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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付浩勇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已在大漠的荒滩里跋涉了整整一夜。

      他蠕动着苦涩僵硬的舌头,舔了舔嘴唇上叠透的干血泡,面对一望无际的沙梁,不由回望一眼身后伴随的追敌——晨雾里闪着两点绿光的饥饿的野狼,心里又掠过一阵恐惧和绝望。

      他是昨天下晌为了拍摄到沙漠上的绿洲,离开了驼队,深入到荒滩深处。当黄昏降临的时候,沙梁上传来一声凄凉血性的狼嚎声,他回首寻望,蓦然发现了暮色里浮动着两点闪亮的寒光,倏地,疲惫夹带饥饿一同向他袭来……

      整整一夜,他别无选择,慌惶地在大漠里奋力向前进。途中,他为补充体力,备带的干粮吃完了,水壶里面的水喝干了,肩上压着沉沉的摄影机和行囊背包。但他不忍心将拍到的海市蜃楼般的别致风景一掷了之,那可是他艺术生命的价值所在。然而,野狼显然盯上他了,将他视成大漠里惟一的补充营养的佳肴,他只好拼力地在沙漠里走着。他心里明白,在荒漠里,缺水是最大的灾难,野狼同他较量的是毅力和意志,自己若是稍有松懈,在沙梁上倒下,野狼就会冲上前,挥舞双爪,将他撕成碎条,充饥解渴,而他拍摄的荒漠上的别致风景将化为乌有。

      他回望野狼时,明显发现野狼的浑身抽搐,脊梁的骨节更加突起,干瘪的肚皮贴在沙土上。喘气声越来越粗重,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长……渐渐地,野狼举步维艰,停下来了。他心里不由掠过一阵狂喜,野狼终于撵不上自己了。少顷,又见到野狼嚎叫一声,转头调向,灰溜溜地往回逃窜,他不由挺直身躯,英雄般地傲立在沙梁上,似乎嘲笑野狼意志的崩溃瓦解。

      当野狼的背影逃遁远去,他又一下子瘫倒在沙梁上,他该往哪里走?何方才能寻到驼铃队?哪里才有水源?严重的缺水,他已鼻孔出血,七窍冒烟,四肢乏力。忽而,他转念回想,猝然想到,野狼的转向莫非预告着前方是一条通向大漠腹地的死亡之路,于是,他意识到只有重新振作,尾随野狼,或许才有可能离开大漠,找到驼队,使别致风景焕发艺术之光。

      他复而挺起疲惫的身躯,沿着野狼逃遁的方向赶去。为了避免同野狼的孤注一掷,他既不能尾随太近,那样会惊扰它;当然又不能太远,如果稍有松懈,就会迷失跋涉的方向。

      芨芨草是大漠里跋涉者的救命圣草,沙梁坎下,野狼过处,芨芨草已被啃尽;他随踪而来,只好刨出草茎,细嚼取湿。野狼困乏了,停下来回头对峙地盯着他;他也停靠下身,机警地准备应付对野狼的反扑。有多少回,狼跑他奔,狼歇他停。有几阵子,狼的双腿摇摆踉跄,迷迷茫茫地迈步,他就象虚脱一般神情恍惚,晕晕蒙蒙地跟着……

      狼撵人整整一夜,人追狼足足一天,又是日头西斜的时分,终于,沙梁坎下出现了一片罕见的沙洲——那是内陆河被沙漠侵袭仅有的一汪清水。

      野狼仿佛忘却了疲惫,奋着四蹄奔过去。

      他喜出望外,狠狠地咬了一下血唇,忽而,一阵熟悉的驼铃声响过,昨天同行的地质勘探队出现在前方。他顿感泪水漾出眼眶,朦胧中,他看见两名地质队员正端枪向着吸水的野狼瞄准,他声嘶力竭地喊:“别打它,没有它,我走不出荒漠,是它救了我的命……”

      声落枪响,野狼猝然倒在甘泉一般的水边,枯瘦的四肢也懒得一动。

      他一个踉跄,向前一个滚翻,昏了过去。

【请思考】

1.这篇小说心理描写非常细腻,请按照时间顺序,简述作品中“他”的心理变化过程。

2.小说叙写了一个人与一匹狼的故事。有人说,狼是凶残的掠食者,是人类的敌人;有人说,狼不自觉地帮助主人公走出了沙漠,是一个拯救者;有人说,小说在赞颂人的意志品质;也有人说,小说在思考人与动物的关系。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作者:(美)休•B•卡夫

熬到第三个饥饿的夜晚,诺尼把眼睛钉在那条狗上面。在这座漂流的冰岛上,除了高耸的冰山之外,没有任何的血肉,就剩他们两个了。

在那次撞击中,诺尼失去了他的雪橇、食物、皮衣、甚至他的尖刀。他只救起了心爱的猎犬——尼奴克。如今,一人一狗被困在冰岛上,维持着一定的距离,虎视眈眈地注视着对方。

诺尼以往对尼奴克的宠爱是绝对真实的,真实得如同此刻的饥饿、夜晚的蚀寒以及那只受伤的脚上咬噬着的痛苦。然而家乡的人在荒年不也屠杀他们的狗来果腹吗?不是吗?他们甚至想都不想一下就做了。

他告诉自己,当饥饿到了尽头一定得要觅食,“我们二者之中注定要有一个被对方残杀,”诺尼想,“所以……”

他无法徒手扑杀那只狗。尼奴克凶悍有力远胜于他。此刻,他急需要一件武器。脱下手套,他把腿上的绷带拆下来。几个星期前,他伤了自己的腿,而用一些绳索和三片铁板绑成了绷带。他跪在地上,把一片铁板插入冰地的细缝里,并且使劲地用另一片铁在上面摩擦。

尼奴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诺尼仿佛感觉到那炯炯的眼神,并发出愈发炽烈的光芒。他继续工作,并且企图使自己忘记它的目的。那片铁板现在已经有一面的刃了,并且愈磨愈锋利,太阳升起时他刚好完成了工作。

诺尼将那把新磨的尖刀从冰地拔出来,用拇指抚拭着刀刃。太阳的光芒,从刀面反射过来,几乎使他一时眼花目眩。

诺尼把自己完全变得残酷起来。“这里,尼奴克!”他轻轻地叫着。狗疑惑地看着他。“过来,快!”诺尼唤着。尼奴克走近了一点。诺尼在它的眼神中看到恐惧。从它沉滞的喘息和蹒跚、笨重的脚步可以得知它的饥饿和痛楚。他的内心开始哭泣了。他痛恨自己,但又不得不狠下心来。

尼奴克越来越近了,保持着它的警戒。诺尼感到喉间一股浓重的呼吸,他看出它那两只眼睛好似两股痛苦哀怨的井泉。

现在,就是现在!快攻击它!

诺尼跪倒在地上的身体因一阵激烈的哽咽而颤抖着。他唾骂着那把尖刀,把它疯狂地往远处掷去。他空着双手,颠踬[zhì]地向狗爬去,终于倒在雪地里。

狗发出凶狞的咆哮,环绕着他的身体走动。

诺尼现在充满了恐惧。掷出那把刀子以后,他变成毫无防备。诺尼现在虚弱得毫无反抗的力气。他的性命就好像悬在尼奴克面前的一块肉,而它的眼中充满饥饿的眼神。

狗绕着他徘徊,并且开始从后面匍匐前进。诺尼听到那饥饿的喉头发出咕噜咕噜的唾液声音。他闭上眼睛,祈求着这次的攻击不要太痛苦,他感觉到它的爪子踏上他的腿,尼奴克温热的喘息逼近他的颈子,一股强烈的气流聚集在他的喉头。然后,他感觉到一条热热的舌头轻轻地舔着他。

诺尼睁开眼睛,怀疑地注视着它。他伸出一只手臂把狗和自己紧紧地抱在一起,悲伤地开始呜呜哭泣——

一小时之后,一架飞机从南方起飞,上面一位年轻的驾驶员沿着海岸巡逻,他往下注视着那片漂流的浮冰,在冰山的正上方盘旋,此时他看到一道刺眼的闪光。那是阳光在某件物体上反射起来的光芒。他的好奇心渐渐升起,他降低了高度,沿着冰山盘旋。此时,他发现在冰山的阴影之中一堆黑色的影子,从形状上看起似乎是人类。仿佛那影子之中还分成两个。

他把飞机降落在水边,开始巡查,发现了那两个影子,一个人和一条狗。那个男孩已经昏迷不醒,但确信还活着,那只狗呜呜地在一旁哀鸣,已经虚弱得不能移动了。

至于那道引起驾驶员注意的光芒,就是那把磨得雪亮的尖刀。它挺直地插在不远的雪地上,在风中微微地颤抖着……

【请思考】

1.简要概括诺尼的心理变化过程。

2.小说叙述了一个人和一条狗的故事,看似平淡,其实意蕴隽永。请结合文本,联系自身阅读体验对此加以探究。

作者:(美)保·琼斯

    从我幼年一直到长大离开家上大学,甚至在那之后,我舅舅迈克的小提琴 一直被视为家中的珍宝。它已成为某种象征。

    我还记得迈克舅舅第一次让我瞧他那把小提琴。他打开陈旧的黑盒子,里面衬垫着鲜艳华丽的绿天鹅绒,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看见了一把出自名匠的古琴。”他语调庄重地告诉我,并且让我透过琴面的f形音孔观看里面褪了色的标记。是他父亲给了他这把琴,追根溯源,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来的。

    我父亲是一位面包师傅,在爱塞克斯大街新开辟的铺面是他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下面打算作为面包房,背面将辟为冷饮室,里面的桌子都是大理石贴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可如果是抵押贷款,”她呜咽地说道,“他们可以把我们一家子撵到街上,我们要成为叫花子的,卡尔。”

    “我想稍微讲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把小提琴,“我从报上读过,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卖了五千元。把它拿去卖了,卡尔。”

    “哦,迈克!”母亲很吃惊。

    “我可不愿那么做,迈克。”父亲说道。

    “如果你赶快的话,”迈克舅舅告诉他,“你可以在老埃雷特关店之前赶到他那里。”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于是我父亲腋下夹着提琴盒出门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夹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埃雷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我们干吗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埃雷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显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卡尔。”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迈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小玛丽,供她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那笔贷款并没有给家里造成麻烦。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

    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迈克舅舅溘[kè]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

    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开始的那些费用了。你母亲可是就指望那把小提琴的。”

    母亲确实是这样。不过她不再忧心忡忡,这把琴已经属于我 了。

    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埃雷特的乐器店。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卖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斯特拉·第瓦里制造的小提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记,”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记,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卡尔·恩格勒的女儿?”

    “是的。”我简短地回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

    在我离家前最后那次晚餐席上,母亲偶然朝陈列柜顶上瞟了一眼。“琴呢?”她问道,一面把手贴在自己胸口,“你们把它卖了?”

    父亲显得很忧虑,直到我摇摇头。“在楼上我的衣箱里,”我告诉她,“我想把它放到学校我的房间里,平时看到它就使我想到自己的家。”

    母亲高兴起来,显得很满意。“此外,”我继续说道,“那样的话,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需要钱用,你们就用不着为我担心了。这就像我拥有了一个装得满满的钱匣子,是这样吗,爸爸?”

    “是这样,玛丽,是这样的。”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

【请思考】

1.文中两处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复杂的心理?

① 他的双手微微颤抖,可他的语调却异常平静。

② 父亲一面回答,一面避开了我的目光。

2.小说第一段说:“它已成为某种象征。”请结合全文,探究“象征”一词的丰富内涵。

作者:(英国)奈保尔

波普自称是个木匠,可他的建造物只有自家后院芒果树下的那个马口铁小工棚。但是,就是这么个小工棚他也没有盖完。不过波普可从不闲着。他总是在锤呀、锯呀、刨呀,忙得不亦乐乎。我喜欢看他工作。我喜欢那些木头——乔木、香树和蟾蜍树的香味,我喜欢那些木屑的颜色;也喜欢那些锯末像粉一样撒在波普卷曲的头发上。

“你在做什么呀,波普先生?”我问。

波普总是说:“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我在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

我就喜欢波普这一点。我觉得他就像个诗人。

我觉得波普特别健谈。他谈的都是关于生死、工作之类的严肃话题,我发觉他真的很爱跟我说话。

但在街上,波普却不是招人喜欢的人。哈特常说:“你们听,波普也太傲气了。”

波普从不挣钱,都是老婆出去工作。好在他们没有孩子,这样倒也方便。波普说:“女人爱干活就让她们干吧,反正男人也干不好。”

有一天,我发现波普在他的工棚里伤心。他坐在一块木板上,拿木屑在手指上缠来绕去。

波普说:“你阿姨走了,孩子。”

“去哪儿了,波普先生?”

“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他说到这便再没往下说。

波普的工棚里不再有锤子和锯子声。木屑闻起来也不新鲜了,颜色也变黑了,几乎像烂泥一样。波普开始酗酒,他身上有一股朗姆酒味,经常大哭大叫,然后就发火,想打人。这使他被那帮人接纳了。

哈特说:“我们过去错怪了波普,他是个好汉,和我们一样。”

波普从不以为我年纪小,有些话不该对我讲。

“孩子,等你到了我这把年纪,”有一次他说,“你会发现你一心喜欢的东西一旦得到后,你就不再会珍惜它们了。”

他讲话就这个风格,像谜一样。

终于有一天,波普离开了我们。

波普回来后完全换了个人。我一跟他说话他就对我大吼大叫。

哈特说:“你们看,女人把那家伙整疯了。”

往日那熟悉的声音又从波普的工棚里传了出来。他拼命干活。我真想知道他是否还在做没有名字的东西,但我害怕,没敢问他。

他往工棚里拉了一盏电灯,开始在夜间干活。他家门外总停着许多车子,将东西拉进拉出。后来波普又忙着漆房子,将房子漆成大绿色,又将屋顶漆成大红。哈特说:“这家伙准疯了。”又补充道:“怕是他又要做新郎官了。”

哈特没有全说错。大约两星期后的一天,波普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女人,是他老婆,我的阿姨。波普很快又恢复了过去的生活方式,他仍然把时间都花在做那没有名字的东西上。他又停止了工作,他老婆又到我们学校附近的那户人家做了厨娘。

后来发生的事太突然,我们都不知道会出这种事。哈特也是读了报纸后才知道的:小木匠被捕入狱。

这太不可思议了,原来波普是个作恶多端的梁上君子。所有那些新家具,用哈特的话说都不是波普做的。他偷来别人的东西然后把它们重新组装起来。实际上他偷的东西太多,有时只好把不要的那些卖掉。他就是这么被抓住的。现在我们才明白以前为什么总有许多车子停在波普家门口。

 哈特说出了我们大家的心里话。他说:“这老兄真笨,为什么他要去卖他偷来的东西呢?告诉我。为什么?”

我们都认为他这么做确实太蠢。

波普出狱后成了英雄。他成了那帮小子中的一员。但对我来说,他变了。这种变化使我伤心。  

因为他开始干活了。他开始为别人做莫利斯式椅子、桌子和衣橱。

有一次我问他:“波普先生,你什么时候再做没有名字的东西呀?”他竞臭骂了我一通。

“你他妈的真讨厌,”他说,“快滚开,否则我非揍你不可。”

【注】奈保尔,印度裔英国作家,获得2001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请思考】波普从做没有名字的东西到做有名字的东西,他的人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你如何看待这种变化?

作者:秦文君

我进中学那年就开始盼望独立,甚至跟母亲提出要在大房间中隔出一方天地,安个门,并在门上贴一张“闲人免进”的纸条。不用说,母亲坚决不同意,她最有力的话就是:我们是一家人。  

当时,我在学校的交际圈不小,有位姓毛的圈内女生是个孤女,借居在婶婶家,但不在那儿搭伙,每月拿一笔救济金自己安排。我看她的那种单身生活很洒脱,常在小吃店买吃的,最主要是有一种自己做主的豪气,这正是我最向往的。  

也许我叙说这一切时的表情刺痛了母亲的心,她怪我身在福中不知福,我说为何不让我试试呢?见母亲摇头,我很伤心,干脆静坐示威,饿了一顿。母亲那时对我怀了种复杂的情感,她认为我有叛逆倾向,所以也硬下心肠,准备让我碰壁,然后回心转意当个好女儿。当晚,母亲改变初衷,答应让我分伙一个月。我把母亲给我的钱分成30份,有了这个朴素的分配,我想就不会沦为挨饿者。  

刚开始那几天,我感觉好极了,买些面包、红肠独自吃着,进餐时还铺上餐巾,捧一本书,就像一个独立的女孩。家人在饭桌上吃饭,不时地看我,有了好菜,母亲也邀我去尝尝,但我一概婉拒。倒不是不领情,而是怕退一步,就会前功尽弃。  

我还和姓毛的孤女一起去小吃店,对面而坐。虽吃些简单的面食,但周围都是大人,所以感觉到能和成年人平起平坐,心里还是充满那种自由的快乐。  

这样当了半个来月单身贵族后,我忽然发现自己与家人没什么关系了。过去大家总在饭桌上说笑,现在这些欢乐消失了,我仿佛只是个寄宿者。有时,我踏进家门,发现家人在饭桌上面面相觑,心里就会愣一愣,仿佛被抛弃了。  

天气忽然冷下来,毛姓孤女患了重感冒,我也传染上了,头昏脑胀,牙还疼个没完没了,出了校门就奔回家。    

家人正在灯下聚首,饭桌上是热气腾腾的排骨汤。母亲并不知道我还饿着,只顾忙碌着。这时候,我的泪水掉下来,深深地感觉到与亲人有隔阂、怄气,是何等的凄楚。我翻着书,把书竖起来挡住家人的视线,咬着牙,悄悄地吞食书包里那块隔夜的硬面包,心想:无论如何得挨过这一个月。  

可惜,事违人愿,因为一项特殊的事,离一个月还剩三天,身无分文了。我想向那孤女朋友借,但她因为饥一顿,饱一顿,胃出了毛病,都没来学校。我只能向母亲开口借三天伙食费。可她对这一切保持沉默,只顾冷冷地看我。  

被母亲拒绝是个周末。早晨我就断了炊,喝了点开水,中午时,感觉双膝发软。那时的周末,中午就放假了,我没有理由不回家,因为在街上闻到食物的香味,更觉得饥肠辘辘。推开房门,不由大吃一惊,母亲没去上班,正一碗一碗地往桌上端菜,家里香气四溢,仿佛要宴请什么贵宾。  

母亲在我以往坐的位置上放了一副筷子,示意我可以坐到桌边吃饭。我犹豫着感觉到这样一来就成了可笑的话柄。母亲没有强拉,悄悄地递给我一只面包,说:“你不愿意破例,就吃面包吧,只是别饿坏了。”

我接过面包,手无力地颤抖着,心里涌动着一种酸楚的感觉,不由想起母亲常说我们是一家人,那句话刻骨铭心,永世难忘。  

事后我才知道,母亲那天没心思上班,请假在家,要帮助她的孩子走出困境。  

当晚,一家人又在灯下共进晚餐,与亲人同心同德,就如沐浴在阳光下,松弛而又温暖。  

如今,我早已真正另立门户,可我时常会走很远的路回到母亲身边,一家人围坐在灯下吃一顿,饭菜虽朴素但心中充满温情。就因为我们是一家人,是一家人。  

人长大后都是要独立的,可家和家人却是永远的大后方,永远的爱和永远的归宿。

【请思考】本文是以什么为线索组织材料的?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