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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唐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但是这与远大的理想和父母的督促都毫无关系。我从小就较真,比如,老师鼓舞我们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会一直问:“怎么定义‘中华’?怎么定义‘崛起’?读什么书?中华崛起和我读你说的那些书有什么关系……”还没等我问完,老师就不搭理我了。我父母很少读书,我爸关心大自然,特别是大自然中能吃的东西——他能叫出所有鱼的名字;我妈关心人们的生活,特别是邻里、亲戚之间的“凶杀”和“桃色新闻”——她知道方圆十里所有的八卦。即便后来我写的几本小说出版了、再版了、得奖了,另几本小说也出版了,我父母都不看。我爸说:“看不下去,没劲,没写鱼。”我妈说:“还是不看了,保持一下对你所剩不多的美好印象。再说,你能写成啥样啊,不就是那些搂搂抱抱、亲亲摸摸的事儿吗?还能写出花样儿来?”

我从小喜欢读书完全是因为那时候没有其他有意思的事情可干。我生于20世纪70年代初,我们是最后一代需要主动“杀时间”的人:小时候没有电视、没有手机、没有电脑,也没有游戏厅、没有夜总会、没有旱冰场、没有保龄球馆。我对体育运动也没有任何兴趣,上街打架时基本是被打。只剩读书,于是我就读书。尽管那时候可读的书种类不多,但是已经能看到李白说“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已经能看到《诗经》讲“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了。

那时候我上的小学和中学有图书馆吗?不记得了,很可能没有。街面上似乎有图书馆,一个区好像有那么一两个,每个图书馆里最热闹的是报刊栏,一堆老头、老太太站在报刊栏前看当天的《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等。各种不同的报纸上,百分之七八十的内容是一样的,老头、老太太们还是从头看到尾。有一次我试图进入一个图书馆,当值人员被我吓了一跳,以为我是来偷东西的坏孩子。我问:“能借书吗?”她说:“不能。”我又问:“能进书库随便看看吗?”她说:“不能。”我再问:“为什么?”她说:“你借书,怎么能保证你一定会还?再说这也不符合规定。你进书库,怎么能保证你会爱护书、不偷书呢?”我接着问:“那你是干什么的?”她说:“就是看着像你这样的人的。”当时北京有些街上的确有号称藏书众多的图书馆,比如北海公园西边有国家图书馆老馆,中关村南大街有国家图书馆新馆。我听说北京图书馆里有宋版书、元版书、外文书,还有没删节版的《金瓶梅》。但我连进去都没进去过。我听说看《金瓶梅》要单位开介绍信,说明借阅的理由,如果介绍信被认为是假的,图书管理员身后立刻会蹿出两名警察来。

第一次体验到图书馆的美好是在北大。北大图书馆离我住的28楼不远,早点去,如果运气好,能有个靠窗的座位。图书馆的楼层很高,里面有淡淡的男生的球鞋味,也有淡淡的女生的雪花膏味和洗发水味。窗外有很多很高大的白杨树,有很绿的草地,草地上有一些弹着吉他唱歌的男男女女,每个人的眼睛似乎都是全世界最忧郁的。七八页书看过,人一阵恍惚,掉进书里,周围的人消失,周围的墙消失,周围的窗户全部打开,周围的一切变软,从固体变成液体,再变成空气,混沌在四周,不知今夕何夕。时间变得很短,一个恍惚,又憋得不得不去撒尿了;一个恍惚,又饿得不得不去吃饭了;一个恍惚,日落月升,宿舍、图书馆要锁门、熄灯了;一个恍惚,白杨树的叶子落光了,草忽然变黄了。

协和有三宝:病历、老教授、图书馆。大量完整的病历非常方便做临床研究,提示某几种现象之间的联系,而且足以满足人们的好奇心,比如张学良不穿内增高鞋时的净身高有多高,某位明星怀过几次孕、生了几个孩子。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老教授是最实在的榜样。这些不爱睡觉的老人早上7点就开始在病房里查房了,我们就不好意思睡到早上7点才起床。有了在北大培养起来的对图书馆的热爱,协和五号院北侧的两层小楼就是又一个可以不知今夕何夕的“洞穴”。从两百年前的原版医书到两周前的外文期刊,那里都有。我一边看一边感叹:人类早就能登上月球了,但我们还不知道人到底是什么东西。

16年前,我去美国读MBA;16年后,我去美国休长假。中间这十几年,事冗时仄,只有两项运动:开会、应酬,读书都在马桶上、枕头上、车上、飞机上,把包里的Kindle阅读器勉强算作图书馆。长假中,不设手机闹钟,在风铃声中自然醒来,忽然想到,可以再捡起多年前的爱好,再去泡泡图书馆。

开车去距离住处最近的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据说这是世界上农业科学学科实力最强的大学。靠近校园,有大片的实验性农田和果园,但是闻不到臭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无须证件,无须存包,无人盘问,我就大摇大摆地进入图书馆。我在地下一层的一个角落里坐下,中庭泻下来的阳光很猛,松树很老,草很嫩。人很少,一切很静,走路、搬开凳子、掏钥匙、挪挪屁股,都会发出大得吓人的声音。坐下,吸口气,满鼻子纸张和油墨的味道。站起,去旁边的近期期刊区逛了逛,新一期《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是普京,新一期《麻省评论》的封面人物是卡夫卡,新一期《当代作家评论》的封面人物是李敬泽……

看书看到被尿意憋醒,去一层上洗手间,我沿着宽大的楼梯往上走、往上看,明晃晃的阳光,一架架的纸书,每本纸书仿佛是一个骨灰盒,每个骨灰盒里都有一个不死、不同、不吵的灵魂,进进出出、自由自在、无始无终。一切都是一副人间天堂的样子,我瞬间觉得整个人都变好了。

【注】冯唐,1998年获得北京协和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之后又获得美国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担任华润集团战略管理部总经理。2011年10月,当选为华润医疗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13年,冯唐荣登“第八届作家富豪榜”,引发广泛关注。

【请思考】文章结尾说“我瞬间觉得整个人都变好了”,为什么?

作者:邹扶澜

男孩小时候家里很穷,甚至有时连上学的本子也买不起,常常用完了正面用反面。一天,班里来了位新生,是个漂亮的女孩,扎着鲜艳的蝴蝶结,背着一个让全班同学都眼红的书包。

女孩跟他成了同桌。她的文具盒里装满了各种漂亮的笔和橡皮,她还有很多崭新的方格本,甚至有精装的笔记本。男孩偷眼看,心里既嫉妒又眼馋。

男孩自尊心很强,怕女孩笑话,本子用完便不再用反面,也就不记笔记,只靠脑子记。女孩感到很奇怪,有一天问他,他说:“会了,不用记了。”女孩好像明白了什么,主动拿出两个本子给他,男孩拒绝了,女孩羞红了脸,几天不和他说话。有一次,班里组织看电影,每人交5分钱,男孩没有钱,就没有报名。女孩高兴地跑到他跟前,说:“明天下午看电影,我替你把钱交了。”男孩气恼地说:“我不去,用不着你给我交。”女孩委屈地哭了,说:“你以后还给我还不行吗?”男孩没有再说话,勉强答应了她。

第二年,女孩的家要搬了,男孩不知道要搬到哪儿,只觉得有一种留恋的感觉,仿佛丢了东西似的。知道她走的日期后,那一天他没有去上学,早早地候在一个十字路口----县城开往外地的车辆都要经过这里。终于,一辆大货车开了过来,女孩和她的哥哥站在车厢里。女孩看见了他,高兴地向他挥手,男孩想跟她说点什么可没有说出来,车速很快,一溜烟从眼前过去了。

第二天上学,班里一个女同学给男孩送来一个沉甸甸的牛皮纸包,说是同桌留给他的。男孩打开,是厚厚一摞没用过的各式作业本,还有她用过的漂亮文具盒,里面装满了铅笔,还有一支能抽水的钢笔。笔中间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送给我最好的同桌。”

男孩哭了,他突然觉得,。从那天起,他的心知道了什么叫疼痛。

那个文具盒,他一直保存着,有时候拿出来看看,眼前会晃动着一对鲜艳的蝴蝶结,一跳,一跳……

几十年过去了,男孩读完大学,又读了博士,打拼多年后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阅尽沧桑后,他越来越怀念那个当年跟他同桌的小女孩,于是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寻找那个叫王丽晨的女孩。

电视台的记者闻讯后,邀请他做了一次访谈,面对现场的许多观众,他把藏在心底的那段往事说了出来,说到动情处,他几次哽咽,说如果能见一见当年同桌的女孩,此生也就无憾了。

主持人问他:“为什么非要见她呢?相见不如怀念,保留最初的那份美好,为她祝福,不是很好吗?”

他摇了摇头。

主持人又说:“王丽晨现在已经步入中年,也许已经发福,也许过得很不如意,如果是这样,你还会执意见她吗?”

他说:“是的,我想当面对她说声谢谢。另外,如果她有什么难处的话,我想尽自己所能帮她一把。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着她,甚至没有一天忘记过她,小时候,因为贫穷,我看过太多的冷眼,但她给了我最初的温暖,这成了我生命的动力……”他已经泪光盈盈,“我想看见她还美好地生活着,跟我一样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沭浴着温暖的阳光……”

几天后,他收到一封信:“亲爱的刘同学,不瞒你说,那天我就坐在观众席上。之所以不见你,并不是因为你太富有,或者我已经老了,而是有些美只适合放在心里,就像一坛陈酒,—旦打开味道就淡了。感谢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活在你心里,如果你对我心存感激,那就在心里保存那份最初的美好并把它传递下去吧。”

信是那位主持人写的,王丽晨是他的妹妹。她已于三年前病逝。

【请思考】本文以“最初的温暖”为题可谓独具匠心,请简述这个标题的妙处。

作者:(新加坡)尤今

到伦敦度假,住在女儿的公寓里。那天,约好在她下班后共进晚餐,做事有条不紊的女儿体恤地说道:“餐馆坐落在九曲十八弯的窄巷里,不太好找,你们就在餐馆附近的小公园等我吧。”

早上出门时,气候温凉,我穿了一袭宽松的棉质衣裙,没带外套。天色愈暗,气温愈低,到了傍晚,气温居然降至6°C。我和老公提早十分钟来到游人寂寥的小公园,那种刺骨的寒风夺命似地想把人的脸皮整层刮掉,我冷得几乎连血液也凝结了。到了七点整,一向准时的女儿踪影不见,我们的手机偏又留在公寓里忘了带,无法联系。

晶莹剔透的寒气肆无忌惮,我冻成了冰湖底下一尾郁悒的鱼。看着时间滴滴答答地流走,怒气像蚂蟥一样往我心里钻。到了七点半,我的脸已幽幽地长出一层青苔。“天气这么冷,她竟不为我们着想!”我口出怨言,“简直就是个工作狂啊!”“唉,”老公叹气,“伦敦的工作压力真是太大了!”

七点四十分,女儿才气喘吁吁地赶到,连声道歉:“爸爸,妈妈,对不起,对不起!工作堆积如山,做不完呀!”我和老公对看一眼,果然不出所料耶!

冻得有如一片在树梢瑟缩颤抖的枯叶,我的声音比雪更冷:“工作做不完,不是还有明天吗?你过去守时的好习惯,去了哪里?”说着,径自往前走,不再看她一眼。

到了餐馆,女儿轻车熟路地安排着各种美食。刺身、煎和牛、鳗鱼饭、酱渍豆腐、软蟹手卷、天妇罗……可口的美食一道接一道地上,然而,我觉得心里冒出了很多冻疮,灼灼地痛,半点胃口也没有。

女儿欢欢喜喜地说着办公室里的一些趣事,我没有答腔,只一筷一筷闷闷地吃,一心只想快点回家盖上厚厚的被子蒙头大睡。

第二天,日上三竿才醒来。薄薄扁扁的阳光从窗隙硬生生地挤了进来,看看钟,哟,九点多了!奇怪的是,厅里竟传来了女儿和她爸爸说话的声音。我翻身起床,走出厅外,还没开口,女儿便说了:“妈妈,我今天请假。”我讶异地问:“咦,你的工作不是堆积如山吗?”她笑嘻嘻地说:“工作做不完,不是还有明天吗?”

桌上,放了一大束精神抖擞的向日葵,黄艳艳,活鲜鲜的,大蓬大蓬的热情源源不绝地释放。向日葵旁边,有个奶油蛋糕,还有一张卡片。

卡片里,装着女儿圆润的字体:“亲爱的妈妈:记得吗?那一年,您到土耳其旅行,看到漫天漫地的向日葵,回来向我出示照片,满脸陶醉地说:那种美啊,简直惊心动魄呢!您每回看到玫瑰花、荷花和桂花,都露出馋馋的目光,想吃它们;唯独向日葵,您打从心坎里爱着它宠着它。妈妈,我和哥哥们,其实都是您的向日葵;而您,就是我们的阳光。”

读毕,抬起头来时,女儿絮絮地说道:“妈妈,昨天下班后,我赶去办公室附近那家花店,不巧它因事休业;匆匆坐计程车去另一家,又碰上塞车,我真的急坏了呀!终于买到了您最喜欢的向日葵后,赶回家把它藏好,这样一来一往,才会迟到的呀!”说着,又笑眯眯地自问自答:“您猜我把花偷藏在哪儿?贮藏室!可是我又担心它难以透气,半夜起来还浇水呢!”

这一天,是我的生日。可是,在这一刻,我的眼眶里,却都是泪。

【请思考】找出文中多处伏笔,暗示着过生日事件的发生。

作者:邵宝健

江南古镇,普通的有一口古井的小杂院。院里住了八九户普通人家。一式古老的平屋。格局多年来未变,尽管人们房内的现代化摆设是愈来愈多了。

这八九户人家中,有两户是一人独居——单身汉郑若奎和老姑娘潘雪娥。

郑若奎就住在潘雪娥隔壁。

“你早。”他向她致意。

“出去啊?”她回话,随即擦身而过。

多少次了,只要有人幸运地看到他和她在院子里相遇,听到的总是这么几句。这种简单的缺乏温情的重复,真使邻居们泄气。

潘雪娥大概过了四十吧。苗条得有点单薄,瓜子脸,肤色白暂,五官端庄。衣饰虽时髦又很素雅。她在西街那家花店工作,邻居们很不理解,这位端丽的女人为什么要独居,只知道她有权利得到爱情却确确实实没有结过婚。

郑若奎在五年前步潘雪娥之后,迁居于此。他是一家电影院的美工,据说是一个缺乏天才的工作负责而又拘谨的画师。四十五六的人,倒像个老头儿了。头发黄焦焦、乱蓬蓬的,背有点驼。瘦削的脸庞,瘦削的身躯,只有那双眼睛大大的,闪烁着年轻的光,闪烁着他的渴望。

回家的时候,他常常带回来一束鲜花,玫瑰、蔷薇、海棠、腊梅,应有尽有,四季不断。他总是把鲜花插在一只蓝得透明的高脚花瓶里。

他没有串门的习惯,经常久久地呆在屋内。有时他也到井边,洗衣服,洗碗,洗那只透明的蓝色高脚花瓶。洗罢花瓶,他总是斟上明净的井水,噘着嘴,极小心地捧回屋子里。

一道厚厚的墙把他和潘雪娥的卧室隔开了。

一只陈旧的一人高的花竹书架贴紧墙壁置在床旁。这只书架的右上端,便是那只花瓶永久性的所在。除此之外,室内或是悬挂,或是旁靠着一些中国的、外国的,别人的和他自己的画作。

从家具的布局和蒙受灰尘的程度可以看得出,这屋里缺少女人,缺少只有女人才能制造得出的那种温馨的气息。可是,那只花瓶总是被主人擦拭一尘不染,瓶里的水总是清清冽冽,瓶上的花总是鲜艳的,盛开着的。

同院的邻居们,曾经那么热切地盼望着,他捧回来的鲜花,能够有一天在他的隔壁——潘雪娥的房里出现。当然,这个奇迹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于是,人们自然对郑若奎产生深深的遗憾和绵绵的同情。

秋季的一个微雨的清晨。

郑若奎撑着伞依旧向她致意:“你早。”

潘雪娥撑着伞依旧回答他:“出去啊?”

傍晚,雨止了,她下班回来了。却不见他回家来。

即刻有消息传来:郑若奎在单位的工作室作画时.心脏跳搏异常,猝然倒地,刚送进医院,就永远地睡去了。

这普通的院子里就有了哭泣。

那位潘雪娥没有哭,眼睛委实是红红的。

花圈。一只又一只。

那只大大的缀满各式鲜花的没有挽联的花圈,是她献给他的。

这个普通的院子里,一下子少了一个普通的生活里没有爱情的单身汉,真是莫大的缺憾。

没几天,潘雪娥搬走了,走得匆忙又唐突。

人们在整理画师遗物的时候,不得不表示惊讶了。打开锁着的房门,他的屋子里尽管到处灰蒙蒙的,但那只花瓶却像不久前被人擦拭过似的,明晃晃,蓝晶晶,并且,那瓶里的那束白菊花,没有枯萎。

当搬开那只老式花竹书架的时候,在场者的眼睛都瞪圆了。

门!墙上分明有一扇紫红色的精巧的门,门拉手是黄铜的。

人们的心悬了起来又沉了下去。原来如此!

邻居们闹闹嚷嚷起来。几天前对这位单身汉的哀情和敬意,顿时化为乌有,变成了一种不能言状的甚至不能言明的愤懑。

不过,当有人伸手想去拉开这扇门的时候,“哇”地喊出声来——黄铜拉手是平面的,门和门框平滑如壁。

一扇画在墙上的门!

【请思考】

1. 谈谈你对题目“永远的门”的理解。

2. 写出邻人们的情感变化过程,并简要分析这样写的表达效果。

3. 分析开头第一段的作用。

4. 分析结尾有什么艺术效果。

5. 文中两处对话:“你早”,“出去啊”,在小说中起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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