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画又称指墨画,据传是清初康熙年间一个叫高其佩的人创立的,不但史有所载,且有作品存世,堪称画苑一奇葩。

  陈州指画名家叫于天成。

  于天成,1880年出生于陈州,原名于鱼。他家道贫寒,出身卑微,没读过多少书,大半生是做雇员,担当录事、文书等职。然而他于青年时期就刻苦自学,专攻指画,清末年间便树帜于中原画坛,其指画山水、梅花等都别具风格。

  于天成的指画功力厚实,造诣很深,尤其是淡墨画,很有大家气魄。于天成不但手勤还很爱思考。于天成说他本人喜欢用淡墨的原因是因为运指便捷轻盈,神韵潇洒超然。当然,他的指画用淡墨,除去境界外,技巧也是极难的。从画面看来,既粗犷自然又浑润淡远,这正是画笔所难达到之处。陈州名士李典题于天成指画诗云:“墨戏新参一指惮,胸中逸气幻云烟;陈州重见高其佩,偶写青山抵酒钱。”可谓是深知深解的知者了。

  于是,于天成的名气越来越大。

  随着名气的增大,于天成的画作也越来越值钱。民国初年的岁月里,跑官的人多用于天成的墨宝当做仕途的敲门砖或朝上爬的阶梯,一时间,洛阳纸贵。

  作品价钱高了,人也“贵”了起来。人称于天成的手指为金指。于天成当然也越发珍爱自己的手指头。弹指一挥便是钱,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呀!而且,跑官的人多是利用公款买画,出手大方,一幅画往往会抬来抬去,价格越来越惊人。到了袁世凯充任临时大总统的时候,若想得于天成一幅《及第图》,至少要用筐朝于府抬“袁大头”。

  大概就在这时候,陈州新上任了一位县执事。执事姓李,叫李之,太康人,因与张镇芳有点儿瓜葛便被委任为陈州执事。李之很喜欢于天成的指画,喜欢又怕掏钱,心想自己乃陈州父母官,于天成属陈州辖民,要一幅画总该是理所当然的吧。不料托人一“打码”,于天成根本不吃那一壶。这下惹恼了李之,回家卖了田地和庄院,用马车把银元拉进于府,一下购得于天成十幅墨宝。

  几天以后,李之就派人把于天成抓进了县衙。于天成很傲气地望了李之一眼,问:“我犯了什么罪?”李之阴阴地笑笑,说:“你最好别问!只要卷宗上写明就可。咱明人不做暗事,今天本县抓你就是报复你,打一打你的嚣张气焰。让你晓得。你名气再大,画艺再高,但在本官面前你只是鸡蛋碰石头!”言毕,命人拿出县衙老刑具,放在于天成面前。于天成一看,原来是前清审犯人用的手夹。手夹是竹板做的,可松可紧,把犯人的十指夹在板中,两边有人上劲的一种刑具。于天成大惊失色,凄然大叫:“怎么,你要毁我的手指?!”李之冷笑着点点头,说:“对!你有这双手可以发财,我们没有这双手怎么办?伙计们,怎么办?”

  “毁了它!”堂后响起一片喊声。几个彪形大汉,三下五除二就把于天成的十个指头套进竹夹内。只听一声吼,又听一声惨叫,一代指画大家就这样结束了艺术生命。

  从此,于天成的指头变成了鸡爪形,成了残废,再也不能作指画了。

  于天成到处告状,花了很多钱,由于不是命案,始终引不起官方的重视。当然,李之为应付于天成告状,也送了不少钱,法院只好和稀泥。

  于天成残疾后,他的指画作品更为珍贵,几乎价值连城了。

  李之收藏的那十幅画只卖了两幅,就用马车往太康老家装了几车银元。接着,他又拿了几幅画进一趟省城,然后他就被调到豫第九行政区督察分署当了专员。

  于天成深有感触地说:“什么叫艺术?权力才是最高的艺术呀!”

点击按钮,一键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