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搜索

我亲爱的朋友保林诺·凯恩斯替我弄到一套莱恩本的《一千零一夜》(伦敦,1840年)。我们在第一卷里发现了一份手稿,我现在把它翻译成西班牙文。工整的笔迹——打字机的推广使书法这门艺术逐渐失传——表明手稿的年代和抄本相同。莱恩抄本以详尽的注解著称;边白上加了许多文字和疑问号,有时还有修订,笔迹和抄本一模一样。可以说,使抄本读者更感兴趣的并不是山鲁佐德的奇妙的故事,而是伊斯兰教的风俗习惯。手稿末尾有大卫·布罗迪红色的花体签名,此人生平不详,只知道他是阿伯丁出生的苏格兰传教士,在非洲中部宣扬基督教义,由于懂葡萄牙文,后来又去巴西的某些丛林地区。我不清楚他去世的年份和地点。据我所知,这份手稿从未刊印过。

    手稿用四平八稳的英文撰写,我如实翻译,除了某些引用《圣经》的段落和那位正派的长老会教士难以启齿而用拉丁文写的、叙述雅虎人性行为的奇文之外,我不作任何删节。手稿缺第一页。

    "……猿人出没的地区居住着墨尔克人,我权且称他们为雅虎,让读者联想起他们野蛮的天性,并且由于他们佶屈聱牙的语言里没有元音,不可能确切地予以音译。包括居住在南部丛林中的纳尔人在内,我估计这一部落的人数不超过七百。这个数字仅仅是猜测,因为除了国王、王后和巫师以外,雅虎人没有定居,每晚人在哪里就随便找个地方过夜。疟疾和猿人的经常入侵削减了他们的人数。他们中间有名字的人很少。招呼别人时,他们扔泥巴引起注意。我还见过有的雅虎人招呼朋友时自己躺在地上打滚。他们的体形和克罗人无甚区别,只是额头低一些,皮肤略带古铜色,显得不那么黑。他们的食物是果实、植物的根和爬虫;喝的是猫奶和蝙蝠奶,空手捕鱼。他们进食时要找隐蔽的地方,或者闭上眼睛;此外干任何事都可以当着别人的面,像犬儒派哲学家一样不以为耻。他们撕食巫师和国王的尸体,以便沾光求福。我指摘这种恶习;他们却用手指指嘴,再指指肚子,也许是想说明死人也是食物,也许是要我理解,我们所吃的一切到头来都会变成人肉,不过这一点恐怕过于微妙了。

故事发生在南方胡宁区的白杨庄园,时间是1928年3月底。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巴尔塔萨·埃斯比诺萨的医科学生。我们不妨把他当成许许多多布宜诺斯艾利斯青年中的一个,除了善于演讲,在拉莫斯·梅希亚英语学校不止一次得奖,以及心地极其善良之外,几乎没有值得一提的特点。他虽有口才,却不喜欢辩论,宁愿对话者比自己有理。他喜欢赌博的刺激,但输的时候多,因为赢钱使他不快。他聪颖开通,只是生性懒散;年纪已有三十三岁,还没有找到对他最有吸引力的专业,因此没有毕业。他父亲和同时代的绅士们一样,是自由思想者,用赫伯特·斯宾塞的学说教导他,但是他母亲在去蒙得维的亚之前,要他每晚念天主经,在身上画十字。多年来他从未违反过这个诺言。他不缺勇气;一天上午有几个同学想强迫他参加罢课,他挥拳相向,不完全是因为愤怒,更多的是由于漠不关心。他生性随和,有不少见解或习惯却不能令人赞同,比如说,他不关心国家,却担心别地方的人认为我们还是用羽毛装饰的野人;他景仰法国,但蔑视法国人;他瞧不起美国人,但赞成布宜诺斯艾利斯盖起摩天大厦;他认为平原的高乔人骑术比山区的高乔人高明。当他的表哥丹尼尔邀他去白杨庄园过暑假时,他马上同意,并不是因为他喜欢乡村生活,而是因为他不愿意让别人扫兴,因为他找不出适当的理由可以拒绝。

    庄园的正宅很大,有点失修;总管住的偏屋离得很近。总管姓古特雷,一家三口人:父亲、一个特别粗鲁的儿子、一个不像是亲生的女儿。三个人都瘦长,结实,骨架很大,头发有点红,面相像印第安人。他们几乎不开口。总管的老婆死了好几年。

我不必看伊格罗塔山峰在普拉西多湾洋面上投下的倒影,不必去西岸共和国,不必在图书馆里辨认玻利瓦尔的手迹,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完全可以揣摩出它确切的形状和难解的谜团。

    我把前面一段文字重新看了一遍,准备接着往下写时,它那忧伤而又夸大的笔调使我感到惊讶。一提那个加勒比海的共和国,似乎不能不遥想到它的大名鼎鼎、笔力千钧的历史学家何塞·科泽尼奥夫斯基,但是就我的情况而言,还有另一个理由。我写第一段的隐秘的目的是给一个令人痛心而又无足轻重的事件增添一些伤感色彩。我把经过情况和盘托出;或许有助于我对事件的理解。此外,如实说出一件事情的时候,行为人就成了见证人,观察者和叙说者就不再是执行者了。

    事情是上星期五发生的,地点就在我目前写作的这个房间,时间也是下午这会儿,不过天气没有现在这么凉快。我知道我们倾向于忘掉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得在淡忘之前赶紧记下我同爱德华多·齐默尔曼博士的对话。我现在的印象仍很清晰。

多年前一个夏天的傍晚,小说家卡洛斯·雷伊莱斯的儿子卡洛斯在安德罗格对我讲了下面的故事。长期积怨的历史及其悲惨的结局如今在我记忆里已和蓝桉树的药香和鸟叫混在一起。

    我们和往常一样,谈论的是阿根廷和乌拉圭的混乱的历史。卡洛斯说我肯定听人提到胡安·帕特里西奥·诺兰其人,他以勇敢、爱开玩笑、调皮捣乱出名。我撒谎说知道这个人。诺兰是1890年前后去世的,但人们仍常像想念朋友似的想起他。也有说他坏话的人,这种人总不缺少。卡洛斯把他许多胡闹行为中的一件讲给我听。事情发生在泉城战役前不久;主角是塞罗拉尔戈的两个高乔人,曼努埃尔·卡多索和卡曼·西尔韦拉。

    他们之间的仇恨是怎么形成的,原因何在?那两个人除了临终前的决斗之外没有惊人的事迹,一个世纪以后怎么能勾起他们隐秘的故事?雷伊莱斯父亲家的一个工头,名叫拉德雷查,"长着老虎般的胡子",从老辈人嘴里听到一些细节,我现在照搬过来,对它们的真实性信心不是很大,因为遗忘和记忆都富有创造性。

献给胡安·奥斯瓦尔多·维维亚诺

    我故事的两个主角之一,菲格罗亚夫人,把亨利·詹姆斯的作品介绍给我,他没有忽视历史,在那方面用了一百多页讽刺和温情的篇幅,其中穿插着复杂并且故意含混的对话,可能还添加了一些过分虚假的感情色彩。不同的地理背景:伦敦或波士顿,并没有改变本质的东西。我们的故事既然发生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我也就不加更动了。我只谈梗概,因为描写它缓慢的演变过程和世俗的环境不符合我的文学创作习惯。对我说来,写下这个故事只是一件顺便的小事。我要提请读者注意的是情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物和局面形成的原因。

    克拉拉·格伦凯恩·德·菲格罗亚性情高傲,身材高挑,头发像火一般红。她才华并不出众,智力不及理解力那么强,但能欣赏别人,包括别的女人的才华。她心胸宽阔,兼容并包;喜爱世界的丰富多彩;也许正由于这个原因,她到处旅行。她知道命中注定的环境有时是毫无道理的仪式的组合,但这些仪式使她感到有趣,便认真执行。她很年轻的时候奉父母之命和伊西多罗·菲格罗亚博士结了婚,博士曾经出任阿根廷驻加拿大的大使,后来辞去了职务,理由是在电报、电话普及的时代,大使馆不合时代潮流,只能增加负担。他的决定招来同事们的普通恚恨;克拉拉喜欢渥太华的气候——说到头,她毕竟有苏格兰血统——何况大使夫人的身份并不让她感到讨厌,但她没有反对博士的主张。之后不久,菲格罗亚去世了;克拉拉经过几年犹豫和思索,决定从事绘画,这一决定或许是从她的朋友玛尔塔·皮萨罗的榜样得到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