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真正的悲剧作品很少见。并不是我们的生活中没有悲剧,也不是我们看不到悲剧或在文学作品中排斥悲剧,而是我们总要在悲剧性事件的结尾给它安上一个“光明的尾巴”,这种做法很受现当代批评家的批评,认为它实际上消解了悲剧,至少是减小了悲剧的力度及对于人的震撼。

  这种说法当然是对的。但我以为,这可能要从我们缺少宗教信仰这一点来理解。因为我们没有宗教信仰,没有救赎,没有来生的许诺,我们可能真的需要在此生就实现终极正义,否则我们会陷入绝望,而且还会引发巨大的道德危机。要知道,没有宗教信仰的我们,其道德基础是理性的而不是宗教式的非理性的,所以,我们的正义必须是我们能理解、能看得见的。但这样一来,我们也就没有了西方意义上的——也就是古希腊意义上的悲剧作品了。

  中国文学有中国文学的特点。由于我们有如此悠久而持续的文学史——远远超过古希腊的历史,以及远远超过古希腊的作者与受众,如此丰富的文学作品,如此巨大的成就,我们完全有资格、有能力、有必要、有责任建立我们自己的文学评价标准。比如,关于悲剧,如果我们理解为悲剧乃是人类自身意志与历史矛盾冲突并最终招致必然失败,是人类自身激情与命运的较量,是人性的弱点或优点在人生历程中的必然体现,那么,西方的悲剧形式就应该是《俄狄浦斯王》,是《安提戈涅》,是《李尔王》《罗密欧与朱丽叶》《麦克白》,而我们的悲剧则与文体和事件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是一种弥漫于作品中的情绪:伤感。是的,伤感是中国文学的最高境界、最深意蕴,是中国人体认命运的独特方式。

  悲剧是文学的最高形式。体现在中国文学上,伤感就是中国文学的最本质特征。在中国人的感受里,一切美好的东西几乎都是令人伤感的,因为我们窥见了繁华背后的憔悴。所以,我以为,中国人骨子里就是悲剧性的。只是,一个出人意料的结果是,由于我们能充分体认到世界的荒谬与人生的悲凉,我们在日常表现上,往往倒是乐观的,读一读庄子、陶渊明、苏东坡,我们能充分感受到这一点,二者之间的逻辑过渡自然得很。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会突然发现,《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因为,第一,它是最能集中体现中国传统文学“伤感”特征的作品;第二,它又是能完全符合西方悲剧定义的作品。纯粹、圆融,萃聚中西,它是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几乎无与伦比。

  说《红楼梦》是符合西方定义的悲剧,王国维已经说明,他说:“《红楼梦》一书,与一切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悲剧也。”并且说它是“天下之至惨”的悲剧,是“人生之所固有”的“非例外之事”,这种“不幸”,却又“无不平之可鸣”。实际上,我们情绪上的“伤感”,就是对人生与命运的种种“无所逃乎天地之间”的“不幸”与“缺憾”,不能付之于“不平之鸣”,只能发为一声叹息。叹息过后,并无反抗与不平,有的只是认命与无奈。这种认命式的无奈伤感,弥漫于中国古典文学的各类文体,成为中国古代文学的基本情感特征。从我的阅读感受出发,我并不觉得贾府里有多少很坏的人物,那些被红学家一致否定的人物,如贾政,如凤姐,如袭人,也不过就是一般人啊。

  他们道德上固然不高尚,但他们的缺点,却也是在基本的人性范围之内。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些普通道德水准的人造成的悲剧,才是最令我们感慨万端却又觉得冤无头债无主啊。我们对这样的悲剧,除了感伤,还能怎样?

  曹雪芹几乎是毫不节制地在小说中宣泄着他的感伤。宝玉和黛玉,是感伤主。事实上,在宝玉、黛玉的思想与心理里,我们已经明显地感觉到他们对未来的悲观,他们的无奈、无力与无方向,他们知道他们是没有未来的。第十九回里,宝玉对袭人说:

  只求你们看守着我,等我有一日化成了飞灰,——飞灰还不好,灰还有形有迹,还有知识的。——等我化成一股轻烟,风一吹就散了的时候,你们也管不得我,我也顾不得你们了,凭你们爱那里去那里去就完了。

  在袭人听来,这当然是“疯话”,却正是他内心绝望的表示。

  小小宝玉,何处来偌大寂寞?盖“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呼吸如此悲凉之雾,宝玉的爱,乃是痛中的爱,绝望中的爱,犹疑中的爱,寒凉中的爱,是灵魂之爱,精神之爱。他是爱情上的哈姆雷特:爱还是不爱,这是一个问题。所以我们看他一面全身心投入,无比体贴与温柔,一面则时时觉得这爱“无立足境”。人站在哪里不是深渊?宝玉的四周已然塌陷,爱已是一座孤岛。对他来说,爱是由于孤独,由于绝望,由于寂寞,由于彷徨,由于灵魂的无着落。这世界中,大概只有那小儿女的一丝闲愁,一点恩爱,才是值得牵挂的。宝玉最后的出场,光着头,赤着足,倏然而逝,莫知所终,这一通灵的石头,不是无才补天,而是天已无可补。

  这个十几岁的少年,内心如此绝望,但对人,却非常体贴关照,“每日甘心为诸丫头充役”。他常感到“这个心使碎了,也没人知道”。只是,如此良善的人,却被成人世界判为不肖子,要大张挞伐,最后只能是做了和尚,遁世而去,弄得红楼一梦成佛影。也难怪,晴雯死了,黛玉死了,凤姐死了,贾母死了,元春死了,迎春、探春、惜春,嫁的嫁了,出家的出家了,史湘云不再来了,大观园关门了……皇帝隆恩大赦,贾政的世界还在,但宝玉的世界没了,对他而言,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了,俗缘已尽,还不快走?

  如果说宝玉是善,黛玉就是真,是美。她眼里揉不得一点沙子,心中容不得一点污浊,只能“质本洁来还洁去”,她有对一切虚伪的近乎过敏的感受力、洞彻力,却没有一丝容忍度。在曹雪芹的心目中,也只有这样冰清玉洁的真,才能配得上那至纯无邪的善。但这只能是理想,是让我们伤感的理想。

  宝钗虽然不失温柔大方,聪明伶俐,但她真不及黛玉,善不如宝玉。金钏儿投井死了,宝玉“恨不得也身亡命殒”。袭人也“想素日同气之情,不觉流下泪来”。王夫人也自认为“岂不是我的罪过”,不觉流下泪来。而宝钗为了宽王夫人的心,竟然是一宝钗笑道:“姨娘是慈善人,固然是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傍边儿玩,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玩玩逛逛儿,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

  王夫人点头叹道:“虽然如此,到底我心里不安!”宝钗笑道:“姨娘也不劳关心。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了主仆之情了。”

  此时还能“笑”,而且如此为强势者开脱,确实令人觉得她心肠忒硬。这是她不及宝黛之处,她比起宝黛,当是差一个境界的人物。

  脂砚斋在第四十二回前总评中说“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宝钗、黛玉两人气质、体质、秉性、品性,有天壤之别,但因作为金陵十二钗之首,在判词中也是两位一体。宝钗代表着对现世生活的屈从与追随,代表着物质世界及其对人的诱惑以及压迫,代表着体制与社会规则;而黛玉则代表着人性中桀骜不驯的东西,代表着自由与反抗。事实上,在人性中,对自由的向往以及对归属感、安全感的追求是同时并存的,我们既需要个性的空间与独立,以发展自己,也需要有对群体的依附与追随,以保护自己,更何况人生的价值往往需要在人群中才能得到确认,从这个意义上讲,钗黛合一就不难理解了,钗黛对宝玉而言同具吸引力也就不难理解了。当然,正如我们看到的,在二者之间,宝玉更倾心的是黛玉。但是,体制力量的强大,非个体所能抗衡,个体往往成为玩偶。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在宝玉失却通灵宝玉而变得痴傻的情况下,一场由成人世界操纵的、以成人世界的价值观决定的婚姻大事也在暗中紧锣密鼓地进行了。这是成人世界对少年世界的集体施暴,区别只在于,黛玉是被抛弃的——整个婚事操办过程包括她弥留之际,贾母、王夫人、凤姐等代表着贾府从而代表着体制的这些人,没有一人到她身边,哪怕是临终关怀也没有。宝钗是主动缴械的——当薛姨妈问她自己的意见时,她竟感觉很吃惊:“妈妈这话说错了。女孩儿家的事情是父母作主的,如今我父亲没了,妈妈应该作主的,再不然问哥哥。怎么问起我来?”当然,这里面也有着正合她的心意的成分在,她也乐得做个贞静柔顺之人。宝玉是被欺骗的——从头至尾,他都满心欢喜于他与林妹妹的结合,而欺骗是天衣无缝滴水不漏的:心思缜密的凤姐甚至想到了扶新娘宝钗的人要用黛玉的丫鬟!

  与黛玉相比,宝钗并不恶,与其相对的,是“伪”。这“伪”,主要还不是“虚伪”之“伪”,而是“人为”之“伪”。如果说黛玉是一任自己的真心真意显露,不惮以自己的真面目见人,从而落下个心胸狭窄尖酸刻薄的评价,那么,宝钗就是能掩饰、节制自己的感情与好恶,从而与成人世界取得了最大程度的和解,并因此得到了成人世界的一致赞誉,这也是她最终能够在成人世界占主导地位、起支配作用的贾府战胜黛玉而成为“宝二奶奶”的原因。可悲的是,虽然她未必不爱宝玉,也把这桩婚姻看做是她幸福与人生成功的保障,但客观地说,她并没有在这一场爱情角逐中有过什么主动的挑战行为。她很有心计,却也并没有在这件事情上用什么心计,她没有为取得宝玉的欢心而刻意做什么,她只是为取得成人世界的认可而刻意约束着自己,这就是她的“伪”。她得到了婚姻,却未必有爱情,而黛玉得到了爱情,却失去了婚姻,这二位一体之人,都在第九十七回有了大收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是彻底的“毁”,却也是最后的“成”,她偿还神瑛侍者泪债的心愿终于完成;薛宝钗出闺成大礼,是“宝二奶奶”的“成”,却也是“毁”,她从此彻底失去了她自以为可以掌握的世俗的幸福。这时她才发现,宝玉不但不是她幸福的保障,而且恰成为她一生不幸的根源,宝玉在她那里真的成了假宝玉、真孽障。——成人世界给予她们的一样是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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