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个很不遵守时刻的女人。所以,跟她约好在克拉里奇饭店吃中饭后,我故意晚到了十分钟,结果她还没有露面,我倒也不以为然,要了一杯鸡尾酒。当时正值盛夏,休息室里只有两三张空桌子。有些人草草地吃完了饭,正在那里喝咖啡。其他人也有像我似的摆弄着一杯无果味的马丁尼酒的。女人们穿着漂亮的夏装,看起来又快活,又迷人;男人们则温文尔雅。但是,在这些人当中我简直找不出一个人的外表足以吸引我还得在这儿等上刻把钟。尽管他们看上去衣冠楚楚,举止文雅,穿着入时,风度潇洒,可一个个又都大同小异,基本上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我这样望着他们主要是出于耐性,而不是出于什么好奇心。
眼下是两点钟,我已经感到饿了。我老婆说她既不戴玉镯也不戴手表。因为玉镯往往发绿,手表也总停。这一切她都归结为自己不祥的命运。我对戴不戴玉镯倒没什么可说的,不过,我有时想:如果她按时上发条的话,表就不会停啦。我正琢磨着,一个服务员走过来,以他那惯有的诡秘姿态告诉我(似乎他们传来的信息往往比他们的语言要更不吉祥),有一位女士刚刚来过电话说她有事不能和我共进午餐了。
我犹豫了片刻。独自一人在这拥挤不堪的地方吃顿饭并不是件很惬意的事;不过,再去俱乐部时间恐怕又太晚了,所以我终于决定:既来之则安之。我慢步走进餐厅。对某些时髦的人来说,能够在上流饭店里被管事称名道姓确是一件沾沾自喜的事;这对我来说倒是无足轻重的。但是在今天这个场合,我要不是那么被冷眼相待的话,我也许会感到更宽慰些。那位女管事板着一副敌视的面孔告诉我所有的桌子都定出去了。我绝望地环视了一遍这间宽敞而堂皇的大厅,突然高兴地看到一个我相识的人,伊丽莎白?弗蒙特太太。她是我的老朋友。她笑了笑,我注意到,她身旁没有别人,便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