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德彰

2007年2月12日《书刊报》第3版刊有《“天下为公”是写给谁的》一文,文中介绍我国早期电影摄影家黎民伟时有这样一段话:“1914年,他自任编剧,与亚细亚影戏公司的布拉斯基合作拍摄了香港第一部影片《庄子试妻》,并在片中反串了庄妻……”称黎民伟在影片中扮演庄子妻为“反串”是不对的,应该称“客串”。

反串是戏剧术语。“串”意为表演,茅盾《子夜》四:“他们想要串什么鬼戏,也是来不及。”“反串”指的是演员偶尔饰演自己所属行当以外的角色。如著名“裘派”花脸演员孟广禄在《拾玉镯》中演彩旦刘媒婆,早年武生泰斗杨小楼在义演《趴蜡庙》时扮旦角张桂兰,这都是反串。可见“反串”者都是职业演员,是根据某种需要(如在义演或节庆演出中增强娱乐效果)偶然为之。

黎民伟是从事摄影工作的,不是演员,他偶尔在剧中饰演角色,不叫“反串”,而叫“客串”。客串指的是非专业演员临时参加演出。老舍《赵子曰》第十七:“票友使黑钱,女权难展。夜戏不白唱,客串贪金。”完全不取报酬的客串称“清客串”,儿童客串叫“小客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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