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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村风乡俗中,四时二十四节色彩缤纷,而最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浓郁乡土风味的,却是二十四节之外的春节。 春节是现在通行的官称,我却跟我的运河乡亲父老一般,守旧地尊称为过年,或曰大年。

想当年,我小的时候,家乡的大年从腊月初一就开始预热。一天比一天增温,一天比一天红火,发烧直到年根下。

腊月初一晚上,家家炒花生、炒瓜子、炒玉米花儿;炒完一锅又一锅,一捆捆柴禾捅进灶膛里,土炕烫得能烙饼。玉米粒儿在拌着热沙子的铁锅里毕剥毕剥响;我奶奶手拿着锅铲,口中念念有词:“腊月初一蹦一蹦,孩子大人不得病。”花生、瓜子、玉米花儿炒熟了,装在簸箕里,到院里晾晒,然后端进屋来,一家人团团围坐,大吃大嚼。吃得我食火上升,口舌生疮,只得喝烧糊了的锅巴泡出的化食汤。

化食汤清净了胃口,烂嘴角的食火消退,又该吃腊八粥了。小米、玉米糁儿、红豆、红薯、红枣、粟子熬成的腊八粥,占全了色、味、香,盛在碗里令人赏心悦目,舍不得吃。可是吃起来却又没有个够,不愿放下筷子。

喝过腊八粥,年味儿更浓重。卖糖葫芦的小贩穿梭来往,竹筒里抽签子,中了彩赢得的糖葫芦吃着最甜。卖挂落枣儿的涿州小贩,把剔核晒干的老虎眼枣儿串成一圈,套在脖子上转着吃。卖糖瓜和关东糖的小贩,吆喝叫卖,此起彼伏,自卖自夸。还有肩扛着谷草把子卖绒花的小贩,谷草把子上插满五颜六色的绒花,走街串巷,大姑娘小媳妇把他们叫到门口,站在门槛里挑选花朵。上年纪的老太太,过年也要买一朵红绒花插在小疙瘩鬏上。村南村北、村东村西,一片杀猪宰羊的哀鸣。站鸡笼子里,喂养了一个月的肥鸡,就要被开刀问斩。家家都忙着蒸馒头和年糕,穷门小户也要蒸出几天的豆馅团子。天井的缸盖和筛子上冻豆腐,窗沿上冻柿子,还要渍酸菜。妇女们忙得脚丫子朝天,男人们却蹲篱笆根晒太阳,说闲话儿。

腊月二十三过小年,香烛纸马送灶王爷上天。最好玩的是把灶王爷的神像揭下来,火化之前,从糖瓜上抠下几块糖粘儿,抹在灶王爷的嘴唇上,叮嘱他上天言好事,下界才能保平安。灶王爷走了,门神爷 也换岗了,便在影壁后面竖起天地杆儿,悬挂着一盏灯笼和在寒风中哗啦啦响的秫秸棒儿,天地杆上贴一张红纸:“姜太公在此”。邪魔鬼祟就不敢登门骚扰了。

腊月三十的除夕之夜,欢乐而又庄严。阖家团聚包饺子,谁吃到包着制钱的饺子最有福,一年走红运。院子里铺着芝麻秸儿,小丫头儿不许出屋,小小子儿虽然允许走动,却不能在外边大小便,免得冲撞了神明。不管多么困乏,也不许睡觉,大人给孩子们说笑话,猜谜语,讲故事,这叫守岁。等到打更的人敲起梆子,梆声才能锅里下饺子,院子里放鞭炮,门框上贴对联,小孩产们在饺子上锅之前,纷纷给老人们磕辞岁头,老人要赏压岁钱,男孩子可以外出,踩着芝麻秸到亲支近脉的本家各户,压岁钱装满了荷包。天麻麻亮,左邻右舍拜年的人已经敲门。开门相见七嘴八舌地嚷嚷着:“恭喜,恭喜!”“同喜,同喜!”我平时串百家门,正月初—要给百家拜年。出左邻入右舍,走东家串西家,村南村北各门各户拜了个遍,这时我才觉得得到了公认,我又长了一岁。

今年岁逢丙子,是我的本命年,六十“高龄”回忆往事,颇有返老还童之感。

这一次的旅行使我更了解一个名词的意义,这个名词就是:朋友。

七八天以前我曾对一个初次见面的朋友说:“在朋友们面前我只感到惭愧。你们待我太好了,我简直没法报答你们。”这并不是谦虚的客气话,这是事实。说过这些话,我第二天就离开了那个朋友,并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看见他。但是他给我的那一点点温暖至今还使我的心颤动。

我的生命大概不会很长久罢。然而在短促的过去的回顾中却有一盏明灯,照彻了我的灵魂和黑暗,使我的生存有一点光彩。这盏灯就是友情。我应该感谢它。因为靠了它我才能够活到现在;而且把旧家庭给我留下的阴影扫除了的也正是它。

世间有不少的人为了家庭抛弃朋友,至少也会在家庭和朋友之间划一个界限,把家庭看得比朋友重过若干倍。这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也曾亲眼看见一些人结婚以后就离开朋友,离开事业……

朋友是暂时的,家庭是永久的。在好些人的行为里我发现了这个信条。这个信条在我实在是不可理解的。对于我,要是没有朋友,我现在会变成怎样可怜的东西,我自己也不知道。

然而朋友们把我救了。他们给了我家庭所不能给的东西。他们的友爱,他们的帮助,他们的鼓励,几次把我从深渊的边沿救回来。他们对我表示了无限的慷慨。

我的生活曾经是悲苦的,黑暗的。然而朋友们把多量的同情,多量的爱,多量的欢乐,多量的眼泪分了给我,这些东西都是生存所必需的。这些不要报答的慷慨的施舍,使我的生活里也有了温暖,有了幸福。我默默地接受了它们。我并不曾说过一句感激的话,我也没有做过一件报答的行为。但是朋友们却不把自私的形容词加到我的身上。对于我,他们太慷慨了。这一次我走了许多新地方,看见了许多新朋友。我的生活是忙碌的:忙着看,忙着听,忙着说,忙着走。但是我不曾遇到一点困难,朋友们给我准备好了一切,使我不会缺少甚么。我每走到一个新地方,我就像回到我那个在上海被日本兵毁掉的旧居一样。

每一个朋友,不管他自己的生活是怎样苦,怎样简单,也要慷慨地分一些东西给我,虽然明知道我不能够报答他。有些朋友,连他们的名字我以前也不知道,他们却关心我的健康,处处打听我的“病况”,直到他们看见了我那被日光晒黑了的脸和膀子,他们才放心地微笑了。这种情形的确值得人掉眼泪。

有人相信我不写文章就不能够生活。两个月以前,一个同情我的上海朋友寄稿到广州《民国日报》的副刊,说了许多关于我的生活的话。他也说我一天不写文章第二天就没有饭吃。这是不确实的。这次旅行就给我证明:即使我不再写一个字,朋友们也不肯让我冻馁。世间还有许多慷慨的人,他们并不把自己个人和家庭看得异常重要,超过一切。靠了他们我才能够活到现在,而且靠了他们我还要活下去。

朋友们给我的东西是太多、太多了。我将怎样报答他们呢?但是我知道他们是不需要报答的。

最近我在法国哲学家居友的书里读到了这样的话:“生命的一个条件就是消费……世间有一种不能跟生存分开的慷慨,要是没有了它,我们就会死,就会从内部干枯。我们必须开花。道德、无私心就是人生的花。”

在我的眼前开放着这么多的人生的花朵了。我的生命要到甚么时候才会开花?难道我已经是“内部干枯”了么?

一个朋友说过:“我若是灯,我就要用我的光明来照彻黑暗。”

我不配做一盏明灯。那么就让我做一块木柴罢。我愿意把我从太阳那里受到的热放散出来,我愿意把自己烧得粉身碎骨给人间添一点点温暖。

"红死病"蹂躏这个国度已有多时。从不曾有过如此致命或如此可怕的瘟疫。鲜血是其象征,是其标志--血之殷红与血之恐怖。有剧烈的疼痛,有突发的头晕,接着便是毛孔大量出血而来的死亡。患者身上,而尤其是脸上一旦出出现红斑,那便是隔离其亲友之救护和同情的禁令。这种瘟疫从感染,发病到死亡的整个过程,前后也就半个小时。

但普洛斯佩罗亲王快活,无畏而精明。眼见其疆域内的人口锐减一半,他便从宫中召集了一千名健壮而乐观的骑士淑女,并带着他们退隐到一座非常偏远的城堡式宅院。那是一座宽敞而宏伟的建筑,是亲王那与众不同但令人敬畏的情趣之创造。宅院四周环绕着一道坚固的高墙。大门全用钢铁铸就。亲王的追随者们带来了熔炉和巨锤,进宅院之后便熔死了所有门闩。他们决心破釜沉舟,不留退路,以防因绝望或疯狂而产生的想出去的冲动。宅院内的各种必需品非常充裕。有了这样的防御措施,那些绅士淑女们便可以藐视瘟疫的蔓延。墙外的世界能够自己照料自己。在这种时候去忧心忡忡是庸人自扰。

亲王早就做好了寻欢作乐的一切安排。宅内有插科打诨的小丑,有即席吟诵的诗人,有表演芭蕾的舞女,有演奏音乐的乐师,而且还有美女和酒浆。所有的欢乐和平安都在墙内。墙外则是红死病的天下。就在这种隔离生活的第五个月或第六个月将近之时,也就是墙外的瘟疫最猖獗的时候,普洛斯佩罗亲王为他的一千名追随者举行了一场异常豪华的假面舞会。

那假面舞会的场面真可谓骄奢淫逸。不过先容我讲讲举行舞会的场所。那一共是七个房间--一组富丽堂皇的套房。但在一半宫殿里这样的套房只须把各间的双扇门推开到墙边便能形成一条笔直的长廊,整个套房也就几乎一览无遗。可这组套房的情况却迥然不同,正如从亲王追奇逐异的嗜好中就可以料到一样。这七个房间的布局极不规则,所以一眼只能看到一个房间。套房中每隔二三十米便是一个转角,每拐过一个转角都有一种新的效果。每个房间左右两边墙上的正中都有一扇又高又窄的窗户,窗户面对一条封闭的回廊,回廊绕这组套房蜿蜒迂回。这些窗户都镶有染色玻璃,其色彩随各房间装饰物的主色调之不同而变化。譬如说最东边的那个房间悬挂的饰物均为蓝色,那它的窗户则晶蓝如碧。第二个房间的饰物壁毯皆为紫色,其窗格玻璃就紫如青莲。第三个房间整一片绿色,它有的便是两扇绿窗。第四个房间的家具装饰和映入的光线都是橘色。第五个是白色。第六个是紫罗兰色。第七个房间四壁从天花板到墙根都被黑丝绒帷幔遮得严严实实,帷幔的褶边沉甸甸地垂在同样是黑丝绒的地毯上。但只有这个房间窗户的颜色与饰物的色调不配。它窗玻璃的颜色是殷殷猩红--红得好像浓浓的鲜血。在散布于或悬垂于这七个房间的大量贵重装饰品中,却没有一盏灯或一个烛台。这组套房中没有任何日光,灯光或者烛光。但在环绕这组套房的回廊里,每一扇窗户跟前都立着一个三角支架,从而产生出绚丽斑斓,光怪陆离的效果。

但是在西间或黑色房间里,火光透过红色玻璃照射在黑色帷幔上的效果却可怕到了极点,凡进入该房间的人无不吓得魂飞魄散,以致宅院中几乎无人有足够的胆量进入那个房间。同样也是在那个房间里,靠西墙立着一座巨大的黑色时钟。其钟摆伴随着一种沉闷,凝重而单调的声音左右摆动。每当分针在钟面上走慢一圈,报点的时刻到来之时,从巨钟的黄铜壁腔内便发出一种清脆,响亮,悠扬,悦耳但其音质音调又非常古怪的声音。记过每隔一小时,乐队的乐师们就不得不暂时中止他们的演奏,侧耳去听那个声音;于是跳华尔兹的男男女女停止其旋转,狂欢的人群一下子仓皇失措;当钟点声继续鸣响之际,可见轻浮浅薄者一个个脸色发白,年长者和稳重者则以手覆额,彷佛是在出神或者沉思。但待钟声余音寂止,人群中有顿时充满轻松的笑声;乐师们你看我,我看你,相视而笑,像是在自嘲方才的紧张和傻气,他们还彼此低声诅咒发誓,下次钟响时绝不会再这样忘情失态;可在六十分钟之后(那包含了似箭光阴的三千六百秒),黑色巨钟又一次鸣响,于是又出现和前次一样的仓皇失措,神经紧张和沉思冥想。

但尽管如此,整个化妆舞会仍不失为一次靡丽放荡的狂欢。亲王的情趣别有风味。他对色彩和效果独具慧眼。他的构思大胆热烈,而他的思想却闪耀着野蛮的光辉。大概会有人认为他疯狂。他的追随者却觉得并非如此。要确信亲王的确没疯,那必须听他说话,与他见面,同他接触。

因这次舞会场面盛大,七个房间的活动装饰大部分由他亲自指点;而正是他个人的情趣嗜好使舞会参加者的化装各具特色。请相信他们全都奇形怪状。舞会上充满了灿烂光彩,横生妙趣,朦胧幻影——充满了自《爱尔那尼》(雨果所著悲剧)一剧演出以来所见过的舞台效果。有人装扮成肢体与面具不相成的怪物。有人穿戴着精神病患者才能想出的怪装。有许多人装扮得漂亮,许多人装扮得荒唐,许多人装扮得怪诞,有一些人装扮得可怕,还有不少人装备得令人恶心。事实上,来往穿梭于那七个房间之间的简直是一群梦。他们——这些梦——从一个个房间扭进扭出,随房间之不同而变幻着色彩,并使得乐队疯狂的伴奏似乎就像是他们舞步的回声。可是不一会儿,黑房间里的那个黑钟又一次鸣响。于是一时间一切都静止不动,除了钟声一切都悄无声息。那些梦也个子凝固成他们站立的样子。单等钟声余音散尽——钟声延续的时间并不长——随之又荡漾起一阵略微克制的笑声。音乐又重新响起,那些梦又复活并比先前扭得更欢,在扭动中随着被回廊上火光映亮的彩色玻璃窗而变幻色彩。

但现在参加假面舞会的人当众已没有一个人敢进入七个房间中最西头那间;因为已近深更半夜,从那血红色窗棂透进的火光更红,那些阴森森的黑色帷幔令人毛骨悚然;对于那些站立于黑色地毯上的人,那黑色巨钟沉闷的钟摆声听起来比那些在其他房间作乐的人所听到的更显得阴沉压抑。此时其他房间里挤得比肩接踵,一颗颗充满活力的心在兴奋地跳动,正当纵情狂欢达到高潮之时,黑色的巨钟鸣响了午夜钟声。于是如我刚才所描述,音乐停止了演奏,舞者停止了旋转,一切都像先前一样陷入一种不安的休止。但这一次钟声要响十二下;因此,也许碰巧有更多的思想潜入狂欢者中那些善思者更长一点的沉思冥想之中。也正因为如此,人群中有许多人知道最后一声钟响完全消失才有空注意到一个先前未引起过任何人主意的戴着假面具的身影。关于这位新来者的消息不胫而走,人群终于响起一阵表示不满和惊讶的嘁嘁喳喳或嘟嘟喃喃的声音——最后这种声音里渐渐流露出惊恐,畏惧和厌恶的意味。

在我所描述的这样一个光怪陆离的假面舞会上,按理说一般人的出现不可能引起如此轩然大波。事实上那天晚上的装束面具几乎是没有限制;但大家注意到的那个身影比希律王还希律王,他的装束和面具甚至超越了亲王那几乎没有限制的礼仪限度。最无动于衷的心也不可能没有能被情感拨动的弦。甚至对那些视生死为儿戏的迷途浪子而言,而总有那么一些事他们不能视为儿戏。实际上当所有参加假面舞会的人似乎都深深感到那个陌生人的装束和举止既无情趣可言也不合礼仪。陌生人身材又高又瘦,从头到脚都藏在一块裹尸布里。他那如僵尸面孔的假面具做得足以乱真,以致凑上前细看也一定很难辨出真假。不过对这群疯狂的寻欢作乐者而言,这一切虽不值得赞赏,但说不定还可以容忍。但那位陌生人太过分了,他居然装扮成红死病之象征。他的裹尸布上溅满了鲜血——他的额顶以及五官也洒满了猩红色的恐怖。

当普洛斯佩罗亲王看见这个幽灵般的身影(缓慢而庄重地在跳华尔兹的人群中高视阔步,彷佛是想将其角色扮演得更逼真),他显然大为震惊,开始只见他一阵猛烈地颤抖,说不出是因为恐惧还是厌恶;但随之就见他气得满脸通红。“是谁如此大胆?”他声嘶力竭地问站在他身边的随从——“谁敢用这种无礼的嘲弄来侮辱我们?快抓住他,揭开他的面具,让我们看看日出时吊死在城墙上的到底是个什么家伙!”普洛佩斯罗亲王嚷出这番话时正站在东头的房间里。他洪亮的声音清楚的传遍了七个房间,因为亲王生性粗野豪放,而音乐也早已随着他的挥手停止了演奏。

亲王当时正站在蓝色房间,身边围着一群面如死灰的随从。他刚开始嚷叫时,这帮随从还稍稍朝那位不速之客逼近了两步,不料那也在不远之处的不速之客竟也迈着从容而庄重的步伐朝亲王走来,他的狂妄傲慢已在所有人的心中唤起了一种莫可名状的敬畏感,所以没有一个人敢伸手去抓他,结果他畅通无阻地从亲王身边不足一米的地方走过;这时所有的人彷佛都情不自禁地从房间中央退缩到了墙边,那陌生人如入无人之境,继续迈着那种从一开始就使他显得与众不同的庄重而平稳的步伐从蓝色房间进入紫色房间,从紫色房间进入绿色房间,从绿色房间进入橘色房间,在从橘色房间进入白色房间,在一个抓他的行动开始之前,他甚至已快要进入紫色房间。可是就在此时,为自己刚才的胆怯而恼羞成怒的普洛斯佩罗亲王飞身冲过了六个房间,尽管那些被恐惧攫住的随从没有一人紧随其后。亲王高举一柄出鞘短剑,心急火燎地追到了离那退却的身影只有一米左右的地方。只听一声惨叫——那柄明晃晃的短掉落在黑色的地毯上,紧接着普洛斯佩罗亲王的尸体也面朝下倒在了上边。这时一群狂欢者才鼓起玩命的勇气,一哄而上冲进了那个黑色房间;可当他们抓住那个一动不动地直立在黑色巨钟阴影中的瘦长身影时,他们张口结舌地发现他们死死抓住的那块裹尸布和僵尸般的面具中没有任何有形的实体。

这下红死病的到来终于被承认。他在夜晚像窃贼般的潜入,使那些狂欢者在他们寻欢作乐之际,在鲜血浸染的厅堂中一一坠地,并在倒下之后颓然死去。随着最后的欢乐之结束,那口黑檀木钟也寿终正寝。三角支架上的火焰亦随之熄灭。黑暗,腐朽和红死病以其无边无涯的浩大声势统占了一切。

回想四个月以前,我犹似押送囚犯,突然地把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从上海的租寓中拖出,载上火车,送回乡间,关进低小的平屋中。自己仍回到上海的租界中,独居了四个月。这举动究竟出于什么旨意,本于什么计划,现在回想起来,连自己也不相信。其实旨意与计划,都是虚空的,自骗自扰的,实际于人生有什么利益呢?只赢得世故尘劳,做弄几番欢愁的感情,增加心头的创痕罢了!

当时我独自回到上海,走进空寂的租寓,心中不绝地浮起这两句《楞严》经文:”十方虚空在汝心中,犹如白云点太清里;况诸世界在虚空耶!”

晚上整理房室,把剩在灶间里的篮钵、器皿、余薪、余米,以及其他三年来寓居中所用的家常零星物件,尽行送给来帮我做短工的、邻近的小店里的儿子。只有四双破旧的小孩子的鞋子(不知为什么缘故),我不送掉,拿来整齐地摆在自己的床下,而且后来看到的时候常常感到一种无名的愉快。直到好几天之后,邻居的友人过来闲谈,说起这床下的小鞋子阴气迫人,我方始悟到自己的痴态,就把它们拿掉了。

朋友们说我关心儿女。我对于儿女的确关心,在独居中更常有悬念的时候。但我自以为这关心与悬念中,除了本能以外似乎尚含有一种更强的加味。所以我往往不顾自己的画技与文笔的拙陋,动辄描摹。因为我的儿女都是孩子们,最年长的不过九岁,所以我对于儿女的关心与悬念中,有一部分是对于孩子们——普天下的孩子们——的关心与悬念。他们成人以后我对他们怎样?现在自己也不能晓得,但可推知其一定与现在不同,因为不复含有那种加味了。

回想过去四个月的悠闲宁静的独居生活,在我也颇觉得可恋,又可感谢。然而一旦回到故乡的平屋里,被围在一群儿女的中间的时候,我又不禁自伤了。因为我那种生活,或枯坐,默想,或钻研,搜求,或敷衍,应酬,比较起他们的天真、健全、活跃的生活来,明明是变态的,病的,残废的。

有一个炎夏的下午,我回到家中了。第二天的傍晚,我领了四个孩子——九岁的阿宝、七岁的软软、五岁的瞻瞻、三岁的阿韦——到小院中的槐荫下,坐在地上吃西瓜。夕暮的紫色中,炎阳的红味渐渐消减,凉夜的青味渐渐加浓起来。微风吹动孩子们的细丝一般的头发,身体上汗气已经全消,百感畅快的时候,孩子们似乎已经充溢着生的欢喜,非发泄不可了。最初是三岁的孩子的音乐的表现,他满足之余,

笑嘻嘻摇摆着身子, 口中一面嚼西瓜, 一面发出一种像花猫偷食时候的”miaumiau”的声音来。这音乐的表现立刻唤起了五岁的瞻瞻的共鸣,他接着发表他的诗:”瞻瞻吃西瓜,宝姐姐吃西瓜,软软吃西瓜,阿韦吃西瓜。”这诗的表现又立刻引起了七岁与九岁的孩子的散文的、数学的兴味:他们立刻把瞻瞻的诗句的意义归纳起来,报告其结果:”四个人吃四块西瓜。”

于是我就做了评判者,在自己心中批判他们的作品。我觉得三岁的阿韦的音乐的表现最为深刻而完全,最能全般表出他的欢喜的感情。五岁的瞻瞻把这欢喜的感情翻译为(他的)诗,已打了一个折扣;然尚带着节奏与旋律的分子,犹有活跃的生命流露着。至于软软与阿宝的散文的、数学的、概念的表现,比较起来更肤浅一层。然而看他们的态度,全部精神没人在吃西瓜的一事中,其明慧的心眼,比大人们所见的完全得多。天地间最健全者的心眼,只是孩子们的所有物,世间事物的真相,只有孩子们能最明确、最完全地见到。我比起他们来,真的心眼已经被世智尘劳所蒙蔽,是一个可怜的残废者了。我实在不敢受他们”父亲”的称呼,倘然”父亲”是尊崇的。

我在平屋的南窗下暂设一张小桌子,上面按照一定的秩序而布置着稿纸、信箧、笔砚、墨水瓶、浆糊瓶、时表和茶盘等,不喜欢别人来任意移动,这是我独居时的惯癖。我——我们大人——平常的举止,总是谨慎,细心,端详,斯文。例如磨墨,放笔,倒茶等,都小心从事,故桌上的布置每日依然,不致破坏或扰乱。因为我的手足的筋觉已经由于屡受物理的教训而深深地养成一种谨惕的惯性了。然而孩子们一爬到我的案上,就捣乱我的秩序,破坏我的桌上的构图,毁损我的器物。他们拿起自来水笔来一挥,洒了一桌子又一衣襟的墨水点;又把笔尖蘸在浆糊瓶里。他们用劲拔开毛笔的铜笔套,手背撞翻茶壶,壶盖打碎在地板上……这在当时实在使我不耐烦,我不免哼喝他们,夺脱他们手里的东西,甚至批他们的小颊。然而我立刻后悔:哼喝之后立刻继之以笑,夺了之后立刻加倍奉还,批颊的手在中途软却,终于变批为抚。因为我立刻自悟其非:我要求孩子们的举止同我自己一样,何其乖谬!我─-我们大人─-的举止谨惕,是为了身体手足的筋觉已经受了种种现实的压迫而痉挛了的缘故。孩子们尚保有天赋的健全的身手与真朴活跃的元气,岂像我们的穷屈?揖让、进退、规行、矩步等大人们的礼貌,犹如刑具,都是戕贼这天赋的健全的身手的。于是活跃的人逐渐变成了手足麻痹、半身不遂的残废者。残废者要求健全者的举止同他自己一样,何其乖谬!

儿女对我的关系如何?我不曾预备到这世间来做父亲,故心中常是疑惑不明,又觉得非常奇怪。我与他们(现在)完全是异世界的人,他们比我聪明、健全得多;然而他们又是我所生的儿女。这是何等奇妙的关系!世人以膝下有儿女为幸福,希望以儿女永续其自我,我实在不解他们的心理。我以为世间人与人的关系,最自然最合理的莫如朋友。君臣、父子、昆弟、夫妇之情,在十分自然合理的时候都不外乎是一种广义的友谊。所以朋友之情,实在是一切人情的基础。”朋,同类也。”并育于大地上的人,都是同类的朋友,共为大自然的儿女。世间的人,忘却了他们的大父母,而只知有小父母,以为父母能生儿女,儿女为父母所生,故儿女可以永续父母的自我,而使之永存。于是无子者叹天道之无知,子不肖者自伤其天命,而狂进杯中之物,其实天道有何厚薄于其齐生并育的儿女!我真不解他们的心理。

近来我的心为四事所占据了:天上的神明与星辰,人间的艺术与儿童,这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是在人世间与我因缘最深的儿童,他们在我心中占有与神明、星辰、艺术同等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