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监狱的院于里干了两天苦工。那是个重活,虽然我一有机会就装病,我还是给搞垮了。这是因为伙食的关系。谁也不能靠那种伙食干重活。面包跟水,这就是他们给我们的一切。照说,我们一星期应当吃一次肉;可是,这种肉总是不够分配,而且它又得先用来煮汤,煮得一点养分也不剩,因此,一个星期里能不能尝到一次。并没有什么关系。
此外,这种面包跟水的伙食,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我们得到的水很多,面包却老是不够。一份面包只有两个拳头那么大,每个犯人每天只能得到三份。至于水,那我可一定要说,它的确有一桩好处——挺热。早上,它叫做“咖啡”,中午,它就很神气地成了“汤”,晚上,它又会化装成“茶”。其实,从早到晚,照旧还是那种水。犯人们都把它叫做“邪水”。早晨,它是黑水,颜色是用焦面包屑煮出来的。中午,它就去掉这种颜色,加上一点盐和几滴油。开晚饭的时候,它又换上一种无论怎么也猜不出的发紫的赭石色;这是一种糟透了的茶,不过倒是真正的热水。
我们这伙人全是伊雷县监狱里的饿汉。只有“长期犯人”才懂得什么叫做吃饱。这是因为,如果他们的伙食跟我们“短期犯人”的一样,用不了多久,他们就全会饿死。我知道那些长期犯人吃得要充足一点,因为我们大厅底层有一整排牢房都住的是这种家伙,我在当杂役的时候,常常借着送饭偷他们的伙食。一个人要是单吃面包而又吃不够,是活不下击的。
我的朋友是管发东西的。我在院子里干了两天之后,就给提到牢房外面,成了一个杂役,一个“当差”。一早一晚,我们把面包送到犯人的牢房里;但是十二点钟要采用一种不同的办法。罪犯下了工,全得排成很长的队伍进出。他们一走进我们大厅的门,就把手从他们前面的人的肩膀上放下来,不再走那种连环步。门里面堆着许多放面包的盘子,同时,总当差和两个普通的当差也站在那儿。我就是这两个里面的一个。我们的差事是在罪犯队伍走过的时候,端着面包托盘。每逢一个托盘分完了,譬如说,我端的那个托盘空了,另外一个当差就端来一满盘面包跟我换位。等到他那盘分完了,我又端上一满盘面包跟他换位。这样,队伍不断地往里走,每一个人都会伸出右手,从托盘里拿走一份面包。
总当差的职务跟我们不同。他使的是一根棍子。他只站在托盘旁边看着。那群饿慌了的倒霉鬼始终丢不开他们的妄想,他们总以为有时候可以想办法从托盘里拿走两份面包。但是根据我的经验,那种时候永远也不会有。只要哪只手敢大胆一试,总当差的棍子就会用一种闪电的方式——快得跟老虎爪子扑来一样——揍它一下。他的手法很准,因为他用棍子打破的手太多,简直百发百中。他从来不会落空,他处罚起这些犯规的罪犯来,通常都是先把他们的那份口粮拿走,然后打发他们回到牢房去吃那顿只有热水的中饭。
有时候,碰到所有的犯人都躺在牢房里挨饿,我常常会发现当差的牢房里,另外藏着一百多份而包。我们这样克扣面包,也许显得很荒唐。不过,这是我们的一种外快。在我们的大厅里面,我们都是掌握经济大权的人,我们所耍的手段,跟文明世界里那些掌握经济大权的人差不多完全一样。我们控制着整个粮食供应,我们跟监狱外面那些强盗弟兄一样,也是逼着他们要付出极高的代价才买得到。我们贩卖面包。那些在监牢的院子里做苦工的人,每一个星期,都会领到一块值五分钱的口嚼烟草。这种烟草就成了这个王国的货币。我们交换的方式是,一块烟草换两三份面包;他们所以肯交换,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喜欢烟草,而是因为他们更喜欢面包。唉,我也知道,这跟抢走婴儿口里的糖果一样,不过,按上你又会怎么办呢?我们得活下去。同时,对于敢作敢为、能闯出一番事业的人,当然也应当有点报酬。再说,我们也不过是模仿监狱外面那些比我们高明的人,而他们,除了规模大些,披着商人、银行家、工业巨子等高贵的伪装之外,所作所为和我们完全一样。如果没有我们,我简直不能想像,那些可怜的家伙会遇上多么可怕的境况。老天总知道,是我们让伊雷县监狱里的面包流通起来的。嘿,我们还在这些丢掉自己烟草的倒霉鬼中间,推动省吃俭用的风气呢……另外,还有我们所立下的榜样。我们让每一个罪犯心里都产生了能跟我们一样,能够搞一点外快的野心。我们是社会的救主——照我看,这话可真不假。
譬如说,有个一点烟草也没有的饿汉。他大概是个败家子,自己把烟草全嚼了。很好。他有一副背带。我可以拿六份面包跟他交换——或者,如果他那副背带的质料很好,给他十二份面包。可是,我从来不用背带,不过那也没有关系。拐角上住着一个判了十年徒刑的杀人犯。他用背带,他需要一副。我可以去卖给他,跟他换一点肉。我要的就是肉。也许,他还有一本破烂的纸面小说。那可是个宝贝。我可以先把它读完,然后用它跟烘饼的换饼,跟厨子换肉和蔬菜,跟火夫换正式的咖啡,或者去跟其他的什么人,换来一份只有天知道怎么会偶尔落进监狱的报纸。那些烘饼的伙计、厨子、火夫,都是跟我一样的犯人。他们全住在大厅里我们上面的第一排华房里。
一句话,伊雷县监狱里已经搞起了一套完备的交挟制度,甚至还有流通的现款。这种钱,有时候是由短期犯人走私进来的,当然,从洗劫新犯人的理发室流进来的钱要更多一点,但是,大部分都是从长期犯人的牢房里流出来的——至于他们的钱是怎么弄来的,那我可不知道。
由于总当差的地位优越,据说,他很有钱。他除了有各种外快之外,还从我们身上捞外快。我们剥削着一般的倒霉鬼,而总当差就是我们全体犯人上面的剥削大王。我们所以能保持各人的外快,都是靠他的默许,为了得到这种默许,我们必须付出代价。我已经讲过,据说他很有钱;不过我们从来也没见过他的钱,他独自一人住在一间牢房里,好像是一个性情孤僻的伟人。
不过,我说在监狱里能够赚钱的话,的确是有凭有据,因为我跟坐第三把交椅的头儿在一个牢房里住过好一阵。他有十六块多钱。每天晚上,一过九点钟,我们全给关进牢房之后,他总要数一数他那笔钱。同时,他每天晚上都要告诉我,如果我把这件事泄露给其他的当差,他会怎么对付我。我瞧得出他是怕挨抢,危险正在从三种不同的方向来威胁他。首先是那些看守。他们可能扑上来两个,把他翻倒,借口他不服管理,好好揍他一顿,然后把他扔进“独院”(地牢);在这阵混乱里面,他那十六块钱准会不翼而飞。而且,总当差也会拿开除他、把他发回监狱的院子里做苦工的话来吓唬他,把这笔钱全部拿走。此外,还有我们这十个普通的当差。如果我们得到了他有钱的风声,那么,碰上哪天没事,我们也很可能一齐动手,把他弄到什么拐角里弄翻。唉,我们全是豺狼。听我说吧——就跟那些在华尔街做买卖的家伙一样。
因此,他怕我们是有道理的,同时,我怕他也是有道理的。他是一个块头挺大、一字不识的蛮汉,一个在切萨皮克湾打劫过牡蛎船的海盗,一个在新新①坐过五年牢的“过来人”,一只愚蠢透顶的吃肉的野兽。他常常会把从铁窗栅栏当中飞进我们大厅里来的麻雀捉住。每逢抓到一只,他就会连忙走到自己的牢房里;我曾经看到他咬碎麻雀的骨头,一面把它生吃下去,一面吐出鸟毛来。晤,没有的事,我从来也没把他的事泄露给其他的当差。现在,我还是头一次提到他那十六块钱。
①新新,美国最大的监狱,在纽约。
不过,我还是要从他身上捞外快。他爱上了一个关在“女牢”的女犯人。他不识字,不会写信,我常常把她的信念给他听,并且替他写回信。因此,我就要他为这件事付出代价。我这些信也都是呱呱叫的信。我使出了全副本事,用的是最好的字眼,再说,这段爱情还是我替他搞成功的;虽然我很机灵地猜到了,她所爱的并不是他,而是区区代笔先生。我要再说一遍,那些信的确妙极了。
我们的另外一种外快是“传火种”。在这个门禁森严的铁栏世界里,我们是天国的使者,传火的人①。每逢那些人晚上做完苦工同来,被锁到牢房里的时候,他们都要吸烟。于是,我们就重新点起神圣的火花,带着我们那冒烟的火种,顺着走廊,在每一间牢房面前走过。那些聪明的,或者跟我们做过生意的,都准备好了点火的东西。不过,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得到神圣的火花。那种不肯掏腰包的家伙,就得不到火花,抽不上烟,只好睡觉。可是,我们怕什么?我们把他掐得死死的,如果他敢哼一声,我们就会过去两三个人,把他弄翻,叫他“放明白一点”。
①希腊神话:普罗米修斯从天上给人类带来了火种。
你瞧,这就是我们这伙当差的行之有效的办法。我们一共十三个人。这个大厅里的犯人差不多有五百。我们的差事是干活同维持秩序。后面这一点本来是看守的差事,可是他们把这种事交给了我们。得由我们来维持秩序;如果我们干不了,我们就会被开除,给发回去做苦工,而且很可能关到地牢里去尝尝那种滋味。不过,只要我们能够维持秩序,我们就可以继续捞我们的那一套外快。
请你暂时别嫌我唠叨,先瞧瞧这个问题。现在,我们这十三只野兽要治服五百只其他的野兽。这座监牢,简直是个活地狱,而且这地方得由我们这十三个家伙来统治。从野兽的性格来讲,我们绝不能靠仁慈来统治。我们用恐怖来统治。当然,在我们后面,还有看守来支持我们。遇到极端困难的时候,我们就要找他们帮忙;不过,如果我们找他们的次数太多,那就会惹得他们不耐烦,这样,他们准会委派更得力的杂役来代替我们。可是,我们并不常去找他们,顶多也只在我们要打开牢门,进去治服一个不服管的犯人的时候,才悄悄请他一声。遇到这种情形,看守总是把门一打开就走了,因为我们六个当差的走进去,就会来上一套整人的办法,他不愿意在那儿当什么见证。
关于这套整人的办法的详细情形,我不预备谈了。总之,所谓整人的办法,在伊雷县监狱里,不过是最起码的一种不能印成文字的恐怖手段。我说的是“不能印成文字”,其实,我也应该说“不能想像”。别瞧我见过世面,也知道人会堕落到多么可怕的深渊,这种手段,在我没有见过之前,还是不能想像。你得用探海的铅锤才能测出伊雷县监狱的底有多深,而我只不过就我所见,浮光掠影地随便提了一下这些事的表面。
有时候,譬如说早晨犯人们下来洗脸的那一会,我们这十三个人在他们当中的确有点人单势薄,无论他们里面的哪个都会整我们一下,这种十三对五百的情形之下,我们只有用恐怖手段来统治一切。我们绝不允许有一丝一毫犯规的情形,一丝一毫的放肆。如果我们有一点儿放松,那我们可就完了。我们自己的规矩是,只要有人一开口,马上就揍他一下——而且要揍得狠,随便抓起什么就打,用扫帚柄,掉过头,朝脸上一下,准能使他清醒。不过,这还不能算数。对这种人,一定得用他做个榜样;因此,下条规矩就是得给他一阵猛打,叫他服服贴贴。当然,你也准知道,任何当差一瞧见都会跑过来,一起绐他个教训,因为这也是一条规矩。无论哪个当差跟犯人闹纠辫,其他的当差,只要在跟前,都有义务上来帮一手。你也用不着问这种事有什么好处——反正是上来就揍,随便抓起什么就打:一句话,也就是把那个家伙干倒。
我记得有一个年轻漂亮的黑白混血儿,大约二十岁左右,他脑子里忽然起了个发疯的念头,觉得应当保卫他的权利。他的确有权利这样做,不过这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他住在最高的一层走廊上。八个当差只用了一分半钟,就治好了他的自以为是的毛病。因为从他那条走廊走到头,再走五级铁楼梯只要这么多时间。他在这段路上,除了没用脚走过以外,浑身都沾过地板,而且那八个当差也都没闲着。这个混血儿摔到地面的时候,我正站在那儿,瞧见一切经过。他爬起来,笔直地站了一会。当时,他把胳膊伸得很开,发出了一种恐怖、痛苦和伤心的惨叫。在他惨叫的时候,他身上的那件撕成碎片的宽大囚衣,就像换布景似的全落到了地上,只见他一丝不挂,浑身流血。接着,他就倒下去,不省人事。他算得到了教训,同时,监狱里每一个听到他惨叫的罪犯也都得到了一次教训。我自己也得到了一次教训。看见一个人在一分半钟内就把心伤透,这可真不好受。
下面的情形,可以说明在传火种这种外快上,我们怎么做生意的。一队新来的人给安置到了你那些牢房里。你拿着火种在铁栏外面走着。“嘿,伙计,给我一个火。”有人招呼你了。这是一个广告,告诉你那个人身上有烟草。你把火种传进去,走你的路。过了一会,你再回来,随便往铁栏杆上一靠,说上一句:“嘿,伙计,给我点烟草成吗?”假使他对这套把戏不放聪明一点的话,通常他总是郑重地告诉你,他一点烟草也设有了。很好。你对它表示一下惋惜,然后走你的路。可是你知道他的火种只能维持一天。第二天,你又走过去,他又说:“嘿,伙计,给我一个火。”于是你就说:“你没有烟草啦,你用不着火。”因此,你就不给他火种。半个钟头之后,或者一两个钟头、甚至三个钟头以后,你再从旁边走过,那个人会很和气地招呼你:“来,伙计。”于是你就来了。你把手伸到铁栏杆里面,他给你一把宝贵的烟草,然后你就给他点个火。
不过,有时候,来了一个新手,我们在他身上捞不着外快。有人用黑话传过来,告诉我们得对他客气一点。至于这句话是从哪儿来的,我们始终不清楚。大伙只知道一件事,这家伙有“势力”。这可能指他跟某个当差的头儿有交情;也可能指他认识监狱里其他地方的一个看守;也许,他已经买通了更上层的那些捞外伙的,得到了特别照顾;总之,不管怎么回事,假如我们不想找麻烦的话,我们就得对他客客气气。
我们这伙当差的都是中间人和信差。我们在那些住在监狱里各个不同地方的犯人中间拉拢生意,并且替他们成全交易。当然,在这一来一往里面,我们得拿点回扣。有时候,成交的东西得经过半打中间人的手,于是,每一个人都要捞一点,或者用这个那个办法得点酬劳。
有时候,你会欠别人的情分,有时候,别人又欠你的情分。因此,我一走进监牢,就欠了那个替我把东西偷运进来的犯人的情分。过了一个多星期,一个火夫把一封信传到了我手里。这是一个理发师交给他的。理发师是从替我把东西偷运进来的那个犯人那儿收到的。因为我欠他的情分,我得把这封信传下去。不过,这封信并不是他写的。寄信人是他那座大厅里的一个长期犯人。这封信要交到女牢里的一个女犯人手里。至于这封信究竟是写给她的,或者她也跟我们一样,只是一连串中间人里的一环,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她的模样,而且得由我把信变到她手里。
两天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面,我一直藏着这封信;后来,机会到了。所有的犯人穿的衣服都由女犯人补好了。我们这伙当差里面有几个要到女牢里把大捅的衣服抬回来。我跟总当差商量好了,他答应让我也去。门一扇一扇地打开了锁,我们一路穿过监狱向女牢走去。我们走到了一间大房子里面,那儿有许多女人正在坐着补衣服。我瞟来瞟去地找他们告诉我的那个女人。我找到了她,并且想办法向她靠拢。这儿有两个鹰眼的女看守在值班。我手里捏着那封信,对那个女人丢了一个眼色。她知道我给她带来了东西;她准是早就在盼望着,我们一进门她就在留心谁是给她带信的人。不过有个女看守站在离她 两英尺左右的地方。别的当差已经都拎起了该由他们背走的包袱。时间就要错过。我假装包袱没捆紧,耽搁了一下。那个女看守会不会往别处瞧呢?我能不能成功呢?就在这时候,一个女犯人跟一个当差开了一个玩笑——不知是伸出腿绊了他一下,还是捏了他一把,或者搞了一个其他的名堂。这个女看守立刻朝那面望过去,把那个女人臭骂了一顿。至今,我也不知道她们是不是早就商量好了,故意叫女看守分神,不过我的确知道这就是我的机会。我要找的那个女人已经把一只手从怀里垂到身边。我弯下腰来拎包袱。借着弯腰的姿势,我顺手把信递给了她,并且从她那儿收到一封回信。转眼之间我把包袱扛上肩膀,那个女看守已经回过头来瞧我。因为我是掉在最后的一个当差,而且正在连忙去赶我的同伙。那个女人交给我的信,后来就由我转交给火夫,然后通过理发师的手,以及那个替我偷运东西进来的犯人的手,一直传到了另一头的那个长期犯人手里。
我们常常传信,由于这条传递链非常复杂,我们既不知道谁是寄信人,也不知道谁是收信人。我们不过是这根链子里的几个环节。往往都是在什么地方,不知怎么一来,一个犯人就把一封信塞到了我手里,告诉我把它交给另一个传信人。这一切方便,以后都是要报偿的,等到我直接跟当事人传信的时候,我就会从他那儿得到我的报酬。整个监狱里都布满了这种交通网。而我们这些控制联络系统的人,因为都是模仿资本主义社会,也就很自然地,要从我们的主顾那儿勒索重税。尽管有时候,我们不过是爱管闲事,然而,这的确是一个可以得到重利的差事。
我在全部坐牢的时间里,一直跟同住的伙伴把关系搞得很好。他替我出了不少力,反过来,他也希望我同样地为他出力。等到我们出了狱,我们还要一道走走,因此,不用说,也要一道干干“买卖”,因为我这个朋友是个匪徒——不过,算不上头等角色,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匪徒,会偷会抢,会穿墙越户,如果给逼紧了,还会不顾一切杀人。我们常常坐在一起,悄悄地谈上个把钟头。他觉得在最近的将来,有两三笔买卖可以试试,并且替我安排好了我在这两三笔买卖里该做些什么,而我也帮着他一起订详细的计划。我跟这种匪徒相处过多次,也见识过很多,因此,我的朋友从来也没有想到我只是在骗他,而且连续对他说了三十天鬼话。他觉得我真正是块材料,因为我不笨,很欢喜我,同时,我觉得,他对我还有点好感。当然,我一点也没有跟他去过那种卑劣下流、偷偷摸摸的生活的意思;不过,如果就此丢掉那一切靠他的交情得来的好处,那我也得算是个傻瓜。一个人要是落到了地狱里的火山熔岩上,他就不能挑选自己的道路,而我在伊雷县监狱里的情形,也正是这样。我只好跟这种“亡命徒”混在一块,不然的话,我就得去干苦工,吃面包和水;而为了跟这种亡命徒混在一块,我就得好好对付我这个朋友。
监狱里的生活倒也不单调。每天都要出点什么事:那些犯人常常会发神经,发疯,或者打架,而那些当差又会喝得大醉。其中一个普通的当差,名叫浪荡杰克,是我们的“酒星”。他是一个真正的“行家”,一个“泡在酒里”的醉鬼,而且就这样从总当差那儿得到了各种自由。二头儿匹茨堡·玖,也经常跟浪荡杰克一块闹酒,大伙一谈起这一对,都说只有在伊雷县监狱,一个人才可以“喝过头”而不被抓起来。这件事,我从来没有搞明白,据说,他们喝的是麻醉药,这是他们耍鬼把戏从药房里弄来的溴化钾。不过,我可知道,不管他们喝的是什么麻醉药,有时,他们的确会喝得大醉。
我们的大厅是一个大杂烩,充满了社会上的垃圾废物——有先天的低能儿,堕落的败类,残废,疯子,白痴,癫痫病人,畸形的怪物,神经衰弱的家伙,总之,全是些噩梦里的人物。因此,在我们这儿,发神经病的事很流行。这种精神病好像还会传染。每逢有人开了头,其他的常会跟着发作。我曾经看到七个人同时神经发作,弄得空气中充满了他们的惨叫,此外,还有六七个疯子也同时大吵大闹,不断地胡说八道。这儿的人除了往他们身上泼冷水以外,从来没有给他们一点治疗。即使想去请个医务见习或者医生也是白费劲,他们都不肯为这种常常发生的小事来操心烦神。
其中有一个荷兰小伙子,大约十八岁,最容易发毛病。他每天都要来一阵。因此,我们就把他安置在底层的一个角落里,跟我们住在一排。看守因为他在监狱的院子里闹了几回,不愿意再为他麻烦,就把他整天关在牢房里,让一个同牢的伦敦佬陪着他。不过,这并不是因为那个伦敦佬有什么用处。每逢这个荷兰小伙子发作起来,那个伦敦佬就吓得浑身瘫软。
这个荷兰小伙子连一句英文也不会说。他是个庄稼人的孩子,因为跟什么人打架,给判了九十天徒刑。他发作起来的时候总是要先嚎一阵,跟狼嗥一样。同时,他又是站着发毛病,这对他很不利,因为他总是发作得厉害起来,就会一头栽倒在地上。我一听到这种拖长调子的狼嗥,通常都要抓起一把扫帚,跑到他的牢房那儿。可是,杂役不可以拿钥匙开牢,我走不进去。他常常站在他那间窄窄的牢房中央,抽搐地发抖,眼睛向上翻,一直翻到只看见眼白,然后像孤鬼一样惨嚎。我虽然尽量想法子,也始终没有劝得那个伦敦佬肯去扶他一把。每逢他站在那儿嚎起来,那个伦教佬总是缩在上铺里,一面发抖,一面用吓得要死的眼光,紧紧盯着小伙子那种可怕的样子和他的往上翻的眼睛,听他在那儿一再地惨嚎。这种情形对那个可怜的伦敦佬,的确也很难熬。他自己的头脑本来就不大健全,奇怪的是,他居然没有给逼疯。
我所能办到的一切,最多不过利用那把扫帚。我可以把它塞进铁栏杆,抵住荷兰人的胸脯,在那儿等着。每逢他快要发作到极点的时候,他常常会开始前后晃荡。我可以随着他的晃荡,用扫帚来拦着他,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他也许会很可怕地向前一栽。到了他真向前栽的时候,我可以用扫帚挡住他,让他栽得轻一点。不过,尽管我这样做,他还是一直摔得不轻,他的脸还是会经常在石头地面上摔破。一旦他栽到地上,抽搐地扭动起来,我就会往他身上泼一桶水。我不知道冷水究竟适宜不适宜,不过这是伊雷县监狱里的成规。从来没有谁对他用过别的办法。他反正躺在耶儿,湿淋淋地,过上一个多钟头,就会又爬到他的铺上去。我知道,最好不要跑去找看守帮忙,本来嘛,一个疯病发作的人又算得了什么呢?
隔壁的牢房里住着一个古怪的人——一个因为在巴尔纳姆马戏班的剩菜桶里捞东西吃给判了六十天的人,至少,照他自己说的就是这样。他是个脑子被折磨得很惨的家伙,不过,起初他倒也很安稳,很和气。他犯案的事实的确跟他说的一样。当时,他不知不觉地走到了马戏场,因为饿了,就到剩菜桶里捞了点马戏演员不要的面包剩菜。他常常郑重其事地对我说:“那真是呱呱叫的面包,不过,就是看不见肉。”后来,一个**当场看见了他,把他逮住,他才到了这儿。
有一次,我拿着一根细的硬铁丝,从他的牢房旁边走过。他向我讨得很急,我只好把铁丝从铁栏杆当中递给他。他马上不用工具,单凭指头,把它折成好几小段,然后把它们弯成了半打挺合用的安全别针。他是利用石头地面把针头磨尖的。从此以后,我就做了一阵别针的生意。我供给他原料,贩卖成品,实际的工作全由他来干。作为工资,我经常多给他几份面包,有时,还偶尔给他一块肉,或者一根有骨髓的烧过汤的骨头。
不过,坐牢还是对他发生影响,他的性情变得一天比一天暴躁了。那些当差都欢喜逗弄他。他们让他的脆弱头脑,充满了他会继承一大笔遗产的念头。他们说,他所以会给逮住,关进监牢,是因为有人要抢走他的财产。当然,他自己也明白,没有哪一条法律禁止人从桶里捞东西吃。因此,他是给冤枉关起来的。这是一个剥夺他的财产的阴谋。
起初,我是因为听到那些当差都在哈哈大笑地谈论他们逗他的经过,才知道了这件事。接着,他就跟我一本正经地商量了一会,对我说起他的百万家当,以及那个要剥夺他的财产的阴谋,并且委派我做他的侦探。我想尽办法,来慢慢打消他这种念头,我隐约地对他谈到这是一个误会,那个合法继承人是一个跟他同名同姓的家伙。我劝得他完全清醒了才走开;不过,我没有办法让那些当差不再麻烦他,而他们偏偏逗得比以前还要厉害。最后,经过了一场非常剧烈的争论。他跟我闹翻了,撤消了我的私人侦探的资格,开始**。我的别针买卖完蛋了。他再也不肯做别针了,每逢我从他的牢房旁边走过,他还会拿别针原料隔着铁栏杆来打我。
我一直设有办法跟他讲和。其他的当差,全对他说我是那些阴谋家雇用的侦探。这样,逗来逗去,他们终于用那套鬼话把他逼疯了,这个无中生有的阴谋一直在折磨他的头脑,他终于变成了一个危险的、要杀人的疯子。看守都不要听他那些给人偷走几百万财产的话,于是他又指责他们也参加了这种阴谋。有一天,他把一罐热茶泼在一个看守身上。他们马上调查了一下他的案情。看守长在牢房的铁栏杆外面跟他谈了几分钟。后来,他们就把他弄走,交给医生去检查。他一直没有回来,我常常怀疑他是不是死了,还是给送到了什么疯人院里,仍然在那儿胡言乱浯地讲他的百万家当。
最后,总算到了我刑满释放的那天。三头儿也是在这一天被释放的。我替他搞到手的那个坐过短期牢的姑娘,正在监狱的墙外面等他。他们快快活活地一道走开了。我跟我的同住的伙伴也一道走了出去,接着又一道走到了巴法罗。我们不是要永远待在一起吗?那一天,我们在大街上一块讨小钱,把讨来的钱全用来买“一吓泼一吓泼”的啤酒——我不知道这个字眼该怎么写,不过照字音拼来就是我写的这个样子,只要三分钱就可以买到“一吓泼”。我一直在等机会溜走。我从街上的一个流浪汉口里,设法打听到了一列货车开出去的时间。于是我就计算好了时间。时间到了,我跟我的同住的伙伴正在一个酒吧间里。我们面前摆着两大杯冒白沫的啤酒。我本来想说声再会的。他一直对我很好。可是我不敢。我溜出酒吧间的后门,立刻跳过了篱笆。我溜得很快,几分钟之后,我已经登上一列货车,在西纽约到宾夕法尼亚的铁路上,一直奔向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