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是一篇萦怀于心而又一直不敢动笔的文章。是心中绷得太紧以至于怕轻轻一抚就砉然断裂的弦丝。却又恍若巨石在喉,耿耿于无数个不眠之夜,在黑暗中撕心裂肺,似乎只需默默一念,便足以砸碎我寄命尘世这一点点虚妄的自足。
又是江南飞霜的时节了,秋水生凉,寒气渐沉。整整十年了,身寄北国的我仍是不敢重回那一段冰冷的水域,不敢也不欲去想象我投江失踪的母亲,至今仍暴尸于哪一片月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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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萦怀于心而又一直不敢动笔的文章。是心中绷得太紧以至于怕轻轻一抚就砉然断裂的弦丝。却又恍若巨石在喉,耿耿于无数个不眠之夜,在黑暗中撕心裂肺,似乎只需默默一念,便足以砸碎我寄命尘世这一点点虚妄的自足。
又是江南飞霜的时节了,秋水生凉,寒气渐沉。整整十年了,身寄北国的我仍是不敢重回那一段冰冷的水域,不敢也不欲去想象我投江失踪的母亲,至今仍暴尸于哪一片月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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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回武昌访酒,纠集了一座文朋诗友,在某“苍蝇馆子”胡吃海喝,一时杯盘狼藉。川方言里的苍蝇馆,多半是指装修简陋,虫蝇乱飞,但总有几道独门菜,可以揽得客官回头流连的路边餐馆。
看着风卷残云七仰八翻之后,我赶着去柜台埋单上账。坐堂的乃一徐娘,施施笑曰:免单了,你们走吧。
我讶异地盯着那妩媚犹存的眉眼好奇,难道是武二哥遭遇孙二娘——可以白吃白住了吗?江湖上哪有无缘无故受人一饭之恩的,必须要讨个由头。咱不能真当武松,被施恩一顿小酒灌醉了,才说要帮他报仇蒋门神的事情。
徐娘在我追问之下,半嗔半笑地说:我们灶屋的厨头,说把账记他头上了,月底扣出来,也不知道他欠你们哪位的钱?
杰夫·彼得斯挣钱的旁门邪道多得象是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煮米饭的方法。
我最爱听他叙说早年的事情,那时候他在街头卖膏药和咳嗽药水,勉强糊口,并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拿最后的一枚钱币同命运打赌。
“我到了阿肯色的费希尔山,”他说道,“身穿鹿皮衣,脚登鹿皮靴,头发留得长长的,手上戴着从特克萨卡纳一个演员那里弄来的三十克拉重的金刚钻戒指。我不明白他用戒指换了我的折刀去干什么。
“我当时的身分是著名的印第安巫医沃胡大夫。我只带着一件最好的赌本,那就是用延年益寿的植物和草药浸制的回春药酒。乔克陶族酋长的美貌的妻子塔夸拉在替玉米跳舞会①煮狗肉时,想找一些蔬菜搭配,无意中发现了那种草药。
证券经纪人哈维·麦克斯韦尔事务所的机要秘书皮彻,在上午九点半的时候,看到他的老板和那个年轻的女速记员一起匆匆进来,他那往常毫无表情的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丝诧异和好奇。麦克斯韦尔飞快地说了声“早上好,皮彻”,就朝他的办公桌冲去,仿佛要跳过它似的。接着,他就埋头在一大堆等着他处理的信件和电报里。
那个年轻姑娘已经替麦克斯韦尔当了一年速记员。她的美丽是一般速记员所没有的。她并不采用那种华丽诱人的庞巴杜式①的发型。也不戴什么项链,手镯,鸡心之类的东西。她根本没有准备接受人家邀请去吃饭的神气。她的灰色衣服虽然很朴素,但穿在她身上非但合适,而且文雅。她那俊俏的黑头巾帽上插了一支金绿色的鹦鹉羽毛。今天上午,她身上有一种温柔而羞怯的光辉。她的眼睛梦也似地晶莹,她的脸颊桃花般地娇艳,脸上还带着幸福的神色和追怀的情调。
作者:(美)皮特•哈米尔
几年前,我在纽约格林威治村遇到一个姑娘,就是从她那里我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也许是一个神秘的民间传说,每隔几年重复出现,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重新流传。然而我仍然愿意相信它确实在某时某地发生过。
他们要到劳德戴尔要塞去——共三个小伙子和三个姑娘——上公共汽车时,他们拎着纸袋,里面装有三明治和葡萄酒,梦想见到金色的沙滩和大海的潮汐。这时,纽约灰暗而寒冷的春天已经在他们身后消失。
公共汽车驶过新泽西州时,他们开始注意到文戈。文戈坐在他们前面,衣着简朴,但不很合身。他坐在那里,从来没有动一下,满是灰尘的脸上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他一直咬着嘴唇,表情冷漠,一语不发。
深夜,汽车抵达华盛顿郊外,在霍华德•约翰逊饭店停下。大家都下了车,只有文戈坐在座位上像生了根似的一动也不动。几个小伙子感到奇怪,试图猜想他的身世:也许他是一个船长,也许是抛下妻子,离家出走的人,也许是一个回家的老兵,他们回到车上时,一个姑娘坐在他身边,作了自我介绍。
“我们要到佛罗里达去,”她欣喜地说,“听说那儿真美。”
“是的。”他平静地说,仿佛他想起了曾极力忘掉的事情。
“想喝点葡萄酒吗?”她问。他微微一笑,对着酒瓶喝了一大口。他向她道了谢,又陷入了沉默。过了一会儿,她回到伙伴中间,文戈则打着盹睡着了。
次日早晨,他们一觉醒来发现汽车已停在另一家霍华德•约翰逊饭店门外。这次文戈进了饭店,那个姑娘坚持要文戈与他们坐在一起。他看来很害羞,要了一杯不加牛奶的清咖啡。他听着年轻人闲聊海滩露宿的情景,紧张不安地抽着烟。回到车上后,那个姑娘又与文戈坐在了一起。过了一会儿,他讲述了自己辛酸的经历。他在纽约监狱里关了四年,现在回家去。
“你结婚了吗?”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她问。
“是这样,在我坐牢时我曾给妻子写过信,”他说,“我告诉她,我要离开很长时间,如果她受不了,如果孩子们总是问这问那,如果她太伤心,那么她可以把我忘掉。我能理解。再找一个丈夫。我说——她是一个极好的女人,确实了不起——把我忘掉吧。我告诉她不必给我写信。果真如此,三年半里她没有给我写过一封信。”
“你现在回家,对家里的情况什么都不知道?”
“是的,”他羞怯地说,“不过,上一周,当我确信假释就要批准时,我又给她写了信。我们过去住在布伦斯威克镇,就在杰克逊维海港前边。镇口有一棵高大的橡树,你一进镇就能望见。我告诉她,如果她没有改嫁,愿意等我回家,那就在橡树上系一条黄手帕。我看见黄手帕就会下车回家。如果她不想要我,就忘掉这件事——不系手帕,这样我就继续坐在车上走过去。”
“哇,”那个姑娘叫起来,“哇!”
她告诉了其余的人,很快大家都知道了。他们都关注着布伦斯威克镇的到来,并相互传看着文戈拿出来的几张照片,照片上是他妻子和三个孩子——妻子透露出一种纯朴之美,孩子们尚未发育成熟。可以看得出来,照片不知被文戈抚摩多少次了。
现在他们离布伦斯威克镇还有二十英里,几个年轻人都坐在右边靠窗的座位上,等待着那棵大橡树的出现。文戈停止张望,脸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好像他在给自己鼓劲,决心战胜另一次失望。
这时离布伦斯威克镇只有十英里,五英里……突然,所有年轻人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们叫呀,喊呀,高兴得手舞足蹈。但只有文戈除外。 文戈坐在那儿望着橡树惊呆了。树上挂满了黄手帕——二十条,三十条,也许有几百条;这棵树,真像一面欢迎的旗帜,在迎风招展。正当年轻人高声欢呼的时候,这位老囚犯慢慢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朝着汽车前面的方向,回家去了。
(原载《美国小小说百家精品》)
【请思考】本小说要刻画的主要人物是谁?塑造这个人物形象要表达什么主题?
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
他是十三岁来的。
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赵,是因为庄上大都姓赵。叫做庄,可是人家住得很分散,这里两三家,那里两三家。一出门,远远可以看到,走起来得走一会,因为没有大路,都是弯弯曲曲的田埂。庵,是因为有一个庵。庵叫苦提庵,可是大家叫讹了,叫成荸荠庵。连庵里的和尚也这样叫。“宝刹何处?”——“荸荠庵。”庵本来是住尼姑的。“和尚庙”、“尼姑庵”嘛。可是荸荠庵住的是和尚。也许因为荸荠庵不大,大者为庙,小者为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