送去干洗的衣服,可是回来的路上她就迷了路。就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她身旁响起了:“女士,我可以送你回家么?"

这是一个孩子的声音,萨拉如获救星,她迫不及待地说:“太好了,我的家在……”“我的小狗知道,”孩子神气地说,“它闻到你的气味就会找到你的家,让它送你回家好么?"

萨拉将信将疑,可小孩不由分说就把一根绳子塞到萨拉手里,接着就没了声音。萨拉牵着绳子,感到有一股力量牵引着自己,她只好跟着向前走。小狗不吵不闹,走得也不快不慢,过路口的时候好像还会看红绿灯。不一会儿,小狗停住了脚步,萨拉放开绳子用钥匙去开门,门开了,她真的到家了。萨拉摸索着抱起这只可爱的小狗,摸摸它的脸,请它大吃了一顿,接着小狗就拖着绳子跑开了。

萨拉早听说过有一种特殊的导盲犬,是盲人生活的好伙伴,可是一只犬的培养费用很高,而墨西哥又相对落后,很少有盲人能享受有犬陪伴的待遇,她也同样不敢奢望。

不过,幸运还真的降临到了萨拉头上。一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们是墨西哥导盲犬培训基地,愿意为萨拉提供导盲犬引路服务,服务费很低。“您只需提前一天打这个电话预约,我们就会在指定时间把小狗系在您的门廊上,您回家后把绳子系在原处即可。”

这可真是再好不过了,自从眼盲以后,萨拉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没过几天,她就计划去超市采购,并且提前一天预订了小狗。到了那天,萨拉心情有点忐忑,还好,一打开门,就摸到了系在门廊上的一根绳子。“嘿,宝贝儿。过来好么?”萨拉笑着逗引小狗,可是这只狗要么是受到过严格的训练,不可以和雇主亲密接触,要么就是真的很酷,总之它一声不叫,默默地开始引路了。

到了目的地,萨拉在超市门口大声问:“宠物可以进去么?”保安人员马上友善地回答:“小姐,他不算,您可真会开玩笑。”超市对残疾人的体贴让萨拉心情愉快,在服务员热心的帮助下,她很快买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不过在结账的时候,她遇到了点小小的困惑,因为收银员说她买了三瓶豆奶。“豆奶?”萨拉愣住了,她不喜欢豆腥气,以前赫尔南德斯为了她的营养健康,总是逼她在超市里买豆奶,这次自己竟然也下意识地拿了豆奶,些许伤感涌上了萨拉心头。

回家后,萨拉黯然把绳子拴在了门廊上。突然间,她开始想念赫尔南德斯,他是那么爱她,那么体贴,以至于直到现在,还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就在自己周围温暖着自己。那一刻,她软弱极了,她真想回到赫尔南德斯的怀抱。

导盲犬的工作做得不错,它们从不闯进雇主房间,也不在雇主身上撒娇,它们只是默默引路,和萨拉相敬如宾。一天下午,萨拉又和导盲犬结伴出行,她在路上慢慢散步,突然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叫:“嘿,很高兴遇到你,赫尔南德斯。”

赫尔南德斯?萨拉心慌了,她不想让赫尔南德斯看到自己现在狼狈的样子,她迅速掉过头,狠狠地拉着绳子,准备用最快的速度逃开。可就在她拉绳子的一瞬间,突然听到前方一个熟悉的声音:“哦,你拉痛我了。”

萨拉愣了,那不是赫尔南德斯的声音么?自己为什么会拉痛赫尔南德斯?赫尔南德斯是导盲犬?导盲犬就是赫尔南德斯?几秒钟之后,萨拉泪如雨下。“是你在我的购物筐里放了豆奶,对么?”这时,抽噎不止的萨拉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紧紧地抱住了自己,手腕上还牵着一条绳索。赫尔南德斯用低沉的声音对萨拉说:“我只想告诉你,我可以和你一起生活。”萨拉再也忍不住了,她把头埋在赫尔南德斯胸口,失声痛哭,多少天来的压抑和委屈烟消云散。

“我一直在附近看着你,你一个人出门太危险了。那天我看到有一只小狗送你回家,所以才出此下策……”

几个月后,萨拉和赫尔南德斯结婚了,在神坛面前,当神父宣布交换戒指的时候,他们却把一段红绳系在了对方的手腕上,因为他们知道,导盲犬只能为失明的人引路,而驱走心中黑暗,却只能靠爱的力量。

 

【请思考】小说结尾揭示“导盲犬就是赫尔南德斯”,作者为此在文中埋下了哪些伏笔?

 

 

注:什么是伏笔?

《辞海》对伏笔的界定是:文学创作中描写、叙述的一种手法,指作者对将要在作品中出现的人物或事件,预作提示或暗示,以求前后呼应。这种手法有助于全文达到(收到)结构谨严,情节发展合理的的效果。它可以理解为前段文章为后段文章埋伏线索,也可以理解为上文对下文的暗示。它的好处是交待含蓄,使文章结构严密、紧凑,读者读到下文内容时,不至于产生突兀怀疑之感。

如《项链》一文对结尾处“项链是赝品”这一结局的“暗示”,却起了另外一种作用。作者为了使情节更加震撼人心,着意安排了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为使这一结局既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作者在上文给了必要的暗示:佛来思节夫人把项链收藏在很显眼的地方,暗示它并不贵重;珠宝店老板称:只售出了匣子,未售出项链,也为项链是赝品这一结局留下余地。而这些暗示,其目的都不在于“衬托”结尾的“意外”,而仅仅在于使这“意外”的结尾更加“合乎情理”。这正是伏笔的作用。

使用伏笔应注意:

(1)有伏必应,如果你在开头提到了枪,那么在第二或第三段就要提到开枪,只伏不应同样是败笔。

(2)伏笔要伏得巧妙,切忌刻意、显露。伏笔一般做到别人无法轻易觉察到,要做到如风行水上,自然成文。

(3)伏笔要有照应,前后不宜紧贴。如果伏笔前后贴得过近,反而会使文章显得呆板,读起来反而显得枯燥。

 

       据保守的估计,语文考试,50%以上考的是“伪语文”“伪能力”。

       我只为语文考核中的两种方式辩护:作文和阅读。建议作文的分数占总分70%,阅读占30%。

       考试是为了评价和筛选。但考试也不可避免地成为后学们的指挥棒和杠杆。这些年来语文高考方式的一大变化是作文在语文考试中的比重下降,标准化问答题的比重上升。借助历史的眼光,更可洞悉变化之巨大。孙绍振说:

       我国1400年左右的考试史,其中,长达1300年的科举考试是作文分占100%的。从民国开始,到1949年,近40年中,作文分占100%,是屡见不鲜的;知识、阅读题型间或有一些,只是某种点缀(如古典诗文的标点和翻译,古典文献名称的解释),从来就没影响作文分占压倒优势。1952年开始统一高考以后,分比仍然没有多大改变。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作文分值占70%-80%(折合成今天的分值应该是105-120分)。例如1955年和1956年作文分占80%,1957年作文分占100%。1977年福建省高考语文,作文也是100%。这不是偶然的,因为它符合语文课的特殊规律。(钱理群,孙绍振,2005,75)

       以后发生了极大的逆转。

       2004年《语文考试大纲》规定:语言知识和语言表达9题,30分;文学常识和名句名篇1题,4分;古代诗文阅读6题,26分,现代文8题,30分;写作1题,60分。……以知识性和被动性的理解为主的共90分,占总分的60%。……作文只占总分的40%。(钱理群,孙绍振,2005,73)

       这一转折始于1980年代。我们猜想其中的原因是合二而一的。首先,主考方畏惧作文阅卷的非客观性。第二,正当此时,托福考试进入中国,给了国人一大冲击——语文考试也能这样进行。但是我们忽视了其中重要的一点。美国国内SAT的语文考试中仍有作文,而托福考试是为外国学生预备的,是低水平的检验,未必适合母语水平的考核。这或许是决策的重要诱发,但以后我们语文考试题中若干题型的荒诞和弱智,是怪不上托福的。托福不过是给了我们客观性和标准化的启示,托福的题型远没有我们语文高考题型那样的荒诞。我们的若干试题测试的是“伪能力”,答对了什么也不说明。

       有一道题是关于朱自清先生的《梅雨潭的绿》的,题目要求考生指出作者的观察点。许多考生都选择了梅雨潭,但是非常不幸的是,正确的答案是“梅雨潭边”。(钱理群,孙绍振,2005,37-38)

       我的质疑要比孙绍振先生更不客气。且不要说“梅雨潭”错、“梅雨潭边”对是荒诞的。问作者的观察点本身就是毫无意义的。你找来朱自清,他也全然没有想过什么“观察点”,这不是刑侦学的考试啊。

       一位作家说:

       有一次,在一本中学语文教学参考书上,偶然发现自己的一篇文章被选用来作为“现代文阅读材料”。一开始他还感到十分荣幸,后来发现文章后面出了10道“阅读题”,诸如划出了原文中的一句话,询问“作者本意是什么”,下面列有四个备选的答案。他尝试着做了一遍,题目的难度远远超过了他的想象。他写文章的时候也没有耗费这么多的智力和精神。好容易答完了题目,对照后面的标准答案,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结果10道题都做错了。他叹道:那位出题的语文老师比作为作者的他更了解“作者的本意”。(潘新和,2009,40)

       孙绍振还介绍:据说前几年把高考语文试卷拿给全国著名的语文教学权威去做,也只能拿到可怜巴巴的七十多分。(钱理群,孙绍振,2005,73)

       朱自清和上述作家的例子好像不应该当作批判“标准化试题”的典型例证,它们似乎不是正常的,而是反常的标准化题目。但这两个荒诞的题目给了我们很大的思考空间。这样的题目一问世,本该是一个轰动的事件,导致考生与家长的抗议。但是过后什么也没发生。说明什么?很可能是考生们欣然接受这一试题和判卷,因为他们之前复习过近似的题目乃至标准答案,所以没脾气。那么出题者为什么能出这样荒诞的题目呢?笔者的猜想,很可能是因为“正常的”标准化试题很难在分数上拉开差距。而如果考生们的分数拉不开距离,将是出题者的直接失败,将影响录取,那是无法承受的责任。强行拉开差距导致了荒诞题目的出现,这是笔者的解读。当然即使如此我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这种荒诞的题目没有引发社会上的大争论。我同意潘新和对语文试题的判断:

       据保守的估计,语文考试,50%以上考的是“伪语文”“伪能力”。(潘新和,2009,40)

       反省三十年的语文考试,得到的第一个认识是,标准化试题在语文考试占据的重头应该让位给作文了。我认为,可以考虑作文的分数占语文考试总分数的70%-80%,但不是100%。潘新和引用做过语文教师的韩仁均(韩寒之父)的话:

       韩寒不止一次地讲过,语文里面,除了作文好,还有什么能代表语文好?我很赞成他这种观点。的确,没有比文章更好的一种形式能包容语文的十八般武艺了。……所有的语文知识,只有当你在作文时能十分自然而且恰到好处地运用时,那么才是你自己的“知识”了。不会运用知识,你学得再多,最终也不是你的知识,而且考试过后你会忘得一干二净。(潘新和,2009,284)

       这话有相当的道理。首先,作文好说明语文好是没问题的。其次,脱离于讲话和作文的语文知识是没有意义的,除非对少数语法专家;如果不是考试的杠杆作用,教学中会不会讲授这么多语文知识是存疑的。我认为,现存的考试题型中的大多数项目可以全部取缔。拼音、解词、“作者的观察点”、“作者的本意”,统统没有必要。

       我没看到韩仁均发表此一观点的语境,但我以为,这一观点不可以全然支配语文考试。因为考生中有语文好的,还有中游的、下游的,考试必须将他们统统地、有理有据地区分开来。潘新和说:

       只是基于试卷的“区分度”和“保卫母语教育”的需要——“区分”的只是“中等程度”的考生,他们也许单靠作文难以区分,所以用相对容易的客观题来区分,看他们努力的程度,是否读书了,记诵得怎样。这区分的也只是学习态度,不是真正的素养信度。对于优生来说,作文水平已经足以说明问题了。(潘新和,2009,100)

       我以为,当学生能很好地用母语来表达时,便不存在“保卫母语教育”的问题,但区分是要紧的。看待旨在区分中等以下程度的学生的考试,我没有潘新和那样消极。我只为语文考核中的两种方式辩护:作文和阅读。建议作文的分数占总分70%,阅读占30%。阅读能力对所有的社会成员来说都是重要的,且阅读能力有高下之分。理解是否准确,阅读是否迅速,是否阅读迅速且理解准确,应该成为重要的考量手段。与阅读试题配套的是标准答案,检查的就是你对文章的理解对不对。准确理解似乎不难,问题是要在速读中完成。

       试题中既有现代文,也有古文,这逻辑依然不是为了考死知识,阅读古文的能力是中国人语文能力的组织部分。考核阅读能力的“指挥棒效益”应该是不坏的,快而准的阅读确实是能力,不同于语文知识,更不属“伪能力”。

       走过三十年的弯路后,重回以作文为中心的语文考试正在赢得越来越多人的共识。但在回归之前,必须对困难有足够的准备。这是博弈,是前所未有的博弈。说前所未有,在于考生与其老师会挖空心思地想对策,更在于考生的数量是古代科举无法比拟的。

       对主考方,作文考试有两个难点。其一在出题。辅导教师一定会押题,还会让学生们准备若干段子,到时候玩“搭积木”,即根据命题,将几个准备好的段子组合起来。出题要尽可能使得押题和搭积木难以得逞。可以考虑写两或三篇小文章,取代一篇的制度安排。

       其二在阅卷。古代的科举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今昔的一个本质不同是规模。科举的小规模,可以保证阅卷人的水准。八股文的设计也方便阅卷人去判定考生的水平。

       我认为,每份作文试卷至少要由两个阅卷人独立阅卷和打分,两个分数相差不大,最终的分数是二者的平均;若两个分数差距超过规定,上交阅卷小组,由资深教师重新审读和打分。由于这是一场博弈,出题与阅卷不仅要做出精心的制度设计,且须每年在分析、研究、评估考试的基础上做出微调。

      (作者郑也夫为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原文刊发于南方周末。)

 

作者:贾平凹

我的老师孙涵泊,是朋友的孩子,今年三岁半。他不漂亮,也少言语,平时不准父母杀鸡剖鱼,很有些良善,但对家里的所有来客却不瞅不睬,表情木然,显得傲慢。开始我见他,只逗着他取乐,到后来便不敢放肆,并认了他作我的老师。

幼儿园的阿姨领了孩子们去郊游,他也在其中。阿姨摘了一抱花分给大家,轮到他,他不接,小眼睛翻着白,鼻翼一扇一扇的。阿姨问:“你不要?”他说:“花儿疼不疼?”人们对于美好的东西,往往不加爱惜,只想占有,甚至加以残害。孙涵泊却视一切都有生命,加以怜悯、爱惜和尊重。我想,他真该做我的老师。

晚上看电视,七点钟,当中央电视台开始播放国歌时,他就要站在椅子上,不管在座的是大人还是小孩,是惊讶还是嗤笑,目不旁视,双手打起节拍。孙涵泊,孙老师,他真该做我的老师。

街上两人发生了争执,先是对骂,再是拳脚,一个脸上就流下血来,遂抓起了旁边肉店案上的砍刀,围观的人轰然走散。他爹牵他正好经过,他便跑过立于两人之间,大喊:“不许打架!打架不是好孩子!”现在的人,多半是胆小怕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孙涵泊不顾个人安危,敢于挺身而出,显得十分神勇。一点不假,他真该做我的老师。

有一次,我在他家书写条幅,许多人围着看,一片叫好,他也挤了过来,头歪着,一手掏着耳朵。他爹问:“你来看什么?”他说:“看写。”再问:“写的什么?”说:“字。”又问:“什么字?”说:“黑字”。还有一次,朋友带了他去一个同事家拜年。同事家墙上新挂了印有西方诸神油画的年历,神是裸着或半裸着,来客没人时都注目偷看,一有旁人就神情严肃。同事也觉得年历不好,用红纸剪了小裤兜贴在那裸体上,大家都嗤嗤发笑起来。有人故意指着仍裸着的胸脯问他:“这是什么?”他玩变形金刚,玩得正起劲,看了一下,说:“妈妈的奶!”说罢又忙他的操作。孙涵泊无视权威,不瞧脸色,不转弯抹角,说话直奔事物的根本,没有丝毫的虚伪和做作,大大方方,自自然然。的的确确,他真该做我的老师。

我的老师话少,对我没有悬河般的教导,不布置作业,他从未以有我这么个学生而得意过,却始终表情木然,样子傲慢。我是诚心诚意地待我的老师的,他使我不断地发现着我的卑劣,知道了羞耻。我相信有许许多多的人接触了我的老师都要羞耻的。所以,我没有理由不称他是老师!我的老师也将不会只有我一个学生吧?!

【请思考1】简要分析“我的老师”这个人物形象。

【请思考2】文中反复出现“他真该做我的老师”这句话有什么作用?

【请思考3】文中结尾“我的老师也该不会只有我一个学生吧?”这句话有什么深刻含义?

作者:冯骥才

儿子考上大学时,闲话中提到费用。他忽然说:“从上初中开始,我一直用自己的钱缴学费。”我和妻子都吃了一惊。我们活得又忙碌又糊涂,没想到这种事。

我问他:“你哪来的钱?”

“平时的零花钱,还有以前过年的压岁钱,攒的。”

“你为什么要用自己的钱?”我犹然不解。

 他不语。事后妻子告诉我,他说:“我要像爸爸那样一切都靠自己。”于是我对他肃然起敬,并感到他一下子长大了。那个整天和我踢球、较量、打闹并被我爱抚的捉弄着的男孩儿已然倏忽远去。人长大不是身体的放大,不是唇上出现的软髭和颈下凸起的喉结,而是一种成熟,一种独立人格的出现。但究竟他是怎样不声不响、不落痕迹的渐渐成长,忽然一天这样的叫我惊讶,叫我陌生?是不是我的眼睛太多关注于人生的季节和社会的时令,关注那每一朵嫩苞一节枯枝一块阴影和一片阳光,关注笔尖下每一个细节的真实和每一个词语的准确,因而忽略了日日跟在身边却早已悄悄发生变化的儿子?

我把这感觉告诉给朋友,朋友们全都笑了,原来在所有的父亲心目中,儿子永远是夹生的。

对于天下的男人们,做父亲的经历各不一样,但做父亲的感觉却大致相同。这感觉一半来自天性,一半来自传统。

1976年大地震那夜,我睡地铺。“地动山摇”的一瞬,我本能地一跃,扑向儿子的小床,把他紧紧拥在怀里,任凭双腿全被乱砖乱瓦砸伤。事后我逢人便说自己如何英勇的捍卫了儿子,那份得意,那份神气,那份英雄感,其实是一种自享——享受一种做父亲尽天职的快乐。父亲,天经地义是家庭和子女的保护神。天职就是天性。

至于来自传统的做父亲的感觉,便是长者的尊严,教导者的身份,居高临下的视角与姿态……每一代人都从长辈那里感受这种父亲的专利,一旦他自己做了父亲就将这种专利原原本本继承下来。

这是一种“传统感觉”,也是一种“父亲文化”。

我们就是在这一半天性一半传统中,美滋滋又糊里糊涂的做着父亲。自以为对儿子了如指掌,一切一切,尽收眼底,可是等到儿子一旦长大成人,才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对他一无所知。最熟悉的变为最陌生的,最近的站到了最远,对话忽然中断,交流出现阻隔。弄不好还可能会失去他。

人们把这弄不明白的事情推给“代沟”这个字眼儿,却不清楚每个父亲都会面临重新与儿子相处的问题。

我想起,我的儿子自小就不把同学领到狭小的家里来玩,怕打扰我写作。我为什么不把这看作是他对我工作的一种理解与尊重?他也没有翻动过我桌上的任何一片写字的纸,我为什么没有看到文学在他心里也同样的神圣?我由此还想到,照看过他的一位老妇人说,他从来没有拉过别人的抽屉,从不对别人的东西产生过好奇与艳羡……当我把这些不曾留意的许多细节,与他中学时代就自己缴学费的事情串联一起,我便开始一点点向他走近。

他早就有一个自己的世界,里边有很多发光的事物。直到今天我才探进头来。

被理解是一种幸福,理解人也是一种幸福。

当我看到了他独立的世界和独立的人格,也就有了与他相处的方式。对于一个走向成年的孩子,千万不要再把他当做孩子,而要把他当做一个独立的男人。

我开始尽量不向他讲道理,哪怕这道理千真万确,我只是把这道理作为一种体会表达出来而已。他呢,也只是在我希望他介入我的事情时,他才介入进来。我们对彼此的世界,不打扰,不闯入,不指手画脚,这才是男人间的做法。我深知他不喜欢用语言张扬情感,崇尚行动本身;他习惯于克制激动,同时把这激动用隐藏的方式保留起来。

我们的性格刚好相反,我却学会用他这种心领神会的方式与他交流。比方我在书店买书时,常常会挑选几本他喜欢的书,回家后便不吭声的往他桌上一放。他也是为我这样做事。他不喜欢添油加醋地渲染,而把父子之情看得天地一样的必然。如果这需要印证,就去看一看他的眼睛——儿子望着父亲的目光,总是一种彻底的忠诚。所以,我给他翻译的埃里克·奈特那本著名的小说《好狗莱希》写的序文,故意用了这样一个题目:忠诚的价值胜过金子。

儿子,在孩提时代是一种含意。但长成人后就变了,除去血缘上的父子关系之外,又是朋友,是一个忘年交。而只有真正成为这种互为知己的忘年交,我们才获得圆满的做父子的幸福,才拥有了实实在在又温馨完美的人生。

【请思考】围绕问题探究:你与你的父母是忘年交吗?请你根据自己的生活体验选择下面一个问题来回答。(要求:说真话、心里话)

①若是,你的父母在教育子女上与作者有哪些相同点?还有哪些不同点?

②若不是,你希望你的父母在教育子女上向冯骥才学习什么?

③若介于两者之间,你的父亲在教育子女上有哪些闪光处?还有哪些地方值得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