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高中的第二年,也是高中最后一年,终于和同年级的同学坐进了同一个英语课堂。私立高中的英语课和美国大学英语课设置类似,同一等级的课程分成很多专题,学生可以根据兴趣自己选。莎士比亚、战争文学、存在主义、诗歌和小说写作……一眼扫下来,若不是亲眼在课表上看到,很难相信这是高中英语教授的内容。
害怕自己眼大肚子小,我选了一门看上去比较浅显的主题为“文学中的物质主义”的课程,老师是我宿舍楼层的舍监(很多美国私立高中的老师和学生一起住在宿舍),有个七八岁一头金毛的可爱儿子,平时总是笑眯眯的。然而在开课前,学校临时发现她的课程时间排不进我的课表,于是将我分到另一门课里。课时是每天下午让人昏昏欲睡的第六节,课名叫做“自白式记叙”。
在Deerfield的两年,与跟在美国求学的这七年一样,令我最难忘的经历总是来得阴错阳差,而经历的过程常常有如一场艰难的长跑,站在起点时往往并不会带着欢欣鼓舞的心情。
第一天的课程结束后,我找到老师,告诉他我一点都没听懂他关于詹姆斯·乔伊斯作品的讲解,然后沉默地等着他开口,劝我换到别的班级。
Dr. Driskill有一头花白的头发和雪白的络腮胡,年龄似乎在五六十岁,具体岁数难以估计。他摘下眼镜,看着我静静思考了一会儿。“我晚上会在英语教学楼一层的大书房看书,”他若无其事地说:“我们可以聊聊。”
晚上八点钟,我来到英语教学楼,大书房的门半开着,高高的天花板下,棕红色木壁前悬挂着一圈历代校长的画像。Dr. Driskill坐在房间正中央一张长木桌的尽头,看到我微微点了点头。
“去年在ESL(English as Second Language,英语为第二语言)你都读了些什么书?”
我一本本地列出来。有《杀死一只知更鸟》、《麦田里的守望者》、《紫色》、《老人与海》等。在英文文学里,每一本都以文字简明出名。而这学期Dr. Driskill课表上的书则艰深晦涩,又带着浓重的时代背景,似乎每一本都是这些书的反义词。
听了这个单子以后,Dr. Driskill出乎意料地看上去很满意。用不疾不徐的语速,他开始解释这学期要读的书:乔伊斯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自画像》的主人公其实和《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带着类似的困惑,都是渴望能够挣脱身边生活禁锢的年轻人;康拉德的《黑暗之心》和《老人与海》一样,描述的都是主人公为了追寻某物而踏上的遥远征程;莫里森的《宠儿》则反映和《紫色》类似的社会话题:美国历史上的黑人在社会歧视下做出的挣扎;《洛丽塔》,他顿了顿,可能是唯一一部比较大的阅读挑战,不过——我至今记得他的表情,双眼微微瞇着,好像单提到小说的名字就把他拉回到了那些令他着迷的词句间——“太值得一读了”。
第二天,我回到了Dr. Driskill的课堂,或许是由于他对我的“阅读恐惧”漫不经心的态度,或许是由于他在文学作品中的牵线搭桥使那些“面目狰狞”的书变得不再高不可攀,或许还有其他说不清的原因。总之,在那个学期的每天下午两点钟,在英语教学楼的二层的一张圆桌旁,我和十几位同学一起穿越时间和空间,窥探了一位又一位英文作家私密而引人入胜的“自白式记叙”。
美国私立学校的英文教学或许相当于中国高中的“语文课”,不过两者的形式和内容则天差地别。Deerfield的英语课是由老师带领的圆桌讨论,以整本书作为教学单位,比起就书论书,更注重教会学生如何做有鉴别力的读者,和文字保持一定距离,学会分析各种文学技巧,从自己的立场欣赏或批判作者的写作手法。
Dr. Driskill带着我们分析一本书,如同在用天文望远镜和显微镜快速切换着轮流审视作品。时代背景、作者生平和文学流派的介绍为我们勾勒出理解作品的大框架,逐字逐句的审读和关键词的分析帮助我们理解作者字里行间的艺术。一节课有时一扫几百年的美国历史,有时辩论几句对白中体现的人物性格,很有大学课堂不拘一格的风格,一路听下来非常过瘾。而考试的形式往往是建立在整本书之上的当堂小论文,不会为平时的课堂教学加上框框,因此一本书十位老师可以教出十种风格,而同一位老师每一年的授课内容也会根据自己的心得调整,不尽相同。如同俗话说的:“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中国的语文课堂以课文为单位,老师习惯指出大纲上列出的词句,带领学生按部就班地分析:我记得在北京高中时,老师曾花了半节课的时间为我们讲解《孔乙己》的最后一句,应该如何理解“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中“大约”和“的确”的冲突。所问的问题也大多已经暗示着标准答案的方向,比如:“孔乙己的悲剧反映了当时封建科举制度怎样的特征?”而Dr. Driskill的课堂上则是另一种风景。他常常在每节课开头随意问:“那么,大家对上一周的阅读感觉如何?”然后靠回椅子里,听学生七嘴八舌的看法。讨论如同前行的船只,由学生的兴趣和临堂辩论产生的激流推进,而老师仅偶然抛出几句评论来推动讨论,使船只不至于偏离航道太远。
Dr. Driskill从不害怕提出一些对十六七岁的学生听来高深抽象,无边无际的问题。在讲解《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自画像》时,他鼓励我们探讨“主人公对艺术的看法和对宗教、家庭、学校、祖国的看法有哪些区别?为什么他会在艺术中寻求解脱?”他也从不避讳听上去有些离经叛道的问题:“《洛丽塔》整本书是否包含了任何道德教训?作者有没有打算通过这本书传达任何道德教训?”久而久之,虽然读书仍要翻着字典,我对这些问题慢慢不再惧怕,也不太担心自己答案的片面和幼稚,毕竟最终的答案总是在大家的你一言我一语当中慢慢成形,而许多问题最后总是没有答案的。
尽管每次的阅读只有短短几十页,课堂上几十分钟的讨论却往往不能穷尽其中丰富的内涵。于是,在每周二Dr. Driskill晚上在宿舍值班的时候,我常常造访,在一栋低年级男生宿舍楼一层的公共客厅里,周围十四五岁男孩打闹嬉笑声中,和他继续探讨课上没有聊完的话题。
在这些谈话中,我和Dr. Driskill有时会跃过书本,聊到各自的生活。他是爱尔兰裔美国人,大学上到一半,征兵被征到了越南战场上,曾在那里担任了好几年飞行员。回到美国后,在加州伯克利大学读了文学博士,开始了当老师云游四方的生活,在意大利、香港、日本、西班牙的国际学校都曾当过英语老师。或许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他为我们布置的阅读书籍中,有爱尔兰裔代表作家乔伊斯,有以写越战小说出名的Tim O’Brien,也有几位以英语作为第二甚至第三外语创作的作家。
正如在课堂上,我学着在每本书的语句和片段中捕风捉影,揣摩作者的意图,通过Dr. Driskill布置的书籍,也可以阅读出他的思考、信仰和一生的阅历,以及一些他从不愿开口谈起的回忆。
最后一节课,Dr. Driskill背着吉他,拿着一罐雪碧来到教室。“其实我根本不爱喝汽水,”他干笑了一声,啜了一口雪碧润润嗓子,拨动琴弦,开始演唱他为越战当中死去的士兵兄弟们创作的歌曲。教室安静得出奇,只有窗外树叶沙沙的响声。我努力捕捉他的歌词,但在吉他的伴奏下,很难听懂。甚至比第一节课上,他关于詹姆斯·乔伊斯的讲解还难听懂。
然而我仍满心感激。Deerfield是我所接触过校规最严格的学校,生活中处处是条条框框。然而在课堂上,学校却给予学生完全的信任,天高任鸟飞,相信不谙世事的我们也可以吸收文学世界中的精华。对我的自我怀疑,Dr. Driskill漫不经心的态度如同一支镇定剂,因为他也同样相信,哪怕借着磕磕绊绊的英语,一位土生土长的中国女孩也一定能够以自己的方式读懂西方文学巨匠们的“自白”;而通过这些文字,以及他的琴声歌声,她也能够理解一位足迹遍布世界的越战老兵的“自白”。
或许正如同他说的,这一切都“太值得一读了”。
(作者高雨莘,自由撰稿人,原文刊发于纽约时报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