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异人,名叫杜蒂耶尔,住在蒙马特尔区奥尔尚街七十五号公寓的四层楼上,他有不费吹灰之力穿墙过壁的奇能。此公留着一小撮黑山羊胡,架着一副夹鼻眼镜。在登记局当个三等小职员。冬天,他乘公共汽车上班,到了春暖花开的时节,他就头戴瓜皮小帽,步行往返。杜蒂耶尔发现他的穿墙本领时,正年交四十三岁。一天晚上,他在单身汉住的那种小单元的过厅里,不巧停了一会儿电,他只好摸黑走动,等重新来电一瞧,自己竟然在四楼的楼道里。房门在里面是上了锁的,这件事令他百思不得其解。尽管心里明知道这种事很荒唐,他还是决定照原样回屋,就是说穿墙而入。看来,对这奇异的本领,他不但派不了什么用场,还觉得有些不快。第二天是星期六,他趁着下午公休无事,去瞧住在同一区的一位医生,谈了自己的症状。医生相信他讲的是实话,经过诊断,发现他在甲状腺绞窄壁患了螺旋性硬化症,便给他开了处方:应做大运动量活动,并服长效比雷特粉与米粉及半人半马激素合剂,每年服两片。
杜蒂耶尔吃了一大片,便将药往抽屉里一扔,就把这事丢置脑后,大运动量的活动就更谈不上。他当小职员,按部就班,已成习惯,不适应做任何剧烈活动。工作之余,他也只限于看看报,搞搞邮票,没有一样是费力的事。一年过后他穿墙的本领依然如故。不过,除非是偶然疏忽,他从来不施展这种本领。他这个人不好冒险,也不好想入非非,就是下班回家,他也是规规矩距地转锁开门,从门走进去,根本不想变个花样回屋。如果不是发生意外事件,突然搅乱了他的生活,他也许就会安分守己一辈子,老死也想不到检验一下他天生的异能。他的顶头上司,办公室副主任穆龙先生刁任离去,接任的是莱居叶先生.此人说话生硬,留的胡子象把刷子.新来的副主任上任头一天,见杜蒂耶尔那副夹鼻眼镜、那撮黑山羊胡,就看不顺眼,于是端着架子,把他当成一个碍事、邋遢的老东西.最要命的是新主任别出心裁,对公事做出重大改革,成心要打扰他下属的清静.二十年来,杜蒂耶尔起草函件,抬头总是用这样的格式:“根据某月某日的贵函并参照双方来往信件,我荣幸地通知您……”莱居叶先生则硬要改用一种更富于美国味的格式:“您某月某日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杜蒂耶尔用不惯这种书信格式,总是回到老套子上.对他这种顽固态度,副主任越来越恼火.杜蒂耶尔在登记局感到很受压抑.早晨,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上班,晚上躺在床上,往往要想上一刻钟以后才能入睡。
杜蒂耶尔墨守成规的冥顽态度,妨碍改革的顺利进行,莱居叶忍无可忍,便把他打发到办公室隔壁的一间小黑屋里.小黑屋对着走廊,门又矮又窄,上面写着几个大字:杂物堆放室.杜蒂耶尔从未受过这样的侮辱,只好逆来顺受.不过,他在家里看报时,读到社会新闻栏里有一侧有关凶杀案的报道,猛然发觉自己竟暗暗盼望,造到不测的是莱居叶先生。
一天,副主任突然闯进小黑屋,手里挥动一封信,大声吼道:“这封信,写的不象样子,给我从新写一封!这种信,称它什么好,真给办公室丢脸!给我重写一封!”杜蒂耶尔正想申辩,莱居叶先生却不容他开口,雷鸣般地大吼一声,骂他是因循守旧的老蟑螂,把手中的信揉成一团,照他脸上一摔,转身就走.杜蒂耶尔虽然地位卑微,自尊心却很强.他独自呆在小屋里,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突然,他计上心来,离开座位,钻进小屋与副主任办公室的隔墙中间.不过,他钻进去时十分小心,只有脑袋从墙的那边露出来.莱居叶先生正伏案审阅一个职员起草的公文,手不停的摇着笔杆,移动一个逗号的位置,这时,他突然听到办公室里有人咳嗽,抬头一看,吓的他魂都掉了,只见杜蒂耶尔的脑袋悬在墙上,就想猎获回来的兽头一样。而且,这个脑袋居然是活的,一双眼睛透过镜片正对他怒目而视。这还不算,这个脑袋竟开口说话了:“先生,你这个流氓,混蛋,无赖!”莱居叶先生惊呆了,眼睛被这个幽灵定住不动了,他死命的挣扎一下身子,才从椅子上站起来,蹿到走廊,一直冲进小黑屋。杜蒂耶尔做在那里,跟平时一样,手握笔杆,一声不响地埋头工作。副主任打量他好久,结结巴巴地讲了几句话,这才回办公室去。可是,没等他的屁股做稳,那个脑袋又在墙上出现。“先生,你这流氓,混蛋,无赖!”
仅仅这一天工夫,骇人的脑袋就在墙上出现了二十三次,以后天天如此。杜蒂耶尔对这套把戏,已经得心应手,然而他觉得光是骂骂副主任还不过瘾,于是便装神弄鬼,忽而鬼哭狼嗥,忽而发出恶魔般狂笑,听了叫人毛骨悚然:“嘎鲁-嘎鲁!一条恶豺狼!吓得直筛糠!”可怜的副主任越听越怕,只见他面如土色,气喘吁吁,毛发倒竖,汗流浃背,已经吓得魂不附体了。第一天他就掉了一斤分量,接下来的一星期里,他的身体明显地消瘦了,这且不说,他又添了两种毛病:吃饭时用叉子喝汤,见着警察就行军礼。刚到第二个星期,家里人就叫来一辆救护车,把他送进疗养院。
杜蒂耶尔可酸摆脱了专横的莱居叶了,可以重新使用他那宝贵的格式:“根据某月某日的贵函,并参照双方来往信件,我荣幸地通知您……”然而,他还觉得意犹未足,又有一种新的无法克制的欲望在他身上作崇他一心想在施展施展穿墙的本领。当然,要穿墙好办,在自己家里就可以穿来穿去,再说,墙壁也不是稀罕之物,到处都有。可是,一个本领高超的人,老搞这类把戏,决不会感到满足。况且,穿墙过壁这种事本身也谈不上是一种目的,只能说是冒险的开始,接下去要有一系列作为,还要干的轰轰烈烈,总而言之,必须得到报偿。杜蒂耶尔对此十分清楚。他感到需要大显身手,日益向往一鸣惊人,及早实现他的愿望;同时,他还有一种旧念,就仿佛墙后有什么东西在召唤他。可惜的是缺乏目标。他想从报纸上找点东西。激发激发灵感。他特别注意政治栏与体育栏,觉得这两类活动都是令人尊敬的。但是,他最后明白过来,在这些方面,能穿墙而过的人是没有什么用武之地,而社会新闻最能启发人,他就把注意力转到这个栏里。
杜蒂耶尔首次作案,是盗窃塞纳河右岸的一家大信贷银行。他穿过十二三道墙壁,钻进各式各样的保险柜里,兜里塞满了钞票,临走还用红粉笔留下他的化名:嘎鲁-嘎鲁,签名下边还画了一道,笔体显得非常潇洒。第二天,各家报纸都刊登了他的签名。一周之后,嘎鲁-嘎鲁名声大振。这位神奇的大盗深得人心,警方被他作弄的晕头转向。每天夜间,他都有惊人之举,引起轰动,不是洗劫银行,就是盗劫珠宝店,再不就叫一个阔老倒霉。从巴黎到外省,凡是多少有点想入非非的女人,无不可望将自己的身心献给可怕的嘎鲁-嘎鲁在一个星期内,他连续作案,盗走布迪卡拉名钻石,席卷市银行,使群情振奋到了极点。内政部长被迫辞职,登记局长也跟着下了台。可是,杜蒂耶尔虽然成了巴黎的巨富,每天却按时上班;有人议论说,应该授予他一级教育勋章。每天早晨,同事们一上班,就在局里评论他夜间所作的奇案,他在一旁听着十分开心。只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这个嘎鲁-嘎鲁,真是了不起的人,是个超人,是个天才。”听到这样的赞扬,杜蒂耶尔窘的满脸通红,在眼镜后面闪烁着友好感激的目光。有一天,这种众望所归的气氛,消除了他的一切顾虑,他觉得再也不能隐瞒下去了。他的同事正围着一份报纸,争看报到法兰西银行盗窃案的经过,他显得有点羞怯,打量一下同事们,接着语气谦虚的宣布:“要知道,嘎鲁-嘎鲁,就是我呀。”全场顿时哗然,杜蒂耶尔的一句交心话,惹的全体大笑不止。从此,大家一见面就逗他,叫他嘎鲁-嘎鲁。傍晚临下班时,同事们都拿他开心,嘲笑起来没完没了,他觉得生活并不那么美满了。
几天之后,嘎鲁-嘎鲁在和平街的一家珠宝店做案,让夜间巡逻队当场拿获。当时,他作完案,在收款台上留了名,高唱一只饮酒歌,还挥舞一只金杯子,敲碎好多玻璃 。对他来说,往墙里一钻,避开巡逻队,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事情的经过表明,他是自投罗网的。他这么做的目的恐怕只有一个,就是使他的同事们哑口无言,因为他们不相信他的话,搞的他十分难堪。第二天,各报在头版刊登了杜蒂耶尔的照片,他们果然大吃一惊,一个个后悔不迭,自恨有眼无珠,没认出他们这个同事是个奇才。大家于是效法他,纷纷留起小山羊胡子,以表示对他的崇敬。其实有些人,懊恼与钦佩的心情格外强烈,甚至看到他们朋友熟人家的钱包手表,也跃跃欲试,想伸手去摸。
不用说,人们会觉得,仅仅为了让几个同事大吃一惊,他就俯首就擒,此举未免过于轻率,不是奇志能人所为。其实,在下这种决心时,表面的意愿是无足轻重的。杜蒂耶尔放弃自由,本意是要挽回面子,可是实际上,他不过是在运的斜坡上往下滑。对于一个有穿墙本领的人来说,一生当中,若不尝一尝监狱墙壁的滋味,那他的生涯也就没有什么可称道的了。杜蒂耶尔进了监狱,反而感到自己是个幸运儿。监狱的墙壁厚厚实实,他穿一穿的确过瘾。就在他被捕入狱的第二天,查监的看守发现犯人杜蒂耶尔在墙上钉了个钉子,把典狱长的金表挂在上面,他们一个个都傻了眼。表是怎样让他搞倒手的,他不能透露,也不肯透露。表归还了原主。可是第二天,在嘎鲁-嘎鲁的床头上,又发现了那块表,还有从典狱长书房里弄来的《三剑客》第一卷。这下子可把监狱上下搞的焦头烂额。看守们叫苦连天,说是有人踢他们屁股,又说不清脚是从那飞来的。看来不是隔墙有耳,而是隔墙有脚了。嘎鲁-嘎鲁入狱一周左右,有一天早上,典狱长走进办公室,发现桌上有这样一封信:
典狱长先生台鉴:根据咱们在本月十七日的谈话,并参照你在去年五月十五日发布的通常训令,我荣幸地通知阁下:我刚看完《三剑客》第二卷,并拟于今夜十一点二十五分至三十五分之间越狱。
典狱长先生,谨致以崇高的致意
嘎鲁--嘎鲁
这天夜里,杜蒂耶尔虽然受到严密的监视,还是在十一点半逃之夭夭了。第二天清晨,消息一传开,大家都兴高采烈。接着他又作了一次案,使他的声望达到了顶峰。看样子他并不躲躲藏长藏,而是满不在乎,照旧大摇大摆,再蒙马特尔大街闲逛。越狱三天后,接近正午十分,杜蒂耶尔再次被捕。当时,他在科兰古街的幻梦咖啡馆里,正通几个朋友喝柠檬白酒。
他又被押回监狱,关进一间上了三到锁的黑牢。当天晚上,嘎鲁-嘎鲁就留之大吉,跑到典狱长家的客房里过夜。第二天早晨,快到九点钟的时候,他按铃叫来女佣人,说他要用早餐。几个看守闻讯赶来,把他从床上拉走,他未作丝豪反抗。典狱长恼羞成怒,再杜蒂耶尔的牢门前曾设一道岗,还罚他啃干面包。中午时分,犯人溜到附近一家饭馆用餐,喝完咖啡,给典狱长挂了一个电话。
“喂!典狱长先生,万分抱歉,我刚才出来的时候,忘记把你的钱包带上,结果被抠在饭馆里了。劳你大驾派个人来,把饭千付清好吗?”
典狱长亲自跑了去,对他大发雷霆,破口大骂。杜蒂耶尔觉得人格受到侮辱,于当晚越狱,从此一去不再返回。这一回,他多了一分小心,刮掉黑山羊胡,扔掉夹鼻眼镜,换上玳瑁眼镜,再扣一顶鸭舌帽,穿上大花格上衣,高尔夫球运动裤,这样一打扮,模样完全变了,他住在朱诺街的一个小公寓里,早在他第一次被捕之前,他就把部分家具和贵重物品搬到那里.他对赫赫名声日觉厌倦,对于穿墙过壁的乐趣,也有些腻烦.此时在他眼中,最厚实最高大的墙壁,也不过是毫不足道的屏风,他向往穿行巨大的金字塔中心.他一面考虑埃及之行,一面过着极其安闲的生活.整天搞搞集邮,看看电影,逛逛马路,在蒙马特尔区一逛就是几个小时.他的下巴颏刮的精光,又配带一副玳瑁边眼镜,跟过去简直判若两人,即使最知己的朋友同他擦肩而过,也认不出来.只有画家让·保尔的眼睛厉害,他明察秋毫,区里的老户哪个相貌有一点变化,都别想逃过他的眼睛.他终于认出杜蒂耶尔的真正身份.一天早上,在阿不勒瓦街口,他迎面碰上杜蒂耶尔,禁不住用粗俗的黑话说∶
“喂,甭装样了,瞧你油头粉面的,想混过便衣怎么着。”拿大众化来说,大意是:看得出来,你乔装改扮,穿得笔挺,无非是要蒙蔽警探。
“哦!你认出我来啦!”杜蒂耶尔小声说道路。
他一时心烦意乱,决定非尽早动身去埃及不可。然而,就在当天下午,他在勒比克街散步,在一刻钟的间隔里,两次碰见一位金发女郎,叫他一见倾心。什么集邮,埃及之行,金字塔,一下子都抛到九霄云外。而且,那位金发女郎也似有意,向他送来几个秋波。在当今的年轻女人眼中,有什么比穿高尔夫球运动裤、戴一副玳瑁边眼镜的男子更叫人倾倒的呢?这种打扮有电影明星的派头,还能令人想起鸡尾酒会、加利福尼亚之夜。可惜的是,杜蒂耶尔从让·保尔那里打听到,那个美人嫁给了一个醋罐子。丈夫非常粗暴,生性好猜疑,可他自己却偷鸡摸狗,嫖妓宿娼,每天从晚间十点到凌晨四点之间,经常一个人跑到外面鬼魂,把老婆丢在家中。不过,他临走时,总是把他老婆关在屋里,房门上了两道锁,每扇百叶窗也加一把大锁,戒备森严。白天,他照样把老婆看得紧紧的,连老婆蒙马特尔街,他也要跟踪盯梢。
“一刻也不放松,守得严着呢。一副十足的无赖相,谁也甭想到窝里偷油。”
然而,让·保尔的这一警告,只能使杜蒂耶尔的欲火更旺。次日,在多罗柴大街,他又遇见那少妇,便不顾一切地跟她进了一家乳品店。在她等候买东西的时候,杜蒂耶尔向她倾诉了爱慕之情,说他对她的遭遇完全清楚:丈夫凶神恶煞房门上锁,百叶传关严等等,可这没关系,他当天晚上一定要到她的卧室去。金发女郎满脸绯红,手中的奶罐不住地抖动,一时感情冲动,不觉眼圈有些湿润,叹了口气,说道:“唉!先生,这不可能呀。”
这天,杜蒂耶尔精神焕发,到了晚上,将近十点钟时,他便去守候在诺尔万街上,眼睛紧盯着一道厚实的围墙。围墙里有一坐小房,他只望得见房顶上的风信旗和烟囱。不大会儿工夫,围墙的一扇门打开,出来一条汉子,只见他仔细把门锁好,然后朝朱诺街走去。杜蒂耶尔始终盯着他,等他走远,一直等到他拐弯不见后,又数了十个数,这才拔腿猛冲过去,以矫健的步伐穿墙过壁,顺顺当当地一头扎进被囚的美人卧室。美人如醉如痴,张开双臂迎接他;直至深夜,两人有说不尽的柔情蜜意。
第二天的情况有些不顺,头疼得厉害。这无足挂齿,他才不会为了一点头疼脑热就失约呢。不过,他翻抽屉时,无意中发现几片药,于是上午服了一片,下午又服了一片。到了晚上,头疼就能挺住,况且,人逢喜事精神爽,病痛也就忘了。那位少妇还缠绵在昨夜的情景中,急不可耐地盼他去幽会。这一次,两个情人温存一夜,难舍难分,直到凌晨三点钟,方始分手。杜蒂耶尔在穿越房屋墙壁时,觉得与往常不同,腰部与双肩有摩擦感。不过,他认为不必介意。可是,当他要通过院墙时,明显地感到有阻力,就仿佛在一种流动的物质中行动,而且,这种物质越变越稠。他越是用力挣扎,周围物质的稠度就越大。最后,他的身体总算钻到墙心,可发觉再也无法移动了。他心中一惊,猛然想起白天吃的两片药,原以为是阿司匹林,哪知道却是医生去年给他开的长效比雷特合剂。药力加上过量的体力消耗,顿时见效。
杜蒂耶尔好像铸在墙心里。直到今天,他的躯体与石墙依然化为一体。待巴黎街头的闹声止息,到了夜深人静之时,夜游者来到诺尔万街,便能听到一种仿佛发自坟墓的低沉声音,他们还错当风吹过布特街十字路口发出的嘶鸣。其实不然,那是嘎鲁—嘎鲁—杜蒂耶尔在倾诉他的一腔幽怨,哀叹他显赫的生涯已经断送,追悔那犹如朝露的爱情。在漫漫的冬夜,画家让·保尔带上吉他,壮着胆子走到僻静冷落、呼呼作响的诺尔万街,弹上一曲,以安慰那囚在石壁中的可怜人。从画家冻僵的手指飘出的一声声弦音,宛如一束束月光,泻入石隙壁心中。
在南京大学的小说课
《杀手》很著名。解读《杀手》的文章非常多。我一点也不可能比别人更高明。能不能谈得好呢?我也不知道,那就试试吧。为了把这个问题谈好,我们先来说一点小说的常识。
一、主语、代词与冰山
小说是写人的,这就决定了一件事,——在小说的陈述句里,陈述句的主语绝大部分都是人物的名字。这个是很好理解的。但是,太多的人名会让小说的陈述不堪重负,小说也会显得特别地傻。所以呢,代词出现了,也就是他,她,他们,她们。是代词让小说的陈述变得身轻如燕的。
但代词也有它天然的缺陷,那就是代词的不确定性。如果人物超过了一个,你在使用的时候又过于随意,问题来了,那个“他”到底是谁呢?千万不要小瞧了这个“他”,许多写小说的其实都不会使用,这里头甚至还包括一些“著名”的作家。举一个例子吧,在一个段落里头,作者描写了两三个男人,到了下一个段落的第一句话,作者突然冒出一个“他”来,——这对我们读者来说简直就是灾难,“他”是张三?李四还是王二?这就需要我们慢慢地读下去,回过头来再去找。这是一份额外的负担,同时也是一份没有任何美学价值的负担。
代词就是代词,它必须有所指代。如果指代不清晰,读者根本就搞不清你的指代到底是什么人,小说的人物在读者的眼里就会漂移,最终失去了独立的身份。
为什么要说这个呢?就因为我们要说海明威了。海明威的小说有一个特点,喜欢对话,这个我们都知道。海明威的小说还有另外的一个特点,简洁,能省则省。如果把这两个问题合而为一,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在海明威的小说里头,对话往往没有名字,就是对话本身。我想说,这是海明威的伎俩,读他的短篇小说你是不能一目十行的,他想拖住你。你要是读得太快,你就搞不清哪句话是哪个人说的了。
对了,海明威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也就是我们都知道的“冰山理论”。他说,他的小说像“冰山”,他往往只写了“八分之一”,其余的“八分之七”呢,都在“水下”。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海明威是一个爱虚荣的家伙,海明威也是一个喜欢夸张的家伙,他在体能和智力上都很自负,他喜欢和读者较量智力,他是不可能去体谅读者的,——你要是能读明白,挺好;你要是读不明白呢?拉倒。“冰山”嘛,哪能什么都让你看得见。他就是喜欢把自己搞得特别地玄乎,这一来他似乎就特别地伟大。不要听海明威虚夸,同学们,一篇小说只写了“八分之一”,其余的“八分之七”都在“水下”,这是不可能的。诗歌可能,散文可能,小说则不太可能,小说有它的硬指标、硬任务,这是由小说的性质决定了的。当然,小说所涉及的思想或问题特别地巨大,那是另外的一个话题,这个你们懂的。任何一部好作品都有它的言外之意,都不可能只保留在字面上,从这个意义上说,海明威其实一点也不特殊。
但是,海明威毕竟又是特殊的。不能因为他喜欢夸张我们就不承认他的“冰山理论”。这是两码事。海明威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他的刻意上,他就是喜欢把许多内容刻意地摁到“水下”去。在这一点上他做得非常棒。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海明威和别的作家区分开来了。
有一句话我不得不说,海明威所谓的“八分之七”是作家特殊的表述方式,他痴迷的是惊世骇俗,不是数学,更不是统计,我们不能拿着尺子和表格去审计一个作家所说的话。关于小说,许多作家都有惊世骇俗的说法,最极端的例子要数福楼拜,他说,“小说就是通奸”。他当然可以这么说,但我们做读者的不能认为我们读小说就是“捉奸”,那就太龌龊了。
二、其中的一个,第一个
在《杀手》前半部分,也就是亨利快餐店里头,海明威总共写了五个人物。都是男人:1.阿尔,2.马克斯,——这两个是杀手。3.服务员乔治,4.厨子萨姆,——这两个是亨利快餐店的工作人员。5.顾客尼克。
我想说,如果这个短篇换一个作家去写,他会把这五个人物交代得清清楚楚的。这个一点也不难,高中生都可以做到。但是,因为作者是海明威,他放妖蛾子了。他不是喜欢写对话么?也行,对话不是有主语么?你总得交代哪句话是哪个人说的吧?海明威却不这么干了。他的对话不要说没有主语,许多时候连代词都没有。海明威也真是省到家了。
我们都有一个共识,读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有难度,那个难主要体现在叙事的风格上,我们不熟悉他那个调调。一但熟悉了,其实也不难。其实,别看海明威的语言那么简单,他的短篇小说真的不好读。你要慢,一点一点地捋,只有这样,你才能知道海明威到底藏着怎样的深意。的确,在海明威的小说里,许多东西确实被他放在了“水下”。我的工作就是把“水下”的东西给捞出来,捞出来让给你们看一看。我们就在快餐店的部分先选择两个点。
在小说的第一行,两个杀手走进了亨利快餐厅。第二行,服务员乔治问两个杀手吃什么。就在第三行,海明威写道:
“我不知道,”其中的一个说到,“你想吃什么,阿尔?”
可是,到了第八行,海明威却是这样写的:
“我要一份加苹果酱的烤嫩猪排,还有土豆泥。”第一个人说。
问题来了。
你看看,在小说的开始,海明威只交代了一个杀手的名字,是阿尔。另一个人呢?海明威不仅没交代,反而使用了两个更加模糊不清的称谓,一个是“其中的一个”,一个是“第一个人”。从读者这个角度来说,这是不可思议的。人物的名字还没有搞清楚呢,又冒出来“其中的一个”和“第一个”了,你海明威想干什么呢?稍安毋躁,这里头的名堂可多了。
我至少可以和你们谈两点。
第一,如果海明威是一个佚名的作家,需要我对他进行考证,我会得出什么判断?我会说,这是一个1895年之后才开始写作的作家。为什么?就在这短短的几句话里,海明威的小说动用了电影的语言,是电影的思维方式。
——两个杀手进入餐馆了,镜头是跟着他们的。其中的一个说话了,海明威当然要这样写:“其中的一个说”。这就是“客观视角”。
——然而,进来的不是两个吃饭的顾客,而是杀手。他们说话的语气极不正常。唯一的顾客,也就是科尼,即刻感受到了这种异样。他的注意力顿时集中在了这两个杀手的身上。在尼克的眼里,两个杀手是一前一后进来的;也有这样的可能,尼克觉得,这两个人一个是枪手,一个是帮凶,这就需要尼克去判断了。但是,不管怎么说,两个杀手在尼克的眼里有区别,“其中的一个”是“第一个”。提醒大家一句,“一个”是客观的,而“第一个”只能是主观的。这就是“主观视角”。
第二,关键的地方来了:在“其中的一个”变成“第一个”的过程中,镜头由“客观镜头”转换成了“主观镜头”。换成小说的说法,也就是“客观描写”变成了“主观描写”。
现在的问题是,海明威为什么要转换视角?秘密就在于,快餐店的环境突然变了,快餐店的氛围突然变了,顾客尼克的心理也只能跟着变。海明威在这个地方必须要对尼克的心理有所交代,但是,他所谓的“交代”一个字都没有,而是交给了称呼的改变。在这里,称呼的转换产生了一个奇妙的功能,附带着把尼克内心的变化交代出来了,尼克紧张了,尼克全神贯注了,——这些都在“水下”。我要说的是,海明威描写人物的心理非常有特点,他很少切入人物的内心,而是描写人物的外部动态,——由人物的动态出发,让读者自己去体会小说人物的心理。
在我们阅读小说的时候,最需要注意的正是这些地方。这是一个“文学的”读者该干的事情。我们必须把“读小说”和“看故事”严格地区分开来。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小说就是小说,通俗小说就是通俗小说。
现在我们明白了,如果《杀手》这个小说不是海明威写的,它换了一个作者,《杀手》的开头很可能就是这样的:
——“尼克在快餐店里刚刚吃完一碗鸡蛋炒饭。两个诡异的男人闯了门进来了。他们一前一后,前面的那个叫马克斯,后面的那一个则是阿尔。服务员乔治走上来,问他们想吃什么。马克斯用他雪亮的目光扫了扫四周,说,不吃,附带着问了对面的阿尔,说,你呢?阿尔头都没抬,他的回答与马克斯如出一辙:不吃。尼克突然紧张起来,——什么都不吃,那你们到餐馆来干什么?来者不善哪。尼克重新把他们俩打量了一遍,他们到底是干什么来的呢?第一个进门的那个人会不会是老大?和他一起进来的那个人会不会就是他的马仔?他们两个为什么会到快餐馆来?正琢磨着呢,尼克听到马克斯说话了,马克斯也想来一分鸡蛋炒饭。”
这样写可以不可以?当然是可以的。但问题是,海明威不会这样写。这样写小说人物的内心没有阴森感,小说也会失去它的神秘性。关键是,这样写不硬气。海明威是个牛气冲天的男人,他觉得这样的叙事全是脂肪,圆溜溜的,没劲。海明威钟情的是肌肉。肌肉是怎样的?该凸(描写)的地方凸出来,该凹(隐藏)的地方就该凹进去。咱们的海老师是个硬汉,他必须是一句顶一万句的。他就是要“凹”进去,不解释。这个“不解释”其实也就是小说里头的“不叙事”。他只描写,不叙事。或者说很少叙事。什么是海明威?借用一句东北话——“嘎哈呀?听不懂啊?”
这就是海明威。这里头有一个立场的问题,注意,是描写的立场,不是道德的立场。在《杀手》里,海明威是站在杀人者的角度去描写的,这是海明威的一个特点,他喜欢站在更强的那一边。这是由一个作家的性格决定了的,甚至是由一个作家的身体条件决定了的。你让卡夫卡这样写,我估计卡夫卡会晕过去,我们能做的就是帮卡夫卡掐人中。
但小说有意思就有意思在这些地方,每个作家的性格不同,智商不同,感受的方式不同,健康状况不同,价值取向不同,哪怕描写的是同一件事,小说的世界也一定是气象万千的。
海明威这样写的好处在哪里呢?小说更有力。这个有力从哪里来的?简洁,简洁就是力量。举一个例子,如果有人要杀你,你问他为什么要杀?他给你解释了两个小时零二十八分钟,他给你做了一个《关于谋杀某某某的可行性的工作报告》,他还有威慑力么?没有了。反过来,他只给你两个字,“闭嘴!”那就吓人了。如果他连“闭嘴”都不说,只瞪你一眼,那就更吓人了。
我在小说的课堂上反反复复地说到简洁,这说明了一件事,简洁重要,简洁不容易。我想这样说,简洁不仅仅是一个语言上问题,他关系到一个作家的心性,一个作家的自信心。罗唆其实都是由胆怯带来的,他惧怕读者读不懂,他要解释。——判断一个小说家的能力,是否简洁是一个最好的入口。
海明威最懂得简洁的美学效果,他喜欢力量。他喜欢压迫感,也就是刀光剑影,很渗人。我想说的是,在《杀手》里,这才刚刚开始。更加渗人的还在后头。
三、送饭,看吃
在小说里头,尤其在短篇小说里头,“冰山”的确有它的魅力。如果你有足够的小说阅读能力,当你自己可以看到“水下”的“八分之七”的时候,你会很愉悦,同时赞叹小说艺术的伟大。
在《杀手》里头,写得最好的那个部分在哪里?我现在就读给你们听。提醒大家一下,在小说的开头,服务员乔治不是上来点单的么?现在,饭做好了,服务员乔治端着三明治走了出来。
“哪一份是你的?”他(乔治)问阿尔道。
“你记不得了?”
“火腿加鸡蛋”。
“真是个机灵鬼。”马克斯说。他欠身拿过那盘火腿鸡蛋三明治。吃饭时,两个人都戴着手套。乔治在看他们吃饭。
“你在看什么?”马克斯看着乔治说。
“没看什么。”
“还他妈的没看什么。你明明在看我。”
“马克斯,这小子也许是想开个玩笑。”阿尔说。
乔治笑了起来。
“你不必非笑不可的。”马克斯对他说,“你完全没有必要笑,明白吗?”
“没关系。”乔治说。
“看来他觉得没关系,”马克斯转向阿尔,“他觉得没关系。这话说得多好。”
(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汤伟译)
这一段写得实在是好,刀光剑影,电闪雷鸣。每一次拿起海明威的短篇小说集,我都要翻一翻,就为了看这一段。虽然不同版本的翻译有些差异,但是,丝毫也不影响这一段的精彩。这一段好在哪里?我有三点要说。
第一, 氛围的描写。
在这一段文字里头,海明威的环境描写太神奇了,这里头的刀光剑影足以让我们魂飞魄散。
但我的问题是,海明威在这里描写氛围了没有?没有。一个字都没有。
其实,海明威写了,都被我们的海老师放到“水下”去了。
1.生活常识告诉我们,一个做服务员的,他在客人点菜的时候一定会做笔录。这是餐厅对一个职员的基本要求;
2.即使服务员乔治没有做笔录,可是,你们别忘了,现在的客人一共只有两个,就两个。两个客人的饭菜,记忆力再差的人也不会出现任何错误。
关于以上两点,如果我们有过西方生活经验,对西方的餐厅有一个常识性的了解,那就更好理解了。
现在的问题是,服务员乔治一上来就问了杀手阿尔一个问题,“哪一份是你的?”这至少说明了两件事,A.乔治没有做笔录,B.乔治没有把握了。他其实是有把握的,只不过,他必须更加谨慎,千万不要出错。
这两件事同时说明了一件事,自从这两个杀手走进亨利快餐店,和顾客尼克一样,乔治表面上很镇定,一直在和两个杀手周旋,其实,他一直处在紧张之中。A.是紧张导致了他忘记了做笔录了,B.是紧张导致了他不能确定只有两个客人的点单。所以,他要问。我们都知道,在正常的情况下,服务员根本不需要这么问,作家更没有理由这样写。从这个意义上说,“哪一份是你的”就是一句废话。但是,无比简洁的海明威偏偏就写了一句废话。——这个废话就不再是废话,反而高级了。这句废话就是“冰山”,有太多的东西藏在“水下”了。是什么?是环境,它让人魂不守舍。
这个地方正是海明威高级的地方,年轻人可以学的也就是这些地方。什么叫学习写作?说到底,就是学习阅读。你读明白了,你自然就写出来了。阅读的能力越强,写作的能力就越强。所以我说,阅读是需要才华的,阅读的才华就是写作的才华。人家的小说好在哪里你都看不出来,你自己反而能把小说写好,这个是说不通的。阅读为什么重要?它可以帮助你建立起“好小说”的标准,尤其在你还年轻的时候。从这个意义上说,好作家不是大学教授培养起来的,是由好的中学语文老师培养起来的。我可以武断地说,每一个好作家的背后最起码有一个杰出的中学语文老师。好老师可以呈现这种好,好学生可以领悟这种好。
关于环境,或者说氛围,海明威是不可能说“气氛恐怖,乔治早就吓傻”这样的话的,那是乔治的个人感受,海明威不会那么写。我刚才说了,海明威习惯于站在更加强硬的那一方,他不可能去关心乔治的具体感受。那个太婆婆妈妈了。他要保证他的描写无动于衷,这样特别酷。很强硬,说海明威是作家里的第一硬汉,不是说这个作家的肌肉有多发达,也不是说这个作家的拳击有多厉害,说的就是他小说里的语风。彪悍。
但是,这样写也容易出问题,那就是藏得太深,许多内容容易被读者滑过去。不过,我刚才也说了,海明威是不关心这个的。他是大爷,你们做读者的就该“领会精神”去。
第二, 身份的确定。
我在讲述视角转换的时候说了的,在顾客尼克的眼里,马克斯是“第一个人”,是更加重要的那一个人。但是,出大事了,当乔治端着饭菜过来的时候,他并没有面向马克斯,而是问了阿尔。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在乔治的眼里,阿尔比马克斯更重要,其实也就是更可怕。
这里头有一个步步紧逼的进程。刚刚进门,杀手马克斯的举动就已经给顾客尼克造成很大的压力了,但是对不起,马克斯不是最令人害怕的。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最关键的是,服务员乔治离两个杀手更近,他必须和两个杀手周旋。现在,乔治知道了,会咬的狗不叫,更加让人害怕的那个人并不是马克斯,而是阿尔。所以,乔治必须更加小心地伺候,他要保证自己不能在阿尔的面前出错。为什么?因为阿尔是一个令人窒息的杀手。
“你记不得了?”这是杀手阿尔的反问,也是杀手阿尔的高傲。杀手有杀手的记忆力。他什么都记得,他不能容忍乔治记不得,——就这么一点破事你都忘了。所以,他不可能说“我点了火腿鸡蛋”,他要反问。这是挖苦的、杀人的、猫捉老鼠的。
——如果你们还记得,在小说的开头,两个杀手是点了单的。阿尔先点的,他点的是“火腿鸡蛋”。马克斯后点的,他点的是“培根加鸡蛋”。现在的问题是,把“火腿鸡蛋”拿过去的那个人是谁?不是阿尔,不是阿尔同学们。是马克斯。——我说出大事了,说的就是这里。阿尔太可怕了,他稳如磐石,镇定、冷酷,他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不会做错任何一个细节。出错的只能是马克斯。关于这两个杀手的身份,顾客尼克和服务员乔治分别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它们是相反的。这是小说内部的一个小小的跌宕。
不要被海明威的大肌肉和大胡子迷惑了,他是个大男人,但是,他可不是一个粗人。海明威细腻得很,非常细腻!不细腻是做不成小说家的。小说家要有大胸怀,但是,小说家的心必须仔细。没有足够的细腻,你八辈子也做不成一个好的小说家。这也是由小说的性质决定了的。你别指望你能像张大千一样,呼啦呼啦的,一个晚上你就可以“泼”出“千山万水”来,没有的事!小说不是这样的东西。
我常说,写小说的不可能是贵族,小说家是蓝领,干的是体力活、手工活,干的是耗心费血的活。好作家哪有那么容易?你要靠百分之九十九的心血才能把你百分之一的才华送到金字塔的塔尖。
回到小说。马克斯拿错了。这就是海明威的心理描写。关于谁的心理描写?关于杀手的心理描写——他的注意力根本不在吃上,此时此刻,对他们来说,吃什么都一样。想想吧,这对乔治会构成怎样的心理压力?
我们回过头来捋一捋:乔治是不敢出错,所以不能出错;阿尔是永远也不会出错;马克斯,作为一个帮凶,因为心思根本就不在吃上,错不错根本也就无所谓。如果我们有足够的想象力,用电影的思维把这个场景想像出来,我们感觉到了吧——
在死一样的恐怖里,在死一样的寂静里,表面上,一切都按部就班,井然有序。但是,在内里,全乱了。只有这样,才能把恐怖的氛围渲染到最大,这才能够形成小说的压力。在这些地方,小说里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彼此呼应的,非常紧凑。我们常说,不会写小说的人他的作品很“散”,而会写小说的呢,写得会格外“紧凑”。海明威在这些地方一点也没有让作品“散”掉,彼此都镶嵌得极为结实。好小说就是这样的,越往细看,越是魅力无穷。糟糕的小说呢?正好相反,猛一看挺好,可你不能想,一想就散了架了。
但这个“紧凑”绝对不是你坐在那里苦思冥想的结果,不是。它需要一个作家惊人的直觉。直觉是小说家最为重要的才华之一,也是一个作家最为神奇的才华之一。老实说,直觉也许真的就是天生的,它很难培养。但是,如果你有一个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够看到普通读者读不到的东西,你的直觉会得到历练,慢慢的变得敏锐。其实,每个人都是有直觉的,只不过领域不同罢了。就说运动,我踢足球的直觉就好一些,我踢前锋,总是能得到球,对方的后卫一不小心就会把球弄到我的脚下来了,有时候,我会有错觉,就好像球在找我;可是,到了篮球场上,我的直觉就变得相当糟糕,同样在跑,可我就是跑不到一个有效的位置上去,球就是到不了我的手上,打快攻的时候我还担心自己越位。能不能这样说,我踢足球的直觉好于我打篮球的天赋?你有权利这样说。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踢足球的时间远远超过我打篮球的时间,同时我更热爱足球。这就是秘密。热爱是一种特别的里比多,它分泌出来的东西就叫直觉。直觉也有扑空的时候,但是,一旦对了,它的精准度远远超过逻辑。在许多时刻,直觉和运气很相像,你会疑惑:他的运气怎么就那么好?其实,这和直觉有关,他知道关键的那个点在哪儿,所谓的运气只是一个表象罢了。这么说吧,在足球场上,许多人说我运气好,而到了篮球场上,我只能不停地抱怨自己运气差。直觉和智商有关,但它不是智商。智商在脑壳的内部;直觉在脑壳的外部。如果你们允许我模仿海明威的说法,我想说,——直觉存在于离后脑勺三厘米之外的那个地方。
莫言说,他写小说是“不动脑子”的,许多人骂他,这也就罢了,一些批评家也跟着起哄,我就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莫言说他“不动脑子”,实在是很自豪的,我几乎浏览过莫言所有的作品,精读过的少说也有四分之一,他真的有资格说这样的话。
如果我们是眼力老到的读者,有良好的直觉,一看到马克斯拿错了盘子,我们就知道了,马克斯,他是一个配角。真正的枪手其实是阿尔。在小说里头,人物的身份就是这样确定的。同样,就因为这个小小的错误,小说风云突变,到处都是刀光剑影。
第三, 进入高潮。
但是,这个拿错盘子可不是为了确定身份,它更大的作用是给小说的进程注入了能量。在确认了阿尔“第一个人”的身份之前,服务员乔治当然是紧张的,但是,到了两个杀手吃饭的时候,乔治的精神状态彻底变了,由紧张转向了魂飞魄散。小说就此进入了高潮。
这个高潮是由一句话带来的,“乔治在看他们吃饭。”这句话很普通,是极为家常的一句话,其实这句话一点也不普通、一点也不家常。这句话调人胃口啊,——你们想想看,一个服务员,他好端端的怎么可能看客人吃饭?这也太二百五了,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服务员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情来。但事实是,乔治在“看”,更接近真相的事实是,乔治愣住了,最接近真相的事实是,乔治犯傻了。
换了你你也会傻在那里——
1.就在你的眼皮底下,两个客人把他们的饭吃颠倒了,马克斯吃的是阿尔的,阿尔吃的是马克斯的。最要命的是,阿尔明明知道自己吃错了,但是,他将错就错。这个将错就错不是错,他表明了阿尔具有极强的目的性,绝不会节外生枝。这太异态、太诡异了;
2.就在你的眼皮底下,两个客人吃饭的时候都“戴着手套”,这就更异态、更诡异了。
这就是乔治的现实处境。他只能“看”客人吃饭。
“你在看什么?”马克斯看着乔治说。
“没看什么。”(乔治说)
“还他妈得没看什么,你明明在看我。”(马克斯说)
请注意,小说到了这里其实已经是千钧一发了,随时都有失控的可能性。从理论上说,下一句话该轮到乔治了,可是,乔治能说什么?他什么都不敢说。我们做读者的只能焦虑,只能等,等着听一听乔治到底说了什么。但是我们做读者的根本就不用焦虑,有人掌控着全局,他不会让事态失控,他是阿尔,真正的“第一个人”。他说话了:
“马克斯,这小子(乔治)也许是想开个玩笑。”
这句话真真实实地替乔治解了围。一个已经被逼到死角的人只有一件事可以做,不是说话,是笑。生活常识告诉我们,这种笑叫陪笑,或者说叫傻笑,它和喜悦一点都沾不上边。我想问问你们,这样的笑容好看么?不好看。比屎还难看。海明威说乔治的笑脸难看了么?没有。可是,海明威真的说了,他是通过马克斯的嘴说出来的:
“你(乔治)不必非笑不可的,你完全没有必要笑,明白吗?”(马克斯说)
这句话太棒了。在这个地方我忍不住要说一说翻译。我说过,海明威的译本比较多,我读过许多不同的译本。比较下来,我个人很偏爱译林出版社汤伟的译本。我不懂英语,但是,从汉语这个角度来说,汤伟汉语的语感特别地好。汤伟这个翻译家我不认识,哪一天见到他,我要当面告诉他,我喜欢他的翻译。在英译汉这个领域,我很期待他。这一段译得非常出彩,太紧张了,太铁血了。是高潮特有的氛围。马克斯的这句话话毫无逻辑可言,戏耍、轻蔑、冷酷。最出彩的要数这一句,——“你完全没有必要笑。”在英语里头,这句话是怎样的我不知道,但是,在汉语里,这句话很考验一个翻译家汉语的“造句”能力。什么是“必要的”笑?什么是“不必要的”笑?太无厘头了,蛮不讲理,像飞来的横祸,毫无出处,它破空而来。我很赞赏汤伟这样的笔调。我喜欢这句话还有一个原因,它为我们设置了一座小小的“冰山”,“冰山”的下面藏着乔治狗屎不如的笑脸。对读者来说,一篇小说就是一篇小说,或者一本书,可是,对作者和翻译者来说,小说只能是、必须是一个又一个句子。这个句子你不讲究,下一个句子你再不讲究,下一个句子你还不讲究,那么亲爱的,你告诉我,小说又是什么呢?
这一段很经典。是标准的、短篇小说的笔法。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如果是长篇小说,这样写并不一定好,甚至可以说,很糟糕。长篇有长篇的大结构,你让读者消耗在这些过于细微的地方,那真的不是一个好主意。如果说,《红楼梦》作为长篇小说有什么问题,问题就在这里,它太精微了,它太耗人了。可以这样说,读《红楼梦》如果你只读过一遍,和没读也没什么两样。
四、两个杀手,一只鹦鹉
海明威是一个喜欢描写对话的作家,说到《杀手》里的对话,我们就不得不说一个海明威对话的一个特征,那就是重复。如果我们是第一次阅读《杀手》,我们会被对话的重复弄得厌倦。而实际上,《杀手》的对话是非常有特色的。
首先我们要面对一个问题,海明威为什么要重复?重复有可能导致两种后果,一、罗唆,二、强硬。我们几乎不用思考,海明威的不可能罗唆,他唯一在意的只是小说的强硬。
我们先来看杀手阿尔对服务员乔治的一段对话,也就是吃饭之前点“喝的”。
“有喝的吗?”阿尔问道。
“银啤、拜沃、干姜水。”乔治说。
“我是说你们有喝的吗?”
对杀手阿尔来说,只有“烈酒”才能算“喝的”,啤酒都不算。但他偏偏不对乔治解释,这是他霸道的地方,咄咄逼人的地方。发现了吧,阿尔的重复决不只是罗唆,而是另一种简洁,是概念的简洁,能不用新概念就坚决不用。——人家是来杀人的,又不是求职,更不是相亲,没必要把什么都说明白。说不明白你也要懂。我说的话你怎么可以不懂?你必须懂。在《杀手》里头,出现了许多这样的重复,我想说,这样的重复我们是可以接受的。它毕竟是塑造杀手这个人物形象所需要的,杀手怎么可能好好说话。
但是同学们,我为什么要说“这样的重复我们是可以接受”呢?想一想,我真正想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我真正想表达的意思是,《杀手》里头一共出现了两个杀手,阿尔和马克斯。他们都喜欢重复。尤其是,他们两个还彼此重复。这就很难让人接受了。《杀手》的对话重复得太厉害了。海明威意识不到么?他为什么还要这样?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回到人物的性格。从字面上看,海明威对阿尔和马克斯的描写都差不多,个头,衣着,说话的语气,包括性格,这两个人是类似的,所用的笔墨差不多也是五五开。
我们先说这样写的好处。两个杀人者,你一句,我一句,他们在不停地重复,他们的话都很重,在他们的重复中,形成了一种无形的追击效果。一句压着一句,会让整个小说的氛围越来越压抑。
我们再说这样写的坏处。你海明威把两个杀人犯写得一摸一样,小说人物的独特性哪里去了?要知道,完全雷同的形象和性格,是小说的大忌讳。我的问题是,海明威为什么就要犯这样的忌讳?
为了把这个问题说清楚,我们必须再做细致的分析。我们一个一个地来。我们先来看阿尔这个人物,看看海明威是如何描写阿尔的。
阿尔老到,镇定,经验丰富,目中无人。出于课堂的需要,对不起了,我只能把《杀手》做一次肢解,这样的肢解很不科学,海明威是不可能这样去构架小说的,没有一个作家会这样去构架小说。但是,这样的肢解有助于我们的理解。——海明威描写阿尔总共用了七步:
第一步,两个杀手进门,通过尼克的眼睛,让我们读者忽略了阿尔。这是海明威的障眼法;
第二步,通过乔治的提问,让我们近距离地感受到了阿尔的威慑力;
第三步,服务员乔治过来送饭。既然是送饭,那就涉及到两个空间,一个是餐厅,一个是厨房。乔治在送饭的过程中做了一个小动作,把餐厅和厨房之间的小窗户给关上了。这个小动作为阿尔的大动作提供了一个前提;
第四步,阿尔走进另一个空间、也就是厨房之后,海明威写道,阿尔“用一个番茄酱瓶子撑开了那扇往厨房送盘子的小窗户”。这是一个辅助性的动作,为阿尔的大动作做铺垫;
第五步,阿尔的大动作。他在厨房里头指挥餐厅里的人物,大声安排乔治和马克斯在餐厅里头的空间位置。他让乔治“再往吧台那边站一点”,马克斯呢,“往左边移一点”。——阿尔在做什么?在争取最好的“视野”,也就是射击的空间。在这里,海明威用了一个比喻,说阿尔“像一个正在安排集体照的摄影师”。“摄影师”是什么意思,不用多说了;
第六步,如果说,到目前为止,一切都是我们的猜测。但是,等乔治再一次走进厨房的时候,他亲眼看到了“一支锯短了的猎枪的枪头就靠在架子上”。小说到了这里,一切都水落石出。阿尔是枪手,他的形象已彻底确立,他是一个老到的、冷静的、经验丰富的杀手。
其实,这一切也可以从餐厅里的格局得到反证。注意,留在餐厅里的现在是两个人,一个人是乔治,一个是马克斯。乔治在干啥?他不停地看墙上的钟,——他关心的是时间;马克斯呢,他盯着的是镜子,其实是大门,在望风,——他关心的是空间。看见了吧,这一切是如此地严密,刀光剑影哪,太紧张了。
但是,无论是时间还是空间,都是假象,背后的指向是同一个东西,是一个人。谁呢,正要追杀的拳击手安德烈松。这个紧张的、令人不安的过程是以帮手马克斯和服务员乔治的对话来完成的。它导致了厨房里的阿尔的不满。
第七步,阿尔在厨房里还干了一件事:指责马克斯,教训马克斯。这说明了马克斯的毛糙,幼稚,马克斯还有许多东西要学。
——我在阿尔这个人物的身上说了这么多,同学们明白了没有?
谜底一下子就解开了,一共有两个谜底,1.海明威根本就没有描写两个性格雷同的杀手,他们的性格区别特别地巨大,一个老到,一个幼稚。2.现在我们终于知道了,海明威所描写的对话一点也没有重复,所谓的重复,其实是马克斯对阿尔的模仿。从衣着,到做派,一直到说话的腔调,马克斯什么都在模仿阿尔。他就是阿尔身边的一只鹦鹉。一只望风的鹦鹉。这就是马克斯的独特性。这是符合逻辑的,一对出生入死的搭档,适当的统一性对双方都好。在这里,可以这样说,海明威把马克斯的性格描写一股脑儿都放到“水下”去了。——但是,是清晰的。海明威用对话语言的重复营造了压迫感,同时刻画了马克斯附庸者的性格。
貌似娱乐的问题
轻松一下,我有一个娱乐性的问题,一个关于身高的。假设你们就是海明威,《杀手》就是你们写的,那你们会如何去描写两个杀手的身高呢?他们是大个子还是小个子?他们是大个子好还是小个子好?你们随便说,怎么说都可以。反正这个问题也不重要。
——我们回到正题上来,两个杀手打算谋杀的那个人是谁?是“重量级拳击手”安德烈松。既然是重量级拳击手,他只能是一个壮汉,一个大个子。海明威写道——
他(安德烈松)曾是一名重量级的拳击手,床对他来说显得太小了。他头下枕着两个枕头。他没朝尼克看。
海明威真是一个简洁的小说家。要写一个人的个子大,还有什么比写“床小”更好的呢?但是,海明威为什么不写“椅子小”、“沙发小”呢?那样写不好。为什么?——对一个拳击手来说,最糟糕的动作或者说体态是什么?当然是躺下来了。所以,必须是床,不能是椅子或者沙发。我不能说海明威在这个地方做了严格的设计,我只能说,从直觉上说,海明威一定会安排安德烈松躺着的,换了我也只能是这样写。好,这个重量极的拳击手已经躺下了,我所关心的是,在尼克来通风报信的时候,也就是说,在裁判开始“数九”的时候,这个重量级的拳击手都做了什么呢?
我们来看海明威对安德烈松的描写,是三个动态。第一,在尼克进门之后,他没有看尼克一眼。第二,随着尼克的叙述,他看着墙,第三,伴随着尼克进一步的叙述,他干脆朝墙的那一面转过身去了。这三个动作都在说明一件事,安德烈松在回避,一次比一次严重。无论裁判怎么数,就算你数到九十九,他也不会站起来了。他彻底崩溃了。
老实说,写一个人的崩溃有多种多样的写法,换了你你会怎么写?
现在我们来谈一谈海明威这个人。我们都知道一件事,海明威擅长拳击。他了解拳击。现在,一个了解拳击的作家要写一个拳击手了,这个作家对什么最敏感呢?这就要说到拳击运动的基本动态了。在比赛的时候,一、拳击手目光对着目光,二、拳击手面对面。这是拳击的基本要求。反过来说,当一个拳击手开始回避目光,当一个拳击手开始用他的背部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结论只有一个,他失败了,他彻底崩溃了。所以,有两样东西海明威一定要写,他是不会落下的:一,安德烈松躲避的目光,二,安德烈松转过去的胸膛——背脊。这就是作为拳击手的、海明威的直觉,也就是作为小说家的、海明威的直觉。在这个地方,海明威几乎就不用动脑子,一定会直奔“目光”和“背脊”而去,不会错的,他用不着去描写安德烈松的表情和心理,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如果你一定要在这个地方描写表情和心理,当然可以了,但是,作者一定不是海明威。就《杀手》这么一个短篇小说而言,如果作者是佚名的,有关部门请我来做一个鉴定,我会这样告诉大家,作者是海明威。海明威要是胆敢当着我的面说“《杀手》不是我写的”,我会给他两大嘴巴。你给我闭嘴。
请注意,海明威在这里不只是描写,还有一个东西被他藏在了“水下”,那就是对安德烈松的羞辱。作为一个重量级的拳击手,你的眼睛都不敢看人了,只给世界一个背,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耻辱的么?这里的海明威极其傲慢、极其强势。他是高高在上的。这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羞辱,这是一条硬汉对一个软蛋的羞辱。我们必须要看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到一个重量级拳击手曾经的傲慢与尊严。
不要忘记我说过的一句话:海明威的立场会选择更强的那一方。
同样不要忘记我说过的一句话:海明威的心理刻画很有特点,他不太切入人物的内心,他更在意描绘外部的动态。
海明威的小说的确太硬气了,充满了男性的魅力。
但是,常识告诉我们,一个重量级的拳击手不可能是软蛋,他不会太脆弱,他不会轻易就崩溃。他如果崩溃了,一定是被外部更加强硬的东西击垮了。击垮他的是谁?还能是谁? 当然是阿尔,还有马克斯。
我们完全可以这样想像,小说《杀手》真的只写了“八分之一”,前面一定还有许多次的追杀,都被安德烈松侥幸逃脱了。然而,那个“八分之七”海明威统统都没有写。这太恐怖了,太刀光剑影了,——不要说一般的人,就连重量极的拳击手都扛不住了,那还是算了吧,不逃了,逃不动了,早死早安生。
回到身高的问题上来。其实,小说人物的身高根本就不是问题,但是,为了凸显《杀手》的恐怖氛围,海明威特地选择了两个小个子。这不是偶然的。这也不是一个娱乐性的小奖品,它关系到小说内部的基本秩序。阿尔和马克斯不可能是魁梧的大个子,大个子在这个地方很无趣。他们就是两只剧毒的、没完没了的黄蜂,他们就是两只剧毒的、没完没了的蝎子,上天入地啊,防不胜防。幸运的是,同学们,——你们都不是安德烈松,祝贺你们!吃饭去吧。
【作者简介】毕飞宇,男,1964年生于江苏兴化,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中文系,从教五年。著有中短篇小说近百篇。主要著作有小说集《慌乱的指头》、《祖宗》等。现供职于《雨花》杂志社。近年来毕飞宇得奖众多,其中有:首届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奖《哺乳期的女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