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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人的天性是习惯于得到,而不习惯于失去的。呱呱坠地,我们首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后,我们不断地得到:从父母得到衣食、玩具、爱和抚育,从社会得到职业的训练和文化的培养。长大成人以后,我们靠着自然的倾向和自己的努力继续得到:得到爱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钱、财产、名誉、地位,得到事业的成功和社会的承认,如此等等。

当然,有得必有失,我们在得到的过程中也确实不同程度地经历了失去。但是,我们比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应该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应该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们暗下决心要重新获得,以补偿所失。在我们心中的蓝图上,人生之路仿佛是由一系列的获得勾画出来的,而失去则是必须涂抹掉的笔误。总之,不管失去是一种多么频繁的现象,我们对它反正不习惯。
道理本来很简单:失去当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现象。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地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我们迟早要失去人生最宝贵的赠礼——生命,随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过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似偶然,例如天灾人祸造成的意外损失,但也是无所不包的人生的题中应有之义。“人有旦夕祸福”,既然生而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祸福的精神准备和勇气。至于在社会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寻常遭际了。由此可见,不习惯于失去,至少表明对人生尚欠觉悟。一个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于进取心,实际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为了习惯于失去,有时不妨主动地失去。东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说。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义是教人去除贪鄙之心,由不执著于财物,进而不执著于一切身外之物,乃至于这尘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为“六度”之首,即从迷惑的此岸渡向觉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桥梁。佛教主张“无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这回事了。无物属于自己,连自己也不属于自己,何况财物。明乎此理,人还会有什么得失之患呢?

我们总是以为,已经到手的东西便是属于自己的,一旦失去,就觉得蒙受了损失。其实,一切皆变,没有一样东西能真正占有。得到了—切的人,死时又交出一切。不如在一生中不断地得而复失,习以为常,也许能更为从容地面对死亡。
另一方面,对于一颗有接受力的心灵来说,没有一样东西会真正失去。


我失去了的东西,不能再得到了。我还能得到一些东西,但迟早还会失去。我最后注定要无可挽救地失去我自己。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看重得与失呢?到手的一切,连同我的生命,我都可以拿它们来做试验,至多不过是早一点失去罢了。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

守财奴的快乐并非来自财产的使用价值,而是来自所有权。所有权带来的心理满足远远超过所有物本身提供的生理满足。一件一心盼望获得的东西,未必要真到手,哪怕它被放到月球上,只要宣布它属于我了,就会产生一种愚蠢的欢乐。

一个看重钱的人,挣钱和花钱都是烦恼,他的心被钱占据,没有给快乐留下多少余地了。天下真正快乐的人,不管他钱多钱少,都必是超脱金钱的人。

有的人是金钱的主人,无论钱多钱少都拥有人的尊严。有的人是金钱的奴隶,一辈子为钱所役,甚至被钱所毁。
做金钱的主人,关键是戒除对金钱的占有欲,抱一种不占有的态度。也就是真正把钱看作身外之物,不管是已到手的还是将到手的,都与之拉开距离,随时可以放弃。只有这样,才能在金钱面前保持自由的心态,做一个自由人。凡是对钱抱占有态度的人,他同时也就被钱占有,成了钱的奴隶,如同古希腊哲学家彼翁在谈到一个富有的守财奴时所说:“他并没有得到财富,而是财富得到了他。”

耶稣说:“富人要进入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困难。”对耶稣所说的富人,不妨作广义的解释,凡是把自己所占有的世俗的价值,包括权力、财产、名声等等,看得比精神的价值更宝贵,不肯舍弃的人,都可以包括在内。如果心地不明,我们在尘世所获得的一切就都会成为负担,把我们变成负重的骆驼,而把通往天国的路堵塞成针眼。

肖伯纳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我曾经深以为然,并且佩服他把人生的可悲境遇表述得如此轻松俏皮。但仔细玩味,发现这话的立足点仍是占有,所以才会有占有欲未得满足的痛苦和已得满足的无聊这双重悲剧。如果把立足点移到创造上,以审美的眼光看人生,我们岂不可以反其意而说:人生有两大快乐,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寻求和创造;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品味和体验?

有一个人因为爱泉水的歌声,就把泉水灌进瓦罐,藏在柜子里。我们常常和这个人一样傻。我们把女人关在屋子里,便以为占有了她的美。我们把事物据为己有,便以为占有了它的意义。可是,意义是不可占有的,一旦你试图占有,它就不在了。无论我们和一个女人多么亲近,她的美始终在我们之外。不是在占有中,而是在男人的欣赏和倾倒中,女人的美便有了意义。我想起了海涅,他终生没有娶到一个美女,但他把许多女人的美变成了他的诗,因而也变成了他和人类的财富。

大损失在人生中的教化作用:使人对小损失不再计较。

我相信苏格拉底的一句话:“美德即智慧。”一个人如果经常想一想世界和人生的大问题,对于俗世的利益就一定会比较超脱,不太可能去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说到底,道德败坏是一种蒙昧。当然,这与文化水平不是一回事,有些识字多的人也很蒙昧。

假、恶、丑从何而来?人为何会虚伪、凶恶、丑陋?我只找到一个答案:因为贪欲。人为何会有贪欲?佛教对此有一个很正确的解答:因为“无明”。通俗地说,就是没有智慧,对人生缺乏透彻的认识。所以,真正决定道德素养的是人生智慧,而非意识形态。把道德沦丧的原因归结为意识形态的失控,试图通过强化意识形态来整饬世风人心,这种做法至少是肤浅的。

意识形态和人生智慧是两回事,前者属于头脑,后者属于心灵。人与人之间能否默契,并不取决于意识形态的认同,而是取决于人生智慧的相通。

一个人的道德素质也是更多地取决于人生智慧而非意识形态。所以,在不同的意识形态集团中,都有君子和小人。

社会愈文明,意识形态愈淡化,人生智慧的作用就愈突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愈真实、自然。

在一个人人逐利的社会上,人际关系必然复杂。如果大家都能想明白人生的道理,多多地关注自己生命和灵魂的需要,约束物质的贪欲,人际关系一定会单纯得多,这个世界也会美好得多。

由此可见,一个人有正确的人生观,本身就是对社会的改善做了贡献。你也许做不了更多,但这是你至少可以做的。你也许能做得更多,但这是你至少必须做的。

知识是工具,无所谓善恶。知识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美德与知识的关系不大。美德的真正源泉是智慧,即一种开阔的人生觉悟。德行如果不是从智慧流出,而是单凭修养造就,便至少是盲目的,很可能还是功利的和伪善的。

在评价人时,才能与人品是最常用的两个标准。两者当然是可以分开的,但是在最深的层次上,它们是否相通的?譬如说,可不可以说,大才也是德,大德也是才,天才和圣徒是同一种神性的显现?又譬如说,无才之德是否必定伪善,因而亦即无德,无德之才是否必定浅薄,因而亦即非才?当然,这种说法已经蕴涵了对才与德的重新解释,我倾向于把两者看作慧的不同表现形式。

人品和才分不可截然分开。人品不仅有好坏优劣之分,而且有高低宽窄之分,后者与才分有关。才分大致规定了一个人为善为恶的风格和容量。有德无才者,其善多为小善,谓之平庸。无德无才者,其恶多为小恶,谓之猥琐。有才有德者,其善多为大善,谓之高尚。有才无德者,其恶多为大恶,谓之邪恶。

人品不但有好坏之别,也有宽窄深浅之别。好坏是质,宽窄深浅未必只是量。古人称卑劣者为“小人”、“斗筲之徒”是很有道理的,多少恶行都是出于浅薄的天性和狭小的器量。

西哲认为,利己是人的本能,对之不应作道德的判断,只可因势利导。同时,人还有另一种本能,即同情。同情是以利己的本能为基础的,由之出发,推己及人,设身处地替别人想,就是同情了。

利己和同情两者都不可缺。没有利己,对自己的生命麻木,便如同石头,对别人的生命必冷漠。只知利己,不能推己及人,没有同情,便如同禽兽,对别人的生命必冷酷。

利己是生命的第一本能,同情是生命的第二本能,后者由前者派生。所谓同情,就是推己及人,知道别人也是一个有利己之本能的生命,因而不可损人。法治社会的秩序即建立在利己与同情的兼顾之上,其实质通俗地说就是保护利己、惩罚损人,亦即规则下的自由。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利己的行为都得到保护,损人的行为都受到惩罚,这样的社会就一定是一个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社会。

同情,即人与人以生命相待,乃是道德的基础。没有同情,人就不是人,社会就不是人呆的地方。人是怎么沦为兽的?就是从同情心的麻木和死灭开始的,由此下去可以干一切坏事。

所以,善良是最基本的道德品质,是区分好人和坏人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界限。

人如果没有同情心,就远不如禽兽,比禽兽坏无数倍。猛兽的残暴仅限于本能,绝不会超出生存所需要的程度。人残酷起来却没有边,完全和生存无关,为了龌龊的利益,为了畸形的欲望,为了变态的心理,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只有在人类之中,才会产生千奇百怪的酷刑,产生法西斯和恐怖主义。

善待动物,至少不虐待动物,这不仅是对地球上其它生命的尊重,也是人类自身精神上道德上纯洁化的需要。可以断定,一个虐待动物的民族,一定也不会尊重人的生命。人的生命感一旦麻木,心肠一旦变冷酷,同类岂在话下。

一个对同类真正有同情心的人,把同情心延伸到动物身上,实在是最自然的事情。同样,那些肆意虐待和残害动物的家伙,我们可以断定他们对同类也一定是冷酷的。因此,是否善待动物,所涉及的就不只是动物的命运,其结果也会体现在人身上,对道德发生重大影响。在这个意义上,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道,救赎动物就是人类的精神自救。

善良的人有宽容之心,既容人之短,能原谅,又容人之长,不嫉妒。在我看来,容人之优秀是更难的,对于一个开放社会也是更重要的。

西方人文传统中有一个重要观念,便是人的尊严,其经典表达就是康德所说的“人是目的”。按照这个观念,每个人都是一个有尊严的精神性存在,不可被当作手段使用。对于今天许多国人来说,这个观念何其陌生,往往只把自己用做了谋利的手段,互相之间也只把对方用做了谋利的手段。

一个自己有人格的尊严的人,必定懂得尊重一切有尊严的人格。

同样,如果你侮辱了一个人,就等于侮辱了一切人,也侮辱了你自己。

高贵者的特点是极其尊重他人,正是在对他人的尊重中,他的自尊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世上有一种人,毫无尊严感,毫不讲道理,一旦遇上他们,我就不知道怎么办好了,因为我与人交往的唯一基础是尊严感,与人斗争的唯一武器是讲道理。我不得不相信,在生物谱系图上,我和他们之间隔着无限遥远的距离。

什么是诚信?就是在与人打交道时,仿佛如此说:我要把我的真实想法告诉你,并且一定会对它负责。这就是诚实和守信用。当你这样说时,你是非常自尊的,是把自己当作一个有尊严的人看待的。同时,又仿佛如此说:我要你把你的真实想法告诉我,并相信你一定会对它负责。这就是信任。当你这样说时,你是非常尊重对方的,是把他当作一个有尊严的人看待的。由此可见,诚信是以打交道的双方所共有的人的尊严之意识为基础的。

仗义和信任貌似相近,实则属于完全不同的道德谱系。信任是独立的个人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各人有自己的人格、价值观、生活方式、利益追求等,在这些方面彼此尊重,绝不要求一致,另一方面合作做事时都遵守规则。仗义却相反,一方面抹杀个性和个人利益,样样求同,不能容忍差异,另一方面共事时不讲规则。

如果我是一个从前的哲人,来到今天的世界,我会最怀念什么?一定是这六个字:善良,丰富,高贵。

道德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是精神性的,旨在追求个人完善,此种追求若赋予神圣的名义,便进入宗教的领域。一是实用性的,旨在维护社会秩序,此种维护若辅以暴力的手段,便进入法律的领域。

实际上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混淆必生恶果。试图靠建立某种社会秩序来强制实现个人完善,必导致专制主义。把社会秩序的取舍完全交付个人良心来决定,必导致无政府主义。

按照中国的传统,历来树立榜样基本上是从道德着眼。我更强调人性意义上所达到的高度,亦即整体的精神素质,因为在我看来,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只是他的整体精神素质的表现,并且惟有作为此种表现才有价值。

人性意义上的伟大是世界性的,必能赢得一切民族的人的尊敬。耶稣说:“先知在自己的家乡往往不受欢迎,而在家乡之外却受到尊敬。”套用他的话,我们可以说,只在自己的家乡受到推崇、而在家乡之外不受欢迎的榜样是不够格的榜样。

耶稣说:“安息日是为人而设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而生的。”我们可以把耶稣的名言变换成普遍性的命题:规则是为人而设的,人不是为规则而生的。人世间的一切规则,都应该是以人为本的,都可以依据人的合理需要加以变通。有没有不许更改的规则呢?当然有的,例如自由、公正、法治、人权,因为它们体现了一切个人的根本利益和人类的基本价值理想。说到底,正是为了遵循这些最一般的规则,才有了不断修正与之不合的具体规则的必要,而这就是人类走向幸福的必由之路。

个人越是雷同,社会就越是缺少凝聚力。无个性的个体不能结合为整体。个人越是独特,个性的差异越是鲜明,由这样的个体组成的社会有机体就越是生气勃勃。

在任何专制体制下,都必然盛行严酷的道德法庭,其职责便是以道德的名义把人性当作罪恶来审判。事实上,用这样的尺度衡量,每个人都是有罪的,至少都是潜在的罪人。可是,也许正因为如此,道德审判反而更能够激起疯狂的热情。

据我揣摩,人们的心理可能是这样的:一方面,自己想做而不敢做的事,竟然有人做了,于是嫉妒之情便化装成正义的愤怒猛烈喷发了,当然啦,决不能让那个得了便宜的人有好下场;另一方面,倘若自己也做了类似的事,那么,坚决向法庭认同,与罪人划清界线,就成了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仿佛谴责的调门越高,自己就越是安全。

因此,凡道德法庭盛行之处,人与人之间必定充满残酷的斗争,人性必定扭曲,爱必定遭到扼杀。

常常有人举着爱国的尺子评判人,但这把尺子自身也需要受到评判。首先,爱国只是尺子之一,而且是一把较小的尺子。还有比它大的尺子,例如真理、文明、人道。其次,大的尺子管小的尺子,大道理管小道理,惟有从人类真理和世界文明的全局出发,知道本民族的长远和根本利益之所在,方可论爱国。因此,伟大的爱国者往往是本民族历史和现状的深刻批评者。那些手中只有爱国这一把尺子的人,所爱的基本上是某种狭隘的既得利益,这把尺子是专用来打一切可能威胁其私利的人的。

中国人的“比赛精神”集中在有形的名和利上了,而在无形的领域,对于个人内在的优秀,个人能力的生长和心灵的快乐,则非常缺乏“比赛精神”。这就是问题之所在。

功利的“比赛精神”表现在国际舞台上,就是一种浅薄的民族虚荣心,特别在乎表面或次要事情上的名次,诸如体育之类。这是一种低级的“比赛精神”。什么时候我们正视中国在教育、科学、医疗、环保、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落后状况,在这些事情上耻于当最后几名,争取当前几名,我们就有高级的“比赛精神”了。

爱国要有平常心。过去我们在大国心态和弱国心态的双重支配下,自大又自卑,排外又媚外,出尽了洋相,也吃够了苦头。今天仍有相当多的青年,一面高喊过激的爱国口号,一面费尽力气要出国定居,这应该怪不当的引导。做人要自爱自尊,作为民族也如此,而自大和自卑都是自尊的反面。两极相通,狭隘民族主义是很容易变成民族虚无主义的。正是在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我们更应该、也更有条件用全球的、人类的眼光来看中国,更好地辨别中国文化的精华和糟粕,认识中国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从而建设一个更伟大的中国。在我看来,这才是真正的爱国。

两种完全不同的爱国主义:诗意的,自然的,低调的,其实质是对土地和人民的感情;意识形态的,做作的,高调的,其实质是受权力操纵的表演。

判断爱国主义境界高低的标准:有没有普世价值作为其内涵和基础。

我心目中的“中国”概念:一个我们祖祖辈辈繁衍和生长的地方,一个生我养我的地方。无论走到哪里,我的身体里总是流着中国人的血。无论到什么时候,我的子子孙孙的身体里永远流着中国人的血。总之,是民族的概念,血缘的概念,制度会变,意识形态会变,这个东西不会变。

世界上特立独行的人为什么这么少?原因有二。一是懒惰,因为一个人要对自己负责,真正实现自己,成为一个独特的自己,是必须付出巨大的努力的,许多人怕吃苦,怕麻烦,就宁愿放松自己,做一个平庸的人。二是怯懦,因为在一个大家都平庸的环境里,少数人若仍要追求优秀和独特,就会遭到讥笑、嫉妒甚至迫害,于是为了自保而退缩,违心地随大流。

由此可见,是多数人的懒惰导致了少数人的怯懦。相反,如果人人都对自己负责,以优秀为荣,因而也就能够欣赏别人的优秀,这样的环境是最适合于特立独行的人生长的。

群体性的懒惰是阻碍个性发展的最大阻力。在社会中,每个人个性的自由发展意味着竞争,于是,为了自己能偷懒,就嫉恨他人的优秀,宁愿人人都保持在平庸的水平上。

怯懦是懒惰的副产品。首先有多数人的懒惰而不求个人的独特,这多数的力量形成了一条防止个人求优异的警戒线,然后才有了人言可畏的怯懦心灵。

哲学家要负起解释人生意义的使命,自己首先必须是一个真实的人。在本书(《作为教育家的叔本华》)中,尼采把学者当作对立面,再三强调这个论点。

他指出:“一个学者决不可能成为一个哲学家……哲学家不仅是一个大思想家,而且也是一个真实的人;而一个真实的人何尝脱胎于一个学者呢?”真实的人,即是对世界和人生有丰富而深刻的体验的活生生的个人。因此,他仿佛成了“整个世界的原型和缩本”,能够“从自己身上获取大多数教导”。他具备两个相辅相承的特点,既有独特的眼光,能“初次地看事物”,亦有独特的个性,自己是一个“被初次看见的事物”。相反,学者“让概念、意见、掌故、书本横插在自己和事物之间”,总是借助别人的意见来看自己和事物,因此在自己身上和事物上面都只看见别人的意见。

哲学上的独创性,其根源在于一个哲学家的独特的内在体验,在于这种体验的力度和深度。如果没有,脑袋再聪明,工作再勤奋,也不过是搜罗更多别人的意见,对之做一番整理和转述罢了。对于别人的意见,其价值也须依据包含多少真实的生命体验加以判决,而在能够做这样一个公正的判官之前,一个思想家自己“必须先成为一个活生生的人”。

真实地生活和体验,这是一个前提,在此前提下,哲学家还必须诚实地思考和写作。尼采认为,在这一点上,叔本华也是楷模。他是在“对自己说话”、“为自己写作”,一个这样的作者必定是诚实的,因为他不能欺骗自己。他的作品有两个特点。一是明白,从不作似是而非之论。所谓似是而非之论是那样一些意见,作者自己并不真正相信它们,只是用来哗众取宠,它们充斥在出版物之中。二是质朴,甚至排斥诗意的或修辞的辅助手段。这倒好理解,一个人在对自己说话时当然不会用美文的。正因为此,叔本华“善于质朴地说出深刻的真理,没有华丽辞藻却抓住了听众,不带学究气却表达了严密的科学理论”。相比之下,尼采感叹说:“诚实的作家如此之少,因而人们的确应该对一切搞写作的人报以不信任。”

当一个诚实的思想家面对社会时,要能坚持他的诚实,还必须具备一种品格,就是正直。如同叔本华那样,真正的哲学家必定拥有独立的人格,“独立于国家和社会”。“如果一个天才想使居于他身上的更高的秩序和真理彪炳天下,他就不可畏惧同现存的形式和秩序发生最敌对的冲突。”相反,学院里的哲学教授们以“纯科学”名义宣讲的“真理”,却似乎是一种恭顺的、随和的、讨人喜欢的东西,不会给任何人造成麻烦,因此他们自己也不会惹上麻烦。尼采写道:“所以,我要说,哲学在德国必须越来越淡忘‘纯科学’的身份:而这正是叔本华其人的范例。”尼采把康德算作相反的范例,在本书中多次批评他“固守大学,服从政府,维持一种虚假的宗教信仰”,“不脱学者的故态,患得患失,低声下气,在对国家的关系上有失风度”,因此“他的范例主要产生学院教授和教授哲学家,便是很自然的了”。仅就行为而言,尼采说的是事实,康德谨小慎微,看重职称,屡次忍气吞声地向当局递交申请,直到四十七岁才当上哥尼斯堡大学的正式教授。用“真实的人”这个标准衡量,尼采惋惜他“也未成正果,虽然天生其才,富有潜力,但直到最后仿佛仍然处于蛹化状态”,即停止在从学者向哲学家蜕变的半途上了。

哲学家追求智慧,学者服务于科学,二者的区别源于智慧与科学的不同。“科学与智慧的关系正相当于道德与神圣的关系”,智慧和神圣都是灵魂的事,知识层面上的科学和习俗层面上的道德则和灵魂无关。科学“是冷漠而枯燥的,它没有爱,对于深刻的不满和渴望之情一无所知”。“科学不论在何处都只看见认识问题,在其视野内苦难原本是某种与己无关和不可理解的东西,至多又是一个问题罢了。”“它为自己谋利的程度,正相当于它对其仆人的损害,它把自己的特性转嫁给了他们,因此而仿佛使他们的人性变得僵硬了。”我们可以通过大量的标本观察到,许多学者“盲目地、过早地为科学献身,从而以一个驼背为其特征”。

写作本书时,尼采自己已经做了六年学者。以前做学生,现在做教授,他从老师和同事身上对学者也有近距离的观察。这个有着一颗哲学家灵魂的学者以解剖学者为乐,在本书中列举了学者的十三个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条。

第一,天性冷漠,没有爱和热情。“他的本性在好恶两方面都平庸而且乏味。”“感情贫乏而枯燥。这使他适合于从事活体解剖。”

第二,资质平庸,没有创造性。“自视甚卑,是的,谦虚。即使被圈在一个可怜的角落里,他们也丝毫不感到是牺牲和浪费,他们仿佛总是刻骨铭心地知道自己不是飞禽,只是爬虫。”“学者在被推上某一条路之后,就在这条路上作惯性运动……这种天性的人是目录和植物标本的搜集者、讲解者、制作者;他们之所以在一个领域里学习和探究,只是因为他们未尝想到还存在着别的领域。他们的勤奋与极其蠢笨的重力有相似之处,所以他们常常十分多产。”“真正的思想者最向往闲暇,平庸的学者却避之唯恐不及,因为他不知道拿它做什么好。书本是他的慰藉:这就是说,他倾听另一人如何思考,以这种方式来消磨漫长的日子。”“学者在本质上是不孕的——他的来历的一个后果!——而且他对有创造力的人怀着本能的仇恨;所以,在任何时候,天才和学者都是互相敌对的。后者想要杀死、解剖和理解自然,前者想要用新的活泼的自然来加强自然。”

第三,追逐名利,没有纯净的心性。在“谋生的动机”支配下,仅仅为“有利可图的真理”效劳,因为“它能够直接带来薪金和职位,或者至少能够讨好那些分发面包和荣誉的人”。“学者还相当大量地怀着想要发现某一些‘真理’的冲动,目的是向权贵、金钱、舆论、教会、政府献媚,因为他相信,如果主张‘真理’在它们那里,对他自己是有好处的。”有些学者“想尽可能拥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地盘,于是就选择冷僻古怪的项目,最好这些项目还需要异乎寻常的经费开支、旅行、发掘以及大量的国际联系”。“如今,当老师的只要善于开辟一块地盘,让庸才们在其上也能做出一些成绩,他就准会一举成名,求学者立刻蜂拥而至。”一方面是师生之间互相利用,另一方面则是提防同行,“所有同行之间都满怀嫉妒,互相监视”。总之,大学是十足的名利场罢了。

我忍不住要大量引用尼采的原话。这个真实的人,这个一百三十多年前巴塞尔大学的教授,他莫非是在说今天我们的大学?

哲学家以探究生命的意义为己任,这也就给了他一个评判自己所处时代的根本标准。尼采据此来观察他的时代,他看到的是什么?最触目惊心的是一种没头脑的匆忙,它确证了生命意义的迷失。尼采对现代人的匆忙深恶痛疾,一再指出:“普遍的匆忙和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一切悠闲和单纯的消失”,乃是“文化整个被连根拔起的征兆”。“……那种匆忙,那种令人不得喘息的分秒必争,那种不等成熟便采摘一切果实的急躁,那种你追我赶的竞争,它在人们脸上刻下了深沟……仿佛有一种药剂在他们体内作怪,使他们不再能平静地呼吸,他们心怀鬼胎地向前猛冲,就像烙着三M——Moment(即刻),Meinung(舆论),Moden(时尚)——印记的奴隶。”

匆忙的根源,则是信仰的丧失,各个阶层连同国家都“被极其卑鄙的金钱交易拖着走”。“世界从来不曾如此世俗化,如此缺乏爱和善良。”人们“忙碌而又专心地替自己打算……为他们的日常生活惨淡经营,而追逐起幸福来绝不会像今天与明天之间所可见到的这样急切,因为到了后天,也许一切追逐的时机都将告终”。这种“充满焦虑的期待和贪婪的攫取引发了灵魂中的全部卑鄙和私欲”。

对于正在德国蔓延的急切追逐财富的趋势,常常有人向尼采辩解说:德国人一直太贫困也太自卑了,只要让我们的同胞变得富裕而自信,那时他们就会变得有文化的。想必我们对这种财富造就文化的论调也十分熟悉,而尼采对此回答道:“如果说信念有时能使人快乐,那么,这种信念却使我不快,因为我感觉到,这些人相信终会到来的那种德国文化——财产、虚荣和附庸风雅的文化——恰与我所信仰的德国文化截然相反。”很显然,在他看来,财富能够造就的那种所谓文化,只会是没有精神内涵的伪文化,与真正的文化风马牛不相及。

现代人之所以需要这种伪文化,恰恰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没文化。人们忙于逐利,内心空虚,彼此厌倦得要命,因此不惜一切代价要“把自己弄得有趣一些”,于是浑身上下撒满了文化的作料,这样就可以“把自己当作诱人的美餐端上桌”了。匆忙使人的尊严和体面丧失殆尽,“因而非常需要一种骗人的优雅,用来掩盖那种斯文扫地的匆忙病”,“教养就意味着使自己对于人的可怜和卑劣、竞争的残忍、聚敛的贪婪、享乐的自私和无耻都视而不见”。

在当时的德国,向法国人学习美化生活的技艺和礼仪成为时尚,掀起了一股热中于“美的形式”的潮流。尼采指出,德国人诚然一向因晦涩、迟钝、沉闷、笨拙而遭人诟病,但这股潮流真正要掩饰的还不是这些旧弱点,而是一种新毛病:“现在最让人难受的是又加上了那种狂热的不安,那种对成功和获利的渴望,那种对当下时刻的过分看重,我们不由得要想,这一切疾病和弱点也许已经完全不可救药了,只能不断地加以粉饰——就用这种‘令人觉得有趣的形式的文化’!”

粗俗而要装得优雅,空虚而要装得心满意足,在语言表达上就会虚伪和夸张。“现在人们已经变得如此复杂,以至于只要他们想说话、发表意见和据之行动时,他们便必然会不诚实。” “现代人在表达时显示了一种野蛮的任性和夸张”。时代的疾病必然会反映在语言上,而我们通过语言的品质也可以相当准确地判断一个时代的品质。在健康的时代,人们往往朴实地说话,相反,社会上流行的无论是意识形态式的套话,还是广告式的大话,我们都可以有把握地断定这是一个病态的时代。

最使尼采愤恨的是学者的堕落,学者不但没有承担起批评时代的责任,盛行的反而是“对时代的谄媚”。他评论说:“这真是莫大的耻辱——它表明人们已经不再懂得,哲学的严肃距一份报纸的严肃有多么遥远。”这样的学者把哲学和宗教的观念都丧失殆尽了,取而代之的是“新闻主义”,是“日常生活和日报的精神和精神之缺乏”。“学者阶层不再是这整个动荡不宁世俗化潮流中的灯塔或避难所;他们自己也一天天变得不安,越来越没有思想和爱心……有教养人士已经蜕化为教育的头号敌人,因为他们讳疾忌医。这些软弱可怜的无赖,一旦有人议论他们的弱点,反对他们那有害的自欺欺人,他们就暴跳如雷。”

在对时代作了淋漓尽致的描述之后,尼采问道:面对“今日人性的猥琐”,面对我们时代“人性所遭受的危险”,“谁将为了人性,为了由无数世代苦心积累的这神圣不可侵犯的庙堂珍宝,而奉献出他的卫士和骑士的忠诚呢?当所有人在自己身上只感觉到私欲的蠕动和卑劣的焦虑,就这样从人的形象堕落,堕落为禽兽甚至僵死的机械之时,谁将负着人的形象上升呢?”当然,这个守护人性的责任义不容辞地落在了哲学家的肩上。

人们常说:哲学是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这种说法完全歪曲了哲学与时代的关系。哲学追问生命整体的意义,所要寻求和坚持的是某些超越于个别时代的永恒的精神价值。因此,恰恰相反,哲学应该站得比时代精神高,立足于永恒,对时代精神进行审视和批判。

但是,当哲学家要履行这个职责时,会遭遇极大的困难。哲学家也是人,虽然心系永恒,却仍然不得不生活在某一个具体的时代,与这个时代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如同尼采所说:“这些逃到内心中寻求其自由的人也仍然必须在外部世界中生活,因而露其形迹,为人所见;由于出生、居留、教育、祖国、偶然性以及他人纠缠,他们身处无数的人际关系之中”。这种情况类似于耶稣所说的本乡人眼中无先知。因此,“当他们一心追求真理和真诚之时,误解之网包围着他们”。

比误解更严重的是,作为时代的一员,哲学家也会感染时代的疾患。比如说,尼采自己就为生命意义的迷失而痛苦。和普通人不同的是,哲学家对时代的疾患有更强烈和敏锐的感受,因而更加痛苦。尼采描述这种情形说:“如果每一个伟人都宁愿被视为他的时代的嫡子,始终比一切普通人更加强烈和敏感地因时代的种种缺陷而痛苦,那么,这样一个伟人反对其时代的斗争似乎只是反对他自己的一场荒唐的自杀性斗争。”然而,他紧接着分析说:“不过,仅仅似乎如此;因为在时代之中,他反对的是那阻碍他成其伟大的东西,对他来说,成其伟大也就是自由地、完全地成为他自己。因此,他的矛头所指正是那种虽然在他身上、却并不真正属于他的东西,亦即那种把不可混同、永远不可统一的东西搀和在一起的做法,那种把时代特征错误地焊接到他的不合时宜的天性上去的做法;所谓时代之子终于显出原形,原来只是时代的养子。”时代的养子——这才是哲学家与时代的真实关系。哲学家仿佛是直接由天地精神所生,只是偶然地寄养在这个时代罢了。时代是他的养母,他反对这个养母的坏品性,反对这个养母在他身上造成的坏品性,乃是为了捍卫源自天地精神的他的纯洁的天性,亦即捍卫天地精神本身。

正因为此,哲学家不能就时代论时代,他必须站得更高,眼界更宽。“做事物之尺度、货币、重量的立法者,乃是一切伟大思想家的真正使命。”从何处寻找立法的参照?一个重要途径是对不同时代进行比较,看哪个时代人们生活得真正有意义。哲学家“要给整个人类命运下一正确的判断,因而不只是平均的命运,而首先是个人或整个民族可能获得的最高命运。然而,现在种种现代事物近在眼前,影响和支配着眼睛,哪怕这位哲学家并不愿意;于是在算总账时,它们就被不由自主地高估了。所以,哲学家必须在与别的时代的区别中估价他的时代”。当然,在尼采看来,古希腊是最伟大的参照,证明了人性和生命价值所能达到的高度。当哲学家获得了对人性和生命价值的坚定信念之后,他也就“在自己身上战胜了时代”,不再会依据身处的这个糟糕的时代来判断生命的价值。“他胸有成竹,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能够找到并且实现比这种时行生活更高尚纯洁的生活,而凡是仅仅依据这种丑恶的形态认识和评价存在的人,都对存在做了极不公正的事。”于是,即使在一个糟糕的时代,他仍会百折不挠地为实现生命所能达到的最高价值而战斗。

人活世上,第一重要的还是做人,懂得自爱自尊,使自己有一颗坦荡又充实的灵魂,足以承受得住命运的打击,也配得上命运的赐予。倘能这样,也就算得上做命运的主人了。

人生在世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幸福或不幸,而是不论幸福还是不幸都保持做人的正直和尊严。做人比事业和爱情都更重要,不管你在名利场和情场上多么春风得意,如果做人失败了,你的人生就在总体上失败了。最重要的不是在世人心目中占据什么位置,和谁一起过日子,而是你自己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孔子说:“三十而立。”我对此话的理解是:一个人在进入中年的时候,应该确立起生活的基本信念了。所谓生活信念,第一是做人的原则,第二是做事的方向。也就是说,应该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要做怎样的人,想做怎样的事了。

当然,“三十”不是一个硬指标。但是,“立”与不“立”是硬道理,无人能够回避。一个人有了“立”,才真正成了自己人生的主人。

做人最重要的是诚实地面对自己,在自己良心的法庭上公正地审视自己,既不护己之短,也不疑己之长,从而对自己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这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足以使他哪怕在全世界面前坦然承认自己的错误,也淡然面对哪怕来自全世界的误解和不实的责骂。

做事即做人。人生在世,无论做什么事,都注重做事的精神意义,通过做事来提升自己的精神世界,始终走在自己的精神旅程上,只要这样,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有意义的,而所做之事的成败则变得不很重要了。

做事有两种境界。一是功利的境界,事情及相关的利益是唯一的目的,于是做事时必定会充满焦虑和算计。另一是道德的境界,无论做什么事,都把精神上的收获看得更重要,做事只是灵魂修炼和完善的手段,真正的目的是做人。正因为如此,做事时反而有了一种从容的心态和博大的气象。

从长远看,做事的结果终将随风飘散,做人的收获却能历久弥新。如果有上帝,他看到的只是你如何做人,不会问你做成了什么事,在他眼中,你在人世间做成的任何事都太渺小了。

人生在世,既能站得正,又能跳得出,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在一定意义上,跳得出是站得正的前提,唯有看轻沉浮荣枯,才能不计利害得失,堂堂正正做人。

如果说站得正是做人的道德,那么,跳得出就是人生的智慧。人为什么会堕落?往往是因为陷在尘世一个狭窄的角落里,心不明,眼不亮,不能抵挡近在眼前的诱惑。佛教说“无明”是罪恶的根源,基督教说堕落的人生活在黑暗中,说的都是这个道理。相反,一个人倘若经常跳出来看一看人生的全景,真正看清事物的大小和价值的主次,就不太会被那些渺小的事物和次要的价值绊倒了。

有的人一有机会就不失时机地暴露其卑鄙的人格。比如哪怕只是做了一个办事员,手里有了一点小小的权力,他就立刻露出丑恶的嘴脸,即使你去办一个正常的手续,他也会百般刁难,以显示他的重要。

权力是人品的试金石,权力的使用最能检验出掌权者的人品。恶人几乎本能地运用权力折磨和伤害弱者,善人几乎本能地运用权力造福和帮助弱者,他们都从中获得了快乐,但这是多么不同的快乐,体现了多么不同的人品啊。

一切世俗的价值,包括权力、财富、名声等,都具有这样的效应,彰显了乃至仿佛放大了其拥有者的善和恶。

天赋,才能,眼光,魄力,这一切都还不是伟大,必须加上真实,才成其伟大。真实是一切伟人的共同特征,它源自对人性的真切了解,并由此产生一种面对自己、面对他人的诚实和坦然。

精神上的伟人必定是坦诚的,他们足够富有,无须隐瞒自己的欠缺,也足够自尊,不屑于用做秀、演戏、不懂装懂来贬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