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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罗杰迪安·基瑟

我喜欢钓鱼。我最喜欢的钓鱼地点是在一个湖边,那个地方在加利福尼亚山区的一个城镇的小加油站附近,距我当初住的地方有三个小时的路程。

每年,冬雪刚刚融化,我便把渔具装上旅行车,出去钓一天鳟鱼。

有一次,我穿过美丽的人造高山湖泊的小水坝,把车开到一侧,开始卸下鱼竿。忽然,我听到一声枪响,呼啸着飞过我的头顶。听到有人开枪射击,让我大吃一惊,因为这是禁猎区,不允许打猎。另外,在我多年钓鱼的区域内,除了几辆拉木材的卡车路过,还是头一回遇到有人来。

我蹲在汽车后面,小心地瞭望四周,看是否有人。又响了两枪。子弹“砰砰”地击中大岩石,我却还是没有看到人。

随后,四个年轻人从土路上走来。一个人举起步枪,开了一枪。一只猫跑过土路,钻进灌木丛。

“嗨,你们到底在干什么?”他们走近了,我问他们,“这里不允许打猎。”

“只是打一只该死的猫。”大一些的青年说。另一个小青年慢慢举起枪,朝着那只猫又开了一枪,猫还藏在大石块后面。

“别胡扯,伙计们。为什么没来由地要杀生?”我问。

“让你看,那只猫值多少钱?”一个小青年说。

“十元怎么样?”我说。

“砰!”朝着猫的方向又是一枪,“一百元怎样?这个价钱可以接受。”四个年轻人中最大的一个说,他朝着猫的方向又开了一枪。

几个星期来,我一直在攒钱,好去买一艘旧船和发动机,以便不必在岸上钓鱼了。我钱包里有一百一十元,口袋里有二十元。

“好吧,我给你们一百元买那只猫。只是请不要杀死它。”我掏出钱包,从秘密夹层拿出一百元,放在棕色旅行车的引擎盖上。四个年轻人走过来,站在那里盯着钱看。他们的脸上显出非常严肃的表情。大一些的小青年俯身拿起钱来,揣进牛仔裤的口袋。

四个年轻人消失在路的拐弯处,我开始寻找那只猫。

几分钟后,男孩们乘坐一辆旧的敞篷小货车从我身边驶过,回山上的镇子。

用了一个多小时,我才给了那只猫足够的信任,抓到了它。我抚摸它五分钟左右,随后放进我的车里,连带我的渔具,开车回到山上的小店。

我问店主,他是否知道周围有人丢了一只猫。他走到我的车旁,看那只猫。他告诉我,住在隔壁的老人大约一星期前丢了自家的猫。老人很伤心,因为那是他妻子的猫,她在几个星期前去世,那只猫是她留下的全部纪念。

小店店主到电话机旁,打了一个电话。他回来时,给我倒了一杯热咖啡,我们聊了大约十分钟。我听到身后的门开了,我转过身。

一位花白头发的老人,弯腰驼背,看上去至少有一百岁了,慢慢地走到拐角处。他坐在一张摇椅上,却一言不发。

“那是他的猫。”店主告诉我。

老人用手杖敲了三下地板。店主从柜台后出来,走到老人坐着的地方。老人跟店主耳语了几句,随后递给他一张纸。店主扶着老人的手臂,帮他站起来,他们走向外面的旅行车。

我透过窗户看到老人伸手进去,拿起那只猫,抱在胸前。随后,两个人走到隔壁的一栋活动住房,走了进去。几分钟后,店主回来。

“我真该上路了。”我告诉他。

“找到那只猫有奖励。”店主说。

“我不想要奖励。”我回答。

店主拿出一张纸,我从他手里接过来。我打开折叠的纸,看到那是一张私人支票,可以兑换成“现金”,上面写着2500元!

我吃惊地扬起眉毛。“别担心,那张支票无效。从他妻子去世后,这个老人精神错乱了。”店主说。

我把支票对折,扔到柜台上,好让他扔掉。其后,我的内心告诉我把支票留下来。我把支票拿回来,放到衬衣口袋里。

“我想,只有傻瓜才认为一只猫值那么多钱。”他说着,大笑起来。

“是呀,我知道。只有傻瓜才这么想。”我说着,也笑了。

我走出门,钻进旅行车,开车回家。男孩和他们的枪让我决定推迟钓鱼旅行,另找时间。

我到家时,妻子给我一张字条,是一位来访的朋友留下的。字条上说他认识一个人,愿意把自己的船卖给我,可按月付款。我给那位卖船的人打电话。说完船的情况,我问他想要多少钱。

“两千五百元。要是我替你筹措资金,就是三千元。”他告诉我。我对他说,过一个小时后再给他打电话。

我从口袋里拿出支票,给我存款的银行打电话。我告诉他们猫的故事,问他们是否有办法查出老人给我的支票是否有效。我把支票的号码报给他们,等着他们回话。十分钟后,电话打回来了。

“基瑟先生,支票有效。”那头的女士说着,笑了。

“有什么好笑的?”我问她。

“噢,我给银行打电话,询问这张支票是不是真的,那位先生笑了。他告诉我,那位给你支票的老人特别富有。他拥有在加利福尼亚地区经营的大部分木材公司。”

这还不是唯一的惊喜。那天晚上,我驱车去看待售的船、发动机和拖车。揭开帆布时,那条船跟新的一样。这笔买卖很划算,我知道自己想要它。但是,我看到船的名字,我确定注定要这条船。

船的后面漆着的字是:猫人。

【请思考】故事情节出人意料是这篇小说的写作特点,请举例简要分析。

⑴ 帕皮是个样子讨人喜欢的老头。一双蓝色的眼睛,虽然因年老而显得暗淡,却从中透出一股温暖之情。他经常喜欢吹着口哨清理打扫店铺。不过,他私下里有时也悲伤。

⑵ 有一天,他一边干活,一边吹起了优美的旋律。外面,阳光温暖而明亮,天空也变得越发清澈。一阵微风吹来,店门上的铃铛叮铃铃地响了起来。这只铃铛能产生独一无二的、有魅力的回响,在这个家里已上百处了。老人非常珍惜这只铃铛,每天都要擦拭它。

⑶ 听到铃声,帕皮起身招呼客人。“你需要点什么,小姑娘?”帕皮的声音天性快活。“您好,先生。”小女孩说话几乎是低声耳语了。女孩样子天真可爱,说话羞羞答答。她用棕色的双眼看着帕皮,然后慢慢地扫了一眼整个房间,似乎在寻找某种特殊的东西。

⑷ 女孩腼腆地告诉老人:“我想买一件礼物,先生。”“好吗,咱们看看,”帕皮说,“想给谁买呀?”“是给我外公买,但是不知道买什么。”

⑸ 帕皮开始提一些建议。“袖珍手表怎么样?这表完好无损,是我自己修理的。”他自豪地说。

⑹ 小女孩没有回答,然后走到门口,把门轻轻扭开,按了按门铃。看到女孩兴奋的微笑,帕皮似乎也容光焕发。“就是这个。”小女孩发出咯咯的笑声,“妈妈说外公喜欢听音乐。”

⑺ 就在这时,帕皮的表情变了。但害怕伤了女孩的心,老人告诉女孩说:“对不起,小姑娘,那东西不卖。也许你外公会喜欢这个小收音的。”为了让女孩能理解,帕皮告诉小女孩这个门铃如何在自己家里这些年以及不想卖的原因。小女孩抬头看了看老人,眼里含着一大滴泪珠,甜甜地说:“我想我懂了,谢谢您。”

⑻ 突然,帕皮想到自己除了未住在一起的女儿,其余的家人都没了,即使女儿也有十年未见面了。他想,为什么不把门铃传给一个能和亲人分享的人呢?

⑼ “等等,小姑娘。”就在女孩向门外走的时候,也就是正当老人将要最后一次听到铃响的时候,老人喊住了她,“我决定卖铃铛了。给你手绢,擤擤鼻涕。”

⑽ 小女孩拍起手来:“哦,谢谢您,先生,外公会非常高兴的。”“好啦,小姑娘,好啦。”帕皮帮了这个孩子,感觉很不错,然而,他知道自己会想那个门铃的。“你一定要替你外公保管好那个铃铛,也也替我保管好那个铃铛,好吗?”老人一丝不苟地又一次擦拭了铃铛,然后把它放进一个牛皮纸袋里。

⑾ “哦,我保证。”小女孩说。她抬起头看了看帕皮,再一次小声问:“多少钱啊?”“哦,我看一下,你想花多少钱?”帕皮笑着问道。

⑿ 女孩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零钱袋,然后举起来2元47分硬币,放在柜台上。对自己的大脑是否健全稍稍质疑后,帕皮说:“小姑娘,今天是你的幸运日,那个铃铛正好2元47分。”

⒀ 那天傍晚,帕皮准备关门的时候,发现自己在想那个门铃。他想到那个孩子,不知道她的外公是否喜欢她的礼物。当然,这样可爱的孩子买的任何东西他都会珍惜的。

⒁ 就在这时,帕皮觉得自己听到了铃声。他又一次质疑自己的大脑是否正常,然后朝门口走去。小女孩就站在门口,正在一边按门铃,一边甜甜地笑。

⒂ 帕皮慢步走向孩子时,有些困惑不解:“这是什么,小姑娘?你改变主意了吗?”“没有。”女孩咧嘴笑了,“妈妈说这是给您的。”

⒃ 帕皮还没来得及再说一句,孩子的母亲走了进来,忍住眼泪小声说:“你好,爸爸。”

⒄ 这一声“爸爸”让帕皮的眼中顿时噙满泪水。小女孩在一旁轻轻地说:“给你,外公。给你手绢,擤擤鼻涕。” 

【请思考】

1. “门铃”在小说中起什么作用?

2. 小说结尾情节逆转,前文埋有哪些伏笔?

作者:(加拿大)斯蒂芬·巴特勒·里柯克

他的一生向我揭示了一个我所体验过的最富启发性的寓言。

我第一次遇见贾金斯,或者说真正注意他是在好些年前,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正在外边野营。当时有人正要将一块木板钉在树上当搁板,贾金斯走过去,说要帮一把。“停一停,”贾金斯说,“你应该先把木板头子锯掉再钉上去。”贾金斯便四处找锯子。找来锯子后,还没有锯到两三下又撒手了。“这把锯子得磨快些。”他说。于是又去找锉刀,接着又发现使用锉刀前,必须先在锉刀上安一个顺手的手柄,为了给锉刀安手柄,又去灌木丛中寻找小树,要砍下小树干,又发现得先磨快斧头。当然,要磨快斧头,不得不先将磨石固定好,这样磨起来才得心应手;可这又免不了要制作几根支撑磨石的木条。为了把这事办好,贾金斯决定做一张木匠用的长凳;可没有一套齐全的工具是不可能的。于是,贾金斯到村里去找所需要的工具,而这一走,就再也不见他回来了。

自从第一桩事儿后,我逐渐和贾金斯混熟了,了解他无论学什么都是半途而废。曾有一段时间,他废寝忘食地攻读法语,但很快发现要真正掌握法语,必须首先对古法语透彻了解,然而实践表明:没有对拉丁语的全面掌握,要想学好法语绝不可能。贾金斯进而发现,掌握拉丁语的唯一途径是学习梵文,因为梵文是拉丁语的基础。贾金斯便一头扑进梵文的学习之中,直到他发现要正确地理解梵语,非学古伊朗语不可,因为它是语言的根本。然而,这种语言早已销声匿迹了,贾金斯不得不一切从头开始。不用说,贾金斯从未获得过什么学位,他所学的也始终没有用武之地。

但这无关紧要。他有的是钱,可以拿出10万美元的资本直接开厂兴业。起初,他将这笔钱投资办一家煤气厂,可他发现造煤气所需的煤炭价钱昂贵,这使他大为亏本。于是,他以9万美元的售价把煤气厂转让出去,开办起煤矿来。可这又不走运,因为采矿机械的耗资大得吓人。因此,贾金斯把在矿里拥有的股份变卖成8万美金,转入了煤矿机器制造业。这样,他本来可以赚些钱,偏偏用作工厂动力的是煤气,耗费巨大。于是贾金斯又以7万元的价卖掉他的制造业。从那以后,他便像一个倒行的滑冰者,在有关的各种工业部门中滑进滑出,每年都亏损一大笔钱。

贾金斯的家庭生活风平浪静。当然他从未结过婚,他恋爱过好几次,每一次都毫无结果。我还清楚地记得他的初恋故事,当时我和他过从甚密,无话不说。他对一位姑娘一见钟情,十分坦率地向她表露了心迹。“我想请求她做我的妻子。”他对我说。

“什么时候?”我问他,“就办喜事吗?”“不,”他回答说,“我首先得使自己配得上她。”为此,他开始在精神品德方面陶冶自己。他去一所星期日学校教了一个半月的课,他意识到,假如一个人不首先系统地学习巴勒斯坦历史,休想在教书这样神圣的职业中干出一番事业。他还认为,当一个人对以色列的历史只是一知半解,想去追逐一个女人,那真是无赖之徒。因此,贾金斯自动逃遁了。当他认为可以问心无愧地求婚时,两年的时间过去了,那位姑娘早已嫁给一个愚蠢的家伙。

也许贾金斯从未结成婚倒是件好事,因为他每况愈下,越来越穷,他卖掉了最后一项营生的最后一份股份后,便用这笔钱买了一份逐年支取的终生年金。可是这样一来,支取的金额将会逐年减少,因此他要是活得时间长了,早晚得饿死。

与此同时,他的形象大变,看上去既老又古怪,上衣短了一截,裤子悬在破靴上,活像个瘪三,他那张脸也像个小老头,布满了道道皱纹,而且他一谈起话来总是回忆过去,总是往回追溯,越追越远。晚年,他讲的都是年轻时候的往事,讲的故事更加遥远了。

不久前的一天,他告诉我一个有关他和其他两位他称作哈普尔弟兄的故事,这兄弟俩一个叫勒德,一个叫乔,他说勒德这老兄力大无比。我问勒德多大岁数,贾金斯回答我说三岁。他还补充说另一位兄弟年龄更小,但却是个十足的机灵鬼,大约——讲到这里,贾金斯停歇下来推算,大约有18个月吧。

于是,我才明白贾金斯缅怀往昔到了何种地步。他已经从童年退到了婴儿期。而现在,当他的年金枯竭,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也就退到了生命的底线,究竟是死是生,我便不得而知了。

然而,他的一生却向我揭示了一个我所体验过的最富有启发性的寓言。

【请思考】小说塑造一生倒退、一事无成的贾金斯的形象,体现作者怎样的创作意图?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作者:(德)海·格兰特

上午最后一节课刚开始,有人从外头喊:“培德·莱默斯,你妈妈来看你来了!收拾一下东西,今天别上课了。 ”

妈妈来了!培德全身的血往上涌,耳根都红了。他把数学本子收到一块儿,然后磕磕绊绊地离开了教室。

她在接待室里,坐在最前排的一把椅子上。满脸皱纹、瘦瘦小小的妈妈穿着一件旧式大衣,灰色的头发上是一条黑头巾。身边是那只古老的笨重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现在只有粗壮结实的农民才提着它出门。

“培德,儿子!”他感觉到了妈妈长了茧子的手握住了自己的手,闻到了她那只有过节才穿的衣服上的樟脑丸味儿。他的心在感动和压抑之间犹豫。为什么她偏要在今天,在上课的日子里来!在这儿,大家都会看见她!那些有钱的、傲慢的男孩子们,他们的父母,都是开着小汽车到寄宿学校来,把礼物、钱随便那么一撒。

“校长说,你可以带我去看看你的房间,你今天不用上课了。真好,不是吗?”

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

他快速地几乎是跑着上楼梯,走进那间小小的双人房间。“那就是我的床。那边,靠窗子的,是齐姆森的。他爸爸是工厂主,富得要命,一辆汽车就像我们房间那么大! ”

妈妈几乎是虔诚地注视着那张床,她大概在惊讶齐姆森盖的竟然不是金被子吧!然后,她带着幸福的微笑又转向他,并且打开那个方格纹手提包。“我带来了几件新衬衣,培德。是柔软的好料子做的,颜色也是时下流行的。这是一块罂粟蛋糕,你最喜爱吃的,里面放了好多葡萄干呢!现在就吃一小块吧!”

她温存地笑着,愉快地走到他面前。但是,他不耐烦地拒绝了。

“现在不吃,妈妈,就要下课了,一会儿所有的人就都涌到这里来。别让他们看到你。”

“怎么……”她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孔,一下子涨红了。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是这样。好吧,那我还是走吧。”

但这时过道里已经有了响声,紧接着齐姆森就走进房间里来了。该死!正好是这个齐姆森!他的友谊对培德来说至关重要。齐姆森有一种苛求的、爱好挑剔的审美观。“这是我妈妈,”培德笨拙地结结巴巴地介绍,“她来给我送换洗衣服和蛋糕。”他感到脑袋在痛,只想快点离开。齐姆森说了自己的名字,一面用培德一向羡慕极了的姿势动作优美地鞠着躬,一面彬彬有礼地微笑着。“这真是太好了。家里人来探望永远是最高兴的事。不是吗,莱默斯?”这肯定是一句客套话,培德带着乡下人的猜疑想道。但是妈妈却满面笑容地向齐姆森道谢:“是啊,我给他送新衬衣来了。我们刚刚收完麦子,我来看看他……”怕妈妈再说什么,培德赶紧把妈妈“扶”出了房间。

培德拉着母亲匆忙地悄悄地下了楼梯。一直到大门口,他才舒了一口气。

到了车站,“你可以坐下一趟火车走,”他没有把握地建议,“也许还能在候车室内喝杯咖啡呢。”

“不了,就这样吧,儿子。我现在知道你过得很好,也不那么想家了,我这就上车。”

他还想说些什么,随便说些什么,但喉咙哽咽,什么也说不出来。这时列车员关上了门。他从窗口又一次看见她的刻画着艰辛和忧虑的发灰的脸庞。“妈妈!”他喊着,可是火车开动了。

回到房间,他又看见了桌子上那块妈妈摆放的罂粟蛋糕,气味芳香。可是他一点也不饿。他走到窗子边,久久地呆望着外面。他的咽喉总感觉到异样疼痛。齐姆森进来了,一眼看见还没有动过的蛋糕。

“你究竟为什么那么快让你妈妈走了!”齐姆森严肃地,几乎是阴沉地问,“你呀,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妈妈就好了!”

培德这才想起,齐姆森的父母已经离婚了。他愣在那里,他知道无可反驳。机灵的齐姆森又带着他惯有的明朗微笑,指着蛋糕:“来来,动手啊,不然要发霉了。”他们一起大嚼蛋糕的时候,培德喉咙的压迫感渐渐消失了。

【请思考】试探究齐姆森这一形象的特点及其在小说中的作用。

作者:伊塔洛•卡尔维诺

从远方吹进城里来的风给城市带来了不同寻常的礼物,只有少数一些敏感的灵魂才会发现这事,就好像对于感冒的人,其他土地上的花粉会让他们直打喷嚏。

一天,谁知道从哪里送来一阵裹着孢子的风,吹到城里一条路边的花坛里,于是几簇蘑菇就在这里发了芽。没有人发现这事,除了小工马科瓦尔多,他每天早上正是在那里乘电车。

这个马科瓦尔多,有一双不是很适合城市生活的眼睛:标识牌、红绿灯、陈列柜、霓虹灯、宣传画,对那些好考究的人,这些东西也许能吸引注意力,但从来不能叫马科瓦尔多的目光停留,他看这些东西就好似扫过沙漠里的沙子。然而树枝上一片发黄的树叶,纠缠在瓦片上的一根羽毛,却也从来逃不过他的眼睛:没有一只马背上的牛虻,没有一个桌上的蛀虫洞,没有一块人行道上被碾扁的无花果皮,是他不注意的,不用来作为推理的对象的,通过它们,可以发现季节的变化,理解自己灵魂中的愿望,体会对自身存在的痛苦。

于是一天早上,在等着电车把自己带到那个他做体力活的公司去时,在站牌附近,他找到了什么不同一般的东西,就在沿着林荫道的那片既不结果又生着硬皮的土地里:在某些地方,比如树桩上面,好像是隆起了一堆堆肿块,而且还一个个地迸裂开来,露出了椭圆形的地下躯体。

他蹲下身来系鞋带,又仔细看了个清楚:是蘑菇,真正的蘑菇,它们正在城市的中心冒出头来!马科瓦尔多觉得,那个曾包围他的灰色吝啬世界陡然变得慷慨起来,满是秘密的财富,除了以钟点计算的合同薪金外,除了工资补贴外,除了家庭津贴外,还可以从生活中指望点别的什么东西了。

工作时,他比平时心不在焉:他想,就当自己在那里卸包裹和箱子时,在泥土的黑暗中,那些安静,迟缓,只有他认识的蘑菇,正在酝酿着自己多孔的果肉,正吸收着地下的汁液,撑破土块的硬皮。“只要一夜的雨水,”他自言自语道,“就已经可以收获了。”他等不及要把这个发现和妻子与孩子们一同分享。

“这就是我要跟你们说的!”在寒酸的午饭饭桌上,他这样宣布道,“一个星期内,我们就可以吃上蘑菇啦!一盘炸蘑菇!我跟你们保证!”对还不知道蘑菇是什么东西的最年幼的孩子,他是满怀激情地解释了蘑菇众多品种的美丽,其味道的细嫩,甚至还解释应该怎样来烧蘑菇;就这样,他把妻子也拉进讨论中,直到那时,她一直都显得颇为怀疑和漫不经心。

“那,这些蘑菇在哪里?”孩子们问道,“告诉我们它们长在哪里?”对于这个问题,马科瓦尔多的热情一下子被一种怀疑的推理给制止住了:“如果现在我跟他们说在什么地方,他们肯定会和平常一起玩的那些小调皮一块儿去找蘑菇,这样,整个街区就会到处散播这个消息了,而蘑菇最后就会落到别人家的长柄平底锅里了!”这样,那个曾迅速用普遍爱心来填满自己心灵的发现,现在却使他占有蘑菇狂热起来,使他被嫉妒和怀疑的担心包得严严实实。

“蘑菇我知道,也只有我知道,”他跟孩子们说,“如果你们漏一个词出去,你们可就倒霉了。”

第二天早上,他走进车站时,是满心的焦虑。他蹲在花坛边,心下宽慰些许地看了会蘑菇,它们长了一点,但不是很多,几乎还完全藏在泥土地下。

他蹲的幅度很大,以至于没有发现背后有人,他突然站起身,尽力摆出一副冷漠的神情,有一个清洁工,撑在自己的扫帚上,在看他。

这个在他管辖区里长着蘑菇的清洁工,是个戴眼镜的年轻人,瘦高个,他叫阿玛蒂吉,马科瓦尔多看不惯他已有一段时日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那些戴眼镜的总是让他心生厌烦,他们总是盯着沥青路,要清扫掉一切自然的痕迹。

那是个星期六,马科瓦尔多闲下大半天的工夫,装出心不在焉的模样,在花坛附近转悠,远远地监视着清洁工和蘑菇,同时算计着还需要多长时间蘑菇能长好。

晚上下雨了:就像农民在成月的干旱后,单听见几滴雨声,就能从睡梦中醒过来,会高兴得手舞足蹈,就这样,马科瓦尔多,整座城里唯一一个,倏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呼唤着家人。“是雨,是雨。”他努力地呼吸着从外头传进来的湿尘味和新鲜霉味。

拂晓时,也就是星期日,他和孩子们一起,拎了个借来的小篮子,赶紧跑到花坛边。蘑菇出来了,直直地挺在菇柄上,菇盖高耸在泥土外,还浸着雨水。“太好啦!”他们扑过去采起了蘑菇。

“爸爸,你看那边那个先生捡起了多少蘑菇啊!”米凯利诺说。父亲抬起头,看见阿玛蒂吉正站在他们旁边,胳膊下也挽了个小篮子,篮子里装满了蘑菇。

“啊,您也来采蘑菇?”清洁工说,“那就说明蘑菇没有问题可以吃了?我摘了一些,但不是很有把握……路的那头,还生出来一些更大的蘑菇……好了,现在我知道可以吃了,我得去通知我的亲戚,他们还在那里讨论是该采摘呢,还是该丢掉别管……”然后就大步走开了。

马科瓦尔多一句也说不出来:还有他没有发现的更大的蘑菇,一场从未希冀过的收获就这样在他鼻子底下给夺走了。他几乎是被愤恨,被暴怒气僵在那里,好一会儿不得动弹,然后——就像不时会发生的那样——那种个人激情的崩溃转变成一种慷慨的冲动:“嘿,你们大家!今天晚上你们想来一盘炸蘑菇吗?”他冲着簇拥在电车群里的人群吼道。“在这条路上长出了好些蘑菇!你们跟我来!每人都有份!”于是他就跟在阿玛蒂吉后面,而他自己已是被一大群胳膊上挂着雨伞的人尾随着,因为天气还很湿润,阴晴不定。

所有的人都找到了蘑菇,因为没有篮子,他们就把伞打开来装。有人说:“如果大家中午能一起吃个饭,该多好啊!”然而每个人都是捡了自己的蘑菇,就奔自己家了。

但他们很快就见面了,甚至就在当天晚上,就在医院的同一间病房里,洗了胃后,大家都被从中毒中拯救出来,不是很严重,因为每个人吃掉的蘑菇量都相当有限。

马科瓦尔多和阿玛蒂吉的病床挨得很近,他们是怒目相视。

【请思考】

1. 小说第三段用什么修辞手法写马科瓦尔多的眼睛?请联系上下文分析其作用。

2. 赏析最后两段在小说中的作用。

3. 有人说,小说是一场具有讽刺意味的喜剧;也有人说,小说是一场主题沉重的悲剧。你怎么看的?请结合小说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