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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异人,名叫杜蒂耶尔,住在蒙马特尔区奥尔尚街七十五号公寓的四层楼上,他有不费吹灰之力穿墙过壁的奇能。此公留着一小撮黑山羊胡,架着一副夹鼻眼镜。在登记局当个三等小职员。冬天,他乘公共汽车上班,到了春暖花开的时节,他就头戴瓜皮小帽,步行往返。杜蒂耶尔发现他的穿墙本领时,正年交四十三岁。一天晚上,他在单身汉住的那种小单元的过厅里,不巧停了一会儿电,他只好摸黑走动,等重新来电一瞧,自己竟然在四楼的楼道里。房门在里面是上了锁的,这件事令他百思不得其解。尽管心里明知道这种事很荒唐,他还是决定照原样回屋,就是说穿墙而入。看来,对这奇异的本领,他不但派不了什么用场,还觉得有些不快。第二天是星期六,他趁着下午公休无事,去瞧住在同一区的一位医生,谈了自己的症状。医生相信他讲的是实话,经过诊断,发现他在甲状腺绞窄壁患了螺旋性硬化症,便给他开了处方:应做大运动量活动,并服长效比雷特粉与米粉及半人半马激素合剂,每年服两片。

杜蒂耶尔吃了一大片,便将药往抽屉里一扔,就把这事丢置脑后,大运动量的活动就更谈不上。他当小职员,按部就班,已成习惯,不适应做任何剧烈活动。工作之余,他也只限于看看报,搞搞邮票,没有一样是费力的事。一年过后他穿墙的本领依然如故。不过,除非是偶然疏忽,他从来不施展这种本领。他这个人不好冒险,也不好想入非非,就是下班回家,他也是规规矩距地转锁开门,从门走进去,根本不想变个花样回屋。如果不是发生意外事件,突然搅乱了他的生活,他也许就会安分守己一辈子,老死也想不到检验一下他天生的异能。他的顶头上司,办公室副主任穆龙先生刁任离去,接任的是莱居叶先生.此人说话生硬,留的胡子象把刷子.新来的副主任上任头一天,见杜蒂耶尔那副夹鼻眼镜、那撮黑山羊胡,就看不顺眼,于是端着架子,把他当成一个碍事、邋遢的老东西.最要命的是新主任别出心裁,对公事做出重大改革,成心要打扰他下属的清静.二十年来,杜蒂耶尔起草函件,抬头总是用这样的格式:“根据某月某日的贵函并参照双方来往信件,我荣幸地通知您……”莱居叶先生则硬要改用一种更富于美国味的格式:“您某月某日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杜蒂耶尔用不惯这种书信格式,总是回到老套子上.对他这种顽固态度,副主任越来越恼火.杜蒂耶尔在登记局感到很受压抑.早晨,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上班,晚上躺在床上,往往要想上一刻钟以后才能入睡。

杜蒂耶尔墨守成规的冥顽态度,妨碍改革的顺利进行,莱居叶忍无可忍,便把他打发到办公室隔壁的一间小黑屋里.小黑屋对着走廊,门又矮又窄,上面写着几个大字:杂物堆放室.杜蒂耶尔从未受过这样的侮辱,只好逆来顺受.不过,他在家里看报时,读到社会新闻栏里有一侧有关凶杀案的报道,猛然发觉自己竟暗暗盼望,造到不测的是莱居叶先生。

一天,副主任突然闯进小黑屋,手里挥动一封信,大声吼道:“这封信,写的不象样子,给我从新写一封!这种信,称它什么好,真给办公室丢脸!给我重写一封!”杜蒂耶尔正想申辩,莱居叶先生却不容他开口,雷鸣般地大吼一声,骂他是因循守旧的老蟑螂,把手中的信揉成一团,照他脸上一摔,转身就走.杜蒂耶尔虽然地位卑微,自尊心却很强.他独自呆在小屋里,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突然,他计上心来,离开座位,钻进小屋与副主任办公室的隔墙中间.不过,他钻进去时十分小心,只有脑袋从墙的那边露出来.莱居叶先生正伏案审阅一个职员起草的公文,手不停的摇着笔杆,移动一个逗号的位置,这时,他突然听到办公室里有人咳嗽,抬头一看,吓的他魂都掉了,只见杜蒂耶尔的脑袋悬在墙上,就想猎获回来的兽头一样。而且,这个脑袋居然是活的,一双眼睛透过镜片正对他怒目而视。这还不算,这个脑袋竟开口说话了:“先生,你这个流氓,混蛋,无赖!”莱居叶先生惊呆了,眼睛被这个幽灵定住不动了,他死命的挣扎一下身子,才从椅子上站起来,蹿到走廊,一直冲进小黑屋。杜蒂耶尔做在那里,跟平时一样,手握笔杆,一声不响地埋头工作。副主任打量他好久,结结巴巴地讲了几句话,这才回办公室去。可是,没等他的屁股做稳,那个脑袋又在墙上出现。“先生,你这流氓,混蛋,无赖!”

仅仅这一天工夫,骇人的脑袋就在墙上出现了二十三次,以后天天如此。杜蒂耶尔对这套把戏,已经得心应手,然而他觉得光是骂骂副主任还不过瘾,于是便装神弄鬼,忽而鬼哭狼嗥,忽而发出恶魔般狂笑,听了叫人毛骨悚然:“嘎鲁-嘎鲁!一条恶豺狼!吓得直筛糠!”可怜的副主任越听越怕,只见他面如土色,气喘吁吁,毛发倒竖,汗流浃背,已经吓得魂不附体了。第一天他就掉了一斤分量,接下来的一星期里,他的身体明显地消瘦了,这且不说,他又添了两种毛病:吃饭时用叉子喝汤,见着警察就行军礼。刚到第二个星期,家里人就叫来一辆救护车,把他送进疗养院。

杜蒂耶尔可酸摆脱了专横的莱居叶了,可以重新使用他那宝贵的格式:“根据某月某日的贵函,并参照双方来往信件,我荣幸地通知您……”然而,他还觉得意犹未足,又有一种新的无法克制的欲望在他身上作崇他一心想在施展施展穿墙的本领。当然,要穿墙好办,在自己家里就可以穿来穿去,再说,墙壁也不是稀罕之物,到处都有。可是,一个本领高超的人,老搞这类把戏,决不会感到满足。况且,穿墙过壁这种事本身也谈不上是一种目的,只能说是冒险的开始,接下去要有一系列作为,还要干的轰轰烈烈,总而言之,必须得到报偿。杜蒂耶尔对此十分清楚。他感到需要大显身手,日益向往一鸣惊人,及早实现他的愿望;同时,他还有一种旧念,就仿佛墙后有什么东西在召唤他。可惜的是缺乏目标。他想从报纸上找点东西。激发激发灵感。他特别注意政治栏与体育栏,觉得这两类活动都是令人尊敬的。但是,他最后明白过来,在这些方面,能穿墙而过的人是没有什么用武之地,而社会新闻最能启发人,他就把注意力转到这个栏里。

杜蒂耶尔首次作案,是盗窃塞纳河右岸的一家大信贷银行。他穿过十二三道墙壁,钻进各式各样的保险柜里,兜里塞满了钞票,临走还用红粉笔留下他的化名:嘎鲁-嘎鲁,签名下边还画了一道,笔体显得非常潇洒。第二天,各家报纸都刊登了他的签名。一周之后,嘎鲁-嘎鲁名声大振。这位神奇的大盗深得人心,警方被他作弄的晕头转向。每天夜间,他都有惊人之举,引起轰动,不是洗劫银行,就是盗劫珠宝店,再不就叫一个阔老倒霉。从巴黎到外省,凡是多少有点想入非非的女人,无不可望将自己的身心献给可怕的嘎鲁-嘎鲁在一个星期内,他连续作案,盗走布迪卡拉名钻石,席卷市银行,使群情振奋到了极点。内政部长被迫辞职,登记局长也跟着下了台。可是,杜蒂耶尔虽然成了巴黎的巨富,每天却按时上班;有人议论说,应该授予他一级教育勋章。每天早晨,同事们一上班,就在局里评论他夜间所作的奇案,他在一旁听着十分开心。只听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这个嘎鲁-嘎鲁,真是了不起的人,是个超人,是个天才。”听到这样的赞扬,杜蒂耶尔窘的满脸通红,在眼镜后面闪烁着友好感激的目光。有一天,这种众望所归的气氛,消除了他的一切顾虑,他觉得再也不能隐瞒下去了。他的同事正围着一份报纸,争看报到法兰西银行盗窃案的经过,他显得有点羞怯,打量一下同事们,接着语气谦虚的宣布:“要知道,嘎鲁-嘎鲁,就是我呀。”全场顿时哗然,杜蒂耶尔的一句交心话,惹的全体大笑不止。从此,大家一见面就逗他,叫他嘎鲁-嘎鲁。傍晚临下班时,同事们都拿他开心,嘲笑起来没完没了,他觉得生活并不那么美满了。

几天之后,嘎鲁-嘎鲁在和平街的一家珠宝店做案,让夜间巡逻队当场拿获。当时,他作完案,在收款台上留了名,高唱一只饮酒歌,还挥舞一只金杯子,敲碎好多玻璃 。对他来说,往墙里一钻,避开巡逻队,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事情的经过表明,他是自投罗网的。他这么做的目的恐怕只有一个,就是使他的同事们哑口无言,因为他们不相信他的话,搞的他十分难堪。第二天,各报在头版刊登了杜蒂耶尔的照片,他们果然大吃一惊,一个个后悔不迭,自恨有眼无珠,没认出他们这个同事是个奇才。大家于是效法他,纷纷留起小山羊胡子,以表示对他的崇敬。其实有些人,懊恼与钦佩的心情格外强烈,甚至看到他们朋友熟人家的钱包手表,也跃跃欲试,想伸手去摸。

不用说,人们会觉得,仅仅为了让几个同事大吃一惊,他就俯首就擒,此举未免过于轻率,不是奇志能人所为。其实,在下这种决心时,表面的意愿是无足轻重的。杜蒂耶尔放弃自由,本意是要挽回面子,可是实际上,他不过是在运的斜坡上往下滑。对于一个有穿墙本领的人来说,一生当中,若不尝一尝监狱墙壁的滋味,那他的生涯也就没有什么可称道的了。杜蒂耶尔进了监狱,反而感到自己是个幸运儿。监狱的墙壁厚厚实实,他穿一穿的确过瘾。就在他被捕入狱的第二天,查监的看守发现犯人杜蒂耶尔在墙上钉了个钉子,把典狱长的金表挂在上面,他们一个个都傻了眼。表是怎样让他搞倒手的,他不能透露,也不肯透露。表归还了原主。可是第二天,在嘎鲁-嘎鲁的床头上,又发现了那块表,还有从典狱长书房里弄来的《三剑客》第一卷。这下子可把监狱上下搞的焦头烂额。看守们叫苦连天,说是有人踢他们屁股,又说不清脚是从那飞来的。看来不是隔墙有耳,而是隔墙有脚了。嘎鲁-嘎鲁入狱一周左右,有一天早上,典狱长走进办公室,发现桌上有这样一封信:

典狱长先生台鉴:根据咱们在本月十七日的谈话,并参照你在去年五月十五日发布的通常训令,我荣幸地通知阁下:我刚看完《三剑客》第二卷,并拟于今夜十一点二十五分至三十五分之间越狱。

典狱长先生,谨致以崇高的致意 

嘎鲁--嘎鲁  

这天夜里,杜蒂耶尔虽然受到严密的监视,还是在十一点半逃之夭夭了。第二天清晨,消息一传开,大家都兴高采烈。接着他又作了一次案,使他的声望达到了顶峰。看样子他并不躲躲藏长藏,而是满不在乎,照旧大摇大摆,再蒙马特尔大街闲逛。越狱三天后,接近正午十分,杜蒂耶尔再次被捕。当时,他在科兰古街的幻梦咖啡馆里,正通几个朋友喝柠檬白酒。

他又被押回监狱,关进一间上了三到锁的黑牢。当天晚上,嘎鲁-嘎鲁就留之大吉,跑到典狱长家的客房里过夜。第二天早晨,快到九点钟的时候,他按铃叫来女佣人,说他要用早餐。几个看守闻讯赶来,把他从床上拉走,他未作丝豪反抗。典狱长恼羞成怒,再杜蒂耶尔的牢门前曾设一道岗,还罚他啃干面包。中午时分,犯人溜到附近一家饭馆用餐,喝完咖啡,给典狱长挂了一个电话。

“喂!典狱长先生,万分抱歉,我刚才出来的时候,忘记把你的钱包带上,结果被抠在饭馆里了。劳你大驾派个人来,把饭千付清好吗?”

典狱长亲自跑了去,对他大发雷霆,破口大骂。杜蒂耶尔觉得人格受到侮辱,于当晚越狱,从此一去不再返回。这一回,他多了一分小心,刮掉黑山羊胡,扔掉夹鼻眼镜,换上玳瑁眼镜,再扣一顶鸭舌帽,穿上大花格上衣,高尔夫球运动裤,这样一打扮,模样完全变了,他住在朱诺街的一个小公寓里,早在他第一次被捕之前,他就把部分家具和贵重物品搬到那里.他对赫赫名声日觉厌倦,对于穿墙过壁的乐趣,也有些腻烦.此时在他眼中,最厚实最高大的墙壁,也不过是毫不足道的屏风,他向往穿行巨大的金字塔中心.他一面考虑埃及之行,一面过着极其安闲的生活.整天搞搞集邮,看看电影,逛逛马路,在蒙马特尔区一逛就是几个小时.他的下巴颏刮的精光,又配带一副玳瑁边眼镜,跟过去简直判若两人,即使最知己的朋友同他擦肩而过,也认不出来.只有画家让·保尔的眼睛厉害,他明察秋毫,区里的老户哪个相貌有一点变化,都别想逃过他的眼睛.他终于认出杜蒂耶尔的真正身份.一天早上,在阿不勒瓦街口,他迎面碰上杜蒂耶尔,禁不住用粗俗的黑话说∶

“喂,甭装样了,瞧你油头粉面的,想混过便衣怎么着。”拿大众化来说,大意是:看得出来,你乔装改扮,穿得笔挺,无非是要蒙蔽警探。

“哦!你认出我来啦!”杜蒂耶尔小声说道路。

他一时心烦意乱,决定非尽早动身去埃及不可。然而,就在当天下午,他在勒比克街散步,在一刻钟的间隔里,两次碰见一位金发女郎,叫他一见倾心。什么集邮,埃及之行,金字塔,一下子都抛到九霄云外。而且,那位金发女郎也似有意,向他送来几个秋波。在当今的年轻女人眼中,有什么比穿高尔夫球运动裤、戴一副玳瑁边眼镜的男子更叫人倾倒的呢?这种打扮有电影明星的派头,还能令人想起鸡尾酒会、加利福尼亚之夜。可惜的是,杜蒂耶尔从让·保尔那里打听到,那个美人嫁给了一个醋罐子。丈夫非常粗暴,生性好猜疑,可他自己却偷鸡摸狗,嫖妓宿娼,每天从晚间十点到凌晨四点之间,经常一个人跑到外面鬼魂,把老婆丢在家中。不过,他临走时,总是把他老婆关在屋里,房门上了两道锁,每扇百叶窗也加一把大锁,戒备森严。白天,他照样把老婆看得紧紧的,连老婆蒙马特尔街,他也要跟踪盯梢。

“一刻也不放松,守得严着呢。一副十足的无赖相,谁也甭想到窝里偷油。”

然而,让·保尔的这一警告,只能使杜蒂耶尔的欲火更旺。次日,在多罗柴大街,他又遇见那少妇,便不顾一切地跟她进了一家乳品店。在她等候买东西的时候,杜蒂耶尔向她倾诉了爱慕之情,说他对她的遭遇完全清楚:丈夫凶神恶煞房门上锁,百叶传关严等等,可这没关系,他当天晚上一定要到她的卧室去。金发女郎满脸绯红,手中的奶罐不住地抖动,一时感情冲动,不觉眼圈有些湿润,叹了口气,说道:“唉!先生,这不可能呀。”

这天,杜蒂耶尔精神焕发,到了晚上,将近十点钟时,他便去守候在诺尔万街上,眼睛紧盯着一道厚实的围墙。围墙里有一坐小房,他只望得见房顶上的风信旗和烟囱。不大会儿工夫,围墙的一扇门打开,出来一条汉子,只见他仔细把门锁好,然后朝朱诺街走去。杜蒂耶尔始终盯着他,等他走远,一直等到他拐弯不见后,又数了十个数,这才拔腿猛冲过去,以矫健的步伐穿墙过壁,顺顺当当地一头扎进被囚的美人卧室。美人如醉如痴,张开双臂迎接他;直至深夜,两人有说不尽的柔情蜜意。

第二天的情况有些不顺,头疼得厉害。这无足挂齿,他才不会为了一点头疼脑热就失约呢。不过,他翻抽屉时,无意中发现几片药,于是上午服了一片,下午又服了一片。到了晚上,头疼就能挺住,况且,人逢喜事精神爽,病痛也就忘了。那位少妇还缠绵在昨夜的情景中,急不可耐地盼他去幽会。这一次,两个情人温存一夜,难舍难分,直到凌晨三点钟,方始分手。杜蒂耶尔在穿越房屋墙壁时,觉得与往常不同,腰部与双肩有摩擦感。不过,他认为不必介意。可是,当他要通过院墙时,明显地感到有阻力,就仿佛在一种流动的物质中行动,而且,这种物质越变越稠。他越是用力挣扎,周围物质的稠度就越大。最后,他的身体总算钻到墙心,可发觉再也无法移动了。他心中一惊,猛然想起白天吃的两片药,原以为是阿司匹林,哪知道却是医生去年给他开的长效比雷特合剂。药力加上过量的体力消耗,顿时见效。

杜蒂耶尔好像铸在墙心里。直到今天,他的躯体与石墙依然化为一体。待巴黎街头的闹声止息,到了夜深人静之时,夜游者来到诺尔万街,便能听到一种仿佛发自坟墓的低沉声音,他们还错当风吹过布特街十字路口发出的嘶鸣。其实不然,那是嘎鲁—嘎鲁—杜蒂耶尔在倾诉他的一腔幽怨,哀叹他显赫的生涯已经断送,追悔那犹如朝露的爱情。在漫漫的冬夜,画家让·保尔带上吉他,壮着胆子走到僻静冷落、呼呼作响的诺尔万街,弹上一曲,以安慰那囚在石壁中的可怜人。从画家冻僵的手指飘出的一声声弦音,宛如一束束月光,泻入石隙壁心中。

在南京大学的小说课

​《杀手》很著名。解读《杀手》的文章非常多。我一点也不可能比别人更高明。能不能谈得好呢?我也不知道,那就试试吧。为了把这个问题谈好,我们先来说一点小说的常识。

一、主语、代词与冰山

    小说是写人的,这就决定了一件事,——在小说的陈述句里,陈述句的主语绝大部分都是人物的名字。这个是很好理解的。但是,太多的人名会让小说的陈述不堪重负,小说也会显得特别地傻。所以呢,代词出现了,也就是他,她,他们,她们。是代词让小说的陈述变得身轻如燕的。

    但代词也有它天然的缺陷,那就是代词的不确定性。如果人物超过了一个,你在使用的时候又过于随意,问题来了,那个“他”到底是谁呢?千万不要小瞧了这个“他”,许多写小说的其实都不会使用,这里头甚至还包括一些“著名”的作家。举一个例子吧,在一个段落里头,作者描写了两三个男人,到了下一个段落的第一句话,作者突然冒出一个“他”来,——这对我们读者来说简直就是灾难,“他”是张三?李四还是王二?这就需要我们慢慢地读下去,回过头来再去找。这是一份额外的负担,同时也是一份没有任何美学价值的负担。  

    代词就是代词,它必须有所指代。如果指代不清晰,读者根本就搞不清你的指代到底是什么人,小说的人物在读者的眼里就会漂移,最终失去了独立的身份。

    为什么要说这个呢?就因为我们要说海明威了。海明威的小说有一个特点,喜欢对话,这个我们都知道。海明威的小说还有另外的一个特点,简洁,能省则省。如果把这两个问题合而为一,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在海明威的小说里头,对话往往没有名字,就是对话本身。我想说,这是海明威的伎俩,读他的短篇小说你是不能一目十行的,他想拖住你。你要是读得太快,你就搞不清哪句话是哪个人说的了。

    对了,海明威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也就是我们都知道的“冰山理论”。他说,他的小说像“冰山”,他往往只写了“八分之一”,其余的“八分之七”呢,都在“水下”。我想告诉你们的是,海明威是一个爱虚荣的家伙,海明威也是一个喜欢夸张的家伙,他在体能和智力上都很自负,他喜欢和读者较量智力,他是不可能去体谅读者的,——你要是能读明白,挺好;你要是读不明白呢?拉倒。“冰山”嘛,哪能什么都让你看得见。他就是喜欢把自己搞得特别地玄乎,这一来他似乎就特别地伟大。不要听海明威虚夸,同学们,一篇小说只写了“八分之一”,其余的“八分之七”都在“水下”,这是不可能的。诗歌可能,散文可能,小说则不太可能,小说有它的硬指标、硬任务,这是由小说的性质决定了的。当然,小说所涉及的思想或问题特别地巨大,那是另外的一个话题,这个你们懂的。任何一部好作品都有它的言外之意,都不可能只保留在字面上,从这个意义上说,海明威其实一点也不特殊。

    但是,海明威毕竟又是特殊的。不能因为他喜欢夸张我们就不承认他的“冰山理论”。这是两码事。海明威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他的刻意上,他就是喜欢把许多内容刻意地摁到“水下”去。在这一点上他做得非常棒。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海明威和别的作家区分开来了。

    有一句话我不得不说,海明威所谓的“八分之七”是作家特殊的表述方式,他痴迷的是惊世骇俗,不是数学,更不是统计,我们不能拿着尺子和表格去审计一个作家所说的话。关于小说,许多作家都有惊世骇俗的说法,最极端的例子要数福楼拜,他说,“小说就是通奸”。他当然可以这么说,但我们做读者的不能认为我们读小说就是“捉奸”,那就太龌龊了。

二、其中的一个,第一个

    在《杀手》前半部分,也就是亨利快餐店里头,海明威总共写了五个人物。都是男人:1.阿尔,2.马克斯,——这两个是杀手。3.服务员乔治,4.厨子萨姆,——这两个是亨利快餐店的工作人员。5.顾客尼克。

    我想说,如果这个短篇换一个作家去写,他会把这五个人物交代得清清楚楚的。这个一点也不难,高中生都可以做到。但是,因为作者是海明威,他放妖蛾子了。他不是喜欢写对话么?也行,对话不是有主语么?你总得交代哪句话是哪个人说的吧?海明威却不这么干了。他的对话不要说没有主语,许多时候连代词都没有。海明威也真是省到家了。

    我们都有一个共识,读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有难度,那个难主要体现在叙事的风格上,我们不熟悉他那个调调。一但熟悉了,其实也不难。其实,别看海明威的语言那么简单,他的短篇小说真的不好读。你要慢,一点一点地捋,只有这样,你才能知道海明威到底藏着怎样的深意。的确,在海明威的小说里,许多东西确实被他放在了“水下”。我的工作就是把“水下”的东西给捞出来,捞出来让给你们看一看。我们就在快餐店的部分先选择两个点。

    在小说的第一行,两个杀手走进了亨利快餐厅。第二行,服务员乔治问两个杀手吃什么。就在第三行,海明威写道:

“我不知道,”其中的一个说到,“你想吃什么,阿尔?”

可是,到了第八行,海明威却是这样写的:

“我要一份加苹果酱的烤嫩猪排,还有土豆泥。”第一个人说。

    问题来了。

    你看看,在小说的开始,海明威只交代了一个杀手的名字,是阿尔。另一个人呢?海明威不仅没交代,反而使用了两个更加模糊不清的称谓,一个是“其中的一个”,一个是“第一个人”。从读者这个角度来说,这是不可思议的。人物的名字还没有搞清楚呢,又冒出来“其中的一个”和“第一个”了,你海明威想干什么呢?稍安毋躁,这里头的名堂可多了。

    我至少可以和你们谈两点。

    第一,如果海明威是一个佚名的作家,需要我对他进行考证,我会得出什么判断?我会说,这是一个1895年之后才开始写作的作家。为什么?就在这短短的几句话里,海明威的小说动用了电影的语言,是电影的思维方式。

——两个杀手进入餐馆了,镜头是跟着他们的。其中的一个说话了,海明威当然要这样写:“其中的一个说”。这就是“客观视角”。

——然而,进来的不是两个吃饭的顾客,而是杀手。他们说话的语气极不正常。唯一的顾客,也就是科尼,即刻感受到了这种异样。他的注意力顿时集中在了这两个杀手的身上。在尼克的眼里,两个杀手是一前一后进来的;也有这样的可能,尼克觉得,这两个人一个是枪手,一个是帮凶,这就需要尼克去判断了。但是,不管怎么说,两个杀手在尼克的眼里有区别,“其中的一个”是“第一个”。提醒大家一句,“一个”是客观的,而“第一个”只能是主观的。这就是“主观视角”。

    第二,关键的地方来了:在“其中的一个”变成“第一个”的过程中,镜头由“客观镜头”转换成了“主观镜头”。换成小说的说法,也就是“客观描写”变成了“主观描写”。

    现在的问题是,海明威为什么要转换视角?秘密就在于,快餐店的环境突然变了,快餐店的氛围突然变了,顾客尼克的心理也只能跟着变。海明威在这个地方必须要对尼克的心理有所交代,但是,他所谓的“交代”一个字都没有,而是交给了称呼的改变。在这里,称呼的转换产生了一个奇妙的功能,附带着把尼克内心的变化交代出来了,尼克紧张了,尼克全神贯注了,——这些都在“水下”。我要说的是,海明威描写人物的心理非常有特点,他很少切入人物的内心,而是描写人物的外部动态,——由人物的动态出发,让读者自己去体会小说人物的心理。

    在我们阅读小说的时候,最需要注意的正是这些地方。这是一个“文学的”读者该干的事情。我们必须把“读小说”和“看故事”严格地区分开来。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小说就是小说,通俗小说就是通俗小说。

    现在我们明白了,如果《杀手》这个小说不是海明威写的,它换了一个作者,《杀手》的开头很可能就是这样的:

——“尼克在快餐店里刚刚吃完一碗鸡蛋炒饭。两个诡异的男人闯了门进来了。他们一前一后,前面的那个叫马克斯,后面的那一个则是阿尔。服务员乔治走上来,问他们想吃什么。马克斯用他雪亮的目光扫了扫四周,说,不吃,附带着问了对面的阿尔,说,你呢?阿尔头都没抬,他的回答与马克斯如出一辙:不吃。尼克突然紧张起来,——什么都不吃,那你们到餐馆来干什么?来者不善哪。尼克重新把他们俩打量了一遍,他们到底是干什么来的呢?第一个进门的那个人会不会是老大?和他一起进来的那个人会不会就是他的马仔?他们两个为什么会到快餐馆来?正琢磨着呢,尼克听到马克斯说话了,马克斯也想来一分鸡蛋炒饭。”

    这样写可以不可以?当然是可以的。但问题是,海明威不会这样写。这样写小说人物的内心没有阴森感,小说也会失去它的神秘性。关键是,这样写不硬气。海明威是个牛气冲天的男人,他觉得这样的叙事全是脂肪,圆溜溜的,没劲。海明威钟情的是肌肉。肌肉是怎样的?该凸(描写)的地方凸出来,该凹(隐藏)的地方就该凹进去。咱们的海老师是个硬汉,他必须是一句顶一万句的。他就是要“凹”进去,不解释。这个“不解释”其实也就是小说里头的“不叙事”。他只描写,不叙事。或者说很少叙事。什么是海明威?借用一句东北话——“嘎哈呀?听不懂啊?”

    这就是海明威。这里头有一个立场的问题,注意,是描写的立场,不是道德的立场。在《杀手》里,海明威是站在杀人者的角度去描写的,这是海明威的一个特点,他喜欢站在更强的那一边。这是由一个作家的性格决定了的,甚至是由一个作家的身体条件决定了的。你让卡夫卡这样写,我估计卡夫卡会晕过去,我们能做的就是帮卡夫卡掐人中。

    但小说有意思就有意思在这些地方,每个作家的性格不同,智商不同,感受的方式不同,健康状况不同,价值取向不同,哪怕描写的是同一件事,小说的世界也一定是气象万千的。

    海明威这样写的好处在哪里呢?小说更有力。这个有力从哪里来的?简洁,简洁就是力量。举一个例子,如果有人要杀你,你问他为什么要杀?他给你解释了两个小时零二十八分钟,他给你做了一个《关于谋杀某某某的可行性的工作报告》,他还有威慑力么?没有了。反过来,他只给你两个字,“闭嘴!”那就吓人了。如果他连“闭嘴”都不说,只瞪你一眼,那就更吓人了。

    我在小说的课堂上反反复复地说到简洁,这说明了一件事,简洁重要,简洁不容易。我想这样说,简洁不仅仅是一个语言上问题,他关系到一个作家的心性,一个作家的自信心。罗唆其实都是由胆怯带来的,他惧怕读者读不懂,他要解释。——判断一个小说家的能力,是否简洁是一个最好的入口。

    海明威最懂得简洁的美学效果,他喜欢力量。他喜欢压迫感,也就是刀光剑影,很渗人。我想说的是,在《杀手》里,这才刚刚开始。更加渗人的还在后头。

三、送饭,看吃

    在小说里头,尤其在短篇小说里头,“冰山”的确有它的魅力。如果你有足够的小说阅读能力,当你自己可以看到“水下”的“八分之七”的时候,你会很愉悦,同时赞叹小说艺术的伟大。

    在《杀手》里头,写得最好的那个部分在哪里?我现在就读给你们听。提醒大家一下,在小说的开头,服务员乔治不是上来点单的么?现在,饭做好了,服务员乔治端着三明治走了出来。

“哪一份是你的?”他(乔治)问阿尔道。

“你记不得了?”

“火腿加鸡蛋”。

“真是个机灵鬼。”马克斯说。他欠身拿过那盘火腿鸡蛋三明治。吃饭时,两个人都戴着手套。乔治在看他们吃饭。

“你在看什么?”马克斯看着乔治说。

“没看什么。”

“还他妈的没看什么。你明明在看我。”

“马克斯,这小子也许是想开个玩笑。”阿尔说。

乔治笑了起来。

“你不必非笑不可的。”马克斯对他说,“你完全没有必要笑,明白吗?”

“没关系。”乔治说。

“看来他觉得没关系,”马克斯转向阿尔,“他觉得没关系。这话说得多好。”

(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汤伟译)

    这一段写得实在是好,刀光剑影,电闪雷鸣。每一次拿起海明威的短篇小说集,我都要翻一翻,就为了看这一段。虽然不同版本的翻译有些差异,但是,丝毫也不影响这一段的精彩。这一段好在哪里?我有三点要说。

    第一,  氛围的描写。

  在这一段文字里头,海明威的环境描写太神奇了,这里头的刀光剑影足以让我们魂飞魄散。

  但我的问题是,海明威在这里描写氛围了没有?没有。一个字都没有。

  其实,海明威写了,都被我们的海老师放到“水下”去了。

  1.生活常识告诉我们,一个做服务员的,他在客人点菜的时候一定会做笔录。这是餐厅对一个职员的基本要求;

  2.即使服务员乔治没有做笔录,可是,你们别忘了,现在的客人一共只有两个,就两个。两个客人的饭菜,记忆力再差的人也不会出现任何错误。

关于以上两点,如果我们有过西方生活经验,对西方的餐厅有一个常识性的了解,那就更好理解了。

    现在的问题是,服务员乔治一上来就问了杀手阿尔一个问题,“哪一份是你的?”这至少说明了两件事,A.乔治没有做笔录,B.乔治没有把握了。他其实是有把握的,只不过,他必须更加谨慎,千万不要出错。

    这两件事同时说明了一件事,自从这两个杀手走进亨利快餐店,和顾客尼克一样,乔治表面上很镇定,一直在和两个杀手周旋,其实,他一直处在紧张之中。A.是紧张导致了他忘记了做笔录了,B.是紧张导致了他不能确定只有两个客人的点单。所以,他要问。我们都知道,在正常的情况下,服务员根本不需要这么问,作家更没有理由这样写。从这个意义上说,“哪一份是你的”就是一句废话。但是,无比简洁的海明威偏偏就写了一句废话。——这个废话就不再是废话,反而高级了。这句废话就是“冰山”,有太多的东西藏在“水下”了。是什么?是环境,它让人魂不守舍。

    这个地方正是海明威高级的地方,年轻人可以学的也就是这些地方。什么叫学习写作?说到底,就是学习阅读。你读明白了,你自然就写出来了。阅读的能力越强,写作的能力就越强。所以我说,阅读是需要才华的,阅读的才华就是写作的才华。人家的小说好在哪里你都看不出来,你自己反而能把小说写好,这个是说不通的。阅读为什么重要?它可以帮助你建立起“好小说”的标准,尤其在你还年轻的时候。从这个意义上说,好作家不是大学教授培养起来的,是由好的中学语文老师培养起来的。我可以武断地说,每一个好作家的背后最起码有一个杰出的中学语文老师。好老师可以呈现这种好,好学生可以领悟这种好。

    关于环境,或者说氛围,海明威是不可能说“气氛恐怖,乔治早就吓傻”这样的话的,那是乔治的个人感受,海明威不会那么写。我刚才说了,海明威习惯于站在更加强硬的那一方,他不可能去关心乔治的具体感受。那个太婆婆妈妈了。他要保证他的描写无动于衷,这样特别酷。很强硬,说海明威是作家里的第一硬汉,不是说这个作家的肌肉有多发达,也不是说这个作家的拳击有多厉害,说的就是他小说里的语风。彪悍。

但是,这样写也容易出问题,那就是藏得太深,许多内容容易被读者滑过去。不过,我刚才也说了,海明威是不关心这个的。他是大爷,你们做读者的就该“领会精神”去。

    第二,  身份的确定。

    我在讲述视角转换的时候说了的,在顾客尼克的眼里,马克斯是“第一个人”,是更加重要的那一个人。但是,出大事了,当乔治端着饭菜过来的时候,他并没有面向马克斯,而是问了阿尔。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在乔治的眼里,阿尔比马克斯更重要,其实也就是更可怕。

    这里头有一个步步紧逼的进程。刚刚进门,杀手马克斯的举动就已经给顾客尼克造成很大的压力了,但是对不起,马克斯不是最令人害怕的。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最关键的是,服务员乔治离两个杀手更近,他必须和两个杀手周旋。现在,乔治知道了,会咬的狗不叫,更加让人害怕的那个人并不是马克斯,而是阿尔。所以,乔治必须更加小心地伺候,他要保证自己不能在阿尔的面前出错。为什么?因为阿尔是一个令人窒息的杀手。

“你记不得了?”这是杀手阿尔的反问,也是杀手阿尔的高傲。杀手有杀手的记忆力。他什么都记得,他不能容忍乔治记不得,——就这么一点破事你都忘了。所以,他不可能说“我点了火腿鸡蛋”,他要反问。这是挖苦的、杀人的、猫捉老鼠的。

——如果你们还记得,在小说的开头,两个杀手是点了单的。阿尔先点的,他点的是“火腿鸡蛋”。马克斯后点的,他点的是“培根加鸡蛋”。现在的问题是,把“火腿鸡蛋”拿过去的那个人是谁?不是阿尔,不是阿尔同学们。是马克斯。——我说出大事了,说的就是这里。阿尔太可怕了,他稳如磐石,镇定、冷酷,他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不会做错任何一个细节。出错的只能是马克斯。关于这两个杀手的身份,顾客尼克和服务员乔治分别做出了自己的判断,它们是相反的。这是小说内部的一个小小的跌宕。

不要被海明威的大肌肉和大胡子迷惑了,他是个大男人,但是,他可不是一个粗人。海明威细腻得很,非常细腻!不细腻是做不成小说家的。小说家要有大胸怀,但是,小说家的心必须仔细。没有足够的细腻,你八辈子也做不成一个好的小说家。这也是由小说的性质决定了的。你别指望你能像张大千一样,呼啦呼啦的,一个晚上你就可以“泼”出“千山万水”来,没有的事!小说不是这样的东西。

    我常说,写小说的不可能是贵族,小说家是蓝领,干的是体力活、手工活,干的是耗心费血的活。好作家哪有那么容易?你要靠百分之九十九的心血才能把你百分之一的才华送到金字塔的塔尖。

    回到小说。马克斯拿错了。这就是海明威的心理描写。关于谁的心理描写?关于杀手的心理描写——他的注意力根本不在吃上,此时此刻,对他们来说,吃什么都一样。想想吧,这对乔治会构成怎样的心理压力?

    我们回过头来捋一捋:乔治是不敢出错,所以不能出错;阿尔是永远也不会出错;马克斯,作为一个帮凶,因为心思根本就不在吃上,错不错根本也就无所谓。如果我们有足够的想象力,用电影的思维把这个场景想像出来,我们感觉到了吧——

    在死一样的恐怖里,在死一样的寂静里,表面上,一切都按部就班,井然有序。但是,在内里,全乱了。只有这样,才能把恐怖的氛围渲染到最大,这才能够形成小说的压力。在这些地方,小说里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彼此呼应的,非常紧凑。我们常说,不会写小说的人他的作品很“散”,而会写小说的呢,写得会格外“紧凑”。海明威在这些地方一点也没有让作品“散”掉,彼此都镶嵌得极为结实。好小说就是这样的,越往细看,越是魅力无穷。糟糕的小说呢?正好相反,猛一看挺好,可你不能想,一想就散了架了。

    但这个“紧凑”绝对不是你坐在那里苦思冥想的结果,不是。它需要一个作家惊人的直觉。直觉是小说家最为重要的才华之一,也是一个作家最为神奇的才华之一。老实说,直觉也许真的就是天生的,它很难培养。但是,如果你有一个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够看到普通读者读不到的东西,你的直觉会得到历练,慢慢的变得敏锐。其实,每个人都是有直觉的,只不过领域不同罢了。就说运动,我踢足球的直觉就好一些,我踢前锋,总是能得到球,对方的后卫一不小心就会把球弄到我的脚下来了,有时候,我会有错觉,就好像球在找我;可是,到了篮球场上,我的直觉就变得相当糟糕,同样在跑,可我就是跑不到一个有效的位置上去,球就是到不了我的手上,打快攻的时候我还担心自己越位。能不能这样说,我踢足球的直觉好于我打篮球的天赋?你有权利这样说。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踢足球的时间远远超过我打篮球的时间,同时我更热爱足球。这就是秘密。热爱是一种特别的里比多,它分泌出来的东西就叫直觉。直觉也有扑空的时候,但是,一旦对了,它的精准度远远超过逻辑。在许多时刻,直觉和运气很相像,你会疑惑:他的运气怎么就那么好?其实,这和直觉有关,他知道关键的那个点在哪儿,所谓的运气只是一个表象罢了。这么说吧,在足球场上,许多人说我运气好,而到了篮球场上,我只能不停地抱怨自己运气差。直觉和智商有关,但它不是智商。智商在脑壳的内部;直觉在脑壳的外部。如果你们允许我模仿海明威的说法,我想说,——直觉存在于离后脑勺三厘米之外的那个地方。

    莫言说,他写小说是“不动脑子”的,许多人骂他,这也就罢了,一些批评家也跟着起哄,我就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莫言说他“不动脑子”,实在是很自豪的,我几乎浏览过莫言所有的作品,精读过的少说也有四分之一,他真的有资格说这样的话。

如果我们是眼力老到的读者,有良好的直觉,一看到马克斯拿错了盘子,我们就知道了,马克斯,他是一个配角。真正的枪手其实是阿尔。在小说里头,人物的身份就是这样确定的。同样,就因为这个小小的错误,小说风云突变,到处都是刀光剑影。

    第三,  进入高潮。

    但是,这个拿错盘子可不是为了确定身份,它更大的作用是给小说的进程注入了能量。在确认了阿尔“第一个人”的身份之前,服务员乔治当然是紧张的,但是,到了两个杀手吃饭的时候,乔治的精神状态彻底变了,由紧张转向了魂飞魄散。小说就此进入了高潮。

    这个高潮是由一句话带来的,“乔治在看他们吃饭。”这句话很普通,是极为家常的一句话,其实这句话一点也不普通、一点也不家常。这句话调人胃口啊,——你们想想看,一个服务员,他好端端的怎么可能看客人吃饭?这也太二百五了,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服务员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情来。但事实是,乔治在“看”,更接近真相的事实是,乔治愣住了,最接近真相的事实是,乔治犯傻了。

换了你你也会傻在那里——

  1.就在你的眼皮底下,两个客人把他们的饭吃颠倒了,马克斯吃的是阿尔的,阿尔吃的是马克斯的。最要命的是,阿尔明明知道自己吃错了,但是,他将错就错。这个将错就错不是错,他表明了阿尔具有极强的目的性,绝不会节外生枝。这太异态、太诡异了;

  2.就在你的眼皮底下,两个客人吃饭的时候都“戴着手套”,这就更异态、更诡异了。

这就是乔治的现实处境。他只能“看”客人吃饭。

“你在看什么?”马克斯看着乔治说。

“没看什么。”(乔治说)

“还他妈得没看什么,你明明在看我。”(马克斯说)

    请注意,小说到了这里其实已经是千钧一发了,随时都有失控的可能性。从理论上说,下一句话该轮到乔治了,可是,乔治能说什么?他什么都不敢说。我们做读者的只能焦虑,只能等,等着听一听乔治到底说了什么。但是我们做读者的根本就不用焦虑,有人掌控着全局,他不会让事态失控,他是阿尔,真正的“第一个人”。他说话了:

“马克斯,这小子(乔治)也许是想开个玩笑。”

    这句话真真实实地替乔治解了围。一个已经被逼到死角的人只有一件事可以做,不是说话,是笑。生活常识告诉我们,这种笑叫陪笑,或者说叫傻笑,它和喜悦一点都沾不上边。我想问问你们,这样的笑容好看么?不好看。比屎还难看。海明威说乔治的笑脸难看了么?没有。可是,海明威真的说了,他是通过马克斯的嘴说出来的:

“你(乔治)不必非笑不可的,你完全没有必要笑,明白吗?”(马克斯说)

    这句话太棒了。在这个地方我忍不住要说一说翻译。我说过,海明威的译本比较多,我读过许多不同的译本。比较下来,我个人很偏爱译林出版社汤伟的译本。我不懂英语,但是,从汉语这个角度来说,汤伟汉语的语感特别地好。汤伟这个翻译家我不认识,哪一天见到他,我要当面告诉他,我喜欢他的翻译。在英译汉这个领域,我很期待他。这一段译得非常出彩,太紧张了,太铁血了。是高潮特有的氛围。马克斯的这句话话毫无逻辑可言,戏耍、轻蔑、冷酷。最出彩的要数这一句,——“你完全没有必要笑。”在英语里头,这句话是怎样的我不知道,但是,在汉语里,这句话很考验一个翻译家汉语的“造句”能力。什么是“必要的”笑?什么是“不必要的”笑?太无厘头了,蛮不讲理,像飞来的横祸,毫无出处,它破空而来。我很赞赏汤伟这样的笔调。我喜欢这句话还有一个原因,它为我们设置了一座小小的“冰山”,“冰山”的下面藏着乔治狗屎不如的笑脸。对读者来说,一篇小说就是一篇小说,或者一本书,可是,对作者和翻译者来说,小说只能是、必须是一个又一个句子。这个句子你不讲究,下一个句子你再不讲究,下一个句子你还不讲究,那么亲爱的,你告诉我,小说又是什么呢?

这一段很经典。是标准的、短篇小说的笔法。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如果是长篇小说,这样写并不一定好,甚至可以说,很糟糕。长篇有长篇的大结构,你让读者消耗在这些过于细微的地方,那真的不是一个好主意。如果说,《红楼梦》作为长篇小说有什么问题,问题就在这里,它太精微了,它太耗人了。可以这样说,读《红楼梦》如果你只读过一遍,和没读也没什么两样。

四、两个杀手,一只鹦鹉

    海明威是一个喜欢描写对话的作家,说到《杀手》里的对话,我们就不得不说一个海明威对话的一个特征,那就是重复。如果我们是第一次阅读《杀手》,我们会被对话的重复弄得厌倦。而实际上,《杀手》的对话是非常有特色的。

    首先我们要面对一个问题,海明威为什么要重复?重复有可能导致两种后果,一、罗唆,二、强硬。我们几乎不用思考,海明威的不可能罗唆,他唯一在意的只是小说的强硬。

    我们先来看杀手阿尔对服务员乔治的一段对话,也就是吃饭之前点“喝的”。

  “有喝的吗?”阿尔问道。

  “银啤、拜沃、干姜水。”乔治说。

  “我是说你们有喝的吗?”

    对杀手阿尔来说,只有“烈酒”才能算“喝的”,啤酒都不算。但他偏偏不对乔治解释,这是他霸道的地方,咄咄逼人的地方。发现了吧,阿尔的重复决不只是罗唆,而是另一种简洁,是概念的简洁,能不用新概念就坚决不用。——人家是来杀人的,又不是求职,更不是相亲,没必要把什么都说明白。说不明白你也要懂。我说的话你怎么可以不懂?你必须懂。在《杀手》里头,出现了许多这样的重复,我想说,这样的重复我们是可以接受的。它毕竟是塑造杀手这个人物形象所需要的,杀手怎么可能好好说话。

但是同学们,我为什么要说“这样的重复我们是可以接受”呢?想一想,我真正想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我真正想表达的意思是,《杀手》里头一共出现了两个杀手,阿尔和马克斯。他们都喜欢重复。尤其是,他们两个还彼此重复。这就很难让人接受了。《杀手》的对话重复得太厉害了。海明威意识不到么?他为什么还要这样?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回到人物的性格。从字面上看,海明威对阿尔和马克斯的描写都差不多,个头,衣着,说话的语气,包括性格,这两个人是类似的,所用的笔墨差不多也是五五开。

    我们先说这样写的好处。两个杀人者,你一句,我一句,他们在不停地重复,他们的话都很重,在他们的重复中,形成了一种无形的追击效果。一句压着一句,会让整个小说的氛围越来越压抑。

    我们再说这样写的坏处。你海明威把两个杀人犯写得一摸一样,小说人物的独特性哪里去了?要知道,完全雷同的形象和性格,是小说的大忌讳。我的问题是,海明威为什么就要犯这样的忌讳?

    为了把这个问题说清楚,我们必须再做细致的分析。我们一个一个地来。我们先来看阿尔这个人物,看看海明威是如何描写阿尔的。

    阿尔老到,镇定,经验丰富,目中无人。出于课堂的需要,对不起了,我只能把《杀手》做一次肢解,这样的肢解很不科学,海明威是不可能这样去构架小说的,没有一个作家会这样去构架小说。但是,这样的肢解有助于我们的理解。——海明威描写阿尔总共用了七步:

    第一步,两个杀手进门,通过尼克的眼睛,让我们读者忽略了阿尔。这是海明威的障眼法;

    第二步,通过乔治的提问,让我们近距离地感受到了阿尔的威慑力;

    第三步,服务员乔治过来送饭。既然是送饭,那就涉及到两个空间,一个是餐厅,一个是厨房。乔治在送饭的过程中做了一个小动作,把餐厅和厨房之间的小窗户给关上了。这个小动作为阿尔的大动作提供了一个前提;

    第四步,阿尔走进另一个空间、也就是厨房之后,海明威写道,阿尔“用一个番茄酱瓶子撑开了那扇往厨房送盘子的小窗户”。这是一个辅助性的动作,为阿尔的大动作做铺垫;

    第五步,阿尔的大动作。他在厨房里头指挥餐厅里的人物,大声安排乔治和马克斯在餐厅里头的空间位置。他让乔治“再往吧台那边站一点”,马克斯呢,“往左边移一点”。——阿尔在做什么?在争取最好的“视野”,也就是射击的空间。在这里,海明威用了一个比喻,说阿尔“像一个正在安排集体照的摄影师”。“摄影师”是什么意思,不用多说了;

    第六步,如果说,到目前为止,一切都是我们的猜测。但是,等乔治再一次走进厨房的时候,他亲眼看到了“一支锯短了的猎枪的枪头就靠在架子上”。小说到了这里,一切都水落石出。阿尔是枪手,他的形象已彻底确立,他是一个老到的、冷静的、经验丰富的杀手。

    其实,这一切也可以从餐厅里的格局得到反证。注意,留在餐厅里的现在是两个人,一个人是乔治,一个是马克斯。乔治在干啥?他不停地看墙上的钟,——他关心的是时间;马克斯呢,他盯着的是镜子,其实是大门,在望风,——他关心的是空间。看见了吧,这一切是如此地严密,刀光剑影哪,太紧张了。

    但是,无论是时间还是空间,都是假象,背后的指向是同一个东西,是一个人。谁呢,正要追杀的拳击手安德烈松。这个紧张的、令人不安的过程是以帮手马克斯和服务员乔治的对话来完成的。它导致了厨房里的阿尔的不满。

第七步,阿尔在厨房里还干了一件事:指责马克斯,教训马克斯。这说明了马克斯的毛糙,幼稚,马克斯还有许多东西要学。

——我在阿尔这个人物的身上说了这么多,同学们明白了没有?

    谜底一下子就解开了,一共有两个谜底,1.海明威根本就没有描写两个性格雷同的杀手,他们的性格区别特别地巨大,一个老到,一个幼稚。2.现在我们终于知道了,海明威所描写的对话一点也没有重复,所谓的重复,其实是马克斯对阿尔的模仿。从衣着,到做派,一直到说话的腔调,马克斯什么都在模仿阿尔。他就是阿尔身边的一只鹦鹉。一只望风的鹦鹉。这就是马克斯的独特性。这是符合逻辑的,一对出生入死的搭档,适当的统一性对双方都好。在这里,可以这样说,海明威把马克斯的性格描写一股脑儿都放到“水下”去了。——但是,是清晰的。海明威用对话语言的重复营造了压迫感,同时刻画了马克斯附庸者的性格。

貌似娱乐的问题

   轻松一下,我有一个娱乐性的问题,一个关于身高的。假设你们就是海明威,《杀手》就是你们写的,那你们会如何去描写两个杀手的身高呢?他们是大个子还是小个子?他们是大个子好还是小个子好?你们随便说,怎么说都可以。反正这个问题也不重要。

——我们回到正题上来,两个杀手打算谋杀的那个人是谁?是“重量级拳击手”安德烈松。既然是重量级拳击手,他只能是一个壮汉,一个大个子。海明威写道——

  他(安德烈松)曾是一名重量级的拳击手,床对他来说显得太小了。他头下枕着两个枕头。他没朝尼克看。

    海明威真是一个简洁的小说家。要写一个人的个子大,还有什么比写“床小”更好的呢?但是,海明威为什么不写“椅子小”、“沙发小”呢?那样写不好。为什么?——对一个拳击手来说,最糟糕的动作或者说体态是什么?当然是躺下来了。所以,必须是床,不能是椅子或者沙发。我不能说海明威在这个地方做了严格的设计,我只能说,从直觉上说,海明威一定会安排安德烈松躺着的,换了我也只能是这样写。好,这个重量极的拳击手已经躺下了,我所关心的是,在尼克来通风报信的时候,也就是说,在裁判开始“数九”的时候,这个重量级的拳击手都做了什么呢?

    我们来看海明威对安德烈松的描写,是三个动态。第一,在尼克进门之后,他没有看尼克一眼。第二,随着尼克的叙述,他看着墙,第三,伴随着尼克进一步的叙述,他干脆朝墙的那一面转过身去了。这三个动作都在说明一件事,安德烈松在回避,一次比一次严重。无论裁判怎么数,就算你数到九十九,他也不会站起来了。他彻底崩溃了。

老实说,写一个人的崩溃有多种多样的写法,换了你你会怎么写?

    现在我们来谈一谈海明威这个人。我们都知道一件事,海明威擅长拳击。他了解拳击。现在,一个了解拳击的作家要写一个拳击手了,这个作家对什么最敏感呢?这就要说到拳击运动的基本动态了。在比赛的时候,一、拳击手目光对着目光,二、拳击手面对面。这是拳击的基本要求。反过来说,当一个拳击手开始回避目光,当一个拳击手开始用他的背部面对这个世界的时候,结论只有一个,他失败了,他彻底崩溃了。所以,有两样东西海明威一定要写,他是不会落下的:一,安德烈松躲避的目光,二,安德烈松转过去的胸膛——背脊。这就是作为拳击手的、海明威的直觉,也就是作为小说家的、海明威的直觉。在这个地方,海明威几乎就不用动脑子,一定会直奔“目光”和“背脊”而去,不会错的,他用不着去描写安德烈松的表情和心理,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如果你一定要在这个地方描写表情和心理,当然可以了,但是,作者一定不是海明威。就《杀手》这么一个短篇小说而言,如果作者是佚名的,有关部门请我来做一个鉴定,我会这样告诉大家,作者是海明威。海明威要是胆敢当着我的面说“《杀手》不是我写的”,我会给他两大嘴巴。你给我闭嘴。

    请注意,海明威在这里不只是描写,还有一个东西被他藏在了“水下”,那就是对安德烈松的羞辱。作为一个重量级的拳击手,你的眼睛都不敢看人了,只给世界一个背,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耻辱的么?这里的海明威极其傲慢、极其强势。他是高高在上的。这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羞辱,这是一条硬汉对一个软蛋的羞辱。我们必须要看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到一个重量级拳击手曾经的傲慢与尊严。

不要忘记我说过的一句话:海明威的立场会选择更强的那一方。

同样不要忘记我说过的一句话:海明威的心理刻画很有特点,他不太切入人物的内心,他更在意描绘外部的动态。

    海明威的小说的确太硬气了,充满了男性的魅力。

    但是,常识告诉我们,一个重量级的拳击手不可能是软蛋,他不会太脆弱,他不会轻易就崩溃。他如果崩溃了,一定是被外部更加强硬的东西击垮了。击垮他的是谁?还能是谁?  当然是阿尔,还有马克斯。

    我们完全可以这样想像,小说《杀手》真的只写了“八分之一”,前面一定还有许多次的追杀,都被安德烈松侥幸逃脱了。然而,那个“八分之七”海明威统统都没有写。这太恐怖了,太刀光剑影了,——不要说一般的人,就连重量极的拳击手都扛不住了,那还是算了吧,不逃了,逃不动了,早死早安生。

    回到身高的问题上来。其实,小说人物的身高根本就不是问题,但是,为了凸显《杀手》的恐怖氛围,海明威特地选择了两个小个子。这不是偶然的。这也不是一个娱乐性的小奖品,它关系到小说内部的基本秩序。阿尔和马克斯不可能是魁梧的大个子,大个子在这个地方很无趣。他们就是两只剧毒的、没完没了的黄蜂,他们就是两只剧毒的、没完没了的蝎子,上天入地啊,防不胜防。幸运的是,同学们,——你们都不是安德烈松,祝贺你们!吃饭去吧。

【作者简介】毕飞宇,男,1964年生于江苏兴化,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中文系,从教五年。著有中短篇小说近百篇。主要著作有小说集《慌乱的指头》、《祖宗》等。现供职于《雨花》杂志社。近年来毕飞宇得奖众多,其中有:首届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奖《哺乳期的女人》等。

黄先生已死去二十多年了。这些年中,只要我在北平,我总忘不了去祭他的墓。自然我不能永远在北平;别处的秋风使我倍加悲苦:祭黄先生的时节是重阳的前后,他是那时候死的。去祭他是我自己加在身上的责任;他是我最钦佩敬爱的一位老师,虽然他待我未必与待别的同学有什么分别;他爱我们全体的学生。可是,我年年愿看看他的矮墓,在一株红叶的枫树下,离大悲寺不远。

已经三年没去了,生命不由自主的东奔西走,三年中的北平只在我的梦中!

去年,也不记得为了什么事,我跑回去一次,只住了三天。虽然才过了中秋,可是我不能不上西山去;谁知道什么时候才再有机会回去呢。自然上西山是专为看黄先生的墓。为这件事,旁的事都可以搁在一边;说真的,谁在北平三天能不想办一万样事呢。

这种祭墓是极简单的:只是我自己到了那里而已,没有纸钱,也没有香与酒。黄先生不是个迷信的人,我也没见他饮过酒。

从城里到山上的途中,黄先生的一切显现在我的心上。在我有口气的时候,他是永生的。真的;停在我心中,他是在死里活着,每逢遇上个穿灰布大褂,胖胖的人,我总要细细看一眼。是的,胖胖的而穿灰布大衫,因黄先生而成了对我个人的一种什么象征。甚至于有的时候与同学们聚餐,“黄先生呢?”常在我的舌尖上;我总以为他是还活着。还不是这么说,我应当说:我总以为他不会死,不应该死,即使我知道他确是死了。

他为什么作学监呢?胖胖的,老穿着灰布大衫!他作什么不比当学监强呢?可是,他竟自作了我们的学监;似乎是天命,不作学监他怎能在四十多岁便死了呢!

胖胖的,脑后折着三道肉印;我常想,理发师一定要费不少的事,才能把那三道弯上的短发推净。脸象个大肉葫芦,就是我这样敬爱他,也就没法否认他的脸不是招笑的。可是,那双眼!上眼皮受着“胖”的影响,松松的下垂,把原是一对大眼睛变成了俩螳螂卵包似的,留个极小的缝儿射出无限度的黑亮。好象这两道黑光,假如你单单的看着它们,把“胖”的一切注脚全勾销了。那是一个胖人射给一个活动,灵敏,快乐的世界的两道神光。他看着你的时候,这一点点黑珠就象是钉在你的心灵上,而后把你象条上了钩的小白鱼,钓起在他自己发射出的慈祥宽厚光朗的空气中。然后他笑了,极天真的一笑,你落在他的怀中,失去了你自己。那件松松裹着胖黄先生的灰布大衫,在这时节,变成了一件仙衣。在你没看见这双眼之前,假如你看他从远处来了,他不过是团蠕蠕而动的灰色什么东西。

无论是哪个同学想出去玩玩,而造个不十二分有伤于诚实的谎,去到黄先生那里请假,黄先生先那么一笑,不等你说完你的谎——好象唯恐你自己说漏了似的——便极用心的用苏字给填好“准假证”。但是,你必须去请假。私自离校是绝对不行的。凡关乎人情的,以人情的办法办;凡关乎校规的,校规是校规;这个胖胖的学监!

他没有什么学问,虽然他每晚必和学生们一同在自修室读书;他读的都是大本的书,他的笔记本也是庞大的,大概他的胖手指是不肯甘心伤损小巧精致的书页。他读起书来,无论冬夏,头上永远冒着热汗,他决不是聪明人。有时我偷眼看看他,他的眉,眼,嘴,好象都被书的神秘给迷住;看得出,他的牙是咬得很紧,因为他的腮上与太阳穴全微微的动弹,微微的,可是紧张。忽然,他那么天真的一笑,叹一口气,用块象小床单似的白手绢抹抹头上的汗。

先不用说别的,就是这人情的不苟且与傻用功已足使我敬爱他——多数的同学也因此爱他。稍有些心与脑的人,即使是个十五六岁的学生,象那时候的我与我的学友们,还能看不出:他的温和诚恳是出于天性的纯厚,而同时又能丝毫不苟的负责是足以表示他是温厚,不是懦弱?还觉不出他是“我们”中的一个,不是“先生”们中的一个;因为他那种努力读书,为读书而着急,而出汗,而叹气,还不是正和我们一样?

到了我们有了什么学生们的小困难——在我们看是大而不易解决的——黄先生是第一个来安慰我们,假如他不帮助我们;自然,他能帮忙的地方便在来安慰之前已经自动的作了。二十多年前的中学学监也不过是挣六十块钱,他每月是拿出三分之一来,预备着帮助同学,即使我们都没有经济上的困难,他这三分之一的薪水也不会剩下。假如我们生了病,黄先生不但是殷勤的看顾,而且必拿来些水果,点心,或是小说,几乎是偷偷的放在病学生的床上。

但是,这位困苦中的天使也是平安中的君王——他管束我们。宿舍不清洁,课后不去运动……都要挨他的雷,虽然他的雷是伴着以泪作的雨点。

世界上,不,就说一个学校吧,哪能都是明白人呢。我们的同学里很有些个厌恶黄先生的。这并不因为他的爱心不普遍也不是被谁看出他是不真诚,而是伟大与藐小的相触,结果总是伟大的失败,好似不如此不足以成其伟大。这些同学们一样的受过他的好处,知道他的伟大,但是他们不能爱他。他们受了他十样的好处后而被他申斥了一阵,黄先生便变成顶可恶的。我一点也没有因此而轻视他们的意思,我不过是说世上确有许多这样的人。他们并不是不晓得好歹,而是他们的爱只限于爱自己;爱自己是溺爱,他们不肯受任何的责备。设若你救了他的命,而同时责劝了他几句,他从此便永远记着你的责备——为是恨你——而忘了救命的恩惠。黄先生的大错处是根本不应来作学监,不负责的学监是有的,可是黄先生与不负责永远不能联结在一处。不论他怎样真诚,怎样厚道,管束。

他初来到学校,差不多没有一个人不喜爱他,因为他与别位先生是那样的不同。别位先生们至多不过是比书本多着张嘴的,我们佩服他们和佩服书籍差不多。即使他们是活泼有趣的,在我们眼中也是另一种世界的活泼有趣,与我们并没有多么大的关系。黄先生是个“人”,他与别位先生几乎完全不相同。他与我们在一处吃,一处睡,一处读书。

半年之后,已经有些同学对他不满意了,其中有的,受了他的规戒,有的是出于立异——人家说好,自己就偏说坏,表示自己有头脑,别人是顺竿儿爬的笨货。

经过一次小风潮,爱他的与厌恶他的已各一半了。风潮的起始,与他完全无关。学生要在上课的时间开会了,他才出来劝止,而落了个无理的干涉。他是个天真的人——自信心居然使他要求投票表决,是否该在上课时间开会!幸而投与他意见相同的票的多着三张!风潮虽然不久便平静无事了,可是他的威信已减了一半。

因此,要顶他的人看出时机已到:再有一次风潮,他管保得滚。谋着以教师兼学监的人至少有三位。其中最活动的是我们的手工教师,一个用嘴与舌活着的人,除了也是胖子,他和黄先生是人中的南北极。在教室上他曾说过,有人给他每月八百圆,就是提夜壶也是美差。有许多学生喜欢他,因为上他的课时就是睡觉也能得八十几分。他要是作学监,大家岂不是入了天国!每天晚上,自从那次小风潮后,他的屋中有小的会议。不久,在这小会议中种的子粒便开了花。校长处有人控告黄先生,黑板上常见“胖牛”,“老山药蛋”……

同时,有的学生也向黄先生报告这些消息。忽然黄先生请了一天的假。可是那天晚上自修的时候,校长来了,对大家训话,说黄先生向他辞职,但是没有准他。末后,校长说,“有不喜欢这位好学监的,请退学;大家都不喜欢他呢,我与他一同辞职。”大家谁也没说什么。可是校长前脚出去,后脚一群同学便到手工教员室中去开紧急会议。

第三天上黄先生又照常办事了,脸上可是好象瘦减了一圈。在下午课后他召集全体学生训话,到会的也就是半数。他好象是要说许多许多的话似的,及至到了台上,他第一个微笑就没笑出来,楞了半天,他极低细的说了一句:“咱们彼此原谅吧!”没说第二句。

暑假后,废除月考的运动一天扩大一天。在重阳前,炸弹爆发了。英文教员要考,学生们不考;教员下了班,后面追随着极不好听的话。及至事情闹到校长那里去,问题便由罢考改为撤换英文教员,因为校长无论如何也要维持月考的制度。虽然有几位主张连校长一齐推倒的,可是多数人愿意先由撤换教员作起。既不向校长作战,自然罢考须暂放在一边。这个时节,已经有人警告了黄先生:“别往自己身上拢!”

可是谁叫黄先生是学监呢?他必得维持学校的秩序。

况且,有人设法使风潮往他身上转来呢。

校长不答应撤换教员。有人传出来,在职教员会议时,黄先生主张严办学生,黄先生劝告教员合作以便抵抗学生,黄学监……

风潮又转了方向,黄学监,已经不是英文教员,是炮火的目标。

黄先生还终日与学生们来往,劝告,解说,笑与泪交替的揭露着天真与诚意。有什么用呢?

学生中不反对月考的不敢发言。依违两可的是与其说和平的话不如说激烈的,以便得同学的欢心与赞扬。这样,就是敬爱黄先生的连暗中警告他也不敢了:风潮象个魔咒捆住了全校。

我在街上遇见了他。

“黄先生,请你小心点,”我说。

“当然的,”他那么一笑。

“你知道风潮已转了方向?”

他点了点头,又那么一笑,“我是学监!”

“今天晚上大概又开全体大会,先生最好不用去。”

“可是,我是学监!”

“他们也许动武呢!”

“打‘我’?”他的颜色变了。

我看得出,他没想到学生要打他;他的自信力太大。可是同时他并不是不怕危险。他是个“人”,不是铁石作的英雄——因此我爱他。

“为什么呢?”他好似是诘问着他自己的良心呢。

“有人在后面指挥。”

“呕!”可是他并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据我看;他紧跟着问:“假如我去劝告他们,也打我?”

我的泪几乎落下来。他问得那么天真,几乎是儿气的;始终以为善意待人是不会错的。他想不到世界上会有手工教员那样的人。

“顶好是不到会场去,无论怎样!”

“可是,我是学监!我去劝告他们就是了;劝告是惹不出事来的。谢谢你!”

我楞在那儿了。眼看着一个人因责任而牺牲,可是一点也没觉到他是去牺牲——一听见“打”字便变了颜色,而仍然不退缩!我看得出,此刻他决不想辞职了,因为他不能在学校正极紊乱时候抽身一走。“我是学监!”我至今忘不了这一句话,和那四个字的声调。

果然晚间开了大会。我与四五个最敬爱黄先生的同学,故意坐在离讲台最近的地方,我们计议好:真要是打起来,我们可以设法保护他。

开会五分钟后,黄先生推门进来了。屋中连个大气也听不见了。主席正在报告由手工教员传来的消息——就是宣布学监的罪案——学监进来了!我知道我的呼吸是停止了一会儿。

黄先生的眼好似被灯光照得一时不能睁开了,他低着头,象盲人似的轻轻关好了门。他的眼睁开了,用那对慈善与宽厚作成的黑眼珠看着大众。他的面色是,也许因为灯光太强,有些灰白。他向讲台那边挪了两步,一脚登着台沿,微笑了一下。

“诸位同学,我是以一个朋友,不是学监的地位,来和大家说几句话!”

“假冒为善!”

“汉奸!”

后边有人喊。

黄先生的头低下去,他万也想不到被人这样骂他。他决不是恨这样骂他的人,而是怀疑了自己,自己到底是不真诚,不然……

这一低头要了他的命。

他一进来的时候,大家居然能那样静寂,我心里说,到底大家还是敬畏他;他没危险了。这一低头,完了,大家以为他是被骂对了,羞愧了。

“打他!”这是一个与手工教员最亲近的学友喊的,我记得。跟着,“打!”“打!”后面的全立起来。我们四五个人彼此按了按膝,“不要动”的暗号;我们一动,可就全乱了。我喊了一句。

“出去!”故意的喊得很难听,其实是个善意的暗示。

他要是出去——他离门只有两三步远——管保没有事了,因为我们四五个人至少可以把后面的人堵住一会儿。

可是黄先生没动!好象蓄足了力量,他猛然抬起头来。他的眼神极可怕了。可是不到半分钟,他又低下头去,似乎用极大的忏悔,矫正他的要发脾气。他是个“人”,可是要拿人力把自己提到超人的地步。我明白他那心中的变动:冷不防的被人骂了,自己怀疑自己是否正道;他的心告诉他——无愧;在这个时节,后面喊“打!”:他怒了;不应发怒,他们是些青年的学生——又低下头去。

随着说第二次低头,“打!”成了一片暴雨。

假如他真怒起来,谁也不敢先下手;可是他又低下头去——就是这么着,也还只听见喊打,而并没有人向前。这倒不是大家不勇敢,实在是因为多数——大多数——人心中有一句:“凭什么打这个老实人呢?”自然,主席的报告是足以使些人相信的,可是究竟大家不能忘了黄先生以前的一切;况且还有些人知道报告是由一派人造出来的。

我又喊了声,“出去!”我知道“滚”是更合适的,在这种场面上,但怎忍得出口呢!

黄先生还是没动。他的头又抬起来:脸上有点笑意,眼中微湿,就象个忠厚的小儿看着一个老虎,又爱又有点怕忧。

忽然由窗外飞进一块砖,带着碎玻璃碴儿,象颗横飞的彗星,打在他的太阳穴上。登时见了血。他一手扶住了讲桌。后面的人全往外跑。我们几个搀住了他。

“不要紧,不要紧,”他还勉强的笑着,血已几乎盖满他的脸。

找校长,不在;找校医,不在;找教务长,不在;我们决定送他到医院去。

“到我屋里去!”他的嘴已经似乎不得力了。

我们都是没经验的,听他说到屋中去,我们就搀扶着他走。到了屋中,他摆了两摆,似乎要到洗脸盆处去,可是一头倒在床上;血还一劲的流。

老校役张福进来看了一眼,跟我们说,“扶起先生来,我接校医去。”

校医来了,给他洗干净,绑好了布,叫他上医院。他喝了口白兰地,心中似乎有了点力量,闭着眼叹了口气。校医说,他如不上医院,便有极大的危险。他笑了。低声的说:

“死,死在这里;我是学监!我怎能走呢——校长们都没在这里!”

老张福自荐伴着“先生”过夜。我们虽然极愿守着他,可是我们知道门外有许多人用轻鄙的眼神看着我们;少年是最怕被人说“苟事”的——同情与见义勇为往往被人解释作“苟事”,或是“狗事”;有许多青年的血是能极热,同时又极冷的。我们只好离开他。连这样,当我们出来的时候还听见了:“美呀!黄牛的干儿子!”

第二天早晨,老张福告诉我们,“先生”已经说胡话了。

校长来了,不管黄先生依不依,决定把他送到医院去。

可是这时候,他清醒过来。我们都在门外听着呢。那位手工教员也在那里,看着学监室的白牌子微笑,可是对我们皱着眉,好象他是最关心黄先生的苦痛的。我们听见了黄先生说:

“好吧,上医院;可是,容我见学生一面。”

“在哪儿?”校长问。

“礼堂;只说两句话。不然,我不走!”

钟响了。几乎全体学生都到了。

老张福与校长搀着黄先生。血已透过绷布,象一条毒花蛇在头上盘着。他的脸完全不象他的了。刚一进礼堂门,他便不走了,从绷布下设法睁开他的眼,好象是寻找自己的儿女,把我们全看到了。他低下头去,似乎已支持不住,就是那么低着头,他低声——可是很清楚的——说:

“无论是谁打我来着,我决不,决不计较!”

他出去了,学生没有一个动弹的。大概有两分钟吧。忽然大家全往外跑,追上他,看他上了车。

过了三天,他死在医院。

谁打死他的呢?

丁庚。

可是在那时节,谁也不知道丁庚扔砖头来着。在平日他是“小姐”,没人想到“小姐”敢飞砖头。

那时的丁庚,也不过是十七岁。老穿着小蓝布衫,脸上长着小红疙疸,眼睛永远有点水锈,象敷着些眼药。老实,不好说话,有时候跟他好,有时候又跟你好,有时候自动的收拾宿室,有时候一天不洗脸。所以是小姐——有点忽东忽西的小性。

风潮过去了,手工教员兼任了学监。校长因为黄先生已死,也就没深究谁扔的那块砖。说真的,确是没人知道。

可是,不到半年的工夫,大家猜出谁了——丁庚变成另一个人,完全不是“小姐”了。他也爱说话了,而且永远是不好听的话。他永远与那些不用功的同学在一起了,吸上了香烟——自然也因为学监不干涉——每晚上必出去,有时候嘴里喷着酒味。他还作了学生会的主席。

由“那”一晚上,黄先生死去,丁庚变了样。没人能想到“小姐”会打人。可是现在他已不是“小姐”了,自然大家能想到他是会打人的。变动的快出乎意料之外,那么,什么事都是可能的了;所以是“他”!

过了半年,他自己承认了——多半是出于自夸,因为他已经变成个“刺儿头”。最怕这位“刺儿头”的是手工兼学监那位先生。学监既变成他的部下,他承认了什么也当然是没危险的。自从黄先生离开了学监室,我们的学校已经不是学校。

为什么扔那块砖?据丁庚自己说,差不多有五六十个理由,他自己也不知道哪一个最好,自然也没人能断定哪个最可靠。

据我看,真正的原因是“小姐”忽然犯了“小姐性”。他最初是在大家开会的时候,连进去也不敢,而在外面看风势。忽然他的那个劲儿来了,也许是黄先生责备过他,也许是他看黄先生的胖脸好玩而试试打得破与否,也许……不论怎么着吧,一个十七岁的孩子,天性本来是变鬼变神的,加以脸上正发红泡儿的那股忽人忽兽的郁闷,他满可以作出些无意作而作了的事。从多方面看,他确是那样的人。在黄先生活着的时候,他便是千变万化的,有时候很喜欢人叫他“黛玉”。黄先生死后,他便不知道他是怎回事了。有时候,他听了几句好话,能老实一天,趴在桌上写小楷,写得非常秀润。第二天,一天不上课!

这种观察还不只限于学生时代,我与他毕业后恰巧在一块作了半年的事,拿这半年中的情形看,他确是我刚说过的那样的人。拿一件事说吧。我与他全作了小学教师,在一个学校里,我教初四。已教过两个月,他忽然想换班,唯一的原因是我比他少着三个学生。可是他和校长并没这样说——为少看三本卷子似乎不大好出口。他说,四年级级任比三年级的地位高,他不甘居人下。这虽然不很象一句话,可究竟是更精神一些的争执。他也告诉校长:他在读书时是作学生会主席的,主席当然是大众的领袖,所以他教书时也得教第一班。

校长与我谈论这件事,我是无可无不可,全凭校长调动。校长反倒以为已经教了快半个学期,不便于变动。这件事便这么过去了。到了快放年假的时候,校长有要事须请两个礼拜的假,他打算求我代理几天。丁庚又答应了。可是这次他直接的向我发作了,因为他亲自请求校长叫他代理是不好意思的。我不记得我的话了,可是大意是我应着去代他向校长说说:我根本不愿意代理。

及至我已经和校长说了,他又不愿意,而且忽然的辞职,连维持到年假都不干。校长还没走,他卷铺盖走了。谁劝也无用,非走不可。

从此我们俩没再会过面。

看见了黄先生的坟,也想起自己在过去二十年中的苦痛。坟头更矮了些,那么些土上还长着点野花,“美”使悲酸的味儿更强烈了些。太阳已斜挂在大悲寺的竹林上,我只想不起动身。深愿黄先生,胖胖的,穿着灰布大衫,来与我谈一谈。

远处来了个人。没戴着帽,头发很长,穿着青短衣,还看不出他的模样来,过路的,我想;也没大注意。可是他没顺着小路走去,而是捨了小道朝我来了。又一个上坟的?

他好象走到坟前才看见我,猛然的站住了。或者从远处是不容易看见我的,我是倚着那株枫树坐着呢。

“你,”他叫着我的名字。

我楞住了,想不起他是谁。

“不记得我了?丁——”

没等他说完我想起来了,丁庚。除了他还保存着点“小姐”气——说不清是在他身上哪处——他绝对不是二十年前的丁庚了。头发很长,而且很乱。脸上乌黑,眼睛上的水锈很厚,眼窝深陷进去,眼珠上许多血丝。牙已半黑,我不由的看了看他的手,左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全黄了一半。他一边看着我,一边从袋里摸出一盒“大长城”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一阵悲惨。我与他是没有什么感情的,可是幼时的同学……我过去握住他的手;他的手颤得很厉害。我们彼此看了一眼,眼中全湿了;然后不约而同的看着那个矮矮的墓。

“你也来上坟?”这话已到我的唇边,被我压回去了。他点一枝烟,向蓝天吹了一口,看看我,看看坟,笑了。

“我也来看他,可笑,是不是?”他随说随坐在地上。

我不晓得说什么好,只好顺口搭音的笑了声,也坐下了。

他半天没言语,低着头吸他的烟,似乎是思想什么呢。烟已烧去半截,他抬起头来,极有姿式的弹着烟灰。先笑了笑,然后说:

“二十多年了!他还没饶了我呢!”

“谁?”

他用烟卷指了指坟头:“他!”

“怎么?”我觉得不大得劲;深怕他是有点疯魔。

“你记得他最后的那句?决——不——计——较,是不是?”

我点点头。

“你也记得咱们在小学教书的时候,我忽然不干了?我找你去叫你不要代理校长?好,记得你说的是什么?”

“我不记得。”

“决不计较!你说的。那回我要和你换班次,你也是给了我这么一句。你或者出于无意,可是对于我,这句话是种报复,惩罚。它的颜色是红的一条布,象条毒蛇;它确是有颜色的。它使我把生命变成一阵颤抖;志愿,事业,全随颤抖化为——秋风中的落叶。象这颗枫树的叶子。你大概也知道,我那次要代理校长的原因?我已运动好久,叫他不能回任。可是你说了那么一句——”

“无心中说的,”我表示歉意。

“我知道。离开小学,我在河务局谋了个差事。很清闲,钱也不少。半年之后,出了个较好的缺。我和一个姓李的争这个地位。我运动,他也运动,力量差不多是相等,所以命令多日没能下来。在这个期间,我们俩有一次在局长家里遇上了,一块打了几圈牌。局长,在打牌的时候,露出点我们俩竞争很使他为难的口话。我没说什么,可是姓李的一边打出一个红中,一边说:‘红的!我让了,决不计较!’红的!不计较!黄学监又立在我眼前,头上围着那条用血浸透的红布!我用尽力量打完了那圈牌,我的汗湿透了全身。我不能再见那个姓李的,他是黄学监第二,他用杀人不见血的咒诅在我魂灵上作祟:假如世上真有妖术邪法,这个便是其中的一种。我不干了。不干了!”他的头上出了汗。

“或者是你身体不大好,精神有点过敏。”我的话一半是为安慰他,一半是不信这种见神见鬼的故事。

“我起誓,我一点病没有。黄学监确是跟着我呢。他是假冒为善的人,所以他会说假冒为善的恶咒。还是用事实说明吧。我从河务局出来不久便成婚,”这一句还没说全,他的眼神变得象失了雏儿的恶鹰似的,瞪着地上一颗半黄的鸡爪草,半天,他好象神不附体了。我轻嗽了声,他一哆嗦,抹了抹头上的汗,说:“很美,她很美。可是——不贞。在第一夜,洞房便变成地狱,可是没有血,你明白我的意思?没有血的洞房是地狱,自然这是老思想,可是我的婚事老式的,当然感情也是老式的。她都说了,只求我,央告我,叫我饶恕她。按说,美是可以博得一切赦免的。可是我那时铁了心;我下了不戴绿帽的决心。她越哭,我越狠,说真的,折磨她给我一些愉快。末后,她的泪已干,她的话已尽,她说出最后的一句:‘请用我心中的血代替吧,’她打开了胸,‘给这儿一刀吧;你有一切的理由,我死,决不计较你!’我完了,黄学监在洞房门口笑我呢。我连动一动也不能了。第二天,我离开了家,变成一个有家室的漂流者,家中放着一个没有血的女人,和一个带着血的鬼!但是我不能自杀,我跟他干到底,他劫去我一切的快乐,不能再叫他夺去这条命!”

“丁:我还以为你是不健康。你看,当年你打死他,实在不是有意的。况且黄先生的死也一半是因为耽误了,假如他登时上医院去,一定不会有性命的危险。”我这样劝解;我准知道,设若我说黄先生是好人,决不能死后作祟,丁庚一定更要发怒的。

“不错。我是出于无心,可是他是故意的对我发出假慈悲的原谅,而其实是种恶毒的诅咒。不然,一个人死在眼前,为什么还到礼堂上去说那个呢?好吧,我还是说事实吧。我既是个没家的人,自然可以随意的去玩了。我大概走了至少也有十二三省。最后,我在广东加入了革命军。打到南京,我已是团长。设若我继续工作,现在来至少也作了军长。可是,在清党的时节,我又不干了。是这么回事,一个好朋友姓王,他是左倾的。他比我职分高。设若我能推倒他,我登时便能取得他的地位。陷害他,是极容易的事,我有许多对他不利的证据,但是我不忍下手。我们俩出死入生的在一处已一年多,一同入医院就有两次。可是我又不能抛弃这个机会;志愿使英雄无论如何也得辣些。我不是个十足的英雄,所以我想个不太激进的办法来。我托了一个人向他去说,他的危险怎样的大,不如及早逃走,把一切事务交给我,我自会代他筹画将来的安全。他不听。我火了。不能不下毒手。我正在想主意,这个不知死的鬼找我来了,没带着一个人。有些人是这样:至死总假装宽厚大方,一点不为自己的命想一想,好象死是最便宜的事,可笑。这个人也是这样,还在和我嘻嘻哈哈。我不等想好主意了,反正他的命是在我手心里,我对他直接的说了——我的手摸着手枪。他,他听完了,向我笑了笑。‘要是你愿杀我,’他说,还是笑着,‘请,我决不计较。’这能是他说的吗?怎能那么巧呢?我知道,我早就知道了,凡是我要成功的时候,‘他’老借着个笑脸来报仇,假冒为善的鬼会拿柔软的方法来毁人。我的手连抬也抬不起来了,不要说还要拿枪打人。姓王的笑着,笑着,走了。他走了,能有我的好处吗?他的地位比我高。拿证据去告发他恐怕已来不及了,他能不马上想对待我的法子吗?结果,我得跑!到现在,我手下的小卒都有作团长的了,我呢?我只是个有妻室而没家,不当和尚而住在庙里的——我也说不清我是什么!”

乘他喘气,我问了一句:“哪个庙事?”

“眼前的大悲寺!为是离着他近,”他指着坟头。

看我没往下问,他自动的说明:

“离他近,我好天天来诅咒他!”

不记得我又和他说了什么,还是什么也没说,无论怎样吧!我是踏着金黄的秋色下了山,斜阳在我的背后。我没敢回头,我怕那株枫树,叶子不是怎么红得似血!

你自杀之后,父母才知道你受的屈辱。 

听到你的故事时,你已经装入小小的骨灰坛,住进某座山寺的某一处角落。我不认识你,甚至不知道你的姓名,转述者描绘你“文静、乖巧、白白净净”的模样,我仿佛看到十九岁的你蹓跶一条瘦影子,在人潮中过街;沿用学生时代的黑眼珠,抬头思考公车站牌,排在第三个人的花衬衫之后,守秩序地嗅着他人的汗馊味,等待一条路线载你回家。 

你的家庭,平凡得榨不出一滴油。父母开个小店面,做安分生意。他们像大部分的父母,心肠软得要死,嘴巴硬得半死;不过分期待子女成龙成凤,只要身体健康,多认点字,毕业后该服役的去当兵,该工作的去找事,该结婚的办嫁妆,该生小孩的给坐月子……他们那一代很谨慎地依着社会开列的时刻表准时送子女上车,连户口校正的日期都不会误的。你的父母或许听过别人的儿子发疯、女儿割腕的传闻,可是他们比地瓜还结实,认为这种事情只会发生在家门十公里以外的地方。他们光会做替你办嫁妆的美梦,就算噩梦连床也梦不到有一天替服毒的女儿选棺材。 

你的兄姐或服役、嫁人,弟妹尚在就读。虽然不曾提着心肝儿说话,也不至于兄弟阋墙。你与撕裂的被单一起冰冷在地板上的样子,却永远在他们脑海里自动影印了。 

陌生的我,陷入你留下的迷雾。连着好几天,一面浮现你家晚餐桌上四菜一汤的热烟中,你夹菜的样子,你替自己准备次日便当的样子,你洗碗的样子,你坐在沙发上看很无聊的连续剧的样子;又一面夹织你僵硬的样子……我无法停止自己的杂思,最后跟随法师的超度仪式陪你走进灵骨塔。我知道坛面上你的照片是笑的,除了七老八十的人在照相时习惯端庄严肃为以后的音容宛在稍做准备外,二十岁以前的女孩儿,每张照片都是笑叮当的! 

笑会使人僵硬吗? 

你的妈妈回想,你毕业后上了一年班,至后期几乎恐惧上班,每天早晨赖床,拖到打卡时限才出门。其实,真正的你已经发出警讯了,你深恶痛绝去上班,又不能不去,家人当然无法细察行文背后的恐惧分量;作为一向被暗示准时搭乘社会列车的你,从小到大控着功课表拿全勤记录的,也缺乏解剖自己内心的胆量,你不敢面对恐惧,反而基于服膺习性为不愿上班的念头再添罪恶感。 

人的成长史,往往是一部压抑史。我几乎肯定,你从小不曾为自己的存活与抉择曝晒于烈日之下,啼哭于黑暗的狂野。你只会做一件事:活在别人为你选定的路上保持缄默。你或许曾经质疑,但传统中国式非人性的管教方式,只会发布权威命令,强制执行,不给人选择的机会与为自己的选择去担负一切苦难的权力——因为他们太爱你,预先威胁或堵掉可能带来不美好的路,却不愿意相信让孩子活在自己的选择中负起全部责任的训练,他才能真实地抓住生命,磨出本领,在往后风雨交加的人生,单枪匹马地走下去。你终于咽口水般,咽下所有的质疑与不愉快,没吭一声,继续保有“文静、乖巧”的美名。 

当你压不下去了,辞职在家,开始过着足不出户的日子。白天,空无人声的屋子,只有你,不知自己是什么的你;黑夜,喧哗的屋内,仍然只有你,不知为何存活的你。将近半年,你从不下楼,躲在房间,渐渐连话也不说了。你的妈妈每天中午替你送便当,又匆匆赶回店面。家人早就习惯你的文静、乖巧的性子,不可能嗅出这次的静带着死亡的霉味。他们认为你只是太累了,胃口不佳,需要休息,只想到替你抓一把中药补补元气。如果有人细心些,当你出现喃喃自语,恐惧踏出大门口,不断惊慌地叫:“外面好可怕!”的症状时,应该看出你那可怜的小灵魂正被巨大的陨石来回碾压;如果有人张开翅膀,载你飞离罪恶之都,去稻田与溪流欢唱的地方居住,重新把太阳、月亮喊回来;如果有仁慈的人坐在你面前,紧紧握住你的手,说:“把一切都说给我听,我替你做主!”你还会像毒死小老鼠一样鸩死了自己? 

事发后,你的同事到家,提起公司某位男同事喜欢说些不干净的话,欺负小女生的耳朵。带黄色纤维的话语,对苦闷的办公室而言,显然不是新闻,只要尺寸拿控恰当,毋需大惊小怪。但难以预防,某些意念特别旺盛的男人随时亮出语锋,专吃像你一样的小天鹅。你没有不听的权力,就算仓皇走避,仍然听到他以经验老到的口吻,为你营养不良的身材开药方,在众人面前剥你洋葱。可能一阵哄堂之后,没人在意上一秒钟的交谈。而你,从对两性之间的一切话题守口如瓶的传统家庭长大,突然置身害了性病的语言系统中,内心的愤怒、羞耻、罪恶泼盆而下。放话男人从不考虑视性话题为极机密的年轻女孩内心感受,因为千百年来,受大男人独裁主义管制的性语言区,教他可以随时“他妈的”、随地“干恁娘”,不必受任何法律、舆论的谴责。他不会回归人道精神的原点,思考“三字经”的魔爪也把他的母亲、姐妹、妻子、女儿一并推入专供男人戏耍的语言暴力的火坑!你毕竟年轻,只顾当下爆发身受其辱的羞恶感,不曾追溯罪恶之渊薮乃那一套长满性细菌的观念,及其蔓延的语言系统。他悠游自得活在这套爷传父、父传子的观念里,被保障可以随地吐两性话题内的槟榔汁。他在说你时,其实是针对所有的女性;你以为自己的身材又瘦又瘪才被取笑吗?那就错了,如果你丰腴,他一样吐出垂涎的舌,舔你身上的油。这也是为何我厌恶看到琳琅满目的整容、整型广告,仿佛女人的脑容量是在胸围、腰围、臀围及一对傻乎乎的双眼皮上的原因。你愈往深层思索,愈了解发生在你身上的被损害与被侮辱都有来龙去脉,不管归结于社会变动、两性结构,抑或人性底层的原欲,你将透过历史性的阅读学会理智以及坚强。当他(或他们)肆无忌惮地剥你洋葱,你可以视状况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的生命永远不会被刮伤,因为在你眼中,他们是何等的轻。 

你又卷入办公室的桃色丑闻,对方的妻子趁先生出差,气势汹汹杀进办公室,不问青红皂白,拿未婚的你当作嫌疑犯,在众人面前高声詈骂,用极尽yin秽、露骨的脏话替你洗脸,要你“勒紧裤带,有本事到外头找男人,不要见了人家的丈夫就脱!” 

亲爱的你,我好想回到现场,像个姐姐一样把你拉到我背后,用不太流利的词儿替你挡住一个失去理智、几近疯狂的妇人!我不知道当时你的同事是否见义勇为,还是抱着不关己的态度纷纷走避?亦不知那个祸水男人有没有秉持良知向你道歉,还是摆出无辜的脸继续在你面前走动?道歉有什么用呢?十九岁的你已牢记一切羞辱,看到人性里丑陋的原形,你只会哭,锁在房间里哭! 

真相出现,总是伤害铸下时。如果我希望你原谅那对夫妻,是否苛刻呢?她暴露了极度自卑、无助的内在,只剩下最后一着险棋,用泼辣的手势持语锋匕首,为自己的无理强词夺理!她以为毁尽天下女人的容,她的丈夫便乖乖回到身边。而其实,最应该被庖丁解牛的,是她的丈夫及自己。亲爱的,我们会发现,仍然有那么多人在年龄、学识的虚相里,沿用原欲处理人生,在最容易纳藏贪、瞠、痴的项目里一一逼出原形,我同情他们更甚于怜悯你。

人的一生,就是善良与邪恶、美丽与丑陋、灵性与兽欲不断干戈的过程,我们的赤子之心必须通过地狱火炼、利鞭抽打、短刀剜骨而后丢弃于漫漫黑夜的草丛,连饥饿的野兽也闻不出腥味了,那才是美丽的心,尊贵的心。亲爱的,当我们愿意接受试炼,在行走的路途中,遇到善良的、美丽的人事,应合十称赞,学习他们的坚强与慈爱;面对丑陋、邪恶的一笑置之,视为殷鉴,不要像他们一样把心弄污了。如果,你能引导自己归皈于最初的肯定,你不会因邪恶而否定,你的生命将强壮如天地的骨骼,胸怀辽阔如海洋的蓝色,你的眼光深邃如众神的眸,你的心洁净,好比一朵空谷百合。 

亲爱的,不知是谁要我告诉你这些,也许是你,或是十九岁的我自己……我的话能一起装入你的骨灰坛,安慰还在啜泣的你吗?如果你听得进去,请你张开小翅膀,选一个众人皆睡的月夜,飞离哭泣的人间。 

但愿,你去的地方是个宠爱女儿的国度,青青草原与雪白的绵羊,因着女儿的叙述更翠绿、更硕壮。你可以快快乐乐地蹓跶那条营养不良的影子,不高兴的时候,把它挂在无人看管的大树上。

那时候,1934年日本横滨的一所教会中学,老师叫他保罗,叫她苏珊娜。出了校门,同学们叫她小林加代,叫他大岛一兵。而他对她说:“最好,你还是叫我郑左兵,那是我父亲给我取的名字。”加代黑色的凤眼一低,浓浓的睫毛拂过,哈哈腰郑重地说:“哈依。” 

两个人一前一后地结伴回家,左兵在前,加代在后。他高高瘦瘦的个子晃晃荡荡地走,有一种桀骜不驯的气质。她虽然穿着学校的制服,依然是微微地弓着背,像那个时代典型的日本少女,踩着小碎步。要过那道桥的时候,他会站定,扶她一把,两人并肩走上十几步,然后下了桥,再一前一后地走。互相不说话,然而走得安然。 

市场附近的那条街。街角,一株很大的八重樱。枝丫重重叠叠的,平日不惹眼,一开起花来,满树的绯红竟热闹出万种风情。走到树下,他站一站,等她赶上来,二人客客气气地说:“沙扬那位。”然后他向右拐,进入一条青石板巷,回家。 

她则继续往前走,二十几步远近就是她家的米店。女佣人迎上来接过她手中的书包,热情地向拉门里喊一声“二小姐回来啦!”左兵家里迎接他的只有母亲。 

左兵的父亲郑孝仁是在中国和日本两地经商的广东人。他在横滨开一间食杂店,专卖中国南货,生意很好,于是就在横滨买下了16岁的大岛由纪子作为外室。 

虽然谈不上感情,但由纪子日本式的温柔顺从较广东老家的两房妻妾要让人舒心得多,所以两人生活一直很平和。郑孝仁每年在日本住4个月,自从由纪子生下小左兵就住5个月。他在,由纪子穿戴整齐殷勤服侍;他不在,由纪子卸下钗环勤俭度日。左兵4岁时,广东家中连着催请郑孝仁回去。这一回去就不知怎么不回来了。 

日本的生意由管家代做。由纪子每月去帐房领一小笔钱,仅够糊口。一年半载才收到信,信上没有称呼,只再三叮嘱好好照料左兵。到了左兵该上学的年纪,就收到帐房转来的一个红包,包里有一叠钱,红纸上写:左兵的学费。 

日月如流,转眼左兵17岁了,在教会中学里是一贯优秀的学生。因为是个中国人,还因为没有父亲,他没少受同学的欺侮,但是他不怕。他虽然瘦,然而经打,也会发疯似地还击,渐渐地也就有了名气。那一次,小林加代在校门口迎住他,说:“放学后我们一起走好吗?我一个人走僻静的路,有些怕,拜托了。”其实加代一向是由家中女佣接送的。左兵当时一口就答应下来,觉得有个弱小的日本女孩子居然请求自己的保护,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 

那时候,加代是情窦初开的少女,而左兵仍是未谙世事的少年。 

每天,清早,左兵走到巷口,远远地就会看见加代在樱树下等着,见了他,微微一笑弯一弯腰,就跟在他的后面走。日久成了习惯。左兵喜欢下雨天,下雨天加代穿木屐,噼噼啪啪地在身后响着,有板有眼有韵律,。雨大了,加代还会半踮着脚,在侧后方举着伞,给他遮一下。左兵喜欢加代那种半羞半喜的样子,觉得女孩子真好玩。 

那一年的圣诞节,学校组织晚祷,允许大家穿校服以外的正式服装。左兵一出巷子,眼前竟是一亮:樱树下的加代穿了一件白底织淡淡樱花的和服,红底织银的襁褓,又因为雨丝霏霏,还撑着一把红色油纸伞。左兵第一次意识到加代有多美,不知怎的就心慌意乱起来,有一种马上想逃掉的冲动。少年的心啊,真是理不清楚。 

1936年底,市面上的流言已经很多,大批华人开始返国。在涌向码头的人潮中,左兵紧随着父亲的管家,觉得自己是一滴水。母亲哀恸地哭着,郑孝仁没有让她一起走,她抓着左兵的衣服,泣不成声。 

将近中午船快开的时候,加代突然呜呜咽咽地出现在舱门前。她是临时知道消息的,费了一个上午的周折才找到这里。加代筋疲力尽,她扑跪在左兵面前,只会说一句话:“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一时间,左兵的心中一片茫然,好像雨中加代的木屐一下子踏在了脑子里,每一下都无限悲凄地重复着:“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一直到多年以后,左兵才意识到加代说出这句话要有何等的勇气,无望中的坚持,不奢望结果的表白,在最后的时刻不顾一切,清清楚楚地说:“我喜欢你啊。”日本在左兵的记忆中,便是两个女人,头发凌乱、哀痛欲绝地站在细雨中的码头上,她们互相扶持,呼喊,可是一切都是无声的,背景上,一树重重叠叠的樱花,静静地如雨落下……然后便是49个年头。左兵在中国流亡、读书、工作、娶妻、生子、丧父、解放、大跃进、当右派、平反、添孙、丧妻。和同时代的人们经历着差不多的悲欢,磕磕绊绊地,却也没什么值得过多抱怨。中日建交后,通过红十字会,他知道了母亲的下落:自1937年开始当看护,1946年死于疾病,简简单单,也没什么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倒是时常,他的记忆中会出现一种声音,但是想不起来是什么声音。他老了。 

1985年他因一些产权问题回了一次日本。中学时代的老同学去饭店看他,走时留给他一张名片和一个返老还童式的鬼脸——名片是加代的。于是他终于记起了萦回在脑际的原来是加代的声音,加代扑跪在船舱中央,泪流满面,无限凄绝,无限热烈:“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他拨了加代家的电话号码,凭着一种冲动,这种动已经多年不见了。岁月冲走了许多东西,但是最纯净的留了下来,那因为缺憾造就的纯净。 

没有惊叫、眼泪、叹息、懊悔和掩饰,平平淡淡的,他约她出来喝茶,说:“我回来了,茶社见好么?——好像他不过昨天才离开,而一切均可以从现在开始。 

她说:“好的,但不必喝茶了吧,我实在不愿毁去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你在樱树下等我,我会从你身旁走过,请别认出我……”他答应了。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地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认,来生吧。” 

正是樱花庄严凋落的季节,横滨一株古老的八重樱下,站着一位老人。他穿着租来的黑色结婚礼服,手中一大抱如血的玫瑰,49朵,距那个铭心刻骨的时刻,已有49年。老人站在如雨飘落的樱花中,向每一个路过的老妇人分发他的红玫瑰,同时微笑着说“谢谢”。49朵,总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不管她现在消瘦还是富态,不管她现在儿孙成行还是独自寂寞,不管她泪眼模糊还是笑意盈盈,此生此世,总会有一朵花是属于她的吧。老人遵守约定,不去辨认,只是专心致志地分发着他的花。有的老妇人坦然地接受了,客气地道谢;有的老妇人满怀疑虑,可还是接下了,匆匆走过。老人信心十足地向每一位老妇递过红玫瑰,他知道她会从他身边走过,她会认出他,她会取走一朵迟到了半个世纪的花,而来生,他们会凭此相认,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