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英文译名为《I Am Not Madame Bovary(我不是包法利夫人)》,翻译也算煞费苦心,估计曾将西方文学名著里的女性数过来,发现只有这一位,略可让西方观众了解“潘金莲”三个字的精髓。

两人确实有相似处,都曾出轨,都是坑夫典型——潘金莲亲手毒死了武大郎,包法利夫人则在出轨的过程中挥霍无度,不觉间将丈夫那点家产掏空,当债主们气势汹汹地上门,她自己一死了之,她的丈夫后来也在痛苦与债务的围困中死了。

然而,两人又有大不同,一个中国女人会因为被指认为“潘金莲”就上访多年,要她心中最有权威的政府给个说法——虽然小说与电影里,李雪莲都是一个过于一根筋的女人,可但凡中国女性,都会明白被指认为“潘金莲”是多么严重的被污名化,网民们表达对于王宝强的妻子马蓉的憎恶时,就直称她为“马金莲”。

《包法利夫人》在十九世纪中期的法国问世之后,尽管司法当局对作者提起公诉,指控这小说“伤风败俗、亵渎宗教”,却有很多女人写信给作者,说:“我认得她,我爱她,她像是我的亲密朋友。”连作者福楼拜自己都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你能想象,《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说“潘金莲就是我”吗?

同样是“伤风败俗”的“坏女人”,待遇为何如此大相径庭?这里面或有中西文化的差异,但更重要的是,施耐庵将“潘金莲”看成一个“女人”,福楼拜却首先将包法利夫人看成一个“人”,她犯的,是全天下人——无论男女,都有可能犯下的错。

电影《包法利夫人》(1991)剧照

潘金莲原本更值得同情。她原是大户人家的使女,出落得漂亮,被主人看中,她不愿意,告到主人婆那里,被主人惩罚性地下嫁身材矮小、形象丑陋的武大郎。可以想象,这样的婚姻,对于任何一个稍有自我意识的女人,都是一种困囿,她因为想有所选择,而被逼到无可选择。

包法利夫人同样处于困囿中,却没有这般残酷。她本名爱玛,是一个乡下姑娘,十三岁时被父亲送进城里的修道院,她在那里阅读浪漫主义的小说,听富有感情的歌,和同学一起看那些诗意盎然的画册,一如我们当年,阅读琼瑶,听周华健童安格,收藏意味深长的明信片。她在修道院里把自己培养成了一个耽于幻想的女人,梦想着将来能够如诗如梦地生活。

但她终究还是要回到乡下去,之后嫁给了查理·包法利,他虽然懦弱平庸,却是她唯一的追求者,她父亲正处处要用钱,看中了包法利先生不会太计较嫁妆。

爱玛的处境,岂不是和当下很多女子相似?嫁一个并不十分满意的人,只因你别无选择。或者是年龄压力,或者是孤单苦闷,你看似自由,但四周都是壁堵,使你只能选那么一个人,和他在一起。

相对于武大郎,包法利先生是更为温柔热情的丈夫,他带妻子去度蜜月,欣赏她,甚至崇拜她,“她有很多地方让他着迷,她有时花样翻新,给蜡烛剪些纸盘,给她的袍子换一道压边,或者给简单的菜肴取一个动听的名字……她要壁炉上摆一对碧琉璃大花瓶,过了一阵子,她又要一个象牙针盒和一枚镀银顶针,查理越不懂这些考究物品,越觉得可爱。它们增加他的官能的愉悦感和家室的安乐,仿佛金沙,一路洒遍他的生命小径。”他也带妻子搬过一次家,跟武大郎是为了躲避浮浪子弟的骚扰不同,他搬家只因妻子喜欢更大一点的地方。

像这样的丈夫,上哪儿找去?但是爱玛依旧不满,在他们的关系中,她是输出的那一方,他身上,没有她想要的东西。她像谢道韫抱怨丈夫王凝之“不意天壤之中竟有王郎”那样,抱怨没有野心的丈夫:“世上会有这种人!”当女儿诞生,带来更多的麻烦,她苦恼地对自己重复着:“我的上帝,我为什么要结婚?”

她似乎贪得无厌了,但是你能够理解。即使你没有一个让觉得无聊的伴侣,你也一定品尝过生活的无聊。比如在一个死水一般的单位,或是在某个不能满足你精神需求的穷乡僻壤,人人都觉得说得过去,但你总是会想起年轻时遥想过的海阔天空,会忍不住问自己:“为什么,我要在这里?”

“生活在别处”是人们共同的心结,连泰戈尔都说“我心绪不宁,我思念远方”。不同处只是,男人以事业为载体,女人以爱情为载体,福楼拜将包法利夫人的苦闷写得如此真切,大约也是,他曾感到过相似的苦闷。文中对包法利夫人的那些苛责,也像是一种自我剖析。

潘金莲没这么多内心戏,她只有扎扎实实的欲望,她看中武松是因为他 “生得这般长大”,“必然好气力”。她直截了当地上前撩拨,差点被武松推倒在地,她反诬武松调戏她,从柔情万千,到撒泼放赖的转变,只在须臾之间,作者把潘金莲写得过分现实,让你无法同情她哪怕是受伤的爱情。

爱玛的爱情缠绵悱恻,有一点可以怜悯的矫情。她和那个小文书赖昂的爱情是从谈文艺开始的,巴黎戏剧、小说的标题,新式四组舞,对于风景的感受。“他们就这样靠近了,泛泛而谈,东扯一句,西扯一句,但总是回到一个引起共鸣的中心。”

用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里的话说,这就是“说得着”啊。即使是这样,爱玛也没有像潘金莲那样踅摸着把爱恋的对象扑倒,她的做法和普通人如出一辙,“她没有放手去做,不用说,是由于懒散或是畏惧的缘故,还有羞耻……”她目送赖昂离开了她,去巴黎求学。这种情怯多少人都曾有?发乎情止乎礼,也能说明,爱玛也曾是个有心没胆的普通女人。

第一段似是而非的爱情,都是用来铺底的,接下来,爱玛遇到的这位罗道耳弗,大概可以等同于西门庆。他们都强有力地诱惑了失意中的女人,潘金莲和爱玛,都背着丈夫,热烈地与情人一次次地暗约私期。不同处在于,潘金莲和西门庆,从一开始就直奔主题,后来在王婆家里除了无休止地交欢,似乎也没有其他事情可干,王婆在楼下替他们把着门,更使得他们看上去毫无廉耻。

福楼拜笔下的爱玛,却是把猎艳者当成了真爱,他的情话让她受用,他那些言过其实的表达,她全部当了真,接受他的洗脑,落入他的圈套,觉得自己成了曾经读过的那些书里的女主人公,“变成了这些幻象的一部分,实现了少女时期的梦”。她的出轨与其说出于欲望,不如说出于把自己变成传奇的愿望。

爱玛与罗道耳弗

这就让人替她揪着心了,沉迷于肉欲的潘金莲和西门庆志同道合,而一个想在猎艳者身上寻找真爱的女人,迟早令他生厌。当爱玛提出想和罗道耳弗私奔,并且带上自己的女儿,罗道耳弗整个的无语了,心想:“居然有这种女人。”

罗道耳弗偷偷溜掉了,遭遇严重打击的爱玛屋漏偏逢连夜雨,再次地遇到赖昂,这次她打定主意要抓住他——也许她想抓住的并不是他,而是给自己的一个证明,证明自己可以不就此沦入平庸,还可以有被各种浪漫事物围绕着的爱情。她租房子,买家具,透支了丈夫的家底,当债主们蜂拥而至,她只有死路一条。

把整个小说看下来,你会觉得,爱玛并不是一个邪恶的女人,她是薛宝钗说的:“看了些杂书,移了性情,就不可救了”的那种女人。她拥有的资源,配不上她的野心,可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有着与资源不匹配的野心吧。只是有人忍了,有人忍不住。即使忍了的那些人,也会对她生出同理心来:假如我再朝前探探头呢?心有余悸之余,也会对这样一个女人,有基于同理心的同情。

福楼拜把包法利夫人写成了自己人:她读书太少而又想得太多,资源不够,就拿老本来凑,为了不切实际的梦想可以孤注一掷,她遇到性,遇到爱,就是没有遇到过赤诚相待——每个男人都想在她那里拿到自己想要的,但谁也没有尝试着去了解她。她更像浅薄虚荣版的王彩玲——就是电影《立春》里的主人公,被好高骛远的迷梦误了一生,可是,她那种即使是不得其路的寻梦过程,也会让我等甘于坠入平凡的人怦然心动。

潘金莲没有这个待遇,作家只写出了她的欲望,没有写出她的血肉筋骨,没有情绪波澜,没有自我挣扎,这些可以和读者沟通的地方完全被省略,唯一可恕的,是她婚姻的原罪。作者在这一点上,也无意于细细勾描,否则,稍用笔力,便可以写出她与武大婚姻的残忍凄厉之处,两个同时被命运围猎的人的相互折磨。可要是那样,潘金莲就无法以“古今第一荡妇”的形象立于世间,无法用来惩戒后来者了。

潘金莲必须是一个陌生人,以此与读者隔离开来,从勾引到被勾引再到杀人,她在每一个关口动作都很轻飘迅疾,好像全无心理负担,没一点儿人味儿,我们用看社会新闻的眼光看着她,三下五除二,得出一个只和道德有关的结论。

每一个人心中,也许都住着一个包法利夫人,比如我住的这个小区里,曾经三五成群地走动着的那些搞传销的人,比如京城的咖啡馆里,摩拳擦掌信誓旦旦的创业者,比如许多回早早醒来,想到远方还是那么远的我自己,那个时候,我愿意承认,我就是包法利夫人。

但是你一定不愿意接受你是潘金莲,不管你是不是李雪莲。因为潘金莲这个形象是被硬生生地塑造出来的,曾经作为一个道具烘托武松的高大形象,后来又作为一个坏典型来警戒世人。无论是道具还是典型,她都被塑造得太简陋。

同样是讲述一个关乎出轨的故事,福楼拜对于笔下的女主人公有着更多的同情——这同情不是可怜,不是悲悯,而是与她同呼吸共感受,他同情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人性。最后,连包法利先生都宽恕了妻子,他说:“错的是命。”

施耐庵不打算同情任何人,不同情武松,不同情宋江,不同情那些被梁山人弄死的无辜之人,他当然更没心思同情这个出轨的潘金莲,他只想表现现实中的各种冷与硬,容不下幻想,更容不下绮念,人人都在为欲望与人撕咬,个个都是满手血腥。

假如福楼拜来写潘金莲,或是施耐庵来写包法利夫人,又会是怎样?潘金莲会不会获得赦免,包法利夫人会不会万劫不复?同样的一个人,落在他们笔下,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去年曾轰动一时的,被囚犯所勾引的狱警的妻子,如若她被福楼拜所书写,跟她被施耐庵所书写,一定判若两人。

就写女人这一块,肯定是福楼拜更加卓越,面对一个出轨并坑夫的女人,他没有本能地生出属于男性的恐惧,而是尝试着,对她伸出自己的手,温柔地听她诉说。而施耐庵,他没兴趣直面潘金莲,只想把她打发掉。这其间差异,是冯小刚与他的团队所不能了解的,他们远远地看着,觉得潘金莲和包法利夫人,都是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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