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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自己的人生确立目标时,第一目标应该是优秀,成功最多只是第二目标,不妨把它当作优秀的副产品。现在的情况正相反,人们都太看重成功,不是第一目标,几乎是唯一目标,根本不把优秀当回事。可是,我敢断定,没有优秀,所谓的成功一定是渺小的,非常表面的,甚至是虚假的成功。

我说的优秀,就是我一直所强调的,要让老天赋予你的各种精神能力得到很好的生长,智、情、德全面发展,拥有自由的头脑、丰富的心灵和高贵的灵魂,这样你就是一个在人性意义上的优秀的人,同时你也就有了享受人生主要的、高级的幸福的能力。

为什么要把优秀放在第一位,把成功放在第二位呢?

首先,优秀是你自己可以把握的,成功却不然。我们说的成功,一般是指外在的成功,就是你在社会上是否得到承认,承认的程度有多高,最后无非落实为名利二字,外在的成功是用名利来衡量的。这个意义上的成功,取决于许多外部的因素,包括环境、人际关系、机遇等等,自己是很难把握的。一个人把自己不能支配的事情当作人生的主要目标,甚至唯一目标,我觉得特别傻,而且很痛苦,也许最后什么也得不到。荀子说得好:君子敬其在己者,不慕其在天者。你自己能支配的事情你要好好努力,由老天决定的事情你就不要去瞎想了。尽你所能地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把你身上的人性禀赋发展得好一些,这是你能够做主的,你把功夫下在这里就行了。至于优秀了怎么样,有没有机会让你的优秀得到展现,顺其自然就可以了,最多适当留心就可以了。这样来定位,你的心态就会非常好。你的力气花在了优秀上,这个力气是不会白花的。你把外在的成功看作副产品,在那上面没花多少力气,那么,这些名啊利啊,如果你得到了,当然很好,对于你是意外的收获,你比那些孜孜以求才得到的人快乐多了。如果没有得到呢,也没什么,反正你在那上面没花力气,种瓜得瓜,不种就没得,很公平嘛。

其次,如果你真正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人,而在社会的意义上并不成功,我认为你的人生仍然是充满意义的,在人性完善、自我实现的意义上你是成功的。在历史上,有相当一些优秀的人,比如有些创作了伟大作品的艺术家、作家,生前很不成功,他们的名声是死后才到来的。他们在贫困和默默无闻中度过了创造的一生,和那些一时走红的名利之徒相比,谁的人生更有价值、更成功?历史已经做出了结论,我们每个人凭良知也可以做出结论。一个不求优秀的人,一个心智平庸的人,如果他又把外在的成功看得很重,就只能是靠庸俗的手段,工于心计,巴结奉承。最后,他即使得到了一点所谓的成功,当个小官呀,发点小财呀,在素质类似的一伙人中比较吃得开呀,在那里沾沾自喜,可是你站在上面俯看他一眼,他真是个可怜虫,他的人生毫无价值,他的人生是失败的。

最后,我相信,在开放社会里,一个优秀的人迟早有机会获得成功的,而且一旦得到,就是真正的成功,是社会承认、自己内心也认可的成功,是自我实现和社会贡献的统一。当然,开放社会是一个前提,在封闭社会里就不行。比如改革开放前,每个人都被锁定在一个单位里,命运由长官意志决定,上司不喜欢你,你再优秀也白搭,怀才不遇、抱恨终身的人多了去了。不光是单位,整个国家是封闭的,关起门来搞政治运动,枪打出头鸟,优汰劣胜,优秀者遭扼杀。今天这个时代仍有种种毛病,但是和以前比,毕竟开放得多了,优秀者获得成功的机会多得多了,这一点无人能够否认吧。

 在读了加拿大作家马特尔的小说《少年PI的奇幻漂流》之后,几乎每一个评论者都会谈到它的奇特。一个印度动物园主带着他的家人和动物,搭乘一艘日本货船移居加拿大,不幸海上遇险,货船沉没。最后只剩下两个幸存者,一个是园主的十六岁儿子帕特尔即少年PI,另一个是一只名叫帕克的孟加拉虎,人虎共处于一只小小的救生艇,在无边的大海上漂流了二百二十七天。故事的主体部分便围绕着海上生存和驯虎展开。

    这的确是一个奇特的故事。由于这种遭遇是我们感到难以想象的,我们的想象力更被刺激起来了。我们会不由自主地想到,如果类似的遭遇落到自己头上,我们又将如何。事实上,任何人都可能遇上某种灾难,而任何灾难在遇上之前都让人感到难以想象,一旦遇上就又必须接受。本书的主人公不是鲁宾逊式的开拓者,也不是《老人与海》中的硬汉子,而只是海难中一个普通的幸存者,因而我们会更容易设身处地进入他的处境和心境。

    在遭遇巨大灾难时,一般人的最初反应是不相信,幻想奇迹出现,自己一定能获救。帕特尔也是如此,不过他很快绝望了,而生存的努力正是从绝望开始的。对于失事的人来说,最致命的错误是抱的希望太大,做的事却太少。帕特尔明白了这一点,他让自己不停地忙碌,甚至不再计算天数,忘记了时间概念本身。不要去想未来,就把漂流当作唯一可能的生活吧,这样反而有勇气活下去了。身陷任何一种绝境,只要还活着,就必须把绝境也当作一种生活,接受它的一切痛苦,也不拒绝它仍然可能有的任何微小的快乐。作者打了一个确切的比方:失事后的生活就像象棋残局,没有几个棋子,输赢不能再多了,可是你仍能从每一步赢棋中获取快乐。你到了地狱底层,仍面带微笑,为什么?因为在你脚下有一条可供充饥的小小的死鱼。总之,“无论生活以怎样的方式向你走来,你都必须接受它,尽可能地享受它。”

    海上漂流的生活时常是乏味和恐惧的交替。大海是一个不变的圆圈,时间永无尽头,其单调使人陷入类似昏迷的漠然状态。大海又反复无常,随时变得狂暴,使人恐惧得要发疯。这两种情绪还彼此渗透,乏味下潜伏着恐惧,恐惧时仍感觉乏味。叔本华曾用海上漂流来譬喻人的生存。在本质上,我们每个人都孤独地漂流在人生的大海上,对生的乏味和死的恐惧也都多少有所领略。关于恐惧,帕特尔有一个很好的体会:恐惧是生命真正的对手,必须努力把它表达出来,用语言的光辉照亮它。如果逃避它,让它躲在无语的黑暗中,它就更容易把你打败。我相信我们也应该这样对付死的恐惧。

    身处绝境之中,最忌讳的是把绝境与正常生活进行对比,认为它不是生活,这样会一天也忍受不下去。如果要作对比,干脆放大尺度,把自己的苦难放到宇宙的天平上去秤一秤。漂流在海上,帕特尔很自然地感受到了这种对比。夜晚,天空明净,月轮清晰,星星闪烁,海静静地躺着,他觉得自己仿佛看见了整个宇宙。于是——“我第一次注意到,我的痛苦是在一个宏伟庄严的环境中发生的。我从痛苦本身去看待它,认为它是有限的、不重要的,而我是静止不动的。”生命不过是通向广袤无垠的一个小小的窥孔,既然已经看到了广袤无垠,就别再在乎有没有这个窥孔了。看见宇宙便是融入宇宙,心境发生了根本的改变。面对宇宙,一个生命连同它的痛苦实在微不足道,可以忽略不计。

    海上生存已是难事,况且还要对付那头老虎。然而,既出乎我们意料又令我们信服的是,恰恰是这头老虎,成了促使帕特尔活下来的救星。失事之初,帕克的确是他面临的头等难题。一开始船上剩有四只动物,鬣狗吃了斑马和猩猩,老虎又吃了鬣狗,下一个该轮到帕特尔了。因此,他一心盘算如何杀死老虎。但是,帕克在饱食之后的表现使他改变了主意。它专注地看着他,那是一只感到满足的动物的眼神。接着,它哼了一声,又哼了一声,像是在打招呼。作为动物园主的儿子,耳濡目染的经验使他理解了这种友好的表示,做出了驯服它的决定。驯虎的关键是保证其饮食的供应,这使他有大量的事情要做,整天忙于钓鱼、捕杀海龟、使用海水淡化器等,无暇去想死去的亲人和自己的困境,因此保持了心理的健康。如果没有帕克,他将独自面对绝望,那是比老虎更可怕的敌人。他和帕克似乎成了相依为命的伙伴。

    可是,请不要以为我们看到了一个人兽相爱的浪漫童话,结束的场景无情地粉碎了这个错觉。船终于漂到了大陆,帕克跃向岸上,它的身体在帕特尔头顶上方的空中伸展开来,仿佛一道飞逝的毛绒绒的彩虹。它径直走向丛林,没有看帕特尔一眼。“在丛林边上,它停下来了。我肯定它会转身对着我。它会看我。它会耷拉下耳朵。它会咆哮。它会以诸如此类的方式为我们之间的关系做一个总结。它没有这么做。它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丛林。然后,理查德·帕克,我忍受折磨时的伴侣,激起我求生意志的可怕猛兽,向前走去,永远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这一段描写十分精彩,我们又一次感到意外,同时立刻感到无比真实。其实,在作者笔下,帕克始终是一头猛兽,最后仍是如此,产生错觉的是我们,当然,还有帕特尔。他哭了,无法理解在经历了漫长而艰险的共患难之后,帕克怎么能如此无所谓地离他而去,甚至不回头看他一眼。

    故事到此已经结束,但更大的意外还在后面。日本来人调查货船失事经过,帕特尔给出了另一个版本:沉船之后,幸存者其实是四个人,除他之外,还有他母亲、一个厨师、一个水手,并没有动物。饥饿驱使厨师杀食了水手和他母亲,既然只有他活下来了,显然他又杀食了厨师。那么,看来动物的故事是他编造出来以掩盖可怕的真相的,其实鬣狗是厨师,斑马是水手,猩猩是他母亲,而老虎就是他自己。

    哪一个版本是真的?作者没有这么问,而是让帕特尔问调查员:“哪一个故事更好?”调查员答:“有动物的故事更好。”帕特尔说:“谢谢。和上帝的意见一致。”我们不禁想起了小说的开头,在那里,作者告诉我们,他是从一个印度老人那里听到这个有动物的故事的,当时老人对他说:“我有一个故事,它能让你相信上帝。”听完了故事,我们相信上帝了吗?也许,但仅在一个意义上,即上帝是一个必要的寓言。在全书的一头一尾,作者都谈到了动物和宗教。失事之前,在印度,帕特尔一面被父亲引领着认识动物园里猛兽的残忍习性,一面相当搞笑地同时成了三种不同宗教的狂热信徒。失事之后,到了加拿大,帕特尔成了一个大学生,专业是动物学和宗教学。我的理解是,动物学是人的生存的现实,宗教学是人的生存的寓言。在极端残酷的生存斗争中,人成了赤裸裸的动物。可是,上帝不喜欢这样,他把兽性的故事给了动物,而把人性的故事给了我们。我们需要上帝这个寓言,当然不只是为了掩饰我们的兽性,更是为了对我们的人性怀有信心。

 我们每一个人,上帝给了我们这一个生命,我们只有这一次机会,我认为我们应该享受生命。苦行主义把生命的快乐看作低级的快乐,我认为是大错特错的。但是我发现,真正懂得享受生命的人并不多,人们往往把满足生命本身的需要和满足物质欲望等同起来了,其实这是两回事。现在社会上把金钱看得很重要,好多人把全部精力用来挣钱,挣了钱就花钱,全部生活由挣钱和花钱组成,以为这就是快乐。其实,物质的欲望是社会刺激出来的,并不是生命本身带来的。一个人的生存当然需要有物质条件,要有钱,在这个社会里你没有钱就会很可怜,所以不妨让自己有钱一些。但是,生命有它本身的一些需要,它们的满足给人带来的快乐是最大的,而这其实并不需要有很多的物质、很多的钱。

    有一些需要,可以说是生命骨子里的东西,是生命古老又永恒的需要。比如健康,享受生命最基本的一个方面是享受健康。你看那个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他讲幸福就是快乐,他给快乐下的定义是什么?他说快乐就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也就是说,你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一颗宁静的灵魂,你就是快乐的,你就是一个幸福的人。我特别欣赏托尔斯泰的一句话,他说真正的物质幸福不是金钱,从物质角度来看什么是幸福,那也不是金钱,是什么呢?他说对个人来说是健康,对人类来说是和平。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如果没有健康,你金钱再多有什么用。现在有些人为了挣钱,累出一身病,英年早逝,值得吗?

    人是自然之子,和自然交融,享受大自然,享受阳光、空气,这也是满足生命本身的需要,给人以莫大的快乐。关于这一点,我就不多说了。

    生命的快乐还有一个方面,就是所谓天伦之乐,爱情、亲情、家庭,这是人生非常重要的价值。我这个人是很看重家庭的,我觉得这是人生太重要的一个内容了。回想起来,我这一辈子幸福感最强烈的时候是什么时候?有两段时光。一段是刚上大学时,我是十七岁进了北大,正值青春期,整个人在发生变化,我眼中的整个世界也在发生变化,我突然发现天下有这么多漂亮的姑娘,真觉得这个世界太美好了,人生太美好了。那个时候,实际上我并没有谈恋爱,你们现在很幸福,你们在大学里是可以自由谈恋爱的,我六十年代上大学的时候,大学生是不允许谈恋爱的,尤其是如果被发现了发生关系或怀孕,那是要受处分甚至开除的。但是你挡不住青春啊,这个感觉在啊。我记得海涅有一句诗:“在每一顶草帽下面,都有一个漂亮的脸蛋。”那个时代的时尚吧,女士、小姐戴一顶精致的草帽。我当时的感觉就是,好像有一件未知的、还不太清楚的、但是非常美好的事情在等待着我,这是一种非常强烈的幸福感。

    我确实觉得恋爱是非常美好的。现在有些人说,大学生谈恋爱不好,是早恋。大学生都十七八岁了,还说早恋啊?这正是恋爱的季节!大学生谈恋爱,天经地义。我们这一代人已经被压抑了,不应该再压抑新的一代,是吧?我对大学生恋爱是这样看的:第一,我觉得特别正常;第二,我觉得你也不要当作一个任务去完成。我知道有些同学是当作任务完成的,别人有女朋友、男朋友了,别人在谈恋爱了,好像我不谈恋爱就没面子似的,这个就不必要了,应该顺其自然嘛,你的日子长得很,不用勉强去谈,不要攀比,是吧?第三,我希望是这样的,要高质量地谈恋爱。恋爱是有质量的区别的,质量取决于谈恋爱的当事人的质量,境界不同,素质不同,恋爱的质量是有差别的。如果你光是沉溺在卿卿我我这种关系里,别的什么都不要了,我觉得挺可悲的。我刚才强调,快乐应该是可持续的,有生长能力的。你们这个年纪可以说是为一生的幸福打基础的时候,应该是通过恋爱互相促进,互相激励,激励精神的向上、求知的努力和创造的冲动。恋爱是可以有极大的激励作用的。我真正谈恋爱是比较晚的,但我那时候的状态非常好,写了很多诗啊,很多爱情诗、哲学诗,还写了很多哲学的随感。因为当时我的女朋友啊,她是一个爱文学的人,特别看重你的文学才华,我就想表现自己,就使劲写啊,能够博美人一笑就特别满足,特别有成就感。我当时写这些东西,根本没有想到要出版,许多年后出版了,现在来看,仍然是我自己最满意的作品之一。我是想说,我是支持大学生谈恋爱的,但是你这个状态应该是一个更好的状态,一个能够开花结果的状态。

 人不但应该享受生命,而且人还有一个更高的层次,就是人是有精神属性的,人应该享受自己的精神属性,享受精神的快乐。精神需要的满足,精神能力的生长和发展,是人生幸福更加重要的源泉和方面。

那么,人有哪些精神需要,有些什么样的精神能力呢?我套用柏拉图的一个分类,不过可能跟他的原意不太一样。我们可以把人的精神能力、精神属性分为三个方面:一个是智,智力,理性,人有思考的能力;第二是情,情感,人有感受的能力;第三是意,意志,人有实践的能力,能够支配自己的行为,这实际上是指人有道德和信仰上的追求。和三种能力相对应,智追求的是真,情追求的是美,意追求的是善。

    我先讲第一点,人的精神快乐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智力活动的快乐,通俗地说,就是动脑筋的快乐。这一点对学生来说特别重要,因为在学校里智育是主要任务,占据了最多的时间。智力活动的主要因素是什么?我认为有两个。一个是好奇心,人有理性,面对外部世界的时候,理性一旦发动,就会产生好奇心。另一个是独立思考的能力,你对事物感到好奇,发生了兴趣,就要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探究它的谜底。一个人对事物充满好奇心,又善于独立思考,他就能充分地享受智力活动的快乐。

    大科学家就是如此。爱因斯坦是怎么走上科学道路的?他自己回忆,他最早对科学发生兴趣是在五岁的时候,他爸爸送给他一个指南针,他看见里面的针自己会转,总是指向同一个方向,就觉得非常神奇。当时他的感觉是:事物内部藏着一个秘密,等着我去把它找出来。这正是一种科学探索的心情。事物内部藏着一个秘密——这是怎样的诱惑!把它找出来——这是怎样的成就感!前者是好奇心,后者是独立思考,这两者都给人以莫大的快乐。一个人始终保持这样一种心情,他不成为一个科学家才怪呢。爱因斯坦说过一句话:神圣的好奇心是一棵非常脆弱的嫩苗,很容易被扼杀掉。科学家是什么人?就是好奇心没有被扼杀掉的人,他们是幸存者。

    好奇心之所以容易被扼杀掉,最大的敌人是功利心。我觉得在中国这个问题挺严重的,我们总是把精神价值看得很空,好像必须落实到物质的价值,否则就不承认它有价值。智力活动本身就是快乐,探索世界的秘密本身就有价值,我们对这样的观点是陌生的。实际上这涉及到一个根本问题,就是怎么看精神和肉体的关系。精神和肉体,哪个是目的,哪个是手段?人的精神能力,在这里是理性、智力,它的价值仅仅是为肉体服务吗?当然,无论个人还是人类,肉体的生存是前提,在这个问题解决之前,我们不得不把主要精力用在满足生存的需要上,智力好像更是肉体生存的手段。但是,一旦生存的需要得到了满足,智力活动仍然只是手段吗?精神需要的满足是否应该逐渐上升到主要地位,我们是否应该逐渐把主要精力用在精神需要的满足上了呢?因为从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看,应该说肉体只是手段,精神才是目的。我们动脑筋,不是为了填饱肚子,只是因为动脑筋本身让我们感到快乐,智力的运用和真理的探究本身让我们感到快乐,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中,我们岂不更像是万物之灵?事实上,人类也好,个人也好,越是能够从精神活动本身中获得快乐,就的确是处在人性的一个更高的阶段上。

 第二点讲一讲情感体验的快乐。我这里讲的情感是广义的,指人的感受能力。人不光有智力,也就是认识能力,还有感受能力。如果说认识能力主要是面向世界的,那么,感受能力主要是面向人生的。当然,这只是相对而言,实际上两者难以分开,我们在认识世界时也在感受,我们在感受人生时也在认识。你在这个世界上生活,无论是在认识外部事物的过程中,还是在和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你的感情是参与的,你有顺心的时候,也有不顺心的时候,有些人你喜欢,有些人你讨厌,你会快乐或者痛苦。人带着感情生活,有好恶,有喜怒哀乐,在我看来这都是财富。不是说只有快乐才是财富,你遇到了讨厌的人,倒霉的事,就完全是损失了。如果说心灵是一本账簿,那么,对于这本账簿来说,没有支出,全是收入。

    在生活中,我也跟大家一样,常有情感的波动。我会遇到我特别讨厌的人,那时候真是很愤怒,世界上怎么有这样的人,干这样的事,觉得无法忍受。可是,世界上有不义的人,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你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你也很难靠你个人的力量改变这种人,而你又不屑和他在同一个层面上较量。怎么办呢?我就翻开日记,把这种人的嘴脸描绘一通,作一番分析,这样心里就好过多了。当我这样做的时候,我是从使我纠结的具体事情中跳出来了,我的心就平静了,我比他站得高许多,是在他的上面观察他、分析他。我把自己当作一个认识者,把他当作认识的对象,当作一个标本,来解剖人性,认识社会,这样就把一个不快的经历变成了我的财富。

    我很早就有这样一种意识,就是要把我的外部经历转化成内在的财富。怎么转化呢?主要就通过写日记。纯粹外部的经历,你是留不住的,但是你是带着感情去经历的,内心会有感受,你要珍惜这种内心的感受,不让它轻易流逝,这样也就是以某种方式留住了你的经历。很多人生活一天天过下来,从小到大,过一天少一天,什么也没留住,我就说,你是把你的日子都消费掉了,这太可惜了。

    经常有人问我:周老师,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写作的?我说惭愧,比韩寒、郭敬明差远了。我的第一本所谓成名之作是《尼采:在世界的转折点上》,那是1986年出版的,那个时候我已经41岁了。(骚动)我现在多大了,你们知道吗?(笑声)我1945年生,现在63岁。不像吧?我自己也觉得不像。(掌声)我写过一段话,意思是一想到我的年龄,我就觉得这是岁月加在我身上的一个污点。我不该是这么大岁数啊。言归正传,别人问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写作,我总说是从5岁开始的。我5岁上小学一年级,会写字了,就自发地开始写日记了。一开始挺幼稚的,我爸爸经常带我到他的同事、朋友家玩,主人就会拿一点好吃的东西给我吃,无非是饼干、点心之类,那时候困难,吃到这些东西不容易。我就想:今天吃了,明天忘了,不就白吃了吗?(笑声)不行,我要把它记下来。我自己做了一个小本子,哪天吃了什么,就记下来,然后翻开来看看,心里放心了,觉得没有白吃,都留下了。后来回顾,我发现是这样的:我已经意识到我的外部生活是会流逝的,我一定要用某种方式把它留住。通过写日记,我的确留住了我生活中很多好的滋味,当然这好的滋味就不仅仅是点心了,而是人生中的许多感受。从小学到中学,尤其上了高中以后,我非常认真地写日记,每一天都要写好几页,这个习惯一直坚持到大学四年级。四年级的时候,文化大革命爆发了,不敢写了,抄家成风,好些学生的日记被抄出来,写成大字报公布,把学生揪到大字报前面斗,北大当时经常出现这样的情景。不但不敢写,我还把以前的日记都烧掉了,到二十一岁为止,满满的一箱啊。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好友郭世英的去世,我仿佛要用我的全部过去为他殉葬。后来我无数次为此痛哭,觉得我的童年和青春岁月永远丢失了,那些日子白过了。当然,其实没有白过,日记也没有白写,因为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我和没有这个习惯的人的生活状态是不一样的。在生活的过程中,我的灵魂是醒着的,我在品味哪些经历对我是有意义的。我觉得自己好像有了一双内在的眼睛,我不但在用外在的眼睛看,我灵魂中的眼睛也是睁着的。

    通过写日记,我真的受益无穷。主要收获倒不在于提高了写作能力,后来成了一个作家,虽然我的写作能力的确是写日记打下的基础,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通过写日记,我的内心生活从来没有中断过。一个人有了持续的内心生活,你就会感到你在这个世界上生活的时候是有灵魂的,不是一具行尸走肉,你活得很充实,这是特别大的快乐。其实,我后来成为作家完全是偶然的,即使永远没有成为作家,我仍然会写,为自己写。现在我也是把为自己写的东西放在第一位,那些发表的东西是第二位的。我建议你们都养成写日记的习惯,这对一个人内在的深化特别有好处。

    怎么样让自己的内心丰富起来,从而能够享受情感体验的快乐,写日记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是阅读。在阅读上,我强调一点,就是要读好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人类创造了很多物质财富,我们都很在乎去享受这些物质财富,但是人类还创造和积累了那么多精神财富,它们主要的存在形式就是经典书籍,如果不去享受,我觉得实在太可惜了。不要只读专业书,阅读面宽一些,其实人类知识各科是相通的,基础不深厚,专业上也不会有大出息。做学问的根本是做人,人不优秀,学问肯定好不到哪里去。优秀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心灵的丰富。有一种误解,好像写作只是作家的事情,读书只是学者的事情。其实,本来意义上的写作和阅读是属于每一个关心精神生活的人的,你只要看重你的灵魂,你就会不由自主地要留住自己的内心感受,不由自主地要读那些精神含量高的书,这样来使你的灵魂变得越来越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