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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了初中二年级有了“生理卫生”课之前,我都不知道小孩子是从哪里来的。

    其实这个问题从小就问过母亲,她总是笑着说:“是垃圾箱里捡出来的呀!”我从来也知道这是母亲的闪烁之词。如果天下的垃圾都会幻化为小孩子,那些拾荒的人还敢去乱翻个不停吗?我们是垃圾变的?真是不可思议。

    到了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除了堂兄、弟弟和父亲之外,对于异性,只有遥遥相望,是不可能有机会去说一句话的。我们女生班的导师一向也是女的,除了一个新来的美术老师。他给我的印象深,也和性别有关。第一天上课时,男老师来,自我介绍姓名之后,又用台湾国语说:“我今年二十四岁,还是一枝草。”那句话说了还嫌不够,又在黑板上顺手画了一枝芦草。我们做孩子的立即哄笑起来。起码很明白的听出了他尚未成家的意思——很可怜自己的那分孤零就在这句话里显了出来。

    “那我是一朵花呀!”我跟邻位的小朋友悄悄的说。老师第一天来就凶了人,因为上课讲话。他问我:“讲什么,说?!”我站起来说我是一朵花。全班又笑得翻天覆地,老师也笑个不停,就没有罚。

    那时候我们在学校也是分派的,情感好的同学,因为好到不知要怎么办才能表明心迹,于是就去结拜姊妹。当然,不懂插香发誓等等,可是在校园一棵树下,大家勾手指,勾了七下,又报生辰,结了七个金兰。大姐的名字我仍然记得,就是当今政治大学总教官的太太,叫王美娟。我排最小,老七。义结姊妹以后,心情上便更亲爱了,上学走路要绕弯,一家一家门口去喊那人的名字,叫到她蹦出来为止。中午吃便当就不会把饭盒半掩半开的不给旁人看是什么菜了,大家打开饭盒交换各家妈妈的爱。吃饭也只得十五二十分钟,因为课业重。可是讲闲话必是快速的抢着讲,那段时光最是一生中最大的快乐。

    那时候,我们其中有一位发育得比较早的同学,在生理上起了变化,她的母亲特别到学校来,跟女导师讲悄悄话,她坐在位置上羞羞的哭。等到下课的时候,大家都围上去,问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死不肯讲,只是又哭。老师看见我们那个样子,就说:“好啦!这种小事情将来每个同学都要经历的,安静回座位去念书呀!不要再问了。”

    吃中饭时,我们就谈起来了。“她妈妈讲流血啊什么鬼的,我坐第一排,听到啦。”我说。“流血什么意思?”“就是完蛋了!”“怎么完?”“就是从此要当心了,一跟男生拉手,就死了。”“怎么会死?”“不是真死啦!傻瓜,是会生出一个小孩子来。”“小孩子是这样来的呀!”我们听得变色。“没有那么简单,真笨!还要加亲吻的,不亲只拉手小孩子哪里会出来?”其中一个杨曼云就讲了。“一亲一吻,血跟男人就会混了,一混,小孩就跑出来了。”

    我们七个姊妹吓得很厉害,庆幸自己的血暂时还不会跟什么人能混,发誓要净身自爱,别说接吻了,连手也不要去跟人碰一下才能安全。从那次以后,在学校看见我那同住一个大家庭的小堂哥陈存,都不跟他讲话。

    虽然对于生小孩子这件事情大家都有极大的恐惧,可是心里面对那些邻班的男生实在并没有恶感。讲起男生来当然是要骂的,而且骂得很起劲,那只是虚张声势而已。其实,我们女生的心里都有在爱一个男生。

    这种心事,谁都不肯明讲。可是男生班就在隔壁,那些心中爱慕的对象每天出出进进,早也将他们看在眼里、放在心底好一阵子了。

    多看了人,那些男生也是有感应的,不会不知道,只是平时装成趾高气扬,不太肯回看女生。朝会大操场上集合时,还不是轻描淡写的在偷看。这个,我们女生十分了然。

    有一天我们结拜姊妹里一个好家伙居然跟邻班的男生讲了三两句话。等我们悄悄聚在一起时,才说,男生也有七个,约好以后的某一天,双方都到学校附近的一个小池塘边去。这叫做约会,男女的。我们也懂得很。

    问我们敢不敢去,大家都说敢。可是如何能够约时间和哪一天,实在不能再去问,因为众目睽睽,太危险了。

    没想到第二日,就有要跟我们约会的那群男生,结队用下课的时间在我们教室的走廊上骂架,指名骂我们这七个姊妹。不但骂,而且拿粉笔来丢我们,最后干脆丢进一个小布袋的断粉笔来。我们冲出去回骂,顺手捡起了那个白粉扑扑的口袋。围得密密的人墙——七个,打开袋子,里面果然藏着一张小纸片,写着——就在今天,池塘相会。

    事情真的来了,我第一个便心慌。很害怕,觉得今生开始要欺骗妈妈了,实在不想去做。我是六岁便进了小学的,年纪又比同学要小一些。男女之事,大人老讲是坏事,如何在六年级就去动心了?妈妈知道要很伤心的。倒没有想到老师和学校,因为我心中最爱的是妈妈。

    要面子,不敢临阵脱逃,下了课,这七个人背了书包就狂跑,一直跑一直跑,跑到那长满了遍地含羞草的池塘边去。也许女生去得太快了,池塘边男生的影子也没一个,当时,在台北市,含羞草很多的。我最喜欢去逗弄它们,一碰就羞得立即合上了叶子。等它合了好久好久,以为可以不羞了,我又去一触,刚刚打开的那片绿色,哗一下又闭起来了。

    就蹲在池边跟草玩,眼睛不时抬起来向远处看,眼看夕阳西下,而夜间的补习都要开始了,男生们根本没有出现。离开池塘时,我们七个都没有讲太多话,觉得自尊心受了伤害,难堪极了。

    也不敢去问人家为何失约,也不再装腔作势的去骂人了,只是伤心。那时候快毕业了,课业一日加重一日,我们的心情也被书本和老师压得快死了,也就不再想爱情的事情,专心念起书来。

    总也感染到了离愁,班上有小朋友开始买了五颜六色的纪念册,在班上传来传去。或留几句话,或贴一张小照片,写上一些伤感与鼓励的话语,也算枯燥生活中心灵上一些小小的涟漪。

    男生班里有一个好将——不是我中意的那个,居然将他一本浅蓝色的纪念册偷运进了我们七姊妹的书包里。我们想,生离死别就在眼前,总得留些话给别人,才叫义气,这个风险一定要冒一下的。于是,在家中大人都睡下的时候,我翻出了那本纪念册,想了一下就写——“沈飞同学:好男儿壮志凌云。陈平上。”写完我去睡觉了。纪念册小心藏进书包里,明日上学要传给另外的女生去写。

    第二天早晨,妈妈脸色如常,我匆匆去学校了。等到深夜放学回家,才见父母神色凝重的在客厅坐着。妈妈柔声可是很认真的问:“妹妹,昨天,你写的那本纪念册是给男生的,别以为我们不知道。好男儿壮志凌云,是什么意思?”我羞耻得立即流下了眼泪。细声说:“我想,他长大了要去当空军。”“他当空军?你怎么会知道?交谈过了吗?”我拚命的摇头,哪里晓得他要做什么,只因为他名字上就一个“飞”字,我才请他去凌云的。

    父母没有骂也没有打,可是我知道跟男生接触是他们不高兴的事。仍然拚命流泪。后来,父母说以后再也不许心里想这种事情,要好好用功等等,就放我上床去了。

    眼看毕业典礼都快来了,男生那一群也想赴死一战,又传了话过来,说,填好“初中联考志愿单”的第二天是个星期日,学校只那一次不必补习,要约我们七个去台北市延平北路的“第一剧场”看一次电影。

    我虽然已经被父母警告过了,可是还是不甘心,加上那时候铅笔盒底下一直放着拾块钱——足够用了。就想,反正又不跟男生去靠,更不拉手,看场电影了此心愿,回家即使被发现了受罚,也只有受下来算了。

    那时候,坐公共汽车好像是三毛钱一张票,电影要六块。我们七个人都有那些钱。也不知,女生看电影,在当时的社会是可以由男生付帐的。

    很紧张的去了,去了六个,王美娟好像没有参加,反正是六个人。也没有出过远门,坐公车不比走路上学,好紧张的。我们没有花衣服,一律穿制服——白衣黑裙。

    延平北路那家“荣安银楼”老店旁的电线杆下,就聚着那群男生。我们怯怯的还没有走到他们面前,他们看见我们来了,马上朝“第一剧场”的方向走去。男生走,我们在好远的后面跟。等到窗口买票时,男生不好意思向售票小姐讲:后面来的女生最好给划同一排的票。他们买了票,看了我们几眼,就进去了。我们也买了票,进去坐下,才发现男生一排坐在单号左边,我们一排在双号右边好几排之后。

    那场电影也不知道在演些什么。起码心里一直乱跳,不知散场以后,我们和男生之间的情节会有什么发展。

    散场了,身上还有三块多钱。这回是女生走在前面,去圆环吃一碗仙草冰,男生没有吃,站得远远的,也在一根电线杆下等。后来,公车来了,同学都住一区的,坐同样的车回家,也是前后车厢分坐,没有讲话。

    下车,我们又互看了一次,眼光交错的在一群人里找自己的对象。那一场拚了命去赴的约会,就在男生和男生喊再见,女生跟女生挥手的黄昏里,这么样过去了。

始终没有在排演的时候交谈过一句话——他是一个男生。却就是那么爱上了他的,那个匪兵甲的人……那一年的秋天,我大约是十一岁或者十岁。是台北市中正国民小学的一个学生。

    每一个学期的开始,学校必然要举行一场校际的同乐会,由全校各班级同学演出歌舞、话剧和说双簧等等的节目。

    记得那一次的同乐会演出两出话剧,毕业班的学长们排练的是“吴凤传”。我的姊姊被老师选出来女扮男装,是主角吴凤。

    姊姊一向是学校中的风头人物,功课好,人缘好,模样好,而且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始终在当班长。她又有一个好听的绰号,叫做“白雪公主”。

    看见姊姊理所当然的扮演吴凤这样重要的人物,我的心里真有说不出的羡慕,因为很喜欢演戏,而自己的老师却是绝对不会想到要我也去演出的。

    说没有上过台也是不对的,有一年,也算演过歌舞剧,老师命我做一棵树。竖着比人还要大的三夹板,上面画的当然是那棵树。笔直的站在树的后面直到落幕。

    除了吴凤传之外,好似另外一出话剧叫做“牛伯伯打游击”。这两场话剧每天中午都在学校的大礼堂彩排。我吃完了便当,就跑去看姊姊如何舍身取艺。她演得不大逼真,被杀的时候总是跌倒得太小心,很娘娘腔的叫了一声“啊——”

    吴凤被杀之后,接着就看牛伯伯如何打游击,当然,彩排的时候剧情是不连贯的。

    看了几天,那场指导打游击的老师突然觉得戏中的牛伯伯打土匪打得太容易了,剧本没有高xdx潮和激战。于是他临时改编了剧本,用手向台下看热闹的我一指,说:“你,吴凤的妹妹,你上来,来演匪兵乙,上——来——呀!”

    我被吓了一大跳,发觉变成了匪兵。这个,比演一棵树更令人难堪。

    以后的中午时间,我的工作便是蹲在一条长板凳上,一大片黑色的布幔将人与前台隔开。当牛伯伯东张西望的经过布幔而来时,我就要虎一下蹦出来,大喊一声:“站住!哪里去?”

    有匪兵乙,当然,也有一个匪兵甲。甲乙两个一同躲着,一起跳出去,一齐大喊同样的话,也各自拿着一支扫把柄假装是长枪。

    回忆起来,那个匪兵甲的容貌已经不再清晰了,只记得他顶着一个凸凸凹凹的大光头,显然是仔仔细细被剃头刀刮得发亮的头颅。布幔后面的他,总也有一圈淡青色的微光在顶上时隐时现。

    在当时的小学校里,男生和女生是禁止说话也不可能一同上课的,如果男生对女生友爱一些,或者笑一笑,第二天沿途上学去的路上,准定会被人在墙上涂着“某年某班某某人爱女生不要脸”之类的鬼话。

    老师在那个时代里,居然将我和一个男生一同放在布幔后面,一同蹲在长板凳上,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始终没有在排演的时候交谈过一句话——他是一个男生。天天一起蹲着,那种神秘而又朦胧的喜悦却渐渐充满了我的心。总是默数到第十七个数字,布幔外牛伯伯的步子正好踩到跟前,于是便一起拉开大黑布叫喊着厮杀去了。就是那么爱上了他的,那个匪兵甲的人。

    同乐会过去了,学校的一切照常进行了。我的考试不及格,老师喝问为什么退步,也讲不上来。于是老师打人,打完后我撩起裙角,弯下腰偷偷擦掉了一点点眼泪。竹鞭子打腿也不怎么痛的,只是很想因此伤心。

    那个匪兵甲,只有在朝会的时候可能张望一下,要在队伍里找他倒也不难,他的头比别人的光,也比较大。我的伤心和考试、和挨打,一点关系也没有。

    演完了那出戏,隔壁班级的男生成群结队的欺负人,下课时间总是跑到我们女生班的门口来叫嚣,说匪兵乙爱上了牛伯伯。

    被误解是很难过的,更令人难以自处的是上学经过的墙上被人涂上了鬼话,说牛伯伯和匪兵乙正在恋爱。

    有一天,下课后走田埂小路回去,迎面来了一大群男生死敌,双方在狭狭的泥巴道上对住了,那边有人开始嘻皮笑脸的喊,慢吞吞的:“不要脸,女生——爱——男——生——”

    我冲上去要跟站第一个的男生相打,大堆的脸交错着扑上来,错乱中,一双几乎是在受着极大苦痛而又惊惶的眼神传递过来那么快速的一瞬,我的心,因而尖锐甜蜜的痛了起来。突然收住了步子,拾起掉到水田里的书包,低下头默默侧身而过,背着不要脸呀不要脸的喊声开始小跑起来。

    他还是了解我的,那个甲,我们不只一次在彩排的时候心里静悄悄的数着一二三四……然后很有默契的大喊着跳出去。他是懂得我的。

    日子一样的过下去,朝会的时刻,总忍不住轻轻回头,眼光扫一下男生群,表情漠漠然的,那淡淡的一掠,总也被另外一双漠漠然的眼白接住,而国旗就在歌声里冉冉上升了。总固执的相信,那双眼神里的冷淡,是另有信息的。

    中午不再去排戏了,吃完了饭,就坐在教室的窗口看同学。也是那一次,看见匪兵甲和牛伯伯在操场上打架,匪兵被压在泥巴地上,牛伯伯骑在他身上,一直打一直打。那是雨后初晴的春日,地上许多小水塘,看见牛伯伯顺手挖了一大块湿泥巴,拍一下糊到匪兵甲的鼻子和嘴巴上去,被压在下面的人四肢无力的划动着。那一刹,我几乎窒息死去,指甲掐在窗框上快把木头插出洞来了,而眼睛不能移位。后来,我跑去厕所里吐了。

    经过了那一次,我更肯定了自己的那份爱情。

    也是那长长的高小生活里,每天夜晚,苦苦的哀求在黑暗中垂听祷告的神,苦求有一日长大了,要做那个人的妻子。哀哀的求,坚定的求,说是绝对不反悔的。

    当我们站在同样的操场上唱出了毕业的骊歌来时,许多女生唏哩哗啦的又唱又流泪,而女老师们的眼眶也是淡红色的。司仪一句一字的喊,我们一次一次向校长、主任、老师弯下了腰,然后听见一句话:“毕业典礼结束。礼——成。散——会。”

    没有按照两年来的习惯回一下头,跟着同学往教室里冲。理抽屉,丢书本,打扫,排桌子,看了一眼周围的一切,这,就结束了。

    回家的路上,尽可能的跑,没命的狂跑,甩掉想要同行的女生,一口气奔到每天要走的田埂上去,喘着气拚命的张望——那儿,除了阳光下一闪一闪的水波之外,没有什么人在等我。

    进初中的那年,穿上了绿色的制服,坐公共汽车进城上下学,总统府的号兵和国旗一样升起。刻骨的思念,即使再回头,也看不见什么了。

    也是在夜间要祈祷了才能安心睡觉的,那个哀求,仍是一色一样。有一次反反复复的请愿,说着说着,竟然忘了词,心里突然浮上了一种跟自己那么遥远的无能为力和悲哀。“当年,你真爱过牛伯伯吧?”

    我笑了起来,说没有,真的没有。

    许多许多年过去了,两次小学同学会,来的同学都带了家眷。人不多,只占了一个大圆桌吃饭。说起往事,一些淡淡的喜悦和亲切,毕竟这都已成往事了。

    饭后一个男生拿出了我们那届的毕业纪念册来——学校印的那一本。同学们尖叫起来,抢着要看看当年彼此的呆瓜模样。那一群群自以为是的小面孔,大半庄严的板着,好似跟摄影师有仇似的。

    “小时候,你的眉头总是皱着。受不了口欧!”一个男生说。

    “原来你也有偷看我呀?!”顺手拍一下打了他的头。

    轮到我一个人捧着那本纪念册的时候,顺着已经泛黄了的薄纸找名单——六年甲班的。找到了一个人名,翻到下一页,对着一排排的光头移手指,他,匪兵甲,就在眼前出现了。

    连忙将眼光错开,还是吃了一惊,好似平白被人用鎯头敲了一下的莫名其妙。

    “我要回去了,你们是散还是不散呀?”

    散了,大家喊喊叫叫的散了。坐车回家,付钱时手里握的是一把仔细数好的零钱。下车了,计程车司机喊住了我,慢吞吞的:“小姐,你弄错了吧!少了五块钱。”没有跟他对数,道了歉,马上补了。司机先生开车走的时候笑着说:“如果真弄错倒也算了,可是被骗的感觉可不大舒服。”那天晚上,我躺在黑暗中,只能说一句话:“嗳,老天爷,谢谢你。”

那天上学的时候并没有穿红衣服,却被一只疯水牛一路追进学校。

    跑的开始以为水牛只追一下就算了的,或者会改去追其他的行人,结果他只钉住我锲而不舍的追。哭都来不及哭,只是没命的跑,那四只蹄子奔腾着咄咄的拿角来顶——总是在我裙子后面一点点距离。

    好不容易逃进了教室,疯牛还在操场上翻蹄子踢土,小学的朝会就此取消了。同学很惊慌,害怕牛会来顶教堂。晨操播音机里没有音乐,只是一再的播着:“各位同学,留在教室里,不可以出来,不可以出来!”

    我是把那条牛引进学校操场上来的小孩子,双手抓住窗口的木框,还是不停的喘气。同学们拿出了童军棍把教室的门顶住。而老师,老师们躲在大办公室里也是门窗紧闭。

    就是那一天,该我做值日生。值日生的姓名每天由风纪股长写在黑板上,是两个小孩同时做值日。那个风纪股长忘了是谁,总之是一个老师的马屁鬼,压迫我们的就是她。我偶尔也被选上当康乐股长,可是康乐和风纪比较起来,那份气势就差多了。

这件事情,说起来是十分平淡的。也问过好几个朋友,问他们有没有同样的经验,多半答说有的,而结果却都相当辉煌,大半没有捱打也没有被责备。

    我要说的是——偷钱。

    当然,不敢在家外面做这样的事情,大半是翻父母的皮包或口袋,拿了一张钞票。

    朋友们在少年的时候,偷了钱大半请班上同学吃东西,快快花光,回去再受罚。只有一个朋友,偷了钱,由台南坐火车独自一人在台北流浪了两天,钱用光了,也就回家。据我的观察,最后那个远走高飞的小朋友是受罚最轻的一个,他的父母在发现人财两失的时候,着急的是人,人回来了,好好看待失而复得的儿子,结果就舍不得打了。

    小孩子偷钱,大半父母都会反省自己,是不是平日不给零用钱才引得孩子们出手偷,当然这是比较明理的一派父母。我的父母也明理,却忘了我也需要钱,即使做小孩子,在家不愁衣食,走起路来仍期望有几个铜板在口袋里响的。

钱钱钱

金钱是深刻无比的东西,它背后的故事,多于爱情。钱可以逼死英雄。钱可以买尽美女。爱是一种巨大的能力,世上人以这样巨大的爱力去追逐金钱,于是金钱的能力笼罩一切。

社会上话题最多的总是钱、钱、钱、钱又是钱。世上的喜剧不需金钱就能产生。世上的悲剧大半和金钱脱不了关系。

付出金钱,买来的东西不会等值。付出精神,赚来的金钱也不等值。向人借钱,总恨不得对方慷慨解囊。归还欠债,偏偏心痛不乐的居多。

自己的金钱,当当心心叫做血汗钱。他人的金钱,怎么看都像是多出来的横财。

朋友之间,的确有通财之义——开口的那一方想。朋友之间,难得有通财之乐——给钱的那一方叹。

一个在金钱上富足的人,还能有心关怀到受困于窘境的穷人。才叫真正的富人。

金钱是美德,在于赚取和支配它的时候彰显。金钱是魔鬼,也在于赚取和支配它的时候现形。

金钱最公平。富人不快乐,穷人不快乐,不富不穷的也不快乐。

爱情

世上难有永恒的爱情,世上绝对存在永恒不灭的亲情。一旦爱情化解为亲情,那份根基,才不是建筑在沙土上了。我只是在说亲情。

某些人的爱情,只是一种“当时的情绪”。如果对方错将这份情绪当做长远的爱情,是本身的幼稚。不要担心自己健忘。健忘总比什么都记得,来得坦然。爱情的路上,坦然的人最是满坑满谷。一刹真情,不能说那是假的。爱情永恒,不能说只有那一刹。爱情,如果不落实到穿衣、吃饭、数钱、睡觉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里去,是不容易天长地久的。

有时候,我们又误以为一种生活的习惯——对一个男人的或女人的,是一种爱情。爱情不是必需,少了它心中却也荒凉。荒凉日子难过,难过的又岂止是爱情?爱情有如甘霖,没有了它,干裂的心田,即使撒下再多的种子,终是不可能滋发萌芽的生机。

真正的爱情,绝对是天使的化身。一段孽缘,不过是魔鬼的玩笑。对于一个深爱的人,无论对方遭遇眼瞎、口哑、耳聋、颜面烧伤、四肢残缺……都可以坦然面对,照样或更当心的爱恃下去。可是,一旦想到心爱的人那熟悉的“声音”,完全改换成另一个陌生人的声调清晰呈现,那份惊吓,可能但愿自己从此耳聋。不然,情爱难保。说的不是声带受伤,是完全换了语音又流利说出来的那种。哦——难了。

爱情不一定人对人。人对工作狂爱起来,是有可能移情到物上面去的。所谓万物有灵的那份吸引力,不一定只发生在同类身上。爱情是一种奥秘,在爱情中出现藉口时,藉口就是藉口,显然是已经没有热情的藉口而已,来无影,去无踪。

如果爱情消逝,一方以任何理由强求再得,这,正如强收覆水一样的不明事理。爱情看不见,摸不着——在要求实相的科学呆子眼里,它不合理。可是学科学的那批人对于这么不科学、不逻辑的所谓虚空东西,一样难分难解。爱情的滋味复杂,绝对值得一试二尝三醉。三次以后,就不大会再有人勇于痛饮了。

逢场作戏,连儿戏都不如,这种爱情游戏只有天下最无聊的人才会去做。要是真有性情,认真办一次家家酒,才叫好汉烈女。爱情是彩色气球,无论颜色如何艳丽,禁不起针尖轻轻一刺。云淡风轻,细水长流,何止君子之交。爱情不也是如此,才叫落花流水,天上人间?

我最喜欢别人将我看成傻瓜。这样与人相处起来就方便多了。

我不劝任何人任何事。其实,每一个人对自己的作为只是假糊涂而已。

对待一个恶人退让,结果使他得寸进尺。对待一个傻子夸奖,结果使他得意忘形。

世界上最公平的美事在于:聪明人洋洋自得。糊涂人也不认为自己差到哪儿去。

社会上最不公平的看法就是:摆在眼前一个自私自利,毫无道德良知,随时随处麻烦他人,占尽一切便宜的小人。一般只将这类人称为——“不懂事”。

而对待一个胸襟宽厚,善待他人,凡事退让,况且心存悲悯,乐于助人的真诚君子,一般人说起来只得一句——这个人嘛!不过是会做人而已。

“平凡人”和“枯燥人”绝对是两种人。大半枯燥人都夸说自己平平凡凡。最令人惧怕的一类人,在于性格的不明显。在这件模糊的外衣之下,隐藏着的内在人格又是什么呢?好邻居重要。好亲戚也重要。将亲戚请来做邻居,往往亲戚和邻居都成仇人。

化妆有助气色,无助气质。有家产和有家教没有太大关系。从容不迫的举止,比起咄咄逼人的态度,更能令人心折。人情冷暖正如花开花谢,不如将这种现象,想成一场必然的季节。

如果我们能够做得到将丈夫当成好朋友,将朋友看成手足,将手足当成自己真正的手和脚,将子女看成父母,将父母看成心爱的子女……这些人际关系,可能不是目前的这个局面了。

问题出在:谁会这么颠三倒四的去做傻瓜?做过上千次人性试验之后,对于任何一次必然重演的失败,都抱着一种信念——起码这个试验又做了一次。

婴儿诞生,一般人并不知晓婴儿的未来,可是都说——恭喜!恭喜!某人死了,一般人也不明白死后的世界,却说——可惜!可惜!

有意

我不赶时间的时候尽可能走路,这使我脚踏实地。    

不懒于思想,这使知识活用。我不妄想,迫使心清心明。我避开无谓的应酬,这使承诺消失。

我当心的去关爱他人,这使情感不流于泛滥。我苛刻的对待往事,这使人不必缅怀太多过去。我漠视无谓的闲言,这使我内心宽畅。我绝不过分对人热络,这使我掌握分寸。我很少开口求人,这使我自由。我不欠钱,这使我心安。我让人欠我的钱,这使我做傻瓜。

我看书,这使我多活几度生命。我写字,这使我免于说话。我说话,这使我不必写字。我赚钱,这使我证明能力。我花钱,这使金钱高贵。我生病,这使我了然健康必要。我健康,这使我提高警觉。我旅行,这使我没有东西拴住。我安居,这使我懂得乐业。我穿衣,这使我活用衣服语言。我吃饭,这使我活得下去。我哭,因为我爱。我笑,因为不能不笑呀!

如果

如果人的头发是花园,春夏秋冬,百花乱放,那番景色会如何?如果人的身体是果树,看来看去,哪个部分都可以找出不同果子的形状来。要是人会飞,想飞的可能只有瘦子。要是不赚钱就会有饭吃,世界人一定很无聊。要是妈妈煮一碗深蓝色的浓汤,吃是不吃?如果婴儿是包心菜里卷出来的,敢不敢去撒农药?

人和动物如果可以讲话,拒讲的一定是动物。要是人的双腿生根,植物满处乱跑,听见的声音大概全是救命救命救命……一旦人一说话,每一个字音都是一朵鲜花从口里蹦出来,你摆哪一种花摊?要是眼眼可以看见过去和未来,我猜我还是只敢看看“木马屠城记”。

如果梦能成真,不敢睡觉的人一定很多。万一世上的人全长得一模一样,时装设计师就是最重要的人。如果时光开始倒流,老人紧张,小孩子更紧张。要是人可以上任何星球,我一定很有礼貌,请别人先去观光观光。要是白云可以拿来当被盖,除湿机的销路一定更兴隆。如果人可以穿墙,那种厚的,我还是不进去比较安然。如果雨可以快速冷冻成粉丝。夏天大旱的日子请飞机去下粉丝汤润田。要是人的思想如交流电波,人人藏不住秘密,那我一定当当心心的完全不想。要是全世界一起讲好——停止一切活动三个月。看看会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发生。不会的啦!

谁来发明一种机器;站在机器面前一切灵肉可以分解。另外许多地方再放一架“接收机”,出来一拼,又是个原来人。我看旅行社对这个构想,最是欢迎。

你以为你家的洋娃娃晚上不出去跳舞?不相信,去查看一下他们的鞋底。你以为你家的洋娃娃晚上不出来偷吃东西?不相信,剥开他们的肚子看一看。要是育婴室里所有刚出生的婴儿,用着老人沙哑的声音,吱吱呱呱的交换前生的来龙去脉,这个房间给你多少薪水才肯去喂奶瓶?人都怕死。

要是人永远永远不许死,你怕不怕?你以为只有你自己喜欢看木偶戏?你以为老天爷在玩什么把戏?如果海洋如同鲜血,鲜血流出来是黑汁,鼻涕是翠绿,眼泪是明黄,天空成深褐。而原野,如果所有的原野上竖出密密麻麻会动的蛇发——活蛇根立摇摆……你,又去不去另外一个星球?如果这一章你看了害怕,请看下一章,就不吓你了。

朋友

朋友是五伦之外的一种人际关系,一定要求朋友共生共死的心态,是因为人,没有界定清楚这一个名词的含意。朋友的好处,在于可以自由选择。有些,随缘而来,有的,化缘而来。更有趣的是,朋友来了还可以过,散了说不定永远不会再聚。如果不是如此,谁又敢交朋友呢?

不要自以为朋友很多是福气。福气如果得自朋友,那么自己算什么?一刹知心的朋友,最贵在于短暂,拖长了,那份契合总有枝节。朋友还是必须分类的 ——例如图书,一架一架混不得。过分混杂,匆忙中去急着去找,往往找错类别。也是一种神秘的情,来去影、去无踪,友情再深厚,缘分尽了,就成陌路。    

对于认识的人——所谓朋友,实在不必过分谨严。心事随心,心不答应情不深,情不深,见面也很可能是一场好时光。朋友再亲密,分寸不可差失,自以为熟,结果反生隔离。朋友之义,难在义字千变万化。朋友绝对落时空,儿时玩伴一旦阔别,再见时,情感只是一种回忆中的承诺,见面除了话当年之外,再说什么就都难了。

朋友无涉利害最是安全,一旦涉及利害,相辅相成的可能性极为微小,对克成仇的例子,比比皆是。朋友之间,相求小事,顺水人情,理当成全。过分要求,得寸进尺,是存心丧失朋友最快的捷径。雪中送炭,贵在真送炭,而不只是语言劝慰。炭不贵,给的人可真是不多。心意也是贵的,这一份情,最能意会。那是朋友急需的不是炭的时候。

认朋友,急不来,急来的朋友急去得也快。筛朋友,慢不得,同流合污没有回头路。

为朋友,两肋插刀之前,三思而后行。交朋友,贵在眼慈,横看成岭侧成峰,——总是个好家伙。小疵人人有,这个有,那个还不是也有,自己难道没有?即使结盟好友,时常动用,总也不该。偶尔为之,除非不得已。    

与任何人结盟,都是累的,这个结,不如不去打。意气之交,虽是真诚,总也失之太急。友情不可费力经营,这一来,就成生意。生意风险艰辛大,又何必用到朋友这等小事上去?关心朋友不可过分,那是母亲的专职。不要做“朋友的母亲”,弄混了界限。批评朋友,除非识人知性,不然,不如不说。强占友谊,最是不聪明。

雪泥鸿爪,碰着当成一场欢喜。一旦失去朋友,最豁达的想法莫如——本来谁也不是谁的。呼朋引伴,要看自己本钱。招蜂引蝶,甜蜜必然不够用。重承诺,重在衡量自己能力。拒说情,拒在眼底公平。讲义气,讲在不求一丝回报。说风情,说时最好保留三分。

知交零落实是人生常态,能够偶尔话起,而心中仍然温柔,就是好朋友。两性朋友关系一旦转化爱情,最是两全其美。两性之间,一生纯净友谊,绝对可能。只怕变质消失的原因,不在双方本人,而在双方配偶难以明白。

交朋友,不可能没有条件。没有条件的朋友, 不叫朋友, 那叫手足了。情深如海对朋友——不难。不难,在于没有共同穿衣、吃饭、数钱和睡觉。

跟自己做朋友最是可靠,死缠烂打总是自己人。沧海一粟敢与天地去认朋友,才是——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归彼大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