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烧头香,即上第一炷香,据说能给人带来好运。2005年1月20日的《中国商报》上,有一篇文章报道的就是上头香的新闻──《云居寺除夕“第一柱香”起价660》。标题中出现了一个常见错别字,“一柱香”应该是“一炷香”。

   “柱”,本义是支撑房屋的柱子。段玉裁说:“柱之言主也,屋之主也。”引申泛指一般的柱状物,如“顶梁柱”“擎天柱”“偷梁换柱”等。也指弹拨乐器上的系弦木,如“胶柱鼓瑟”,李商隐《锦瑟》诗中有:“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炷”的本字是“主”,意思为灯心。《玉篇》:“炷,灯主也。”借指灯、烛。引申指可以燃烧的柱状物。再借用作量词,用于点燃的线香,如唐代许浑《秋夕宴李侍御宅》:“烛换三条烬,香销十炷灰。”表示时间长短的说法,有一句俗语,叫“一炷香工夫”,谚语有“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

   可见,“柱”和“炷”两今字的功用不一样,互不通用。关键的一点是,“炷”字从火,用于指燃烧的东西,用作量词时,专门用来计量线香的数量。“一炷香”是不可以写成“一柱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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