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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前,读过一首《四时读书乐》,现在只记得四句:“读书之乐乐何如?绿满窗前草不除。”“读书之乐乐无穷,瑶琴一曲来熏风。”这是春夏的情景,也是读书的乐境。“绿满窗前草不除”一句,是形容生意盎然的自由自在的情趣。“瑶琴一曲来熏风”一句,是形容炎炎夏日中书会给人一个清凉世界。这种乐境只有在读书时才会有。

作者写书总是把他这个人最有价值的一面放进书里,他在写书的时候,对自己已经进行了过滤。经常读书,接触的都是别人的精华。读书本身就是一件聪明的事,也是一件快乐的事。陶渊明说:“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金圣叹读到《西厢记》“不瞅人待怎生”一句,感动得三日卧床不食不语。这都是读书的至高境界。不只是书本身的力量,也需要读者的会心。

我不是一个做学问的读书人,读书缺少严谨的计划,常是兴之所至。虽然不够正规,也算和书打了几十年交道。我想,读书有一个分——合——分的过程。

分就是要把各种书区分开来,也就是要有一个选择的过程。现在书出得极多,有人形容,写书的比读书的还多,简直成了灾。我看见那些装帧精美的书,总想着又有几棵树冤枉地献身了。开卷有益可以说是一句完全过时的话。千万不要让那些假冒伪劣的“精神产品”侵蚀。即便是列入必读书目的,也要经过自己慎重选择。有些书评简直就是一种误导,名实不符者极多,名实相悖者也有。当然可读的书更多。总的说来,有的书可精读,有的书可泛读,有的书浏览一下即可。美国教授老温德告诉我,他常用一种“对角线读书法”,即从一页的左上角一眼看到右下角。这种读书法对现在的横排本也很适用。不同的读法可以有不同的收获,最重要的是读好书,读那些经过时间圈点的书。

书经过区分,选好了,读时就要合。古人说读书得间,就是要在字里行间得到弦外之音,象外之旨,得到言语传达不尽的意思。朱熹说读书要“涵泳玩索,久之自有所见”,涵泳在水中潜行,也就是说必须入水,与水相合,才能了解水,得到滋养润泽。王国维谈读书三境界,第三种境界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种豁然贯通,便是一种会心。在那一刻间,读者必觉作者是他的代言人,想到他所不能想的,说了他所不会说不敢说的,三万六千毛孔也都张开来,好不畅快。

古时有人自外回家,有了很大变化,人们议论,说他不是遇见了奇人,就是遇见了奇书。书对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不过要使书真的为自己所用,就要从合中跳出来,再有一次分,把书中的理和自己掌握的理参照而行。虽然自己的理不断受书中的理影响,却总能用自己的理去衡量、判断、实践。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活学活用,用文一点的话,就叫做“六经注我”。读书到这般地步不只有乐,而且有成矣。

其实,这些都是废话,每个人有自己的读书法,平常读书不一定都想得那么多,随意翻阅也是一种快乐。我从小喜欢看书,所以得了一双高度近视眼。小时候家里人形容我一看书就要吃东西,一吃东西就要看书,可见不是个正襟危坐的学者,最多沾染了些书呆气,或美其名曰书卷气。因为从小在书堆中长大,磕头碰脑都是书,有一阵子很为其困扰,曾写了《恨书》、《卖书》等文,颇引关注。后来把这些朋友都安排到妥当或不甚妥当的去处,却又觉得很为想念,眼皮子底下少了这一箱那一柜或索性乱堆着的书,确实失去了很多。原来走到房屋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接触到各种宏论,感受到各种情感,这里那里还不时会冒出一个个小故事。虽然足不出户,书把我的生活从时空上都拓展了。因为思念,曾想写一篇《忆书》,也只是想想而已。近几年来眼疾发展,几乎不能视物,和书也久违了。幸好科学发达,经治疗后,忽然又看见了世界,也看见经过整顿后书柜里的书。我拿起几部特别喜爱的线装书抚摩着,一部《东坡乐府》,一部《李义山诗集》,一部《世说新语》。还有一部《温飞卿诗集》,字特别大,我随手翻到“捣麝成尘香不灭,拗莲作寸丝难绝”,不觉一惊,现在哪里还有这样的真诚和执著呢。

寒暑交替,我们的忙总无变化,忙着做各种有意义和无意义的事。我和老伴现在最大的快乐就是每晚在一起读书,其实是他念给我听。朋友们称赞他的声音厚实有力,我通过这声音得到书的内容,更觉得丰富。书房中有一副对联:“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我们也焚香,不过不是龙涎香、鸡舌香,而是最普通的蚊香,以免蚊虫骚扰。古人焚香或也有这个用处?

四时读书乐,另两时记不得了。乃另诌了两句,曰:“读书之乐何处寻?秋水文章不染尘。”“读书之乐乐融融,冰雪聪明一卷中。”聊充结尾。

1999年8月上旬

时炎夏已渐去矣

蝜蝂者,善负小虫也。行遇物,辄持取,昂其首负之。背愈重,虽困剧不止也。其背甚涩,物积因不散,卒踬仆不能起。人或怜之,为去其负。苟能行,又持取如故。又好上高,极其力不已。至坠地死。

今世之嗜取者,遇货不避,以厚其室。不知为己累也,唯恐其不积。及其怠而踬也,黜弃之,迁徙之,亦以病矣。苟能起,又不艾,日思高其位,大其禄,而贪取滋甚,以近于危坠,观前之死亡不知戒。虽其形魁然大者也,其名人也,而智则小虫也。亦足哀夫!

【译文】

蝜蝂是一种喜爱背东西的小虫。爬行时遇到东西,总是抓取过来,抬起头背着这些东西。东西越背越重,即使非常劳累也不停止。它的背很不光滑,因而东西堆上去不会散落,终于被压倒爬不起来。有的人可怜它,替它去掉背上的东西。可是蝜蝂如果能爬行,又把东西像原先一样抓取过来背上。这种小虫又喜欢往高处爬,用尽了它的力气也不肯停下来,以致跌倒摔死在地上。

现今世上那些贪得无厌的人,见到钱财就捞一把,用来填满他们的家产,不知道财货已成为自己的负担,还只怕财富积聚得不够。等到一旦因疏忽大意而垮下来的时候,有的被罢官,有的被贬往边远地区,也算吃了苦头了。如果一旦被起用,他们又不思悔改,天天想着提高自己的地位,加大自己的俸禄,而且变本加厉地贪取钱财,以至接近摔死的程度,看到以前由于极力求官贪财而自取灭亡的人也不知接受教训。即使他们的外形看来庞大,他们的名字是人,可是见识却和蝜蝂一样,也太可悲了!

对于一个已经化为异物的故人,追怀起来,总要先想到他或她的好处;随后再慢慢的想想,则觉得当时所感到的一切坏处,也会变作很可寻味的一些纪念,在回忆里开花。关于一个曾经住过的旧地,觉得此生再也不会第二次去长住了,身处入了远离的一角,向这方向的云天遥望一下,回想起来的,自然也同样地只是它的好处。

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还比不上北京——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当然还是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

先说人的分子罢,在当时的北京——民国十一二年前后——上自军财阀政客名优起,中经学者名人,文士美女教育家,下而至于负贩拉车铺小摊的人,都可以谈谈,都有一艺之长,而无憎人之貌;就是由荐头店荐来的老妈子,除上炕者是当然以外,也总是衣冠楚楚,看起来不觉得会令人讨嫌。

其次说到北京物质的供给哩,又是山珍海错,洋广杂货,以及萝卜白菜等本地产品,无一不备,无一不好的地方。所以在北京住上两三年的人,每一遇到要走的时候,总只感到北京的空气太沉闷,灰沙太暗澹,生活太无变化;一鞭出走,出前门便觉胸舒,过芦沟方知天晓,仿佛一出都门,就上了新生活开始的坦道似的;但是一年半载,在北京以外的各地——除了在自己幼年的故乡以外——去一住,谁也会得重想起北京,再希望回去,隐隐地对北京害起剧烈的怀乡病来。这一种经验,原是住过北京的人,个个都有,而在我自己,却感觉得格外地浓,格外地切。最大的原因或许是为了我那长子之骨,现在也还埋在郊外广谊园的坟山,而几位极要好的知己,又是在那里同时毙命的受难者的一群。

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为叙述的便利起见,想分成四季来约略地说说。

北平自入旧历的十月之后,就是灰沙满地,寒风刺骨的节季了,所以北平的冬天,是一般人所最怕过的日子。但是要想认识一个地方的特异之处,我以为顶好是当这特异处表现得最圆满的时候去领略;故而夏天去热带,寒天去北极,是我一向所持的哲理。北平的冬天,冷虽则比南方要冷得多,但是北方生活的伟大幽闲,也只有在冬季,使人感受得最彻底。

先说房屋的防寒装置罢,北方的住房,并不同南方的摩登都市一样,用的是钢骨水泥,冷热气管:一般的北方人家,总只是矮矮的一所四合房,四面是很厚的泥墙!上面花厅内都有一张暖炕,一所回廊;廊子上是一带明窗,窗眼里糊着薄纸,薄纸内又装上风门,另外就没有什么了。在这样简陋的房屋之内,你只教把炉子一生,电灯一点,棉门帘一挂上,在屋里住着,却一辈子总是暖炖炖像是春三四月里的样子。尤其会得使你感觉到屋内的温软堪恋的,是屋外窗外面呜呜在叫啸的西北风。天色老是灰沉沉的,路上面也老是灰的围障,而从风尘灰土中下车,一踏进屋里,就觉得一团春气,包围在你的左右四周,使你马上就忘记了屋外的一切寒冬的苦楚。若是喜欢吃吃酒,烧烧羊肉锅的人,那冬天的北方生活,就更加不能够割舍;酒已经是御寒的妙药了,再加上以大蒜与羊肉酱油合煮的香味,简直可以使一室之内,涨满了白的水蒸温气。玻璃窗内,前半夜,会流下一条条的清汗,后半夜就变成了花色奇异的冰纹。

到了下雪的时候哩,景象当然又要一变。早晨从厚棉被里张开眼来,一室的清光,会使你的眼睛眩晕。在阳光照耀之下,雪也一粒一粒的放起光来了,蛰伏得很久的小鸟,在这时候会飞出来觅食振翎,谈天说地,吱吱地叫个不休。数日来的灰暗天空,愁云一扫,忽然变得澄清见底,翳障全无;于是年轻的北方住民,就可以营屋外的生活了,溜冰,做雪人,赶冰车雪车,就在这一种日子里最有劲儿。

我曾于这一种大雪时晴的傍晚,和几位朋友,跨上跛驴,出西直门上骆驼庄去过过一夜。北平郊外的一片大雪地,无数枯树林,以及西山隐隐现现的不少白峰头,和时时吹来的几阵雪样的西北风,所给与人的印象,实在是深刻,伟大,神秘到了不可以言语来形容。直到了十余年后的现在,我一想起当时的情景,还会得打一个寒颤而吐一口清气,如同在钓鱼台溪旁立着的一瞬间一样。

北国的冬宵,更是一个特别适合于看书,写信,追思过去,与作闲谈说废话的绝妙时间。记得当时我们弟兄三人,都住在北京,每到了冬天的晚上,总不远千里地走拢来聚在一道,会谈少年时候在故乡所遇见的事事物物。小孩们上床去了,佣人们也都去睡觉了,我们弟兄三个,还会得再加一次煤再加一次煤地长谈下去。有几宵因为屋外面风紧天寒之故,到了后半夜的一二点钟的时候,便不约而同地会说出索性坐到天亮的话来。像这一种可宝贵的记忆,像这一种最深沉的情调,本来也就是一生中不能够多享受几次的昙花佳境,可是若不是在北平的冬天的夜里,那趣味也一定不会得像如此的悠长。

总而言之,北平的冬季,是想尝识尝识北方异味者之惟一的机会;这一季里的好处,这一季里的琐事杂忆,若要详细地写起来,总也有一部《帝京景物略》那么大的书好做;我只记下了一点点自身的经历,就觉得过长了,下面只能再来略写一点春和夏以及秋季的感怀梦境,聊作我的对这日就沦亡的故国的哀歌。

春与秋,本来是在什么地方都属可爱的时节,但在北平,却与别地方也有点儿两样。北国的春,来得较迟,所以时间也比较得短。西北风停后,积雪渐渐地消了,赶牲口的车夫身上,看不见那件光板老羊皮的大袄的时候,你就得预备着游春的服饰与金钱;因为春来也无信,春去也无踪,眼睛一眨,在北平市内,春光就会同飞马似的溜过。屋内的炉子,刚拆去不久,说不定你就马上得去叫盖凉棚的才行。

而北方春天的最值得记忆的痕迹,是城厢内外的那一层新绿,同洪水似的新绿。北京城,本来就是一个只见树木不见屋顶的绿色的都会,一踏出九城的门户,四面的黄土坡上,更是杂树丛生的森林地了;在日光里颤抖着的嫩绿的波浪,油光光,亮晶晶,若是神经系统不十分健全的人,骤然间身入到这一个淡绿色的海洋涛浪里去一看,包管你要张不开眼,立不住脚,而昏蹶过去。

北平市内外的新绿,琼岛春阴,西山挹翠诸景里的新绿,真是一幅何等奇伟的外光派的妙画!但是这画的框子,或者简直说这画的画布,现在却已经完全掌握在一只满长着黑毛的巨魔的手里了!北望中原,究竟要到哪一日才能够重见得到天日呢?

从地势纬度上讲来,北方的夏天,当然要比南方的夏天来得凉爽。在北平城里过夏,实在是并没有上北戴河或西山去避暑的必要。一天到晚,最热的时候,只有中午到午后三四点钟的几个钟头,晚上太阳一下山,总没有一处不是凉阴阴要穿单衫才能过去的;半夜以后,更是非盖薄棉被不可了。而北平的天然冰的便宜耐久,又是夏天住过北平的人所忘不了的一件恩惠。

我在北平,曾经过过三个夏天;像什刹海,菱角沟,二闸等暑天游耍的地方,当然是都到过的;但是在三伏的当中,不问是白天或是晚上,你只教有一张藤榻,搬到院子里的葡萄架下或藤花阴处去躺着,吃吃冰茶雪藕,听听盲人的鼓词与树上的蝉鸣,也可以一点儿也感不到炎热与熏蒸。而夏天最热的时候,在北平顶多总不过九十四五度,这一种大热的天气,全夏顶多顶多又不过十日的样子。

在北平,春夏秋的三季,是连成一片;一年之中,仿佛只有一段寒冷的时期,和一段比较得温暖的时期相对立。由春到夏,是短短的一瞬间,自夏到秋,也只觉得是过了一次午睡,就有点儿凉冷起来了。因此,北方的秋季也特别的觉得长,而秋天的回味,也更觉得比别处来得浓厚。前两年,因去北戴河回来,我曾在北平过过一个秋,在那时候,已经写过一篇《故都的秋》,对这北平的秋季颂赞过一道了,所以在这里不想再来重复;可是北平近郊的秋色,实在也正像一册百读不厌的奇书,使你愈翻愈会感到兴趣。

秋高气爽,风日晴和的早晨,你且骑着一匹驴子,上西山八大处或玉泉山碧云寺去走走看;山上的红柿,远处的烟树人家,郊野里的芦苇黍稷,以及在驴背上驮着生果进城来卖的农户佃家,包管你看一个月也不会看厌。春秋两季,本来是到处都好的,但是北方的秋空,看起来似乎更高一点,北方的空气,吸起来似乎更干燥健全一点。而那一种草木摇落,金风肃杀之感,在北方似乎也更觉得要严肃,凄凉,沉静得多。你若不信,你且去西山脚下,农民的家里或古寺的殿前,自阴历八月至十月下旬,去住它三个月看看。古人的“悲哉秋之为气!”以及“胡笳互动,牧马悲鸣”的那一种哀感,在南方是不大感觉得到的,但在北平,尤其是在郊外,你真会得感至极而涕零,思千里兮命驾。所以我说,北平的秋,才是真正的秋;南方的秋天,只不过是英国话里所说的Indian Summer或叫作小春天气而已。

统观北平的四季,每季每节,都有它的特别的好处;冬天是室内饮食庵息的时期,秋天是郊外走马调鹰的日子,春天好看新绿,夏天饱受清凉。至于各节各季,正当移换中的一段时间哩,又是别一种情趣,是一种两不相连,而又两都相合的中间风味,如雍和宫的打鬼,净业庵的放灯,丰台的看芍药,万牲园的寻梅花之类。

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

选自《北平一顾》,1936年12月,宇宙风出版社

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做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就它们中的大多数而言,这种生活主题是很悲惨的: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就我所见,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但是疲惫的种猪往往摆出一种肉猪(肉猪是阉过的)才有的正人君子架势,死活不肯跳到母猪背上去。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些斗鸡,后者像些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分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对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我估计它到附近的村寨里找母猪去了。我们这里也有母猪,都关在圈里,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又脏又臭,它对它们不感兴趣;村寨里的母猪好看一些。它有很多精彩的事迹,但我喂猪的时间短,知道得有限,索性就不写了。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捉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起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之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之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原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作者:莫言

1982年秋天,我从保定府回高密东北乡探亲。因为火车晚点,车抵高密站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通乡镇的汽车每天只开一班,要到早晨六点。举头看天,见半块月亮高悬,天清气爽,我便决定不在县城住宿,乘着明月早还家,一可早见父母,二可呼吸田野里的新鲜空气。 

这次探家我只提一个小包,所以走得很快。穿过铁路桥洞后,我没走柏油路。因为柏油公路拐直角,要远好多。我斜刺里走上那条废弃数年的斜插到高密东北乡去的土路。土路因为近年来有些地方被挖断了,行人稀少,所以路面上杂草丛生,只是在路中心还有一线被人踩过的痕迹。路两边全是庄稼地,有高粱地、玉米地、红薯地等,月光照在庄稼的枝叶上,闪烁着微弱的银光。几乎没有风,所有的叶子都纹丝不动,草蝈蝈的叫声从庄稼地里传来,非常响亮,好像这叫声渗进了我的肉里、骨头里。 

路越往前延伸庄稼越茂密,县城的灯光早就看不见了。县城离高密东北乡有40多里路呢。除了蝈蝈的叫声之外,庄稼地里偶尔也有鸟或什么小动物的叫声。我忽然感觉到脖颈后有些凉森森的,听到自己的脚步声特别响亮与沉重起来。我有些后悔不该单身走夜路,与此同时,我感觉到路两边的庄稼地里有无数秘密,有无数只眼睛在监视着我,并且感觉到背后有什么东西尾随着我,月光也突然朦胧起来。我的脚步不知不觉地加快了。越走得快越感到背后不安全。终于,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

我的身后当然什么也没有。 

继续往前走吧。一边走一边骂自己:你是解放军军官吗?你是共产党员吗?你是马列主义教员吗?你是,你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而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共产党员死都不怕还怕什么?有鬼吗?有邪吗?没有!有野兽吗?没有!世界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但依然浑身紧张、牙齿打战,儿时在家乡时听说过的鬼故事“连篇累牍”地涌进脑海:一个人走在路上突然听到前边有货郎挑子的嘎吱声,细细一看,只见到两个货挑子和两条腿在移动,上身没有……一个人走夜路碰到一个人对他嘿嘿笑,仔细一看,是个女人,这女人脸上只有一张红嘴,除了嘴之外什么都没有,这是“光面”鬼……一个人走夜路忽然看到一个白胡子老头在吃青草……

我后来才知道我的冷汗一直流着,把衣服都溻湿了。 我高声唱起歌来:“向前向前向前——杀——”

自然是一路无事。临近村头时,天已黎明,红日将出未出时,东边天上一片红晕,村里的雄鸡喔喔地叫着,一派安宁景象。回头望来路,庄稼是庄稼道路是道路,想起这一路的惊惧,感到自己十分愚蠢可笑。 

正欲进村,见树影里闪出一个老人来,定睛一看,是我的邻居赵三大爷。他穿得齐齐整整,离我三五步处站住了。 

我忙问:“三大爷,起这么早!”

他说:“早起进城,知道你回来了,在这里等你。”

我跟他说了几句家常话,递给他一支带过滤嘴的香烟。

点着了烟,他说:“老三,我还欠你爹五元钱,我的钱不能用,你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他吧,就算我还了他钱。” 

我说:“三大爷,何必呢?”

他说:“你快回家去吧,爹娘都盼着你呢!” 

我接过三大爷递过来的冰冷的玛瑙烟袋嘴,匆匆跟他道别,便急忙进了村。

回家后,爹娘盯着我问长问短,说我不该—人走夜路,万一出点什么事就了不得。我打着哈哈说:“我一心想碰到鬼,可是鬼不敢来见我!” 

母亲说:“小孩子家嘴不要狂!” 

父亲抽烟时,我从兜里摸出那玛瑙烟袋嘴,说:“爹,刚才在村口我碰到赵三大爷,他说欠你五元钱,让我把这个烟袋嘴捎给你抵债。” 

父亲惊讶地问:“你说谁?”

我说:“赵家三大爷呀!”

父亲说:“你看花了眼了吧?”

我说:“绝对没有,我跟他说了一会儿话,还敬他一支烟,还有这个烟袋嘴呢!”

我把烟袋嘴递给父亲,父亲竟犹豫着不敢接。

母亲说:“赵家三大爷大前天早晨就死了!” 

【请思考】小说结尾揭示“赵三大爷是鬼”,前文埋下了哪几处伏笔?请找出来,并说说你的理由。

注:关于“埋伏笔”,请参考阅读练习【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