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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沟是翻译过来的一个比较新的名词,但这个东西是我们古已有之的。自从人有老少之分,老一代与少一代之间就有一道沟,可能是难以飞渡的深沟天堑,也可能是一步迈过的小渎阴沟,总之是其间有个界限。沟这边的人看沟那边的人不顺眼,沟那边的人看沟这边的人不像话,也许吹胡子瞪眼,也许拍桌子卷袖子,也许口出恶声,也许真个的闹出命案,看双方的气质和修养而定。

《尚书·无逸》:“相小人,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既诞。否则侮厥父母曰:‘昔之人无闻知’。”这几句话很生动,大概是我们最古的代沟之说的一个例证。大意是说:请看一般小民,作父母的辛苦耕稼,年轻一代不知生活艰难,只知享受放荡,再不就是张口顶撞父母说:“你们这些落伍的人,根本不懂事!”活画出一条沟的两边的人对峙的心理。小孩子嘛,总是贪玩。好逸恶劳,人之天性。只有饱尝艰苦的人,才知道以无逸为戒。作父母的人当初也是少不更事的孩子,代代相仍,历史重演。一代留下一沟,像树身上的年轮一般。

虽说一代一沟,腌臜的情形难免,然大体上相安无事。这就是因为有所谓传统者,把人的某一些观念胶着在一套固定的范畴里。“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大家都守规矩,尤其是年轻的一代。“鞋大鞋小,别走了样子!”小的一代自然不免要憋一肚皮委屈,但是,别忙,“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多年的道路走成河”,转眼间黄口小儿变成了鲐背聈老,又轮到自己唉声叹气,抱怨一肚皮不合时宜了。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早起要跟着姊姊哥哥排队到上房给祖父母请安,像早朝一样的肃穆而紧张,在大柜前面两张二人凳上并排坐下,腿短不能触地,往往甩腿,这是犯大忌的,虽然我始终不知是犯了什么忌。祖父母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手指着我们的前后摆动的小腿说:“怎么,一点样子都没有!”吓得我们的小腿立刻停摆,我的母亲觉得很没有面子,回到房里着实的数落了我们一番。祖孙之间隔着两条沟,心理上的隔阂如何得免?当时我心里纳闷,我甩腿,干卿底事。我十岁的时候,进了陶氏学堂,领到一身体操时穿的白帆布制服,有亮晶的铜钮扣,裤边还镶贴两条红带,现在回想起来有点滑稽,好像是卖仁丹游街宣传的乐队,那时却洋洋自得,满心欢喜的回家,没想到赢得的是一头雾水,“好呀!我还没死,就先穿起孝衣来了!”我触了白色的禁忌。出殡的时候,灵前是有两排穿白衣的“孝男儿”,口里模仿嚎丧的哇哇叫。此后每逢体操课后回家,先在门洞脱衣,换上长褂,卷起裤筒。稍后,我进了清华,看见有人穿白帆布橡皮底的网球鞋,心羡不已,于是也从天津邮购了一双,但是始终没敢穿了回家。只求平安少生事,莫在代沟之内起风波。

大家庭制度下,公婆儿媳之间的代沟是最鲜明也最凄惨的。儿子自外归来,不能一头扎进闺房,那样做不但公婆瞪眼,所有的人都要竖起眉毛。他一定要先到上房请安,说说笑笑好一大阵,然后公婆(多半是婆)开恩发话:“你回屋里歇歇去吧”,儿子奉旨回到阃闱。媳妇不能随后跟进,还要在公婆面前周旋一下,然后公婆再度开恩,“你也去吧”,媳妇才能走,慢慢的走。如果媳妇正在院里浣洗衣服,儿子过去帮一下忙,到后院井里用柳罐汲取一两桶水,送过去备用,结果也会召致一顿长辈的唾骂:“你走开,这不是你做的事。”我记得半个多世纪以前,有一对大家庭中的小夫妻,十分的恩爱,夫暴病死,妻觉得在那样家庭中了无生趣,竟服毒以殉。殡殓后,追悼之日政府颁赠匾额曰:“彤管扬芬”,女家致送的白布横披曰:“看我门楣!”我们可以听得见代沟的冤魂哭泣,虽然代沟另一边的人还在逞强。

以上说的是六七十年前的事。代沟中有小风波,但没有大范滥。张公艺九代同居,靠了一百多个忍字。其实九代之间就有八条沟,沟下有沟,一代历一代,那一百多个忍字还不是一面倒,多半由下面一代承当?古有明训,能忍自安。五四运动实乃一大变局。新一代的人要造反,不再忍了。有人要“整理国故”,管他什么三坟五典八索九丘,都要揪出来重新交付审判。礼教被控吃人,孔家店遭受捣毁的威胁,世世代代留下来的沟要彻底翻腾一下,这下子可把旧一代的人吓坏了。有人提倡读经,有人竭力卫道,但是不是远水不救近火,便是只手难挽狂澜。代沟总崩溃,新一代的人如脱缰之马,一直旁出斜逸奔放驰骤到如今。旧一代的人则按照自然法则一批一批的凋谢,填入时代的沟壑。

代沟虽然永久存在,不过其现象可能随时变化。人生的麻烦事,千端万绪,要言之,不外财色两项。关于钱财,年长的一辈多少有一点吝啬的倾向。吝啬并不一定全是缺点。“称财多寡而节用之,富无金藏,贫不假贷,谓之啬。积多不能分人,而厚自养,谓之吝。不能分人,又不能自养,谓之爱。”这是《晏子春秋》的说法。所谓爱,就是守财奴。是有人好像是把孔方兄一个个的穿挂在他的肋骨上,取下一个都是血丝糊拉的。英文俚语,勉强拿出一块钱,叫做“咳出一块钱”,大概也是表示钱是深藏于肺腑,需要用力咳才能跳出来。年轻一代看了这种情形,老大的不以为然,心里想:“这真是‘昔之人,无闻知’,有钱不用,害得大家受苦,忘记了‘一个钱也带不了棺材里去’。”心里有这样的愤懑蕴积,有时候就要发泄。所以,曾经有一个儿子向父亲要五十元零用,其父靳而不予,由冷言恶语而拖拖拉拉,儿子比较身手矫健,一把揪住父亲的领带,(唉,领带真误事)领带越揪越紧,父亲一口气上不来,一翻白眼,死了。这件案子,按理应剐,基于“心神丧失”的理由,没有剐,在代沟的历史里留下一个悲惨的记录。

人到成年,嘤嘤求偶,这时节不但自己着急,家长更是担心,可是所谓代沟出现了,一方面说这是我的事,你少管,另一方面说传宗接代的大事如何能不过问。一个人究竟是姣好还是寝陋,是端庄还是阴鸷,本来难有定评。“看那样子,长头发、牛仔裤、嬉游浪荡、好吃懒做,大概不是善类。”“爬山、露营、打球、跳舞,都是青年的娱乐,难道要我们天天匀出功夫来晨昏定省,膝下承欢?”南辕北辙,越说越远。其实“养儿防老”、“我养你小,你养我老”的观念,现代的人大部分早已不再坚持。羽毛既丰,各奔前程,上下两代能保持朋友一般的关系,可疏可密,岁时存问,相待以礼,岂不甚妙?谁也无需剑拔弩张,放任自己,而诿过于代沟。沟是死的,人是活的!代沟需要沟通,不能像希腊神话中的亚力山大以利剑砍难解之绳结那样容易的一刀两断,因为人终归是人。

外婆20岁那年嫁给了外公。

那时外婆在乡里的初中教数学。乡里的办学条件比较简陋,语文组和数学组被安置在同一个办公室里。新学期开学的头一天,校长领着一位浓眉大眼的小伙进来,给众人引见:“这位是新来的李老师,以后初中二班的语文课就由他来教。”布置妥当后,校长便把李老师交由外婆带着熟悉环境。这个李老师,就是我外公。

外婆领命,带着外公四处走走。外公身形颀长瘦削,比外婆高出一个头来。但是走在外婆身边他却有些神色慌张。外婆心想,他一个人,背井离乡,举目无亲,便出言抚慰:“李老师别慌张,我们乡里的人都是好相处的。”

外公突然抬起头来,双手交握,望着外婆说:“肖老师,可愿与我共结秦晋之好?”

面对这个突然的求婚表白,外婆愣了,然后便大笑起来,求婚之事不了了之。

外公并不气馁,每天寻一些工作上的话题,拿去同外婆讨论;偶然还以挂念外婆家里那些藏书为名,登门拜访;时不时又以外地人身份自居,让外婆给他指点迷津。如此锲而不舍,外公终于抱得美人归。

自我记事以来,便觉得外公是个非常唠叨的人。大约是教语文的缘故,和小辈们说话他总喜欢引经据典,但是常常训话训到一半,外婆便将外公拉走,说:“说这些大道理做什么,真烦人。”外公也不恼,任由外婆拉着走。

素日里,外婆负责买菜,外公负责做菜,屡屡到了准备晚饭的时分,就会听到外公在厨房里唠叨:“你说你,买的这菜心一点儿都不新鲜,一把年岁了还不懂怎样挑菜。”

这样唠叨的一个人,8年前被确诊患上了阿尔茨海默症,之后便愈发唠叨了。他常常拉着外婆说话,一说就是一整天,大家都晓得外公是担忧以后会把想说的话都忘了。外婆也担忧,却和外公一样,在对方面前装作无事。

家人带外公去看了医生,开了药,饶是这样,外公的病情仍是一天比一天严重,记性一天不如一天。

两年前我回家探望,外公望着我,眼里一片茫然。外婆安慰我:“他往常连你妈都记不清了,你不要往心里去。”到了今年,外公连外婆都忘了。

五一期间,我回了家。到家的那天,外婆病倒入院。病因是劳累过度,外婆照顾外公,凡事亲力亲为,没人拦得住。

3天后,外婆便出院了。外婆进屋时,父亲刚替外公擦拭完身子,推着轮椅准备带他出去晒太阳。外公见3个“生疏人”进来,先是一愣,然后定定地看着外婆。

我晓得外公已经谁也不认得了,便怕他问外婆是谁,这样的局面,外婆经受不住。

我正要发话缓和局面,外公却启齿了:“这位小姐,请原谅我的唐突,请问,可愿与我共结秦晋之好?”

母亲最先忍不住,哭出了声,我们也都红了眼圈,唯独外婆笑着。她缓缓走到外公身前,蹲下身子与他平视,欢欣又郑重,不停地点头。

“老魏做了一辈子的好人,却偏偏不拣好日子死。……像这样落棉花瓤子的雪,这样刀尖似的风,我们却替他出殡!老魏还有这口气,少不得又点头砸舌地说:‘劳不起驾!哦!劳不起驾’了!”

这句话是四十多岁、鹰钩鼻子的刚二说的。他是老魏近邻,专门为人扛棺材的行家。自十六七岁起首同他父亲作这等传代的事,已把二十多年的精力全消耗在死尸的身上。往常老魏总笑他是没出息的,是专与活人作对的,——因为刚二听见近处有了死人,便向烟酒店中先赊两个铜子的白酒喝。但在这天的雪花飞舞中,他可没先向常去的烟酒店喝一杯酒。他同伙伴们从棺材铺扛了一具薄薄的杨木棺,踏着街上雪泥的时候,并没有说话。只看见老魏的又厚而又紫的下唇藏在蓬蓬的短髯里,在巷后的茅檐下喝玉米粥。他那失去了明光的眼不大敢向着阳光启视。在朔风逼冷的腊月清晨,他低头喝着玉米粥,两眼尽向地上的薄薄霜痕上注视。——一群乞丐似的杠夫,束了草绳,戴了穿洞毡帽,上面的红缨摇飐着,正从他的身旁经过。大家预备到北长街为一个医生抬棺材去。他居然喊着“喝一碗粥再去”。记得还向他说了一句“咦!魏老头儿,回头我要替你剪一下胡子了”。他哈哈地笑了。

这都是刚二走在道中的回忆。天气冷得厉害,坐明亮包车的贵妇的颈部全包在狐毛的领子里。汽车的轮迹在雪上也少了好些。虽然听到午炮放过,日影可没曾露出一点。

当着快走近了老魏的门首,刚二沉默了一路,忍不住说出那几句话来。三个伙伴,正如自己用力往前走去,仿佛没听明他的话一般。又走了几步,前头的小孩子阿毛道:“刚二叔,你不知道魏老爷子不会拣好日子死的,若他会拣了日子死,他早会拣好日子活着了!他活的日子多坏!依我看来——不,我妈也是这样说呢,他老人家到死也没个老伴,一个养儿子,又病又跛了一条腿,连博利工厂也进不去了,还得他老人家弄饭来给他吃。——好日子,是呵,可不是他的!……”这几句话似乎使刚二听了有些动心,便用破洞的袖筒装了口,咳嗽几声,可没答话。

他们一同把棺材放在老魏的三间破屋前头,各人脸上不但没有一滴汗珠,反而都冻红了。几个替老魏办丧事的老人、妇女,便喊着小孩子们在墙角上烧了一瓦罐煤渣,让他们围着取暖。

自然是异常省事的,死尸装进了棺材,大家都觉得宽慰好多。拉车的李顺暂时充当木匠,把棺材盖板钉好,……

叮叮……叮,一阵斧声,与土炕上蜷伏着跛足的老魏养子蒙儿的哀声、邻人们的嗟叹声同时并作。棺殓已毕,一位年老的妈妈首先提议应该乘着人多手众,赶快送到城外五里墩的义地去。七十八岁的李顺的祖父,领导大家讨论,五六个办丧的都不约而同地说:“应该赶快入土。”独有刚二在煤渣火边,摸着腮没答应一句。那位好絮叨的妈妈拄着拐杖,一手拭着鼻涕颤声向刚二道:

“你刚二叔今天想酒喝可不成,……哼哼!老魏待你不错没有良心的小子!”“我么?……”刚二夷然地苦笑,却没有续说下去。接着得了残疾的蒙儿又呜呜地哭出声来。

大家先回去午饭,回来重复聚议怎样处置蒙儿的问题。因为照例,蒙儿应该送他的义父到城外义地去,不过他的左足自去年有病,又被汽车轧了一次,万不能有力量走七八里路程。若是仍教他在土炕上哭泣,不但他自己不肯,李顺的祖父首先不答应,理由是正当而明了的。他在众人面前,一手捋着全白的胡子,一手用他的铜旱烟管扣着白色棺木道:“蒙儿的事,……你们也有几个晓得的。他是个疯女人的弃儿,十年以前的事,你们年轻的人算算,他那时才几岁?”他少停了一会,眼望着围绕的一群人。

于是五岁、八岁的猜不定的说法一齐嚷了起来,李顺的祖父又把硕大的烟斗向棺木扣了一下,似乎教死尸也听得见。他说:“我记得那时他正正是七岁呢。”正在这时,炕上的蒙儿哽咽的应了一声,别人更没有说话的了。李顺的祖父背历史似地重复说下去。

“不知哪里来的疯女人,赤着上身从城外跑来,在大街上被警察赶跑,来到我们这个贫民窟里,他们便不来干涉了。可怜的蒙儿还一前一后地随着他妈转。小孩子身上哪里有一丝线,亏得那时还是七月的天气。有些人以为这太难看了,想合伙将她和蒙儿撵出去。终究被我和老魏阻住了。不过三四天疯女人死去,余下这个可怜的孩子……

以后的事不用再说了。我活了这大岁数,还是头一次见着这个命苦的孩子,他现在是这样,将来的事谁还能想得定?

……可是论理,他对老魏,无论如何,哪能不送到义地看着安葬!……”本来大家的心思也是如此,更加上蒙儿在炕上直声嚷着就算跪着走也得去。于是决定李顺搀扶着他走。李顺的祖父,因为与老魏几十年的老交情,也要随着棺材前去。他年轻时当过镳师的,虽然这把年纪,筋力却还强壮;他的性情又极坚定,所以众人都不敢阻他。

正是极平常的事,五六个人扛了一具白木棺材,用打结的麻绳捆住,前面有几个如同棺里一样穷的贫民迤逦地走着。大家在沉默中,一步一步地,足印踏在雪后的灰泥大街上,还不如汽车轮子的斜纹印的深些,还不如载重马蹄踏得重些;更不如警察们的铁钉皮靴走在街上有些声响。这穷苦的生与死的一行列,在许多人看来,还不如人力车上妓女所带的花绫结更光耀些。自然,他们都是每天每夜罩在灰色的暗幕之下,即使死后仍然是用白的不光华的粗木匣子装起,或用粗绳打成的苇席。不但这样,他们的肚腹,只是用坚硬粗糙的食物渣滓磨成的;他们的皮肤,只是用冻僵的血与冷透的汗编成的!他们的思想呢,只有在黎明时望见苍白的朝光,到黄昏时穿过茫茫的烟网。他们在街上穿行着,自然也会有深深的感触,他们或以为是人类共有的命运?他们却没曾知道已被“命运”逐出宇宙之外了。

虽是冷的冬天,一时雪停风止,看热闹的人也有了,茶馆里的顾客重复来临。他们这一行列,一般人看惯了,自然再不会有什么考问,死者是谁?跛足的孩子是棺材中的什么人?好好的人为什么死的?这些问题早在消闲者的思域之外。他们——消闲的人们,每天在街口上看见开膛的猪,厚而尖锋的刀从茸茸的毛项下插入,血花四射,从后腿间拔出;他们在市口看穿灰衣无领的犯人蒙了白布,被流星似的枪弹打到脑壳上,滚在地下还微微搐动;他们见小孩子们强力相搏,头破血出,这都是消闲的方法,也由此可得到些许的愉快!比较起来,一具白棺材,几个贫民在雪街上走更有什么好看!不过这样冷天,一条大街、一个市场玩腻了,所以站在巷口的,坐在茶肆的,穿了花缎外衣叉手在朱门前的女人们,也有些把无所定着的眼光投向这一行列去。

这一群的行列,死者固然是深深地密密地把他终生的耻辱藏在木匣子内去了,而扛棺的人,刚二、李顺,以及老祖父,似是生活在一匣子以内。他们走过长街,待要转西出城门了。一家门口站住了几个男子与两三个华服的妇女,还领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汽车轮机正将停未停地从狼皮褥下发出涩粗的鸣声。

忽地那位穿皮衣的小姑娘横搂着一位中年妇人的腿说:“娘,娘,害怕!……”那位妇人向汽车看了一眼,便抚着小姑娘的额发道:“多大了,又不是没见过汽车。这点点响声有什么可怕?”“不,不是,娘,那街上的棺材,走着的棺材!……”“乖乖!傻孩子。……”妇女便不在意地笑了。

但是在相离不到七八尺远的街心,这几句话偏被提了铜旱烟管的老祖父听见了,他也不扬头看去,只是咕哝着道:“害怕!……傻孩子……”说着便追上他那些少年同伴们出城去了。

出城后并不能即刻便到墓田。冷冽的空气,一望无际的旷野,有些生物似乎是从死人的穴中觉醒过来,他们不约而同地扬起头来望望天空。三五棵枯树在土堤上,噪晚的乌鸦群集枝上喳喳地啼着。有一群羊儿从他们身边穿过。后面跟了个执着皮鞭的长发童子,他看见从城中出来这一行列,不禁愕然地立住了,问道:“哪儿去?是不是五里墩的义地?”

“小哥儿,是的,你要进城。……这样天气一天的活计很苦?”老祖父代表这一群人郑重地对答。

牧羊的长发童子有点疑惑神气道:“现在天可不早了,你们还是赶紧走吧,到了晚上城外的路不大方便。……”他说到这里,又精细地四下里看了看道:“灰衣的人……要不得呢!”

老祖父独自在后边,听童子说完,从皱纹的眼角上露出一丝笑容来说:“小哥儿,真是傻孩子,像我们还怕!”童子自己知道说的不很恰当,便笑一笑,又转过身去望了望前边送棺材的一群,就吹啸着往对方走去。

老祖父的脚力真使这群人吃惊。他不用拐杖,走了几步便追上棺材,而且又同他们谈话。蒙儿的颧骨上已现出红晕颜色,两只噙有眼泪的眼确已现出疲乏神气,就连在一旁用右手扶住他的李顺似乎也很吃累。独有刚二既不害冷,也不见得烦累,只是很自然地交换着肩头扛了棺材走路。

老祖父这时从裤袋里装了一烟斗的碎烟,一手笼住袖口上的败絮,吸着烟气说:“这便是老魏的福气了,待要安葬的时候,雪也止了,冷点还怕什么。只要我们不死的,还没装在匣子的先给他收拾好了,我们算是尽过心,对得起人。……”

久不做事的刚二也大声道:“是呵,我早上还说老魏叔死的日子没拣好,现在想想这也难得。他老人家开了一辈子的笑口,死后安葬时没雪没风,也可算得称心了!……我今天累死,就是三年没有酒喝,也要表表心儿,替死人出点力!人能有几回这样?……”他说时泪痕在眼眶内慢慢地滚动,又慢慢地噙回去。

老祖父接着叹口气道:“人早晚还不是这样结果,像我们更不知在哪一天?老魏,我与他自从二十余岁结邻居,他三十多年作过挑夫、茶役、卖面条的、清道夫。不管冷热,他哪有一天停住手脚!……有几个钱就同大家喝一壶白烧,吃几片烧肉,这样过活。不但没有老婆,就连冬夏的衣服,也没曾穿过一件整齐的。现在安稳死去,他一生没有累事倒也算了,不过就是有这个无依靠的蒙儿。……咳!

我眼见过多少人的死、殡葬,却再也没有他这么平安又无累无挂地走了。我们还觉得大不了,其实,他在阴间还许笑我们替他忙呢!……”

坚定沉着的刚二急急地说:“我看惯了棺材里装死人,一具一具抬进,一具一具的抬出,算不了一回事。就是吃这碗饭,也同泥瓦匠天天搬运砖料一样。孝子蒙在白布打成的罩篷下像回事的低头走着,点了胭脂、穿着白衣像去赛会的女的坐在马车里,在我们看来一点不奇。不过……老魏这等不声不响地死,我倒觉得……自从昨儿晚上心里似乎有点事了!老爹,你说不有点奇怪?……”

老祖父从涩哑喉咙中哼了一声,没说出话来。

冬日旷野中的黄昏,沉静又有点死气。城外的雪没有融化,白皓皓地挂遍了寒林,铺满了土山、微露麦芽的田地。天空中像有灰翅的云影来回移动,除此外更没有些生动的景象了。他们在下面陂陀的乱坟丛中,各人尽力用带来的铁锹掘开冰冻的土块。老祖父蹲在一座小坟头的上面吸着旱烟作监工人,蒙几斜靠在停放下的白棺材上用指头画木上的细纹。

简单的葬仪就这样完结,在朦胧的黄昏中,白木棺材去了麻绳放进土坑里去。他们时时用热气呵着手,却不停地工作,直至把棺材用坚硬土块盖得严密后,才嘘一口气。

蒙儿只有呆呆地立着,冷气的包围直使他不住的抖颤。眼泪早已在眶里冻干了。老祖父用大烟斗轻轻地扣打着棺材上面的新土,仿佛在那里想什么心事。刚二却忙的很,他方作完这个工作,便从腰里掏出一卷粗装烧纸,借了老祖父烟斗的余火燃起来,火光一闪一闪地,不多时也熄了。左近树上的干枝又被晚风吹动,飒飒刷刷地如同呻吟着低语。

他们回路的时候轻松得多了,然而脚步却越发迟缓起来。大家总觉得回时的一行列,不是来时的一行列了,心中都有点茫然,一路上没有一个人能说什么话。但在雪地的暗影下他们已离开无边的旷野,忽然北风吹得更厉害了,干枯的碎叶,飘散的雪花都一阵阵向他们追去,仿佛要来打破这回路的一行列的沉寂。

【版本一:摘自梁晓声博客】

“如果在三十岁以前,最迟在三十五岁以前,我还不能使自己脱离平凡,那么我就自杀。”

  “可什么又是不平凡呢?”

  “比如所有那些成功人士。”

  “具体说来。”

  “就是,起码要有自己的房、自己的车,起码要成为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吧?还起码要有一笔数目可观的存款吧?”

  “要有什么样的房,要有什么样的车?在你看来,多少存款算数目可观呢?”

  “这,我还没认真想过……”

   以上,是我和一名大一男生的对话。那是一所较著名的大学,我被邀讲座。对话是在五六百人之间公开进行的。我觉得,他的话代表了不少学子的人生志向。

   我已经忘记了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然此后我常思考一个人的平凡或不平凡,却是真的。

   平凡即普通。平凡的人即平民。《新华词典》特别在括号内加注——泛指区别于贵族和特权阶层的人。

   做一个平凡的人真的那么令人沮丧么?倘注定一生平凡,真的毋宁三十五岁以前自杀么?

   我明白那大一男生的话只不过意味着一种“往高处走”的愿望,虽说得郑重,其实听的人倒是不必太认真的。但我既思考了,于是觉出了我们这个社会,我们这个时代,近十年来,一直所呈现着的种种文化倾向的流弊,那就是——在中国还只不过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现阶段;在普遍之中国人还不能真正过上小康生活的情况下,中国的当代文化,未免过分“热忱”地兜售所谓“不平凡”的人生的招贴画了,这种宣扬尤其广告兜售几乎随处可见。

   而最终,所谓不平凡的人的人生质量,在如此这般的文化那儿,差不多又总是被归结到如下几点——住着什么样的房子,开着什么样的车子,有着多少资产,于是社会给以怎样的敬意和地位;于是,倘是男人,便娶了怎样怎样的女人……

   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也很盛行过同样性质的文化倾向,体现于男人,那时叫“五子登科”,即房子、车子、位子、票子、女子。一个男人如果都追求到了,似乎就摆脱平凡了。同样年代的西方的文化,也曾呈现过类似的文化倾向。区别乃是,在他们的文化那儿,是花边,是文化的副产品;而在我们这儿,在七八十年后的今天,却仿佛的渐成文化的主流。这一种文化理念的反复宣扬,折射着一种耐人寻味的逻辑——谁终于摆脱平凡了,谁理所当然地是当代英雄?谁依然平凡着甚至注定一生平凡,谁是狗熊。并且,每有俨然是以代表文化的文化人和思想特别“与时俱进”似的知识分子,话时话外地帮衬着造势,暗示出更其伤害平凡人的一种逻辑,那就是——个时事造英雄的时代已然到来,多好的时代!许许多多的人不是已经争先恐后地不平凡起来了么?你居然还平凡着,你不是狗熊又是什么呢?

   一点儿也不夸大其词地说,此种文化倾向,是一种文化的反动倾向。和尼采的所谓“超人哲学”的疯话一样,是漠视、甚至鄙视和辱谩平凡人之社会地位以及人生意义的文化倾向。是反众生的。是与文化的最基本社会作用相悖的。是对于社会和时代的人文成分结构具有破坏性的。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中国下一代,如果他们普遍认为最远三十五岁以前不能摆脱平凡便莫如死掉算了,那是毫不奇怪的。

   人类社会的一个真相是,而且必然永远是一牢固地将普遍的平凡的人们的社会地位确立在第一位置,不允许任何意识之形态动摇它的第一位置。更不允许它的第一位置被颠覆。这乃是古今中外的文化的不二立场。像普遍的平凡的人们的社会地位的第一位置一样神圣。当然,这里所指的,是那种极其清醒的、冷静的、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能够在任何时代都“锁定”人类社会真相的文化;而不是那种随波逐流的、嫌贫爱富的、每被金钱的作用左右得晕头转向的文化。那种文化只不过是文化的泡沫。像制糖厂的糖浆池里泛起的糖浆沫。造假的人往往将其收集了浇在模子里,于是“生产”出以假乱真的“野蜂窝”。

   文化的“野蜂窝”比街头巷尾地摊上卖的“野蜂窝”更是对人有害的东西。后者只不过使人腹泻,而前者紊乱社会的神经。

   当社会还无法满足普遍的平凡的人们的基本拥有愿望时,文化的最清醒的那一部分思想,应时时刻刻提醒着社会来关注此点。而不是反过来用所谓不平凡的人们的种种生活方式刺激前者。尤其是,当普遍的平凡的人们的人生能动性,在社会转型期受到惯力的严重甩掷,失去重心而处于茫然状态时,文化的最清醒的那一部分思想,不可错误地认为他们已经不再是地位处于社会第一位置的人们了。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平凡而普通的人们,永远是一个国家的绝大多数人。任何一个国家存在的意义,都首先是以他们的存在为存在的先决条件的。

  一半以上不平凡的人皆出白于平凡的人之间。

   这一点对于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同样的。

   因而平凡的人们的心理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几乎成为不平凡的人们的心理基因。

   倘文化暗示平凡的人们其实是失败的人们,这的确能使某些平凡的人们通过各种方式变成较为“不平凡”的人;而从广大的心理健康的、乐观的、豁达的、平凡的人们的阶层中,也能自然而然地产生较为“不平凡”的人们。后一种“不平凡”的人们,综合素质将比前一种“不平凡”的人们方方面面都优良许多。因为他们之所以“不平凡”起来,并非由于害怕平凡。所以他们“不平凡”起来以后,也仍会觉得自己们其实很平凡。

而一个连不平凡的人们都觉得自己们其实很平凡的人们组成的国家,它的前途才真的是无量的。反之,若一个国家里有太多这样的人——只不过将在别国极平凡的人生的状态,当成在本国证明自己是成功者的样板,那么这个国家是患着虚热症的。好比一个人脸色红彤彤的,不一定是健康;也可能是肝火,也可能是结核晕。

    我们的文化,近年以各种方式向我们介绍了太多太多的所谓“不平凡”的人士们了,而且,最终往往的,对他们的“不平凡”的评价总是会落在他们的资产和身价上。这是一种穷怕了的国家经历的文化方面的后遗症。以至于某些呼风唤雨于一时的“不平凡”的人,转眼就变成了些行径苟且的,欺世盗名的,甚至罪状重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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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二:摘自经典短篇阅读小组】

“如果在三十岁以前,最迟在三十五岁以前,我还不能使自己脱离平凡,那么我就自杀。”

“可什么又是不平凡呢?”

“比如所有那些成功人士。”

“具体说来。”

“就是,起码要有自己的房、自己的车,起码要成为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吧?还起码要有一笔数目可观的存款吧?”

“要有什么样的房,要有什么样的车?在你看来,多少存款算数目可观呢?”

“这,我还没认真想过……”

以上,是我和一名大一男生的对话。那是一所较著名的大学,我被邀讲座。对话是在五六百人之间公开进行的。我觉得,他的话代表了不少学子的人生志向。

我已经忘记了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然此后我常思考一个人的平凡或不平凡,却是真的。

平凡即普通。平凡的人即平民。《新华词典》特别在括号内加注——泛指区别于贵族和特权阶层的人。

做一个平凡的人真的那么令人沮丧么?倘注定一生平凡,真的毋宁三十五岁以前自杀么?

我明白那大一男生的话只不过意味着一种“往高处走”的愿望,虽说得郑重,其实听的人倒是不必太认真的。但我既思考了,于是觉出了我们这个社会,我们这个时代,近十年来,一直所呈现着的种种文化倾向的流弊,那就是——在中国还只不过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现阶段;在普遍之中国人还不能真正过上小康生活的情况下,中国的当代文化,未免过分“热忱”地兜售所谓“不平凡”的人生的招贴画了,这种宣扬尤其广告兜售几乎随处可见。

而最终,所谓不平凡的人的人生质量,在如此这般的文化那儿,差不多又总是被归结到如下几点——住着什么样的房子,开着什么样的车子,有着多少资产,于是社会给以怎样的敬意和地位;于是,倘是男人,便娶了怎样怎样的女人……

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也很盛行过同样性质的文化倾向,体现于男人,那时叫“五子登科”,即房子、车子、位子、票子、女子。一个男人如果都追求到了,似乎就摆脱平凡了。同样年代的西方的文化,也曾呈现过类似的文化倾向。区别乃是,在他们的文化那儿,是花边,是文化的副产品;而在我们这儿,在七八十年后的今天,却仿佛的渐成文化的主流。这一种文化理念的反复宣扬,折射着一种耐人寻味的逻辑——谁终于摆脱平凡了,谁理所当然地是当代英雄?谁依然平凡着甚至注定一生平凡,谁是狗熊。并且,每有俨然是以代表文化的文化人和思想特别“与时俱进”似的知识分子,话时话外地帮衬着造势,暗示出更其伤害平凡人的一种逻辑,那就是——个时事造英雄的时代已然到来,多好的时代!许许多多的人不是已经争先恐后地不平凡起来了么?你居然还平凡着,你不是狗熊又是什么呢?

一点儿也不夸大其词地说,此种文化倾向,是一种文化的反动倾向。和尼采的所谓“超人哲学”的疯话一样,是漠视、甚至鄙视和辱谩平凡人之社会地位以及人生意义的文化倾向。是反众生的。是与文化的最基本社会作用相悖的。是对于社会和时代的人文成分结构具有破坏性的。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中国下一代,如果他们普遍认为最远三十五岁以前不能摆脱平凡便莫如死掉算了,那是毫不奇怪的。

人类社会的一个真相是,而且必然永远是一牢固地将普遍的平凡的人们的社会地位确立在第一位置,不允许任何意识之形态动摇它的第一位置。更不允许它的第一位置被颠覆。这乃是古今中外的文化的不二立场。像普遍的平凡的人们的社会地位的第一位置一样神圣。当然,这里所指的,是那种极其清醒的、冷静的、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能够在任何时代都“锁定”人类社会真相的文化;而不是那种随波逐流的、嫌贫爱富的、每被金钱的作用左右得晕头转向的文化。那种文化只不过是文化的泡沫。像制糖厂的糖浆池里泛起的糖浆沫。造假的人往往将其收集了浇在模子里,于是“生产”出以假乱真的“野蜂窝”。

文化的“野蜂窝”比街头巷尾地摊上卖的“野蜂窝”更是对人有害的东西。后者只不过使人腹泻,而前者紊乱社会的神经。

中国古代,称平凡的人们亦即普通的人们为“元元”;佛教中形容为“芸芸众生”;在文人那儿叫“苍生”;在野史中叫“百姓”;在正史中叫“人民”,而相对于宪法叫“公民”。没有平凡的亦即普通的人们的承认,任何一国的任何宪法没有任何意义。“公民”一词将因失去了平民成分而成为荒诞可笑之词。

中国古代的文化和古代的思想家们,关注着体恤“元元”们的记载举不胜举。

比如《诗经·大雅·民劳》中云:“民亦劳止,汔可小康。”

意思是老百姓太辛苦了,应该努力使他们过上小康的生活。

比如《尚书·五子之歌》中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

意思是如果不解决好“元元”们的生存现状,国将不国。

而孟子干脆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而《三国志。吴书》中进一步强调:“财经民生,强赖民力,威恃民势,福由民殖,德俟民茂,义以民行。”民者——百姓也;“芸芸”也;“苍生”也;“元元”也;平凡而普通者们是也。

怎么,到了今天,在“改革开放”的中国,在民们的某些下一代那儿,不畏死,而畏“平凡”了呢?

由是,我联想到了曾与一位“另类”同行的交谈。

我问他是怎么走上文学道路的?

答曰:“为了出人头地。哪怕只比平凡的人们不平凡那么一点点,而文学之路是我惟一的途径。”

见我怔愣,又说:“在中国,当普通百姓实在太难。”

屈指算来,十几年前的事了。十几年前,我认为,正像他说的那样,平凡的中国人平凡是平凡着,却十之七八平凡又迷惘着。这乃是民们的某些下一代不畏死而畏平凡的症结。

于是,我联想到了曾与一位美国朋友的交谈。

她问我:“近年到中国,一次更加比一次感觉到,你们中国人心里好像都暗怕着什么。那是什么?”

我说:“也许大家心里都在怕看一种平凡的东西。”

她追问:“究竟是什么?”

我说:“就是平凡之人的人生本身。”

她惊讶地说:“太不可理解了,我们大多数美国人可倒是都挺愿意做平凡人,过平凡的日子,走完平凡的一生的。你们中国人真的认为平凡不好到应该与可怕的东西归在一起么?”

我不禁长叹了一口气。

我告诉她,国情不同,故所谓平凡之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不能同日而语。我说你是出身于几代的中产阶级的人,所以你所指的平凡的人,当然是中产阶级人士。中产阶级在你们那儿是多数。平民反而是少数。美国这架国家机器,一向特别在乎你们中产阶级,亦即你所言的平凡的人们的感觉。我说你们的平凡的生活,是有房有车的生活。而一个人只要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那样的生活并不特别难。居然不能,倒是不怎么平凡的现象了。而在我们中国,那是不平凡的人生的象征。对平凡的如此不同的态度,是两国的平均生活水平所决定了的。正如中国的知识化了的青年做梦却想到美国去,自己和别人以为将会追求到不平凡的人生,而实际上,即使跻身于美国的中产阶级了,也只不过是追求到了一种美国的平凡之人的人生罢了……

当时联想到了本文开篇那名学子的话,不禁替平凡着、普通着的中国人,心生出种种的悲凉。想那学子,必也出身于寒门;其父其母,必也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不然,断不至于对平凡那么的慌恐。

也联想到了我十几年前伴两位老作家出访法国,通过翻译与马赛市名五十余岁的清洁工的交谈。

我问他算是法国的哪一种人?

他说,他自然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

我问他羡慕那些资产阶级么?

他奇怪地反问为什么?

是啊,他的奇怪一点儿也不奇怪。他有一幢带花园的漂亮的二层小房子;他有两辆车,一辆是环境部门配给他的小卡车,一辆是他自己的小卧车;他的工作性质在别人眼里并不低下,每天给城市各处的鲜花浇水和换下电线杆上那些枯萎的花来而已;他受到应有的尊敬,人们叫他“马赛的美容师”。

所以,他才既平凡着,又满足着。甚而,简直还可以说活得不无幸福感。

我也联想到了德国某市那位每周定时为市民扫烟囱的市长。不知德国究竟有几位市长兼干那一种活计。反正不止一位是肯定的了。因为有另一位同样干那一种活计的市长到过中国,还访问过我。因为他除了给市民扫烟囱,还是作家。他会几句中国话,向我耸着肩诚实地说——市长的薪水并不高,所以需要为家庭多挣一笔钱。那么说时,一点儿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

马赛的一名清洁工,你能说他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么?德国的一位市长,你能说他极其普通么?然而在这两种人之间,平凡与不平凡的差异缩小了,模糊了。因而在所谓社会地位上,接近着实质性的平等了。因而平凡在他们那儿不怎么会成为一个困扰人心的问题。

当社会还无法满足普遍的平凡的人们的基本拥有愿望时,文化的最清醒的那一部分思想,应时时刻刻提醒着社会来关注此点。而不是反过来用所谓不平凡的人们的种种生活方式刺激前者。尤其是,当普遍的平凡的人们的人生能动性,在社会转型期受到惯力的严重甩掷,失去重心而处于茫然状态时,文化的最清醒的那一部分思想,不可错误地认为他们已经不再是地位处于社会第一位置的人们了。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平凡而普通的人们,永远是一个国家的绝大多数人。任何一个国家存在的意义,都首先是以他们的存在为存在的先决条件的。

一半以上不平凡的人皆出自于平凡的人之间。

这一点对于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同样的。

因而平凡的人们的心理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几乎成为不平凡的人们的心理基因。

倘文化暗示平凡的人们其实是失败的人们,这的确能使某些平凡的人们通过各种方式变成较为“不平凡”的人;而从广大的心理健康的、乐观的、豁达的、平凡的人们的阶层中,也能自然而然地产生较为“不平凡”的人们。后一种“不平凡”的人们,综合素质将比前一种“不平凡”的人们方方面面都优良许多。因为他们之所以“不平凡”起来,并非由于害怕平凡。所以他们“不平凡”起来以后,也仍会觉得自己们其实很平凡。

而一个连不平凡的人们都觉得自己们其实很平凡的人们组成的国家,它的前途才真的是无量的。反之,若一个国家里有太多这样的人——只不过将在别国极平凡的人生的状态,当成在本国证明自己是成功者的样板,那么这个国家是患着虚热症的。好比一个人脸色红彤彤的,不一定是健康;也可能是肝火,也可能是结核晕。

我们的文化,近年以各种方式向我们介绍了太多太多的所谓“不平凡”的人士们了,而且,最终往往的,对他们的“不平凡”的评价总是会落在他们的资产和身价上。这是一种穷怕了的国家经历的文化方面的后遗症。以至于某些呼风唤雨于一时的“不平凡”的人,转眼就变成了些行径苟且的,欺世盗名的,甚至罪状重叠的人。

一个许许多多人恐慌于平凡的社会,必层出如上的“不平凡”之人。

而文化如果不去关注和强调平凡者们第一位置的社会地位,尽管他们看去很弱,似乎已不值得文化分心费神——那么,这样的文化,也就只有忙不迭地不遗余力地去为“不平凡”起来的人们大唱赞歌了,并且在“较高级”的利益方面与他们联系在一起。于是眼睁睁不见他们之中某些人“不平凡”之可疑。

这乃是中国包括传媒在内的文化界、思想界,包括某些精英们在内的界想界的一种势利眼病…….

在旧书铺里买回来维尼(Vigny)的《诗人日记》, 信手翻开,就看见有趣的一条。他说,在法语里,喜乐(bonheur)一个名 词是“好”和“钟点”两字拼成,可见好事多磨,只是个把钟头的玩意儿。我们联想到我们本国话的说法,也同样的意味深永,譬如快活或快乐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乐事的 飘瞥难留,极清楚地指示出来。所以我们又概叹说:“欢娱嫌夜短!”因为人在高兴的时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无聊,愈觉得日脚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别慢。德语的沉闷(langweile)一词,据字面上直译,就是“长时间”的意思。《西游记》里小猴子对孙行者说:“天上一日,下界一年。”这种神话,确反映着人类的心理。天上比人间舒服欢乐,所以神仙活得快,人间一年在天上只当一日过。从此类推,地狱里比人间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难度;段成式《酉阳杂俎》就说:“鬼言三年,人间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过来说,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岁死,只能算是短命夭折。所以,做神仙也并不值得,在凡间已经三十年做了一世的人,在天上还是个未满月的小孩。但是这种“天算”,也有占便宜的地方:譬如戴君孚《广异记》载崔参军捉狐妖,“以桃枝决五下”,长孙无忌说罚得太轻,崔答:“五下是人间五百下,殊非小刑。”可见卖老祝寿等等,在地上最为相宜,而刑罚呢,应该到天上去受。

“永远快乐”这句话,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快过的决不会永久;我们说永远快乐,正好像说四方的圆形,静止的动作同样地自相矛盾。在高兴的时候,我们空对瞬息即逝的时间喊着说:“逗留一会儿罢!你太美了!”那有什么用?你要永久,你该向痛苦里去找。不讲别的,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约不来的下午,或者一课沉闷的听讲——这许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尝到什么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

快乐在人生里,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更像跑狗场里引诱狗赛跑的电兔子。几分钟或者几天的快乐赚我们活了一世,忍受着许多痛苦。我们希望它来,希望它留,希望它再来——这三句话概括了整个人类努力的历史。在我们追求和等候的时候,生命又不知不觉地偷度过去。也许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根本不会想到快乐。但是我们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当,我们还理想死后有个天堂,在那里——谢上帝,也有这一天!我们终于享受到永远的快乐。你看,快乐的引诱,不仅像电兔子和方糖,使我们忍受了人生,而且彷佛钓钩上的鱼饵,竟使我们甘心去死。这样说来,人生虽痛苦,却不悲观,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现在的账,我们预支了将来去付。为了快活,我们甚至于愿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比较。假使猪真知道快活,那么猪和苏格拉底也相去无几了。猪是否能快乐得像人,我们不知道;但是人会容易满足得像猪,我们是常看见的。把快乐分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小孩子初生了下来,吃饱了奶就乖乖地睡,并不知道什么是快活,虽然它身体感觉舒服。缘故是小孩子时的精神和肉体还没有分化,只是混沌的星云状态。洗一个澡,看一朵花,吃一顿饭,假使你觉得快活,并非全因为澡洗得干净,花开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为你心上没有挂碍,轻松的灵魂可以专注肉体的感觉,来欣赏,来审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将离别时的宴席,随它怎样烹调得好,吃来只是土气息,泥滋味。那时刻的灵魂,彷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快乐时的你一定心无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觉快乐,你那时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同样心安理得。有最洁白的良心,跟全没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一步。发现这个道理,和发现是非善恶取决于公理而不取决于暴力,一样重要。公理发现以后,从此世界上没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根据,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肉体减少了专制。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于是,烧了房子,有庆贺的人;一箪食,一瓢饮,有不改其乐的人;千灾百毒,有谈笑自若的人。所以我们前面说,人生虽不快乐,而仍能乐观。譬如从写《先知书》的所罗门直到做《海风》诗的马拉梅(Mallarmé),都觉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体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使健康的消失有种赔偿。苏东坡诗就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王丹麓《今世说》也记毛稚黄善病,人以为忧,毛曰:“病味亦佳,第不堪为燥热人道耳!”在着重体育的西洋,我们也可以找着同样达观的人。工愁善病的诺凡利斯(Novalis)在《碎金集》里建立一种病的哲学,说病是“教人学会休息的女教师”。罗登巴煦(Rodenbach)的诗集《禁锢的生活》(Les Vies Encloses)里有专咏病味的一卷,说病是“灵魂的洗涤(puration)”。身体结实、喜欢活动的人采用了这个观点,就对病痛也感到另有风味。顽健粗壮的十八世纪德国诗人白洛柯斯(B.H.Brockes) 第一次害病,得是一个“可惊异的大发现”。对于这种人,人生还有什么威胁?这种快乐,把忍受变为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最大胜利。灵魂可以自主——同时也许是自欺。能一贯抱这种态度的人,当然是大哲学家,但是谁知道他不也是个大傻子?

是的,这有点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价。这是人生对于人生观开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