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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小孩时快活不?我,不快活。至少我在回忆中想不起来。

单看我们孩子的衣着先就可笑。浑身全给裹得紧紧,膊、胫、腿,也不让露在外面,怕着凉。怕着凉,不错;可是裤子是开裆的,孩子一往下蹲,屁股就往外露,肚子也就连带通风——这倒不怕着凉了!

孩子是不能常洗澡的,洗澡又容易着凉,在我们家乡地方终年不洗澡的孩子并不出奇,我都不知道自己小时候每年洗几回澡。冬天不用说,因为屋子不生火,当然不洗。夏天有时不得不洗,但只浅浅的一只小桶,水又很烫,结果孩子们也就不爱洗。

我记得孩子时候顶怕两件事:一件是剃头;一件是洗澡。“今天我总得‘捉牢’他来剃头”,“今天我总得‘捉牢’他来洗澡”,我妈总是这么说。他们可不对我讲一个一定得洗澡的理由,他们也不把洗的方法给弄适意些。这影响深极了,我到现在也总把洗澡看做一种必要的麻烦。

我的受业师父查桐荪先生,因为他出世时父母怕孩子着凉没有给他洗澡,他就把这不洗澡习惯一直带到棺材里去——从生到死五十几年一次都没有洗过身体!不刷牙、不洗头、很少洗脸。

我们很少想到,品格、性情,乃至思想上的不洁也多半是缘于小时候父母的姑息与颟顸。一般父母心目中的“好孩子”观念是:愈不像孩子的孩子在他们看来是愈好的孩子。

孩子得听话,不许闹——中国父母顶得意的是孩子听人家吩咐规规矩矩地叫人,绝对机械性地叫人——“伯伯”、“妈妈”。

因为要强制孩子听话,大人们有时就用种种哄骗恫吓的方法。多少成人作伪与怯懦的品性是在“别哭,老虎来了”、“别嚷,老太太来了”、“不许吃,吃了要长疮的”一类话下养成的!

不要怪孩子性情不好,或是愁他们身子不好,实际只要你们肯费一点心思,花一点工夫,认清了孩子本能的倾向,治水似的耐心地去疏导它,原来不好的地方很容易变好。

做父母的都有一个创作的机会,把你们的孩子养成一个健康、活泼、灵敏、慈爱的成人,替社会造一个有用的人才,替自然完成一个有意识的工作,同时也增你们自己的光,添你们的欢喜——这机会还不够大吗?

现代的成人,为什么都是这么懒、这么脏(尤其在品格上与思想)、这么蠢、这么丑、这么破烂?现代的青年,为什么这么弱、这么多愁多悲哀?这种种的不健康——多是做爹娘的当初不曾尽他们应尽的责任,一半是愚暗,一半是懒怠。

每天我都会在省线的小车站里等人,等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 

从市场买完东西回家途中,我总会路过车站,坐在冰冷的长椅上,将菜篮放在膝上,茫然地望着检票口。每当往返的电车到达月台,就会有很多人从电车口拥出,蜂拥至检票口。大家一脸愤怒地出示证件、缴交车票,然后直视地步出长椅前的车站广场,朝各自的方向离去。 

我茫然的坐着。“说不定,这时会有个人笑着喊着我。喔!好可怕啊!伤脑筋!”于是胸口心跳加速。光想就已经像背后被泼了冷水般,浑身战栗,难以呼吸。不过,我真的是在等待某个人。只是我每天坐在这边,究竟是在等谁呢?在等一个怎么样的人呢?或许我等的并不是人。我很讨厌人。不!应该说我很害怕人。只要与人见面,一说出“近来可好?”“天气变冷了”之类的问候,不知道为什么,就会痛苦地觉得自己像个世上仅有的骗子,好想就此死去。最后,对方也对我戒慎恐惧地不痛不痒地寒暄,说些净是谎言的感想。一听到这些,不但会因为对方吝于关心而感到悲伤,自己也越来越讨厌这个世界。世人,难道就是彼此这样呆板地招呼,虚伪地关怀,到双方都精疲力竭为止,就此度过一生吗?” 

我讨厌与人见面,只要没什么特别的大事,我绝不会去朋友那边玩。待在家里,和母亲两人安静地缝纫是最轻松的事。可是,随着大战逐渐开始,四周变得非常紧张后,便感觉到每天待在家里发呆是件很不对的事。我莫名地感到不安,心情完全无法安定,有种想鞠躬尽瘁、立刻贡献心力的心情。我对当下的生活,已失去了自信 

虽然知道不能沉默地坐在家中,但自己又没什么地方可去。因此,买完东西后,在回家的路上,就会顺道经过车站,一个人茫然地坐在车站冰冷的长椅上。“说不定会有那个人出现!”我期待着,“啊!如果真的出现的话,那就麻烦了。到时候我该怎么做呢?”顿时,又感到一阵恐慌。不过,出现了也没办法,只好向那人献上我的生命了。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近乎于放弃的觉悟,与其他千奇百怪的幻想纠缠在一起,使得我胸口梗塞,有种将要窒息的感觉。 

我仿佛在做一个连生死都不知道的白日梦,内心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好像将望远镜倒过来看一样,车站前往来的人群,都变得好小好遥远,世界也变得好渺小。 

啊!我究竟在等待什么?说不定我是个非常淫乱的女人。大战开始后,莫名的不安,说什么想要鞠躬尽瘁、贡献心力,这些根本就是谎言。说这些冠冕堂皇的话,其实只是在巴望着有什么好机会能实现自己轻率的空想。尽管这样坐在这边,做出一脸茫然的表情,但我仍可以感觉到胸中那个诡异的计划正在熊熊燃烧着。 

到底我在等谁?我没有具体的形象,只有一团迷雾。不过,我仍在等待。从大战开始以来,我每天都会在购物结束后途经车站,坐在这冰冷的长椅上等待。也许,会有一个人笑着叫我。喔!好可怕啊!伤脑筋,我等的人不是你。到底我在等谁呢?老公?不对!恋人?不是。朋友?我讨厌朋友。金钱?也许。亡灵?喔!我可不喜欢亡灵。 

是更温和、开朗、鲜丽的东西?我不知道那是指什么。比方说像春天那样的东西吗?不,不对。绿叶、五月、流过麦田的清流?当然不对。啊!不过我还是要继续地等,等待着那能让我振奋的东西。 

人们成群结队地从我眼前通过。那不是!这也不是!我抱着菜篮,微微颤抖但专心的等待。请不要忘记我,请不要嘲笑每天到车站去等待,然后空虚返家的二十岁姑娘。无论如何请牢牢地记住,我不会特意说出这个小车站的名字,就算我不告诉你,但是有一天你也一定会发现我的。

兰光药店坐落在闹市区的鲍厄里街和第五大街之间,是两条街距离最近的地方。兰光药店认为,药店不是卖小摆设、香水或者乳白色的苏打之类的地方。如果要买止痛药,它决不会给你波尔本酒。

兰光药店瞧不起现代医学中省力的技术。它自己浸鲜鸦片,自己过滤鸦片酊和止痛剂。直到今天,高高的处方桌背后还在自制药丸,在自己的瓷器盘里滚出,用调药刀分隔,手指来回搓圆,裹上一层氧化镁,然后装进圆圆的小纸盒。这家药店处在拐角上,一小群衣衫褴褛但蹦跳欢闹的孩子们爱在这儿嬉戏,便成了品尝药店自制的咳嗽药和镇静糖浆的候选人。

艾基·舍恩斯坦是兰光药店的夜班职员,也是顾客们的朋友。药店在东区,因此,药物里是不加糖的。这位药剂师自然成了顾问、忏悔神父、规劝者、能干而又乐于助人的传教士和良师益友,他的学识受人尊崇,他的玄妙智慧令人敬佩,他配制的药物总是尝也不尝便吞下肚子。因此,艾基眼镜下的角状鼻子和知识压弯了的瘦小身材在附近一带很有名气,而他的告诫和提醒更是大家翘首以盼。

艾基寄居于离药店两条街的里德尔夫人的家里,并在这儿吃早餐。里德尔夫人有个女儿,名叫罗茜。转弯抹角的说法毫无意义,你肯定已经猜到了,艾基敬慕罗茜。罗茜占领了他的整个大脑;罗茜,按化学俗语,在药典上是最纯洁、最完备的复合精品——药房里再也找不到任何东西能同她相提并论。但是,艾基胆小怕事,在落后和畏惧的溶媒中,他的希望始终得不到溶解,成不了现实。在药店的柜台后面,他是至高无上的,处事镇静,懂得各种特殊知识及其价值;但一出柜台,他就成了缺乏决断,反应迟钝,常遭机动车司机咒骂的笨蛋,一身衣服极不相称,到处布满药品的斑点,有一股浓烈的索科特拉芦荟和氨的戊盐酸味。

最令艾基扫兴的事(很受欢迎而又确切的词藻!)是丘恩克·麦高恩。

麦高恩先生也一直在捕捉罗茜不时抛掷的开心微笑。不过,他不像艾基那个外场手;他是丢掉拍子去捡球。同时,他又是艾基的朋友和顾客,常常光顾兰光药店,要么外伤擦点碘酒,要么在鲍厄里街度过一个愉快夜晚的时候挨了一刀,来贴张橡皮膏药。

一天下午,麦高恩大大方方、不声不响地走了进来,坐在一张独凳上,举止适度,和颜悦色,身强体壮,不屈不挠,心满意得。

“艾基,”当他的朋友拿来研钵,坐在对面,把树胶二苯乙醇酮磨成粉时,他说,“仔细听着。如果明白了我的要求,就给我弄点药。”

艾基审视着麦高恩,寻找问题的所在,但什么也没发现。

“把衣服脱了,”他命令道。“我已经猜到,你肋下挨了一刀。我多次告诉你,那些面膛微黑的人会捅你的。”

麦高恩微笑着。“不是他们,”他说。“根本不是那些人。

但你诊断还相当准确——是在上衣里,接近肋骨。听我说,艾基——今晚我和罗茜要逃出去结婚。“

艾基的左手食指加倍地握紧了研钵的边缘,右手的杵棒猛烈一击,可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与此同时,麦高恩先生的微笑变成了茫然不知所措的忧郁面孔。

“那是,”他继续说,“如果她把计划保密到那时的话。我们已经作了两周准备啦。有一天她说她愿意;但同一天傍晚又说不行。今天晚上我们已经商量妥了,这一次罗茜花了两天才肯定下来。可是,到那时还有五个小时,我怕准备动手的时候,她又背弃了我。”

“你说你要买药,”艾基说道。

麦高恩先生显得不安和困惑——同他平时的举止大相庭径。他把一本专利药的年鉴裹成圆筒,百无聊赖地把手指伸进里面。

“我不想让这种麻烦搅乱了今晚的好事,我要万无一失,”

他说。“我在哈莱姆已经弄到一套小房间,桌上摆着菊花,壶里烧着开水。我已经找了个大块头牧师,九点半在他家里等着我们。这件事必须成功。要是罗茜不再变挂就好了!”——麦高恩先生停下了,但为自己的疑虑而揪心。

“我还没弄明白,”艾基简洁地问,“你说买药同这事有何关系呢,或者说,对此我能干什么呢?”

“里德尔老爹有点儿不买我的帐,”这位忧虑的求婚者说,躬身陈述他的理由。“他已经整整一周不准我同罗茜一道出门。要不是担心失去一个寄食者,早就把我撵走了。现在,我一周挣二十美元,她同矮而粗的麦高恩一道逃走决不会后悔。”

“请原谅,丘恩克,”艾基说。“我一定马上给你配药。”

“哎呀,”麦高恩说,突然抬起头来,“嗨,艾基,不是有某种药——某种药粉,如果给她吃下去,就会使她更喜欢你吗?”

艾基带着明显的鄙夷神情撮了撮鼻子底下的嘴唇;但还没来得及回答,麦高恩继续说道:“蒂姆·莱西告诉我说,他曾在城外一个医生那儿弄到一些药,放在苏打水里给他的女朋友吃了。从第一剂起,他就受宠了,那女孩子对其他任何人都不屑一顾。他们不到两周时间就结婚了。”

丘恩克粗壮而又单纯。稍微留心一点的男读者比起艾基来,都能看出丘恩克强健的身体有如扎在电线上一样。就像一位优秀的将军,即将入侵敌人的领土,他正在寻求一切办法来防止可能的失误。

“我想,”丘恩克满怀希望地说,“今晚晚餐时见到她,如果我有那种药给她吃了,就会使她打起精神来,避免她违背商量好的逃走计划。我猜想,她不需要一队骡马来拖,但女人总是喜欢坐车而不喜欢去跑垒。只要那东西在两小时内发挥作用,计划就成了。”

“这次愚蠢的私奔什么时候进行?”艾基问道。

“九点钟,”麦高恩先生说。“晚餐在七点。八点钟,罗茜就装头痛,上床睡觉。九点钟,帕文扎诺让我穿过他家的后院,搭块木板通过里德尔家的篱笆,下一道门,我就到了她的窗下,帮她翻下防火梯。为了牧师的缘故,我们不得不提前作好准备。只要一开始罗茜不畏缩不前,事情就易如反掌。

你能给我调制点这种药吗,艾基?“

艾基·舍恩斯坦慢条斯理地搓着鼻子。

“丘恩克,”他说,“这种性质的药,我们药物学家必须特别谨慎。仅仅对你一个人,我的老相识,我才讲这种药粉,等我给你配制一点,你会看到它如何使罗茜想你的。”

艾基走到处方桌后面,把两片可溶药碎成粉末,每片含64.8毫克吗啡,再加入一点奶糖,以便增加其体积,然后用一张白纸灵巧地包起来。成年人服这种粉药,可以熟睡几小时而毫无生命危险。他把包好的药粉交给丘恩克,叫他尽可能地放进液体里给她吃。这位后院的洛金伐尔对他千恩万谢。

艾基的巧妙安排显然是为后来把消息透露给里德尔先生作准备。他送信叫来里德尔先生,把麦高恩先生同罗茜私奔的计划全盘泄露。里德尔先生是个矮胖子,瓦灰色的皮肤,行动敏捷。

“非常感激,”里德尔先生简切地对艾基说。“这个懒散的爱尔兰流氓!我自己的房间正好在罗茜顶上,晚餐后,我就回到那儿去,给短筒枪上好子弹等着他。只要他一进我的后院,定会叫他装进救护车拉走,而不是坐迎亲马车。”

由于罗茜在摩耳甫斯的控制之下沉睡几个小时,又有她嗜血的老子得到预先通知而持枪以待,艾基觉得,他的情敌注定要失败。

兰光药店值班的艾基通宵未眠,等候着这失败的消息,可是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早上八点钟,日班的职员来接班,艾基慌忙不迭地要往里德尔家去打听结果。瞧!正当他走出药店,不是别人,恰巧就是丘恩克·麦高恩从路过的街车上跳下来,紧紧抓住他的手——就是那个带着胜利者的微笑、高兴得满脸绯红的丘恩克·麦高恩。

“成功啦,”丘恩克带着极乐世界的狂喜,笑得嘴都合不拢。“罗茜准时登上了防火梯,我们九点三十分十五秒赶到了牧师家里。她在套间里已经起来——今早晨穿着晨衣煮蛋——上帝啊!我多么幸运呀!你哪天来走走,艾基,同我们一道进餐。我在大桥附近找到了工作,现在我正上那儿去上班哩。”

“那,那,那药粉呢?”艾基结结巴巴地问道。

“呵,你给我的那东西?”丘恩克说,笑得更开心了:“唔,是这样。昨天晚上,我坐在里德尔家的餐桌上,看着罗茜,对自己说,丘恩克,如果你能正正当当地得到这个女人——别企图用欺骗手法对付她这样一位有教养的人。‘你给我的那个纸包就在我的兜里。后来,我的眼光落在了当场的另一个人身上。我对自己说,‘他该对未来的女婿产生一定的感情啊!’因此,我瞅准机会,把药粉抖进了里德尔老爷子的咖啡里——明白了吗?”

祖父总是有点变样子,他喜欢流起眼泪来,同时过去很重要的事情他也忘掉。比方过去那一些他常讲的故事,现在讲起来,讲了一半下一半他就说:“我记不得了。”

某夜,他又病了一次,经过这一次病,他竟说:“给你三姑写信,叫她来一趟,我不是四五年没看过她吗?”他叫我写信给我已经死去五年的姑母。

那次离家是很痛苦的。学校来了开学通知信,祖父又一天一天地变样起来。

祖父睡着的时候,我就躺在他的旁边哭,好像祖父已经离开我死去似的,一面哭着一面抬头看他凹陷的嘴唇。我若死掉祖父,就死掉我一生最重要的一个人,好像他死了就把人间一切“爱”和“温暖”带得空空虚虚。我的心被丝线扎住或铁丝绞住了。

我联想到母亲死的时候。母亲死以后,父亲怎样打我,又娶一个新母亲来。这个母亲很客气,不打我,就是骂,也是指着桌子或椅子来骂我。客气是越客气了,但是冷淡了,疏远了,生人一样。

“到院子去玩玩吧!”祖父说了这话之后,在我的头上撞了一下,“喂!你看这是什么?”一个黄金色的橘子落到我的手中。

夜间不敢到茅厕去,我说:“妈妈同我到茅厕去趟吧。”

“我不去!”

“那我害怕呀!”

“怕什么?”

“怕什么?怕鬼怕神?”父亲也说话了,把眼睛从眼镜上面看着我。

冬天,祖父已经睡下,赤着脚,开着纽扣跟我到外面茅厕去。

学校开学,我迟到了四天。三月里,我又回家一次,正在外面叫门,里面小弟弟嚷着:“姐姐回来了!姐姐回来了!”大门开时,我就远远注意着祖父住着的那间房子。果然祖父的面孔和胡子闪现在玻璃窗里。我跳着笑着跑进屋去。但不是高兴,只是心酸,祖父的脸色更惨淡更白了。等屋子里一个人没有时,他流着泪,他慌慌忙忙的一边用袖口擦着眼泪,一边抖动着嘴唇说:“爷爷不行了,不知早晚……前些日子好险没跌……跌死。”

“怎么跌的?”

“就是在后屋,我想去解手,招呼人,也听不见,按电铃也没有人来,就得爬啦。还没到后门口,腿颤,心跳,眼前发花了一阵就倒下去。没跌断了腰……人老了,有什么用处!爷爷是八十一岁呢。”

“爷爷是八十一岁。”

“没用了,活了八十一岁还是在地上爬呢!我想你看不着爷爷了,谁知没有跌死,我又慢慢爬到炕上。”

我走的那天也是和我回来那天一样,白色的脸的轮廓闪现在玻璃窗里。

在院心我回头看着祖父的面孔,走到大门口,在大门口我仍可看见,出了大门,就被门扇遮断。

从这一次祖父就与我永远隔绝了。虽然那次和祖父告别,并没说出一个永别的字。我回来看祖父,这回门前吹着喇叭,幡竿挑得比房头更高,马车离家很远的时候,我已看到高高的白色幡竿了,吹鼓手们的喇叭苍凉的在悲号。马车停在喇叭声中,大门前的白幡、白对联、院心的灵棚、闹嚷嚷许多人,吹鼓手们响起呜呜的哀号。

这回祖父不坐在玻璃窗里,是睡在堂屋的板床上,没有灵魂的躺在那里。我要看一看他白色的胡子,可是怎样看呢!拿开他脸上蒙着的纸吧,胡子、眼睛和嘴,都不会动了,他真的一点感觉也没有了?我从祖父的袖管里去摸他的手,手也没有感觉了。祖父这回真死去了啊!

祖父装进棺材去的那天早晨,正是后园里玫瑰花开放满树的时候。我扯着祖父的一张被角,抬向灵前去。吹鼓手在灵前吹着大喇叭。

我怕起来,我号叫起来。

“咣咣!”黑色的,半尺厚的灵柩盖子压上去。

吃饭的时候,我饮了酒,用祖父的酒杯饮的。饭后我跑到后园玫瑰树下去卧倒,园中飞着蜂子和蝴蝶,绿草的清凉的气味,这都和十年前一样。可是十年前死了妈妈。妈妈死后我仍是在园中扑蝴蝶;这回祖父死去,我却饮了酒。

过去的十年我是和父亲打斗着生活。在这期间我觉得人是残酷的东西。父亲对我是没有好面孔的,对于仆人也是没有好面孔的,他对于祖父也是没有好面孔的。因为仆人是穷人,祖父是老人,我是个小孩子,所以我们这些完全没有保障的人就落到他的手里。后来我看到新娶来的母亲也落到他的手里,他喜欢她的时候,便同她说笑,他恼怒时便骂她,母亲渐渐也怕起父亲来。

母亲也不是穷人,也不是老人,也不是孩子,怎么也怕起父亲来呢?我到邻家去看看,邻家的女人也是怕男人。我到舅家去,舅母也是怕舅父。

我懂得的尽是些偏僻的人生,我想世间死了祖父,就没有再同情我的人了,世间死了祖父,剩下的尽是些凶残的人了。

我饮了酒,回想,幻想……

以后我必须不要家,到广大的人群中去,但我在玫瑰树下颤怵了,人群中没有我的祖父。

所以我哭着,整个祖父死的时候我哭着。

理查德•哈伦杰是个幸福的人。不管那些厌世者从有《传道书》那一天起就怎样唠叨着说,在这个不幸的世界上想做个幸福者的人是少而又少的,理查德•哈伦杰还是明白他是幸福的。当然,他是得天独厚啦。 

看来古人极为推崇的中庸之道已经过时。凡是遵循中庸之道的人对那些认为自我克制不是优点、有知识不算美德的人都不得不彬彬有礼地加以容忍。想到这里,理查德•哈伦杰就不失文雅而开心地耸了耸肩头。别人遭逢危险,干我什么事;他们被烈火烧焦,活该。让他们凭翻出一张纸牌的好与坏去决定他们的命运吧。那些人走在一根绳索上,或是飞黄腾达,或是身败名裂,为了某一事业或者爱情、奇遇,而冒着生命的危险。当显赫的功绩给他们带来声誉时,他不羡慕;当人们力量耗尽而一事无成时,他不同情。 

但是,也决不要因为这一点而断定理查德•哈伦杰是个自私自利,或者冷酷无情的人。他决非这样的人。他待人体贴,性格豪爽,总是乐意帮助朋友。他家境富裕,有足够力量资助他人。他手里有些积蓄,在内政部又有职务,薪金优厚。他的工作叫他称心如意,工作固定,职位显要,令人愉快。每天下班后,他到俱乐部打两、三个小时的桥牌,每逢星期六和星期日,打打高尔夫球。休假期间他到国外旅游,住讲究的旅馆,参观教堂,美术馆和博物馆。他喜欢看初次上演的夜场戏,经常到外面用饭。他的朋友喜欢他,因为他平易近人。他博览群书,知识丰富,谈吐风趣。他很有风度,虽然容貌并不特别漂亮,但身材细长,体态挺拔,面庞清秀而富于智慧。由于年近半百,头发逐渐脱落,但那双棕色的眼睛仍保持着笑容,满口牙齿没有一只假牙。他天生一副好体质,而且注意保养。他生活幸福,这是理所当然的,如果说他有一点自满的情绪,那也是应该的。 

他的命运好,甚至在那动荡而多风险的婚姻海洋里,他都能平安地闯过来,而一些聪明、善良的人们,却往往惨遭没顶。他在二十多岁时就跟一个他钟情的女人结了婚,夫妻俩度过了几年可以说是完美无缺的幸福生活后,逐渐分居了。他们双方都不愿再结婚,因此并不存在离婚问题(的确,从理查德•哈伦杰在政府中供职的地位来说,这是要不得的)。但是为了方便起见,双方通过家庭律师的调解,采取了分居的措施。这样,他们可以按个人的意愿自由地生活,不受对方的干预。他们在分手的时候,各自表示了互相尊重与善意的祝愿。 

理查德•哈伦杰把自己在圣约翰的林地上的房子卖了,并买下了离白厅只需走片刻就到的一套房间。这套房间包括一间他存放书籍的起居室,一间刚刚布置了契彭代尔式家具的餐厅和一间大小适中的卧室。厨房的那一边还有两、三间女佣人住室。他把那个在圣约翰的林地雇用多年的厨师带了过来。由于不需要这么一大帮佣人,他辞退了其他的佣工,同时,在一家佣工介绍所打算招聘一名客厅女佣人。他心中有数,就对介绍所的负责人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他需要一个年龄不太轻的女佣人。首先,因为年轻的女人比较轻浮;其次,虽然他已是成年,而且为人正派,但人们总会说闲话的,至少是那个看门人和那些商人。因此,为了自己也为了对方的名声,他认为应聘者应该年满懂事的年龄。此外,他需要一个善于擦洗银器的女佣人。他一向特别喜欢旧式银器,因此,凡是安妮女王朝代贵族妇女使用过的餐具都应加以爱护和重视,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他天性好客,喜欢每周至少一次邀请少则四人,多则八人来进餐。他完全相信他的厨师能够做出客人爱吃的菜肴,并希望他的客厅女佣人伺候得干净利索。所以他需要的女佣必须精明强干。他讲究穿戴,衣著要适合他的年龄和身份,因而他希望衣服保管得有条有理。他正在招聘的女佣人必须会熨裤子和领带。而且他特别仔细,所以皮鞋也必须擦得光亮。他的脚比较小,要买到合适的鞋颇为困难,所以他总是存着好多双替换的鞋。他一向坚持;鞋脱下来立即用鞋楦楦起来。最后,房间必须始终保持清洁整齐。勿庸置言,凡是应征这个职务的人一定得品格端正,头脑清醒,诚实可靠,外表讨人喜欢。作为对上述合格人员的报酬,他愿意提供优厚的薪金,相当的自由和充足的假日。介绍所的负责人眼都不眨地倾听着,一边说,完全相信会使他满意的,于是,拿给他一份候选人的名单。这份名单表明,这位负责人对提出的要求一点儿也没注意。他本人接见了几位候选人,有的显然不合格,有的看起来轻浮,有的年纪太大,有的则过于年轻,有的缺少他认为必要的风度,没有一个他认为可以试用的。他是个和蔼可亲的人,待人有礼貌,他微笑着一一谢绝了,并客气地表示遗憾。反正他不着急,准备再接见一批,直到找到合适的人为止。 

唉,人生真是滑稽可笑!如果你光想要最好的,而往往得到最坏的,当你打算凑合着对付过去算了时,那么,不知怎的,你却很可能得到你所需要的。命运仿佛说,你想事事十全十美,真是太傻。可是不知怎的,你有时却真交了好运。有一天,楼里的那个看门人突然对理查德•哈伦杰说; 

“先生,我听说您要雇个客厅女佣人。我认识有个人正找职业哩。她可能很合适的。” 

“你能不能介绍一下她的情况?” 

理查德•哈伦杰认为,佣人之间的推荐要比佣工介绍所可靠得多。 

“我可以向您保证,她人品很好。她一直在几个地方干过好差事。” 

“我去换换衣服,七点钟左右,如果她方便,我那时可以接见她。” 

他进屋还不到五分钟,厨师应完前门的铃声,走进来对他说,看门人介绍的女佣已经到了。 

“领她进来吧。”他说。 

他一边把灯开得更亮些,以便清楚地看一看这位应聘人,一边站了起来,背朝着火。一个女人走了进来,文质彬彬地站在门边。 

“晚上好,”他说,“你贵姓?” 

“ 普里查德,先生。” 

“多大岁数?” 

“三十五岁,先生。” 

“好,年龄很合适。” 

他吐出一口烟,沉思地看看她。她细高挑,几乎跟他一样高。但他想,她一定是穿着高跟鞋吧。她的黑色衣服很适合她的身份。她举止大方,容貌端庄,脸色红润。 

“请你摘下帽子,好吗?”他问。 

她把帽子摘下来。他看到她长着满头淡棕色的头发,梳得挺整齐,挺合适。她身体结实,既不胖也不瘦。要是穿上一身合适的制服,准会非常漂亮的。她举止大方,使人感到可亲,她确实长得很好看。要是换个别的阶层,可以说是个俊秀的女人。他又问了她一些问题,回答都很令人满意。她离开原来工作的地方是有正当理由的。她和一位男管家学过艺,看来她学得很不错。她原来的职务是带领三个负责客厅的女佣人,但让她单独一人负责这里的工作,她也并不介意。以前,她曾经给一个绅士当过佣人,这位绅士送她到一家成衣店学过熨衣服。她有点腼腆,但既不胆怯也不局促。理查德亲切而从容地向她提出一个又一个的问题,她回答得又沉着又谦逊,给他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凡是他要了解的证明人,她都一一提供了,都极为令人满意。 

“好吧,”他说,“我很愿意雇用你,不过,我是不大喜欢老换人的。我的厨师已经干了十几年。既然我认为你合适,你也喜欢这个地方,那你就留下来。我是说,不要来这儿干三、四个月,然后说你就要去结婚。” 

“那您不必担心,先生,我是个失去配偶的女人。我认为,结婚对任何一个姓在我这样地位的女人都没有多大的吸引力了。我丈夫从和我结婚那天起直到他去世,从来不动手干一点活儿,我不得不养活他。我如今需要的是一个稳定的家。” 

“我很同意你的看法,”他笑着说,“结婚是件好事,但我认为,要把它形成一种习惯那就不对了。” 

她很懂礼貌,对此没有回答,而只等待他的判断。显然,她一点儿都不冒失。他心想,如果她确实象她的外表那样精明强干的话,她一定很明白,找职业对她并不困难。他把要付给她的薪金的数额告诉她,显然使她很满意。他把寓所的一些必要情况向她介绍了,可是她的谈话表明,她对这些情况早已知晓。他得到的印象是.在应聘前,她已经打听过这里的一些情况,因而,这个印象与其说使他不安,倒不如说使他高兴。由此可见,她办事谨慎,颇有头脑。 

“要是我雇用你,什么时候可以来?目前我这儿没有别的人手,只有一个厨师带着一个打杂的女仆在尽力照应着。不过,我还是希望能尽快安排下来。” 

“好吧,先生,我原打算休假一周,不过,既然是为先生效劳,我就放弃休假。如果方便,我明天就可以来。” 

理查德•哈伦杰对她欣然一笑。 

“我看,你既然盼望度个假期,我也不希望你把它错过。象这样再继续一个星期,我也能对付。你就去度假吧,到时候就回来。” 

“非常感谢您,先生。我下星期的明天就来,行吗?” 

“一言为定。” 

她走后,理查德•哈伦杰好象是已经干了一整天工作似的。看来,他仿佛已经找到他所需要的人了。他按铃叫来厨娘,对她说,他总算找到一个客厅女佣人了。 

“先生,我想您会喜欢她的,”厨娘说,“她今天下午来过了,和我谈过话。我当时看出来,对自己的职务她很内行。她不是那种轻浮的人。” 

“杰迪太太,我们就雇用她试试吧。我希望你们给我一个关于她的好评。” 

“是的,先生。我对她说,您是很挑剔的。我告诉她说,您喜欢把一切弄得有条有理。” 

“是这样的。” 

“她说那她倒不在乎。她说她就喜欢有眼力的东家,她说把事情做得有条有理而没有人注意,是不会令人满意的。我想,您会发现她对自己的工作很感到自豪哩。” 

“那就好。我认为我们应该知足常乐嘛。” 

“是的,先生。当然喽,道理就在这儿。布丁好不好,吃了就会知道。不过,您要是问我的看法,我想地一定会成为一个真正难得的人的。” 

这话一点不假,普里查德正是这样的人。没有人比她更会伺候人了。她擦鞋的那个劲头,真叫人赞叹。每当他在晴朗的早晨步行上班的时候,都感到一阵洋洋自得,因为他的鞋亮得几乎照得见人。她管理他的衣服那么仔细,连他的同事们都跟他开玩笑,说他是文职人员中衣著最漂亮的。有一天回家时,他意外地看见在浴室里挂着一排袜子和手帕。他把普里查德叫来。 

“普里查德,你还替我洗袜子和手帕?我想你的工作够多了,不必再干这些了。” 

“先生,洗衣店会把这些东西洗坏的。只要您不反对,我就在家里洗吧。” 

她非常熟悉他每天应该穿什么衣服,因而用不着问,她就知道晚上是否应该把他的礼服和领带,还是把燕尾服和白领带拿出来。每逢要去参加必须佩戴勋章的宴会,他发现那精致整齐的一排勋章已经别在上衣的翻领上了。不久,他不再每天早晨从衣柜里挑选自己需要的领带了,因为他发现,她早就准确无误地替他拿出来了。她的鉴赏力无可指摘。他猜想她一定看过他的信件,因为她很了解他的动向。假如他忘了什么时候有约会,他不必去在记事簿,因为普里查德会告诉他的。她非常懂得在电话中跟人谈话所使用的语调;除了和那些商人谈话有专断的口气外,她总是彬彬有礼。不过,如果通话的对方是哈伦杰先生的一位文学界的朋友或是一位内阁大臣的夫人,她的态度显然就不同了。她本能地了解他想和谁谈话而不想和谁谈话。有时候,他从起居室听见她沉着而诚挚地对来访者保证说,他不在家。然后她走进来对他说,某人打来了电话,但她觉得他不愿意和此人通话。 

“你做得很对,普里查德。”他微笑着说。 

“我知道她只会给您添麻烦,影响您参加那场音乐会。”普里查德说。 

他的朋友一般是通过她跟他约定会见的。晚上他回来时,她把自己办理的事向他汇报。 

“先生,索姆斯夫人来过电话,请您在八号星期四去吃午饭,但我回复说,由于您和弗辛德夫人有约,不能去,十分抱歉。奥克利先生来电话请您在下星期二的六点钟参加在萨沃伊举行的鸡尾酒会。我回答说,只要您能去就一定去,不过您可能要到牙科医院看病。” 

“你办得很好。” 

“我想您到时会见机行事的,先生。” 

她把屋里拾掇得窗明几净。她到职不久有一回,理查德•哈伦杰度假回来,他从书架上取出一本书,看见书上的灰尘已经擦掉。他按铃把普里查德叫来。 

“我出门时忘记告诉你,决不许挪动我的书。书籍一拿出来打扫,往往不可能放回原来的地方。我的书脏点儿我倒不在乎,不过,要是找不着,我就很不高兴。” 

“先生,实在对不起,对”普里查德说,“我知道有些先生非常讲究,所以我很小心,每本书都一丝不差放回原来的地方。” 

理查德•哈伦杰看了看他的书。就他目前看到的情况来说,每本书都放在原来的位置。于是,他微笑了。 

“普里查德,我向你表示歉意。” 

“这些书上面全是灰。我是说,您一打开就要把手弄脏的。” 

她确实爱护他的银器,从来没有别人象她这样地珍惜过。他觉得应该对她特别赞扬才是。 

“你知道,这些银器大部分都是安妮女王和乔治一世年代的制品,”他解释说。 

“是的,我知道,先生。您有那么好的东西需要小心保管,把它们保管好也叫人感到高兴。” 

“你真的挺能干,善于保管这种东西。我所知道的男管家,没有一个象你这样会保管银器。” 

“男人不如女人那么有耐心,”她谦虚地说。 

等他认为普里查德的工作已经安定下来之后,他恢复了自己喜好每周举行一次的小型宴会。他已经发觉,她对伺候客人进餐是相当熟练的。不过,他当时是以一种自满的热情意识到,要是让她安排宴会该是多么适当啊。她手脚灵话,不言不语,做事周到。宾客身边有普里查德伺侯着,什么也不感到缺少。不久,她就熟悉了东家那些密友的口味:有人喜欢白水而不喜欢在威士忌里加苏打水,有人特别爱吃小羊腿。她准确地掌握小腿肉的冷度,不致破坏它的味道,红葡萄酒应该在室内贮存多久,馥香的气味才会散发出来。看她把一瓶红葡萄酒倒出来而半点酒脚子都不带出来,真叫人惬意哩。有一次,她没有按照理查德的吩咐上酒,他多少有点儿窝火地向她指出来。 

“先生,那瓶酒我打开过,由于塞子没有塞好而有点走味。所以,我才换了一瓶别的,我认为这样更保险。” 

“誓十分正确,普里查德。” 

后来,他把这类事情交给她去办。因为他发觉她非常了解客人爱喝什么酒。不用他说话,她就会把酒窖里最好的酒拿出来。要是她知道来的客人是喝酒的行家,就准备多年的陈酒。她知道女人不会品尝酒类,只要有她们参加,就端上来香槟酒,这种酒打开后就得立刻喝,否则就会走味儿。她具有英国佣人对社交差异的识别本能,因此她不会因某人有地位、有钱,而蒙蔽了自己的眼睛,认为某人一定是位绅士。不过,在东家的朋友中,也有她特别喜欢的。每当这些人来进餐,露出一副好似猫儿吞食一只金丝雀的神情时,她就端上一瓶哈伦杰专为特殊场合使用的酒。这件事让他很满意。 

“老兄,普里查德很看重您呀,”他高兴地说,“这种酒她轻易不给客人上的。” 

就这样,普里查德成了大家熟悉的人。不久,大家异口同声赞扬她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客厅女佣人。人们羡慕哈伦杰有她这样的女佣,仿佛他别的什么财物都不值得羡慕似的。她真是一步登天,身价百倍。当人们赞扬她时,理查德•哈伦杰心里总是美滋滋的。 

“真是主人精明,佣人也强干啊!”人们兴高采烈地说。 

一天晚上,当普里查德走出屋去之后,人们坐着一边喝葡萄酒,一边谈论起她来。 

“一旦她离开您,对您说来损失可不小啊。” 

“为什么她要离开这儿?有一两个人曾经想法把她从我这儿弄走,但她拒绝了,她深知在哪儿过得更舒服。” 

“盯她迟早会结婿的。” 

“我想她不是那样的人。” 

“她长得挺讨人喜欢。” 

“是的,她有几分风采。” 

“你在谈什么呀?她是个非常漂亮的人。若是在上层社会,她准是位有名的交际花,各个报纸都会刊登她的照片哩。” 

这时,普里查德端着咖啡走进来。理查德•哈伦杰看看她。四年来——啊,时光真快——他每天不时看见她,如今他确实忘记了她长得什么模样。自从第一次看见她以来,似乎她没有多大变化,仍然和过去一样苗条,面色红润,端庄的外表还是那么又专注又憨厚。身上的黑色制服显得那么合身。她走出房间。 

“她真是个美人儿,这话一点不假。” 

“不错,”哈伦杰答应着,“她确实够得上十全十美。要是少了她,我会感到无所适从。可是,说也怪,我并不怎么喜爱她。” 

“为什么?” 

“我总觉得她有点使我厌烦。您知道,她从来不爱讲话。我经常想办法找她交谈,我不问她,她就不开口,不过这也无关紧要。四年来她没有主动跟我说过一句话。我对她毫不了解。我也说不上她是否喜欢我,或是对我全然无动于衷。她简直是个机器人。我尊重她,赞赏她,信赖她。她具有一切优良的品德;可是我奇怪,既然她这么好,为何我心中一点没有触动。我想,一定是她没有那更招人喜欢的地方。” 

谈话到此告一段落。 

过了两三天,恰巧普里查德晚上歇班,而他也没有约会,理查德•哈伦杰独自一人在俱乐部用餐。这时,一个童仆对他说,他住所的人打电话说他出来时忘了带钥匙,要不要乘出租汽车送来?他伸手到口袋一摸,的确没有带着。他记起吃饭前换那套蓝哗叽衣服的时候,不巧忘了拿出来。他本想去打打桥牌,但那天晚上俱乐都休息,想散散心已经不可能了。突然他想到要是去看看那部人们都在谈论的电影,倒是个机会。于是,他吩咐童仆捎了口信,说他过半个小时就回去取钥匙。 

他在住所的门前按过电钤,普里查德开了门,手里拿着钥匙。 

“你在这儿干什么,普里查德?”他问,“今天晚上你歇班,对吗?” 

“是的,先生。可我不想出去,所以告诉杰迪太太,她可以去歇班。” 

“你有机会应该出去玩玩,”他关心地说,“总呆在家里对你没有什么好处的。” 

“我也常出去办办事,不过自从上月以来,我晚上一直没出去过。” 

“究竟为什么呢?” 

“唉,一个人出去多么没意思。再说,眼下也没有一个我喜欢跟他出去的人。” 

“你应该时常找点儿乐趣才好,这对你有好处。” 

“不知为什么,我已经没有这种习惯了。” 

“好啦,我现在想去看场电影,你愿意跟我一同去吗?” 

出于一时的冲动,他的话说得十分亲切。说完他又有些懊悔。 

“好,先生,去吧。”普里查德说。 

“那就快点吧,把帽子戴上。” 

“我马上就来。” 

她退了下去。理查德•哈伦杰走到起居室,点燃了一支香烟。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有点好笑,也觉得高兴。自己不费多大事就能让别人得到幸福,真是令人欢快。普里查德既不吃惊,也不犹豫,这就是她的特性。等了大约五分钟,她来了,他看见她换了一身衣服,上穿一件好象人造丝的上衣,黑色的小帽子上面别着一个蓝色饰针,颈上离着一条银白色的狐皮。看她穿得既不寒酸,也不那么轻浮,他才放了心。凡是碰巧遇见他们的人,谁也不会想到这就是内政部有名的官员陪着他的女佣去看电影的。 

“先生,对不起,让您等待了。” 

“没关系。”他和蔼地说。 

他给她打开前门,走在她的后面。他想起来路易十四世和他的朝臣那段家喻户晓的轶事,因而对她毫不犹豫走在前面,十分欣赏。他们要去的电影院离住所并不远,徒步就能走到。他谈论到天气,公路上的情况,还谈到阿道夫•希特勒。普里查德的回答都很得体。他们到达影院时,正好放映《米老鼠》,他们看得很开心。在她工作的四年中,理查德•哈伦杰难得看到她的笑脸。现在听她发出一阵阵愉快的笑声,他特别高兴。他真愿意她玩得痛快。然后,他们的注意力又集中到银幕上。影片很有意思,两人专心地观看着,激动得透不过气来。他掏出烟盒,不由自主地让了普里查德一支。 

“谢谢,先生。”她取出一支。 

他给她点燃烟。她的两只眼睛盯着银幕,几乎没有意识到他的这番好意。电影散场时,他们随着人群挤出影院,来到大街上,朝寓所走去。这是个天气晴朗,繁星满天的夜晚. 

“你喜欢这部影片吗?” 

“我什么都喜欢,先生。真太有意思了。”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顺便问你一声,你吃过晚饭了吗?” 

“没有,先生。哪儿有时间呀。” 

“你不饿吗?” 

“回家后吃点面包,喝杯可可就行了。” 

“那未免对自己太苛刻了。”到处回荡着欢乐声,从他们身旁拥过的人群似乎充满喜悦的神情。他心里琢磨着,一不做二不休,于是对她说,“嗯,你陪我到什么地方吃顿晚饭,好吗?” 

“我奉陪就是了,先生。” 

“走吧。” 

他叫了一辆马车。他感到自己有一种博爱精神,他非常欣赏这种精神。他告诉车夫到牛津大街饭店。那儿轻松愉快,而不致于碰见熟人。那儿还有乐队,人们可以跳跳舞。要是让普里查德看看,会使她开心的。他们坐下来,服务员走到他们桌前。 

“他们这儿供应配好的份餐,”他说,心想普里查德一定很喜欢,“我看咱们也来一份吧。你喝什么酒?喝点白酒,好吗?” 

“我真想喝一杯姜汁啤酒。”她说。 

理查德•哈伦杰给自己要了一杯加苏打的威士忌。她的胃口很好,哈伦杰虽然并不饿,但为了不使她拘束,也吃了起来。刚才看过的电影给他们提供了谈话的资料。人们在那天晚上所说的话的确一点不错,普里查德长得确实漂亮。即便眼下有人看见他们在一起,他也不会介意。如果他把陪伴这位美貌的普里查德去看电影,然后去吃晚饭的事告诉给他的朋友,大家准会大肆宣扬的。普里查德瞧着那些翩翩起舞的人,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你喜欢跳舞吗?”嚣他问。 

“我做姑娘的时候是个舞迷。结婚后再也没有跳过。我丈夫身量比我矮一点,不知为什么我总认为男人应该高一点儿才好看,您明白我的意思吧。我想我一天天老了,很快就跳不动啦。” 

理查德无疑比他的女佣高,他们俩跳起舞来才合适。他喜欢跳舞,而且跳得呱呱叫。但他踌躇了,他并非想拥抱她才请她跳舞,或许最好不要做得太过火?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她生活那么单调。她是非常通情达理的,即使她认为跳跳舞有失体统,他完全相信她会找个适当的借口的。 

“你想跳一个吗,普里查德?”当乐队又开始演奏时,他说。 

“我真怕跳不好,先生。” 

“那有什么关系?” 

“我怕您嫌我跳不好,先生。”她沉着地说,一边站起身来。 

她一点也不羞怯,只是担心跟不上他的舞步。他们跳得很合拍。他发觉她的舞艺相当高明。 

“不错呀,你跳得好极了,普里查德。”他说。 

“没想到我还会跳哩。” ” 

虽然她身材高大,但脚步稳健,天生有节奏感。跟她一起跳舞真叫人感到愉快。他朝着挂在墙上的镜子里一看,不禁觉得他俩真象一对儿,他们的眼光在镜中碰到一起,他不知道他是否也那么想。他们又跳了几圈,随后理查德•哈伦杰建议该回去了,他付了帐。他们走出饭店。他注意到当她从人群中挤过去时,一点也没有不自然的样子。他们乘坐一辆出租小汽车,十分钟后就到家了。 

“我从后门进去吧,先生,”普里查德说。 

“不用,跟我一起乘电梯吧。” 

他搀扶着她走上台阶,一边用冷淡的目光对那个值夜班的看门人瞪了一眼。这样一来,看门人对他这么晚和女佣人一起回来就不会感到奇怪了。他取出钥匙打开门,让她走进去。 

“啊,晚安,先生,”她说,“非常感谢您对我这么好。” 

“我应该感谢你,普里查德。要不然,今天晚上我一个人一定过得很无聊。我希望今天晚上你觉得玩得很愉快。” 

“我确实玩得很愉快,先生,比我想象的还好哩。” 

一切顺利,理查德•哈伦杰感到很满意。他多么会体贴人啊,让别人享受这么多真正的欢乐,确实令人惬意。他那仁慈的心肠使他感到一阵热乎乎的,片刻之间他觉得内心中产生一种对全人类伟大的爱。 

“晚安,普里查德,”他说。同时,一股莫名其妙的力量促使他用胳膊搂住她的腰,在她的嘴唇上吻了一下。 

她的嘴唇那么柔软,任凭他吻。这是少女年华、春心漾动时发自内心的热烈的拥抱。他快活极了,紧紧地拥抱她。她也用手臂抱住他的脖子。 

通常,他要等普里查德把他的信件送进来时才醒,但是第二天早晨,他在七点钟就醒了。他有一种说不出的奇特的感觉。平时,他睡觉习惯枕两个枕头,可是,现在他突然发觉只有一 

个。于是,他回忆了一下。当他看见另一只枕头就在自己的枕头旁边时,不禁吃了一惊。谢天谢地,枕头上没有人。可是,显然有人睡过。他的心沉了下来,他出了一身冷汗。 

“我的天啊,我多荒唐!”他叫起来。 

自己竟然干出这样的蠢事。究竟是什么迷住了他的心窍?他也&不是那种跟女佣人鬼混的人。象他这样的年龄,这样的地位,干这种事多么丢人l他始终没有听见她悄悄地溜走,一定是他当时睡熟了。即使他十分喜欢她,这也不可能啊。她跟他不是一类人。正如他那天晚上说的,他对她感到厌烦,甚至现在他也只知道她的姓,他连她的名字也不想知道。多么糊涂!眼下会发生什么事?她不可能继续在这儿工作下去了,显然,他也不能再留她。可是,既然这是双方的错误,而把她打发走,似乎太不公平了。由于一时糊涂,竟把雇来的最好的客厅女佣人失掉,多么愚蠢! 

“都怪我那该诅咒的好心肠。”他唉声叹气地说。 

他再也找不到一个女佣人,照管他的衣服这么叫他称心如意,擦冼银器这么光洁了。她熟悉他所有的朋友的电话号码。她会品评各种酒类。然而,她非离开不行了。她自己必须明白,在这件事发生后,情况决不会一样了。他会送她一份漂亮的礼物,给她写一份极好的推荐信。眼下,她随时都可能走进来,她会不会满脸狡黠,会不会无拘无束?要不,她会不会摆出一副高傲的姿态?也许甚至不肯把他的信件送进来。一旦他需要摇铃叫人,而杰迪太太进来说。普里查德还没起床哩,先生,昨天晚上回来后,她一直在睡。那就糟了。 

“我多愚蠢l多么卑鄙的小人!” 

有人敲门,他焦急得要命。 

“进来。” 

理查德•哈伦杰的心情很沉重。 

普里查德随着时钟打点声走了进来。她穿着早晨常穿的印花布衣服。 

“早晨好,先生。”她说。 

“早晨好。” 

她拉开窗帘,把信和报纸递给他。她脸上没有异样的表情,态度和往日一样。她的举止还是那样谨慎。她既不回避理查德的注视,也不去注视他。 

“先生,您要穿那件灰制服吗?昨天成衣店刚刚送来。” 

“好吧。” 

他假装在看信,但眼睛却在跟踪着她。她转过身,把他的衬衣和内裤选好,放到椅子上。她把他头天穿过的衬衣袖扣取下来,换上一付干净的。她把他的袜子拿出米,放在椅座上,旁边放着相配的吊袜带。然后,她把那身灰制服拿出来,把背带扣在裤子的背扣上。她打开衣柜,想了一会儿,挑选了一条跟衣服相配的领带。她把换下来的衣服夹在胳膊底下,把鞋楦好。 

“先生,您现在吃早饭呢,还是先洗澡?” 

“我现在吃早饭吧。”他说。 

“好,先生。” 

她的动作慢条斯理。她不慌不忙走出屋去。她的脸色仍是那副严肃、顺从和空虚的样子。过去发生的事情仿佛是一场梦?普里查德的举止,一点也看不出她对头天晚上的事情还有丝毫记忆。他宽慰地舒了一口气。现在可以放心了。她不必离开这儿了。普里查德是个十全十美的客厅女佣人。他确信,不论在普里查德今后的谈话或表情中,她任何时候也决不会流露出他们的关系是超越主仆的。

理查德•哈伦杰,是个非常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