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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十六岁离家之前,我们一家七口全睡在同一张床上——那种把木板架高,铺着草席,冬天加上一层垫被的通铺.

这样的一家人应该很亲近吧?没错。不过,不包括父亲在内。

父亲可能一直在摸索、尝试与孩子们亲近的方式,但老是不得其门。

同样的,孩子们也是。

小时候特别喜欢父亲上小夜班的那几天,因为下课回来时他不在家。因为他不在,所以整个家就少了莫名的肃杀和压力,妈妈准确地形容是“猫不在,老鼠呛秋”。

午夜父亲回来,他必须把睡得横七竖八的孩子一个个搬动、摆正之后,才有自己可以躺下来的空间。

那时候我通常是醒着的。早就被他开门闩门的声音吵醒的我通常装睡,等着洗完澡的父亲上床。

他会稍微站定观察一阵,有时候甚至会喃喃自语地说:“实在啊……睡成这样!”然后床板会轻轻抖动,接着闻到他身上柠檬香皂的气味慢慢靠近,感觉他的大手穿过我的肩胛和腿,整个人被他抱起来放到应有的位子上,然后拉过被子帮我盖好。

喜欢父亲上小夜班,其实喜欢的仿佛是这个特别的时刻——半分钟不到,却是完全满足的亲近。

长大后的某一天,我跟弟弟妹妹坦承这种装睡的经历,没想到他们都说:“我也是!我也是!”

或许亲近的机会不多,所以某些记忆特别深刻。

有一年父亲的腿被落盘压伤,伤势严重到必须从矿工医院转到台北的一家外科医院治疗。

由于住院的时间很长,妈妈得打工养家,所以他在医院的情形几乎没人知道。某个星期六的中午我放学之后,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冲动,我竟然跳上开往台北的火车,下车后从火车站不停地问路走到那家外科医院,然后在挤满六张病床和陪伴家属的病房里,看到一个毫无威严、落魄不堪的父亲。

他是睡着的,四点多的阳光斜斜地落在他消瘦不少的脸上。他的头发没有梳理,既长且乱,胡子也好像几天没刮的样子;打着石膏的右腿露在棉被外,脚指甲又长又脏。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到的第一件事竟然就是帮他剪指甲。护士说没有指甲剪,不过可以借给我一把小剪刀;然后我就在众人的注视下,低着头,忍住一直冒出来的眼泪,小心地帮父亲剪指甲。

当我剪完所有的指甲,抬起头才发现,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睁着眼睛看着我。

“妈妈叫你来的?”“不是。”“你自己跑来没跟妈妈说?”“没有。”

直到天慢慢转暗,外头霓虹灯逐渐亮起来之后,父亲才开口说:“暗了,我带你去看电影,你晚上就睡这边吧!”

那天夜晚,父亲一手撑着我的肩膀,一手拄着拐杖,小心穿越周末熙攘的人群,走过长长的街道,带我去看了一场电影。

一路上,当我不禁想起小时候和父亲以及一群叔叔伯伯,踏着月色去九份看电影的情形时,父亲正好问我:“记不记得小时候我带你去九份看电影?”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一个人到台北,第一次单独和父亲睡在一起,第一次帮父亲剪指甲,却也是最后一次和父亲一起看电影。

那是一家比九份升平戏院大很多的电影院,叫远东戏院。那天上演的是一部日本片,导演是市川昆,片名叫“东京世运会”。

片子很长,长到父亲过世二十年后的现在,它还不时在我脑海里上演着。

我爸我妈有个毛病,就是爱操心。小时候我以为父母对我不放心,信不过,什么事情都要来掺和,是因为我年纪小,做不好事情。后来渐渐明白,这种掺和的毛病,跟年龄无关,跟水平也无关,就是他们的个性而已。

  如果我一不小心自己买了一件衣服,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我妈早上会说:不是我说你啊,你买衣服的眼光实在不行。中午会说:千万不要再穿这件衣服了,真的是太土了。晚上会说:明天你不会再穿这件衣服了吧?第二天会说:那件衣服收好了吗?拿去送给那个谁谁谁吧。第五天会说:那件衣服千万不要带回美国去啊。

  如果我试图用“你有你的审美眼光,我有我的审美眼光”来说服她时,她会用一种不容商量的口气断言道:“审美眼光上,你还想跟我比?”经过我近30年的不断反抗,她终于把讲这些话的语调降低了两个八度,也就是从命令改为劝说,但这已经是她的底线了。让她对我在购衣眼光上的“日渐堕落”不闻不问,她做不到。于是,在她不断旁敲侧击下,我会垂头丧气地脱下那件衣服,把它放到衣橱的角落。

  大到婚姻、家庭、事业,小到我侄子午饭吃什么、我什么时候去学开车、我哥今天有没有给那个谁谁谁打电话,我晚上有没有用护肤霜,自然都沐浴在我爸我妈的阳光雨露当中。

  就我自己来说,只要一和父母在一起,我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和平日在朋友圈子里那个活泼开朗、机智幽默、爱说爱笑的我截然不同的人。一见到父母,我的心理机制,就像一个遇到强光立刻关闭贝壳的壳类动物一样,自动把自己调试到一种很白痴、很蔫、很封闭的状态。什么都不想,几乎什么也不说,就等着爸妈安排我吃什么、穿什么、上哪、干吗。

  仔细想来,沉默和无为成了我逃避被评判、被贬低的方式,成了我向他们打出的白旗。如果我随心所欲地说话、打扮、追求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后果就会是无休无止地争吵,两败俱伤。个性,我所欲也;和睦,亦我所欲也,个性与和睦不可兼得,取和睦而舍个性也。

  当然,好在我并不总是和父母在一起,事实上我一年到头和父母待不了多久,所以那个活泼开朗的我还能够“死里逃生”。但就是这样,我仍然能感到他们“看不见的手”在左右我的生活,在不断地在我心中培育一种自责、自卑、自我唾弃的情绪。

  固然,山高皇帝远,衣食住行方面他们是插不上手了,但是他们的眼睛,已经“镶嵌”到了我生活中,寸步不离地守着我。你怎么读了20年书还在读啊?你怎么29了还没有结婚啊?人家都发家致富了,你怎么把机会都给耽误了?他们幽怨地问。

  当然,这不是说父母不爱我,或者我不爱父母。事实上,我家的这些麻烦,全是“爱”惹的祸——如果我把那种千缠百绕的责任、义务、权利、感情统称为爱的话。如果他们不爱我,大约也不会这么无孔不入地关心我的衣食住行;如果我不爱他们,也不会在乎他们满不满意、开不开心。中国人管这种强人所难的“给予”和自我折磨的“报答”叫做“爱”,已经叫了几千年了,我又怎么能逃出这个“文化”的掌心?

  比如今天早上,我从石家庄坐火车去北京。去火车站的路上,无意中向妈妈透露自己的手机该交费了,新的充值卡还没来得及买。

  “那怎么办?”妈妈说。

  “没事,我到北京后买一个,火车站附近肯定就有。”我说。

  在一般的家庭里,这场对话应该就已经结束了。但是在我家,不是这样。我妈太“爱”我了,她必须帮我解决问题。

  她首先给我爸打了一个电话,说我的手机该交费了,表达了一下焦虑,“她现在要赶火车,又来不及买,要不我代她买,但是她那个神州行的卡,不知道能不能用其他手机代充……”

  其间我插话:“妈,你不用管了,我到北京后自己去买,路上一共不到3个小时。”

  她给我爸打完电话,又给我哥打电话,问:“她那个手机,在这边能不能买着充值卡?她是北京的手机,是不是非得去北京买卡?我待会儿买了卡,远程帮她充,行不行?要不你帮她充一下?啊?不知道?那给你打电话不是白打了!”

  其间我又插话:“妈,你不要管了,我到了北京立刻去买卡。”

  过了一会儿,路上远远看见一个“中国移动”的牌子,她便提议让我去搭公交车,她现在去买,“待会儿在火车站会合”。

  我不耐烦起来:“现在火车都要赶不上了,我待会儿上哪找你去?你不要管了,我到北京以后自己去买!”

  到了火车站,我在火车上等开车。不一会儿,妈妈打来一个电话:“我买到一张卡了,你拨这个号啊,×××××××××××。”

  “妈你就别管了,我自己去买不行啊?!”

  “我都买了,你还不记!”

  周围很吵,我手里又没有纸笔,听都听不清她说什么,更不要说记下那个长长的号码。喂来喂去了老半天,借了纸笔,她报一遍,我报一遍,她再报一遍,我再报一遍,终于在忙乱之中记下了那个号码。

  充了100块钱,还了人家纸笔,终于松一口气。这事终于完了。

  过了两分钟,妈妈又打来电话:“刚才是做一个实验,我一共买了3张卡,现在你再记这个数啊,×××××××××××……”

  我忍无可忍,提高了音调:“妈你别忙乎了行不行?我求求你了!”

  “好好好,那就这样吧!”她挂了电话。

  我完全知道她在电话那头嘀嘀咕咕: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知好歹!给她买卡,她还唧唧歪歪!我这样的妈妈,哪里找去?不懂事的丫头……虽然她不在我身边,但我还是听见了她说的这些话。

  接下来的3个小时里,我心情恶劣——为自己冲着妈妈的那一吼。是的,她是对的,她不过是想为我做一点事,结果我却不知好歹朝她嚷嚷。我郁闷地坐在火车里,反思自己的态度,胸中涌动着一种复杂的情绪,其中一半是内疚,为自己的“不懂事”、粗鲁、“身在福中不知福”;另一半是愤怒,对她的愤怒,为她又一次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我置于一种自我否定、自我唾弃的情绪当中而愤怒。事实再一次证明,对父母的掺和采取不从的态度,结局只能是两败俱伤,死路一条。

  如果我们仔细地观察这个案例,会发现我惨败在我妈手下,主要是因为她用了两个招式:一是强迫给予法,就算她给予的不是你需要的,就算她给予的是使事情化简为繁的,她毕竟是出于爱而在无私给予;二是愧疚激将法,由于她所给予的往往是使事情化简为繁的,你必然会采取一种推推搡搡的态度,在推搡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用力过猛的情况。用力过猛,对她造成伤害,你只好感到愧疚。

  这些事情,不禁让我想到,爱这个东西,在技术上是多么复杂的事情。它就像开车或者烹饪一样,需要小心学习。人们习惯于歌颂爱,赞美爱,仿佛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了爱,事情就好办了。

  事实是,这个世界上的很多问题恰恰是“爱”引起的。爱这种情感,一旦横冲直撞起来,一意孤行起来,结果往往是鸡犬不宁。

  事实是,爱这种情感,和恨、悲伤、嫉妒、愤怒一样危险,需要小心疏导,合理表达。爱不仅仅是一个多少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方式的问题。

  人类太“爱”上帝了,政府太“爱”社会了,家长太“爱”孩子了,几千年来,爱出了多少麻烦,简直不用我举例子。我不得不承认,我常常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私下里,多少次我暗暗希望父母不那么“爱”我,能在兢兢业业地爱我的同时,打个盹,偷个懒,走点神,这样我可以趁着这会儿工夫,在他们的视线之外,自由地奔跑。

1

九月如血的黄昏,62个无雨日子的不幸结果;谣言、传闻,无论它们是什么,仿佛干草一般燃烧了起来。这是与米尼·库坡小姐和一个黑人有关的事。受攻击、侮辱、惊吓的,并不是他们,星期六晚上聚集在理发室里的人们。天花板的电扇使劲吹着,却没能使它冷却,浊热的空气,又吹回向他们,在变质的涂发乳和护肤液的气味反复翻腾中,他们散发出自己浑浊的气息和臭味,在仔细打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谁干也不会是威廉·莫耶斯干的,”一位理发师说。他是个中年男子,削瘦,淡黄色皮肤,一张和善的面孔。他在替顾客刮胡子,说:“我了解威廉·莫耶斯,他是个好黑人,我也了解米尼·库坡小姐。”

“你了解她什么?”第二个理发师问。

“她是谁?”顾客问,“一个女孩子?”

“不,”理发师回答,“她大约四十岁,我估计。她没结过婚。那是为什么我不相信……”

“相信。见鬼!”一个穿着汗渍斑斑的绸衫笨拙粗大的年轻人说,“你不相信白人妇女却情愿信黑鬼的话?”

“我不信威廉·莫耶斯做了那事,”理发师说,“我了解威廉·莫耶斯。”

“那么说可能你知道谁干了那事。也许你已经护送他逃出镇子了。你这该死的亲黑鬼的家伙。”

“我不相信任何人做了任何事情,不相信任何事情发生过了。我给你们大伙摆摆理由:假如那些老了还没结婚的娘们没动念头,那么男人不会……”

“你是白人的魔鬼,”顾客说。他盖了围巾的身子晃动着。年轻人跳起来。

“你不是?”他说,“你这不是指责一位白人妇女撒谎了吗?”

理发师随着正欠起身的顾客抬起握着的递须刀,没有理会。

“该死的天气,”另一个说,“它足以使男人做出任何事来,即使是她。”

没有人笑。理发师带着温和而坚定的语气说:“我不是指责哪个人哪件事。我只晓得并且你们大伙也晓得一个女人从不……”

“你这该死的亲黑鬼的家伙!”年轻人说。

“住嘴,布齐,”另一个说,“我们将有充足的时间了解到事实的真相。”

‘是谁?谁要了解真相?”年轻人说,“真相,见鬼!我……”

“你是个好样的白人,”顾客说,“你不是吗?”他的胡须涂了泡沫样子象晃动的沙漠老鼠。“你告诉他们,杰克,”他对年轻人说,“如果这个镇子没有一个白人,你可以指望我,即使我不仅是个推销员甚至还是个陌生人。”

“那是对的,小伙子,”理发师说,“首先找出事实。我了解威廉·莫耶斯。”

“哦,天啦!”年轻人喊道,“想到镇上的一个白人……”

“住嘴,布齐,”第二个说话人说,“我们将争取足够的时间。”

顾客坐起来。他看着说话人,“你是想办法为一个攻击白人妇女的黑鬼开脱,还是想告诉我你是个白人并将维护她?最好你回到来的北方,南方这块儿不需要你的好意。”

“怎么扯到北方?”第二个说,“我生长在这个镇子里。”

“哦,天啦!”年轻人说。他眼神紧张困惑,东瞅瞅西看看,似乎正努力想起他要说或要做的什么。他用袖子擦一把出着汗的脸,“见鬼,如果我会让一个白人妇女……”

“你告诉他们,杰克,”货郎说,“老天在上,如果他们……”

屏风门撞开了,一个男人站在那儿,叉着两腿,沉重的身躯一动不动。他的白衬衣领子敞开;戴了顶氈帽。他用恼怒无顾忌的目光扫了一下这群人。他的名字叫麦克菲登。他曾在法国前线带过兵,获得了勋章。

“哼,”他说,“你们就坐在这里听凭黑崽子在约瑟佛街上强奸白人妇女?”

布齐又跳了起来。他的绸子衬衣粘平在厚实的肩膀上,从他的腋下可以看见昏暗的半弦月儿。“那正是我要告诉他们的!那正是我……”

“真有这事?”第三个说,“这不是她第一次受到男人的惊吓,像哈克萨说的。大约一年前不是有一个男人在厨房顶上看她脱衣裳吗?”

“什么?”顾客说,“那是怎么回事?”理发师慢慢地把他按回椅子。他克制自己斜躺着。他的头抬起来,理发师又按了下去。

麦克菲登盯住第三个说话人,“真有此事?它会让地狱变样?你要让黑崽子逃脱直到他真得干了这种事?”

“那正是我要对他们说的!”布齐喊道。他不停地咒骂,既执拗又无聊。

“喂,喂,”第四个说,“不要这么大声,嗓门不要这么大。”

“确实,”麦克菲登说,“根本没有谈的必要。我已经说了要说的,谁支持我?”他站稳脚,目光扫视着。

理发师按着推销员的脸,抬起递须刀,“先查明真相,小伙子们。我了解威廉·莫耶斯,不是他干的。让我们告诉治安官请求公正地处理这事。”

麦克菲登愤怒固执的脸迅疾转向他。理发师没有理会。他们俩像不同种族的人。理发师们站在各自的躺着的顾客前,停住了手里的活。“你的意思是告诉我,”麦克菲登说,“你已经听信了一个黑鬼的却没有相信一个白人妇女的话?你该死,喜欢黑鬼……”

第三个说话人站起来抓住麦克菲登的肩膀。他也曾当过兵。“来,来,让我们把事情弄弄清楚。哪一位了解真正的事实?”

“见鬼!弄清楚。”麦克菲登抽出他的臂膀,“所有赞成我的人站起来;不赞成的人……”他的眼珠子骨碌碌转,伸着袖子揩把脸。

三个人站了起来。椅子里的推销员坐起身,“这儿,”他说。从脖子上扯下围巾,“去你的破布,我赞成他。虽说我不住这,但以老天的名义发誓,如果我们的母亲、妻子和姊妹……”他抓着围巾抹了把脸然后抛到地下。站在一旁的麦克菲登咒骂着其他人。另一个人站起来走到他身边。剩下的人不自在地坐着,也不相互看。没多久一个跟一个地站起身支持他。

理发师从地下拾起围巾,整齐地折叠着。“小伙子们,不要做那事。威廉·莫耶斯从没干过,我知道的。”

“跟我来,”麦克菲登说。他急转身,屁股口袋露出重型自动手枪粗大的一端。他们出去了。在他们身后,屏风门撞响在死一般沉寂的空气中。

理发师仔细而且迅速地揩拭递须刀,并放到一边。跑到后面,从墙上取下他的帽子。“我要尽可能地盯着点,”他对其他理发师说,“我不能让……”他出了门,跑起来。

另外两个理发师跟到门口,抓住弹回的门,伸出头来望着他身后的街道。空气沉闷而凝滞,有一种金属味道沉在嗓子里。

“他能做什么?”第一个人说。第二个在说:“老天保佑,老天保佑,”他低语着,“我会高兴威廉·莫耶斯像哈克一样,如果他惹恼了麦克菲登的话。”

“老天保佑,老天保佑。”第二个嘟喃着。

“你认为他真得强奸了她?”第一个说。

2

她38岁或39岁。住在一幢小房子里,和她生病的母亲呆在一起,还有一位削瘦、病黄色皮肤、勤快的姨。每天上午10至11点,她会出现在门廊里,戴着顶绣边室内帽,坐秋千一直摆到中午。饭后她躺会子。等到下午凉爽了些时,穿着每个夏天都会有的三到四件薄而透明的衣裳中的一套,去镇里,和其她女士在百货店里消磨下午。在那儿,她们会把玩着商品用冷漠而不耐烦的语气讨价还价,没有一点买的打算。

她的日子舒服,虽算不上约瑟佛里最好的,也是足够富裕的人。她略有姿色,她的神情和服饰透出显眼的稍微憔悴的样子。年轻时她身材苗条,有些神经质,非常活泼。一段时间里她在这个镇子的社交生活中颇露风头,比如中学的聚会和教堂的社交课,那时她还是个尚无评判能力的孩子。

后来,她发现自己正在失去往年的优势,那些曾经认为她比其他女人更显眼,声音更响亮些的人们逐渐产生出一种快感;之所以如此,男性出于势利的心理,女性出于报复的心理。那时,她的容貌开始变得憔悴。她仍携着这容貌参加在阴晦的门廊和夏天草坪上的聚会,像一个面具或一种标志,眼睛里有种难以抑制的否认事实的困惑神情。一次晚会上,她听到所有的同学都谈到一个小伙子和两个姑娘,她就不再接受邀请了。

她眼睁睁地看着和她一起长大的女人们结了婚成了家有了孩子,但没有男人持续地拜访她,直到其他女人的孩子叫她“阿姨”有了几年,她们用一种愉快的口吻告诉他们米尼阿姨少女时怎样受人欢迎。不久以后,镇上开始看到她和一个银行出纳员在星期天下午一起乘车。他是个大约40岁的鳏夫,深色皮肤;总是散发出微弱的理发店或威士忌气味。他拥有镇上第一辆汽车,一辆红色的轻便小汽车。米尼有了镇上人第一次看到的驾车兜风时戴的圆帽和面纱。人们开始说:“可怜的米尼。”“但她年纪这么大了,完全不需要别人操心。”其他人说。这时她正要求老同学的孩子称她“姐姐”而不是称“阿姨”。

自从她被认为已堕入私通者行列至今已有12年了。出纳员去了梅姆菲斯银行也有八年。每个圣诞节他回来一天,在河边狩猎俱乐部度过一年一度的单身汉聚会。邻居们从他们的窗帘后能看到晚会的过程。当远道而来的圣诞日拜访者到来时他们会告诉她他的消息,他看起来气色怎样的好,他们怎样听说他在这城里发达了。他们用神秘兮兮的眼神看着她明显憔悴的脸。通常这时候,她的呼吸里散发出威士忌气味。那是一个年轻人给她的,一个冷饮小卖部的店员:“是呀。我为这老妞买的。我觉得她应该得到点乐趣。”

她的母亲现在始终呆在她的房间里。骨瘦如柴的姨管着家务。和她的晃眼的服装相比较,她的懒散空虚的日子有着懊恼、不现实的特点。如今她只和邻居女人们晚上出去看电影。每天下午,她穿着她的新衣服其中的一套,单独上街。迟些的下午,她的年轻的“妹妹”们已在蹓跶。她们有好看的闪着光泽的头和纤细的姿势不一的手臂以及丰满的臀部。她们在冷饮小卖部和小伙子成双成对地紧靠一起,或发出尖叫声或格格地笑着。她走了过去,并沿着拥挤的百货商店门前走着。门口坐着的和斜倚着的男人们根本就不多看她一眼。

3

理发师迅速跑到灯光稀疏的街上。沉闷的空气充满坚硬密集的悬浮颗粒。他来回车转身子,瞪大眼睛瞧。白天早已消失在尘埃的帷幕中,黑暗的广场覆盖了一层疲惫的尘土。天空像铜铃的响声一样清澈。东边低挂着一轮重新圆着的月亮。

当他赶上他们时,麦克菲登和另个三个人正钻进停在胡同里的汽车。麦克菲登俯下他的大脑袋,在车顶下往外瞅:“改变主意了,你?”他说,“这叫什么事啊。凭老天爷名义发誓,一旦明天镇上人知道你今晚怎样说到……”

“喂,喂,”另一个退伍军人说,“哈克萨做得对。过来,哈克,跳进来。”

“莫耶斯从来不会做这种事,小伙子们,”理发师说,“是否有人干了,哦,你们都像我一样清楚镇子哪儿都找不到比我们要找的更好的黑人。你们知道一个女士在没有一点理由时会怎样善意考虑涉及男人的事,并且米尼小姐无论如何……”

“是呀,是呀,”军人说,“恰好我们要去和他谈一谈,就那么回事。”

“谈鬼!”布齐说,“当我们通过……”

“住嘴。为上帝的缘故!”军人说,‘你想要镇上每个人……”

“我们出发,我们出发,另一辆车来了。”第二辆车尖叫着钻出扬起的尘土停在胡同口。麦克菲登发动车子领头开出去。街上灰尘弥漫如雾一般。街灯悬浮成雨雾状如同在水里。他们驶出了镇子。

拐过右角一条留有车轮辙迹的巷子,这里那里到处都浮动着灰尘。天空下耸起黑魆魆的冰厂轮廓。黑人莫耶斯在这儿值班。“最好就停这儿,可以不?”军人说。麦克菲登没有回答。他猛地开上前去使劲一刹,车停下了,前灯照在木板墙上。

“听着,小伙子们,”理发师说,“要是他在这,证不证实他从没干这事?不证实?假设是他,他会跑掉的。难道你们没有看到他并不跑走?”第二辆车过来停下了。麦克菲登下了车。布齐跳下跟在他后面。“听着,小伙子们,”理发师说。

“把灯灭了!”麦克菲登说。漆黑的夜幕骤然罩下。没有一点声音。他们在持续了两个月的又干又热的灰尘中搜寻新鲜空气吸入肺里。接着传出麦克菲登和布齐窸窣的脚步声,还有片刻之后麦克菲登的低语。

“预备!预备!”

东方天空血色的月亮增添着白色。月亮在屋脊和银白色的悬浮灰尘上方移动,以至于他们如同呼吸在一只熔化了铅的碗里。既没有夜鸟声也没有昆虫声;没有什么响声除了他们的鼻息声和汽车熄火后收缩金属时的微弱声音。他们相互挨在一起,觉得汗出完了,再没有更多的水份出来。“老天!”一个声音说,“让我们离开这。”

但他们没有挪动直到黑乎乎的前边隐隐约约的噪声增大了,借着沉闷的黑暗他们走上前紧张地等待。伴随着别样的声音:一次喘息,一声嘘嘘的呼气和麦克菲登压低嗓门的咒骂。他们站了一会,跑上前去。他们晃来晃去地跑,似乎正躲避着什么。“杀死他,杀死这崽子。”一个人叫起来。麦克菲登撵回他们。

“不要在这,”他说,“把他弄进车里。”“杀死他,杀死黑崽子!”这人嘟囔着。他们把黑人拖到车子边。

理发师已等在车旁。他感觉自己在流汗。知道胃病又要犯了。

“怎么回事,老大们?”黑人说,“我没有做什么,老天爷在上,约翰先生。”有人掏出手铐。他们折腾了一阵,黑人如根柱子挡着路一样不易降服。他给戴上了手铐;惶惑的目光从一张模糊的脸移到另一张模糊的脸。

“谁在这,老大们?”他说着,靠上前盯着这些面孔以至于他们能感觉到他的呼吸和汗臭味。他叫出一两个名字来。“你们都以为我做了什么,约翰先生?”

麦克菲登一把拉开车门,“进去!”他说。

黑人不动,“你们都想把我怎么样,约翰先生?我什么都没干,白人朋友们,老大们,我什么都没干,我向天发誓。”他接着又发了一次誓。

“进去!”麦克菲登说。他揍黑人。其他人的呼吸发出干燥的嘘嘘声,拳头随意地打向他。他拼命招架着并咒骂他们。他的戴了镣铐的手挥向他们的脸,砸破了理发师的嘴。理发师也揍他。“把他弄进这儿,”麦克菲登说。他们推他。他停止抵抗上了车,像其他人一样坐到位子上。他坐在理发师和军人之间;缩起手脚免得碰到他们。他的眼睛仓徨地从一张脸看到另一张脸。布齐站在脚踏板上。车子开了起来。理发师用手帕抚拭着嘴唇。

“怎么了,哈克?”军人说。

“没啥,”理发师说。他们又上了公路并离开镇子。第二辆车落在灰尘的后面。他们继续开着,并加速。最后一幢房子也甩在后面。

“老天真倒霉,他好臭!”军人说。

‘很快就没事的,”坐在前面麦克菲登旁的推销员说。脚踏板上的布齐咒骂着扑面而来的热浪。理发师忽然朝前俯过身子碰碰麦克菲登的手臂。

“让我出去,约翰,”他说。

“跳出去,亲黑人的家伙,”麦克菲登脑袋一动不动地说。他加速驾驶着。他们后面的第二辆车模糊一团的灯光闪烁在灰尘里。现在麦克菲登拐进了一条小路,这儿有车辙印但荒芜了。它通向一个废弃的砖窑,那儿一堆堆淡红色的土和许多长满杂草藤蔓簇拥着深不可测的大缸状窑体。这儿曾被用作牧场,直到一天主人丢了一头骡子。他用根长杆子在窑里小心搜寻,却没有办法抵达底部。

“约翰,”理发师说。

“跳出去,想出去的话,”麦克菲登说着,沿车辙印让车子飞快地跑着。理发师旁的黑人说:

“享利先生。”

理发师身子前倾地坐着。路上狭长的坑洼使车起伏。他们颠簸像一个熄了火的炉子的爆炸,虽然凉爽些,却几乎死了。汽车从一条车辙印到另一条车辙印不停地抖动。

“享利先生,”黑人说。

理发师开始恼怒地用力拉门。“注意,那儿!”军人说。但理发师已踢开了门踩在脚踏板上跳出去。军人俯身上前要抓黑人,但他已跳出去了。汽车继续跑没有减速。

惯力扔出他滚过布满灰尘的杂草摔进一个坑里。灰尘弥溅到他身上,伴着脆细草茎稀疏有力的噼啪声躺倒在地;喘不过气来并想呕。第二辆车经过消失在远处。他站起,瘸着走到路上,朝着镇子方向走,边用手拍打着衣裳。月亮更高了,远远地清晰地挂在尘雾的上方。不太久的时间,透过尘土看得见镇子灯光的闪烁。他走着,瘸着。他听到汽车声,身后尘雾中灯光愈来愈亮。他离开路蹲伏在草丛里直到车子走远了。麦克菲登的车最后过来,里面坐着四个人,布齐已不在脚踏板上。

车子继续跑着,尘土吞没了他们,车灯的光线和车声消失了。灰尘厚厚地扬起很高,不久又薄薄地成了尘雾状。理发师爬回路上瘸着走向镇子。

4

星期六晚上她正穿衣服准备吃晚饭,觉得自己发烧了,她的手在铜丝钩和眼儿上颤抖,眼睛有种热病的症状;梳子下的头发起伏扭转、脆而有声。她还在穿衣,朋友拜访她并坐下;这时她正在穿最薄而透明的内衣和长袜以及一套新夏装。“你觉得走出去很刺激?”她们说。她们的眼睛亮亮的,偶尔掠过一丝阴翳。“等你从这次惊吓恢复过来了,你应该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所有细节。”

树叶的浓荫里,她们走向广场时,她开始深呼吸,如一个游泳者预备潜水,直到她停止颤抖。由于太热和便于她排遣焦虑,她们四个慢慢地走。当她们接近广场时,她又开始颤抖,头仰起,两手攥住自己的裤子,嘴里喃喃自语,眼睛里现出热病的烁烁的光。

她们进了广场。她在人群中,新衣裳里的身子虚弱,颤抖得更厉害。她走得越来越慢,如小孩子吃冰淇淋,头仰起;憔悴的脸上一双灼红的眼睛。经过旅馆,经过坐在椅子上没穿外套的推销员,沿着马路镶边石踱着。她环顾四周:“那就是这人,看见了?中间那个穿粉红衣裳的人。”“那是她?他们和黑鬼一起做什么?他们……?”“的确,他是好人。”“好人,他是吗?”“是呀,他外出旅行了。”商店前,年轻男子斜倚在门口歪戴着帽子,他们的目光跟随着正经过的她的摆动的臀部和大腿。

她们继续走,经过举起帽子的绅士们,经过突然停住的谦恭小心的说话声。“你看见了?”朋友们说。他们的声音响起来像长长的游移不定的惊喜的嘘叹。“在广场上没有一个黑人,没有一个。”

她们来到电影院,它像一个小巧的仙境,厅廊亮着灯,画了诱人和漂亮的变异生活的彩色石版画。她的嘴唇开始有刺痛的滋味。黑暗里电影开始放映就好了,她能克制住笑,不,这样笑不会收住得那么快、那么自如。面对转过来的脸和稍微惊愕的低语赶紧收住笑。他们走到惯常坐的位子坐下。借着银白色灯光她能看清座位间的通道,年轻男女走进来成双成对地坐下。

灯光倏地灭了。屏幕现出银色的光,不一会画面开始展开,有美丽有同情也有悲哀。当青年男女正走进来时,昏暗中散发出香气并吹出嘶嘶的尖叫。优美而时髦的成对的黑色背影轮廓,他们中间有苗条身材,笨拙的有孕的身体,很有魅力的青春。同时他们的远处银色的梦在深入,不可避免地继续下去着。她开始笑,努力压制住笑,却弄出更大的笑声。许多头往后转。她仍在笑。她的朋友搀起她往外走。她站在马路边,笑声更响,听起来刺耳;直到计程车过来,她们扶她进去。

她们脱去粉红色夏装和薄而透明的内衣以及袜子,把她放到床上。敲来冰块敷在太阳穴上,并叫来医生。他难以找到病因,于是她们服侍她平息住突然的大叫,更换冰块,开电扇吹她。新冰块很冰凉,她停止了笑,安静地躺一会,呻吟一下子。不久又大笑,并且声音尖锐刺耳。

“嘘——!嘘——!”她们说。更换冰袋的冰块,抚平她的头发,查找头发中的白发,“可怜的女人!”然后相互说:“你们以为真得发生了什么事吗?”她们的眼睛幽幽闪烁,神秘而同情。“唉——!可怜的女人!可怜的米尼!”

5

午夜了,麦克菲登驱车回到他的小巧的新家。它整齐而新颖,涂有洁净的淡绿色油漆,几乎如同鸟笼一样小。他锁了车登上门廊走进去。他妻子从台灯边一把椅子上站起来。麦克菲登站在那儿盯着她直到她垂下目光。

“看钟,”他说,抬起手臂,指着。她站在他面前,脸俯得更低,手里捏了本杂志。她的脸苍白、紧张,并且显出虚弱的样子。“像这样熬夜我已经告诫过你。要等着看我进来?”

“约翰,”她说。她放下杂志,站稳脚跟。他盯着她,眼冒火星,脸上流着汗。

“我没有跟你说过?”他走向她。她抬起眼。他揪住她的肩膀,她无奈地站着,凝视他。

“不是,约翰。我睡不着……热,还有别的说不清的原因。对不起,约翰。你别伤害我。”

“我没告诫过你?”他放开她,半搡半抛地使她掠过椅子,躺倒地下。她安静地看着他离开房间。

他穿过房间,扯脱衬衣。在黑暗中,他站在屏风的门廊后头,用衬衣揩头和肩膀并抛掉衬衣。从屁股后掏出手枪放到床边的桌上,坐到床上脱掉鞋,站起身脱去裤子。他又在流汗,他停下来恼怒地搜寻那件衬衣。最后找到了并用它揩身子。他的身体贴在布满灰尘的屏风上,站着喘气。没有动静,没有声息,甚至没有一只昆虫。黑色的世界显得苦闷地置身于冷月和闪烁的星星下面。

大人们快活了,对我们就亲近,虽然那是为了使他们更快活,但我们也乐意;;他们烦恼了,却要随意骂我们讨厌,似乎一切烦恼都要我们负担,这便是我们做孩子的千思万想,也不曾明白的。天擦黑,我们才在家捉起迷藏,他们又来烦了,大声呵斥。我们只好蹑蹑地出来,在门前树下的竹席上,躺下去,纳凉是了。 

闲得实在无聊极了。四周的房呀、墙呀、树的,本来就不新奇,现在又模糊了,看上去黝黝的似鬼影。我们伤心了,垂下脑袋,不知道这夜该如何过去,痴呆呆地守着瞌睡虫爬上眼皮。 

“星星!”妹妹突然叫了一声。 

我们都抬起头来,原本是无聊得没事可做,随便看看罢了。但是,就在我们头顶,出现了一颗星星,小小的,却极亮极亮。我们就好奇起来,数着那是四个光角儿呢,还是五个光角儿,但就在这个时候,那星的周围又出现了几个星星,就是那么一瞬间,几乎不容觉察,就明亮亮地出现了。啊,两颗,三颗……不对,十颗,十五颗……奇迹是这般迅速地出现,愈数愈多,再数亦不可数,一时间,漫天星空,一片闪亮。 

夜空再也不是荒凉的了,星星们都在那里热闹,有装熊的,有学狗的,有操勺的,有挑担的,也有的高兴极了,提了灯笼一阵风似的跑…… 

我们都快活起来了,一起站在树下,扬着小手。星星们似乎很得意了,向我们挤弄着眉眼,鬼鬼地笑。 

过了一会儿,月亮从村东口的那个榆树丫子里升上来了。它总是从那儿出来,冷不丁地,常要惊飞了树上的鸟儿。先是玫瑰色的红,像是喝醉了酒,刚刚睡了起来,蹒跚地走。接着,就黄了脸,才要看那黄中的青紫颜色,它就又白了,极白极白的,夜空里就笼上了一层淡淡的乳白色。我们都不知道这月亮是怎么了,却发现星星少了许多,留下的也淡了许多,原是灿灿的亮,变成了弱弱的光。这使我们大吃了一惊。 

“这是怎么了?”妹妹慌慌地说。 

“月亮出来了。”我说。 

“月亮出来了为什么星星就少了呢?” 

我们面面相觑,闷闷不得其解。坐了一会儿,似乎就明白了:这漠漠的夜空,恐怕是属于月亮的,它之所以由红变黄,由黄变白,一定是生气,嫌星星们不安分,在吓唬它们哩。 

“哦,月亮是天上的大人。”妹妹说。 

我们都没有了话说。我们深深懂得大人的威严,又深深可怜起星星了:月亮不在的时候,它们是多么有精光灵气;月亮出现了,它们就变得这般猥琐了。 

我们再也不忍心看那些星星了,低了头走到门前的小溪边,要去洗洗手脸。 

溪水浅浅地流着,我们探手下去,才要掬起一抔来,但是,我们差不多全看见了,就在那水底里,有着无数的星星。 

“啊,它们藏在这儿了。”妹妹大声地说。 

我们赶忙下溪去捞,但无论如何也捞不上来,看那哗哗的水流,也依然冲不走它们。我们明白了,那一定是星星不能在天上,就偷偷躲藏在这里了。我们就再不声张,不让大人们知道,让它们静静地躲在这里好了。 

于是,我们都走回屋里,上床睡了。却总是睡不稳——那躲藏在水底的星星会被天上的月亮发现吗?可惜藏在水底的星星太少了,更多的还在天上闪着光亮。它们虽然很小,但天上如果没有它们,那会是多么寂寞啊! 

大人们又骂我们不安生睡觉了,骂过一通,就打起了鼾。我们赶忙爬起来,悄悄溜到门外,将脸盆儿、碗盘儿、碟缸儿都拿了出去,盛了水,让更多更多的星星都藏在里边吧。

到后来,终于迎来了谁都不会死去的时代,只要还有一个人爱你,你就不会死。原因是这样的,人们获得永生的方法与爱有关。 

几乎无论什么人都能找到另一个人爱他或者她,至少爱一阵子,当(如果)这个人决定和他(她)分手,绝大多数人都能振作精神,再找一个。 

但时不时的,也会出现一位实在不可爱到极点的人物,连饥肠辘辘的狗都不肯在他手里吃饼干;婴儿们看他一眼就会肚子疼;女人们一看到他过来,赶忙把腿缩起来,惟恐碰上他;最滥情的同性恋也掉过目光不愿看他;连最渴望有人作伴的孤独的老人家见了他,都会闭上眼睛假装睡着了。 

这种极端不可爱人士中最突出的代表人物就是卡斯特尔·特拉利亚。卡斯特尔呱呱坠地便长了满口好牙,咬伤了接生的大夫。上小学的时候,他用一个毒性十足的臭屁搅了仁爱培训裸。进入青春期后,他一整年没洗一次澡。整个中学阶段,他不怀好意的谎言破坏了无数对爱侣,让相爱的人们反目成仇。他成立了一个手淫会,却不让其他人入会。在毕业纪念册上,同学仍对他的一致评价是:“只要能让我们决定,此人是最不可能继续活下去的人物。” 

进大学后,他的所做所为只能用轻率鲁莽来形容。人人都开始体会到生命的可贵,死亡的可怕,于是以爱为手段,竭力保卫自己的生命。卡斯特尔却公然宣称他恨女人,也恨男人。他声称,最让人兴奋的莫过于没有爱的困扰、远离讨厌的人群,依赖他人是可耻的,与这种耻辱相比,死亡根本算不上什么威胁。一年级新生填写今后希望从事的职业时,他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都是一个:隐士。 

这个时代,世界拥挤得让人受不了。因为太多的人爱得太深,爱侣们不断产出爱的结晶。想远离人群的卡斯特尔只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澳大科亚内陆荒原。他雇了一架直升机把他仍在那儿,还有一个大水箱,许多箱食物。飞行员说他们一年后会来看他,卡斯特尔告诉他们不用费心。只要决心放弃永生,早死几年,晚死几年,没多大区别。 

身处袋鼠和澳洲野狗之间,卡斯特尔获得了内心的宁静。一只袋鼠总跟着他,卡斯特尔于是接受了它,把它当成自己的宠物,和它分享自己脱水肯德基炸鸡、鱼片和薯条。 

一片荒芜,毫无人生追求,这样的生活很愉快。卡斯特尔和他的袋鼠在荒原里扎了根,每天做的事就是把石块翻起来,不让石块下面的生物过上好日子。那只袋鼠对他很忠心,这本来会成为他背负的债务和责任,但至少它不会说话,而且它跟卡斯特尔厮混的原因显而易见,完全出于自利,所以,他们相处愉快。他教它如何从他手里乞求东西,又用不给它这种东西的手段教它学会了哼哼唧唧。 

有一天,像鲁宾逊一样,他发现了外来者的脚印,也像鲁宾逊一样,他拔腿朝相反的方向逃去。 

但脚印的主人盯上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而且她比他聪明,她早知道卡斯特尔肯定会撒腿便跑,于是她从好几英里外她扎营的山洞开始,绕一个大圈之后才在他的营地留下脚印。她己经算准了,隐士卡斯特尔的本能反应一定是逃往相反方向,这样一来,便会直直地跑进她所在的山洞。 

读过有关狂妄的卡斯特尔的报道后,帕基·格玛决定自己也要当一名隐士。但隐居一年之后,她非常希望能洗个澡,再找一个爱她的人,实话说吧,她不想死。于是,在翻卷的银河下,在公元3000年12月31日这一天,她精心安排好了脚印,然后回到自己的山洞,浪费了足够用一个月的水,把自己的躯壳好好洗了一番。这副躯壳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只不过是方圆两百万平方英里内惟一一副干净躯壳,而且又是个女性躯壳。 

帕基脱光衣服,身上洗得干净极了,一搓就会格吱格吱响。她端坐在一张野营凳上,只等卡斯特尔的怪癖和厌恶人类之心把他带进自己的手掌心。太阳出来几个小时之后,他溜了进来。 

她站起身,对他张开臂膀,他的袋鼠宠物吓得魂飞魄散,嗖的一声逃掉了。 

卡斯特尔呆了,无数相互对立的冲动让他僵立当场,动弹不得。他见过裸体女人的图片,却从没见识真刀真枪,而且的的确确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帕基教会了他。 

剩下的就是让历史重新回到正常轨道上来。帕基祟拜他,追随他远赴荒漠——他觉得这是她最可亲可爱之处,比她把他洗干净后教他的那一套更可爱。当然,后者也是非常惊心动魄的。卡斯特尔只得承认,这样的生活值得持续一年、一个世纪、一千年,比一头栽倒,让野狗把自己的尸体撕个粉碎,把自己的骸骨撒遍无人的荒原好得多。 

以上就是卡斯特尔的故事,也是我们的故事,他始终不太乐意洗澡,所以我们不能说爱可以征服一切,但它仍旧可以征服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