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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前方,在稍稍高出他头的上面,山清晰地映衬着蓝天。一阵飕飕的风拂过,宛如一泓清水,他似乎可以从路上抬起双脚,乘风游上并越过山去。风充满了他胸前的衬衫,拍打着他周身宽松的短外衣和裤子,搅乱了他那宁静的圆胖面孔上边没有梳理的头发。他瘦长的腿影滑稽地垂直起落,好像缺少前进的动力,好像他的身体被一个古怪的上帝催眠,进行着木偶式的操作,而时间和生命越过他逝去,把他抛在后面。最后,他的影子到达山顶,头朝前落在它上面。

  首先进入他眼帘的是对面的山谷,在午后和暖的阳光下,显得青翠欲滴。一座白色教堂的尖顶依山耸立,犹如梦境一般,红色的、浅绿色的和橄榄色的屋顶,掩映在开花的橡树和榆树丛中。三株白杨的叶子在一堵阳光照射的灰墙上闪亮,墙边是白色和粉红色花朵盛开的梨树和苹果树;虽然山谷没有一丝风影,树枝却在四月的压迫下变得弯曲,树叶间浮荡着银色的雾。整个山谷伸展在他下面,他的影子宁静而巨大,伸出很远,跨过谷地。到处都有一缕青烟缭绕。村庄在夕阳下笼罩着一片寂静,似乎它已沉睡了一个世纪;欢乐和忧愁,希望和失望交集,等待着时间的终结。

  从山顶眺望,山谷是一幅静止的树木和屋宇的镶嵌画。山顶上他看不到被春雨所湿润、布满牛马蹄痕的杂乱的一小块一小块荒地,看不到成堆的冬天灰烬和生锈的罐头盒,看不到贴满的色情画和广告的告示牌。没有争斗、虚荣心、野心、贪婪和宗教争论的一丝痕迹,他也看不到被烟草染污的法院布告栏。山谷中除了袅袅上升的青烟和白杨的颤抖外,没有任何活动,除了一个铁砧的有节奏的微弱的回声外,没有任何别的声音。

  他脸上的平淡无奇开始转化为内心的冲动,心灵上的可怕的摸索。他的巨大阴影像一个特异的人映在教堂上,一瞬间他几乎抓住了一些与他格格不入的东西,但它们又躲开他;他不知道有什么东西能突破心灵屏障与他交流。在他身后是用他的双手干一天粗活,去与自然斗争,取得衣食和一席就寝之地,是一种以他的身体和不少生存日子力代价取得的胜利;在他前面是一座村庄,他这个连领带也不系的临时工的家庭就在那里。此外,等待他的是另外一天的艰苦劳动以得到衣食和一席就寝之地,这样,他开始明白了自己命运的无关紧要,他的心今后不再为那些道德说教和原则所干扰,最后,他却被春天落日时分的一个山谷不可抗拒的魅力所打动。

  太阳静静地西沉,山谷突然处于暗影之中,他一直在阳光下生活和劳动,现在太阳离开他,他那不安的心第一次宁静下来。在黄昏中,这儿的林间女神和农牧神可能在冰冷的星星下,尖声吹奏风笛,用钹发出颤声和嘶嘶声,造成一片喧嚷……在他身后是满天火红的落霞,在他前面是映衬在变幻的天空中的山谷。他站在一端地平线上,凝视着另一端地平线,那里是无穷无尽的苦役而又使人不能安寝的尘世;他心事浩渺,有一段时间他忘掉了一切……现在他必须回家去了,他于是缓步下山。

爱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男人们是出于爱慕之情,因为一个纪念碑倒下了。妇女们呢,则大多数出于好奇心,想看看她屋子的内部。除了一个花匠兼厨师的老仆人之外,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

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得一干二净。只有爱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车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桀骜不驯,装模作样,真是丑中之丑。现在爱米丽小姐已经加入了那些名字庄严的代表人物的行列,他们沉睡在雪松环绕的墓园之中,那里尽是一排排在南北战争时期杰弗生战役中阵亡的南方和北方的无名军人墓。

爱米丽小姐在世时,始终是一个传统的化身,是义务的象征,也是人民关注的对象。打一八九四年某日镇长沙多里斯上校——也就是他下了一道黑人妇女不系围裙不得上街的命令——豁免了她一切应纳的税款起,期限从她父亲去世之日开始,一直到她去世为止,这是全镇沿袭下来对她的一种义务。这也并非说爱米丽甘愿接受施舍,原来是沙多里斯上校编造了一大套无中生有的话,说是爱米丽的父亲曾经贷款给政府,因此政府作为一种交易,宁愿以这种方式偿还。这一套话,只有沙多里斯一代的人以及像沙多里斯一样头脑的人才能编得出来,也只有妇道人家才会相信。

等到思想更为开明的第二代人当了镇长和参议员时,这项安排引起了一些小小的不满。那年元旦,他们便给她寄去了一张纳税通知单。二月份到了,还是杳无音信。他们发去一封公函,要她便中到司法长官办公室处去一趟。一周之后,镇长亲自写信给爱米丽,表示愿意登门访问,或派车迎接她,而所得回信却是一张便条,写在古色古香的信笺上,书法流利,字迹细小,但墨水已不鲜艳,信的大意是说她已根本不外出。纳税通知附还,没有表示意见。

参议员们开了个特别会议,派出一个代表团对她进行了访问。他们敲敲门,自从八年或则十年前她停止开授瓷器彩绘课以来,谁也没有从这大门出入过。那个上了年纪的黑人男仆把他们接待进阴暗的门厅,从那里再由楼梯上去,光线就更暗了。一股尘封的气味扑鼻而来,空气阴湿而又沉闷,这屋子长久没有人住了。黑人打开了一扇百叶窗,这时,便可看出皮套子已经圻裂;等他们坐了下来,大腿两边就有一阵灰尘冉冉上升,尘粒在那一缕阳光中缓缓旋转。壁炉前已经失去金色光泽的画架上面放着爱米丽父亲的炭笔画像。

她一进屋,他们全都站了起来。一个小模小样、腰圆体胖的女人,穿了一身黑服,一条细细的金表链拖到腰部,落到腰带里去了,一根乌木拐杖支撑着她的身体,拐杖头的镶金已经失去光泽。她的身架矮小,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在别的女人身上显得是丰满的东西,而她却给人以肥大的感觉。她看上去像长久泡在死水中的一具尸体,肿胀发白。当客人说明来意时,她那双凹陷在一脸隆起的肥肉之中,活像揉在一团生面中的两个小煤球似的眼睛不住地移动着,时而瞧瞧这张面空,时而打量那张面孔。

她没有请他们坐下来。她只是站在门口,静静地听着,直到发言的代表结结巴巴地说完,他们这时才听到那块隐在金链子那一端的挂表滴答作响。

她的声调冷酷无情。“我在杰弗生无税可纳。沙多里斯上校早就向我交代过了。或许你们有谁可以去查一查镇政府档案,就可以把事情弄清楚。”

“我们已经查过档案,爱米丽小姐,我们就是政府当局。难道你没有收到过司法长官亲手签署的通知吗?”

“不错,我收到过一份通知,”爱米丽小姐说道,“也许他自封为司法长官......可是我在杰弗生无税可缴。”

“可是纳税册上并没有如此说明,你明白吧。我们应根据......”

“你们去找沙多里斯上校。我在杰弗生无税可缴。”

“可是,爱米丽小姐——”

“你们去找沙多里斯上校。”(沙多里斯上校死了将近十年了。)“我在杰弗生无税可纳。托比!”黑人应声而来。“把这些先生请出去。”

她就这样把他们“连人带马”地打败了,正如三十年前为了那股气味的事战胜了他们的父辈一样。那是她父亲死后两年,也就是在她的心上人——我们都相信一定会和她结婚的那个人——抛弃她不久的时候。父亲死后,她很少外出;心上人离去之后,人们简直就看不到她了。有少数几位妇女竟冒冒失失地去访问过她,但都吃了闭门羹。她居住周围惟一的生命迹象就是那个黑人男子拎着一个篮子出出进进,当年他还是个青年。

“好象只要是一个男子,随便什么样的男子,都可以把厨房收拾得井井有条似的。”妇女们都这样说。因此,那种气味越来越厉害时,她们也不感到惊异。那是芸芸众生的世界与高贵有势的格里尔生家之间的另一联系。

邻家一位妇女向年已八十的法官斯蒂芬斯镇长抱怨。

“可是太太,你叫我对这件事又有什么办法呢?”他说。

“哼,通知她把气味弄掉,”那位妇女说,“法律不是有明文规定吗?”

“我认为这倒不必要,”法官斯蒂芬斯说,“可能是她用的那个黑鬼在院子里打死了一条蛇或一只老鼠。我去跟他说说这件事。”

第二天,他又接到两起申诉,一起来自一个男的,用温和的语气提出意见。“法官,我们对这件事实在不能不过问了。我是最不愿意打扰爱米丽小姐的人,可是我们总得想个办法。”那天晚上全体参议员——三位老人和一位年纪较轻的新一代成员在一起开了个会。

“这件事很简单,”年轻人说,“通知她把屋子打扫干净,限期搞好,不然的话......”

“先生,这怎么行?”法官斯蒂芬斯说,“你能当着一位贵妇人的面说她那里有难闻的气味吗?”

于是,第二天午夜之后,有四个人穿过了爱米丽小姐家的草坪,像夜盗一样绕着屋子潜行,沿着墙角一带以及在地窖通风处拼命闻嗅,

而其中一个人则用手从挎在肩上的袋子中掏出什么东西,不断做着播种的动作。他们打开了地窖门,在那里和所有的外屋里都散上了石灰。等到他们回头又穿过草坪时,原来暗黑的一扇窗户亮起了灯:爱米丽小姐坐在那里,灯在她身后,她那挺直的身躯一动不动像是一尊偶像。他们蹑手蹑脚地走过草坪,进入街道两旁洋槐树阴之中。一两个星期之后,气味就闻不到了。

而这时人们才开始真正为她感到难过。镇上的人想起爱米丽的姑奶奶韦亚特老太太终于变成了十足疯子的事。都相信格里尔生一家人自视过高,不了解自己所处的地位。爱米丽小姐和像她一类的女子对什么年轻男子都看不上眼。长久以来,我们把这家人一直看做一副画中的人物:身段苗条、穿着白衣的爱米丽小姐立在身后,她父亲叉开双脚的侧影在前面,背对着爱米丽,手执一根马鞭,一扇向后开的前门恰好嵌住了他们俩的身影。因此当她年近三十,尚未婚配时,我们实在没有喜幸的心理,只是觉得先前的看法得到了证实。即令她家有着疯癫的血液吧,如果真有一切机会摆在她面前,她也不至于断然放过。

父亲死后,传说留给她的全部财产就是那座房子;人们倒也有点感到高兴。到头来,他们可以对爱米丽表示怜悯之情了。单身独处,贫苦无告,她变得懂人情了。如今她也体会到多一便士就激动喜悦、少一便士便痛苦失望的那种人皆有之的心情了。

她父亲死后的第二天,所有的妇女们都准备到她家拜望,表示哀悼和愿意接济的心意,这是我们的习俗。爱米丽小姐在门口接待她们,衣着和平日一样,脸上没有一丝哀愁。她告诉她们,她的父亲并未死。一连三天她都是这样,不论是教会牧师访问她也好,还是医生想劝她让他们把尸体处理掉也好。正当他们要诉诸法律和武力时,她垮了下来,于是他们很快地埋葬了她的父亲。

当时我们还没有说她发疯。我们相信,她这样做是控制不了自己。我们还记得她父亲赶走了所有的青年男子,我们也知道她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只好象人们常常做的一样,死死拖住抢走了她一切的那个人。

她病了好长一个时期。再见到她时,她的头发已经剪短,看上去像个姑娘,和教堂里彩色玻璃窗上的天使像不无相似之处——有几分悲怆肃穆。

行政当局已经订好合同,要铺设人行道,就在她父亲去世的那年夏天开始动工。建筑公司带着一批黑人、骡子和机器来了,工头是一个北方佬,名叫荷默·伯隆,个子高大,皮肤黝黑,精明强干,声音宏亮,双眼比脸色浅淡。一群群孩子跟在他身后听他用不堪入耳的话责骂黑人,而黑人则随着铁镐的上下起落有节奏地哼着劳动号子。没有多少时候,全镇的人他都认识了。随便什么时候人们要是在广场上的什么地方听见呵呵大笑的声音,荷默·伯隆肯定是在人群中心。过了不久,逢到礼拜天的下午我们就看到他和爱米丽小姐一齐驾着轻便马车出游了。那辆黄轮车配上从马房挑出的栗色辕马,十分相称。

起初我们都高兴地看到爱米丽小姐多少有了一点寄托,因为妇女们都说:“格里尔生家的人绝对不会真的看中一个北方佬,一个拿日工资的人。”不过也有别人,一些年纪大的人说就是悲伤也不会叫一个真正高贵的妇女忘记“贵人举止”,尽管口头上不把它叫做“贵人举止”。他们只是说:“可怜的爱米丽,她的亲属应该来到她的身边。”她有亲属在亚拉巴马;但很多年前,她的父亲为了疯婆子韦亚特老太太的产权问题跟他们闹翻了,以后两家就没有来往。他们连丧礼也没派人参加。

老人们一说到“可怜的爱米丽”,就交头接耳开了。他们彼此说:“你当真认为是那么回事吗?”“当然是啦。还能是别的什么事?......”而这句话他们是用手捂住嘴轻轻地说的;轻快的马蹄哒哒驶去的时候,关上了遮挡星期日午后骄阳的百叶窗,还可听出绸缎的轻声:“可怜的爱米丽。”

她把头抬得高高——甚至当我们身心她已经堕落了的时候也是如此,仿佛她比历来都更要求人们承认她作为格里尔生家族末代人物的尊严,仿佛她的尊严就需要同世俗的接触来重新肯定她那不受任何影响的性格。比如说,她那次买老鼠药、砒霜的情况。那是在人们已经开始说“可怜的爱米丽”之后一年多,她的两堂姐妹也正在那时来看望她。

“我要买点毒药。”她跟药剂师说。她当时三十出头,依然是个削肩瘦腰的女人,只是比往常更加清瘦了,一双黑眼冷酷高傲,脸上的肉在两边的太阳穴和眼窝处绷得很紧,那副面部表情是你想象中的灯塔守望人所应有的。“我要买点毒药。”她说道。

“知道了,爱米丽小姐。要买哪一种?是毒老鼠之类的吗?那么我介......”

“我要你们店里最有效的毒药,种类我不管。”

药剂师一口说出好几种。“它们什么都毒得死,哪怕是大象。可是你要的是......”

“砒霜,”爱米丽小姐说,“砒霜灵不灵?”

“是......砒霜?知道了,小姐。可是你要的是......”

“我要的是砒霜。”

药剂师朝下望了她一眼。她回看他一眼,身子挺直,面孔像一面拉紧了的旗子。“噢噢,当然有,”药剂师说,“如果你要的是这种毒药。不过,法律规定你得说明做什么用途。”

爱米丽小姐只是瞪着他,头向后仰了仰,以便双眼好正视他的双眼,一直看到他把目光移开了,走进去拿砒霜包好。黑人送货员把那包药送出来给她;药剂师却没有再露面。她回家打开药包,盒子上骷髅标记下注明:“毒鼠用药。”

于是,第二天我们大家都说:“她要自杀了。”我们也都说这是再好没有的事。我们第一次看到荷默·伯隆在一块儿时,我们都说:“她要嫁给他了。”后来又说:“她还得说服她呢。”因为荷默自己说他喜欢和男人来往,大家知道他和年轻人在一家俱乐部一道喝酒,他本人说过,他是无意于成家的人。以后每逢礼拜天下午,他们乘着漂亮的轻便马车驰过:爱米丽小姐昂着头,荷默歪戴着帽子,嘴里叼着雪茄烟,戴着黄手套的手握着马缰和马鞭。我们在百叶窗后都不禁要说一声:“可怜的爱米丽。”

后来有些妇女开始说,这是全镇的羞辱,也是青年的坏榜样。男子汉不想干涉,但妇女们终于迫使浸礼会牧师——爱米丽小姐一家人都是属于圣公会的——去拜访她。访问经过他从未透露,但他再也不愿去第二趟了。下个礼拜天他们又驾着马车出现在街上,于是第二天牧师夫人就写信告知爱米丽住在亚拉巴马的亲属。

原来她家里还有近亲,于是我们坐等事态的发展。起先没有动静,随后我们得到确讯,他们即将结婚。我们还听说爱米丽小姐去过首饰店,订购了一套银质男人盥洗用具,每件上面刻着“荷·伯”。两天之后人家我们她买了全套男人服装,包括睡衣在内,因此我们说:“他们已经结婚了。”我们着实高兴。我们高兴的是两位堂姐妹比起爱米丽小姐来,更有格里尔生家族的风度。

因此当荷默·伯隆离开本城——街道铺路工程已经竣工好一阵子了——时,我们一点也不感到惊异。我们倒因为缺少一番送行告别的热闹,不无失望之感。不过我们都相信他此去是为了迎接爱米丽小姐作一番准备,或则让她有个机会打发走两个堂姐妹(这时已经形成了一个秘密小集团,我们都站在爱米丽小姐一边,帮她踢开这一对堂姐妹)。一点也不差,一星期后她们就走了。而且,正如我们一直所期待的那样,荷默·伯隆又回到镇上来了。一位邻居亲眼看见那个黑人在一天黄昏十分打开厨房门让他进去了。

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荷默·伯隆。至于爱米丽小姐呢,我们则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过她。黑人拿着购货篮进进出出,可是前门却总是关着。偶尔可以看到她的身影在窗口晃过,就像人们在撒石灰那天夜晚曾经见到过的那样,但却整整有六个月的时间,她没有出现在大街上。我们明白这也并非出乎意料;她父亲的性格三番五次地使她那作为女性的一生平添波折,而这性格仿佛太恶毒,太狂暴,还不肯消失似的。

等到我们再见到爱米丽小姐时,她已经发胖了,头发也已灰白了。以后数年中,头发越变越灰,变得像胡椒盐似的铁灰色,颜色就不再变了。直到她七十四岁去世之日为止,还是保持着那旺盛的铁灰色,像是一个活跃的男子的头发。

打那时起,她的前门就一直关闭着,除了她四十左右的那段约有六七年的时间之外。在那段时期,她开授瓷器彩绘课。在楼下的一间房里,她临时布置了一个画室,沙多里斯上校的同时代人全部把女儿、孙女送到她那里学画,那样的按时按刻,那样的认真精神,简直同礼拜天把她们送到教堂去,还给她们两角五分钱的硬币准备放在捐献盆子里的情况一模一样。这时,她的捐税已经被豁免了。

后来,新的一代成了全镇的骨干和精神,学画的学生们也长大成人,渐次离开了,她们没有让她们自己的女孩子带着颜色盒、令人生厌的画笔和从妇女杂志上剪下来的画片到爱米丽小姐那里去学画。最后一个学生离开后,前门关上了,而且永远关上了。全镇实行免费邮递制度之后,只有爱米丽小姐一个人拒绝在她门口钉上金属门牌号,附设一个邮件箱。她怎么也不理财他们。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我们眼看着那黑人的头发变白了,背也驼了,还照旧提着购货篮进进出出。每年十二月我们都寄给她一张纳税通知单,但一个星期后又由邮局退还了,无人收信。不时我们在楼底下的一个窗口——她显然是把楼上封闭起来了——见到她的身影,像神龛中的一个偶像的雕塑躯干,我们说不上她是不是在看着我们。她就这样度过了一代又一代——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癖乖张。

她就这样与世长辞了。在一栋尘埃遍地、鬼影憧憧的屋子里得了病,侍侯她的只有一个老态龙钟的黑人。我们甚至连她病了也不知道;也早已不想从黑人那里去打听什么消息。他跟谁都不说话,恐怕对她也是如此,他的嗓子似乎由于长久不用变得嘶哑了。

她死在楼下一间屋子里,笨重的胡桃木床上还挂着床帏,她那长满铁灰头发的头枕着的枕头由于用了多年而又不见阳光,已经黄得发霉了。

黑人在前门口迎接第一批妇女,把她们请进来,她们话音低沉,发出咝咝声响,以好奇的目光迅速扫视着一切。黑人随即不见了,他穿过屋子,走出后门,从此就不见踪影了。

两位堂姐妹也随即赶到,他们第二天就举行了丧礼,全镇的人都跑来看看覆盖着鲜花的爱米丽小姐的尸体。停尸架上方悬挂着她父亲的炭笔画像,一脸深刻沉思的表情,妇女们唧唧喳喳地谈论着死亡,而老年男子呢——有些人还穿了刷得很干净的南方同盟军制服——则在走廊上、草坪上纷纷谈论着爱米丽小姐的一生,仿佛她是他们的同时代人,而且还相信和她跳过舞,甚至向她求过爱,他们把按数学级数向前推进的时间给搅混了。这是老年人常有的情形。在他们看来,过去的岁月不是一条越来越窄的路,而是一片广袤的连冬天也对它无所影响的大草地,只是近十年来才像窄小的瓶口一样,把他们同过去隔断了。

我们已经知道,楼上那块地方有一个房间,四十年来从没有人见到过,要进去得把门撬开。他们等到爱米丽小姐安葬之后,才设法开门。

门猛地被打开,震得屋里灰尘弥漫。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

,玫瑰色的灯罩,梳妆台,一排精细的水晶制品和白银做底的男人盥洗用具,但白银已毫无光泽,连刻制的姓名字母图案都已无法辨认了。杂物中有一条硬领和领带,仿佛刚从身上取下来似的,把它们拿起来时,在台面上堆积的尘埃中留下淡淡的月牙痕。椅子上放着一套衣服,折叠得好好的;椅子底下有两只寂寞无声的鞋和一双扔了不要的袜子。

那男人躺在床上。

我们在那里立了好久,俯视着那没有肉的脸上令人莫测的龇牙咧嘴的样子。那尸体躺在那里,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态,但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煎熬的永恒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他所遗留下来的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跟他躺着的木床黏在了一起,难分难解了。在他身上和他身旁的枕头,均匀地覆盖着一层长年累月积下来的灰尘。

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这时一股淡淡的干燥发臭的气味钻进了鼻孔——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杨岂深译

他那时不过十岁,但是故事已经开始。远在他终于要用两位数来记载他的岁数,远在他第一次看见那所营地之前,故事已经开始了。所说的营地就是他爸爸和德斯班少校、康普森老将军他们每年十一月里总要去住两星期,六月里又要去住两星期的那处所。所以,虽还没见过,他已经和大人们一样同那只了不起的熊打起交道来。那个因一只后爪落在陷阱里落了残废的熊在一百英里方圆的地区很有名气,就象活人那样有个响当当的名儿。

多年来他听到了一大串传说,说玉米棒子怎么从囤上给抱走了,猪娃子和整猪甚至小牛怎么给活生生地拖到林子里吃掉了,布上的陷阱和夹子怎么给推倒了,猎犬又怎么给撕打得皮破血流,有的被搞死了,甚至传说这熊刀枪不入,用猎枪和步枪从正面打,子弹也比孩子们做枪玩的竹管里吹出来的豆粒起不了更大作用。这一切在他落生之前就开始形成了一套传说,使他似乎看到一条沿途布满破坏和毁灭了的东西的道路,在那上面一只毛糁糁的庞然大物在前进,速度不快但象火车机车那样无情地,不可抗拒地,不慌不忙地前进。

所以他还没有见着那只熊就听到关于它的事了。他还没有见过那片未开发的森林,那熊的庞大身影就常在他梦中出现。它在森林里留下带有残废的爪迹,它毛糁糁的,其大无比,一双红眼珠,倒是不怀恶意,就是太大,大得狗不敢咬,马不敢追,人制不了,子弹不顶用,连它在里面活动的那地带比起来也显得狭小了。在他还没有眼见之前他似乎已经以孩子们特有的预感力看到了这一切。他似乎看到那注定要消灭的荒野,被人们带着砍斧、驾着耕犁不断地从四边跑来一点点地蚕食掉。那些各式各样互相不知姓名的人对这荒野怀有畏惧,因为它是如此荒谅。在荒野上那老熊给自己赢得了声誉,其实它甚至不是只世俗的动物而是从消亡了的世代里留下来的制不住,制不了的不合时宜之物,它是过去了的野生世界的幽灵、缩影和化身。渺小的人们既似厌恶又似恐惧地在那儿狂斫乱伐,就象侏儒在狂斫沉睡的大象的足踝。而这只老熊却寂寞、无畏而孤独,无妻、无子又超越了死生。它象古代庄严的老特洛伊王(1)既失去了王后又丧尽了所有的儿子。

一直到他十岁之前,每年十一月他都要看着那架大车装着狗,人们用的铺盖、食物和枪支,上面坐着他的爸爸和黑人丹妮的吉姆和印第安人山姆·伐德斯(他是一个女黑奴和印第安酋长的儿子)出发到杰佛逊镇跟德斯班少校和其他的人会合。在他七岁,八岁一直到九岁时,这孩子都认为他们进到“大洼地”不是去猎熊或猎鹿,而是每年去赴一次和那只他们根本不打算打中的熊的约会。这样去呆上两个星期之后,他们就回来了,没有猎获物,带不回来一个兽头,也没有一张兽皮,他也从不指望他们会带什么回来。他甚至也不怕他们会猎得那只熊藏在大车里拉回来。他相信就是他过了十岁,他爸爸能让他在十一月里去那里过两星期,他也不过就是凑个数,参加一次显示那只老熊可怖的永生性的演出,就象他的爸爸,德斯班少校,康普森将军带着那些不敢咬的狗,带着那些甚至在熊身上打不出血的猎枪和步枪经常去干的一样。

他听见猎狗在叫。这是他头一次去营地的第二周。他和山姆·伐德斯靠在还朦胧难辨的渡口旁边的一棵大橡树上,他们每天凌晨在那里站着听猎狗的动静已经九天了。他听见它们叫过一次,那是在上星期某一天的早晨,先是一阵不知从哪里来的低沉的声音,从湿润的树林那边有回声反射,然后一下子高涨起来,分得出不同的吠声,是哪只猎犬的,他都能分辨,叫得出名字。他依照山姆的嘱咐把枪举起,枪栓拉开然后又一动不动站在那里,这时嘈杂的吠声不可捉摸地飘扬过来,又过去了,消失了。他觉得他好象真看见了那只鹿,一只公的,金黄色,淡灰色,奔跑的高速度使它显得身子特长,一晃就过去了,不见了,而那树林在一片灰色孤寂之中于猎犬声消失之后好象还在振响。

“把枪栓关上吧。”山姆向他说。

“你也知道它们不是向这边来的。”他说。

“是的,”山姆说。“我要你学会在不放枪的时候该怎么做。人和狗被打死总是在一只熊或者一只鹿已经出现又跑开了之后。”

“无论如何”,他说,“那不过只是一只鹿。”

然后在第十天早晨他又听见狗叫。这次不用山姆说他早已把山姆教会他用的那支又长又重的枪准备好了。这次不是一只鹿,也不是一群猎犬在狂吠着追踪。听到的是费力的尖叫,不但显出犹豫,甚至还有自卑。速度也很慢,过了好长的时间才完全听不见,然后在空中的什么地方留下一丝回声,轻轻的,有那么一点点歇斯底里,带着卑屈,几乎有点悲伤,全不是追逐一只跑得飞快,眼看不见,灰色的食草动物的意思。山姆一向教导他首先打开枪栓,找一个四面都看得见的地方,然后就站住不要动,这时山姆自己也凑到了他身旁。他听得见山姆在他肩旁呼吸的声音,还看得见老头子呼着气的圆圆的鼻孔。

“哈,”山姆说,“连跑都不跑,在走哪。”

“是老班!”那个孩子说“就在这儿!”他叫了起来“在这儿!”

“它每年都来这一手,”山姆说。“每年一次,也许是看看都有谁来了,会不会打枪。看看我们找到敢咬它和抓它的猎狗没有。它总是把它们引到河边,然后把它们轰回来。现在我们也可以回营地去了,看看它们回来时是个什么样儿。”

他们回到营地,看见猎犬已在那里,一共十条蜷伏在火灶下。那孩子和山姆蹲着向暗处瞧去,在那边,猎犬挤在一起,一声不响,发光的眼向他们看看然后又消失,还是不出声,但有一种气味,不是猎犬的,强烈于猎犬的,更不止于是动物的,不止于是野兽的,因为那天上午它们对之发出卑屈和几乎痛苦的尖叫的,仍然不过是孤寂和荒野,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因此在那第十一条猎犬中午回来了大家都在看,甚至自称首先是厨师的阿西大叔也在看山姆给那猎犬的撕烂了的耳朵和抓破了的肩头擦松节油和油脂的时候,对那孩子来说那老熊也仍然不是一个活物,而只是那荒野本身弯了一下腰轻轻地拍了一下那冒失的狗罢了。

“这狗就象个人”,山姆说。“就象人一样。她非到不得已的时候不拚那一下子,她一刻也没有忘记,早晚她总得要拚那一下子才能对得起自己,而她事先也知道,这样来一下子她会碰上什么事。”

当天下午,他骑上那一只眼的拉车骡子,这匹骡子不怕血腥味,听人们说也不怕熊,山姆骑上另一匹,他们两个在那黑得很快的冬日骑了三个小时。他们没有按着哪条道走,就是看得见道也不按着走。不久他们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地方。这时他才知道山姆为什么让他骑那匹不会惊的骡子。山姆那只没有残废的骡子突地站住了,山姆刚跳下来,它就转了个身想跑,口鼻喷沫,使劲挣脱缰绳。山姆拉着它,嘴里哄着它向前,因为他不敢在那孩子正跨下那匹残废的骡子时冒险把自己的骡子拴住硬拉着向前。

然后在黄昏的余辉中他站在山姆身边看着倒在地上的那段满布爪痕的空心木头,旁边的湿土上还留有一只巨大的,只有两趾的熊爪的痕迹,他现在明白他早晨去看蜷在火灶底下的那群猎犬时闻到的是什么气味了。他这才知道,从他记事前就经常听到,经常梦见的,同时也想必是他爸爸,德斯班少校,甚至康普森老将军在他们记事前也经常听到梦见的那只熊也是终久会死的一只动物。如果每年十一月他爸爸他们到营地去时不抱有真正希望想带回去这只胜利品,那并不是因为这熊是不死的,而是因为他们并不真打算去猎取它。

“明天。”他说。

“我们明天再试试,”山姆说。“我们还没找到一只合格的狗呢。”

“我们已经有十一条了,今天早晨不是追踪过它了吗?”

“其实有一条狗就够了,”山姆说。“熊不在这里。也许根本就找不到。再有就是让它碰巧遇上一个带着枪的人了。”

“那人反正不会是我,”孩子说。“也许是瓦尔特或者是少校或者是……”

“也许是,”山姆说。“早晨你可要特别注意,因为它很灵,所以活得这么久。如果它被包围,想从谁身上冲过去,它一定会选中你。”

“怎么?”孩子问。“它怎么知道——”他停了下来。“你是说它已经认识我,知道我以前没来过,还来不及弄清我自己是否——”他又停了下来,瞧着山姆,老头儿脸上除了笑时是不带任何表情的。然后孩子甚至不带着惊奇,谦逊地说:“它在注意我。我不认为它只会来一次。”

第二黎明前三小时他们就出发了。这次因为走起来太远,他们坐了大车,连狗也放在车上了。天刚亮时又到了一个他从未见过的地方。山姆叫他守在那里不要动,然后就走开了。他拿着那杆对他说是过长的枪。这枪也不是他的而是德斯班少校的,只是拿到的头一天他才向一个树墩放过一枪,试试后坐力和学一下如何上子弹。这时他倚在小河边的一棵香蕉树上,静静的黑色河水从丛竹里出来,穿过一小片空地又没入丛竹里,在那边看得见有一只鸟——就是黑人叫做“我主上帝”的大啄木鸟——在笃笃地啄枯树干。

他守在那里,和十天来每天都在干的一个样,就是有些细节不同:地方是生疏的,可是上次的地方他也不熟悉,过了差不多两星期他觉得也有些熟悉了。这里也是同样地荒凉孤寂,有过人迹也改变不了,留不下痕迹,留不下伤疤,想必和山姆的印第安族远祖举着木棒或石斧或者张着搭上兽骨箭的弓钻进来窥探时一个样儿。但也有不同,不同在于昨天蹲在灶火旁时他嗅到了怯生生偎挤在灶下的那些猎犬的气味,也看到了那只山姆说不得不拚一下否则就觉得对不起自己的猎犬的抓破了的耳朵和肩膀;此外,他昨天还看到了在那段空心木头旁湿土上的活生生爪印。

他此时一点听不见狗叫。他简直听不见。他只听到啄木鸟的声音一下子停了下来,知道老熊一定在看着他。他从未见过老熊。他不知道它在他前面还是后面,他一动不动,抓住那支无用的枪,甚至没有谁告诉他打开枪栓,到现在他也没把它打开,他觉得在他的口水里有一丝象黄铜的腥味,他现在知道了,因为他上午向火灶下去看那些挤在一起的猎狗时闻见过这气味。

然后老熊走了。就象停下来那样突然,啄木鸟干哑单调的笃笃声又响起来,过了一会他甚至相信能听到猎狗的声音——一种低吠,几乎不象声响,也许他已听到一会儿了但没有注意到,那声音飘过来,能听见了,又过去了,慢慢消失了。那些猎狗没有接近老熊。要是它们在追熊,那也是另一只。从丛林里出来穿过小河的是山姆,后面跟着那只昨天受了伤的牝狗。她紧跟在后面,象一只猎鸟犬,不出一点声音。她走过来,蜷伏在他腿旁边,颤抖着往丛林里看。

“我没看见它,”他说。“山姆,我没看见!”

“我知道,”山姆说。“是它在看着我们。你也没听见它的声响,是不是?”

“没有,”孩子说。“我——”

“它机灵得很,”山姆说。“太机灵了。”他低下去看那只猎狗,它偎着那孩子膝部不住地微微颤抖。从它那抓破了的肩膀上渗出的几滴鲜血粘着在那里。“太大了。我们还没找到合格的狗。也许有一天会找到。下一次也许还不行,但总有一天。”

因此孩子想,我非见见它不可。我非看看它不可。不然的话,这件事就会永远没完没了,就象对他的爸爸和比他爸爸年纪还大的德斯班少校一样,甚至象对康普森将军一样,他的年纪更大了,1865年就做过旅长。不然的话,就会那么没完没了,就会一次再一次,来了还得再来。他觉得不能想象只是他和那只熊两个竟要栖身在时间开始之处的虚幻之乡而长存下去,那只老熊超脱了生死而他自己也分享这一点,享有那足够的一点。现在他懂得,他曾在那些蜷起的猎狗身上闻到的和他在自己口水中感到的是什么了。他认出了恐惧。他想,这么说我将不得不和它见面,这时他既不担心甚至也不抱希望。我将不得不看它一眼。

到了第二年六月,他十一岁了。他们又在营地里,正给德斯班少校和康普森老将军过生日。虽然一位是九月里生日而另一位降生在早了十年的深冬,他们却已聚会了两星期,一齐钓鱼,打松鼠、火鸡和晚上带上狗去猎浣熊和猞猁。那就是说,他和彭·霍根勃克和那些黑人去钓鱼打松鼠和猎浣熊猞猁,因为不止是德斯班少校和康普森老将军——后者两星期来天天坐在摇椅里,面对一张大铁锅弗吉尼亚式的洋葱烩松鼠火鸡肉,一边搅和一边尝味,又和老阿西叔不断争论他的烹调法是否对头,又从丹妮的吉姆从大酒翁里倒上威士忌的大锡杯里喝着酒——而且其他老资格的猎手,甚至孩子的爸爸和还很年轻的瓦尔特·尤威尔都不屑于干这些,而只以打野火鸡比枪法来赌输赢。

或者也可以说,他爸爸和别的人都相信他是一直在打松鼠玩。他想,直到第二天之前,山姆·伐德斯也是这么想的。每天一吃过早饭他就出去了。他有了他自己的枪,是一件圣诞节礼品。他回到小河边那棵树旁,就是那次他守在那里的地方。以那里为起点,他使用康普森将军给他的指南针引路来探索森林;在不自觉之中他正在把自己训练成一个高出一般的森林狩猎人。在第二天他甚至自己找到了他头一次看见畸形爪印处的那根空了心的木头。那木头这时几乎全部烂掉了,它正以一种火急的,差不多是看得见的令人不可想象的速度在重新返回滋生它的大地。

当前,他在探索着夏季的森林,那绿森森的地方;要说的话,这儿比十一月里那一派灰色的死气还要昏暗。在这里面,就是正午阳光也只是透过浓阴才能断续地,斑斑点点地照在地上,地上老是不干,到处爬的都是蛇,有几英尺长的食鱼蛇,有水蛇,响尾蛇。它们的颜色也是那样阴森而带斑点,所以要是它们不动弹,他是常常看不出的。他回去得越来越晚,第一天过去了,第二天过去了,第三天快黑时他走过围着那长长的马厩的大栅栏,山姆正在安置马过夜。

“你找寻得还不对头。”山姆说。

他停住脚,没有马上答话。然后平静地说起来,平静可也滔滔不绝,好象小孩子在溪水上筑的一道小水坝被冲开了似的;“是那样。但又怎么办呢?我去了那道河边,我甚至又找到那根木头。我——”

“我想这倒没什么。很可能它一直在那里注意着你。你没有看见它的脚爪吗?”

“我,”那孩子说——“我没有——我没想到过——”

“那是因为你带了枪。”山姆说。他站在木栏旁一动不动——一个老印地安人,穿着破旧褪色的工作服,戴一顶五分钱的草帽,这草帽对黑人讲是被奴役的标志,可是现在却成了表示他的自由的纹章。这营地——这空地,房屋,仓屋,这些是德斯班少校在那片荒野上一点一点地,又不免是暂时地开出来的,现在这些都在黄昏里消失了,消失在林中亘古的黑暗里。“毛病就在那杆枪,”孩子想。“是那杆枪。”

“吓一跳,”山姆说。“这个你避免不了。但是不应当吓坏了。林子里的东西哪个也不会伤害你,除非你把它逼得无路可走,或者让它嗅到你是给吓坏了。一只熊或者一只鹿,也会被一个胆小鬼吓一跳的,一个勇敢的人也会那样。”

“毛病就在那杆枪。”孩子想。

“你得作出选择,”山姆说。

天还没亮他就离开了营地,远在阿西大叔从铺在灶房地上的被窝里睡醒起来生火之前他就出发了。他只带了指南针和一根打蛇用的棍子。他已差不多能走出一英里多路都不需要使用指南针。他坐在一根木头上,连指南针和他托着指南针的手都还看不清,而各种神秘的夜的声息,静静地笼罩着他的一举一动,急速地过来了,又轻轻地永远消失了。猫头鹰也不出声了,停下来,让位给醒来的群鸟,这时他看得清指南针了。于是他快走,但仍是轻轻地,他越来越成为一个好的森林狩猎人,但他自己还没有发现这一点。

日出时他惊起了一只睡眠中的母鹿和公鹿,他走近了,看见了它们——然后看见灌木丛被踏倒了,母鹿翘起白色尾巴,公鹿跟在它后面飞奔,他从没有想到过它会跑得这样快。他做得对,站在上风,这是山姆教给他的;在当前这当然也没有多大意义。他没有带枪;他自愿放弃的,这不是舍小求大的策略,不是选择,而是接受了一个条件,在这个条件下不但那只熊迄今为止未被打破的神秘性而且在猎人与猎物之间的老规矩、老平衡全部都给放弃了。他甚至不会被吓着,甚至就是在恐惧全部掌握了他的那一刹那,掌握了他的骨、血、皮、肉、内脏和从久远以来一直传下来的记忆的那一刹那,只要他还保有那微弱,明晰和不朽的清醒感就不会。这种清醒感才是唯一把他和那熊以及他以后还会仗着他的本领和韧力既谦逊又自豪地猎到的其它的熊或者鹿区别开的。而这正是昨天黄昏山姆倚在营地的木栅上和他讲的。

中午时他早已过了小河,深入了他从未到过的新鲜而生疏的地方。他现在不止是根据原来是他爷爷所有的那块又重又厚的老式银挂表来跑路的。他终于停下来,这是他在天亮得能看清指南针时从那根木头上站起来后的第一次。走得够远了。他是九小时前离开营地的;再过九小时天早就黑了一小时了。可是他没想这个。他在想:好。是的。但是怎么办?他站了一会,在这无边的绿色孤寂之中他觉得渺小,陌生,自己在回答自己的一个刚形成又消失了的问题。一只表,一个指南针,一根棍子——他就是用这三件无生命的东西在九小时里把自己和外界的荒野隔开的;他把表和指南针小心地挂在一株灌木上,把棍子倚在旁边,把自己全部交给了荒野。

在前两三小时他走得并不太快。现在他也没有走多快,就是他能走得快些,距离也并没有多大关系。他设法不迷失他挂指南针的那棵树,想绕上一圈,最后还回到那里或者顶少要走个交叉,方向在当前也是没多大关系的。但那棵树找不到了,于是他照山姆教他的去做——朝相反的方向去绕一圈,使这两个圈圈仍在某处互切,他没有穿过任何自己留下的脚印,但最后找到了树,可是地方不对——没有灌木,没有指南针,没有表——甚至树也不是原样,因为树旁有一根横着的木头,于是他依照山姆所说的做了下一件也是最后一件该做的事。

他刚在木头上坐下来,一眼就看见了那畸形的爪印——那只残废的,巨大的,两趾的爪印,里面还充满了水。他抬头一看,那荒野紧缩了,凝结了——林中那片空地,他寻找的那棵树,那灌木,那只表和指南针闪着光,一缕阳光正好射在它们上面。于是他看到了那只熊。它并不是显露了,或者出现了;它本就在那里,安稳,坚实,在中午阳光从浓绿树隙中斑斑点点照下来的无风的炎热之中,一动也不动。它没有他梦见的那样高大,但和他预期的差不多,甚至更高大些,让人说不上究竟有多高大;那熊在被点点阳光照破的朦胧之中望着他,他不动地坐在那木头上,也望着那熊。

然后那熊走动了。它不出声,也不匆忙。它穿过那块空白地,一刹那走进了那十分闪眼的阳光之下;它走到空白地那一边时又停了下来,扭转头从一只肩上看着他足足有他屏着气呼吸了三下的时间。

于是那熊走开了。它并没有走进树林或隐没在树丛里。它就是消失了,回到了荒野,就象他见过的一条鱼,一条硕大的鱼,连鳍都不动一下就没入深黑的池塘消失了那样。

他当时想,秋天再见。但既非当年秋天,也非下一个或再下一个秋天,而是直到他十四岁那年才又见到老熊。那时他已经猎着过一头鹿,山姆·伐德斯还用热鹿血在他脸上画了纹记,第二年他又打着了一头熊。但是就是在山姆给他举行那仪式之前他已经和许多有同样经验的大人一样具有了林间狩猎的本领;他虽只有十四岁,但比大多数年龄大得多的成人要强得多。在营地周围方圆三十英里之内他没有一块地方不熟悉——小河,山脊,树丛,一个标志,一棵树,一条小道,他都熟悉。他能准确无误地带领任何人去这区域内任何地方,并且把他们再带出来。他甚至知道山姆都不知道的一些打猎的小道。在他十三岁那年上他发现了一个公鹿的窠,也没告诉他爸爸,就借了瓦尔特·尤威尔的枪凌晨等在那里,等那鹿回窠时打死了它,就和山姆所说当年印第安族的老人们所干的那样。

但那老熊可不好对付,虽然这时他对它的爪印比自己的脚印还熟悉,而且不止于对畸形的那一只。他看见三只正常爪印的哪一只都能区别出来,而且并不只依靠大小来判断。在这三十英里之内,有其它的熊留下的痕迹,也差不多大小,但这只熊的爪印却不止于是大而已。如果山姆·伐德斯曾经是他的导师,而家里后院的那些兔儿和松鼠是他上过的幼儿园,那么那老熊在其中活动的这片荒野就是他的大学,而那只长期无妻无子,不知从何来的老熊也就是他的母校。但这一点他可从未认识到过。

现在他什么时候高兴都可在十五英里,十英里或五英里之内,有时甚至在离营地更近的地方找到那只畸形爪印。在这三年里他有两次在守望时听见猎犬碰巧追踪到那熊的行迹;第二次它们似乎是突然碰上了它,吠声高扬,带点卑怯,几乎象人类那样歇斯底里,就象两年前头一个早晨那样儿。但他没有看到熊本身。他常常记起三年前那天中午,那林间空地,他自己,和炎热无风中在树叶里滤出来的阳光下一刹那间被盯住的熊。他又常觉得好象那件事根本没发生过,他不过做了一个梦。但那件事的确发生了。他们两个是对过面,他们两个都是从古老得犹如大地本身一样的那荒野中出现,他们相遇在彼时彼刻并不由于他们的血肉之躯,而是由于有更高的主宰;这一来有桩事就牵扯上了,就定下来了,就确定了,任何意外都能毁灭脆弱的血肉之躯,但这事却是要继续下去的。

于是他又一次看见了那熊。因为他一心只惦记着这件事,所以倒忘记了去特地找它。他那时还是用着瓦尔特·尤威尔的猎枪。他看见它在龙卷风吹过的一长条空地的那一头。它的来势就象火车头一样把树干树杈都推倒,他从来没想到它会走得那么快,差不多和鹿一样了,而鹿跑起来大部分时间是凌空的,速度快到他举枪瞄准都来不及。现在他明白了这三年来问题在哪里。这时他坐在一根木头上,浑身颠颤,好象从来没见过森林,也没见过任何出没在森林里的东西,不能想象他竟然能忘记山姆·伐德斯告诉他的那件事,而那件事这熊在第二天就证实了,三年之后的今天又回来重新肯定了一下。

现在他明白山姆·伐德斯所说的合格的狗的意思了,只要合格,大小是一点关系没有的。所以在四月里他一个人回到营地时一那时学校放假使农民子弟可以帮助春耕,他爸爸最后许他去了,但他必须保证四天就回来——他有了那合格的狗。这是他自己的一条杂种狗,就是那种黑人叫做小家伙或叫做拿耗子狗的,个头比耗子也大不了多少,可它的勇气却远远超过一个勇字而成为蛮悍了。

没有用得了四天。还是单他一个人,第一天早上就找到踪迹了。这不是暗暗跟踪而是伏袭。他把时间算得差不多和跟人订约会一样。他抱着闷在一只饲料袋里的小家伙,山姆·伐德斯用一根缰绳拴着两条猎狗,在第二天早晨天刚亮就等在小道的下风。他们离那熊近极了,它只转了个身,连跑都没跑,好象是对从袋里放出的小家伙的出乎意外的尖叫狂吠感到诧异,然后背靠在一棵树干上,后爪立起准备应付;那孩子觉得这个熊象是在不断向上长,越来越高,连那两条猎狗也象是从小家伙那里取得了因绝望而拚死的勇气,跟着它一起上前。

于是他发现那小家伙实际上是不打算住手的。他一甩手扔开了枪,往前跑去;他赶上去抓住旋转得象风车、疯了似的小狗,他觉得他好象正站在耸立的熊的下边。

他闻得见那气味,很强烈,热烘烘腥臭腥臭的。他伏着身子仰起头来看那只熊堵在他面前又高又大,气派活象暴雨,声色又象惊雷,很熟悉,很平和,甚至明确无误地并不陌生。最后他记起来了;这就是他常梦见的那个样子。而后熊去了。他没看见它怎么走的。他跪下来,两手抱住那疯了似的小狗,一边听着越来越远的那两只猎狗迷惘的尖啸,直到山姆走过来。山姆拿着那枪。他不声不响地把它放在孩子身边,站在那里向下望着他。

“你已经有两次拿着枪看见它了,”他说。“这次你要打是不可能打不中的。”

孩子站了起来。他还抱着那小狗。虽是悬空抱在他手臂里,那狗还是发狂似的尖叫,象一盘弹簧似的直往上蹿,想去追上那声音逐渐消失的两只猎犬。他有些喘,但既不打战也不发抖了。

“你也不会打不中,”他向山姆说。“枪是你拿着的!你也没有开枪!”

“而你没有开枪,”他爸爸说。“你离它有多近?”

“我不知道,爸爸,”他说。“它的右后腿上有一个大狗蝇子。我看见了。可是我那时候手上没有枪。”

“但是你有枪时也并没有开枪,”他父亲说:“为什么呢?”

他没有回答,他爸爸也没有等他回答就站了起来,走到屋的那一头,踏过两年前那孩子猎得的那张熊皮,和那张他爸爸在他落生前猎得的大熊皮,一直到书架前,在那上面挂着孩子打到的第一只鹿头。这间是他爸爸叫做办公室的屋子,农场里一切事务都在那儿处理;在过去的十四个年头里,这孩子在这屋里听到了最有益的谈话。德斯班少校常来,有时康普森将军也来,而瓦尔特·尤威尔和彭·霍根勃克、山姆·伐德斯和丹妮的吉姆也都同样是出色的猎人,都熟悉森林和出没在森林里的东西。

他总是只听不讲,听别人谈——那荒野,那大森林,其广大与古老都超出了任何愚蠢到相信自己购买了它们的任何一小部分的白人的载入记录的文书,也超出了任何自认有权可以出让它们的任何一小部分的无情的印地安人。它们属于人,而不是属于白种人或黑种人或红种人,属于人,属于有坚强意志能经受一切,又谦逊又有本领能生存下去的猎人们,属于和荒野森林并存,被它们衬托出来的狗、熊、鹿,它们根据古昔的不容情的规则,受命于荒野,在荒野里进行着古昔以来就不间断的竞争,既没有懊悔,也毫不容情。谈话的那些人以平静、有分量、有斟酌的声音追想,回忆或者准确地记起某件事,他和丹妮的吉姆一样蹲在火光里,吉姆总是蹲着不动,除非是加木柴到火上或者把酒瓶子从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因为在这种场合总有那么一瓶子酒,不久他就觉得好象是那些显出胆略和聪明,勇敢和机智敏捷的激动时光都集中起来被酿成这棕色的香醪,不为妇女,不为少年也不为儿童而只是为了给猎人喝的,喝下去的不是他造成的死伤的血,而是那永存的粗犷精神的精华。他们喝得有节制,甚至很谦逊,喝这酒也不是带着异教徒的那种为了使自己多谋、有力、敏捷的不纯目的,而是为了对这些品质表示敬意。

他爸爸拿着那本书回来,又坐下打开了它。“你听着,”他说。他高声读了五节诗,声音平静而沉着,屋子里没有生火,因为已经是春天了。然后他抬起头。孩子望着他。“好,”他爸爸说。“你听着。”他又读起来,这回只读了第二节诗,只到最后两行,然后他把书合上放在身旁的桌子上。“她不会消失,纵然你没能得到你的天堂,你的爱情将永存,她的美貌将常在,”他爸爸说。

“他谈的是个女孩子。”孩子说。

“他总得谈点什么,”他爸爸说,然后又继续说道:“他谈的是真理。真理是不变的。真理只一个。它包括了触动人心的所有东西——荣誉呀,自豪呀,慈悲,公正,勇敢,爱情呀都在内,你懂得吗?”

他不懂,不知怎的,他觉得事情并没有那么复杂。这里有一只老熊,凶暴而冷酷,它不止于要活下去,而且要保持它那种强烈的对自己享有自由自主的自豪,自豪到眼看自由自主受到威胁也不害怕,甚至也不惊慌;不,不止那样,它有时甚至象有意要把自己的自由自主置于危险的境地,为的是品尝它们的滋味,为的是提醒自己苍劲的筋骨要保持灵活敏捷以保卫它们。这里又有一位老人,是黑种女奴和一位印地安王的儿子。他一方面继承了一个民族的长久的历史,这个民族曾从苦难之中懂得了屈辱,又从能经受苦难和不公平而生存下来的忍耐之中懂得了自豪。另一方面他又继承了另一民族的历史,这个民族比前一个更早生根于这片大地,可是他们早已不存在于这片土地上了,只剩下存在于一个老黑人身上的不纯血统和与之相通的体现在一只老熊身上的不驯不屈的精神。这里还有一个孩子,他想学到谦卑和自豪,为的是获得本领以无愧于森林。但是他突然发现本领学得太快了,使他害怕他是否真能无愧,因为虽然经过努力,他没有学到谦卑和自豪;直到有一天他同样突然地发现一位并说不清楚什么叫谦卑和自豪的老人好象把着手引导他到了一个境界,在那里一只老熊和一只杂种小狗向他启示,只要得到另一个东西,就会两者都得到。

而又有一只小狗,既没个名儿又非纯种,血统杂而又杂,长成了,可还不到六磅重,它好象在对自己说:“我不可能是危险的,因为再没有比我小多少的东西了;我不可能是凶猛的,因为他们会认为我不过是叫得凶;我不可能是卑下的,因为我已低得贴近地面,无从屈膝了;我不可能自豪;因为我就是有一点点,那些高高在上的也不会觉察到,我甚至不知道我是否能上天堂,因为他们早已打定主意说我是没有不朽的灵魂的了。因此我能做的就只一样,要勇敢。但这好办。我能做到,即使他们仍然说那只是叫得凶而已。”

故事就完了。是个很简单的故事,比某人在书里谈到的青春和一位少女的事要简单得多,其实那人永远也不必为少女悲伤,因为他永远也不会离她更近,可也永远不会离她更远。这孩子只不过听说过有一只熊,最后他长大到可以去追踪这熊,追踪了四年,终于追到了,手里还拿着枪,可是没有开枪。因为一只小狗——但是在那小狗跑完了二十码到了熊在那里等着的地方之前,他早就可以开枪了,而山姆·伐德斯在老班支起后腿耸立在他们面前的那似乎无穷尽的一分钟之内任何时候也是可以开枪的。他想到这里停了下来。他爸爸在屋中充满春天气息的暮色中严肃地看着他;当他开口的时候,他的话也和暮色一样平静,声音不大,因为不需要声音大,这些话总是要永存下去的。“勇敢、荣誉、自豪,”他爸爸说,“怜悯以及对公正和自由的热爱。这些都是触动人心的,而就我们所知,深入人心的也就是真理。你现在懂得了吗?”

有山姆、老班和小狗聂帕,他想。还有他自己。他也不错。他爸爸说过。“我懂了,爸爸。”他答道。

  收秋之后,村里来了一个女画家。不知女画家是从哪里来的,她一来就找了一家房东住下了。地里没了庄稼,村里没了葫芦架,树上的果子也摘光了,背着箱子而来的女画家不会有什么可收获的。这让厚道的村民略感歉意,认为女画家来晚了,错过了好时候。女画家要么春天来,要么夏天来,最好是收秋之前来。这会儿场光地净的,要红没红,要绿没绿,要金黄没金黄,有什么可画的呢?人们估计,女画家住不了两天就得走。

  好几天过去了,女画家没有走。她每天这儿转转,那儿瞅瞅,瞅准一个地方,就打开挺大的画夹子画起来。女画家画了什么,村里人当成彩物,很快就传开了。女画家画了张家古旧的门楼子,画了王家一棵老鬼柳子树,画了街口一座废弃的碾盘,又画了一辆风刮日晒快要散架的太平车,等等。这些东西都是有主儿的,女画家每画到谁家的东西,这家的人一开始稍稍有点紧张,不知外面来的女人用长尺一样的目光量来量去,究竟要把他们家的东西怎么样。女画家作画时,这家必有人在一旁守着,女画家画一笔,他们看一笔。待女画家把画作完了,他们把东西和画对照了一下,才知道女画家并不是原封不动把东西搬到画纸上,他们家的东西还存在着,一点儿都不少。这样他们才放心了,并渐渐露出了微笑。

  村里人难免对女画家的画作出一些评价,他们评价什么画,只能拿所画的对象作参照物,进行比较。比如张家的门楼子,据说修建的年代已经很久远了,门楼子高大而坚固,下面还有长长的过道。门楼子上面的瓦是乌黑的,有的瓦片上起着梅花一样的斑点。瓦缝之间长着一株株灰 的瓦楞草。楼脊子两端高耸的蹲兽,被风雨剥蚀得少鼻子没毛,只剩下大致的轮廓。只有大门两侧的砖雕还算清晰。这一切女画家都画到了,但有人说画得很像,有人说画得不像;有人说把门楼子画高了,有人说把它画低了。还有人特别指出,瓦当上是有篆字的,女画家没有画出来,显见得是忽略了。

  女画家不在乎人们的任何评价,该怎样画还怎样画。

  太平车的主人是一位年迈的老汉。老汉苦挣苦攒,一辈子都巴望有一辆太平车。太平车还没挣到,一切都归公了,自家不兴有车了。等到公社解散,分田到户,各家可以买私车时,车都变成了胶皮轱辘,四平八稳的木制太平车用不着了。尽管如此,队里分东西那会儿,老汉还是把一辆太平车要下了。太平车就在老汉家的屋山头放着,夏天淋雨,冬天落雪,再也派不上什么用场。有人劝老汉把太平车砸了卖钉,拆掉当柴,老汉只是舍不得。老汉正不知怎样处置这辆太平车,女画家把太平车相中了,画下来了。老汉没有像别的人那样,在女画家后面站成木桩,看人家作画。老汉只往画面上看了一眼,就像得到最终结果似的,到一旁蹲着去了。老汉认定女画家是大地方来的人,说到天边,还是大地方的人识货啊!倘画家是个男的,老汉定要把画家请到家里,喝上两盅。画家是个女的,老汉只能用手巾包上几枚新鲜鸡蛋,给女画家送去。女画家夸老汉的鸡蛋好,要付给老汉钱。老汉当然不会收钱,老汉说他的鸡蛋不值钱,女画家的画是千金难买。

  老汉的说法使全村人都对女画家高看起来,回到各家的院子里,他们转着圈儿东看西看,把石榴树、柴草垛、鸡窝、树身上的一块疤拉眼,墙上挂着的红辣椒串子,甚至连头顶的天空停着的一块云,都看到了。这些他们过去看似平常的东西,说不定经女画家一看,就成了好看的东西;经女画家用笔一点,就成了一幅画。凡是被女画家取过材的人家,都像中了彩一样,神有些骄傲。还没有被女画家画过东西的人家,也希望着女画家能到他们家里画一回。

  小扣子是热切盼望女画家到他们家作画中的一个。

自从女画家来到这个村,小扣子天天跟着女画家转悠。女画家走到哪里,他也走到哪里。女画家看什么,他也看什么。女画家停下来作画,他就悄悄地凑过去,从第一笔看起,一直看到女画家把一幅画作完。可以说女画家到这个村所作的每一幅画,都是在小扣子的注视下完成的。谁要是问女画家哪天在哪里画了什么画,只要问小扣子就行了。不过没人问小扣子。就是有人问小扣子,他也不一定回答。小扣子是个不爱说话的孩子。

  这天早上,小扣子一爬起来,就满村子追寻女画家去了。女画家是个勤快人,不睡懒觉,每天一早就开始作画。所以小扣子也不再睡懒觉。小扣子家有一只黄狗,黄狗本来正和几只鹅在一块儿呆着,见小扣子出门,它不跟鹅们打一声招呼。马上随小扣子颠儿了。黄狗是小扣子的忠实伙伴,它跟小扣子总是跟得很紧。太阳还没出来,空气里有一层薄薄的霜意。公鸡在叫,雀子在叫,一些人家做早饭的风箱也在叫。村街上弥漫着浓浓的烟火味儿。这种烟火味儿是很香的,但你说不清是哪一种香。有人家烧麦秸,有人家烧豆叶,有人家烧芝麻秆,有人家烧苹果枝子,有人家或许烧的是甜瓜秧,等。每样柴火散一种香,各种香汇集到村街上,就形成了这种混合型的醇厚绵长的人间烟火味儿。村里人原来并不觉得烟火味儿怎么香,而女画家一进村就闻出来了,她说,哎呀,真香!女画家这么一说,大家用鼻子吸了吸,是香。

村里一共三条街,小扣子和黄狗在烟火味儿里穿行,三条街都走遍了,没看见女画家在哪里。小扣子有些挠头,女画家会到哪里去呢?他看黄狗,黄狗也是一脸的茫然。再看黄狗,黄狗就抱歉似地把头垂下去了。他想,女画家会不会到村外去画画呢?于是小扣子和黄狗到村子外头找女画家去了。他们走过一个打麦场,又走过一个菜园,然后登上高高的河堤,小扣子把手遮在眼上,往四下里打量。黄狗也把头昂成高瞻远瞩的样子,鼻子里兴奋地直嗅。太阳已经出来了,阳光似乎还没化开,照在哪里都显得很稠,让小扣子想起女画家颜料盒里柿黄颜色。麦苗刚长出来,等于在大面积的黄土地上打下一道道浅绿色的格线,格子都空着,还没写什么东西。一只黑老雕在空中飞来飞去,把一群在打麦场觅食的母鸡吓得抱着头跑回村里去了。小扣子没看到女画家。他突然想到,难道女画家走了吗?想到这里,他有些急,飞奔着冲下河堤,向女画家所在的房东家跑去。黄狗大概以为小主人现了兔子之类,不敢怠慢,遂杀下身子蹿到小主人前面,一气超出好远。黄狗这样干似乎是做出一个姿态,让小主人知道它的积极性还是很高的。前面没什么兔子可追,它就停下来等着小主人。小扣子连急带跑,身上头上都出了汗。

  那家房东的一个闺女前不久刚出嫁了,家里正好空着一间房子,女画家就住在那间房子里。听说事先讲好是租住,女画家临走时是要按天数交房租的。可女画家住了几天之后,房东就把女画家当闺女看了,不许女画家再提交房租的话。是呀,闺女住娘家,哪有收房租的道理!

  小扣子跑进房东家的院子里,一眼就把女画家看到了。女画家还没离开他们的村子,这下小扣子就放心了。女画家正在作画,她今天画的是房东家的祖父。和往常一样,女画家身后站了不少人,在看女画家作画,那些人当中有这家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子媳妇,还有一些别的人。他们都不说话,静静地肃立着,连出气都尽量放轻。在他们看来,作画是很神的一件事,他们生怕一不小心弄出什么动静来,把神给惊动了。女画家当然也不说话,她眼里似乎只有老人和她的画,目光只在老人和画之间牵来牵去。她微微眯着眼,把老人看看,在画面上画几笔。再看看,再画几笔。她下笔很果断,也很有力量,能听见画笔在画纸上触动的声音。

老人在墙根儿蹲着晒太阳。老人七八十岁了,身体不错,晒太阳的功夫很深,蹲半天都不待动地方的。这正好给女画家作画提供了机会。老人身后的背景很简单,几层砖根脚,上面是黄泥坯。老人头顶上方的墙上钉着一根木头橛子,橛子上挂着一束干豆角,那是来年做种子用的。老人上身穿着一件黑粗布夹袄,头上戴着一顶黑线帽子。这种帽子当地叫作一把捋。阳光斜照下来,在老人帽子下面的脑际那儿留下一点阴影。老人的主要特点是脸上的皱纹多,多得数都数不清。老人的皱纹无处不到,连耳朵的高处都爬满了皱纹。这些皱纹的分布和走向没什么规则可,像是大地上的河流和沟壑,弯弯曲曲,走到哪里算哪里。老人脖子里的皱纹也很多,纵横交错,把老人的脖子分割成许多田园一样的小方块。所有的皱纹都固定住了,都很深刻,一眼看不到底,里面仿佛蕴藏者许多内容。老人的神十分平静,安详,他像是带有孩子般的笑意,又像是含有老人般的沉思,对外来的女画家为他作画,并有那么多人看着他,他似乎并不觉得。

  趁女画家调颜料的时候,老人的儿媳提出为公公换上一件新衣服。女画家说不用。儿媳又提出让公公坐在椅子上。女画家仍说不用。围观的人都注意到了,女画家画的不是老人的全身像,也不是半身像,可着整张画纸,女画家只画了老人的头像。这样的画,任何服装和座位都用不上。

  小扣子一看见女画家画的老人的头像,心上就震了一下,眼睛就不愿意离开画面了。这张画像比真人大得多,小扣子长这么大,还从没见过这么大幅的画像。画面上,老人面容黎黑,皱纹更黑。但仔细看上去,老人的面容黑得一点也不乌,黎黑里透着温暖的古铜色调。这种色调不全是阳光造成的,阳光的色彩一般只照在表面,而老人脸上这种厚实的色调像是从皮肤下面闪射出来的。更让小扣子感到亲切和动心的,是女画家所画的老人的眼睛。由于眼皮加厚和下垂,老人的眼睛已不能完全睁开,显得有些眯缝。就是这样的眼睛,平和得跟月光下的湖水一样,它什么都不用看了,里面什么都有了。

看着这样的画像,小扣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祖父。祖父对小扣子是很好的,只要是小扣子一回家,祖父就愿意一直看着他,不管他干什么,祖父都不干涉他。有时祖父喊他过去。他过去后,祖父一点事也没有,一句话也不说,只拉住他的手就完了。小扣子不愿接近祖父,他嫌祖父脸上的皱纹太多了,嫌祖父的眼皮垂得太厉害了。他两手使劲往两边扒着祖父的皱纹,想把祖父脸上的皱纹绷平。在他绷紧的时候,祖父脸上的皱纹是平了,只剩下一道道灰线,可他刚松开手,祖父的皱纹便很快聚拢,恢复原状。祖父松垂的眼皮也是一样,他把祖父的眼皮揪起来,祖父的眼睛就显得大了,大得有些好笑。他把祖父的眼皮一松下去,祖父的眼皮似乎比原来垂得还厉害,让人失望。祖父从来不反对小扣子扒他的皱纹,揪他的眼皮。有时小扣子以为他把祖父弄疼了,祖父不但从来不说疼,还鼓励他使劲,使劲。祖父不在了,祖父死了。去年秋天,场里打豆子,小扣子早上还没睡醒,听见母亲哭,就知道祖父已经死了。祖父没有照过相,也没画过像,他以为永远也看不到自己的祖父了。女画家画的头像使他产生了错觉,他以为祖父又复活了。祖父正慈爱地看着他,他也目不转睛地看着祖父。看着看着,小扣子的眼睛渐渐地有些湿,有些模糊,他差点对着画像喊了一声爷爷。

  有了女画家给房东家的祖父画的画像,人们对老人就有些刮目相看。过去他们把老人的皱纹说成满脸折子,现在就变成满脸的画意,再看老人时使用的就是羡慕的目光。人们以为房东家的人会把老人的画像高高地挂起来,去那家看过,才知道女画家已把画像喷了胶,收起来了,准备日后带走,带到城里再挂起来。女画家另外给房东家的儿媳画了一朵硕大的红莲花,让人家把红莲花剪成花样子,绣在布门帘上面的遮幅上了。遮幅是黑的,莲花是红的,分明打眼得很。莲花光彩烁烁,仿佛是开在一潭清水上。这难免又引来许多爱花的人啧啧观赏,并把花样子一传十,十传百,全村很快就开遍了红莲花。

  女画家开始到野地里作画去了。她背着画夹子提着画箱刚出村,小扣子就看见了。女画家在前面走,小扣子和黄狗远远地在后面跟着。女画家走多远,他们也走多远。女画家登上河堤,他们也登上河堤。不过他们跟女画家不是跟得很紧,而是保持着一定距离。女画家终于选准了一处风景,摆开架势作画了,小扣子仍没有马上走近。去野地里看女画家作画的人少一些,在目前只有小扣子一个人的况下,他不敢凑过去,他怕女画家跟他说话。不管女画家跟他说什么话,他都会很慌乱。等陆续来了三四个男孩子和女孩子,他们才结伴慢慢地向女画家走去。

  女画家这天所画的是一片茅草,茅草的叶和茎都枯黄了,只有穗子是银白的。茅草的穗子薄薄的,是一边倒,被茅草柔韧的细茎高高举着。每一根茅草的穗子单看都不起眼,把许多穗子连起来看,就是一片白,就有了些气势。田野里有风,茅草的穗子旗帜一样迎风招展。风大的一阵,茅草穗子被风抿下去了,抿得贴向地面。风一过去,穗子迅速弹起来,振臂欢呼一般高扬。茅草穗子的吸光和反光性能都很好,成片起伏不定的茅草穗子,把秋天的阳光吸进去,又反射出来,远看近看都白花花的,让人怀疑是走进了月光一样的梦境。茅草长在一片荒地上,面积并不大。可经女画家一画面积就大了,白茫茫的,好像一眼望不到边。在小扣子眼里,女画家画的画是有声音的,那声音是旷野里的长风吹在茅草穗子上出来的,呼呼作响,一直向天边响去,好像整个世界只剩下这种声音了。在小扣子眼里,女画家画的画是有温度的,温度很低,让人感到一种萧萧的凉意,一看就想抱紧自己的身子,并想加一件衣服。在小扣子的眼里,女画家画的画是有气味的,这种气味当然不是颜料的气味,而是土地的气味,茅草穗子的气味,还有风的气味。这种气味不能用甜或者苦来表述,因为它不是用鼻子和味觉分辨,而是用眼睛和回忆唤起。有了声音、温度和气味,女画家画的画就不再是平面的,而是立体的和深远的,就像是一个神话般的世界,让人一看就不知不觉走进去了。

  小扣子看见,他家的黄狗突然跑到茅草丛里去了,在那里仰着脸瞎看。***不懂事的家伙,这样会耽误人家画画的。小扣子刚要把黄狗赶开,女画家说,不要管它。结果女画家把黄狗也画进画里去了。小扣子心里一喜,女画家总算画了他家的一样东西,他总算为女画家作出了一点贡献。上了画,黄狗跟平常日子不大一样。在平常,黄狗是很调皮的,老是闲不住。画上的黄狗在张着耳朵听风,显得很成熟,很孤独,好像还有些愁。这样的黄狗让小扣子顿生怜爱,他真想马上抱住黄狗,把脸贴在狗脸上亲一亲。

  女画家画完了画,问:这是谁家的狗?

  小扣子还没说话,几个孩子就往前推他,说是小扣子家的狗。

  女画家对小扣子说:你们家的狗不错呀!

  小扣子眼睛躲着,不知说什么好。小扣子的脸有些红。

  女画家问:你们这儿种荞麦吗?

  别的孩子们你看我,我看你,回答不上来。这时候小扣子不说话不行了,小扣子说:种。

  既然只有小扣子能回答这个问题,女画家就只看着小扣子。女画家的眼可真亮啊,恐怕比太阳还亮,小扣子只看了女画家一眼就不敢看了。女画家还很年轻,除了眼睛很亮,她的头也很亮,牙也很亮,嘴唇也很亮,照得小扣子不敢抬头。可是女画家对小扣子说:来,抬起头来看着我,我看你小子很知道害羞啊!

  小扣子在肚子里鼓了鼓勇气,把头抬起来了。只有女孩子才害羞,他是个男孩子,不能害羞。可是不行,他刚把头抬起来,眼皮又低下去了。这时亏得他家的黄狗过来了,黄狗过来靠在他腿上,并撒娇似地往他腿上蹭,才使他有了点依靠。他蹲下身子,抱住了狗的脖子,一只手为黄狗顺毛。他现,黄狗的眼睛虚着,好像也不敢看女画家。

  女画家的问题还很多,他问小扣子,养麦是不是红秆儿?绿叶?白花?荞麦花开起来是不是像下雪一样?女画家问什么,小扣子都说是。有一个问题小扣子吃不准,养麦是什么时候种?女画家提了这个问题,他就得回答,不能让女画家失望。他先说春天种,又说不对,夏天种。他这样一会儿春天一会儿夏天的,别的孩子都笑了。那些孩子更是说不清荞麦是什么时候种,但小扣子说得不准确,人家就有权利笑。女画家看出了小扣子的窘迫,说没关系没关系,不管什么时候种,只要种就行。

  女画家的画箱也很别致,她把画笔和颜料从箱子里取出来,折巴折巴,画箱就变成了一只凳子。她就坐在凳子上画画。画完了画,她把凳子折巴折巴,凳子又变回箱子模样。小扣子觉得女画家的箱子像是传说中的宝物,他有个渴望,很想替女画家把画箱背一背。女画家像是看透了小扣子的心思,她说:谁替我背着画箱子,我给谁一块糖吃。

  听女画家这么一说,孩子们一下子都抢过去了,抓住画箱子的背带,你争我夺,互不相让。看来想背画箱子的不止小扣子一个。

  女画家说,不要争,不要争,我来看看让谁背。在决定让谁背之前,她把糖掏出来了,分给每人一块。当女画家分给小扣子糖时,小扣子说他不要糖。小扣子的意思是,他不是为了糖才背画箱的,他的意思跟别人的意思不一样。女画家把每个孩子都看了一遍,总算把目光落在小扣子身上了,说:我看你这小子挺有意思的,好吧,箱子由你来背。不过,糖还是要吃的。她拉过小扣子的手,一拍,把糖拍进小扣子的手里去了。小扣子一握,感到手里的糖不是一块,是两块,他的心口腾腾地跳起来。为了防止别的孩子看出女画家多给了他一块糖,他的手把两块糖紧紧攥着,一点儿也不敢松开。他仿佛觉得,两块糖在手心里也在腾腾地跳动。小扣子把画箱的背带斜挎在肩上,大步走到前面去了。小扣子听见女画家在后面问他的那些小伙伴们:糖甜吗?小伙伴们答:甜!

  当晚,小扣子让母亲去给女画家送鸡蛋。母亲问:你这孩子,难道要拜人家当老师,跟人家学画画吗?

  小扣子说,女画家把他们家的黄狗画在画上了。

  母亲一听,就在院子里找狗。狗在墙根卧着,见女主人找它,才到女主人身边去了。母亲说:我说狗怎么蔫蔫的,原来人家把它的魂抽走了。

  小扣子不同意母亲的说法,说女画家没抽黄狗的魂。

  母亲说:你不懂,狗靠魂活着,不抽狗的魂,她的画就画不活。人家说了,不管画啥东西,都得先抽魂。

  小扣子有些惊奇,问:魂是啥东西?

  母亲想了想,说魂嘛,跟血差不多,血是红的,魂大概是白的;血看得见,魂看不见。

  小扣子问:那,茅草穗子有魂吗?

  母亲说:有呀!

  小扣子抬头看见了天上的月亮,问:那,月亮有魂吗?

  母亲说:月亮不光有魂,月亮的魂还多呢,你看这地上,都是月亮洒下的魂。

  小扣子想起女画家问的他们这里种不种荞麦的话,想必荞麦花也是有魂的了。要是荞麦花开满一地,那雪白的花魂不知有多少呢!

  母亲见小扣子沉默下来,以为小扣子把抽魂的事想重了,遂笑了笑,要小扣子不用担心,人流点血不怕,血越流越旺;黄狗抽走点魂也不怕,抽去的是旧魂,补上的是新魂,补充了新魂的黄狗会比以前还精神百倍。于是母亲包上一些鸡蛋,带上小扣子和黄狗,给女画家送去了。

  女画家坐在房东家院子的月亮地里,正跟房东一家人说闲话,好像说到的话题又是荞麦花。人一来,话题就暂时打住了。女画家不知道小扣子的母亲为何给她送鸡蛋。母亲把小扣子推到前面,说:你把我们家的狗画到画上去了。我儿子让我来感谢你。女画家笑了,说画了人家的狗,不但不给人家钱,还要白吃人家的鸡蛋,这样的便宜事上哪儿找去!女画家把鸡蛋收下,还有笑话,她说,这些鸡蛋她先不吃,一个一个画在画上,这样小扣子家的人还会给她送鸡蛋,送到后来,她就不画画了,成贩鸡蛋的了。

  女画家的笑话把院子里的人都说笑了。

  月光正好,母亲和小扣子没有马上回家,听到女画家接着刚才中断的话题,又说到了荞麦花。女画家说,她小时候,跟着下放的父母在农村住了一段时问,好像看见过荞麦花。荞麦地在村子西边,一大块地种的都是荞麦。在她印象里,荞麦花不是零零星星开的,似乎一夜之间全都开了。她早上起来,觉得西边的天怎么那么明呢,跑到村边往西地里一看,啊,啊,原来是养麦花开了。荞麦花开遍地白,把半边天都映得明晃晃的。她跟着了迷一样,天天去看荞麦花,吃饭时父母都找不着她。荞麦花的花是不大,跟雪花差不多,但经不住荞麦花又多又密,自得成了阵势,成了海洋,看一眼就把人震住了。在没有看到荞麦花之前,她喜欢看那些一朵两朵的花,老是为那些孤独的花所感动。看到了大面积白茫茫的荞麦花,她才打开了眼界,才感到更让人激动不已和震撼的,是潮水般涌来的看不见花朵的花朵。她当时很想放声歌唱,或者对着遍地白花大声喊叫。可惜她那时不会唱什么歌,喊叫也喊叫不成,只能钻进密密匝匝的花地里,一呆就是半天。她记得荞麦地里蜜蜂和蝴蝶特别多,嘤嘤嗡嗡的,像是在花层上又起了一层花。她感到奇怪的是,到了荞麦花的花地里,连蜜蜂和蝴蝶似乎都变成了白的,蜜蜂成了银蜜蜂,蝴蝶成了银蝶子。她晚间也去看过荞麦花。晚间很黑,没有月亮。不过,她一点也不害怕,因为满地的白花老远就看见了。她看着前面的光明,不知不觉就走进了花地里。

  说到这里,女画家轻轻地笑了。她说时间太久了,记不清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得对不对。也许她说的是自己做的梦,相似的梦做多了,就跟真的荞麦花弄混了。反正那样的荞麦花如今是很难看到了。

  院子里的人一时都没有说话,只有如霜的月光静静地洒落。

  小扣子和母亲把女画家的话都记住了。

  来年,在小扣子的一再要求下,母亲种了一块荞麦。小扣子看见,荞麦芽了,荞麦长叶了,荞麦抽茎了,荞麦结花骨朵了……荞麦终于开花了!荞麦花开得跟女画家的回忆一样恍如仙境,把小扣子感动得都快要哭了。

  从荞麦开花那一刻起,小扣子天天在花地里,并不时地向远方张望。母亲知道小扣子盼望什么,她帮着小扣子向远方张望。

塔季扬娜·彼得罗夫娜借住到了老波塔波夫家。一个月之后,老人家过世了。现在这幢小房子里只剩下塔季扬娜、女儿瓦利娅和照顾孩子的老保姆。

老波塔波夫家建在镇子最北边的一座山丘上,紧挨着一条小河。房子里共有三个房间,外面有个小花园,里面的花早就凋谢了。花园后面是一片光秃秃的白桦林,成群的寒鸦在林子上空飞来飞去,从早到晚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似乎预示着暴风雪的到来。

自从离开莫斯科,塔季扬娜久久无法适应小镇枯燥乏味的生活,她无法忍受房门嘎吱嘎吱响的声音,也不喜欢寒夜里煤油灯窸窣燃烧的响声。

每当这时,塔季扬娜就会懊悔道:“我真是个傻瓜!为什么要离开莫斯科,放弃剧院的工作,离开我的朋友们,来到这个鬼地方!我应该让保姆把瓦利娅带到普希金诺去,那里没有空袭,很安全,而我应该留在莫斯科。唉,我太傻了!”

但再回到莫斯科已经不可能了,塔季扬娜决定留在小镇的军医院里工作,为受伤的士兵演出。她的心情渐渐平静下来,甚至开始喜欢上这个地方了,尤其喜欢冬天刚刚来临的时候,雪花纷纷扬扬飘落下来,装饰着这座小镇。那时天气还很暖和,小河还没有结冰,碧绿的水面上总会蒙上一层雾气。

塔季扬娜逐渐适应了小镇的生活,也慢慢接受了这幢房子里的一切:总是走音的钢琴,还有墙上泛黄的老照片,照片上有几艘笨重的巡洋舰。老波塔波夫过去在海洋边防队服役,担任船舶机械师。他书房的写字台上铺着一块绿色的桌布,上面放着一艘“雷霆号”巡洋舰模型,老波塔波夫就曾在这艘巡洋舰上工作。塔季扬娜从不允许瓦利娅碰它,事实上,这间屋子里的每一件东西都不让她碰。

塔季扬娜知道,老波塔波夫的儿子尼古拉在黑海舰队当中尉,尼古拉的照片就摆在模型的旁边。塔季扬娜拿起照片,仔细端详着,不禁皱起了眉头,她总觉得和照片上的人在哪里见过,也许是经历那段失败的婚姻之前。但是究竟在什么地方,又是什么时候呢?

照片里的军官平静地注视着她,又似乎带着一丝嘲讽,好像在问:“你忘了我们在哪儿见过吗?”

“是的,我不记得了,”塔季扬娜轻声说道。

“妈妈,你在和谁说话呀?”隔壁传来了瓦利娅的声音。

塔季扬娜笑了笑,答道:“和钢琴。”

整个冬天,寄给老波塔波夫的信一封接着一封,署名都是同一个人。塔季扬娜把它们收好,放到了写字台上。一天夜里,她从睡梦中醒来,隐约看到窗户那边有亮光,原来是月光下的雪闪闪发光,透过窗户照进了屋子。沙发上一只灰猫正睡得香甜,那是老波塔波夫留下的宠物“阿尔希普”。

塔季扬娜披了件睡袍,走进书房,站在了窗前。一只小鸟抖了抖身上的雪,无声地从树枝上飞落下来。雪花飘飘洒洒,散落在窗边,连窗台上也结了一层薄薄的霜。

塔季扬娜点燃了桌上的蜡烛,坐在圈椅上,静静地凝视着那窜火苗。接着,她小心翼翼地拿起一封信,拆开读了起来。

“亲爱的爸爸,我已经在医院住了一个月了,好在伤势不那么严重,已经快痊愈了。看在上帝的份儿上,您不要激动,也别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求求您了!”

塔季扬娜继续读道:“爸爸,我经常很想念您,想念我们的房子,还有我们的小镇。只不过这一切都离我太遥远了,就好像在世界另一头。每当闭我上眼睛,从前的一幕幕都会浮现在眼前:我推开门,走进花园。冬天,到处都是积雪,但通往亭子的小路却被打扫得很干净。丁香丛挂着一层雾凇。屋子里炉火噼啪作响,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桦木柴味儿。您把螺纹蜡烛摆在烛台上,那是我从列宁格勒带回来的。钢琴调好了音,上面已经摆好了琴谱:分别是《黑桃皇后》序曲和抒情曲《致远方故乡的海岸》。门上的小风铃还响吗?我走之前没来得及修好它。我还能再次看到这些吗?还能像从前一样随手在路边打上一罐井水洗脸吗?唉,多希望您知道我有多么爱这一切。

您别惊讶,我是认真的,哪怕是在战斗最艰难的时刻,我仍在挂念着故乡。我知道,我不仅要保护祖国,更要保护我所珍爱的一切—保护您,保护我们的花园,保护可爱的孩子们,河边的白桦林,甚至是我们的猫咪阿尔西普。请您不要嘲笑我,也不要摇头否定我。

也许出院之后,我可以申请休假回来看看。但这还说不准,您别抱太大希望。”

塔季扬娜久久地坐在桌旁,注视着窗外,黎明的曙光划破了昏暗的天空。她想,或许,有一天一个陌生人从前线归来,可他会很失望,这里住着的并不是他想见到的人。

第二天清晨,塔季扬娜让瓦利娅拿上把木锹,把亭子外面的小路打扫干净。这座亭子早已破旧不堪。几根柱子也都泛白,上面长满了青苔。塔季扬娜换上了新的门铃,那上面还刻着一行有趣的文字:我就在这儿,快来摇响我吧!她轻触了一下小风铃,听见一阵清脆的声音。阿尔希普却不满地抖了抖耳朵,气呼呼地跑出前厅。显然,他一点儿也不喜欢这声音。

白天,塔季扬娜一直在忙活着,兴致高昂,她的脸颊红扑扑的,衬得那双眼睛更加清澈明亮。她从城里请来一位老调音师,是一个捷克人,但已经入了苏联国籍,不仅会修汽炉、煤油炉、木偶和手风琴,还会给钢琴调音。他的姓很有趣:涅维达利。调好钢琴后,涅维达利说:“这是架好琴,就是有些年头了。”塔季扬娜也赞同他的说法。

调音师走后,塔季扬娜把写字台所有的抽屉挨个翻了一遍,找到了一包粗粗的螺纹蜡烛,把它们插在钢琴上的烛台里。暮色渐晚,她点燃了蜡烛,坐到钢琴旁,开始弹了起来。

塔季扬娜弹完琴,吹灭了蜡烛,枞树的香味弥漫了整个房间。

瓦利娅激动地问道。

“你为什么要动别人的东西?”她冲塔季扬娜说,“你不允许我这样做,自己就可以了吗?铃铛、蜡烛、钢琴,你全都碰了一遍,还把人家的乐谱摆到了钢琴上。”

塔季扬娜回答道:“因为我是成年人啊。”

瓦利娅皱着眉头,不大相信地瞥了她一眼。现在的塔季扬娜哪里像个成年人。她看起来那么美丽,那么耀眼,更像是童话故事中那个在宫殿里丢了一只水晶鞋的金发姑娘。

火车上,尼古拉中尉在心里盘算着,估计没法在家过夜了。上面只给他批了短假,而在路上就要耽搁很长时间。

下午火车到站了,下车后他从认识的站长那里得知,父亲一个月前就已经去世了。现在他们房子里住着一位来自莫斯科的年轻女歌手,还带着女儿。

“她们是被疏散过来的,”站长解释道。

尼古拉沉默了一会儿,他看着那些穿着棉衣和毡靴的乘客来来往往,想到自己的父亲已经去世了,不禁有些恍惚。

“唉,”站长感叹道,“你父亲是个好人,临终前却也没能跟你见上最后一面。”

“回去的火车是什么时候?”尼古拉问道。

“凌晨五点,”站长顿了顿,又补充道,“要不去我家坐会儿吧,让我妻子给你沏壶茶,咱们再一起吃顿晚饭,先别急着回家了。”

“谢谢您的好意。”尼古拉还是决定先回去。

站长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摇了摇头。

尼古拉穿过熟悉的小镇,来到河边。灰蒙蒙的天空中零星飘着几片雪花,几只寒鸦在施了肥的小路上跳来跳去。天色逐渐暗了下来,一阵风从河对岸的树林里刮来,吹得直让人流泪。

“唉!”他痛苦地自责道,“还是回来晚了!现在无论是这座小镇,这条小河,还是这幢房子,对我来说仿佛都变得陌生了。”

他转过身,望着小镇外面的悬崖,视线穿过雾凇沆砀的花园,定格在他的家。袅袅炊烟从烟囱中升起,忽然又被风吹进了白桦林。

尼古拉在家门口徘徊着。他并没打算进屋,只是想从那里经过。也许他是想去花园里瞧一瞧,或者在破旧的凉亭里站一会儿。一想到父亲的房子里住着些素不相识的人,就难以忍受。而最好的办法是什么都不看,免得心里难过,或者干脆从这离开,忘掉过去的一切!

“那又怎么样呢!“尼古拉心想,“岁月流逝,自己也该成熟一点了,也要学会更加冷静地看待这一切了。”

傍晚,尼古拉走到家门口,小心翼翼地推开了门,但还是嘎吱响了一声,打破了花园里的一片宁静。树枝上的积雪一股脑儿地震落了下来,发出簌簌的声音。尼古拉四处看了看,通往凉亭的小路已经被清扫干净。他走进凉亭,把手搭在破旧的栏杆上,向远处的树林那头望去,已是暮色苍茫,月亮不知什么时候悄悄从云朵后面升起来了。尼古拉摘下帽子,用手整理了一下头发。四周寂静无声,只能听见山脚下,要去冰窟窿打水的妇女们,把她们手中空桶弄得叮当作响的声音。

尼古拉倚靠着栏杆,嘟哝道:“这是怎么回事?”

这时,有人轻轻地拍了下他的肩膀。他转过头来,看见一个围着头巾的少妇,她面色苍白,表情严肃,正默默地注视着他。少妇的睫毛和双颊上还有融化的雪水,像是从树枝上飘落下来的。

她温柔地说:“戴上帽子,不然你会着凉的,别在这站着了,快进屋吧!”

尼古拉默不作声。少妇拉起他的手,领着他沿着扫过雪的小道往屋里走去。在走到房门前台阶上的时候,他停住了脚步,哽咽到难以呼吸。

那少妇温柔地说:“这不要紧的,您不必在意我,这一切很快就会过去的。”

她跺了跺脚,把靴子上的雪抖落下去,震得小风铃叮当作响。尼古拉深吸了一口气,不知道小声嘟哝了些什么,走进了屋里。

刚到客厅,一股淡淡的桦树木柴的气味便扑鼻而来,尼古拉脱下了大衣,看见阿尔希普趴在沙发上,打着哈欠。沙发旁边还站着一个扎着辫子的小女孩,她快乐地望着尼古拉,不过她并不是看他的长相,而是注视着他的金色袖章。

“跟我来吧!” 塔季扬娜说罢就把尼古拉领进了厨房。

那儿有一个装着冷水的罐子,边上晾着一条熟悉的亚麻色毛巾,上面还绣着橡树叶。

塔季扬娜离开了厨房。尼古拉脱下制服,小女孩给他拿来了一块肥皂,在他洗脸的时候,小女孩就在一边看着他,这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他红着脸问道:“你妈妈是干什么的? ”

他这么问,只不过是为了找点话题。

小女孩故作神秘地小声说道:“她以为她是个大人,其实她根本就不是,还不如我呢!”

“为什么?” 尼古拉问道。

可是小女孩并没有回答他,而是笑着跑出了厨房。

尼古拉整个晚上都被一种奇怪的感觉纠缠着,他仿佛身处影影绰绰而又真实的梦境里。房子里的一切都没有变,正如他期望见到的那样。钢琴上仍然摆放着旧乐谱,歪歪扭扭的蜡烛燃烧着,嗤嗤作响,烛光照亮了父亲小小的书房。甚至连他从医院寄回的书信都还搁在写字台上,压在那个旧罗盘底下,这也是父亲经常放信的地方。

喝了杯热茶后,塔季扬娜领着尼古拉来到小树林后面,他的父亲就安葬在这里。朦胧的月亮已在空中高悬,柔和的月光将白桦林微微照亮,雪地上树影婆娑。

夜色渐深,塔季扬娜走到钢琴前坐下。她用手指轻轻地抚了一遍琴键后,转向尼古拉:

“我们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

“我也有这样的感觉,”尼古拉回答。

他凝望着她,烛光倾斜,将她一半的面庞映衬得明艳。尼古拉站起来,在屋里踱了一会儿,然后停住。

“可我不记得了,”他的声音忽然沙哑。

塔季扬娜转过头来,诧异地瞥了尼古拉一眼,但什么都没说。

尼古拉躺在书房的沙发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在这屋子里待的每一分钟都那样珍贵,一刻都舍不得浪费。他躺在那里,听见走廊里阿尔希普的踱步声,钟表的滴答声,还听见塔季扬娜在书房外跟保姆小声商量着什么。后来,声音逐渐消失了,保姆也走出去了,但是门底下那一缕光线还在。他听到翻书的沙沙声,显然是塔季扬娜正在看书。尼古拉知道,她坐着不睡是为了准时叫醒他,以防他错过火车。他本想告诉她其实自己也没睡着,但他说不出口。凌晨四点,塔季扬娜轻轻地推开门,叫醒了睡梦中的尼古拉。

“该起来了,我真不愿意这么早就叫醒你,但怕你赶不上火车,”塔季扬娜轻声说道。

穿过夜色笼罩的城市,他们来到了火车站。发车铃第二次响起,是分别的时候了,塔季扬娜抓住尼古拉的胳膊,说:“常往家写信吧!现在我们也算是你的亲人了,对吧?”

尼古拉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用力点了点头。

几天之后塔季扬娜收到了尼古拉的来信。

我当然记得我们在哪里见过,但是在家里的时候,我不想告诉你这个。还记得1927年在克里米亚的那个秋天吗?还记得里瓦狄亚公园的法国梧桐吗? 阴沉的天空、浪花涌动的大海。我在去往奥列安达的路上,看到路边的长椅上坐着一位姑娘,十六岁左右。她也看见了我,站起身,迎面朝我走来。当我们擦肩而过的时候,我看了她一眼。她飞快、轻盈地从我身边走过,手里还捧着一本打开的书。我停下来,久久地凝望她的背影。这个姑娘就是你,我不可能弄错的。看着你渐行渐远,我就已经感觉到,这个与我擦肩而过,让我怦然心动的姑娘,能够改变我的生活,也能给我带来幸福。我意识到,我深深地爱上了这位姑娘,无法自拔。那时候我就在想,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要找到你。但是我除了站在原地等待,别无他法,因为我没有任何可以追寻你的线索。从那以后我就爱上了克里米亚,也爱上了那条你我擦肩而过的小路。生活对我是如此的宽厚,安排你我再次相遇。如果战争结束后我还活着,你愿意的话,那么我的一切,甚至是我的生命都将属于你。是的,我在桌上找到了自己寄给父亲的信。我明白你为我所做的一切,而我只能在远方深深地感谢你。

塔季扬娜放下信,氤氲的双眼望向窗外雪后的花园。她喃喃道:“怎么可能?我从来都没有去过克里米亚!从来没有!算了,现在说这个还有什么用?难道我还能把事情真相告诉他吗?还是让我自己保守这个秘密吧!”

她笑了起来,用手捂住了眼睛。窗外,霞光把天边染得一片火红,久久未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