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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人馋。馋,据字典说是“贪食也”,其实不只是贪食,是贪食各种美味之食。美味当前,固然馋涎欲滴,即使闲来无事,馋虫亦在咽喉中抓挠,迫切的需要一点什么以膏馋吻。三餐时固然希望青粱罗列,任我下箸,三餐以外的时间也一样的想馋嚼,以锻炼其咀嚼筋。看鹭鸶的长颈都有一点羡慕,因为颈长可能享受更多的徐徐下咽之感,此之谓馋,馋字在外国语中无适当的字可以代替,所以讲到馋,真“不足为外人道”。有人说北平人之所以特别馋,是由于当年的八旗子弟游手好闲的太多,闲就要生事,在吃上打主意自然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各式各样的零食小贩便应运而生,自晨至夜逡巡于大街小巷之中。

北平小贩的吆喝声是很特殊的。我不知道这与平剧有无关系,其抑扬顿挫,变化颇多,有的豪放如唱大花脸,有的沉闷如黑头,又有的清脆如生旦,在白昼给浩浩欲沸的市声平添不少情趣,在夜晚又给寂静的夜带来一些凄凉。细听小贩的呼声,则有直譬,有隐喻,有时竟像谜语一般的耐人寻味。而且他们的吆喝声,数十年如一日,不曾有过改变。我如今闭目沉思,北平零食小贩的呼声俨然在耳,一个个的如在目前。现在让我就记忆所及,细细数说。

首先让我提起“豆汁”。绿豆渣发酵后煮成稀汤,是为豆汁,淡草绿色而又微黄,味酸而又带一点霉味,稠稠的,浑浑的,热热的。佐以辣咸菜,即棺材板切细丝,加芹菜梗,辣椒丝或末。有时亦备较高级之酱菜如酱萝卜酱黄瓜之类,但反不如辣咸菜之可口,午后啜三两碗,愈吃愈辣,愈辣愈喝,愈喝愈热,终至大汗淋漓,舌尖麻木而止。北平城里人没有不嗜豆汁者,但一出城则豆渣只有喂猪的份,乡下人没有喝豆汁的。外省人居住北平二三十年往往不能养成喝豆汁的习惯。能喝豆汁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北平人。

其次是“灌肠”。后门桥头那一家的大灌肠,是真的猪肠做的,遐迩驰名,但嫌油腻。小贩的灌肠虽有肠之名实则并非是肠,仅具肠形,一条条的以芡粉为主所做成的橛子,切成不规则形的小片,放在平底大油锅上煎炸,炸得焦焦的,蘸蒜盐汁吃。据说那油不是普通油,是从作坊里从马肉等熬出来的油,所以有这一种怪味。单闻那种油味,能把人恶心死,但炸出来的灌肠,喷香!

从下午起有沿街叫卖“面筋哟”者,你喊他时须喊“卖熏鱼儿的”,他来到你们门口打开他的背盒由你拣选时却主要的是猪头肉。除猪头肉的脸子、只皮、口条之外还有脑子、肝、肠、苦肠、心头、蹄筋等等,外带着别有风味的干硬的火烧。刀口上手艺非凡,从夹板缝里抽出一把飞薄的刀,横着削切,把猪头肉切得出薄如纸,塞在那火烧里食之,熏味扑鼻!这种卤味好像不能登大雅之堂,但是在煨煮熏制中有特殊的风味。离开北平便尝不到。

薄暮后有叫卖羊头肉者,这是回教徒的生意,刀板器皿刷洗得一尘不染,切羊脸子是他的拿手,切得真薄,从一只牛角里撒出一些特制的胡盐,北平的羊好,有浓厚的羊味,可又没有浓厚到膻的地步。

也有推着车子卖“烧羊脖子烧羊肉”的。烧羊肉是经过煮和炸两道工序的,除肉之外还有肚子和卤汤。在夏天佐以黄瓜大蒜是最好的下面之物。推车卖的不及街上羊肉铺所发售的,但慰情聊胜于无。

北平的“豆腐脑”,异于川湘的豆花,是哆里哆嗦的软嫩豆腐,上面浇一勺卤,再加蒜泥。

“老豆腐”另是一种东西,是把豆腐煮出了蜂窠,加芝麻酱韭菜末辣椒等佐料,热乎乎的连吃带喝亦颇有味。

北平人做“烫面饺”不算一回事,真是举重若轻叱咤立办,你喊三十饺子,不大的工夫就给你端上来了,一个个包得细长齐整又俊又俏。

斜尖的炸豆腐,在花椒盐水里煮得饱饱的,有时再羼进几个粉丝做的炸丸子,放进一点辣椒酱,也算是一味很普通的零食。

馄饨何处无之?北平挑担卖馄饨的却有他的特点,馄饨本身没有什么异样,由筷子头拨一点肉馅往三角皮子上一抹就是一个馄饨,特殊的是那一锅肉骨头熬的汤别有滋味,谁家里也不会把那么多的烂骨头煮那么久。

一清早卖点心的很多,最普通的是烧饼油鬼。北平的烧饼主要的有四种,芝麻酱烧饼、螺丝转、马蹄、驴蹄,各有千秋。芝麻酱烧饼,外省仿造者都不像样,不是太薄就是太厚,不是太大就是太小,总是不够标准。螺丝转儿最好是和“甜浆粥”一起用,要夹小圆圈油鬼。马蹄儿只有薄薄的两层皮,宜加圆饱的甜油鬼。驴蹄儿又小又厚,不要油鬼做伴。北平油鬼,不叫油条,因为根本不作长条状,主要的只有两种,四个圆饱连在一起的是甜油鬼,小圆圈的油鬼是咸的,炸得特焦,夹在烧饼里一按咔嚓一声。离开北平的人没有不想念那种油鬼的。外省的油条,虚泡囊肿,不够味,要求炸焦一点也不行。

“面茶”在别处没见过。真正的一锅糨糊,炒面熬的,盛在碗里之后,在上面用筷子蘸着芝麻酱撒满一层,唯恐撒得太多似的。味道好么?至少是很怪。

卖“三角馒头”的永远是山东老乡。打开蒸笼布,热腾腾的各样蒸食,如糖三角、混糖馒头、豆沙包、蒸饼、红枣蒸饼、高庄馒头,听你拣选。

“杏仁茶”是北平的好,因为杏仁出在北方,提味的是那少数几颗苦杏仁。

豆类做出的吃食可多了,首先要提“豌豆糕”。小孩子一听打镗锣的声音很少不怦然心动的。卖豌豆糕的人有一把手艺,他会把一块豌豆泥捏成为各式各样的东西,他可以听你的吩咐捏一把茶壶,壶盖壶把壶嘴俱全,中间灌上黑糖水,还可以一杯一杯地往外倒。规模大一点的是荷花盆,真有花有叶,盆里灌黑糖水。最简单的是用模型翻制小饼,用芝麻作馅。后来还有“仿膳”的伙计出来作这一行生意,善用豌豆泥制各式各样的点心,大八件、小八件,什么卷酥喇嘛糕枣泥饼花糕,五颜六色,应有尽有,惟妙惟肖。

“豌豆黄”之下街卖者是粗的一种,制时未去皮,加红枣,切成三尖形矗立在案板上。实际上比铺子卖的较细的放在纸盒里的那种要有味得多。

“热芸豆”有红白二种,普通的吃法是用一块布挤成一个豆饼,可甜可咸。

“烂蚕豆”是俟蚕豆发芽后加五香大料煮成的,烂到一挤即出。“铁蚕豆”是把蚕豆炒熟,其干硬似铁。牙齿不牢者不敢轻试,但亦有酥皮者,较易嚼。

夏季雨后照例有小孩提着竹篮赤足蹚水而高呼“干香豌豆”,咸滋滋的也很好吃。

“豆腐丝”,粗糙如豆腐渣,但有人拌葱卷饼而食之。

“豆渣糕”是芸豆泥作的,作圆球形,蒸食,售者以竹筷插之,一插即是两颗,加糖及黑糖水食之。

“甑儿糕”,是米面填木碗中蒸之,咝咝作响。顷刻而熟。

“浆米藕”是老藕孔中填糯米,煮熟切片加糖而食之。挑子周围经常环绕着馋涎欲滴的小孩子。

北平的“酪”是一项特产,用牛奶凝冻而成,夏日用冰镇,凉香可口,讲究一点的酪在酪铺发售,沿街贩卖者亦不恶。

“白薯”(即南人所谓红薯),有三种吃法,初秋街上喊“栗子味儿的”者是干煮白薯,细细小小的一根根地放在车上卖。稍后喊“锅底儿热和”者为带汁的煮白薯,块头较大,亦较甜。此外是烤白薯。

“老玉米”(即玉蜀黍)初上市时也有煮熟了在街上卖的。对于城市中人这也是一种新鲜滋味。

沿街卖的“粽子”,包得又小又俏,有加枣的,有不加枣的,摆在盘子里齐整可爱。

北平没有汤圆,只有“元宵”,到了元宵季节街上有叫卖煮元宵的。袁世凯称帝时,曾一度禁称元宵,因与“袁消”二字音同,改称汤圆,可嗤也。

糯米团子加豆沙馅,名曰“爱窝”或“爱窝窝”。

黄米面作的“切糕”,有加红豆的,有加红枣的,卖时切成斜块,插以竹签。

菱角是小的好,所以北平小贩卖的是小菱角,有生有熟,用剪去刺,当中剪开。很少卖大的红菱者。

“老鸡头”即芡实。生者为刺囊状,内含芡实数十颗,熟者则为圆硬粒,须敲碎食其核仁。

供儿童以糖果的,从前是“打镗锣的”,后又有卖“梨糕”的,此外如“吹糖人的”,卖“糖杂面的”,都经常徘徊于街头巷尾。

“爬糕”、“凉粉”都是夏季平民食物,又酸又辣。

“驴肉”,听起来怪骇人的,其实切成大片瘦肉,也很好吃。是否有骆驼肉马肉混在其中,我不敢说。

担着大铜茶壶满街跑的是卖“茶汤”的,用开水一冲,即可调成一碗茶汤,和铺子里的八宝茶汤或牛髓茶固不能比,但亦颇有味。

“油炸花生仁”是用马油炸的,特别酥脆。

北平“酸梅汤”之所以特别好,是因为使用冰糖,并加玫瑰木樨桂花之类。信远斋的最合标准,沿街叫卖的便徒有其名了,而且加上天然冰亦颇有碍卫生。卖酸梅汤的普通兼带“玻璃粉”及小瓶用玻璃球作盖的汽水。“果子干”也是重要的一项副业,用杏干柿饼鲜藕煮成。“玫瑰枣”也很好吃。

冬天卖“糖葫芦”,裹麦芽糖或糖稀的不太好,蘸冰糖的才好吃。各种原料皆可制糖葫芦,唯以“山里红”为正宗。其他如海棠、山药、山药豆、杏干、核桃、荸荠、橘子、葡萄、金橘等均佳。

北地苦寒,冬夜特别寂静,令人难忘的是那卖“水萝卜”的声音,“萝卜——赛梨——辣了换!”那红绿萝卜,多汁而甘脆,切得又好,对于北方煨在火炉旁边的人特别有沁人脾胃之效。这等萝卜,别处没有。

有一种内空而瘪小的花生,大概是拣选出来的不够标准的花生,炒焦了之后,其味特香,远在白胖的花生之上,名曰“抓空儿”,亦冬夜的一种点缀。

夜深时往往听到沉闷而迟缓的“硬面饽饽”声,有光头、凸盖、镯子等,亦可充饥。

水果类则四季不绝的应世,诸如:三白的大西瓜、蛤蟆酥、羊角蜜、老头儿乐、鸭儿梨、小白梨、肖梨、糖梨、烂酸梨、沙果、苹果、虎拉车、杏、桃、李、山里红、柿子、黑枣、嘎嘎枣、老虎眼大酸枣、荸荠、海棠、葡萄、莲蓬、藕、樱桃、桑葚、槟子……不可胜举,都在沿门求售。

以上约略举说,只就记忆所及,挂漏必多。而且数十年来,北平也正在变动,有些小贩由式微而没落,也有些新的应运而生,比我长一辈的人所见所闻可能比我要丰富些,比我年轻的人可能遇到一些较新鲜而失去北平特色的事物。总而言之,北平是在向新颖而庸俗方面变,在零食小贩上即可窥见一斑。如今呢,胡尘涨宇,面目全非,这些小贩,还能保存一二与否,恐怕在不可知之数了。但愿我的回忆不是永远的成为回忆!

源自:梁实秋《雅舍谈吃》

穿越过烈日照射的一片平原之后,我遇到了他们。 

  他们因为不爱喧闹,所以不住在大路边沿。他们居住在荒芜不毛的旷野,俯临一泓唯有飞鸟才知道的清泉。 

  远远望过去,他们仿佛密不透风,无法进入。但等我一走近,他们的树干就豁然分开,他们谨慎地欢迎我。我可以休息,纳凉,可是我仿佛觉得他们在注视我,对我并不放心。 

  他们聚族而居,最年长的在中间,幼小的,其中有些柔嫩的叶片才刚刚生起,到处都是,从不分离。 

  他们活得很长,不易死去;即使老死的还挺立着,直至化为灰烬倒地。 

  他们那些修长的枝丫互相抚摸,像盲人一样,以确信大家都在。每当狂风劲吹,想把他们连根拔起,他们就张拳怒目,挥动手臂。平时他们只是和睦地轻轻细语。 

  我感到这里才是我真正的家。也许我将忘记我的另一个家吧。这些树木将会逐渐接纳我,而为了配上这份雅意,我学会了应当懂得的事: 

  我已经懂得凝望浮云。 

  我也懂得了守在原地不动。 

  我几乎学会了沉默。

诸位先生: 

  蒙你们召唤我到你们的行列里来,真使我荣幸万分;但是,只有在接受光荣的人能实副其名的条件下,光荣才是宝贵的,而我那几篇论文,写得既没有艺术,除大自然本身的藻饰之外又没有其他藻饰,我不敢相信,它们竟能使我有足够的资格,敢侧身于艺术大师之林。诸位都是在这里代表着法兰西文学光辉的卓越人物,诸位的名字现在被各国人民赞扬着,将来还要在我们的子子孙孙底口里获得轰轰烈烈的流传。诸位这次属意于我,还有些别的动机:多年以来我就荣幸地属于另一个著名的学术机构了,诸位此次推选我,也就是为了对于这个学术机构作一个新的崇敬表示;我虽然对双方面都应该感激,但并不因之减低了我感激的热诚。今天,我的感激心情迫使我有所贡献,但是我怎样去尽我这个责任呢?诸位先生,我所能贡献给诸位的,不过是诸位自己所已有的一些东西罢了:我对于文章风格的一点见解,是从你们的著作中汲取来的;我是在拜读你们的著作和欣赏你们的著作之余,心里才产生了这些见解;也只有在你们的明鉴之下,我把这些见解提出来,才能获得些许成就。 

  历来都有一些人,善于用言辞的力量指挥别的人们。但究竟只有在明达的世纪里人们才写得好,说得好。真正的雄辩需要锻炼天赋的才能,具备学识修养。它与口才大不相同,口才不过是一种才干,一种天赋,凡是感情强烈、口齿伶俐、想象敏捷的人都能具有。这种人感觉得快,感受得也快,并能把所感所受的东西有力地表达出来;他们以纯粹机械的印象把自己的兴奋与感受传递给别的人们。这是单纯的官能与官能之间的语言;一切动作,一切姿态,都奔向共同目标,起着同样作用。为了感动群众,号召群众,需要的是什么呢?就是对于大部分一般的人来说,为了动摇他们,说服他们,需要的是什么呢?一个激烈而动人的腔调,一些频繁的表情手势,一些爽利而响亮的词句,如此而已。但是对于少数神智坚定、鉴别精审、感觉细腻的人,他们和诸位一样,不重视腔调、手势和空洞的词句,那么,就需要言之有物了,就需要有思想,有意义了;就需要善于把这些物、这些思想和意义陈述出来,辨别出来,序列起来了:专门耸人视听是不够的,还需要在读者的心灵上发生作用,针对他的智慧说话以感动他的内心。 

  文章风格,它仅仅是作者放在他的思想里的层次和调度。如果作者把他的思想严密地贯串起来,如果他把思想排列得紧凑,他的风格就变得坚实、遒劲而简练;如果他让他的思想慢吞吞地互相承继着,只利用一些词句把它们联接起来,则不论词句是如何漂亮,风格却是冗散的、松懈的、拖沓的。 

  但是,在寻找表达思想的那个层次之前,还需要先拟定另一个较概括而又较固定的层次,在这个层次里只应该包含基本见解和主要概念:把这些基本见解和主要概念安排到这初步草案上来,题材的界限才能明确,题材的幅度也才能认清;作者不断地记起这最初的轮廓,就能够在主要概念之间确定出适当的间隔,而用于填充间隔的那些附带的、承转的意思也就产生出来了。凭着天才的力量,作者可以看到全部的意思,这些意思不论是概括的或个别的,都能以真正应有的角度呈现在他的跟前;凭着辨别力的高度精审,作者就能区别空洞的思想和丰富的概念;凭着长期写作习惯养成的慧眼,作者就能预先感觉到他这全部精神活动会产生什么样的成果。只要题目稍微广阔一点或者复杂一点,则一眼就能看到全题,或者凭天才的最初一下努力就能渗透整个题目,那是很罕见的事;就是在经过许多思索之后,能掌握题材的全部关系也还是很少有的。因此,揣摩题目,应该不厌其烦;这是使作者充实、扩张并提高他的思想的唯一的方法:愈能借冥想之力赋予思想以实质和力量,则用文词来表现思想也就愈为容易。 

  这种草案还不能算是风格,但它却是风格的基础;它支持风格,导引风格,调整风格的层次而使之合乎规律;不如此,则最好的作家也会迷失路途,他的笔就会像无缰之马任意驰骋,东划一些不规则的线条,西涂一些不调和的形象。不管他用的色彩是多么鲜明,不管他在细节里散播些什么美妙的词句,由于全文不协调,或者没有足够的感动力,这种作品可以说是丝毫没有结构;人们佩服作者的智慧,却很可以怀疑他缺乏天才。唯其如此,所以有些人写文章和说话一样,虽然话说得很好而文章却写得很差;唯其如此,所以有些人凭着想象力的灵机一动,起调很高,后面却接不下去;唯其如此,所以又有些人生怕一些孤立的、稍纵即逝的思想散失无存,便在不同的时间里写下许多零篇断什,然后勉强地、生硬地把这些零篇断什连缀起来;总之,唯其如此,所以七拼八凑的作品才这样多,一气呵成的作品才这样少。 

  然而,任何主题都有其统一性;不管主题是多么广阔,都可以用一篇文章包括净尽。间断,停息,割裂,似乎应该只在处理不同的主题的时候,或者在要写的事物太广泛、太棘手、太庞杂,才思底运行被重重障碍所间断、被环境的需要所限制的时候,才用得着。否则,割裂太多,不仅不能使作品坚实,反而破坏整体;这样写成的书,乍一看似乎很清楚,但是作者的用意却始终是隐晦的;作者的用意要想印入读者的头脑,甚至仅仅想叫读者感觉得到,都只能凭线索的连贯,意思的和谐配合,只能凭逐步发挥、循序而进、层次匀整;然而这一切,一间断就没有了,或者就软弱无力了。 

  为什么大自然的作品是这样地完善呢?那是因为每一个作品都是一个整体,因为大自然造物都依据一个永恒的计划,从来不离开一步;它不声不响地准备着它的产品的萌芽;它先以单一的动作草创任何一个生物的雏形;然后它以绵续不断的活动,在预定的时间内,发展这雏形,改善这雏形。这种成品当然使人惊奇;但是真正应该使我们震惊的却是物象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神的迹印。人类精神绝不能凭空创造什么;它只能在从经验与冥想那里受了精之后才能有所孕育。它的知识就是他的产品的萌芽;但是,如果它能在大自然的远行中、工作中去摹仿大自然,如果它能以静观方法达到最高真理,如果它能把这些最高真理集合起来,连贯起来,用思维方法把它们造成一个整体、一个体系,那么,它就可以在坚固不拔的基础上建立起不朽的纪念碑了。 

  就是由于缺乏计划,由于对对象想得不够,一个才智之士感到处处为难,不知道从哪里下笔。他同时想到许许多多的意思,却因为他既没有拿这些意思互相比较,又没有分别它们的从属关系,他毫无标准来决定取舍;因而他就停留在糊里糊涂、不知所措的境地。 

  但是,只要他能先定好一个计划,然后把题材所有主要的意思都集拢起来,分别主从先后排列,他就很容易看出何时应该动笔,他就能感觉到他的腹稿的成熟,急于要使它像小鸡一样破壳而出,他动起笔来只有感到愉快:意思很容易地互相承续着,风格一定是既自然而又流畅;热力就从这种愉快里产生,到处传播,给每一个辞语灌注生气;一切都愈来愈活泼;笔调提高了,所写的事物也就有了色彩;情感结合着光明,便更增加这光明,使它愈照愈远,由已写的照耀到未写的,于是风格就能引人入胜而且显得明朗。 

  有些人想在文章里到处布置些警语,这种意图是完全和文章的热力背道而驰的。光明应该构成一整个的发光体,均匀地散布到全文,而那些警语就像许多火星子,只是硬让许多字眼互相撞击出来的,它们只是闪一闪,在我们的眼前炫耀一下,然后又把我们丢到黑暗里了,这种火星子是最违反真正的光明的。那都是一些仅仅凭着正反对立来显露身手的思想:作者只呈现出事物的一面,而将其余的各面一概藏到阴影里;通常,他所选择的这一面,只是一个点、一个角,作者可以在上面卖弄才情,这一点、一角离事物的广大面愈远,则卖弄才情愈为容易,而人类常情之考察事物却正是要从事物的广大面着眼的。 

  还有些人喜欢运用纤巧的思想,追求那些轻飘的、无拘束的、不固定的概念,这种巧思妙想就和金箔一样,只有在失去坚固性时才能获得光芒,没有比这种巧思妙想的追求更违反真正雄辩的了。因此,作者在文章里把这种浅薄的、浮华的才调放得愈多,则文章就愈少筋骨,愈少光明,愈少热力,也愈没有风格;除非这种才调本身就是主题内容,作者本意只在谐滤,没有其他目标:这样说来,谈论小事物的艺术也许比谈论大事物的更困难了。 

  又有些人,呕尽心血,要把平常的或普通的事物,用独特的或铺张的方式表达出来,没有比这个更违反自然美的了;也没有比这个更降低作家品格的了。读者不仅不赞赏他,反而要可怜他:他竟花了这样多的工夫锤炼字句的新的音调,其目的无非讲一些人云亦云的话。这个毛病是那些富于学识修养然而精神贫瘠的人的毛病;这种人有的是字眼儿,却毫无思想;因此他们在字面上做工夫,他们排比了词句就自以为是组织了意思,他们歪曲了字义,因而败坏了语言,却自以为是纯化了语言。这种作家毫无风格,或者也可以说,只有风格的幻影。风格是应该刻画思想的,而他们只晓得涂抹空言。 

  所以,为了写得好,必须充分地掌握题材;必须对题材加以充分的思索,以便清楚地看出思想的层次,把思想构成一个连贯体,一根绵续不断的链条,每一个环节代表一个概念;并且,拿起了笔,还要使它遵循着这最初的链条,陆续前进,不使它离开线索,不使它忽轻忽重,笔的运行以它所应到的范围为度,不许它有其他的动作。风格的谨严在此,构成风格一致性的、调节风格徐疾速度的也在此;同时,这一点,也只要这一点,就够使风格确切而简练、匀整而明快、活泼而井然了。这是天才所制定的第一条规律,如果在遵守这一条规律之外,作者更能鉴别精微,审美正确,征词选字不惜推敲,时时留心只用最一般的词语来称呼事物,那么,风格就典雅了。如果作者再能不对他灵机初动的结果轻易信从,对一切华而不实的炫赫概予鄙弃,对模棱语、谐渡语经常加以嫌恶,那么,他的风格就庄重了,甚至就尊严了。最后,如果作者能怎样想就怎样写,如果他要说服人家的,他自己先深信不疑,则这种不自欺的真诚,就构成对别人的正确态度,就构成风格的真实性,这就能使文章产生它的全部效果了;不过,这也还需要不把内心深信的事物用过度的兴奋表示出来,还需要处处显得纯朴多于自信,理智多于热情。 

  上述各点,诸位先生,我读着你们的作品,仿佛你们就是这样对我说的,就是这样教导我的。我的心灵,它如饥如渴地吸取着你们这些至理名言,很想飞腾起来,达到你们的高度。然而,枉然!你们又告许我,规则不能代替天才;如果没有天才,规则是无用的。所谓写得好,就是同时又想得好,又感觉得好,又表达得好;同时又有智慧,又有心灵,又有审美力。风格必须有全部智力机能的配合与活动;只有意思能构成风格的内容,至于词语的和谐,它只是风格的附件,它只依赖着官能的感觉:只要耳朵灵敏一点就能避免字音的失调,只要多读诗人和演说家的作品,耳朵有了训练,精于审音,就会机械地趋向于摹仿诗的节奏和演说的语调。然而,摹仿从来也不能创造出什么;所以这种字句的和谐不能构成风格的内容,也不能构成风格的笔调,有些言之无物的作品,字句倒往往是铿锵动听的哩。 

  笔调不过是风格对题材性质的切合,一点也勉强不得;它是由内容的本质里自然而然地产生出来的,要看作者能否使他的思想达到一般性的程度来决定。如果作者能上升到最一般的概念,而对象本身又是伟大的,则笔调也就仿佛提到了同样的高度;并且,如果天才能一面把笔调维持在这高度上,一面又有足够的力量给予每一对象以强烈的光彩,如果作者能在素描的刚健上再加上色彩的绚丽,总之,如果作者能把每一概念都用活泼而又十分明确的形象表现出来,把每一套概念都构成一幅和谐而生动的图画,则笔调不仅是高超的,甚且是壮丽的。 

 说到这里,诸位先生,讲规则也许不如讲实际应用那样易于使人明了,举出实例来也许比空讲箴言更易使人获益;但是,我读着你们的著作时常使我眉飞色舞的那些壮丽的篇章,现在既不容许我——征引,我只好限于说出一些感想。只有写得好的作品才是能够传世的:作品里面所包含的知识之多,事实之奇,乃至发现之新颖,都不能成为不朽的确实保证;如果包含这些知识、事实与发现的作品只谈论些琐屑对象,如果他们写得无风致,无天才,毫不高雅,那么,它们就会是湮没无闻的,因为,知识、事实与发现都很容易脱离作品而转入别人手里,它们经更巧妙的手笔一写,甚至于会比原作还要出色些哩。这些东西都是身外物,风格却就是本人。因此,风格既不能脱离作品,又不能转借,也不能变换;如果它是高超的,典雅的,壮丽的,则作者在任何时代都将被赞美;因为,只有真理是持久的,甚至是永恒的。我们知道,一个优美的风格之所以优美,完全由于它所呈献出来的那些无量数的真理。它所包含的全部精神美,它所赖以组成的全部情节,都是真理,对于人类智慧来说,这些真理比起那些可以构成题材内容的真理,是同样有用,而且也许是更为宝贵。

  壮丽之美只有在伟大的题材里才能有。诗、历史和哲学都有同样的对象,并且是一个极伟大的对象,那就是人与自然。哲学讲述并描写自然;诗则绘画自然,并且加以美化:它也画人,加以放大,加以夸张,它创造出许多英雄和神抵。历史只画人,并且只画本来面目;因此,历史家只有在给最伟大的人物画像的时候,在叙述最伟大的行为、最伟大的运动、最伟大的革命的时候,笔调才变得壮丽;而在其他的一切场合,他的笔调只要尊严、庄重就够了。哲学家每逢讲自然规律、泛论万物的时候,述说空间、物质、运动与时间的时候,讲心灵、人类精神、情感、热情的时候,他的笔调是可以变得壮丽的。在其他场合,他的笔调但求能典雅、高超就够了。但是演说家与诗人,只要题材是伟大的,笔调就应该经常是壮丽的,因为他们是大师,他们能结合着题材的伟大性,恣意地加上许多色彩、许多波澜、许多幻象;并且也因为他们既然要经常渲染对象,放大对象,他们也就应该处处使用天才的全部力量,展开天才的全部幅度。(范希衡 译) 

布封(1707——1788),法国博物学家。生于蒙巴尔。曾任法国皇家植物园园长,1733年选为法国科学院院士,1740年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他是进化思想的先驱,主张物种的可变,提倡生物转变论,提出了“生物的变异基于环境的影响”原理。提出“缓慢起因”论。创立了新地质年代学。最重要的著作是《自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